在采写神经递质检测仪报道的过程中,一个问题一直挥之不去:为什么这么一个漏洞百出、骗术含金量极低的医疗器械,能够一路通行无阻、登堂入室,大摇大摆进入各家医院?监管者在哪里?执法者在哪里?
9月2日上午,在凯德大厦咖啡厅,采访完一位对该行业颇为熟悉的人士后,我又提出了这个问题。
他想了想,说:“这个事,有好多环节,各个环节都在打擦边球。每一个环节的人都可以说,看,我没什么错,我只是打了打擦边球。最后合在一起,就成大错了。”
这一瞬间,我脑子里涌现出四个字:平庸之恶。
“平庸之恶”是犹太裔政治思想家汉娜·阿伦特提出来的。1961年4月11日,以色列政府在耶路撒冷对纳粹战犯艾希曼进行审判,阿伦特以《纽约客》特约撰稿人的身份报道了这场审判,提出了“平庸之恶”这个概念。
阿伦特认为,罪恶有两种,一种是极权统治者本身的“极端之恶”;一种是被统治者或参与者的“平庸之恶”,即:对于显而易见的恶行不加限制,或是直接参与。
阿伦特认为,相较于“极端之恶”,“平庸之恶”更加普遍,且有过之而无不及。
回到神经递质检测仪。这款仪器,其雏形是“脑涨落图仪”,并不新奇,在理论上也是说得通的。但不知何时、通过什么途径,“脑涨落图仪”被偷梁换柱,成了脑神经递质检测仪。
接下来的每个关口,骗术一路绿灯:
负责专利申请的机构说:只要符合程序,就可颁发专利证书,至于其社会产业化部分,产品的效果、质量,不归他们管;
负责医疗器械注册审批的机构说:只要符合程序,就会给予注册。至于注册后是否改变使用范围,他们管不了;
生产这款仪器的厂家说:既然有专利,他们按图纸生产,何错之有?
那些发表论文证明这种仪器有效的学者们,最多会略带羞涩地说:“我们不过是应邀研究了一下这个仪器的科学性,对别的问题也没太关心。”
对于该产品的虚假广告问题,工商局说:若要举报虚假广告,需要提供两个证据,一是自己使用了无效;二是药监局给出官方认定结果。言外之意是,他们没法管。
对这款仪器推波助澜的互联网广告商,可以这么辩解:他们一般主要审核营业执照,没有办法对产品和性能一一核实。
至于销售这款仪器的公司,他们说,不过是为了促销,广告上稍加夸张而已。“这么做的多了去了!”
而在医院坐堂的医生会说,仪器不是他们发明的,他们只是穿着白大褂,根据仪器说明书看病而已——谁能否认他们在生活中不是一位平常而称职的父亲或母亲?
…… ……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面对罪恶,无动于衷;情急之下,主动参与——积小恶成大恶,这就是“平庸之恶”。
在极权和准极权体制下,恶是平庸的;你我常人,都可能堕入其中。其结果,是社会的整体沦陷。
无话可说。我想起先贤严复100多年前的一句话:“华风之弊,八字尽之:始于作伪,终于无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