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国内有一个关于简·奥斯丁的读书小组,那么黄梅就是最为理想的带读人。无论是她给《简·奥斯丁的教导》作序,还是和学生龚龑合作出版《奥斯丁学术史研究》 (著)和《奥斯丁研究文集》( 编选),都显示了很高的水准。新作《奥斯丁问题:“方寸象牙”上的群己之思》,是她奥斯丁三部曲中的收官之作,副题中的“群己之思”使读者联想到严复所译《群己权界论》,预示此书将涉及社会语境下的自由以及与之相关的何为幸福等话题。书用六章各评析一部奥斯丁小说,处处可见作者与当今英美奥斯丁专家机敏,甚至尖锐的对话。它突出了普遍性的议题,道德关怀也具有更加宽广、纵深的历史和社会维度。可以说,它是黄梅二十年前《推敲“自我”:小说在18 世纪的英国》一书的续篇。
一九八〇年,上海译文出版社重出王科一翻译的《傲慢与偏见》,请英国文学前辈学者朱虹写了精彩的序言。黄梅“文革”初期就读过其在五十年代的译本,当时甚至生出要读原著的念头来。这位初中刚毕业的“准反动分子”经过一番犹豫,鼓起勇气去文津街老北京图书馆借阅,“当我捧着那本书走进大阅览室的时候,心情轻松得近于欢跃”,于是就“借助先前读译本得来的印象囫囵吞枣地朝前奔去了”。她递进借书单后,已做好准备,工作人员若起疑盘问,她就撒腿飞逃!
社科院外文所的英美室与奥斯丁特别有缘。黄梅是改革开放后第一批研究生,毕业留所后就参与了朱虹编选的《奥斯丁研究》的翻译。这本论文集的译者以外文所英语专业人士(如文美惠、杨静远、葛林、赵少伟、薛鸿时、董衡巽、冯钟璞、张玲、刘若端)和黄梅的同学为主,黄梅译的是阿伦·麦基洛普的《〈诺桑觉修道院〉中的批判现实主义》。这本书也收了D. W. 哈丁的两篇文章,其中之一就是著名的《有节制的憎恶:奥斯丁作品一面观》(译者象愚),该文揭示奥斯丁小说中的灰姑娘主题,后来成为黄梅英文博士论文(拉特格斯大学一九九〇年出版)研究的对象。
杨绛一九八二年发表《有什么好?——读奥斯丁的〈傲慢与偏见〉》一文,意在回应很多文学爱好者和少数非英文专业同仁心中的疑问。一九七九年电影《简·爱》在我國公映,产生轰动效应,第二年祝庆英的小说译本问世,风靡一时。《傲慢与偏见》以喜剧性的反讽为基调,早在三四十年代就受到英文系师生的偏爱,但是不像《简·爱》那样充满“心灵的剧烈而隐晦的悸动”(夏洛特·勃朗特语),对七八十年代之交期待作品中有宏论的广大读者而言,就少了一点震撼力。因此,说一说奥斯丁究竟好在哪里,还是大有必要的。杨绛文中这几行字道出奥斯丁叙事的特点:“奥斯丁无论写对话或叙述事情都不加解释。……她让读者直接由人物的言谈行为来了解他们;听他们怎么说,看他们怎么为人行事,而认识他们的人品性格。她又让读者观察到事情的一点苗头,从而推测事情的底里。读者由关注而好奇,而侦察推测,而更关心、更有兴味。因为作者不加解释,读者仿佛亲自认识了世人,阅历了世事,有所了解,有所领悟,觉得增添了智慧。所以虽然只是普通的人和日常的事,也富有诱力;读罢回味,还富有意义。”换言之,奥斯丁在作品里是隐身的,她只讲故事,再现对话,不像夏洛特·勃朗特那样(借人物)发议论。杨绛的剧作在四十年代就扬名上海,戏中的角色也是观察到一点苗头,“推测事情的底里”,可见这是作家的经验之谈。
难怪弗吉尼亚·伍尔夫颇有同感:“简·奥斯丁实际上比表面看来要远远更为通达人情。她督促我们把小说里没有写出来的东西补充起来,她写的是区区小事,然而这小事又包含着点儿什么——它在读者心中扩大发展,变成具有永恒形态的生活场景。”伍尔夫在评奥斯丁早期小说《沃特森一家》时说了这番话,她发现“这部未完成的而且基本上又是属于次品的小说里,业已具备了构成简·奥斯丁之伟大的一切因素”(刘炳善译)。伍尔夫甚至断言,奥斯丁十五岁时写的《爱情与友谊》已经不听作者本人情感的支配,“丝毫没有流露出牧师女儿简·奥斯丁由于自己受人冷落因而心怀怒气的任何痕迹”,书中响彻了笑声,笑别人,也笑自己。然而那些女性体贴周到,不因个人的挫折怨天怨地,长歌当哭,如《劝告》里的安妮“身遭不幸,对于别人的幸福和不幸都怀着一种特殊的同情”。伍尔夫在另一篇文章里还把奥斯丁和夏洛特·勃朗特比较一番,指出奥斯丁和托尔斯泰笔下的人物“有着千千万万个切面”,他们在自己生活的世界里走来走去,而且通过“对许多不同的人(这些人如同许多镜面,反映出他们的全貌)所起的作用,变得十分复杂”,而后者浓缩起来的所有力量“全都投入了这样一句话:‘我爱,‘我恨,‘我痛苦”(《勃朗特姐妹研究》,杨静远编选)。可见奥斯丁的创作是非个人的,她的眼光紧盯着书写的目标,勃朗特则像是一位抒情诗人。
黄梅这本《奥斯丁问题》就是通过文本细读“侦察推测”,“把小说里没有写出来的东西补充起来”。既然奥斯丁的人物身上“有着千千万万个切面”,他们在别人眼里又是另外的模样,那就应该取灵活多变的视角来认识、评品,而且还必须敏感于他们的成长变化。黄梅深深意识到奥斯丁的阅世眼光渗透进文体和言说方式,于是就把精细的伦理探究落实到解析变化多端的修辞技巧上,借此揭示奥斯丁笔下关键人物的性格发展和人我关系。她向读者展示叙述者和主人公的观察视角如何挪移,而这种视角的调整、纠偏多少反映了他们通过自我修正(乃至否定)来重新认识他人和世界的心路历程。假如杨绛四十年前的文章是针对国内文学趣味中某些趋向而作,黄梅则是从更高的层次上来谈当今的中国读者为什么依然要读简·奥斯丁。她首先提炼出带有普遍意义的“奥斯丁问题”,前言里这段文字是开篇点题:
她的主人公没有拒斥社会主导阶级/ 势力的激烈心态,对正在逐渐得势的思想取向和规则秩序虽然并不全盘欣然接受,却也不是断然拒绝,而是为那个正在生成发展、尚未彻底定型的“现代”社会思虑考量什么是所谓“幸福”,对于人类个体生存来说什么是“真正重要的东西”。
不妨说,这是一种有持守的妥协,所持守的即对于社群、共同体和个人与社群之间坚韧纽带的信仰。这个尚在转型中的社会一旦不再追问何为幸福,何为真正重要的东西,那么逐渐变得自以为是的思想取向最终将迷失于自己的凯旋之中。黄梅在“后语”里强调了奥斯丁与当代社会的相关性,“对西方小说的领会和考察……是当今中国人摸索前行道路的一个部分”。“摸索前行”四字既说明没有先例可循,又表达出她与国外几位权威人士的歧见:
奥斯丁一次又一次地让境遇不同的女主人公通过辛苦的自我教育从对小我的迷恋中走出来。她认为,个人不可能无限度地“解放”,将浪漫反叛姿态过度神圣化,会让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陷入无法解开的僵局。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奥斯丁拒绝无条件地给“自我”签发通行证,反复质疑现代个人主义,西方一些自诩“进步”的学者或指责她“保守”(如玛·巴特勒),或经某些阐释和推理把她拉入“激进”传统(如克·约翰逊)。虽然结论相反,但她/ 他们的出发点几乎相同,即或多或少都将以伸张个人意志和欲望为指归的个人主义主张标举为“政治正确”,将之视作“进步”的正途。
看来奥斯丁呈现的早期现代社会里的个体生存困境并未得到应有的回应。有鉴于此,黄梅在解读小说时与进化心理学创始人、社群主义伦理哲学家阿·麦金泰尔产生共鸣就不足为怪了。这部新作与《推敲“自我”》的基调一脉相承。黄梅早就提出,在属于约翰逊博士的年代,理查逊等作家倡导道德规范,有其历史原因,而现今的英美学界,有人却将它视为一种压制性的威权。《推敲“自我”》“余语”中这段话是上面引文的先声:“我私心里还怀疑,当今某些理论家和文化人提出的很多见解是否在很大程度上是些伪‘激进命题,它们是否只是从更极端的个人反叛立场出发,否定十八世纪对新生商业主义秩序和个人‘原子化生存所做的思考和批判,是否会像拉夫雷斯(按:《克拉丽莎》中的男主人公)追求贯彻一己‘自由意志的努力一样最终没有出路。”继理查逊之后,奥斯丁也“针对旧有人际关系分崩离析”提出了她的解决方案,然而在当代欧美语境下,黄梅写道:“标榜‘解放和‘自由的诸多知识分子,包括许多女性主义者,宁愿欣赏富贵小姐的恣肆放纵,却不能更多同情地位相对低下的人们蒙受压制的自我意志,……这似乎表明,他们所标举的‘个性解放更多是羡慕等级社会中有势者的特权,而非支持卑贱者争取平等与自尊的努力。”于是她在书中从各色言说方式切入,首创“奥斯丁问题”,为英国十八世纪以来的小说研究别开生面。
言说方式涵盖面广泛,也包括流言、传说和闲聊。假设个人和社群对立,那么闲言碎语自然让人不快,黄梅则看到《爱玛》中这类话语传播另有积极的一面:“在奥斯丁笔下,海伯里村闲话家长里短的自发活动呈现的面貌却是丰富多样的,‘不可靠‘压制个体等负面色彩并没有被掩饰或遮蔽,但同时也鲜明体现了社群成员彼此间深厚的相互关怀,发挥着沟通信息、臧否人物、维系社群运行的正面作用。”小说中的贝茨小姐就是个话痨,但她是村里未经公认的联结枢纽。奥斯丁能写活这么一位嘴碎的好心人,已经可以在文学史上留名了。
奥斯丁小说里人性不完美的阴影,深浅浓淡,层次丰富,各有特点,总是值得一看的。《爱玛》中同名姑娘聪明美丽,生性喜乐,她一出场,作者就交代,她把自己想得稍微偏好了(a di spos i t ion tothink a little too well of herself), 這是她未来潜在的危害。出游博克斯山时她与韦斯顿·丘吉尔调情,以言语轻慢贝茨小姐,经奈特利严厉批评后迎来自己痛悔和顿悟的一刻。即使对那位佻达公子,奥斯丁也是包容的,允许他写一封得体的长信(孙致礼译文长达六页多)来为自己辩白。割席、绝交之类断然决然的举动会触犯奥斯丁小说里的社交准则,正如英语lose temper(发脾气)和lose control(失控)含义是负面的,不符合有教养人士的身份。读者无缘见识柳眉倒竖、杏眼圆睁的场面——除非贝内特夫人发飙。
贝茨小姐当众受戏弄,反应过来,还赔笑解嘲。《理智与情感》中的埃丽诺言词敏捷,也能克制本能的反击冲动,那就更加可贵了。她妹妹玛丽安的浪漫梦想是自我中心的,而她却惯于审查自己初发的感受,经常缄口不语,黄梅称她“比较谦和,不那么自以为鹤立鸡群”,她的理智是经过矫正的感情,“不仅受责任和理性的双重指导,也建立在善于体察世界、体察他人和自身的基础之上”。在汉语中,“鹤立鸡群”一般是褒义词(源自《世说新语》,形容“飘摇于天地之外”的嵇康之子嵇绍),类似表述很多,都衍生自“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执念。自命不凡,而且黑白分明,就有资格像阮籍那样用“青眼白眼”表示喜恶(细看缘由,又有点可笑)。奥斯丁的主人公对无意深交的人,也会表达出善意,且看黄梅分析的两个例子:《理智与情感》中的爱德华·费拉斯涉世不深,私下莽撞订婚,未婚妻露西·斯蒂尔地位低微,言语粗俗,长于婚姻战场上的谋略。
爱德华母亲费拉斯夫人被蒙在鼓里,想让儿子迎娶嫁资丰厚的莫顿小姐。露西全然不知,即将赴宴,以为将遇见她未来的婆婆,暗暗发慌。埃丽诺是知情人,也受邀出席,想披露此事,临时改变主意。“埃丽诺本可以提醒她:她们就要见的很可能是莫顿小姐的婆婆,而不是她露西的婆婆,从而解除她的紧张心理,但是她没有这样做,只是情真意切地对她说,她的确同情她。”黄梅引了这些文字,然后评点:“二人一说一听间有很多未出口的潜台词。埃丽诺吞下话不说,这不是她和自己人打交道的态度。已到嘴边的挖苦由叙述者转述,传达出她对露西的强烈反感和冷眼旁观时的讥讽眼光。她真正说出的却是友善之语。而这并非虚伪,却是出于有力量的自我管制。埃丽诺拒绝完全听任自发的好恶和直觉,强使自己转换立场,为露西着想。”
《傲慢与偏见》接近结尾处,达西面对柯林斯先生和贝家近邻威廉·卢卡斯爵士的谄媚和客套,镇定自若地容忍着。“他甚至还能听得进威廉·卢卡斯爵士的絮叨,只听他恭维说,他撷取了当地最绚丽的明珠,并且大大落落地表示,希望今后能常在宫里见面。直到威廉爵士走开之后,他才无奈地耸耸肩。”这位威廉爵士很看重他的名号,曾进宫觐见过国王,就把它当作用不完的社交资本。奥斯丁对他的嘲讽已经是很不客气了,她也不怕让王宫的声誉连带受损。黄梅注意到一个细节:“达西只是在确认对方看不到了之后,才不以为然地耸了耸肩。减去若干机敏的嘲笑和反讽固然是局部的风格损失;但小小姿态调整不仅见证了主人公们的换位思考和心态变化,也是全书主题的点睛之笔。换言之,小说不仅借反讽描写讥刺世道,也不仅展示了这一修辞手法的美学魅力,还通过掌控反讽的张弛和尺度多少解构了反讽者顾盼自雄的上位者姿态。”
《奥斯丁问题》有宏观的视野,又用力于这种细枝末节之处,令人敬服。诚如杨绛先生所说,奥斯丁留下的空白靠读者来推测事情的底里,不然难收知人阅世之功。
黄梅在新作里说及“曹雪芹笔下荣宁两府里大大小小的矛盾”,并多次指出奥斯丁笔下那些善于“修订”自己的女性不会陷入自我爱怜的泥潭。也许她心里飘过林黛玉的影子。英国汉学家亚瑟·韦利曾抱怨,《红楼梦》里许多诗谜和酒令,西方读者会觉得索然无味。他还说了一句语气很重的话,大意是林黛玉会耍脾气,他恨不得打她一顿,所以他喜欢最初二十回(《陈西滢日记书信选:1943—1946》,傅光明编注)。韦利想必把林黛玉与《曼斯菲尔德庄园》里的范妮比较了一番。她们身世相似,少小离家,寄人篱下,经常暗自哭泣,但是两人在如何使自己适应新环境方面是完全不同的。范妮以责任感赢得托马斯爵士信任,聪明过人的林黛玉却好把玩自己的伤感。《劝说》里的安妮·埃利奥特重逢温特沃斯,八年前她曾取消与这位海军舰长的婚约,此后再也没有爱上任何人,“在伤心和隐忍中渐渐香消玉殒”。现在正值秋季,她注视着“那映在棕黄枯叶和凋萎树篱上的一年里仅剩的明媚笑颜”,默诵几首精选的描写秋景的诗歌,“从孤独和哀伤中提炼并酝酿出了某种超脱与澄净”。她绝不会吟唱“红消香断有谁怜”,再自导自演一出葬花的好戏。“质本洁来还洁去”,还会从莱姆之行实现“突围”、接受温特沃斯再次求婚吗?“皓皓之白”迷人,也误人。只有将目光转向他人,转向远非光彩夺目的众生相,才能从自我欣赏的逼仄空间里走出来,享受伴随着痛苦的成长。
当今,在托马斯·伯特伦爵士种植园里劳作的非洲黑人后代从西印度群岛移民殖民宗主国,他们说英语,观赏板球比赛,不同程度地融入英国社会。肤色不同的移民给奥斯丁时代的群己关系增添了新的维度。也许奥斯丁问题永无根本解决之日,但是求解的意识和随之而来的化解、缓和群己矛盾的尝试绝不能消失。考虑到社群不能任意无视个人尊严和自由,因此,求解的尝试总是能在危急时刻使社会免于分裂和解体。
(《奥斯丁问题:“方寸象牙”上的群己之思》,黄梅著,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二〇二三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