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凤才:“法兰克福学派”四代群体剖析(下)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677 次 更新时间:2016-01-23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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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凤才  

四、哈贝马斯时代:“各自为战”

随着阿多尔诺、波洛克、霍克海默、马尔库塞等人相继去世,法兰克福学派第二代批判理论家出现了“各自为战”的局面,并形成了三条不同的研究路径:(1)以哈贝马斯、内格特为代表的规范研究与经验研究相结合的路径。他们的“新批判理论”(Jüngere Kritische Theorie)[①],明显不同于霍克海默、阿多尔诺的“老批判理论”(?ltere Kritische Theorie)。(2)以弗里德堡(L. V.Friedeburg,1924—2010)、布兰特(G. Brant,1929—1987)为代表的经验研究路径。他们执掌的社会研究所变成了“经验取向的研究所”,以至于引发了杜比尔(Helmut Dubiel)的“体制造反”。(3)以阿·施密特、蒂德曼等人为代表的经典文献编辑出版研究路径,给世人留下了宝贵的精神文化遗产。综观第二代批判理论家的学术影响,可以说,作为“重建派”的哈贝马斯最终战胜了作为“经验派”的弗里德堡,以及作为“正统派”的阿·施密特,不仅主导了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第二期发展,而且开启了批判理论的“政治伦理转向”,对批判理论第三期发展起到了奠基作用。

(一)“体制外”[②]的规范研究与经验研究相结合路径

1. 哈贝马斯。作为法兰克福学派第二代核心人物,哈贝马斯与社会研究所有着甜蜜而又酸涩的故事。1956年,哈贝马斯第一次来到法兰克福,在社会研究所做阿多尔诺的科研助理,直到1959年。这三年经历,对哈贝马斯的成长至关重要。1959年,哈贝马斯被迫离开社会研究所,先后到阿本德罗特(W. Abendroth, 1906—1985)、伽达默尔(H-G Gadamer,1900—2002)身边工作。1961年,他以“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为题在海德堡大学取得教授资格。哈贝马斯被迫离开社会研究所的原因在于,“已经初步拥有了‘批判理论’马克思主义遗产的哈贝马斯被霍克海默视为社会研究所的‘安全风险’(Sicherheitsrisko)”[③]。1961年,未经社会研究所同意,哈贝马斯与弗里德堡等人合编的《大学生与政治:法兰克福大学生政治意识的社会学研究》在“社会学文献”(新系列)出版,这触怒了霍克海默。霍克海默断定,根据法兰克福大学171个大学生随机抽样调查得出的“政治参与概念”很难给人清晰的结论,而且在政治上的“极端民主化陈述”也令人担忧——即使阿多尔诺从中打圆场,认为哈贝马斯的介绍还是“相对温和的”,也未能阻止霍克海默对哈贝马斯的排斥。1964年,有望出任社会研究所所长的哈贝马斯第二次来到法兰克福,但此时的法兰克福大学由霍克海默任校长,只给了他一个社会学工作坊负责人(纯属教学管理机构)的职位,这当然被哈贝马斯所拒绝,只担任社会哲学教授至1981年。1981—1983年,哈贝马斯到位于施塔恩贝格的普朗克研究所担任所长。1983年,哈贝马斯第三次来到法兰克福,在法兰克福大学哲学系担任教授,直至1994年荣休。

就与社会研究所的关系而言,哈贝马斯基本上处于“体制外”,但却通过杰出的理论创造成为法兰克福学派第二代学术领袖。这不仅体现为,前期哈贝马斯[④]对批判理论第二期发展的贡献——重构历史唯物主义,反思早期批判理论,创立交往行为理论,为批判理论奠定规范基础,批判与重建现代性话语,揭露现代文明危机根源,寻找通往未来文明之路;而且还体现为,后期哈贝马斯通过话语伦理学和协商政治理论开启了批判理论的“政治伦理转向”[⑤]。由此,哈贝马斯创立了不同于霍克海默、阿多尔诺的“新批判理论”。

对法兰克福学派的理论研究和经验研究来说,纳粹法西斯大屠杀体验的影响无疑是深刻的。霍克海默、阿多尔诺关注这些灾难对哲学思维、社会批判、理性角色有什么影响?在工人运动失败、文明国家出现纳粹的背景下,他们又开始思考马克思思想在多大程度上能够被用于社会关系分析——他们将《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意识形态批判与卢卡奇的物化批判联系在一起;同时,也运用韦伯(M. Weber,1864—1920)的合理化理论、弗洛依德(S. Freud,1856—1939)的心理分析学说作为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中介;并且,通过追溯康德(I. Kant,1724—1804)及其观念论,尤其是黑格尔(G. W. F. Hegel ,1770—1831)辩证法,而致力于克服实证主义、辩证唯物主义、现象学的局限性。

第一代批判理论家研究社会人格、家庭、权威结构、审美体验、大众传媒等被经典马克思主义视为上层建筑或意识形态的东西。在他们那里,“批判理论”作为实践哲学,与传统理论处于张力中(这里的“传统理论”,既包括实证主义或唯科学主义,又包括观念论的理论哲学或本体论)。作为非教条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价值批判的资本主义批评家,他们批判正统马克思主义,努力摆脱充满政党政治色彩的马克思主义标签;但他们只是限制性地选择马克思观念而无视其哲学内涵,以至于哈贝马斯说,将哲学扬弃在社会理论中的“跨学科唯物主义”已经成为非正统的西方马克思主义变种;甚至同意布伦科斯特(Hanke Brunkorst)的看法,此时的霍克海默是“反哲学的”(Anti-philosoph)。[⑥]

诚然,哈贝马斯接受了第一代批判理论家对理性、主体、辩证法、民主社会主义的兴趣,并强调哲学必须以幸福与自由为取向,但他放弃了试图在理性中实现解放的要求。他指出,批判理论适合于研究个体主体经验的辩证矛盾,但辩证法本身也可能成为支配手段。因此,哈贝马斯试图克服(总是为批判理论所弱化的)一系列矛盾。他认为,在霍克海默、阿多尔诺的著作中,关于唯物主义方法与超验方法、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与批判理性的个体主义预设、技术合理化与社会合理化、文化心理现象与经济现象之间的关系是不清楚的,这引起了读者误解。在他看来,在关于社会发展的唯物主义理论中,现象分析与超验分析能够结合起来;而唯物主义理论只有作为“准超验理论”(quasi-transzendentale Theorie)的一部分时,对文化进化自我反思的解放知识来说纔是有意义的。“经验的与超验的本性,同样是哈贝马斯的基础。”[⑦]

与第一代批判理论家不同,哈贝马斯在语言的社会结构中确定合理性条件,并从自主的主体理性转向交往合理性。这样,合理性就不再是个体本身的特征,而是不受干扰的交往结构的特征。在他看来,如果资本主义技术社会削弱了主体的自主性与合理性,这并不是通过国家机器对个体的支配,而是通过技术合理性对交往合理性的排挤而导致的。在作为伦理体系进化内在逻辑更高阶段的交往伦理学勾勒中,哈贝马斯阐明了体验进化合理性绝对命令的新政治实践源泉。

迄今为止,哈贝马斯已经出版著作四十部左右。例如,《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市民社会范畴研究》(1962)、《理论与实践:社会哲学研究》(1963)、《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1968)、《论社会科学的逻辑》(1970)、《后期资本主义的合法化问题》(1973;英文名《合法化危机》、《重建历史唯物主义》(1976)、《交往行为理论》(1981)、《道德意识与交往行为》(1983)、《现代性的哲学话语》(1985)、《后形而上学思维:哲学文集》(1988)、《话语伦理学解说》(1991)、《事实与价值:关于法权的和民主法治国家的话语理论》(1992)等。

1994年,哈贝马斯从法兰克福大学哲学系荣休,但并未停止学术活动。一方面,在《包容他者:政治理论研究》(1997)、《后民族结构》(1998)、《真理与论证》(2000)、《哈贝马斯在华讲演集》(2002)、《时代诊断:1980—2001年十二篇短评》(2003)等著作中,进一步阐发政治哲学、道德哲学、法哲学思想;最近十几年,又集中讨论宗教和上帝问题,探讨宗教信仰在现代化进程中的双重性,出版了《人性的未来》(2001)、《在自然主义与宗教之间》(2005)、《世俗化的辩证法》(2005);2010年,在八十一岁高龄时,还接受了关于宗教问题的访谈:“哲学对宗教的新兴趣?关于后世俗意识与多元文化世界社会哲学状况”[⑧]。另一方面,在重大事件中,哈贝马斯总是发出自己的声音。在对金融危机的深度反思中,他指出,这场金融危机清楚地反映出新自由主义加剧了生活世界殖民化,遏制美国霸权就需要批判美国文化普遍主义;在“第21届德国哲学大会”[⑨]上,他作为特邀嘉宾做了“从生活图景到生活世界”闭幕词。

2. 内格特。作为法兰克福学派第二代批判理论家,内格特的特殊之处在于:(1)出身贫寒。小农工家庭出身的内格特,是七兄妹中最小的一个。1945年,随同两个姐姐逃往丹麦,在难民营住了两年半后迁居于萨克森。大学期间,先在哥廷根学习法律,后到法兰克福跟随霍克海默、阿多尔诺学习哲学和社会学。1962年,以“黑格尔辩证法与孔德实证主义之间的对立”为题,在法兰克福大学取得博士学位(导师:阿多尔诺)。1962—1970年,在海德堡大学、法兰克福大学做哈贝马斯的科研助理。1970—2012年,担任汉诺威大学社会学教授,并兼任多所大学的客座教授。2006年,取得德国一等十字勋章。(2)积极参与政治活动的左翼知识分子。1956年,他是德国“社会主义大学生联盟”(SDS)的成员。1968年,他是议会外反对派奥芬巴赫社会主义办公室发言人。同年,他主编的《左派对哈贝马斯的回答》攻击哈贝马斯是“左翼法西斯主义”,后来为此事公开道歉。[⑩]20世纪60年代初,他与工会联系密切,致力于工人教育问题。其中,撰写的《社会学观念与案例学习:工人教育理论》成为“最有影响的文本之一”[11]。1972年,在汉诺威创立以自我管理、案例学习为特点的“Glocksee学校”,并领导该校达十年之久。1972年起,与电视制片人克鲁格(Alexander Ernst Kluge)长期合作,做了近五十个电视访谈节目。1994年,出于对“公共生活中保守主义意识形态与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精神—政治统治”的担忧,发起签署“Loccmer批判的科学家倡议书”。1998年,德国联邦议会选举期间,属于德国社会民主党总理候选人施罗德(Gerhard Schroeder )的选举团队成员。2013年,在反对大联盟声明书上签名,并呼吁德国社会民主党拒绝联合政府协议。

作为“介入型”批判理论家,内格特主要讨论了以下问题:(1)工会作用与工会政策问题。他指出,今天,如果工会还自我限制在传统角色上,那就是失败的。因为在资本流动时代,工会不再是一个斗争组织,而是要回避、转化冲突。就是说,工会不仅要为狭隘的经济利益而斗争,还要尽力延长自由时间、拓展健康的娱乐文化,以及企业之外的其他活动。他认为,尽管人是受经济主导和控制的,但工会的首要任务是文化权力。不过,内格特不同意工会提出的每周工作35小时的要求,而主张“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是可能的”。(2)劳动与人的尊严问题。他指出,在当今时代,尽管工业国家前所未有的富裕,但从社会权力关系看,长期失业剥夺了工人的尊严。即使如此,若认为长期失业导致暴力行为则是虚假的。当今存在着两种经济:一种是服从市场规则,一种是服从市场调节规则。不过,内格特并不是要消灭私人占有关系,而是要对资本加以限制;使人们在劳动生活之外成为整体的人。这显然是左翼社会民主党的立场。(3)公共领域、民主与乌托邦问题。通过对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和无产阶级公共领域的组织分析,他试图为1968年爆发的“有生命力的”公共意志形成战略提供一个基础。然而,当今工会逼迫企业家的能力下降了,“因为福利国家与民主构成密不可分的统一体。如果谁损害了福利国家,那么谁就是将斧头砍向了民主之根”。 [12]他认为,只有乌托邦是现实主义的。

与哈贝马斯相比,内格特的理论原创性显然不够,但他还是留下了许多颇有价值的著作。例如,《孔德社会学说与黑格尔社会学说之间的结构关系》(1964)、《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政治、历史与道德的内在关联》(1976)、《活劳动、被剥夺的时间:为劳动时间而斗争的政治、文化维度》(1984)、《“龙”标志下的现代化:中国与欧洲现代性神话》(1988)、《工会的挑战:为扩大其政治、文化授权辩护》(1989)、《劳动与人的尊严》(2001)、《工会能够做什么?》(2004)、《浮士德的职业生涯:从绝望的知识分子到失败的经营者》(2006)、《政治的人:作为生活形式的民主》(2010)、《只有乌托邦是现实主义的:政治干预》(2012)等。

(二)“体制内”的经验研究路径

1. 弗里德堡。出身显赫的弗里德堡[13]有过一段非常特殊的经历——曾作为纳粹德国最年轻的潜艇指挥官参加过第二次世界大战(1944.9.9—10.21),后因参加潜艇23级培训而退出战场;重返战场后被盟军俘虏,关押两年被释放(1945—1947)。1947—1951年,在基尔、弗赖堡学习数学、心理学、哲学、社会学。1952年,以“作为社会学工具的问卷调查”为题,在弗莱堡大学取得哲学博士学位。1955—1962年,担任法兰克福大学社会研究所经验研究室主任,顺利完成霍克海默交给他的研究任务,并以此为基础出版《关于经验观察在大工业企业中意义的研究》(1963)一书。在此期间,即1960年,他以“工业企业社会研究与社会理论”为题,在法兰克福大学取得教授资格。1962—1966年,担任柏林自由大学社会学教授和社会研究所所长;1966年起,与阿多尔诺(常务)、古恩采特(R. Gunzert,1906—1981)共同任社会研究所所长。其中,在1969—1970、1974—1975年担任黑森州文化部长期间,仍然兼任社会研究所所长。1975—2001年,担任社会研究所常务所长。2002—2010年,担任社会研究所董事会咨询委员会荣誉委员。

作为经验社会学家而非社会理论家,弗里德堡关注社会现实问题是可以理解的,但在德国这样一个重视理论创造的国度里,他在学术上不被重视也是不言而喻的。不过,他还是留下了数部著作。例如,《大学生与政治:法兰克福大学生政治意识的社会学研究》(合编,1961)、《企业氛围社会学:经验观察在大工业企业中意义的研究》(1963)、《现代社会中的青年》(1965)、《德国教育改革:历史与社会矛盾》(1989)等。

2. 布兰特。在法兰克福学派中,布兰特似乎并不重要,甚至算不上一个批判理论家;但在社会研究所内部,他并非一个无足轻重的角色,原因并不在于,他曾经是阿多尔诺、霍克海默课程研讨班的学生,并做过他们的科研助理(1954—1958);而在于,他与弗里德堡的特殊关系——1958年取得博士学位后,经弗里德堡推荐,到伦敦经济学院访学一年;1963—1966年,到柏林自由大学担任弗里德堡助手。其中,1964年,以“军备与经济”为题取得第二个博士学位。1966年,跟随弗里德堡回到法兰克福大学从事教学工作。1970年,短暂离开法兰克福到海德堡工作。1971年,以“工会利益代表与社会转型”为题,在法兰克福大学取得教授资格。1972年起,任法兰克福大学社会研究所所长(之一)[14]。1984年,主动告别社会研究所,在法兰克福大学建立了一个社会科学跨学科的技术研究团队。

作为弗里德堡的学生与亲密合作伙伴,布兰特像他的老师一样,尽管在社会研究所内部职位重要,但由于一直致力于工业社会学、劳动社会学、计算机技术的经验社会学研究而忽视规范研究,对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发展没有什么标志性的理论创造,因而长期以来为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研究者所忽视。然而,作为一个经验社会学家,布兰特也是不应该被“悬置”的。事实上,尽管布兰特理论创造不足,但在经验社会学方面还是留下了一些研究成果。例如,《工会利益代表与社会转型:1886—1917年英国钢铁工业中工会发展的社会学研究》(1973)、《计算机与工作流程:计算机在钢铁工业和银行业特定工作部门中应用的劳动社会学研究》(1978)、《对危机的适应:1970年代的工会》(1982)、《劳动、技术与社会发展:现代资本主义转型过程》(1990)等。

(三)经典文献编辑出版研究路径

1.阿·施密特。在法兰克福学派内部,阿·施密特占有特殊位置。不过,他的最大贡献并不在于理论创造,而是在于学术传承——《霍克海默全集》(19卷)、《马尔库塞哲学著作》(9卷)的编辑出版人。正是由于阿·施密特、蒂德曼、施威蓬豪伊塞尔等人的无私奉献,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经典文献纔得以传世。

1952—1960年,作为机械师的儿子,阿·施密特进入法兰克福大学社会研究所,成为霍克海默、阿多尔诺的学生。由于他出身寒微而又手脚勤快,霍克海默、阿多尔诺总是用戏谑的口气称之为“我们的阿·施密特”,支使他做些琐碎的事情。当然,老师们也倾心指导,不仅培养他成为法兰克福大学社会哲学教授(1972—1989),还使之成为法兰克福学派第二代批判理论家。此外,阿·施密特还是叔本华(A. Schopenhauer,1788—1860)研究专家、法兰克福共济会核心成员,并获得了法兰克福市“歌德奖”(1988)、德国一等十字勋章(1998)等殊荣。20世纪80年代,阿·施密特在法兰克福大学每周四的讲座被视为传奇,不仅吸引着哲学系学生,还吸引了很多外系学生。2008年,阿·施密特已经七十七岁,但还活跃在国际学术舞台上。[15]2012年7月12日,在去世前一个多月,阿·施密特还做了一场学术报告。

作为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正统派”继承人,阿·施密特坚持早期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的唯物主义”基本立场,捍卫第一代批判理论家的基本观点;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没有理论创造。例如,在《马克思学说中的自然概念》(1962)中,他对马克思的自然概念进行了创造性阐释,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自然学说,因此被视为“非教条主义地、解放地接受马克思的先驱”[16],“对批判的、非教条的马克思主义思想传统做出了重要贡献的德国哲学家”[17]。

尽管阿·施密特主要学术贡献在于编辑出版批判理论经典文献,但他还是留下了许多重要著作。例如,《历史与结构:马克思主义历史问题》(1972)、《解放的感性:费尔巴哈的人类学唯物主义》(1973)、《批判理论观念:霍克海默的哲学要素》(1974)、《作为历史哲学的批判理论》(1976)、《唯物主义研究:叔本华、霍克海默、幸福问题》(1977)、《批判理论、人道主义、启蒙:哲学研究》(1981)、《歌德的华丽本性:对德国后期启蒙的哲学研究》(1984)等。

2.蒂德曼。与阿·施密特一样,蒂德曼的主要贡献也在于从事批判理论的经典文献编辑出版研究。早年,蒂德曼在汉堡、哥廷根、柏林、法兰克福学习哲学、日耳曼语言文学、社会学。1964年,以“论本雅明”为题,在法兰克福大学取得博士学位(导师:阿多尔诺、霍克海默)。1959—1965年,担任社会研究所科研助理,后成为阿多尔诺私人助理。1965—1970年,到柏林工作。1970年回到法兰克福,成为《阿多尔诺全集》主编;并与施威蓬豪伊塞尔一起编辑出版《本雅明全集》。1985—2002年,担任阿多尔诺档案馆馆长,发起编辑出版《阿多尔诺遗稿》,并亲自编订6卷,以及《美学理论》(阿多尔诺)、《单向街》(本雅明)等;还编辑出版《法兰克福阿多尔诺通讯》、《阿多尔诺通信集》。此外,他还留下一些研究性著作。例如,《本雅明哲学研究》(1965)、《静止状态的辩证法:本雅明后期著作》(1983)、《协议:本雅明与他的出版商》(1989)、《无人之地:与阿多尔诺一起研究阿多尔诺》(2007)、《神话与乌托邦:阿多尔诺哲学方面》(2009)、《再次感受阿多尔诺与本雅明:回忆、附言、论战》(2011)、《冒险的直观理性:歌德哲学文集》(2014)等。由于在经典文献编辑出版和批判理论研究方面的贡献,蒂德曼被汉诺威大学授予荣誉博士称号。

像第一代批判理论家一样,以哈贝马斯、弗里德堡、阿·施密特等人为代表的第二代批判理论家也遭到了各方面批评。例如,卢曼(N. Luhmann,1927—1998)与哈贝马斯论争,并合作出版了《社会理论或社会工艺学:系统研究有何用?》(1971)。在法兰克福学派批评者中,值得注意的还有:瑟伯尔尼(G?ran Therborn)、屈尔克(Christoph Türcke)、波尔兹(Norbert Bolz)等人。即使在法兰克福学派内部,“新批判理论”也遇到了反叛者,有代表性的人物是施威蓬豪伊塞尔。他早年在法兰克福大学先跟随伽达默尔,后跟随霍克海默、阿多尔诺学习哲学。20世纪50年代,成为阿多尔诺助手;60年代初,到吕讷堡大学教书。在此期间,他与社会研究所,尤其是与阿多尔诺保持联系。60年代后期,被法兰克福大学聘为哲学名誉教授,并开设“阿多尔诺思维特征”、“启蒙辩证法”(该讲座持续到荣休后的21世纪初)等讲座。1972—1989年,与蒂德曼一起编辑出版《本雅明全集》。同为阿多尔诺的学生,但施威蓬豪伊塞尔与哈贝马斯不同,他代表着阿多尔诺、霍克海默意义上的批判理论,尽可能保持批判理论的本真研究。2008年4月,为了祝贺施威蓬豪伊塞尔诞辰八十周年,吕讷堡大学召开了题为“图像、语言、文化——批判理论的美学视角”学术研讨会。2008年6月,莱比锡视觉艺术高等学校授予他荣誉博士称号。

在语言哲学、辩证思维反思、文化理论、美学等方面,施威蓬豪伊塞尔也有独到见解。例如,《被禁止的成果:箴言与片段》(1967)与尼采、阿多尔诺哲学箴言相联系,并收录关于社会、宗教、艺术、文化的哲学批判性反思。此外,他还留下了一研究性些著作。例如,《海德格尔语言理论研究》(1958)、《克尔凯戈尔对思辨的抨击》(1967)、《批判的文化与社会理论文献》(1972)、《一个事物的相生:本雅明思想诸方面》(1992)、《思维直观—直观思维:感性与知性互补关系之批判的美学研究》(2009)等。

除此之外,下述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的追随者、传播者、研究者、阐发者,也可以归于法兰克福学派第二代。例如:(1)洛兰岑(A. Lorenzer,1922—2002)。1954年,在图宾根取得博士学位。1960—1963年,在米切利希(A. H. Mitscherlich,1908—1986)领导的海德尔堡大学心理分析诊所工作。1963—1969年,与米切利希一起到法兰克福弗洛伊德研究所工作。1969年,在法兰克福大学取得教授资格。1974年起,担任法兰克福大学社会化理论教授,并作为培训和督导分析师直到1992年。在法兰克福弗洛伊德研究所,洛兰岑与其他科学家(包括哈贝马斯)讨论批判的诠释学方法的心理分析。作为联结心理学与社会学跨学科心理分析先驱,洛兰岑认为,“批判理论,只有在澄明心理分析中纔能找到答案”[18]。(2)李采尔特(Jürgen Ritsert)。1958—1963年,在法兰克福大学学习社会学。1963—1966年,在柏林自由大学做弗里德堡科研助理。1966年,以“行为理论与自由的二律背反”为题,在柏林自由大学取得博士学位。1971—2001年,担任法兰克福大学社会学教授。在社会哲学、社会理论、社会科学逻辑、社会科学方法论,以及政治哲学等方面,李采尔特都颇有建树,并留下了许多著作,主要有《行为理论与自由的二律背反》(1966)、《认识论、社会学与经验》(1971)、《社会科学逻辑导论》(1996)、《正义与平等》(1997)、《社会阶级》(1998)、《社会:社会学一个深不可测的概念》(2000)、《社会哲学与社会理论》(2004)、《哲学与社会哲学中的辩证论证:黑格尔逻辑学与社会科学》(2008)、《现代性辩证法与现代性的辩证法》(2011)、《正义、平等、自由与理性:政治哲学基本概念》(2013)、《批判的社会理论主题:汇编》(2014)等。(3)穆勒-延彻(W. Müller-Jentsch)。早年接受职业教育,做过小店员,当过自由记者。直到1963年,纔到法兰克福大学学习社会学、政治学、国民经济学。大学期间,成为德国社会主义大学生联盟成员。1969—1981年,担任社会研究所科研助理。1982年,担任帕德博恩大学社会学教授。1992—2001年,担任波鸿鲁尔大学教授。在工业社会学(尤其是工业关系)、工会社会学、组织社会学、艺术与文学社会学等领域,穆勒-延彻颇有研究。(4)克拉尔(H-J. Krahl,1943—1970)。他之所以“出名”,既不在于理论创造,也不在于经验研究,更不在于文献编辑出版,而是在于实践活动——不仅是德国社会主义大学生联盟成员,而且是“68-运动”著名政治活动家。早年,在哥廷根大学学习哲学、日耳曼语言文学、数学、历史。1961年,成为基督教民主联盟(CDU)成员。1965年,以“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运动的自然法则”为题,在法兰克福大学取得博士学位(导师:阿多尔诺)。克拉尔极其聪慧,被阿多尔诺视为学生和助理中“唯一的对话者”。然而,由于阿多尔诺的批判理论并不是克拉尔所希望的批判理论,所以他成为反叛阿多尔诺的急先锋,甚至带领学生占领社会研究所。1969年1月7日,阿多尔诺只好请警察赶走占领社会研究所的学生;7月18日,又到法院为指控克拉尔出庭作证。1970年2月13日,克拉尔因车祸身亡;3月21日,德国社会主义大学生联盟终止在法兰克福的公开活动。十七年后,即2007年春,克拉尔档案馆建立;6月27日,墓地也得到重修。

在法兰克福学派代表人物中,还有一位介于批判理论第二期与第三期之间的人物——维尔默。他也是法兰克福学派第二代与第三代之间的过渡性人物。1954—1961年,他在柏林、基尔学习数学和物理学;1961—1966年,到海德尔堡、法兰克福学习哲学和社会学;1966年,以“作为认识论的方法论:波普尔的科学理论”为题在法兰克福大学取得哲学博士学位(导师:阿多尔诺);1966—1970年,担任法兰克福大学哲学研讨班科研助理(导师:哈贝马斯);1973—1974年,跟随哈贝马斯到普朗克研究所工作。1974—1990年,担任康斯坦茨大学哲学教授。1990—2001年,担任柏林自由大学哲学教授。2006年,荣获阿多尔诺奖。

维尔默的学术生涯始于对批判理性主义、实证主义的批判性研究。例如,在《作为认识论的方法论:波普尔的科学理论》(1967)、《批判的社会理论与实证主义》(1969)等著作中,他不仅对波普尔的批判理性主义进行了重构,对实证主义进行了批判性研究,而且对批判的社会理论进行了阐释。在《实践哲学与社会理论:批判的社会科学的规范基础问题》(1979)、《现代性与后现代性辩证法:阿多尔诺以来的理性批判》(1985)等著作中,他不仅重建了批判理论规范基础,而且构建了后形而上学现代性理论,这就为政治伦理学提供了理论前提。在《伦理学与对话:在康德那里与话语伦理学中的道德判断要素》(1986)、《决胜局:不可和解的现代性》(1993)、《革命与阐释:没有最终论证的民主》(1998)等著作中,他不仅阐发了共同体主义政治哲学,从而为政治伦理学提供了理论基础;而且批判性重构了普遍主义伦理学,并提出了民主伦理学构想,这些就成为政治伦理学的理论核心。此外,介于现代与后现代之间的维尔默美学思想,既表明政治伦理学的理论拓展,又体现着政治伦理学的理论向往。[19]

1998年荣休后,维尔默仍然著述不断。例如,《有一个超越陈述真理的真理吗?》(合着,2001)、《语言哲学讲座》(合着,2004)、《语词有什么意义:语言哲学文集》(2007)、《关于音乐与语言的尝试》(2009)等。在这些著作中,维尔默对“本质上孤独的言说者”进行质疑,认为“本质上孤独的言说者”不可能把自己理解成一个言说者。就是说,人们关于意义、理解、真理的概念不可能运用于他,从而人们的语言概念也不能运用于他。可以看出,维尔默的论证与戴维森(D. H. Davidson,1917—2003)的论证有相似之处,但也有所不同:他不相信意义可以根据真值条件加以解释。因而,在表达自己的论证时,维尔默转而追随维特根斯坦(L. Wittgenstein,1889—1951)、克里普克(Saul Aaron Kripke),尤其是讨论了克里普克的“维特根斯坦问题”,即私人语言论证的克里普克版本。不过,维尔默认为,在对维特根斯坦关于规则、意义、理解的论述阐释达成某种最低限度一致情况下,克里普克几乎是平淡无奇的。这样,维尔默就走向了诠释学理性批判,强调诠释学反思中的“后诠释学转向”(阿多尔诺、德里达、罗蒂)——只有超越传统,纔能保持传统的活力。正是维尔默的许多独到见解,为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的“政治伦理转向”做出了重要贡献。


五、霍耐特:众望所归

在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发展史上,就思想深度与学术地位来说,有三个标杆性人物,这就是:阿多尔诺、哈贝马斯、霍耐特(Axel Honneth )。如果说,在法兰克福学派第一代、第二代那里,学术领袖与体制掌门人是分离的——第一代学术领袖是阿多尔诺、体制掌门人是霍克海默,第二代学术领袖是哈贝马斯、体制掌门人是弗里德堡;那么,第三代学术领袖与体制掌门人则是统一的——霍耐特。

1969—1974年,霍耐特在波恩大学、波鸿大学学习哲学、社会学、日耳曼语言文学。1983年,以“福柯与批判理论”为题,在柏林自由大学取得哲学博士学位(导师:伍尔斯·杰基[20])。1983—1989年,担任法兰克福大学哲学系助理教授(导师:哈贝马斯)。在《为承认而斗争:社会冲突的道德语法》一书的“前言”中,霍耐特坦承,这六年的合作,使自己受益匪浅。[21]1990年,以“为承认而斗争”为题,在法兰克福大学取得教授资格。1991年起,先后担任康斯坦茨大学、柏林自由大学哲学教授。1996年,担任法兰克福大学哲学教授。1999年,担任法兰克福大学社会哲学讲座教授。2001年3月28日,出任社会研究所所长,这预示着“霍耐特时代”的到来。

作为法兰克福学派第三代核心人物、批判理论第三期发展的关键人物,霍耐特的贡献不仅体现在个人学术成就上,还体现在对批判理论第三期发展的学术引领上。

就个人学术成就而言,主要体现为独特的理论创造:一是“承认理论”,二是“多元正义”构想,三是民主伦理学。在《权力批判:批判的社会理论反思各阶段》(1986)、《破碎的社会世界:社会哲学文集》(1990)、《一体化的瓦解:社会时代诊断的碎片》(1994)等著作中,他对社会哲学、批判理论进行了批判性反思与重构,廓清了自己的理论前提、确立了自己的理论根基。在《为承认而斗争:社会冲突的道德语法》(1992)中,他以“承认与蔑视”、“蔑视与反抗”为核心,建构了承认理论的基本框架。在《正义的他者:实践哲学文集》(2000)、《不确定性的痛苦:黑格尔法哲学的再现实化》(2001)、《再分配或承认?哲学—政治论争》(合着,2003)、《不可见性:主体间性学说发展阶段》(2003)、《物化:一个承认理论的研究》(2005)等著作中,不仅进一步完善了承认理论,而且建构了一元道德为基础的多元正义构想,并试图建构正义与关怀为核心的政治伦理学。

近年来,霍耐特又出版了一系列著作:不仅对批判理论做了进一步批判性反思,如《批判理论关键词》(合编,2006)、《理性的病理学:批判理论历史与现状》(2007)、《时代的活体解剖:20世纪观念史肖像》(2014);而且进一步发展了承认理论与多元正义构想,如《从个人到个人:人际关系的道德性》(2008)、《我们中的自我:承认理论研究》(2010);并试图建构民主伦理学,如《自由的权利:民主伦理大纲》(2011)等。尤其是最后两部著作:前者是一部文集,包括近年来已发表和未发表的14篇论文或讲演稿,不仅修正和深化了早年的某些观点,而且开辟了新的研究领域,试图为正义理论提供一个新文本。后者则是 “以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为模板,直接在社会分析形式中阐发社会正义原则” [22],目标是构建“作为社会分析的正义理论”[23]。如果说,《为承认而斗争:社会冲突的道德语法》建构了承认理论基本框架,《正义的他者》、《再分配或承认?》基本建成了多元正义构想;那么,《自由的权利:民主伦理大纲》则意味着民主伦理学基本形成,也意味着霍耐特已经成为最重要的实践哲学家之一。

就学术引领而言,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重新调整研究方向,确立规范研究与经验研究相结合之路。2001年,在“关于社会研究所的未来 ”[24]就职演说中,霍耐特直陈社会研究所当时的困境,并指明社会研究所的未来发展方向。在他的领导下,社会研究所出现了四个方面转变:(1)调整研究方法——规范研究与经验研究相结合;诠释学方法与描述性方法相结合;跨学科研究与个案研究相结合。(2)拓展研究领域——工业社会学与组织社会学;国家理论;传媒文化与美学;等等。(3)确定研究方向——资本主义社会规范整合的结构转型;资本主义合理化与劳动;家庭变迁与变化了的社会化条件;社会政治变化与民主;文化工业与电子传媒。(4)变化研究课题。为了适应这四个方面的转变,已出版十年的《社会研究所通讯》(1992—2003)停办,改出版《社会研究新杂志》(2004年至今,已出版19辑)。该杂志的宗旨是,从文化社会学、发展心理学、法学、哲学、政治经济学等维度,分析当代社会结构转型,并对当代社会危机、社会病态、现代化悖谬进行时代诊断。

第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优秀学术团队。(1)截至2014年底,社会研究所在册人员[25]76人。其中,教授17人,他们是:霍耐特、布克尔(Sinja Buckel)、多伊彻曼(Christoph Deutschmann)、君特(Klaus Günther)、哈特曼(Martin Hartmann)、卡宁库拉姆(John Jun Kannankulam)、凯普拉(Angela Keppler)、莱姆克(Thomas Lemke)、迈瓦尔特(Kai-Olaf Maiwald)、耐克尔(Sigland Neckel)、彼特(Claudia Peter)、普卢珀(Werner Plumpe)、雷贲忒媞shi(Juliane Rebentisch)、舒姆(Wilhelm Schumm)、苏特尔吕特(Ferdinand Sutterlüty)、沃斯温克尔(Stephan Voswinkel)、王凤才(Wang Fengcai)。(2)法兰克福大学许多教授,如门克(Christoph Menke)、弗斯特(Rainer Forst)、德米洛维克(Alex Demirovi?)等,以及德国内外高校和研究机构的许多教授,如奥菲(Claus Offe)、杜比尔、约阿斯(Hans Joas)等,可视为这支队伍的“周边人员”。(3)国际学术顾问5人,他们是:耶鲁大学教授本哈比(Seyla Benhabib)、特拉维夫大学教授布伦纳(José Brunner)、东京大学教授三岛宪一(Kenichi Mishima)、巴黎第八大学教授桑托美(Yves Sintomer)、多伦多大学教授瓦格纳(Peter Wagner)。

第三,加强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扩大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的国际影响。霍耐特上任伊始,就积极举办一系列国际学术活动,邀请国际著名学者来社会研究所作学术报告,或召开国际学术会议。例如,较有影响的“法兰克福阿多尔诺讲座”(2002年至今),法兰克福阿多尔诺国际会议(2003),“法国当代社会理论系列报告”(2001年至今),“时代断裂:当代诊断系列报告”(2003年至今)等。此外,还成立了“国际批判理论研究协会”(2003年至今),目的是推动批判理论在国际范围内的研究、应用与进一步发展,主要任务有三项:一是主办国际学术会议;二是促成国外学者的批判理论研究著作以德文出版;三是接纳博士学位取得者或博士候选人来社会研究所从事博士后研究。

在法兰克福学派第三代批判理论家中,除学术领袖霍耐特外,还有一大批杰出的批判理论家,他们从不同维度对批判理论第三期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奥菲。早年在科隆大学学习社会学、国民经济学、哲学。1965年,在柏林自由大学取得社会学博士学位。1965—1969年,在法兰克福大学社会学研讨班做助教(导师:哈贝马斯)。1968年,以“绩效社会与工业劳动:工业‘绩效社会’劳动组织中地位分配机制”为题取得第二个博士学位。1973年,在康斯坦茨大学取得政治学教授资格。此后,担任比勒菲尔德大学政治学与社会学教授(1975—1988)、不来梅大学社会政治研究中心福利国家理论与宪法部负责人(1988—1995)、洪堡大学政治社会学与社会政策教授(1995—2005)、赫尔梯行政学院教授(2005—2012)。2012年,取得“埃森堡奖”(Theodor-Eschenburg-Preis),但对该奖的名称予以批评,因为埃森堡(T.Eschenburg,1904—1999)“生前从未远离纳粹政府,甚至深深地卷入其中”。[26]

奥菲不仅是政治社会学家——将美国社会学融入德国社会学,阐发了自己的政治社会学尤其是福利国家危机理论,从而成为许多政治学家、社会学家的博士生导师;而且是左翼政治运动的积极参与者——早年参加德国社会主义大学生联盟,现在是绿党成员,持非教条的马克思主义立场。20世纪70年代以来,奥菲出版了大量著作,代表作有《绩效原则与工业劳动:工业“绩效社会”劳动组织中的地位分配机制》(1970)、《“劳动社会”:结构问题与未来视角》(1984)、《多数人民主的局限性:多数人规则的政治学与社会学》(合着,1984)、《被组织的自我劳动》(1990)、《政治文化内部整合:对后共产主义转型特殊性的说明》(1997)、《权力的多面性:新社会科学图书馆》(2003)、《参与型社会:福利国家新模式》(合着,2006)、《主权、法权与道德:政治共同体的基础》(合着,2007)等。在这些著作中,奥菲阐发了政治社会学思想,尤其是福利国家危机理论,对批判理论的“政治伦理转向”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奥菲的福利国家危机理论,既受奥康纳(James O'Connor)国家财政危机论影响,更受哈贝马斯合法化危机论影响;而哈贝马斯“系统—生活世界”理论,则受奥菲国家批判的系统分析理论影响。奥菲认为,福利国家必须在维持、促进资本积累的同时,保障民主合法性。只有这样,纔能保证整个资本主义系统,即经济系统、政治系统、社会文化系统正常运转。然而,福利国家矛盾使得经济危机倾向可能在财政危机中达到顶峰,资本主义的根本危机在于国家中。

——杜比尔。1968—1973年,杜比尔在比勒菲尔德大学、波鸿大学学习社会学、哲学。1973—1983年,到慕尼黑社会研究所做科研助理。其中,1981—1983年,在哈贝马斯领导的普朗克研究所工作。1983—1997年,在法兰克福大学社会研究所工作。其中,1989—1997年,担任社会研究所副所长。因为不满弗里德堡领导下的社会研究所只注重经验研究而缺乏规范研究,而试图“体制造反”,被弗里德堡扫地出门,从而失去了继续发展的机会。1992—2009年,担任吉森尤斯图斯-李比希大学教授。

尽管杜比尔长期在社会研究所从事管理工作,但他还是为批判理论的发展做出了贡献。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关于批判理论发展史,尤其是早期批判理论研究的论著有《科学组织与政治体验:早期批判理论研究》(1978)、《洛文塔尔:我从未想过参与——与杜比尔的自传体对话》(1980)、《批判的社会理论:从霍克海默—圈子到哈贝马斯的导论性重构》(1988)、《批判理论:历史与现状》(西班牙文,2000)等。(2)关于政治哲学研究的的论著有《什么是保守主义?》(1985)、《理论与政治》(英文,1986)、《民主问题》(1990)、《不确定性与政治》(1994)、《民主与罪责》(1999)等。(3)《洛文塔尔全集》(5卷本,1980—1987)的编辑出版。

——德米洛维克。与其他批判理论家相比,他有些“特殊”——有着较为鲜明的马克思主义色彩,从而成为“永远的客座教授”。1971年起,德米洛维克在法兰克福大学学习哲学、社会学、日耳曼语言文学。1979年,以“超越美学:马克思主义美学话语秩序”为题取得博士学位(导师:阿·施密特)。此后,曾在不同研究所工作过。其中,1990—2001年,在法兰克福大学社会研究所工作。1990年以来,还在德国和其他国家做过多所高校得代理教授或客座教授,但一直未能取得固定的教职。1992年,取得政治学与政治社会学教授资格。2002年,有望担任法兰克福大学社会哲学讲座教授,但被校长施泰因贝格(Rudolf Steinberg)阻止了。这引起了许多国际著名学者,如巴特勒(Judith Butler)、布朗(Wendy Brown)、杰索普(Bob Jessop)、弗雷泽(Nancy Fraser)、玛瑞恩·杨(Iris Marion Young ,1949—2006)等人的强烈抗议——校长因为政治动机而阻挠一位批判理论传统中的社会批评家。[27]2007—2012年,担任柏林技术大学政治学客座教授。2013年起,担任法兰克福大学批判的社会理论客座教授。尽管德米洛维克是“永远的客座教授”,但这并未妨碍他兼任众多学术和社会职务。例如,《阶级斗争问题:批判的社会科学》杂志编委、卢森堡基金会主席团成员、民主科学家联盟顾问、柏林批判理论研究所研究员等。

在批判理论进一步发展,尤其是国家理论、民主理论方面,德米洛维克有着独到的见解。他认为,批判理论不是唯一的、特权的传统,必须考虑其他理论线索与问题提法——它们之间的差异、矛盾应被理解为进一步研究的刺激点。“除(霍克海默、阿多尔诺)的‘老批判理论’外,还有与马克思密切联系的‘异端传统’,即新政治经济学批判话语、国家理论萌芽、后结构主义权力分析与话语分析,以及批判的文化研究。”[28]德米洛维克的研究,在社会分工概念基础上,涉及对经济、政治、国家、文化的合理的实践理论理解。他认为,社会只有在作为人的结构实践特殊历史结果的对象性以及复杂的共同行为中纔能被确定。

尽管德米洛维克一直在“漂泊”,但还是出版了不少重要著作。例如,《超越美学:马克思主义美学话语秩序》(1982)、《普兰查斯:批判性论争》(1987)、《民主、生态、生态民主:新社会运动与绿党的民主观念与构想》(1989)、《民主与支配:批判的社会理论方面》(1997)、《不顺从的知识分子: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发展》(1999)、《批判理论模型:批判理论传统与前景》(2003)、《社会劳动分工与民主:批判理论关涉点》(2005)、《民主与治理:新政治统治形式的批判理论视角》(2011)等。

——门克。先在海德堡学习哲学、日耳曼语言文学、艺术史(1977—1980);后到康斯坦茨大学学习日耳曼语言文学、哲学(1980—1983)。1987年,以“诠释学之后:美学体验的否定性”为题,在康斯坦茨大学取得博士学位(导师:维尔默)。此后,在康斯坦茨大学(1988—1991)、柏林自由大学(1991—1997)做科研助理。1995年,以“伦理中的悲剧:黑格尔与现代自由”为题,在柏林自由大学取得教授资格。1997—1999年,担任纽约社会研究新学院助理教授。1999—2009年,担任波茨坦大学伦理学与美学教授。2009年夏季学期开始,担任法兰克福大学实践哲学教授,并兼任“规范与自由”项目负责人。

在美学、伦理学、政治哲学等领域,门克都有深入研究。例如,在《艺术的主权:阿多尔诺、德里达之后的审美体验》(1988)、《伦理中的悲剧:黑格尔之后的正义与自由》(1996)、《平等的反映:阿多尔诺、德里达之后的政治哲学》(2000)、《悲剧的当代性:关于判断与游戏》(2005)、《力:美学人类学基本概念》(2008)、《艺术力》(2013)等著作中,他阐发了现代美学、悲剧与伦理、民主与平等、主体权利与人权、主体的成功与失败等问题。近年来,他致力于“规范与自由”研究,考虑的核心问题是:自由作为社会规范是如何确立的?为什么自由既是社会参与自由同时又是规范自由?在主体权利背景面前,他特别关注刻画现代社会政府形式。

——君特。早年在法兰克福大学学习哲学、法学,1983年通过德国司法考试。1983—1996年,在法兰克福大学做科研助理。其中,1986—1990年,参与哈贝马斯“事实与价值”前期研究工作,并得到哈贝马斯署名致谢。[29]1997年,在法兰克福大学取得刑法、诉讼法、法理授课资格。1998年,在法兰克福大学开设法学课程。2001年起,兼任社会研究所学术委员。2004年,以“犯罪与交往自由:民主法权国家对个人的非罪惩罚研究”为题,在法兰克福大学取得教授资格。2007年,与弗斯特一起成为“规范秩序形成”学术团队共同发言人。此外,还兼任国际法哲学与社会哲学协会德国部主席团成员等学术职务。

在法哲学、法权话语理论、刑法基础问题、法律社会学、责任概念与理论等方面,君特都有深入研究,这体现在《恰当性的意义:道德与法律中的应用问题》(1988)、《全球化过程中法权、文化和社会》(2001)、《犯罪与交往自由:民主法权国家对个人的非罪惩罚研究》(2005)等著作中。与动辄“著作等身”的德国教授相比,君特的著作“少得可怜”,但这并不妨碍他成为法兰克福学派第三代重要代表人物。[30]

除此之外,一些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的追随者、传播者、研究者、阐发者,也可以归于法兰克福学派第三代。例如:(1)威格豪斯(Rolf Wiggershaus )。早年在法兰克福大学学习哲学、社会学、日耳曼语言文学,曾经听过阿多尔诺的课。1974年,以“维特根斯坦、奥斯汀、塞尔日常语言哲学中的规则概念”为题,在法兰克福大学获得哲学博士学位(导师:哈贝马斯)。作为法兰克福学派的历史学家,他出版了许多关于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及其历史发展的著作。例如,《法兰克福学派:历史、理论发展、政治意义》(1986)、《阿多尔诺》(1987;2006)、《霍克海默导论》(1998)、《维特根斯坦与阿多尔诺:现代哲学的两种不同类型》(2000)、《哈贝马斯》(2004)、法兰克福学派(2010)、《霍克海默:“批判理论”事业的经营者》(2013)等,为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研究提供了重要的第二手资料。其中,《法兰克福学派》连续三版(1986、1989、1991),被视为法兰克福学派研究的“标准文本”[31]。(2)穆勒-多姆(Stefan Müller-Doohm )。1963年,在法兰克福大学学习社会学、政治学、哲学、心理学。任课教师包括阿多尔诺、霍克海默、哈贝马斯、费彻尔(I. Fetscher,1922—2014)、米切利希等。1972年,在吉森尤斯图斯-李比希大学取得博士学位(导师:普洛斯[32])。此后,在吉森尤斯图斯-李比希大学、不来梅大学教书。1974—2007年,担任奥登堡大学传媒社会学教授,并从事“新闻公共领域话语空间中的观念政治论争”、“跨地区优质报纸中知识分子干预的话语分析”等项目研究。学术贡献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传媒社会学、批判的社会学研究。例如,《传媒工业与民主》(1972)、《阿多尔诺社会学》(1996)等。二是批判理论家的传记。例如,《阿多尔诺传记》(2003)、《阿多尔诺为了什么?20世纪关键理论的延续与批评文献》(合着,2008)、《飞鱼:二十个知识分子社会学家肖像》(2009)、《哈贝马斯传记》(2014)等。这些著作为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研究提供了鲜活的资料。(3)多伊彻曼。早年,在法兰克福大学学习社会学、国民经济学、法学。1975年,以“作为意识形态的计划经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合法功能”为题取得博士学位。1976—1984年,在社会研究所做科研助理。1987年,在法兰克福大学取得教授资格。1989年起,担任图宾根大学社会学与行为科学教授。在经济社会学领域,多伊彻曼有深入研究,并出版了不少著作。例如,《左翼凯恩斯主义》(1973)、《作为意识形态的计划经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合法功能》(1977)、《日本的劳动时间:劳动力“循环使用”的组织方面与文化方面》(1987)、《绝对财富的承诺:理论基础、劳动关系与社会认同》(2002)、《资本主义劳动力的社会理论视角》(2008)等。他认为,货币作为资本,不仅是交换手段,而且成为自身的目的,因而是一种“神秘的宗教”。[33] (4)克劳森(Detlev Claussen)。早在中学时代,就从不来梅电台听过布洛赫(E. Bloch,1885—1977)、迈耶(H. Mayer,1907—2001)、阿多尔诺等人的讲座,后来与他们相识。[34]1966—1971年,在法兰克福大学学习哲学、社会学、文学、政治学。期间,又听过阿多尔诺的课。1975年取得博士学位;1985年取得教授资格。此后,担任汉诺威大学社会理论、文化社会学、科学社会学教授。在反犹主义、民族主义、种族主义、社会转型、移民运动、心理分析、批判理论等方面,克劳森都有深入研究,出版过许多著作。例如,《解放的痕迹:回忆马尔库塞》(1981)、《暴力的狡计:社会革命及其理论》(1982)、《启蒙的界限:现代反犹主义的社会成因》(1987)、《回忆列宁》(1990)、《什么是种族主义?》(1994)、《阿多尔诺:最后一个天才》(2003)等。(5)格鲁施卡(Andreas Gruschka)。早年,在明斯特大学学习教育学、哲学、心理学、社会学。1972年起,与他人合作研究北威州职业教育改革。1987年,参与《教育通讯》杂志的编辑出版工作。1994年,担任埃森大学教授。2000年起,担任法兰克福大学教育学教授。其主要贡献在于,将批判理论,尤其是阿多尔诺否定辩证法应用于教育领域,创立了“批判的教育学理论”,提出了“否定的教育学”、“公民冷漠与教育学”,以及“技术官僚教育改革抗议”等概念,并出版了相关著作。例如,《学生如何成为教育者:北威州职业教育改革双重技能教育过程中潜能发挥与专业认同教育研究》(1985)、《否定的教育学:批判的教育学导论》(1988)、《公民冷漠与教育学:社会与教育中的道德》(1994)、《被规定的不确定性:夏尔丹教育学教材》(1999)、《教学法:带有中介的十字架》(2002)等。(6)耐克尔(Sigland Neckel)。早年,在比勒菲尔德大学、柏林自由大学学习社会学、法学、哲学。1984—1997年,在柏林自由大学社会研究所做科研助理、项目主管。1990年,以“地位与羞耻:社会不平等的象征再生产”为题取得博士学位。1996年,以“德国东部地区的民主信念:1989—1995年德国东部地区政治转型的小区研究”为题取得教授资格。1997年起,担任锡根大学社会学与经验研究教授(1997—2000)、乌帕塔尔贝格大学教授(2000—2001)、吉森尤斯图斯-李比希大学教授(2001—2007)、维也纳大学教授(2007—2011)。2011/2012年冬季学期开始,担任法兰克福大学社会学教授。此外,兼任社会研究所学术委员等学术职务。在政治社会学、经济社会学、文化社会学、情感社会学,以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等领域,耐克尔都有深入研究。其学术贡献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政治社会学、经济社会学研究。例如,《地位与羞耻:社会不平等的象征再生产》(1991)、《政治消费—消费政治》(合着,2006)等;二是文化社会学、情感社会学研究。例如,《差异的权力:现代社会的文化社会学文集》(1993/2000)、《不畏艰险:市场社会的成功文化》(2008)、《资本主义的现实主义:从行为艺术到社会批判》(2010)等。

综观第三代批判理论家的所作所为,它仍然是一个重要学术团队的象征:不仅有着强烈的学派意识,而且有着发展批判理论的使命感;尽管他们有不同的学术取向,但总体上属于批判理论第三期发展,标志着批判理论最新发展阶段(“后批判理论”)、体现着批判理论最新发展趋向(“批判理论的‘政治伦理转向’”)。


六、第四代:有领袖但无“圈子”

2014年7月18日,是霍耐特六十五周岁诞辰。这一天,法兰克福大学、社会研究所、哲学系等举办了各种庆祝活动。法兰克福学派三代核心人物(第二代哈贝马斯、第三代霍耐特、第四代弗斯特),以及来自世界各国的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追随者、传播者、研究者、阐发者欢聚在一起……。根据德国学术管理体制,这意味着霍耐特荣休已进入倒计时。尽管在正常情况下,“霍耐特时代”还会延续十年,但在这十年中,法兰克福学派能否形成第四代?批判理论能否出现第四期发展?就成为学术界普遍关心的问题。

事实上,法兰克福学派第四代学术领袖(也是第三代重要代表人物)已经诞生,这就是法兰克福大学政治哲学教授弗斯特。

弗斯特早年在法兰克福大学、哈佛大学学习哲学、政治学。1993年,以“政治理论与社会正义理论”为题,在法兰克福大学取得博士学位(导师:哈贝马斯)。1996—2002年,在法兰克福大学哲学系做科研助理(导师:霍耐特)。其中,1995—1996年、1999年,担任纽约社会研究新学院客座教授。2003年,以“冲突中的宽容”为题,在法兰克福大学取得教授资格。2004年,担任法兰克福大学政治理论与实践哲学教授。2005—2006年,担任纽约社会研究新学院“特奥多尔·豪斯(Theodor-Heuss)讲座教授”。2007年,与君特一起共同担任“规范秩序形成”发言人,并兼任哈佛大学、芝加哥大学客座教授;同时,还兼任十多个国际、国内杂志编委以及《伦理》杂志副主编等学术职务。

作为政治哲学家、批判理论家,弗斯特在政治哲学、道德哲学领域,尤其在正义与平等、宽容与德性、公民责任与辩护权利等方面都有独到见解。

在《正义的语境:超越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的政治哲学》(1994、1996、2004)一书中,他对自由主义正义理论与社群主义正义理论之争进行了分析,并涉及了四个核心问题:一是“自我”的构成问题;二是与“善”构想相对的普遍权利原则、正义原则的中立性问题;三是关于政治共同体的后传统民主观点的整合力问题;四是普遍主义道德理论的语境主义批判的辩护问题。由此得出了“正义理论不可避免地具有片面性”这个命题。因而,必须适当地考虑四个正义的语境,即个人与共同体、正义与善、辩护的语境、承认的语境。[35]在这个基础上,自由主义、社群主义的论据必须与其他理论,如女性主义或话语理论互为中介。

在《冲突中的宽容:一个有争议的宽容概念的历史、内涵与当代》(2003)一书中,他认为,在多元主义社会中,“宽容”概念起核心作用。因为它标志着对信念形成与实践冲突的态度,并通过指明冲突中的合作原因而使(冲突)得到缓合。可是,通过这个概念的历史的、当代的批判性考察可以证明,在内容和评价方面还一如既往地存在着争议。因此,“宽容”本身是冲突的:对于一些人来说,过去与现在都是相互尊重的表达(尽管会有深刻分歧);但对另一些人来说,则是居高临下、潜在压抑的立场与实践。为了分析这种冲突状况,弗斯特追溯了自古希腊罗马时期以来关于宽容的哲学话语和政治话语(例如,“正义中的宽容”、“在权力与道德之间:宽容的历史话语”);指出从教父时期到当代关于宽容的论证与实践是多样的(“宽容理论”)。因此,必须阐发一种能够测试现实宽容冲突的历史上流传下来的系统的理论(“批判的宽容理论”)。[36]

在《辩护的权利:构成主义正义理论要素》(2005)一书中,他阐发了正义理由,实践理性、道德与正义关系,政治正义与社会正义关系,以及人权与跨民族正义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试图建构一种批判的跨民族正义理论。[37]

在《辩护关系批判:批判的政治理论视角》(2010)一书中,他从作为社会基本实践的“辩护”概念出发,阐发了一个有关正义、人权、民主、权力,以及批判本身的激进理论,并提出社会批判与乌托邦视阈的问题。他指出,为了阐发能够揭示当今政治现实之亏空与潜能的批判理论,需要一个既内在于又超越于社会实践与政治实践的视角。因此,他将社会视为“辩护的秩序”,即由各种复杂的制度规范以及相应的辩护实践构成的。这样,“辩护关系批判”的任务就是,在辩护的价值与成因中分析合法性,并使辩护权利的不平等分配成为主题。[38]

在《规范性与权力:社会批判秩序分析》(2014)一书中,他认为人是辩护的存在,他们以理由为取向,所掌握的规则和制度建立在历史形成的“辩护叙事”(Rechtfertigungsnarrative)与总体形成的有丰富张力的、动态的规范秩序基础上。他将规范性与“权力”概念紧密结合起来,并超越传统的观念论与实在论的二者择一,认为权力建立在能够影响“规定”、并有可能结束他人辩护能力的基础上。因此,一个批判的辩护理论必须询问:权力与权力论证之间的关系,并由此出发思考正义的秩序。

此外,弗斯特还出版了《论社群主义对义务论正义理论的批判》(1990)、《宽容:一个有争议的德性的哲学基础和社会实践》(2000)、《政治平等:〈哲学与政治〉第8卷》(2005)、《公民社会中的责任:矛盾原则的回升》(2006)、《伦理学与道德》(合编,2001)、《规范秩序的形成:跨学科视角》(与君特合着,2011)等著作。

由此可见,弗斯特不仅已“著作等身”,创建了独特的政治哲学体系——以“宽容、辩护、规范”为核心的批判的正义理论,而且得到了国际范围内的广泛认可。例如,2002年,哈贝马斯就将《正义的语境:超越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的政治哲学》视为“近五十年来最重要的西方哲学著作”之一。[39]再如,他是 “哲学与社会科学”国际学术讨论会主席之一。[40]2012年,他取得了德国研究联合会颁发的“莱布尼兹奖”。正如颁奖词所说,作为“五十周岁以下”国内、国际最重要的德国政治哲学家,他继承了哈贝马斯、霍耐特的政治哲学,并与罗尔斯的道德哲学结合在一起,将“正义、宽容、辩护”这些基本概念,以非常根本的方式思考、表达了这个认知:人必须总是嵌入不同的辩护实践中。[41]

尽管法兰克福学派第四代学术领袖已经诞生,但第四代学术圈子似乎并未形成。不过,一大批出生于20世纪60—70年代的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的追随者、传播者、研究者、阐发者,他们有可能形成法兰克福学派第四代。目前崭露头角的有:(1)施威蓬豪伊塞尔。1983—1992年,在汉堡大学学习哲学、日耳曼语言文学、教育学。1992年,在汉堡大学取得博士学位。2000年,在卡塞尔大学取得教授资格。曾经在汉诺威、魏玛、卡塞尔、德累斯顿等地的高校和研究机构从事教学和研究工作。2002年起,担任沃尔茨堡—施万夫特应用科学高等学校设计、传媒理论教授;同时,兼任《批判理论杂志》[42]编辑出版人。在马克思主义、批判理论、道德哲学、美学、文化哲学等领域,他已经出版了许多著作。例如,《危机与批判: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现实性》(合着,第1卷,1983;第2卷,1989)、《解放理论与意识形态批判:实践哲学与批判理论》(1990)、《奥斯维辛之后的伦理学:阿多尔诺否定的道德哲学》(1993)、《后期资本主义中的社会学:阿多尔诺的社会理论》(合着,1995)、《全球化的悖谬》(合着,1999)、《文化哲学轨迹》(2000)、《伦理学导论基本概念》(2003)、《普遍主义的二律背反:现代性的道德哲学话语》(2005)、《美学:哲学基础与关键概念》(2007)、《批判理论》(2010)等。(2)甘德拉(Stefan Gandler)。早年,在法兰克福大学学习哲学、日耳曼语言文学、政治学,并担任过法兰克福学生会主席(1989—1990)。1997年,以“当代墨西哥社会哲学研究”为题,在法兰克福大学取得博士学位(导师:阿·施密特)。1997年起,担任克雷塔罗自治大学社会理论与社会哲学教授。2008年起,兼任墨西哥国立自治大学客座教授。2012年,兼任墨西哥国家研究基金会批判理论项目组负责人。在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西方(批判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批判、本雅明研究,以及批判理论在拉丁美洲的发展、拉美哲学等方面都有较深研究,这主要体现在《边缘化的马克思主义:批判理论在墨西哥》(1999)、《唯物主义与弥赛亚主义:本雅明〈关于历史概念〉的主题》(2008)、《法兰克福学派片断:批判理论文集》(2013)等。(3)哈埃尔·杰基(Rahel Jaeggi)。作为瑞士社会学家、艺术家伍尔斯·杰基(父亲)与心理分析学家E.杰基(母亲)的女儿,1990—1996年在柏林自由大学学习;1996—2001年,在法兰克福大学做科研助理(导师:霍耐特)。2002年,以“自由与冷漠:异化概念重构尝试”为题,在法兰克福大学取得博士学位(导师:霍耐特)。2003—2009年,在法兰克福大学从事高校管理工作。2009年,以“生活形式批判”为题,在法兰克福大学取得教授资格。2009年4月起,担任洪堡大学实践哲学教授。在社会哲学、法哲学、政治哲学、伦理学、人类学等领域都有较深研究,这体现在她的《世界与个人:阿伦特社会批判的人类学背景》(1997)、《异化:社会哲学问题的现实性》(2005)、《生活形式批判》(2013)等著作中。(4)哈特曼(Martin Hartmann)。早年,在康斯坦茨大学、伦敦经济学院、柏林自由大学学习哲学、比较文学、社会学。2001年,以“经验与信仰”为题,在法兰克福大学取得哲学博士学位(导师:霍耐特)。然后,在该校哲学系做科研助理。2009年,以“信仰理论研究”为题取得教授资格。2011年,担任瑞士卢塞恩大学实践哲学教授。在政治哲学、社会哲学、批判理论、美国实用主义,尤其是民主理论、信仰理论、情绪理论等方面有较深研究,这主要体现在他的《习惯的创造性:实用主义民主理论的基本特征》(2001)、《信任:社会合作的基础》(合编,2001)、《情绪:科学如何解释它》(2005)、《信任的实践》(2011)等著作中。

尽管弗斯特已经被公认为法兰克福学派的第四代领袖,并且已经涌现出一些法兰克福第四代新秀,第四代批判理论家也正沿着“政治伦理路向”进一步推进批判理论,然而,法兰克福学派第四代学术圈子并未真正形成。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弗斯特除了完善自己的思想体系之外,还要作为学术领袖引领批判理论的进一步发展。至于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是否能够出现第四期发展?还有待进一步观察。[43]


(全文发表于《南国学术》2015年第2期第159—176页)

[①]笔者倾向于用“新批判理论”而非“新法兰克福学派”来指称哈贝马斯等人的批判理论。“新法兰克福学派”(Neue Frankfurter Schule)概念出现于1981年,它是指《讽刺》(pardon)杂志社内的作家、插图家自1979年与主编冲突后形成的一个群体。他们的基本理念、讽刺意识完全来自于“老法兰克福学派”的批判理论,但与社会研究所并没有体制上的关联。1994年,美国哲学家普特南(Hilary Whitehall Putnam)使用“新法兰克福学派”来指称哈贝马斯、阿佩尔等人。

[②] 这里的“体制外”与下面的“体制内”是就与法兰克福大学社会研究所关系而言的。前者是指处于社会研究所之外;后者是指处于社会研究所之内。

[③] Rolf Wiggershaus,Die Frankfurter Schule. Geschichte, Theoretische Entwicklung, Politische Bedeutung( München,1986), S.479.

[④] 关于哈贝马斯思想发展,学界已有不同分期法,这是由于研究角度不同导致的。笔者将之分为前期和后期:从20世纪60年代初到80年代中期,称为前期哈贝马斯,致力于批判理论重建和现代性批判;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今,称为后期哈贝马斯,开启了批判理论的“政治伦理转向”〔王凤才:《蔑视与反抗——霍耐特承认理论与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的“政治伦理转向”》(重庆:重庆出版社,2008),第21页〕。

[⑤]王凤才:“从批判理论到后批判理论——对批判理论三期发展的批判性反思”(上、下),《马克思主义与现实》6(2012)、1(2013)。

[⑥] Jürgen Habermas: Bemerkungen zur Entwicklungsgeschichte des Horkheimerschen Werkes. In: Alfred Schmidt, Norbert Altwickler (Hg.): Max Horkheimer heute: Werk und Wirkung(Frankfurt am Main:Fischer, 1986), S. 163f.

[⑦] http://de.wikipedia.org/wiki/Frankfurter_Schule

[⑧] Jürgen Habermas,Eduardo Mendieta, “Ein neues Interesse der Philosophie an der Religion?”, Deutsche Zeitschrift für Philosophie 1(2010)

[⑨]德国哲学大会每三年召开一次。第21届德国哲学大会于2008年9月15—19日在埃森举行,主题是“生活世界与科学”。三个分议题是:技术行为与自然、医学伦理学问题;法哲学问题;音乐美学问题。

[⑩] Oskar Negt, “Autonomie und Eingriff, Ein deutscher Intellektueller mit politischem Urteilsverm?gen: Jürgen Habermas”,Frankfurter Rundschau. 16(1989):ZB3.

[11] http://de.wikipedia.org/wiki/Oskar_Negt

[12] http://de.wikipedia.org/wiki/Oskar_Negt

[13]弗里德堡的祖父母都是普鲁士王室子女,父亲(H-G.V. Friedeburg,1895—1945)是纳粹德国海军大将,曾作为希特勒政府代表与盟军签订无条件投降书,1945年5月23日自杀身亡。

[14] 自1966年起,社会研究所改变霍克海默时代的“个人负责制”为“集体负责制”,阿多尔诺(常务)、弗里德堡、古恩采特共同担任所长。但是,随着阿多尔诺突然离世(1969)、弗里德堡出任黑森州文化部长、古恩采特荣休(1977),布兰特就成了社会研究所的“孤儿”(Verwaisten),即事实上的所长。1975—2001年,弗里德堡出任社会研究所常务所长,布兰特仍然是社会研究所所长之一。

[15] 2008年9月25—28日,在法兰克福召开的“批判—理论—批判理论” 国际会议上,笔者有幸与阿·施密特同台发言;笔者的发言题目是“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的中国研究范式”。

[16] Rudolf Walther: Nachruf in der taz, 2012-08-31.

[17] The Times 10(2012),London.

[18] Alfred Lorenzer, Mitten in der Auseinandersetzung,Materialien aus dem Sigmund-Freud-Institut Frankfurt 2: Sozialforschung und Psychoanalyse als repolitisierende Praxis. Klaus Horn zum Gedenken( Frankfurt am Main ,1986) S. 53.

[19]王凤才:《从公共自由到民主伦理——批判理论语境中的维尔默政治伦理学》(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

[20]伍尔斯·杰基(Urs Jaeggi,1931— ),德国—瑞士社会学家、作家、造型艺术家。

[21] Axel Honneth, Kampf um Anerkennung.Zur moralischen Grammatik sozialer Konflikte(Frankfurt/M.:Suhrkamp,2003),“Vorwort”.

[22] Axel Honneth, Das Recht der Freiheit. Grundri? einer demokratischen Sittlichkeit(Berlin:Suhrkamp Verlag, 2013), S.9.

[23] Axel Honneth, Das Recht der Freiheit. Grundri? einer demokratischen Sittlichkeit(Berlin: Suhrkamp Verlag, 2013),S.14.

[24] Axel Honneth,“Zur Zukunft des Instituts für Sozialforschung”, Mitteilungen des Institut für Sozialforschung 12(2001):54-63.

[25] 这里的“在册人员”是指社会研究所通讯簿人员,包括社会研究所在编人员、退休人员、兼职/客座研究员、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等。

[26] Bericht über die Rede Offes, www.tagblatt.de, abgerufen am 28. September 2012.

[27] Michael Pl?se: Der Professorenschlag. In: Telepolis 15(2007).

[28] http://de.wikipedia.org/wiki/Alex_Demirovic

[29] Jürgen Habermas: Faktizit?t und Geltung. Beitr?ge zur Diskurstheorie des Rechts und des demokratischen Rechtsstaats(Frankfurt:Suhrkamp Verlag,1998),S.14.

[30] Joel Anderson: The 'Third Generation' of the Frankfurt School.

http://www.phil.uu.nl/~joel/research/publications/3rdGeneration.htm

[31] http://de.wikipedia.org/wiki/Rolf_Wiggershaus

[32]普洛斯(H. Pross,1927—1984),女,德国社会学家。

[33] Handelsblatt: Der Glaube ans Geld 12(2009).

[34] Was ich hier tue, “kannst du auch”,Der Spiegel 34(2003).

[35] Vgl.Rainer Forst, Kontexte der Gerechtigkeit, Politische Philosophie jenseits von Liberalismus und Kommunitarismus(Frankfurt/Main: Suhrkamp Verlag,1994),“Inhalt”.

[36] Vgl.Rainer Forst, Toleranz im Konflikt. Geschichte, Gehalt und Gegenwart eines umstrittenen Begriffs(Frankfurt/Main: Suhrkamp Verlag ,2003),“Inhalt”.

[37] Vgl.Rainer Forst, Das Recht auf Rechtfertigung. Elemente einer konstruktivistischen Theorie der Gerechtigkeit, Frankfurt/Main: Suhrkamp Verlag, 2007,“Inhalt”.

[38] Vgl.Rainer Forst, Kritik der Rechtfertigungsverh?ltnisse. Perspektiven einer kritischen Theorie der Politik(Berlin: Suhrkamp Verlag, 2011),“Inhalt”.

[39] 陈波:“过去50年最重要的西方哲学著作”,《哲学门》(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3),第5辑。

[40] “哲学与社会科学”(Philosophy and the Social Sciences)国际学术讨论会每年召开一次,20世纪80年代初到1991年在前南斯拉夫;1992年临时迁至意大利;1993年迁至布拉格。

[41] http://www.suhrkamp.de/news/rainer_forst_erhaelt_leibniz-preis_1789.html

[42] 《批判理论》(Zeitschrift für kritische Theorie)杂志,1995年春创刊于吕讷大学。第1期“编辑前言”写道,人们不应该将该杂志仅仅理解为关于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的出版物,而是体现着更为广泛的、各种不同的关于社会的、经济的、政治的、科学的、文化的批判理论,它们都力图对现存社会状况进行自己的理解、反思、批判、超越。因而,这里的“批判理论”既包括马克思的批判理论,又包括霍克海默的“跨学科的唯物主义”,还包括今日批判理论。该杂志有三个基本意向:一是构筑“将批判理论应用于现实对象的”论坛;二是推进今日批判理论不同观点之间的对话;三是努力联结个别理论,使之连续地呈现出来。

[43]王凤才:“从批判理论到后批判理论——对批判理论三期发展的批判性反思”(上、下),《马克思主义与现实》6(2012)、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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