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列宁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经济和政治建设理论集中反映在《无产阶级专政时代的经济和政治》一文及相关文献中。列宁总结了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斗争的实践经验,提出了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经济和政治建设的任务和特征——由小农经济向社会化大生产过渡;同时,赋予劳动群众自由、民主和平等的权利。列宁关于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经济和政治建设的理论依然富有现实指导意义。
【关 键 词】列宁/经济/政治/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无产阶级专政时代的经济和政治》
一、列宁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经济和政治建设理论产生的缘由
十月革命胜利后,新生的苏维埃政权遭到帝国主义与国内反革命分子的疯狂反扑,革命有被扼杀在摇篮中的危险。为粉碎敌人的反扑,维护无产阶级人民民主专政的权威,无产阶级必须坚决地对敌人进行暴力镇压,开始用革命的暴力来对抗反革命的暴力。然而,苏俄无产阶级专政的革命形式,却遭到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残留机会主义者的恶意攻击。特别是德国社会民主党和第二国际领导人之一的卡•考茨基,发表了大量反对苏维埃政权与无产阶级专政的著作,如《无产阶级专政》(1918)、《恐怖主义和共产主义》(1919)等文章,从理论上系统篡改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学说,极力歌颂资产阶级民主,极力歪曲与诽谤苏维埃政权的无产阶级专政。在俄国的机会主义者马尔托夫、切尔诺夫等人也从资产阶级议会民主的角度侈谈自由和平等,反对无产阶级专政。在这种形势下,列宁认为有必要从理论上系统地、科学地对第二国际机会主义者有关无产阶级专政的错误观点进行批驳。1918年,在他还肩负着繁重军事斗争任务时,于10月到11月间写作了《无产阶级革命和叛徒考茨基》,为阐明无产阶级专政学说进行了最初的理论铺垫。1919年,苏俄红军成功击退了高尔察克、邓尼金、尤登尼奇的反革命叛军,解放了西伯利亚、乌拉尔、北高加索和中亚细亚等地区,巩固了苏维埃政权,这也意味着苏维埃俄国开始进入一个新的和平建设时期。10月,正值苏维埃政权成立两周年之际,列宁为总结两年来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斗争的实践经验,阐明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经济与政治特征,以及无产阶级专政的任务,在30日这一天,写作了《无产阶级专政时代的经济和政治》,并刊载于11月7日《真理报》第250号与《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消息报》第250号。虽然列宁并未全部写完有关无产阶级专政学说与过渡时期学说等著作,但丝毫不影响它成为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与过渡时期学说的创新之作。
二、无产阶级专政时代的经济任务:由小农经济向社会化大生产过渡
(一)无产阶级专政下俄国的经济结构
马克思在1875年3月批判德国社会民主党制定的机会主义纲领时,提出了在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与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列宁在十月革命胜利以后,坚持和实践了马克思的这一思想。为了适应过渡时期革命斗争的需要,列宁在俄国实行了无产阶级专政。他分析了苏俄当时的社会经济结构。
第一,经济成分包括资本主义、小商品生产和共产主义。长期受沙皇专制统治影响,新生的苏维埃政权必然带有前一个历史阶段的痕迹与烙印,即残留着的资本主义经济成分。并且俄国是一个农民占人口大多数的落后国家,这就决定了俄国的社会经济成分中还有广大农民从事的小商品生产。十月革命胜利后,共产主义经济因素也开始在俄国萌芽并日益发展起来。列宁认为,主要原因首先是俄国成功废除了生产资料私有制,把全部生产资料都收归国有;其次是因为无产阶级政权在全国的国有土地上和国有企业中开始组织大生产,并把劳动力分配给不同的经济部门,把属于国家的大量消费品分配给劳动者。由此列宁归结出,俄国新出现的共产主义经济与资本主义、小商品生产共存于当时的社会中。列宁还认为,与这种多元经济成分相对应就会形成多种阶级力量,即资本主义经济对应形成资产阶级、小商品经济对应形成农民阶级、共产主义对应形成无产阶级。这三种经济成分与三种阶级力量共同构成了俄国社会的经济和阶级基础。
第二,经济领域表现为公有经济因素与资本主义经济因素的斗争。列宁从动态的角度出发,提出这几种经济成分之间的关系不是和平共处的,主要表现为公有因素与资本主义因素激烈的斗争。斗争的一方是革命胜利后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的以群众共同劳动为主的公有经济因素,另一方则是在个别范围内以个体农民的分散劳动为主的小商品生产,以及在此基础上复活的资本主义因素。这种斗争构成俄国社会经济结构中的一个动态特征。
(二)改造小农经济的过程漫长但前景光明
在俄国的历史上,农民阶级一直是国家不可忽视的阶级力量,其经济基础主要是个体小农经济。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不同,小农生产出来的产品主要不是为满足自身需要,而是与市场相联系。俄国小农经济作为生产力水平低下的产物,一直在俄国广大农村大量存在并缓慢发展着。十月革命后,如同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不充分一样,农村的小商品生产和小农经济也未能迅速发展起来,反而和革命前同样处于一种落后的、自发的状态。而当时的苏维埃俄国,在政治上已经建立了先进的社会制度,必然要求在经济上按社会主义原则大力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因而俄国落后的小农经济日益成为社会化大生产的阻碍力量。如何尽快改造落后的小农经济就成为列宁和俄共(布)面临的一项重大难题。为此,列宁在《无产阶级专政时代的经济和政治》一文中指出:“这是一个无比困难的任务,而且必然是一个长期的任务。这个任务不能用推翻哪个阶级的办法来解决。要解决这个任务,只有把整个社会经济在组织上加以改造,只有从个体的、单独的小商品经济过渡到公共的大经济。……采用急躁轻率的行政手段和立法手段,只会延缓这种过渡,给这种过渡造成困难”[1]273。列宁还提出,只有帮助农民改进以至改造全部农业技术,才能加速从落后的小农经济向社会化大生产过渡。
虽然列宁清醒地觉察到俄国改造小农经济的时间可能会很长,但是,他并未悲观失望,而是始终保持乐观积极的态度。在《无产阶级专政时代的经济和政治》一文中,他明确地向俄国人民宣告改造小农经济的前景是光明的,要求每一个人都要对完成无产阶级专政时代的经济任务充满信心。连年战争已使整个俄国经济陷入严重的困境,特别是粮食供应问题突出。前线的士兵、城市的工人迫切需要粮食,而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体农民为了一己私利,通过私贩粮食和投机倒把等行为来反对国家统一调配粮食。对此,苏维埃政权加大改造小农经济的力度,很好地完成了统一收购和分配粮食的任务。列宁正是从这一角度出发,提出改造小农经济的前景是光明的。在这里,他还引用了两份材料来证明这一观点。
一是粮食人民委员会的统计资料。从1917年8月1日到1918年8月1日,俄国由国家收购的粮食约为3000万普特。下一个年度约为11000万普特。从1919年8月至10月三个月间收购的粮食达4500万普特,而上年同期只有3700万普特。列宁据此得出,不管是从不同年份的收购总量,还是从不同年份的同一时期收购分量,1917~1919年苏俄统一收购粮食的公有经济因素逐年得到增强,而这就意味着小农经济因素逐年得到抑制。二是中央统计局1919年的统计资料。在苏维埃俄国26个省可分为产粮省与消费省,而消费省的城市粮食供应量中,由粮食人民委员会供应2000万普特粮食,由投机商贩供应2000万普特粮食。列宁由此得出,俄国公有经济与资本主义经济的斗争已持平衡状态,且公有经济呈上升趋势。列宁根据这两份统计数据,从国家统一调配粮食这一经济现象,看到俄国改造落后小农经济过程虽然漫长,但前景光明。
(三)用电气化建设来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到1920年底,除远东地区仍被日本干涉军和白卫军占领外,其他外国武装干涉和国内战争基本结束,苏维埃俄国处于一种战后恢复国民经济的阶段。如何实现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是布尔什维克党和人民面临的伟大任务。列宁就党和国家在过渡时期应采取何种政策,在1920年12月22日做了题为《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人民委员会关于对外对内政策的报告》。列宁清醒地认识到苏俄已进入建设经济事业的幸福时代,在报告中他特别指出:“今后最好的政治就是少谈政治”[2]154。苏俄在最初的三年内都把工作重心放在政治斗争上,而在粉碎反动派的军事进攻后,开始把工作重心转移至国民经济上,通过发展经济来巩固政治权力。在恢复发展国民经济的过程中,列宁认为,首先要采取的经济方针就是在俄国实现电气化。为使党和人民充分认识到这一问题,列宁提出了下述重要思想。
关于实现电气化的重要作用。列宁认为,党和国家只有从实现电气化这一环节入手,才能有效开展各项建设。因为电气化计划对国家各项事业的意义是不可估量的。
首先,有利于铲除国内敌人的经济基础。虽然布尔什维克党领导劳动人民取得了国内战争的胜利,但是军事上的胜利并不能代表苏维埃政权在经济上也能完全战胜资本主义。并且资产阶级反动派并不甘心自己的失败,利用小农追求私利的弱点,极力鼓动农民中的投机商贩来抬高粮价、进行黑市交易,企图在此基础上复活资本主义。而苏维埃政权早就意识到这种危险,在1919年5月与投机商贩活动的中心苏哈列夫卡进行过斗争。苏哈列夫卡是莫斯科的一个市场,从外国武装干涉时期开始就是投机商贩进行私人贸易的活动中心。1920年12月,莫斯科苏维埃决定关闭该市场。列宁认为,私人贸易并不会随着这个市场的封闭而消失,他对此表达出了深深的忧虑。正如他在这篇报告中所说,封闭“苏哈列夫卡”这个纯粹的活动场所并不困难,“可怕的是活在每个小业主心灵上和行动中的‘苏哈列夫卡’。……只要它存在,资本家就可能回到俄国来,就可能变得比我们更强大”[2]156。为彻底铲除资本主义的根基,列宁提出:“国内敌人是靠小经济来维持的,要铲除它,只有一种办法,那就是把我国经济,包括农业在内,转到新的技术基础上,转到现代大生产的技术基础上。只有电力才能成为这样的基础”[2]156。只有使包括农业在内的各个经济领域都实现电气化,才能有利于铲除国内敌人的经济基础,也才能促进现代化大生产的发展。
其次,有利于促进工业、农业和运输业的协调发展。从1917~1920年俄国经济状况来看,可以用“凄惨”来形容。农业方面,农村大部分青壮年被征入伍参加国内战争,土地荒芜,农业生产总值急剧下降。工业方面,顿巴斯的煤矿、巴库的油田遭到了严重的破坏,与战前正常时期相比,煤炭减产了2/3,石油减产了3/5,燃料危机引发了整个工业危机。城市里工厂大部分停产,即使少数工厂还在拼命维持生产,但也存在内部管理混乱、工人纪律松散、亏损严重等诸多问题。运输业方面,1700俄里的铁路,3000多座桥梁遭到严重破坏,无法修复;由于缺少煤炭、燃料和电力不足等,使许多机车熄火,铁路停运[3]56-57。在工业、农业和运输业严重破坏的情况下,列宁提出:“没有电气化计划,我们就不能转入真正的建设。我们在谈到恢复农业、工业和运输业以及它们之间的协调一致时,不能不谈到广泛的经济计划”[2]155。俄国只有实现电气化,才有可能在工业、农业、运输业中各自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并在此基础上促进三大行业的协调发展。
再次,有利于推动共产主义事业的发展。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是在无产阶级与广大劳动群众掌握最丰富文化技术的基础上建成的。在一个技术落后的国家,是很难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更谈不上向共产主义的过渡。如何在经济落后的俄国推动共产主义事业的发展?列宁认为,只有当国家实现了电气化,为工业、农业和运输业打下现代化大工业的技术基础时,才能获得共产主义的最后胜利。从这一意义上,列宁提出这样一个公式:“共产主义就是苏维埃政权加全国电气化”。他还提出,通过对劳动群众普及电的知识可以促进共产主义思想的传播。1920年11月14日,莫斯科省边远的沃洛科拉姆斯克县一个村子里,农民自己修建了卡希诺电站,列宁被邀请参加电站的落成典礼。德米特里•罗季昂诺夫是当地的一位农民,他在台上讲话时这样评价电站的意义,我们农民过去处在愚昧黑暗之中,可是现在我们这里有了光,有了非自然的光,这将照亮我们农民的黑暗。列宁听后,对他的话进行了引申,认为对于非党农民群众来说,电灯光是“非自然的”,但非自然的光照亮之前,农民和工人竟然在地主和资本家压迫下的黑暗和穷困之中,生活了几百年、几千年。他进一步提出,解救农民和工人的办法就是:“现在我们必须使我们建成的每一座电站都真正成为教育的据点,都要对群众进行所谓电的教育”[2]157。在列宁心中,电的教育实际就是共产主义的教育。
关于实现电气化的具体措施。列宁认为,苏维埃俄国要实现电气化,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组织专家与有关工作人员编写总纲。在俄国推行电气化是一项巨大工程,列宁认为,必须组织许多优秀专家与有关工作人员编写总纲。这些优秀专家可由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交通人民委员部和农业人民委员部的优秀人员组成。在他的倡导下,1920年俄国制定了“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电气化计划”。列宁还把这一计划盛赞为布尔什维克的“第二个党纲”。
其次,扫除文盲。列宁把实现电气化看成振兴农业经济乃至国民经济的重要举措,但农村中大量的文盲成为阻碍电气化推行的最大障碍。因为,劳动群众不识字,就认识不到发展电力对恢复农业的重要作用,就不会主动参与这项工作。列宁特别强调,人民委员会还将努力扫除文盲,要让这个电气化计划成为各个学校必须讲授的主要课程,以便更好地推行这项工作。
再次,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订具体规划。十月革命后,俄国整体发展水平差距很大,现代化大工业与宗法式的小农经济并存。列宁指出,在苏维埃俄国要想顺利推行电气化事业,必须从客观实际出发,根据俄国各地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制订实现电气化的专门规划。为此,他还采取了向地方派遣党员来获得实际经验的方法。
最后,通过租让的办法来缓解资金短缺问题。在制定出电气化总纲与具体规划后,还需要大量物资与资金的投入,据列宁估算出要10~12亿卢布。列宁考虑到黄金储备远远抵不上这个庞大的开支,因此,他提出用租让的办法来抵消资金短缺。在苏俄还没有能力迅速在全国实现电气化、发展大工业的阶段,可以把少数工厂、矿山、电站等租给外国资本家,出让经营权,而企业所有权仍归苏俄,合同期满后,国家再将企业收回。在列宁看来,这种方法不仅可以减少国家对电力建设的资金投入,还能促进大工业的迅速发展。
关于实现电气化的过程。列宁认为,在俄国实现电气化的意义虽然重大,但过程却是长期且艰巨的。他说:“我们现在有一个拟好的电气化计划,但是,完成这个计划却要好多年。”[2]157列宁在这里给出了一个大致年限,他说:“我们可能需要花一二十年的时间,才能实现电气化计划,完成可以挖掉资本主义复辟老根的改造”[2]157。尽管过程艰巨,但列宁对其前景充满信心:无论如何一定要实现这个计划,并且缩短完成计划的期限。
三、俄国无产阶级专政时代的政治任务:赋予劳动群众自由、民主和平等
(一)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劳动群众真正享有自由、平等的权利
沙皇统治时期,广大劳动群众在政治上毫无任何权利。十月革命胜利后,俄国建立了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政党从真正意义上赋予劳动群众自由、平等的政治权利。如在十月革命胜利初期,列宁领导俄共(布)在给农民分配土地时就做到了最大限度的平等。1917年10月26日,在列宁领导下全俄工兵代表苏维埃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了《土地法令》:立刻废除地主土地所有制;地主的田庄以及一切皇族、寺院和教会的土地,连同所有耕畜、农具、农用建筑和一切附属物,一律交给乡土地委员会和县农民代表苏维埃支配;任何毁坏被没收的即今后属于全民的财产的行为,都是严重的罪行,革命法庭应予惩处。但该法令在通过时并不顺利,当时有人叫嚷,把土地按人口平均分配给农民的这份纲领是俄国小资产阶级政党——社会革命党提出的,不符合工人阶级政党集体使用土地的理念。针对这些异议,列宁从尊重农民意愿的角度出发,认为大多数农民都要求按人口来分配土地,希望平均使用土地,而苏维埃政权就不能强迫他们接受土地国有化的政策。可见,在一个农民占人口大多数的国家里,从无产阶级专政下首先获得利益、获得最多利益和马上获得利益的是农民。列宁也从这一事件中看到,农民群众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第一次为自己劳动,而且比城市居民吃得还要好些。并且,农民群众第一次享受到了真正的自由,即享用自己粮食的自由,不挨饿的自由。只有在无产阶级专政的条件下,劳动群众才能享受到诸多第一次,也才能使他们坚定地支持和拥护苏维埃政权。正是从这一意义上列宁强调指出:“劳动群众摆脱了长期以来的压迫者和剥削者——地主和资本家。这个向真正自由和真正平等跨出的一步,按其大小、规模和速度说来,都是世界上空前未有的。”[1]272他还指出,世界上还从来没有哪一个国家做过这样多的事情,来消除劳动农民多少世纪以来所遭受的事实上的不平等和事实上的不自由。从苏维埃俄国实施的各项方针政策中可以看出,党真正践行赋予劳动群众自由、平等的政治诺言,而广大劳动群众也切实享受自由、平等带给他们的利益。
(二)民主不具有绝对的、超阶级的内容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民主是历史的、发展的。从人类历史来考察,民主是随着阶级和国家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发展的。正是因为民主是一个具有鲜明阶级性、动态历史性的政治问题,因此,他们坚决反对脱离阶级观点、历史观点来抽象地谈论一般民主问题。十月革命胜利后,在无产阶级政党解释民主理论问题以及开展民主实践的过程中,列宁坚持和实践着上述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
十月革命的胜利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建立,使得广大被剥削、被压迫的工农群众成为国家的主人,同时也唤醒他们要求得到民主权利的政治意识。而俄国存在的一些小资产阶级民主派,包括马尔托夫派、切尔诺夫派和考茨基派等,却利用劳动群众的政治热情来鼓吹召开资产阶级立宪会议。他们宣扬,只有同资产阶级联合、向资产阶级妥协,马上召开立宪会议才能使劳动群众享有并行使选举权,这样才称得上苏维埃政权实现了最高类型的民主。对此,布尔什维克党采取按时召开立宪会议,让小资产阶级群众通过自身经验来消除立宪幻想的政策。1918年1月5日至18日,立宪会议在彼得格勒塔夫利达宫开幕。小资产阶级多数派在会上拒绝讨论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提出的《被剥削劳动人民权利宣言》,并且不承认全俄工兵代表苏维埃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的苏维埃政权的法令。于是,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于1月6日至19日,通过法令解散立宪会议。这件事引发小资产阶级民主派诽谤苏维埃政权是民主破坏者的强劲舆论。在这种背景下,为澄清有关无产阶级专政民主问题的实质,列宁指出:“第二国际的一切代表所持的、流行的小资产阶级观念,即‘经过’一般‘民主’过渡到社会主义的观念,在理论上是何等荒谬,何等愚蠢。这种错误观念的根源就是从资产阶级那里继承下来的偏见,即以为‘民主’具有绝对的、超阶级的内容。其实,在无产阶级专政下,民主也进入了崭新的阶段”[1]276。小资产阶级民主派由于继承了资产阶级的偏见,认为无产阶级只要同资产阶级联合,通过召开立宪会议就可以实现全民意义上的民主,从而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这在理论上是错误的。
在列宁看来,民主不具有绝对的、超阶级的内容。从民主的根源来讲,民主是一种政治权利,而政治权利都是有阶级性的、具体的。如资本主义社会的民主制度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由极少数富人享有的民主。虽然资产阶级从抽象的、超阶级的民主观出发,认为他们的民主是全体劳动人民都享有的,但这也掩盖不了民主的资产阶级实质。列宁还通过考察立宪会议的演变过程,明确指出,苏维埃政权不能同资产阶级联合,不能照搬立宪会议的形式来解决无产阶级专政的具体任务,而只能坚定地站在无产阶级的立场上,在废除私有制的基础上对最广大劳动人民实行民主,这样的民主才是人类社会最高类型的、最完善的民主。
(三)无产阶级专政下阶级与阶级斗争始终存在,消灭阶级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最终目的
马克思在考虑人类社会历史前进的动力时,提出人类社会的历史就是一部阶级斗争的历史[4]257,无产阶级只有通过阶级斗争的方式,才能建立和巩固自己的国家政权,才能利用政权的力量建立自己的生产方式,从而为阶级与国家的消亡创造条件。列宁作为人类世界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领导人,不仅继承了马克思的这一思想,而且还根据俄国的具体国情对这一思想进行了创新和发展。
俄国的十月革命,本身就是无产阶级与劳动群众联合起来共同反抗资产阶级的一场阶级斗争,最终无产阶级与广大劳动人民取得了胜利。自无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后,就受到来自各方的压力与挑战。国内的剥削阶级(地主和资本家)虽已被打倒,但他们绝不甘心失去统治权力和地位,随时会用更强劲的斗争方式来反抗无产阶级专政。国外资产阶级势力受经济利益驱使,把触角伸向世界范围内所有落后的国家和地区,企图在全世界建立集反动性、剥削性、掠夺性于一体的资产阶级统治。苏维埃政权的建立打破了他们的幻想,于是采用军事进攻、经济封锁、文化渗透以及勾结国内反革命势力等多种手段,展开对新生无产阶级政权的反扑。苏维埃俄国爆发的保卫无产阶级政权的国内战争,是胜利了的俄国无产阶级与残留的地主、资本家之间的一场阶级斗争。以考茨基为代表的第二国际的机会主义者坚决反对无产阶级专政,反对阶级斗争。他们认为,资产阶级不再进行反抗,因此无产阶级也不需要进行阶级斗争,二者可以在和平的状态下共同实现社会主义。针对考茨基的错误观点,列宁明确指出:“在无产阶级专政时代,阶级依然存在,但每个阶级都起了变化,它们相互间的关系也起了变化。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阶级斗争并不消失,只是采取了别的形式”[1]275。
列宁在强调阶级与阶级斗争长期性的同时,还为布尔什维克党指明了它们未来的发展趋势,他提出:“社会主义就是消灭阶级”[1]272。如何理解阶级与阶级斗争既长期存在,又会完全消失?在列宁看来,这是一个过程与结果的关系,也是一个长期任务与最终任务的关系。他认为,俄国当时正处在一个由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历史时期,这个历史时期建立起来的无产阶级专政,其作用不仅体现在政治上镇压资产阶级的反抗,更体现在经济上通过对小生产者的改造,建立起社会化大生产的经济体系。这样,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基础上就可为消灭阶级差别创造丰富的物质条件,那时人类社会就进入完全没有阶级与阶级斗争的共产主义社会。因此,无产阶级专政的首要任务是进行阶级斗争,并且这一任务是长期且艰巨的,最终目的是要完全消灭阶级,过渡到无阶级、无国家的共产主义社会。
(四)农民阶级革命性与动摇性并存,无产阶级要带领农民阶级继续前进
农民阶级虽然是俄国人口最多的一个阶级,但他们却不能成为俄国革命与建设的领导者。这是因为,农民所处的经济地位与小资产阶级大致相同,他们一方面是劳动者,一方面又是小生产资料的私有者。这样的经济地位决定了他们在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动摇不定,不自觉地时而倾向无产阶级,时而倾向资产阶级。列宁早在十月革命前,就认识到了农民阶级的双重特性,强调无产阶级要唤醒农民的革命性来共同反抗资产阶级的统治。于是,布尔什维克党的“和平、土地、面包”的政治口号应运而生,借助工农联盟,十月革命取得了胜利。然而,苏维埃政权的建立使农民阶级开始面临一种新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在这种新的背景下,农民阶级的革命性是否还会同革命前一样坚决,是否还会继续拥护布尔什维克党的领导?从农民阶级的整体情况来分析,十月革命胜利初期,俄国土地改革使农民阶级中分化为中农的人数越来越多,中农本身所处的经济地位决定他们会在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摇摆不定。由于1917年俄国出现了饥荒,造成全国范围内粮食供应的短缺。农村中的富农拒绝按国家规定价格出售粮食,并且还以平价给贫农提供粮食,然后挑唆贫农用投机价格出卖粮食,以此来反对苏维埃政权[5]72。再加上当时苏俄面临国外势力干涉、国内反革命叛乱,于是苏维埃政权实行了用余粮收集制、禁止私人贸易为主的战时共产主义政策。这项政策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也使其对布尔什维克党产生了怀疑与否定。从农民的整体观念上来看,其革命性有所缩减,相反妥协性则有所抬头。在严峻的现实面前,列宁认识到了这一危险,他在《无产阶级专政时代的经济和政治》一文中指出:“农民和任何小资产阶级一样,在无产阶级专政下也处于中间的地位:一方面,他们是由劳动者要求摆脱地主资本家压迫的共同利益联合起来的、人数相当多的劳动群众;另一方面,他们又是单独的小业主、小私有者、小商人。这样的经济地位必然使他们在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摇摆不定”[1]276。他还指出,一部分农民在1918~1919年间为供应城市里挨饿的工人,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把4000万普特粮食交给国家,这种农民是无产阶级可靠的同盟者。另一部分农民却不顾城市工人的饥饿,非法地按高出国家的十倍价格出卖粮食,这是无产阶级的敌人。列宁为无产阶级政党明确界定了农民的双重特性,同时也提出了另一个理论难题,如何对待农民阶级的妥协性与动摇性?列宁回答说:“对于这个阶级,或者说,对于这些社会成分,无产阶级的任务就是领导他们,设法影响他们。带领动摇分子和不坚定分子前进,这就是无产阶级应做的事情。”[1]276
列宁在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关于农民投机行为的观点有一定的理论局限性。在他的思想里,俄国在政治上已建立先进的苏维埃制度,经济上就可以通过立即消灭市场经济与商品货币关系,直接向纯粹的社会主义过渡。列宁直接继承马克思关于计划经济的思想。马克思所主张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是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基础上才能建立的,它不是兼容市场经济,也不是消灭市场经济,而是通过自身的优越性使经济协调发展,让市场经济自动失去存在的条件。而苏维埃俄国落后的生产力状况,以及小农占人口大多数的国情,决定了当时还不能完全消灭市场经济和农民的投机行为。尽管列宁的这一思想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并且也未能提出对农民阶级有利的方针政策,但他关于无产阶级应该带领动摇分子与不坚定分子坚持前进的思想是值得肯定的,这也为后来苏俄制定实施新经济政策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基础。
四、列宁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理论的当代启示
理论研究的目的是为了推动实践的发展。尽管当前我国的世情、国情、党情发生了深刻地变化,但列宁关于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经济与政治建设的主要观点和具体做法还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推动生产力的快速发展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核心目标。为在内忧外患的环境中巩固苏维埃政权,列宁坚持以恢复和发展生产力作为俄国无产阶级专政时期的主要经济任务。他认为,虽然十月革命使俄国建立了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但是俄国的经济基础仍然是落后的小农经济,这就决定了俄国在国内战争结束后必须尽快恢复和发展生产力。列宁特别强调,共产主义就是苏维埃政权加全国电气化,而电气化就意味着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同样,中国也是在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基础上建立的社会主义制度。虽然改革开放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我国的生产力,但是当前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依然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再次强调:“进一步解放思想、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进一步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6]92这充分说明只有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才能顺利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面发展。
保障人民自由、民主、平等的权利是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价值追求。列宁认为,资本主义所倡导的自由、民主、平等仅仅是空洞的、虚伪的口号,实际上并没有使人民群众真正享有这些权利。只有苏维埃俄国的无产阶级专政才使人民群众真正摆脱了剥削和压迫,赋予并保障人民自由、民主、平等的权利。在社会主义实践中,列宁领导俄共(布)通过分配土地、农具、粮食和保障人民选举权、参与权、出版自由权等措施,践行着社会主义自由、民主、平等的政治诺言。中国作为无产阶级政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就制定了一系列保障人民各项权利的法律、法规,但此后的实践中出现了波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政治路线,使中国重新回到社会主义自由、民主、平等的轨道上。在经历了政治体制改革的初步探索、稳步推进以后,中国正步入全面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这就迫切要求我们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重点解决我国政治领域中存在的一些不民主、不平等的问题。如提高基层人大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代表的比例,保障人民平等竞争、平等发展、平等享有的权利,健全人民监督权力机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等。正如2014年1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所强调的:“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积极深化改革,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6]147。
经济的持续发展与政治的民主进步是社会主义的本真内涵。列宁关于无产阶级专政时代经济与政治建设的理论,是马克思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与俄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典范,体现了社会主义发展的本真内涵是经济持续发展与政治民主进步的协调统一,即社会主义经济的持续发展推动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进步,反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进步又保障了社会主义经济的顺利发展,二者相辅相成。当前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在本质上也就是无产阶级专政,因此,列宁关于无产阶级专政时代经济与政治协调发展的理论,对于正确认识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时代经济与政治的关系问题仍然具有重要的意义。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就曾深刻指出:“我们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要在经济上赶上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在政治上创造比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实的民主”[7]322。这深刻反映了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既要促进经济的稳步发展,也要推进民主政治的进步。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在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基础上,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继续坚持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实实在在没有水分的增长”,同时全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中国建设,只有这样才能尽快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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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
[7]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