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香红、卢波:祖屋旧账能否重翻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137 次 更新时间:2015-12-26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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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香红、卢波  

“经租户”们讨要祖屋的勇气大都是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保护私有财产权”之后才逐渐唤起的。政治觉悟相当高的人们从有关保护私有财产的论述中看到了寻回自己房产的希望。


一个人  

经租户的维权活动最早可以追溯到1980年代初,湖北武汉市江汉区居民胡晓久,是记者接触到的案例中第一个要求发还经租房产权的人。  

胡晓久一家本在武汉市江汉区吉庆街金兰巷拥有一套两层小楼,总面积300多平方米。  

1958年8月,街道干部强迫他父亲填写了私房改造规划表,签报表,然后以“吉庆街道群众”的名义发给他家一份改造协议,将全部房产收归国家经营租赁,定息10%,楼下部分租给别人,楼上“租给”他们家自住,他家应付的租金和楼下住户的租金互相冲抵,所以街道不付分文就“赎买”了所有房产。1964年“四清”时,根据一份“经租房不得自住”的规定,他们家十几口人被赶下楼,在旁边搭建的房子里住到“文革”结束。  

1981年,已经30岁的胡晓久住在自家楼上的一间小阁楼里,由于没有房子,一直没能结婚。当他听说房管所要把自家的楼房重新调整,分配给本所的职工,他就冲下楼来撬开房门,抢占了其中的一间。 

江汉区房地产公司就此以抢占公房的罪名将他告上法庭,没想到却为胡晓久提供了一个申明自己意见的机会。胡晓久提出反诉,指控江汉区房地产公司非法侵占私人房产。胡晓久告诉记者,以当时的法治环境,如果是他自己提起对房管部门的诉讼,肯定不会被法院受理。  

两次开庭后,法庭认为胡晓久的房产确实属于错占,是经租扩大化。但是“考虑到历史和现实的复杂情况”,不宜由法院对这种情况作出明确的判决,要求双方庭外和解。江汉区房地产公司发还了胡家的部分房产,并达成口头协定:一旦国家有发还经租房的政策出台,江汉区房地产公司将立即发还胡家的全部房产。  

胡晓久现在能做的事就是:等待政府出台一个关于经租房的明确政策。  


一个家族  

“我们得知人大修宪的消息,而且我们知道这次保护私有财产将是重点,这给我们信心,让我们看到了光亮。”  

2004年1月23日,春节的大年初二,北京的曲燕华兄妹8人开了一个家族会议。  

8个人来自曲家叔伯两支,会议开得非常正规,有书记员,有主持人,最后选出了核心小组,任命了组长副组长,大家共同签字定下十六字方针:目标明确,坚持不懈,团结协力,公平公正。决定“组织起来,讨回祖屋”。  

为此每家拿出4000元作为讨要祖屋的资金,并决定每一笔开支都做明细账,“有人说,出去办事不打车,全部坐公交车,行不?我马上说:行!”曲燕华说。  

在曲燕华的记录本上,记录了这一天会议的内容,其中有一条写着:“会议亮点:气氛和谐。”  

曲家的经租房共有4处,“文革”后平反的时候,曲家被定为“红色资本家”。  是什么因素促使这个家族在2004年而不是在其他时候作出这样一个决定?“宪法呀!我们得知人大修宪的消息,而且我们知道这次保护私有财产将是重点,这给我们信心,让我们看到了光亮。”曲燕华说。  

家族会议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大家分头去找祖产的原始契据。“我们为进入法律程序做准备,一定要想办法拿到原始的证据。”曲燕华说。  

“2004年3月8日曲燕华、曲惠书第二次去市档案馆查证祖产的有关资料……做了复印件,花了408元。看到民国35年一张发黄的边都破了的原文件,心中有说不出的味道,那年父亲仅42岁,是人生事业家庭最兴旺发达的壮年时候,也是我出生整一年的时候,拿着这张原文我感到千斤重。希望父亲的在天之灵能感到我此时的心情。亮点:历史就是历史,事实就是事实。”———选摘自曲燕华记录。  

“经租房对于国家来说可能是排不上号的小事,但对我们家族来说是大事,我们努力工作,如果没有什么结果,也要让后代看这些记录的时候,知道我们曾经做了什么。”曲燕华说。  


一群人  

他们头发大都已经花白,他们的手提袋里都装着一份份多次复印后变得模糊的“材料”。他们是普通的百姓,但他们嘴里说得最多的一个词是:宪法。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目标———祖屋。  

每天早晨,北京人马秀英都提着一个大包上早市,她的样子和早市上买便宜菜的老太太没有什么区别,但她并不买菜。她会找一个人多的地方蹲下来,从包里一件一件掏出报纸杂志复印件,然后把一个牌子摆在旁边,牌子上写着:“经租房知音”。  

如果有人问起,她就会向人说:“就是1958年那房子啊。”如果再有人进一步说:“我家也有经租房”,马秀英就会来了精神:“去找啊,宪法保护公民财产,北京有一群人都在找呢,有希望了!”然后把报纸杂志有关的报道展示给人看。  马秀英把这个叫做“发展经租房知音”。在她来说动机很简单,就是希望人多一点,找起来引起重视多一点。  

“人少了他不接待你!”马秀英对记者说,有一次他们在有关部门信访办公室门口坐了一下午,终于出来人了,人家一数人数,说是少于15个,不接待,他们忙从旁边拉了一个人才得到接待。  

“我发展的人我还得负责向他们讲政策,咱不能瞎闹,不能违反国家的政策法律。”马秀英认真地说。  

魏秀玲每月6日早晨4点多就会出门,到市国土局的信访窗口去排队,那里会有一个发号的,她得争取拿到比较靠前的号,这样才有可能被安排接待。她是“经租户”们推选出的5个代表中的一个。为什么要选她做代表?“因为她满脑子里面都是政策”,一个经租户说。 

记者5月28日见证了一次经租户的申诉。那是在北京市政府信访办,经租户们一大早就陆陆续续地来了,大多是白发的老头、老太太,手里拿着成沓的材料,不时从包里拿出水和干粮用一点,四五十人在信访办的大厅里安静地坐成3排。  

魏秀玲等几个人去窗口登记,等待,一会儿被要求选出5个代表进去。魏秀玲和另外4个人进到窗口后面的办公室去了,十几分钟后从里面出来,四五十个人忽拉一下跟出去,在信访办门口的林荫里,几个人分别告诉大家在里面谈的情况,二十多分钟之后,人群就渐渐散去了。  

“态度在变”是经租户们2004年最大的感受。魏秀玲说,他们的行为得到了政府部门的认可。“过去大多数时候是没人理,要不就是在窗口登记一下,从今年开始,情况大有好转,他们在接待我们的时候说,我们递上去的材料已经交到有关部门了。”魏秀玲认为变化来自去年的修宪,“两三年之内会解决的”,魏秀玲对此很有信心,她说已经“看到了前方的亮光”。 


一种意识的回归  

实际上,经租户要求发还房产的历程几乎就是一部民间产权意识逐渐复苏的当代经济思想史。  

在上海,广州,武汉……这些大城市里,经租户中的一部分人目前正在以各种方式讨要自己的房屋产权。  

80岁的戎权秀是北京经租户中当年亲手办过经租手续的人———几乎是北京仅存的。她说,“没想到还真能赶上这好日子,活到能向政府说上话,商量要回祖屋的这一天。”  

各地经租户最近群起奔走维权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现在全国各大城市都在进行大规模拆迁,经租户中绝大多数人的房契合同都在“文革”中被红卫兵抄走,惟一的证据只有他们凭儿时记忆记住的老房子地址,一旦老房子不在了,经租户们的回旋余地就更小了。  

一些经租户告诉记者,是对现代产权的信心,支撑着他们讨要祖屋的行动。  购房置地是中国人的老传统,只是这个传统在1958年开始断裂。而1990年代,曾经被人为割断的历史又开始延续,私人产权又成为了一种现实。今天房地产业能够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城市居民情愿把积蓄中的大头拿出来购买商品房,关键就在于他们相信:自己的住房再也不会被剥夺掉。  

随着现代产权意识的回归,现在,经租户们甚至开始用“一双法眼”来看待当年那段社会主义改造的历史。  

“即使按照1954年的宪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非法没收公民的合法财产,更不能任意剥夺公民的财产继承权。”北京的一位经租户说。  

“现在,私有房产的概念已经被社会上的绝大多数人接受,但如果私有财产权的概念不被认可,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落不到实处,那么,人们就会寻求依靠特权、依靠关系去取得和保护自己的财产。其祸患并不亚于计划经济时代。”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李木盾说。  

2003年北京晟智律师事务所律师高智晟、王晓涛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经租房违宪审查的请求。  

两位律师认为:“经租房”是一个非法律的概念,存在了半个世纪的经租房是一种非法律状态。


(2007年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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