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蛰存:盛唐诗话·一五 王维:五言律诗二首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768 次 更新时间:2021-01-30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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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蛰存 (进入专栏)  

使至塞上

单车欲向边,属国过居延。

征蓬出汉塞,归雁入胡天。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萧关逢侯骑,都护在燕然。

观猎

风劲角弓鸣,将军猎渭城。

草枯鹰眼疾,雪尽马蹄轻。

忽过新丰市,还归细柳营。

回看射雕处,千里暮云平。

这里再选两首王维的五律。这两首诗的风格和前三首不同,比较雄健。唐代自开国以来,各方面的蕃夷部落不时入侵。唐政府不能不加强边塞防守,以应付战事。有时也乘胜逐北,有扩张领土的意图。开元、天宝年间,有很多诗人参加了守边高级将帅的幕府,做他们的参军、记室。这些诗人把他们在边塞上的所见所闻,写成诗歌,于是边塞风光和军中生活,成为盛唐诗人的新题材。这一类诗,文学史上称为“边塞诗”。在王维的诗集中,这一类诗篇并不多,而同时代的诗人高适、岑参和王昌龄,却专以边塞诗著名。

王维这两首诗是许多唐诗选本都选入的名作。第一首《使至塞上》描写一个负有朝廷使命的人到达边塞时所见景色。有人以为这个“使”是王维自己。因为王维曾于开元二十五年(公元七三七年)出使塞上,在凉州节度使崔希逸幕府中任判官。如果这样,题目就应当写作《奉使至塞上》。现在没有“奉”字,可见这个“使”字是指一般的使者。再看此诗内容,完全是客观的写法,没有表现作者自己的语气,也可知此诗不能理解为王维的自述。

第一联中的“单车”、“属国”,都是“使者”的代词。李陵答苏武书云:“足下昔以单车之使,适万乘之虏。”原意是说使者没有带许多人马,只用一辆车就够了。后世诗文家就把“单车之使”简化为“单车”,作为使者的代词。“属国”是秦汉官名“典属国”的省略。这个官掌管投降归顺的蛮夷部族。因此,“属国”就成为外交官的代词。居延是古地名,在今甘肃省张掖、酒泉一带,在汉代,此地与匈奴接境。讲明白这三个名词,这一联诗就容易懂了。两句十个字,意思只是说使者要到边塞上去,已经行过居延,进入胡地。上下二句,实在是重复的。既用“单车”,又用“属国”,“过居延”就是“向边”。二句只有一个概念。在诗学上,这算是犯了“合掌”之病,好比两个手掌合在一起。这种诗病,唐代诗人都不讲究,宋以后却非常注意,不做这种联语。杜甫诗曰:“今欲东入海,即将西去秦。”(《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今欲”就是“即将”,“东入海”就是“西去秦”,两句诗只说了一件事。白居易诗曰:“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赋得古原草送别》)这是咏草的诗,下句就是上句。郎士元诗:“暮蝉不可听,落叶岂堪闻。”(《送别钱起》)

“不可听”就是“岂堪闻”,这些都是被宋代评论家举出过的合掌的例子。

颔联是说使者过了居延,就象滚滚尘沙一样出了汉家的边塞,又象北归的大雁一样飞入胡天的上空。“征蓬”是着地上飞卷的尘沙,现在江南人还把随风卷地而来的尘土叫作“蓬尘”。“出汉塞”和“入胡天”,也犯了合掌之病,所以这种对法也是死对。

颈联二句,气象极好。在一片大沙漠上看到远处烽烟直冲霄汉,大河上一轮落日,没有云翳,显得格外圆而且大。大漠、长河、孤烟、落日,抓到了西北高原的特色。“孤烟直”,“落日圆”,表示天气平静,无风无云,也是沙漠上的气候特征。

结尾一联说使者到了萧关,遇到巡逻侦察的骑兵,一问,才知道都护的军部还在离这儿很远的燕然山呢。萧关在今甘肃省固原县,唐时是防御吐蕃的军事重地。燕然山,即杭受山,在今蒙古人民共和国境内。汉时大将军窦宪征伐单于,曾进驻燕然山,在山上刻了纪功的铭文。都护是汉代官名,西域都护是守卫天山南北两路的最高军官。

王维这首诗的主题是描写当时西域领土的广大。过了居延,已经出了汉代的边塞,可是现在却还是大唐的领土。再向前走,到了萧关,才知都护(当时是节度使)的驻扎地还很远呢。这样看来,唐代的边塞比汉代向西扩张了几千里。但是,王维的地理概念,似乎有错误。萧关在东,居延在西。如果过了居延,应该早已出了萧关。王维另外有一首《出塞作》,自注云:“时为监察,塞上作。”此诗第一句就说:“居延城外猎天骄。”可知他曾到过居延,不知为什么这里却说过了居延,才出萧关。至于燕然山,更不是西域节度使的开府之地,王维用这个地名,恐怕只是对当时的节度使恭维一下,比之为窦宪。这最后一联,非但用燕然山,使人不解,而且这两句诗,根本不是王维的创作,他是抄袭虞世南的。虞世南《拟饮马长城窟》诗云:“前逢锦衣使,都护在楼兰。”在楼兰倒是符合地理形势的。王维此诗本来可以完全借用虞世南这一句,兰字也正好和延、天协韵。可是他大约不愿意被讥为抄袭,改楼兰为燕然,这一改却改坏了。

第二首《观猎》是完美无疵的好诗。开头一联照例是点题。将军在渭城外狩猎,观众只感到寒风峭紧,弓弦乱响。用“将军”二字,可知是观众口气。颔联接上去就描写狩猎场面。作者抓了两个典型景象:牧草已经干枯,野兽失去荫蔽,放出去追踪的猎鹰一眼就看到奔逃的野兽。积雪已消,驱马逐兽,便觉得马蹄轻快。颈联写的是狩猎归来,很快就经过新丰市,就在市上饮酒休息。新丰市在临潼县东,在唐朝是著名产酒的地方,多酒店。长安人出郊春游,多在新丰买醉。唐诗中讲到新丰,都含有在此饮酒之意。饮酒休息之后,就整队回营。细柳是地名,在渭水北。汉朝的名将周勃,字亚夫,驻军在细柳营。后世诗人要提到军营,就用细柳营或亚夫营,不管它是不是在细柳。尾联结束全诗,在回归军营的路上,回头看刚才射雕的地方,只见大野茫茫,已与暮云合成一片了。

这首诗八句结构很紧,前四句写出猎,后西句写猎归。观猎的人所得到的印象,只是一番雄壮迅速的军事行动。顾小谢在《唐律消夏录》里评论此诗最好。他说此诗“全是形容一‘快’字,耳后风生,鼻端火出,鹰飞兔走,蹄响弓鸣,真有瞬息千里之势”。这段话确己体会到这首诗的精神。

施鸿保在《岘傭说诗》里也有一段分析。他在谈到作诗法的时候说;“起处须有崚嶒之势,收处须有完固之力。则中二联愈形警策。如摩诘“风劲角弓鸣,将军猎渭城”。倒戟而入,笔势轩昂。‘草枯’一联,正写猎字,愈有精神。‘忽过’二句,写猎后光景,题分已足。收处作回顾之笔,兜裹全篇,恰与起笔倒入者相照应,最为整密可法。”这段话,注意在律诗的首尾起结。起联有突兀的气势,结联有馀力,可以使中二联相得益彰。王维此诗的起联,不说“将军猎渭城,风劲角弓鸣”,而以“风劲”句放在前面,这就是所谓倒戟法。自从宋之问以尾联战胜沈佺期以后,诗人们都注意到律诗的起结了。

一九七八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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