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建德:《革命军》的风格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682 次 更新时间:2016-03-30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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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建德 (进入专栏)  

邹容的《革命军》问世已经整整一百年了。这本劝动国人造反的小册子于1903年5月由上海大同书局印行后不久就引发了“苏报案”,久拖不决的诉讼和作者之死为它作了最高效的广告,不几年功夫,它的销行数量就在清末书刊中居于首位。本来对“革命”(revolution)一词尚存顾虑的孙中山读了《革命军》后发现了它巨大的利用价值,在海外处处为之鼓吹。鲁迅在说到清末骚动不安的文坛和思想界时写道:“便是悲壮淋漓的诗文,也不过是纸片上的东西,于后来的武昌起义怕没有什么关系。倘说影响,则别的千言万语,大概都抵不过浅近直截的革命军马前卒邹容的《革命军》。”难怪,民国一成立,孙中山就以大总统的名义追赠邹容为大将军。

然而这份在中国革命话语形成过程中起关键作用的历史文献今日却很少被人提及。旅美学者陈建华先生在《“革命”的现代性》(上海古籍,2000年)一书中对中国革命话语的生成作了详尽的考证,并剖示了“革命”一词含义在跨语际实践中的嬗变,但论及邹容的篇幅仅一二页而已。鉴于《革命军》的风格至今仍以不同形式出现,笔者以为大有重新评价的必要。


清末维新派人士蒋智由在《冷的文章与热的文章》一文中说,冷的文章“其虑也周,其条理也密,读之使人疑,使人断、使人智慧”;而热的文章“其刺激也强,其兴奋也易,读之使人哀,使人怒,使人勇敢”。《革命军》以激烈的情绪为诉求,语言跳踉搏跃,是一篇典型的热的文章。章士钊的几句话形象地反映了激进知识分子读《革命军》后血沸气涨的情状:“虽顽懦之夫,目睹其事,耳闻其语,则罔不面赫耳热、心跳肺张,作拔剑砍地奋身入海之状。呜呼!此诚今日国民教育之一教科书也。”(《读〈革命军〉》)热的文章是宣传的文章,煽动的文章,它图的是文字效果,渲染夸张、“诗意”表述只是寻常手法。《革命军》起首就标出“革命”内容——扫除专制政体,脱去奴隶性质,诛绝满洲种:

吾于是沿万里长城,登昆仑,游扬子江上下,溯黄河,竖独立之旗,撞自由之钟,呼天吁地,破颡裂喉,以鸣于我同胞前曰:我中国今日不可不革命。我中国今日欲脱满洲人之羁缚,不可不革命。我中国欲独立,不可不革命。我中国欲与世界列强并雄,不可不革命。我中国欲长存于二十世纪新世界上,不可不革命。我中国欲为地球上名国,地球上主人翁,不可不革命。

这些文字读来像有力的结论,但是它却出现在第一章《绪论》之中。浩浩荡荡的重复句式只是捶打出一个简单的音符:救亡图存只有革命一途,得之则生,不得则死。若问为什么,邹容不会作答,他急着搬出一堆革命的美称:

革命者,天演之公例也。革命者,世界之公理也。革命者,争存争亡过渡时代之要义也。革命者,顺呼天而应乎人也。革命者,去腐败而存良善也。革命者,由野蛮而进文明者也。革命者,除奴隶而为主人者也。

所有这些排比句循环往复,并无逻辑上的推进,它们都是一厢情愿的对革命的评价,没有一句堪称革命的定义。中国典故(《易经》中所谓“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和外国时髦学说进化论都被用来树立革命的合法性和权威性:这是世界潮流,顺之则昌,逆之则亡。

梁启超在1902年12月14日出版的《新民丛报》(第22期)上发表《释革》一文,起首就辨别改革(reform)与变革、革命,称后者“若转轮然,从根抵处掀翻之,而别造一新世界。”以此界说革命倒是得当的。他还套用当时流行的进化论话语,将变革比为淘汰,因而“革也者,天演界中不可逃避之公例也。”此文发表时邹容正在日本,也许“革命者,天演之公例也”是受了梁启超的启发。不过稍识英文的读者会说,“天演”为“evolution”,强调的是长时期逐渐的演化,并不单指优胜劣汰,与革命所含的剧变之意迥然有别。梁启超当时虽然赞成变革,但他的《释革》大致可称作冷的文章。邹容则不然,他用一串串玑珠般的词语为革命彩绘了耀眼的光环,人人必须对它顶礼膜拜:“巍巍者!革命也。皇皇者!革命也。”在此过程中,革命的本意反而漫漶不清,它仿佛是魔术师的“变!”,仿佛是江湖术士的灵丹妙药。邹容还真相信病笃之人可以“食灵药,投宝方”。革命不再是一个无比复杂的社会过程,它变成虔信者的“心想事成”。正因如此,邹容并不思考如何开始革命、如何推进革命,如何收拾革命。革命是成效立见的简单而完满的行动,有了它,即可“起死回生,还魂还魄,出十八层地狱,升三十三天堂”。革命的魅力和不容置疑的绝对权威来自这词本身:“大怪物哉!革命也!大宝物哉!革命也!吾今日闻之,犹口流涎而心痒痒。”柳亚子筹款出版《革命军》时才16岁。他在《中国革命家第一人陈涉传》(1904年)一文里说:“夫革命二字,实世界上最爽快、最雄壮、最激烈、最名誉之一名词也。”文字之爱,非关物也。紧接着他将革命比为国民一日不可无之道德,人类一日不可缺之生活。重条理、爱智慧者不会满足于这样的类比,但是对十七、八岁的少年也不能责之太苛。邹容和柳亚子都像热恋中的男孩,他们把心爱的姑娘比为太阳、月亮或星星,仍觉不够过瘾。

当邹容用世界历史来印证革命为“天演公例”时他难免出错。他列举了三次“由野蛮而文明”的革命:1688年英国革命,1775年美国革命,1870年法国革命。英国1688年的革命即“光荣革命”或“不流血的革命”,它是君主立宪制的胜利,怎么合清末革命党人“杀人主义”的胃口?1870年的法国革命应指1871年的巴黎公社,这次遭受镇压的起义或许只说明“天演”也会步履不稳。


我们的各种近代史著作都说,邹容留日期间读了卢梭的《民约论》、孟德斯鸠的《万法精理》、弥勒约翰(即John Stuart Mill)的《自由之理》、《法国革命史》、《美国独立檄文》等,想在“资产阶级民主思想”中寻找救民救国的方案。其实邹容只是在《革命军》第一章提到,他的同胞有幸将上列著作“译而读之”,他自己是否读过,还得存疑。我们甚至不敢肯定他读过梁启超的文章《卢梭学案》(1901)和《法理学大家孟德斯鸠之学说》(1902)。据考,邹容于光绪二十八年八月到达东京,不久进同文书院为报考专门学校做准备。但他因故于第二年三月回国,“留学”前后仅7个月。在日期间,凡中国留学生开会,邹容“必争先演说,犀利悲壮,鲜与伦比。”从邹容参加政治活动之频繁很难想像他有充足的时间学习外文,阅读原著。上述著作当时已有中译,在中国亦可读到。卢梭的《民约论》由杨延栋根据中江笃介日译本《民约通议》译出,上海同文书局1902年出版(1898年出过节译本)。孟德斯鸠的《万法精理》也于同年由上海南洋公学教员张相文根据同名日译本译出,请人润色校正后仓促付印。从《革命军》内容判断,邹容只知两位法国哲人皮毛,但他时常在报刊时文中读到他们的名字,则无疑义。对卢梭,邹容尤其有所偏爱。《革命军》短序将“卢梭、华盛顿、威曼”等人称为“大哲”,第一章末尾又两次提到这几位大哲,作者还要举起他们的宝旛,“以招展于我神州土”。短序中“文字收功日,全球革命潮”系引自蒋智由《卢梭》一诗。(《革命军》第五章中所录古乐府一首《奴才好》也是蒋智由所作。)邹容阅读中国旅日人士、留日学生所办报刊倒是极认真的。读得最多的也许是留日学生于1901年5月在东京创刊的《国民报》,该报一月一期,共出四期,1901年8月停刊。《国民报》第三期载“美国威曼”著《革命新论》(前编)的译文,这就是邹容将鲜为人知的威曼与卢梭、华盛顿并列为“大哲”的原因。


邹容在创作《革命军》的时候,案头似有一些文章专供他抄用、改写。他在短序中称自己“录达人名家言印于脑中者,及思想间所不平者,列为编次”。《国民报》上的文字常常改头换面出现在《革命军》中。《革命军》第二章“革命之原因”中对中国士农工商各阶层的分析在结构上模仿该报第二期《说国民》一文,论农工商三大段直接抄自《说国民》的文字不下数百言(“今试游于穷乡原野之间”,“外国工人有干涉国政、倡言自由之说”,“外国富商大贾,皆为议员、执政权”),所不同者,邹容把各阶层的现状都说为满洲人压制汉人、虐待汉人、敲剥汉人所致。《说国民》一文未署名的作者还列举了中国人的劣根性并全面否定秦汉以来的政治传统:

曰安分,曰韬晦,曰柔顺,曰服从,曰做官,日发财。是数者皆奴隶之根本,国民之仇敌。故卒举一国之人而无一不为奴隶,即举一国之人而无一可为国民。呜呼!诚如是,则无论二千年以前无国民,即二千年以后亦未必有国民。曾见英国议院中,有印度人之足迹乎?曾见法国议院中,有安南人之足迹乎?

将二千年的中国政治文化以专制黑暗四字一笔抹杀,这在清末民初是常见的。众人皆醉,唯我独醒;举国皆奴隶,唯我自由人。这种悲天悯人然而又自鸣不凡的语气我们何其熟悉。《革命军》第五章(“革命必先去奴隶之根性”)的主旨是将奴隶与国民作对比,中国无国民,而奴隶是中国人“独一无二之徽号”。国民/奴隶的基本思路完全取自《说国民》一文,抄袭的痕迹处处皆在。邹容对此显然非常敏感,他列举中国人诸恶习时次序稍作变换,而语气更加绝对。假如“二千年以后亦必为奴隶”,革命怎能一步登天?

《国民报》第二、三、四期连载的《中国灭亡论》一文也是邹容“参考”的对象。那位匿名作者认为,一国兴亡取决于教育,有无数无名的华盛顿、拿破仑,才有青史留名的华盛顿、拿破仑:

美国未革命以前,其政治之教育与英国等;法国未革命以前,其政治之教育亦与欧洲各国等。此兴国之往迹,而支那之所无也。犹太、印度无政治教育,此亡国者之往迹,而支那人之所独有。惟问意大利之统一、日耳曼之联邦、十三州之独立以前,各国之历史,当时所以鼓动一国国民独立不惧之精神,而倒母国、废君主、杀贵族、抗强邻,上至议院典型,下至地方制度,往往于兵连祸结之时,创体国经野之业。

《革命军》第三章(“革命之教育”)中,这些文字变成:

吾闻法国未革命以前,其教育与邻邦等;美国未革命以前,其教育与英人等。此兴国之往迹,为中国所未梦见也。吾闻印度之亡也,其无教育与中国等;犹太之灭也,其无教育与中国等。此亡国之往迹,我中国擅其有也。不宁惟是,十三州之独立,德意志之联邦,意大利之统一,试读其革命时代之历史,所以鼓舞民气,宣战君主,推倒母国,诛杀贵族,倡言自由,力尊自治,内修战事,外抗强邻,上自议院宪法,下至地方制度,往往于兵连祸结之时,举国糜烂之日,建立宏猷,体国经野。

这里很多断言无法征诸历史。1901年光绪颁“刷新政治”诏,决心兴教育才。19、20世纪之交新式学堂纷纷出现,而邹容本人得以留学正是当时新气象的例证。而且留日的时尚几乎和“革命”一样“郁郁勃勃,莽莽苍苍”,中国怎么就“无教育”了呢?再说19世纪下半叶的德国统一和意大利统一从不以“革命”论之,统一事业的成功还有赖于君主制,这些史实如何有助于清末激进党人那套共和革命的宣传实在不得而知。好在“热的文章”不需史德,也不需史识。无知才能无畏。

邹容到底“使用”了多少文章恐怕已难以说清了。他喜欢谭嗣同冲决一切网罗的思想,《革命军》中多《仁学》的影响。《仁学》曾刊载于《清议报》。《清议报》也在日本发行,1901年12月停刊,邹容在留日学生会馆必能读到。邹容在描状士农工商的窘境后还为“中国之兵”鸣不平:

及其死伤也,则委之而去,视为罪所应尔,旌恤之典,尽属虚文,妻子哀望,莫之或问。即或幸而不死,即遣以归农,扶伤裹创,生计乏绝,流落数千里外,沦为乞丐,欲归不得,而杀游勇之令,又特主严酷。

这段文字可以在《仁学》第36章找到:

及其死绥也,则委之而去,视为罪所应得,旌恤之典,尽属虚文,妻子哀望,莫之过问。即或幸而不死,且尝立功矣,而兵难稍解,遽遣归农,扶伤裹创,生计乏绝,或以数千里外,欲归不得,沦为乞丐,而杀游勇之令,又特严酷。

邹容的主要功绩是删去了“且尝立功矣,而兵难稍解”十个字。他有时挪用摭拾的不是文字,而是奇思。如谭嗣同在《仁学》第35章警告国人,若不闻新理,不睹新法,“则二千年由三代之文化降而为今日之土番野蛮者,再二千年,将由今日之土番野蛮者降而猿  ,而犬豕,而蛙蚌,而生理殄狖绝,惟余荒荒大陆,若未始生人生物之沙漠而已。”这文化与生理退化的比喻可怖而新奇,邹容抵抗不了诱惑,如此处理:“我同胞其将由今日之奴隶,以进为数重奴隶,由数重奴隶而猿猴,而野豕,而蚌介,而荒荒大陆,绝无人烟之沙漠也。”退化的一个个环节与谭嗣同描写的过程几乎完全一样。

《革命军》中有的内容取自梁启超的《新民说》,但没有文字抄袭的嫌疑,在此不赘。


《革命军》的风格是激越的风格,但如上所示也是杂凑的风格。全文两万余字通读下来文气往往不大连贯。为谴责德国在山东的势力,邹容取尊孔派的立场:

中国之有孔子,无人不尊崇为大圣人也。曲阜孔庙,又人人知为礼乐之邦,教化之地,拜拟不置,如耶稣之耶路撒冷也。乃满人割胶州于德,而听德人侮毁我尧、舜、禹、汤、文、武、周公遗教之地。生民未有神圣不可侵犯之孔子之乡,使神州四万万众无教化,而等伦于野蛮。是谁之罪欤?

为罗织罪名,邹容说话突然像是他自己无比鄙薄的“士子”了。章太炎曾说,邹容早在重庆读书时“指天画地,非尧舜,薄周孔,无所避”,在彻底否定中国文化的年代,这是莫大的嘉许。《革命军》中这些骂倒中华文明的言论也许更合邹容本意:“中国人无历史,中国之所谓二十四朝之史,实一部大奴隶史也。”“数千年来,名公巨卿,老师大儒,所以垂教万世之二大义,曰忠曰孝,更释之曰,忠于君,孝于亲。”这两大义为中国“专制体制”的根基,只有破除,中国人才能成为国民。

邹容忽而全盘否定中国历史,忽而又把近代中国欠发达归罪于满洲。他在《革命军》第二章(“革命之原因”)抄得一段原载《国民报》第一期《二十世纪之中国》一文中的文字,称扬中国土地广袤、物产丰饶,人性聪明,然后笔锋一转:“倘使不受弩尔哈齐、皇太极、福临诸恶贼之蹂躏,早脱满洲人之羁缚,”英俄法德各国将“屏气敛息,以惮我之威权,惕我之势”,而中国将有“抚视万国、凌轹五洲之资格”,灭亡印度、波兰、埃及也是题中之义。(相信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激进派,真正服膺的其实就是帝国主义。)满清入主中原前的中国历史原来一片光明,不再是“一部大奴隶史”了。

再举文义冲突一例。

邹容在第三章(“革命之教育”)最后部分提出中国人新教育三大宗旨。第二条和第三条是平等自由之大义和政治法律之观念。解释第二条时邹容写道:“有生之初,无人不自由,即无人不平等,初无所谓君也,所谓臣也。”也就是说,等级社会和法律观念产生前,人(或曰野蛮人)是生而自由平等的。但对第三条的说明却是:“法律者,所以范围我同胞,使之相无过失耳。……野蛮人何以无自由?无法律之谓耳。”这两条宗旨分别源自卢梭和孟德斯鸠。邹容竟没有意识到它们互相矛盾。孟德斯鸠并不信奉“人生而平等自由”、“高尚的野蛮人”等说。

《国民报》1901年5月10日创刊,在日本东京正式发刊。设《社说》、《纪事》、《泽编》、《西文论说》等栏目。宣传反帝爱国,鼓吹革命排满。终刊于同年8月10日。每月一期,共出四期。


邹容在《革命军》第六章(“革命独立之大义”)模仿美国独立宣言和权利法案拟写了二十五条建国大纲。最后三条最为重要:

立宪法悉照美国宪法,参照中国性质立定。

自治之法律悉照美国自治法律。

凡关全体个人之事,及交涉之事,及设官分职国家上之事,悉准美国办理。

一切以美国为榜样,中国无数棘手问题都将顺利解决。美国的理想及其象征明明白白地在《革命军》第七章(“结论”)显现:革命成功之日,“尔之独立旗已高标于云霄,尔之自由钟已哄哄于禹域,尔之独立厅已雄镇于中央,尔之纪念碑已高耸于高冈,尔之自由神已左手指天右手指地为尔出现。”卢梭是邹容请来的第一外援,但卢梭却屡屡警告,一国法律未必宜于另一国。在《社会契约论》(即《民约论》)第八章(“论人民”),卢梭写道,柏拉图不愿意为阿加狄亚人和昔兰尼人制订法律,因为两地人民太富,且不能容忍平等;克里特王米诺是大智大慧之人,他所治理的人民却道德败坏,克里特良好的法律不能限制当地百姓作恶。所以,一位明智的创制者必须首先调查他所要为之立法的人民是否适宜于接受那些法律,就像建筑师建造一座大厦前先要勘测地形,检查土质。制订法律不能不考虑久而固结、习而相忘的风俗习惯、文化道德。晚清革命派和维新派的一大差别就是前者并不真正重视开民智、养民德的缓慢过程,他们制造“革命”神话,迷信抽象条文,以为外国的一切尽可照搬中国。康有为的见解要深刻得多:

夫政治非空言理想所能为也。以政治法律皆施于人民者,必与人民之性情习俗相洽相宜,乃可令下如流,施行无碍也。非可执欧美之成文,举而措之中国即见效也。……今吾国一知半解之士,于欧美之立国根本茫然也,又操觚执简,而为宪法律令,曰:法欧美。抄某国之条文,则曰足为自由之保障矣,学某国之政俗,则曰足致国民之治安矣。若是,则数留学生,稍抄写各国宪法,法令章程,而中国已治已安,已富已强矣。然吾国人不知其害,骤操政权,骤易新法,自矜得意,习以成风,播为恶种。(《中国颠危误在全法欧美而尽弃国粹说》)

邹容称得上是这类“一知半解”的文抄公了。钱穆先生在检讨中国传统政治时也曾批评辛亥前后的革命宣传:“人人言变法,人人言革命,太重视了制度,好像只有建立制度,一切人事自会随制度而转变。”这里说的“制度”就是抽象条文和“共和”之类的理想。笔者以为,还有一种“制度”更为重要,即植根于文化和习俗、在历史中缓慢生成的“institutions”(惯例、制度)。近几年来西非小国利比利亚内乱不已。该国国名“Liberia”有“自由解放的土地”之意,由美国的自由黑人(包括很多黑白混血儿)和解放了的黑奴创立于19世纪上半叶。利比利亚的宪法与美国宪法相仿,国旗也是星条旗,不过只有一颗星——自由之星。一部空洞的宪法无法使该国成为美国。究其原因,一是历史条件、人事不同,二是利比利亚没有而且也不可能有美国的“institutions”。


《革命军》的风格是淋漓痛快的风格,冲动暴烈的风格,支离破碎的风格。随意为社会开猛药,忽而自暴自弃(“中国人皆奴隶”),忽而虚骄自傲(“神明胄裔”,“皇汉民族”),这是百年来中国相当一部分知识分子的特权。邹容在这一类别的人中是特别醒目的。据记载,这位“大将军”从小就有叛逆性格,“性倜傥,好詈人”;“好大言,傲视一切”。亲戚劝诫他,“虽面从而意弗善也,遇他人则以谩骂报之矣。”邹容为人传颂的一些事迹(如退考场、操起菜刀要与劝他不要离家的亲戚拼命、剪中国政府留学生学监的辫子并悬于留学生会馆梁上示众),往往使人想到张铁生、红卫兵、造反派。《革命军》的地位已大大不如往昔,但是它无形中的影响仍像鬼魂一样纠缠着活人的思想。《剑桥中国晚清史》第九章(“共和革命运动”)作者迈克尔•加斯特在分析晚清沸沸扬扬的排满思潮时指出,中国激进知识分子知道反帝无望取胜,就把已经羸弱不堪的清廷作为敌人。喧闹的种族主义的喊声“创造了一种辱骂和仇恨的气氛,使得讲道理的讨论受到干扰。”随着历史的进程,知识分子的作用愈显重要,但是,“理性反而被感情所压倒。”邹容为图一时口舌之快,称康熙、乾隆为“民贼”、“禽兽”,慈禧为“卖淫妇”,而中兴三杰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竟被骂为只想封侯拜相的“奴隶”。这类几近病狂之辞形成一种比旧制度更为专制的气氛,讨论具体问题如何可能?

热的文章和热的风格只是破坏的先导。建设需要的则是耐心、谨慎和责任感。疏浚壅塞的灌溉系统、改造它的结构以适应新的需要,这当然要比炸毁堤坝艰难许多。白纸上画图画是最惨烈的文化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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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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