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国柱:和平队的历史文化渊源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682 次 更新时间:2016-03-05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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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柱 (进入专栏)  


【摘要】和平队创建于20世纪60年代肯尼迪政府时期,它是作为一个对外志愿援助机构的面目出现的。之所以在美国出现这样一个援外志愿者组织,除了肯尼迪政府对美国对外政策的调整的现实考虑,更主要是美国具有和平队所提倡的历史文化传统,如美国社会广泛存在的志愿者精神、美国历史上形成的边疆传统和拓荒者精神以及往届政府的政策实践等。


【关键词】传教士  志愿者  拓荒者  边疆  和平队


和平队形成于肯尼迪政府初期,它是世界上最大的服务于海外的政府志愿者组织。该组织打着满足发展中国家对“中等人力资源需求”的口号,向发展中国家派遣具备中、初级技能的志愿者。尽管和平队是作为美国对外政策的有机组成部分出现的,但它源远流长,可以说是美国历史文化传统在对外关系领域里的体现。其渊源起码可以追溯到美国社会的志愿者精神,包括宗教的和世俗的志愿者精神和行为;美国的边疆传统和拓荒者精神;民间及往届政府向海外派遣志愿者的试验等等。


一、传教与慈善事业并重的宗教志愿文化传统


宗教的志愿者精神主要体现为教会及传教士的“普世主义”。


自从发现新大陆,欧洲天主教和新教教会便开始在新大陆传教,来自欧洲的传教士一方面向美洲的土著居民灌输《圣经》的思想,力图使印第安人皈依基督教;另一方面,一些传教士与印第安人共同劳动,教授他们一些生活的技能,传授欧洲先进的医疗手段。通过与印第安人交朋友、满足印第安人的基本需求等方式,这些传教士扩大了自己的教众。16世纪的印第安人相当崇敬这一类传教士,认为他们“象我们一样衣衫褴褛,打着赤脚,他们吃与我们同样的食品,居住在我们中间,他们与我们的交流是温尔文雅的”。〔1〕(p.1)


英属十三个殖民地的传教士也采用相类似的做法,1648年传教士约翰·埃利奥特提出了一项帮助马萨诸塞贫困的印第安人的建议,即在向印第安人传授建筑、捕鱼、制作亚麻服装、种植果园的同时,教授他们通信和做生意,最终使印第安人过一种定居的和稳定的生活。传教士的这种传教与慈善事业并举的方式,一直延续下来,并为建国后美国各种教会组织所继承。


19世纪初,美国教会开始掀起向海外传教的热潮。1810年,“美国海外宣教委员会”成立;1814年,“美国浸礼会宣教会”成立;1820年,美国圣公会、美以美会也相继成立了海外宣教机构。美国各个教会组织向海外落后地区派遣了大量的传教士,这些传教士除了布道和建教堂外,更多的时间是用来建立学校和医疗所,为当地居民提供免费学习机会和免费医疗,并教授他们如何做生意,如何成为医生和护士,他们还培训当地政府官员进行有效的管理,帮助其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帮助农民提高粮食生产。如1819年10月24日,第一个从新英格兰地区起程到达夏威夷的传教士团由五名成员组成,他们分别精通于教育、医疗、印刷和农业种植等行业。这些传教士在夏威夷建立教堂和进行传教的同时,还帮助夏威夷土著居民建立了学校,向他们传授以前没有接触过的技能和知识。


19世纪80年代末,随着海外扩张思潮的泛滥,美国国内再次掀起了向海外宣传宗教的狂潮,而且,发起这一运动的是美国的大学生宗教狂热者。1886年夏天,普林斯顿大学的罗伯特·怀尔德——一个长期在印度传教的传教士之子,与一群年轻的普林斯顿大学宗教狂热者以研究《圣经》为名,邀请200所大学的学生聚会于马萨诸塞的北田市,在会上,怀尔德联合其他9名学生呼吁开会讨论赞助传教事宜。休会前,已经有100名学生表示愿意献身于海外传教事业。1888年7月,同样是在北田市,“海外传教学生志愿者运动”正式成立并立即开展工作。该组织第一年即招募到650名志愿到海外传教的大学生,到1891年,在该组织登记在册的志愿者已经达到6,200名。在这一组织的有力推动下,美国各地、特别是大学校园里掀起了海外传教的热潮,1894年,期待到国外从事传教事业的大学生是1886年的3倍。到1914年,“海外传教学生志愿者运动”派到海外的传教士大约有6,000人,其中1,739人被派到中国。〔2〕(pp.59-63)这一组织的主要成员是大学毕业生,而且是以志愿者的身份出现的。半个多世纪后,身为总统候选人的肯尼迪同样是率先向大学生们发出了成为海外志愿者的呼吁,和平队成员的构成、特别是60年代和平队志愿者的主要成员,同样是以大学生为主。


可以说,作为美国文化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天主教会和新教教会的传教士向落后地区的传教方式是后来和平队的重要渊源之一,通过对两者的比较,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首先,传教士与和平队志愿者活动领域有诸多共同之处。


教育是传教士与和平队志愿者共同涉及的领域,很多传教士都在自己传教的地区建立了教会学校,为当地居民提供免费教育。如西方传教士在中国建立的最早的教会学校马礼逊学堂就是美国传教士布朗在澳门开办的。19世纪后期,美国传教士在中国又建立了一系列教会大学,著名的有1879年创办的圣约翰大学、1888年创立的岭南大学、1889年成立的金陵大学和1892年成立的燕京大学等。同样,二战后,美国在非洲等地的传教士也将教育作为自己的主要活动领域,主要教授语言(英语)和职业技术。在非洲呆了十五年的威廉·普鲁伊特女士在谈到传教士的工作时说,“在那些年里,传教士的作用被改变了。我们很早就认识到,少量的传教士并不能宣传福音和教育非洲人,我们必须通过培训非洲人来加强我们的努力,我们越来越多的项目就是培训工作。”〔3〕(p.19)而在和平队志愿者中,从事教育工作的比例是最高的,这些志愿者到海外主要是教授英语及其他技术科目。


医疗卫生是传教士和和平队共同涉及的另一个领域。美国传教士将医疗卫生事业作为海外传教的主要手段之一。如受美国公理会派遣的传教士巴驾,是较早到中国的传教士之一,也是有名的“中国通”,他在来广州的第二年便开设了“广州眼科医局”,开业6个星期便有450人前来就医。1838年2月,巴驾又与另一名美国传教士裨治文一起成立了“中华医药传教会”,该会的宗旨是鼓励在中国行医,并由此消除中国人对美国传教士的疑虑。美国派往其他地区的传教士同样将医药事业作为自己的主要工作之一。教会所办的医院不仅为当地人治病,而且还翻译西方医学书籍,并为当地培训西医人才。美国传教士们花费大量金钱开设医院,为当地人民免费治病,其最终目的还是为了消除当地人民的疑虑,博得当地人民的信任,吸引更多的人皈依上帝。同样,相当高比例的和平队志愿者也在受援国从事医疗卫生事业,如在非洲的每一位和平队志愿者都以不同的方式投身于爱滋病的防治工作中。


正是由于传教士与后来和平队志愿者的工作领域有诸多共同之处,而且分别带有“慈善”色彩和“公益”色彩,所以,和平队志愿者可以被视为不从事传教事业的传教士。如第一批派往海外的和平队的一名管理者就认为,和平队志愿者仅仅是 “以更大的规模并且没有宗教内涵”,去开展在很大程度上是“基督教会和受教会影响的团体多年来一直致力于的工作”。〔1〕(p.2)倡导建立和平队的肯尼迪对传教士所从事的上述世俗工作印象颇深,在提出和平队倡议以前,肯尼迪曾经在不同的场合对摩门教青年信徒的海外志愿服务表示钦佩。


其次,传教士与和平队志愿者的功能有很多共同之处。


一是促进了美国对外部世界的了解和外部世界对美国的了解。在整个美国对外关系中,传教士往往走在政府和其他各界的前面,或者涉足美国政府及各界不愿意、不能够涉足的地区及领域,因而,传教士对所在地区的了解往往比美国政府和其他各界还要快捷、全面、细致甚至客观,这些传教士撰写的介绍所在地区情况的小册子、书籍等,往往是美国社会了解异域风情的最初来源。如美国著名东亚问题专家泰勒·丹涅特就认为,美国来华传教士关于中国的著述及演讲,就是“形成美国对中国、日本和朝鲜任何正确舆论的唯一根源……在十九世纪的大部分期间,美国人是通过传教士的眼睛来观察亚洲的”。〔4〕(p.474)而美国传教士在传教地区所开设的教会学校,以及他们翻译介绍本国情况的书籍,则成为所在国了解美国的重要窗口;传教士往往是当地人见到的最初的美国人,传教士的形象就代表了美国的形象,很多国家和地区就是通过了解传教士而了解美国的。而肯尼迪所宣称的和平队的三大目标中,其中有两项分别是使受援国民众更好地了解美国和美国人民,让美国民众更好地了解其他国家及其人民。


二是传播美国文化及其价值观念。传教士的主要使命是传播宗教文化,使更多的人皈依上帝。同时,这些传教士又是美国文化的产物,成长于美国文化氛围之中,并深受其影响。他们笃信美国的基本价值观念——个人主义、自由、民主、私人企业、一神教等等,在其传教过程中,特别是为配合传教而参预的其他世俗活动中,传教士将美国文化及其价值观念传播到其所在的地区。同样,和平队志愿者主要职能是作为“中等人力资源”从事教育、卫生、农业、社区等世俗工作,与传教士的宗教色彩相比,他们是美国对外政策的产物,同样肩负着传播美国文化和价值观念的使命,正如犹他州的民主党参议员弗兰克·莫斯所分析的:“传教士是致力于传播宗教哲理,和平队成员除了其他事务外,要致力于传播政府的哲学或宗旨。”〔1〕(p.2)


再次,传教士与和平队志愿者在国外遇到了同样的疑虑,即东道国在不同程度上对传教士及和平队志愿者持怀疑态度。如美国传教士在中国举办的教会学校,一开始中国人大多怀疑其有邪恶的动机,不愿将子女送到这类学校中,在马礼逊学校任教的美国人白朗在向“马礼逊教育会”所做的周年报告中就谈到:“当本校初成立时,人不愿送其子弟入学。多人预料一旦入学必有恶果。其中一位家长于初送学童入学时,对我(白朗)说:‘我们不了解何以外国人愿意免费教养我们的儿女,却丝毫不要报酬。我们认为背后一定存心不良。可能是先使他们与父母隔离,然后再偷偷运往他国’。”〔5〕(p.49)同样,很多国家对和平队及其志愿者也是心存疑虑,不敢轻言接受其援助。更有不少国家将和平队看作是美国新殖民主义的工具,将志愿者视为中央情报局的间谍和特务而加以排斥。


除了上述三个方面外,传教士与和平队志愿者还有很多相似之处,特别是在形式方面,传教士更称得上是和平队志愿者的先驱。赴海外传教的传教士大多是采用自愿的方式招募的,在19世纪后期的海外传教狂潮中,那些大学里的宗教狂热者则是以志愿者的身份,成为上帝福音的传播者。而和平队完全是采取招募志愿者的形式组成。因而,赴海外传教士可以被视为和平队的先驱和原型。


二、美国社会的边疆传统与志愿者精神


1961年3月14日的《纽约时报》在一篇题为《对我们青年的挑战》文章中说:和平队精神可以追溯到“由带帆布顶棚的四轮马车组成的浩浩荡荡的队伍穿越我们大陆”的时代,即和平队体现了开拓新大陆的边疆精神和拓荒者精神。边疆精神和拓荒者精神内涵非常丰富,这里只想强调拓荒者的协作精神和相互协助的精神。“一旦一名边疆人建好了自己简陋的住房,他就会到下一块土地上帮助他的邻居”。〔1〕(p.3)相互协助最初可能是自然环境使然,早期移民及后来开拓西部边疆的移民面对的是一片洪荒莽原以及对他们采取敌视态度的印第安人,仅靠一己之力应对如此环境显然勉为其难,人们为了生存,只能相互协助。这样,在开拓新大陆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服务他人和公益事业的文化传统。19世纪30年代,曾经游历当时大半个美国的法国政治学家德·托克维尔就注意到美国社会这种文化传统的形成,他在其名著《论美国民主》中这样写到:“在美国,人们的全部想象力,都被用去发明致富之道和满足公众需要的良方上去了……我一再看到美国人为公共事业作出巨大的真诚的牺牲,并且多次发现他们在必要的时候几乎都能忠实地互助。……他们为公益最初是出于必要,后来转为出于本意。靠心计完成的行为后来变成习性,而为同胞的幸福进行的努力劳动,则最后成为他们对同胞服务的习惯和爱好。”〔6〕(pp.633-634)


一般认为,个人主义是美国文化价值观的核心。但在美国社会文化背景下,个人主义主要是强调个人的独立性、创造性和自由发展,并不意味着将个人特殊利益凌驾于他人和社会公共利益之上的思想和行为。个人主义价值观也不等于个人不需要为社会和他人履行义务。相反,服务他人与社会不仅是美国历史文化传统,而且也是衡量美国公民道德的重要标准。正如托克维尔所看到的,“一个美国人在专顾私人利益的时候,就好像这个世界上只有他自己;而在他热心为公务而活动的时候,又好像把私人利益全部忘了”。托克维尔将美国人的这种处事原则称之为“正确理解的利益”原则,即美国公民的自爱“使他们互相援助和为国家的利益而情愿牺牲自己的一部分时间和财富”。这个原则“不以达到伟大的目的为宗旨,而是要不费太大力气就能达到所追求的一切”,它也“不要求人们发挥伟大的献身精神,只促使人们每天作出小小的牺牲”。〔6〕(pp.673-674)


正是由于对公益事业的热心,美国社会很早就出现了公民志愿参加的各种各样的自助组织,这些公民自愿联合起来的组织,即严肃认真,又显得微不足道;它的成员可以有很多,也可能只有几个人;有的组织有自己长期的活动目标如维护社区治安、卫生,保护自然环境等,有的组织则是为了某一临时安排如筹办节庆活动,建立学校、教堂、医院等。美国历史学家亨利·S.康马杰在谈到这些遍布美国社会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时认为,“美国人虽然是个人主义者,但也很愿意从事合作事业或合伙经营。除英国外,没有哪个国家象美国人那样愿意为某种共同的目的而联合起来;没有哪个国家私人的联合会那样多,那样卓有成效”。〔7〕(p.27)


这样,根植于开拓西部边疆的拓荒者的互助精神,逐步发展成为美国社会的主流文化之一:公民的志愿者精神与行为。各种志愿者组织遍布美国社会的每一个角落,人们可以经常在公立学校和公共图书馆、各地的公园和文化娱乐场所、社区、军队与退伍军人医院、老年人服务中心、家庭与儿童咨询及保护服务机构、无家可归者庇护所等场所看到志愿者的身影。这些民间的、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志愿者组织构成了美国公民社会的重要基础。在谈到志愿者组织及活动对美国社会的重要性时,曾经担任政府官员的美国社会活动家约翰·加德纳认为:“美国社会几乎所有的重大突破都根植于志愿事业。如果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从我们的国民生活中消失,我们美国人的特征就不那么明显了。这一事业增强我们的创造力,激活我们的社区,培养个人责任感,激励社会基层的生活,并提醒大家我们是生来自由的。志愿事业的活力源自良好的土壤——公民自豪感、同情心、慈善传统、强烈的解决问题的欲望、个人责任感、以及对齐心改进我们生活这一伟大的共同任务无法抑制的责任。”[①]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的各种志愿者组织开始向海外落后国家和地区派遣志愿者,其中影响比较大的有国际志愿服务组织(International Voluntary Service,简称IVS)、国际发展安置协会(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Placement Association,简称IDPA)等。


国际志愿服务组织在成立时具有一定的宗教色彩,成立该组织的目的是试图对所有美国传教项目进行重组和给予更具体的指导,它的董事会由天主教和新教代表组成。然而,这个组织的活动基本上不涉及宗教内容。国际志愿服务组织主席、曾经担任和平队顾问的纳夫辛格在回忆成立该组织的初衷时说,国际志愿服务组织是为弥补美国对外援助政策的不足而成立的。国际志愿服务组织的创立者认识到,美国对外援助机构的工作是建立在政府与政府交往的基础上的,但在50年代,它的运行是不成功的。因为在广大第三世界国家,大多数人生活在农村,美国的代表很少能走到那里,因而必须在不发达国家的基础层面做一些工作。


国际志愿服务组织的工作主要在农村地区,它所招募的志愿者要求有在农场工作的经历,或者是农学院校的毕业生,熟悉农作物耕种、园艺学、家禽饲养、农事家畜的科学管理与繁殖、家庭经济、木匠、医疗卫生、公共健康、道路及桥梁建设、造房建屋等业务。在和平队志愿者被派往海外之前,国际志愿服务组织的志愿者分队已经在埃及、约旦、伊拉克、越南、老挝、尼泊尔、加纳、利比里亚等国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他们清扫无业游民的露营地、安置难民、挖井、教授农民如何操作机器、发展提高家禽产量的项目等等。这些年轻的志愿者属于后来曾经轰动美国的《丑陋的美国人》一书中那些在不发达国家默默工作、在民间为美国赢得了良好声誉的“丑陋的美国人”。尽管他们很少抛头露面,不为新闻界所注意,但他们的影响是巨大的。例如,1956年,两名年轻的国际志愿服务组织的志愿者在埃及经营33英亩的试验农场,苏伊士运河战争爆发后,两人撤回了国内。但战争一结束,埃及政府就要求这两人回去,并要求该组织再派遣10名与他们一样的志愿者到埃及,因为该组织志愿者的名声已经传遍了尼罗河流域。从1953年到1961年,国际志愿服务组织共向不发达国家派遣了将近200名年轻的志愿者。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类似于国际志愿服务组织之类的民间志愿者组织激增,这些组织完全摆脱了宗教色彩,以大学和基金会为依托,派遣自己的志愿人员到海外、特别是落后国家和地区服务。1951年,道格拉斯·凯莱组织的国际发展安置协会就是在世界政府基金会的赞助下成立的,尽管这个组织规模不大,资金也不充足,但它在招募志愿者和向世人展示类似组织所能发挥的作用方面,做了一些开拓性的工作。该组织的18名具有开拓精神的男女青年被派到印度、尼日利亚、印度尼西亚、乌干达等国,他们分散到政府机构、非赢利的组织及大学里,从事志愿服务,“帮助那里的人们自助”。美国最高法院的法官威廉·道格拉斯当时预言,在美国与不发达国家和地区建立相互理解的进程中,这些志愿者将比所有美国能掌控的财富和军队能够做的还要多。[②]美国学者罗伊·胡普斯也认为,“这一项目有助于证明,受过教育的美国人在不发达国家社区这一层面的工作,不仅会对美国的对外援助项目,而且对更好的理解这一目标也将做出独特的贡献”。


另一个比较成功的尝试是詹姆士·罗宾逊博士倡议的“非洲十字路口计划”(Operation Crossroads Africa)。1954年,这位黑人牧师在非洲进行了长途旅行,非洲农村的迫切需求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回国后,罗宾逊向美国的大学生提出了“非洲十字路口计划”,即美国的大学生利用暑假到非洲农村从事特定的项目,同时更多地了解和认识非洲。


1958年夏天,罗宾逊与10名美国大学生利用暑假来到非洲几个国家,这是第一次将“非洲十字路口计划”付诸实施。在随后几年中,该行动招募的志愿者人数一直呈上升趋势,1961年夏天,有大约200名美国白人和黑人大学生在非洲15个国家度过了两个月的志愿者生活。其中每个学生自己要支付900美元的开销,其余部分由“非洲十字路口计划”筹集。这些大学生在非洲国家主要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基础工作,特别是教授非洲儿童英语;同时对他们感兴趣的非洲问题展开调研。1962年,肯尼迪总统在接见“非洲十字路口计划”的部分成员时称,“这个团体和这种努力真正是和平队的先驱”。〔8〕(p.504)


总之,到20世纪60年代,在美国已经形成了良好的向海外派遣志愿者的文化环境。据统计,到和平队成立时,至少已经有50个以上的私人组织向海外不发达地区派遣了志愿人员,从事技术和教育援助计划。一个民间志愿机构的负责人弗兰克·劳帕奇是这样表达当时美国志愿机构的迫切愿望的,他说:“我们必须提供我们的技术技能,即不要乞求好处也不必寻求利益,我们必须向他们展示如何从他们的土地上取得比现在多十倍甚至百倍的收成,我们必须向他们展示如何克服致他们的庄稼、牲畜和孩子于死地的疾病和虫灾……当他们从地狱中挣扎脱身时,我们必须帮助他们……我们必须在全世界拥有10万训练有素的技术人员,帮助那里的人们自助。”〔9〕(p.6)正是在这样的文化氛围里,和平队的思想才逐步形成并走向成熟。


美国社会从拓荒者身上传承下来的互助精神及后来形成的志愿者文化传统,是美国和平队建立的基础,为和平队的形成和存在提供了肥沃的土壤。肯尼迪政府正是利用了美国文化中的边疆传统和拓荒者精神,以志愿者的方式组建了对外援助和交流的和平队。和平队的创建者在多种场合阐述了美国社会的边疆传统与和平队之间的关系。如和平队的第一任队长施莱弗在明尼苏达州沃星顿市发表演说时宣称,明尼苏达大草原上的人们“比其他任何地方的人们能更好地理解和平队的基础,这个国家的乡村生活一直是基于帮助你的邻人这种精神”。和平队志愿者都是优秀的、坚强的美国人,“他们希望利用他们的技能帮助这个世界不发达的国家”。〔10〕(pp.20-21)和平队志愿者将以他们的志愿精神和实用主义的原则,像他们的祖先征服美国西部边疆一样,征服第三世界的新边疆。


三、不同背景下的政府尝试


在美国,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美国,海外志愿者行为主要是一种民间行为。然而,美国政府在特定的环境下,也曾经尝试向海外派遣志愿者。规模最大、持续时间最长的一次是美西战争之后,自麦金莱政府肇始的在菲律宾的志愿者计划。


美西战争后,美国吞并了菲律宾,为了从根本上消除菲律宾人的反抗行动和敌视情绪,麦金莱政府决定在菲律宾采取一些带公益色彩的措施,通过输出美国文化,创造和平、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局面,来消弭菲律宾人的不满,稳固美国在菲律宾的统治秩序。1901年,美国政府先是动员一批即将退役的驻菲律宾美国军人留在菲律宾,在中小学从事英语教学,帮助修建道路和桥梁,建立医院等公共卫生系统。同时,在美国国内招募以教师为主的志愿者赴菲律宾,以美国的教育模式为榜样建立菲律宾的教育体系。用麦金莱的话说就是“教育菲律宾人并提高他们的素质”。〔11〕(p.59)


在国内征募教师的工作非常顺利,12,000名青年男女报名参加,大约600人成为其中的幸运者。美国政府为这些作为教师的志愿者每月提供125美元的薪水,远高于当时美国国内一般教师的工资。应该说,相对高额的薪水并不是吸引志愿者前往菲律宾的主要因素,考虑到菲律宾恶劣的自然条件,以及尚未完全平息的菲律宾民族起义,仅仅靠相对较高的薪水是不能吸引大批美国青年到菲律宾的。对多数志愿者而言,流淌在他们血液中的边疆传统和拓荒者精神是推动他们的主要力量,尽管他们多数是刚刚走出大学的毕业生,基本上没有教学经验,但他们希望靠自己的热情弥补经验的不足。当然,也有少量的人是为了得到一份工作,或追随自己的男(女)朋友。到1902年,在菲律宾的美国教师人数已经达到了1,074人。


最大的一支志愿者队伍是1901年8月底乘“托马斯号”客船到达马尼拉的,人数大约有550至600人,这样一支庞大的教师队伍到达菲律宾,在当地还是引起了不小的骚动,菲律宾人也因此将在菲律宾任教的美国教师称为“托马塞茨”(Thomasites),不管是谁,也不管他是何时到达的。美国教师分布在菲律宾的各个省份的乡村,生活和工作条件均十分简陋,教授的科目以英语为主。对美国教师在菲律宾的工作,美菲两国学术界均有不同的看法。持肯定态度的学者认为,在美国教师到来之前,菲律宾境内是多种语言并存,而没有统一的、全国性的语言,正是由于来自美国的英语教师的努力,菲律宾才有了通行全境的、统一的官方语言——英语。持批评态度的学者则认为,美国殖民当局在菲律宾推行英语为官方语言,其目的是毁灭菲律宾的民族文化,将英语强加给菲律宾是“曾经发明的文化干涉的最有效的手段”。


美国政府希冀“托马塞茨”在菲律宾发挥的作用,就是通过向菲律宾输出美国文化,使菲律宾人接受美国给他们带来的文明和统治,自觉接受美国殖民当局的领导;此外,通过“托马塞茨”在社会基层的工作,改变菲律宾人对美国的印象,淡化菲律宾人对美国的敌视态度。应该说,“托马塞茨”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这样的作用,他们的辛勤工作确实博得了菲律宾人的好感。20世纪60年代,很多菲律宾人还记得“托马塞茨”来到边远省份,居住在简陋的房子里,在破旧的校舍里教授菲律宾孩子学习英语,他们甚至对后来的和平队志愿者称,“托马塞茨才是真正的第一批和平队志愿者”。〔11〕(pp.62-63)


向菲律宾派遣志愿者的计划一直执行到1933年才告结束。


20世纪30年代,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应对大萧条而采取的新政措施中,面向青年人的“民间资源保护队”无疑与后来的和平队有某些相近之处。成立民间资源保护队的目的是保护和恢复美国的森林资源,并对无业或者失业的美国青年进行有偿的救济。


民间资源保护队的成员由17至28岁的青年人组成,每个月可以获得30美元的报酬,其中22美元要寄给他们的家庭。每队允许5%成绩优良的人每月获得45美元,另有8%的人每月获得36美元。承担的主要工作有建立电话线、防火地带,修建道路、防范土壤侵蚀的堤坝、供给野生动物的蓄水池、分洪堤坝、种植树木、扑灭森林火灾以及控制病虫害等。


从民间资源保护队的形式和内容看,其与和平队确实有很多相近之处。如两者均以青年人为主;都是从政府那里领取较低的报酬,从事社会公益事业。两者的区别也很大,如民间资源保护队是面向国内,而和平队则是面向不发达国家;民间资源保护队队员参加这个组织更多是因为无奈,而志愿者参加和平队则是完全凭自愿。作为一个政府行为,特别是民主党政府采取的重大措施,它显然对肯尼迪有某种启示作用,正如肯尼迪的特别顾问小阿瑟·施莱辛格所分析的,“就其起源来说,和平队无疑是受到富兰克林·罗斯福一九三一年的民间护林保土队(即民间资源保护队——引者注)的启发”。〔12〕(p.485)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作为政府行为,美国派遣青年到不发达国家和地区工作的项目比较少,较有影响的是美国农业部4—H俱乐部的国际农业青年交流项目(International Farm Youth Exchange)。这个项目开始于1948年,直到现在仍在执行。到和平队成立时,4—H俱乐部已经向不发达国家的农场派遣了几百名青年志愿者,向这些国家传授农作物及畜牧品种改良技术,介绍现代化农业机械的使用方法等。


尽管作为政府行为的海外志愿者活动远不及民间志愿者活跃,但自50年代起,来自政府内部、特别是国会方面的呼声日渐高涨。1951年,纽约州的国会议员雅各布·雅魏茨建议,招募100万美国青年组成“和平军”,到不发达国家帮助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1952年,来自康涅狄格州参议员布劳恩·麦克马洪建议,政府应当派遣年轻的美国志愿者作为“专职的民主传教士”进入不发达国家,麦克马洪将其称为和平年代的军队,它携带的不是武器装备,而是镰刀、锄头、用于治病的药品和对自由的信念。


在所有关于政府向海外派遣志愿服务队的倡议者中,影响最大的还是民主党的众议员亨利·罗兹和参议员赫伯特·汉弗莱。


亨利·罗兹是民主党年轻的国会议员,他的妻子曾经作为志愿者到海外服务。1957年,罗兹与众议院的几个同事访问了柬埔寨,在一个偏僻的乡村遇到了四名作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志愿者的美国青年,他们在那里从事英语教学。这几名美国青年的作为给罗兹留下了深刻印象。1958年,在康奈尔大学,罗兹在向大学生发表的演讲中号召美国人,特别是年轻的大学毕业生,到遥远的地方,以普通士兵的薪水标准为自己的祖国服务几年。此后,罗兹继续对派遣美国青年志愿者赴海外进行可行性研究,1959年底,他提出了“第四点和平队计划”,并于1960年初提交众议院,要求众议院对他的建议进行研究。与此同时,来自俄勒冈州的参议员纽伯格在参议院也提出了类似的建议。结果,美国国会拨款10,000美元作为研究基金,委托科罗拉多州立大学对“第四点和平队计划”进行可行性研究。尽管科罗拉多大学的研究报告1961年5月才告完成,此时和平队已经宣告成立,但罗兹的“第四点和平队计划”对和平队的产生还是有很大的推动作用的,他计划中的一些具体措施被后来的和平队所采纳。因而,罗兹被誉为“和平队思想的奠基者”。


赫伯特·汉弗莱参加了1960年民主党总统候选人的角逐,他提出建立和平队的设想既有对美国对外政策的考虑,也是他竞争党内提名的战略组成部分。与罗兹相比,汉弗莱的建议更直接,也更具体。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前几周,汉弗莱阐述了他的和平队方案,他说,我的方案与罗兹和纽伯格不同,“它不是要求研究和平队,而是要求和平队本身,现在我手中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现在就直接采取步骤成立这样一支队伍是正确的,而不是等待成立它的研究(结果)”。


按照汉弗莱方案,和平队将是一个独立机构,与美国国务院、新闻署和国际合作署一起工作。第一年将有500名志愿者分散到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的发展中国家,到第四年志愿者人数将增加到5,000人。志愿者的服务期为三年,其中一年用于培训,另外两年在不发达国家工作。志愿者要有一定的技能,能够在东道国从事社区发展、教学、医疗卫生、农业和工业基本技术等工作。汉弗莱总结说:“在公众与公众之间、政府与政府之间建立更加良好的关系,没有什么比派遣优秀的美国青年帮助新出现的国家人民自助更有效了,他们将不仅仅是按照指示,而且,他们将展示,在与当地人们共同努力的过程中,他们不怕弄脏自己的双手。”〔3〕(p.28)


汉弗莱是第一个使用和平队称号的政治家,他的方案也是战后众多类似方案中最为成熟的一个,因而与后来肯尼迪政府建立的和平队有更多的共同点。作为参议院外交委员会的同事,又具有相近的政治理念,汉弗莱在党内竞争失败后将自己的和平队方案推荐给肯尼迪,而致力于调整美国对第三世界国家政策、为美国开拓新边疆的肯尼迪没有理由拒绝这样的方案。和平队问题也成为肯尼迪竞选总统关键时期的一个亮点,并成为日后肯尼迪政府“新边疆”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


可以说,正是潜存于美国社会的志愿者精神、美国的边疆传统和拓荒者精神,为肯尼迪建立和平队提供了良好的土壤和基础,而民间及往届政府向海外派遣志愿者的尝试,则证明了这一途径的可行性。上述诸因素共同促成了和平队这一特殊模式的形成。

参考文献:

1、Gerald T. Rice, The Bold Experiment: JFK’s Peace Corps ,Indiana: University of Notre Dame Press,1985.

2、Paul A.Varg, Missionaries,Chinese,and Diplomats: The American Protestant Missionary Movement in China,1890-1952,New Jerse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58.

3、Roy Hoopes, The Complete Peace Corps Guide, New York: The Dial Pressm, INC.,1968.

4. 泰勒·丹涅特:《美国人在东亚:十九世纪美国对中国、日本和朝鲜政策的批判的研究》,姚曾广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

5. 李定一:《中美早期外交史》,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6、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下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

7、亨利·斯蒂尔·康马杰,《美国精神》,盛葵阳、南木译,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年版。

8、Public Papers of the Presidents of the United States,John F. Kennedy,1962.

9、Maurice L. Albertson, New Frontiers For American Youth: Perspective on the Peace corps,Washington: Public Affairs Press,1961.

10、Fritz Fischer, Making Them Like Us:Peace Corps Volunteers in1960s, Washington: Smithsonian Institution Press, 1998.

11、David Searles, The Peace Corps Experience, Challenge and Change1969—1976, Lexington:The University Press of Kentucky,1997.

12、小阿瑟·施莱辛格:《一千天:约翰·菲·肯尼迪在白宫》,仲宜译,北京:三联书店1981年版。

注释:

[①] Brian O'Connell, America’s Voluntary Spirit” available at http://www.usinfo.state.gov/journals/itsv/0998/ijse/brian.htm

[②] Douglas Kelley, “Peace Corps’ Predecessor,‘I.D.P.A.’” available at http://www.peacecorpsonline.org/messages/


本文原载《安徽史学》2005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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