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莫斯卡《统治阶级》及其精英政治理论
1.
加塔诺•莫斯卡(Gaetano Mosca,1858─1941)的名字,即使对于许多饱读西学者也比较陌生,原因大约有二。其一,由于语言关系,大多数国内学人不熟悉意大利的政治思想家,少数几个侥幸登上中国学人书架的现当代意大利政治学者,或者(曾)在美国任教、用英语写作,如《民主新论》的作者萨托利(Giovanni Sartori),或者因为其它研究而知名,如身兼经济学家和政治学者的帕累托(Vilifredo Pareto,1848—1923),其名字更多的是与经济学的“帕累托改进”这一术语联系在一起。
第二个原因大约更为重要,那就是莫斯卡的精英政治理论,早在70年代已经被西方主流思想抛弃(Field, Higley;3),加上大众文化理论的洗礼,如今除了专治政治思想史者,已经少有人对此加以问津了。这种情况在英美学术圈更明显,在近10年的英语文献中,提到莫斯卡名字者可以说是凤毛麟角,更不要说对其进行专门研究。
然而被人遗忘不等于丧失其价值,实际上,精英政治理论经过熊彼特(Schumpeter)等人的发展,已经成为西方民主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民主理论在当代的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和促进作用。(金贻顺,1999)
从其作品出版年代来看,莫斯卡应该算是西方现代精英主义政治理论的开创者。他曾经担任意大利都灵大学宪法学教授多年,又连任众议员和参议员,并在1914-1916年间担任意大利政府殖民部次长。
早在初版于1884年的《关于政府和议会制的理论》 [1]中,莫斯卡已经阐述了其精英政治理论。在1896年其代表作《政治科学原理》 [2]及其 27年后该书的再版中,这一点有了更清晰的表述。中译本《统治阶级》 [3]所依据的英文版《统治阶级》就是根据1923年意大利版的《政治科学原理》翻译、编辑而成的。
在描述了通过观察人类历史上那些衡久的趋势以构建政治科学后,莫斯卡指出,人类历史上最重要的倾向是:
“在所有社会中, …… 都会出现两个阶级,一个是统治阶级,另一个是被统治阶级。前一个阶级总是人数较少,行使所有社会职能,垄断权力并且享受权力带来的利益,而另一个阶级,也就是人数更多的阶级,被第一个阶级以多少是合法的、又多少是专断和强暴的方式所领导和控制;被统治阶级至少在表面上要供应给第一个阶级物质生活资料和维持政治组织必须的资金。”(中译本《统治阶级》,97页,下同)
可以说,这段话是莫斯卡、也是几乎所有精英政治理论家的基本原理。不过让我们稍感失望的是,这似乎算不上什么了不起的发现。因为人类可查的历史从来如此,没什么稀奇;单纯从物质生产的角度讲,如果由多数人来行使统治职能,那被统治的少数人如何供养这统治的多数人呢?
英文版《统治阶级》的编辑者列文斯顿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在《统治阶级》的序言中,他指出,阶级在欧洲是日常生活中可见的外在事务,但是在莫斯卡之前,没有人利用莫斯卡指出的(少数人统治大多数人)这一阶级事实来讨论社会问题。(3页)
在这里,列文斯顿似乎忽略了阶级斗争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动力这一马克思主义经典。然而莫斯卡没有,他提出的少数人统治的这一基本原理,正是针对当时欧洲流行的大众主权理论和社会主义理论,它们认为通过全民普选,普通民众可以参与统治国家事务。(Albertoni, 15)莫斯卡恰恰相反,认为民主制度不可能实现多数人统治的理想。
2.
莫斯卡反对亚里士多德依据参与统治的人数多少把所有政体划分为君主制(一人统治)、贵族制(少数人统治)和民主制(多数人统治)这一经典分类。因为君主制并非一个人统治,在一个帝国中,皇帝的真实权力非常有限,大量实际的权力是由宰相、大臣和各级官僚机构行使;而在民主制下,有组织的少数人施加其意志于没有组织的大多数人这种情况也同样会发生。(212页)
在民主政体下,尽管有普选,但除非大多数人把自己的选票集中在有限的几个候选人身上,否则他们永远不可能达成统一意见;而这有限的候选人或者是那些经济上独立、能够有闲暇和能力参加选举的人,或者来自有一定政治势力,从而能够被各种选举委员会推荐的人之中。普通大众是不可能让自己当选的。而且,多数人政府的民主理想甚至通过公民投票也没有实现。统治不完全是允许或者禁止修改宪法和法律。它基本上等于操作整个军事、财政、司法和行政机器,或者影响操纵它的人。(216页)这些行为是不可能通过选举来解决的。
在莫斯卡看来,在未来可能出现的集体主义国家,虽然目前的社会组织类型被毁灭了,但是人们仍然要利用土地和生产工具,小型的有组织的社会团体还会应运而生,在指导多数人并为他们提供保障的同时,这有组织的少数人还需要依靠多数人的耕耘,从而形成新的统治阶级。(365页)
那么,既然统治者永远是有组织的少数人,他们是否可以为所欲为,把被统治者的服从当作想当然呢?莫斯卡的回答是否定的。
莫斯卡指出,统治阶级总是试图为自己的统治寻找一个抽象的道德与法律基础,把它建立在那些被统治者接受的信仰和伦理系统之上。(118页)他给这些道德和法律基础定义为“政治模式”,这一提法非常类似马克斯•韦伯所谓的政治的“合法性。”这种模式不应该被看作诡计多端的统治者刻意欺骗人民。相反,它们表达了人性中顺从抽象的普遍法则的需要。在古代,君权神授就是最普遍的政治模式,而当代,人民民主或大众主权则是另一种抽象的政治模式。
我们可以依此断定莫斯卡反对民主么?不尽然。莫斯卡的确对大众民主有诸多微辞,并且曾经在议会中投票反对意大利齐奥里迪(Giovanni Giolitti)政府1912年给予公民普选权的决定,但他还是坚决捍卫意大利的代议制。1925年,他在参议院投票反对独裁者墨索里尼废除意大利代议制的法案,并发言指出:
“我这个对议会政治持尖锐批评态度的人,现在必须要遗憾它的终结。我承认这个系统需要重大调整,但是我不认为现在是进行激进改革的适当时机。现在这个体制被放弃,我们要牢记其优越之处。”(Albertoni, 10)
代议民主制能够相对有效地促进“司法防卫”这一在莫斯卡看来体现人类文明发展程度的术语。他把指导道德对人类行为进行约束的社会机制,称为司法防卫(181页)。文明程度越高的民族,其司法防卫的能力也越强。
司法防卫这一术语并非如同其初看起来那样是一个法学专用名词,而是指公众意见、习俗、宗教、律法、以及所有确保遵守法律的社会机制。在特定社会,如中世纪神权国家,宗教在促进司法防卫方面可能发挥更大作用,然而,“已经拥有和正在创造历史的各个主要民族”没有把这种约束作用仅仅托付给宗教,而是交给了一整套司法系统。(182页)
如何才能确保这套司法系统有效运转呢?莫斯卡认为,这需要让各种政治和社会势力能够在政治体制中保持均衡。单一政治力量的绝对优势,就会导致这种单一的势力及其所依赖的原则成为检验一切的标准,不论这一势力是依据于神权之上的专制君主,还是依赖大众主权的所谓选举势力,这必然会导致滥用权力,从而意味着司法防卫的松懈。繁荣的阿拉伯帝国衰落的原因就是因为军队成为唯我独尊的政治势力,各省的将军变成独立的和专横的暴君,压制了其它政治势力。
中世纪的神权同样如此。因此,如果一个政治组织要改善其司法防卫的状况,基本的条件是世俗权力和神权应该分离。(196页)在现代社会,官僚体制日益成熟,并存在着压制社会上其它政治势力的倾向,只有通过各种不同的政治势力加入政府并彼此制衡,防止一权独大,才能让掌权者充分尊重法律和道德。(311页)在这方面,现代的代议民主制可以说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代议制,许多政治势力组织起来,从而对政府施加影响,这在专制国家中是不可能的。
然而代议民主制如果发挥到极致,一些选举势力就会假借人民的名义,通过骗取多数票而压制其它政治势力,这又会威胁到正当的司法防卫。莫斯卡这种对代议民主制的辩证表述,被称之为保守主义的经典篇章。(列文斯顿, 22)
这里所说的彼此均衡和分权的各种社会政治势力,远不止包括那些能够积极参与选举政治的力量或者是简单的三权分立,而是包括多方面的因素,如媒介自由、个人财产自由、在基层的广泛自治等。在莫斯卡看来,对议会制的补救和补充是把官僚机关和民选机构的许多职能转移到有一定财产、又有公德心的公民阶层。这些公民在提供民事服务时应该是不支薪的,以避免被官僚机构控制。(332页)也把这一公民阶层称为中等或中产阶级(middle class),这一阶级比较繁荣时,国家的政治就会比较稳定,相反,在诸如古罗马帝国后期那样,中等阶级被税收重负压得抬不起头来时,国家的衰变也就指日可待。莫斯卡强调,当时欧洲实行的累进税制,同样会压制中等阶级。
让财富在社会上更广泛的分配,才能有助于维持中等阶级,从而促进司法防卫。这既要避免财富向大资本家集中,也要防止国家资本主义这种在当时被认为能够克服资本主义许多弊端的经济制度,后者将引起财富生产上的严重衰退和国家权力对个人的侵蚀。(394页)
在第二版的《政治科学原理》、也就是英译本的《统治阶级》中,莫斯卡进一步发展了自己司法防卫的观点。他认为,任何社会都存在“民主制”和“贵族制”两种倾向,民主制指的是以下层阶级中的成分补充统治阶级这种倾向,而贵族制的目标在于稳固特定历史时代掌权的阶级的后代对社会的控制和他们的政治权力。(471页)
如果一个社会民主制倾向过于强大,那么它的统治阶级时刻都处在动荡更迭之中,而如果贵族制的倾向占了上风,那么社会就会停滞不前,直到一场更大的革命,彻底打破社会的结构。最好的情况,就是这两种社会运动的倾向,能够保持一定平衡。具体说来,社会仍然要保持一定的世袭成分,但是同时要让其它职位面向下层阶级开放,从而让下层阶级中的优秀者能够持续地、但不是剧烈地更新统治阶级的成分。不能让所有职位同时开放,因为那样会导致残酷和剧烈的竞争,也不能让大多数职位保持世袭,因为那样社会就会面临停滞的风险。
在这个层面,现代民主制同样发挥了更大作用。尽管它达不到其承诺的大多数人统治及其社会平等这些目标,但是统治阶级的等级已经变得开放了。那种阻止下层阶级成员进入上层的障碍已经被移走、或者被降低,旧的专制国家向现代的代议制国家的发展使得几乎所有政治势力、几乎所有社会价值,参与了社会的政治管理。(553页)
3.
莫斯卡的统治阶级更新的论断,与其国人帕雷托的精英循环、即以下层阶级成员持续不断地补充统治精英这一理论非常类似,以致于两人曾经就这一理论的原创性发生争论。不论这一理论的原创性到底归谁,他们之间的共性是显而易见的。除了莫斯卡和帕雷托,另一个德裔意大利籍学者米歇尔斯(Robert Michels,1876—1936)提出的寡头统治铁律也是世纪之交精英政治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米歇尔斯早年曾经加入德国社会民主党,并以自己的切身经验得出结论:
任何民主性的组织,最后总会流为受有限的几个领导人(寡头)控制,并在一定程度上成为领导人谋求私立的工具。
包括莫斯卡的统治阶级理论在内,精英主义政治理论最为人垢病之处,就是它对民主的仇视,然而这一点必须从精英主义理论家所处的社会环境来具体分析。
十九世纪西方社会工运和争取平等权利的运动此起彼伏,工人运动的理论家除了以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理论武装自己外,更公开的思想武器恰恰就是始于卢梭的大众主权理论,也就是说任何政体的合法性只有依靠它是大多数人民选举产生的这一事实。
在莫斯卡等人看来,大众主权理论及其实践的自然的逻辑发展是声称代表大众利益的政党和组织,如工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占据一个过重的成分,这终将导致社会主义的建立及其相应的公有化,而私人财产的公有化不仅会剥夺个人自由,还可能让控制国家政治和经济部门的人演化成新的专制者
可以说,反对民主朝向社会主义的发展,而不是民主代议制本身,是精英主义政治理论家抨击大众民主理论的主要原因。(Botomore,13)
抛开价值观上的分歧,我们必须看到,莫斯卡对大众民主的指责及其精英理论的论述,颇多合理因素。他清醒地看到,民主体制的局限性及其民主理论的滥用可能带来的威胁。
作为一种价值观念,民主制已经成为一种世界广泛认可的形态。然而,民主制度的实践与其价值诉求从来就没有统一过。首先,从内容上,因为现代政治机制日益复杂,政治运行过程涉及的利益日益纷繁,民主制所追求的大众统治从来无法实现。其次,民主就其本质而言,包含着一种平等的诉求,也就是说,我们必须认为参与民主的所有人在原则上是平等的,民主的决策才可能是符合大多数人利益的,然而,由于人的天赋不同,在社会中所处的地位不同,这种原则上的平等从来就无法实现。另外,许多政治利益集团会打着民主的幌子行一己之私,而在民主制没有得到充分制衡的情况下,这种选举势力就可能压倒其它势力,导致不同程度的专制。最后,就算民主制度可以、或至少被认为可以反映大多数人的利益,这一体制作出的决策也并非一定是正确的。如果民主制凌驾于其它制度之上,就会出现托克维尔在《美国的民主》一书中所指出的“多数人的暴政”,置少数人的利益于不顾、甚至以多数人同意作为理由,剥夺少数人的正当利益。在莫斯卡看来,不论是正义还是平等,任何价值诉求只要走到绝对主义这一步,就可能带来危害。(Meisel, 12)
莫斯卡提出的精英统治和通过不同精英之间的制衡促进司法防卫的理论,也具有很强的实践意义。在当代民主体制中,如果把选民当作委托人,这些治国的精英更应该称为代理人,与公司治理一样,让委托人时时刻刻监督代理人是不可能。一家企业如此,在更广泛的社会政治领域就更是这样。因此,除了确保委托人选择代理人这一基本原则之外,对代理人的控制就至关重要。如莫斯卡所说,让选民去控制为数众多、分散在各个领域的统治阶级是不可能的。更好的办法是通过这些统治者之间,以及不同的统治者集团之间的竞争和制衡来实现对他们的控制。
精英统治理论所蕴含的另一点内容是政治斗争在本质上都是统治者、或有能力进行统治的不同精英集团之间的斗争。在古代,这样的斗争经常付诸武装,导致流血冲突。在现代民主体制下,各种利益集团斗争已经不那么血腥,相反,它们靠争取绝对多数或相对多数选民的支持来战胜对方。毫无疑问,这种方式更为文明,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普通大众也被卷入到各种政治斗争和冲突之中。在古代,各种政治斗争尽管激烈,但对于大多数普通人来讲,这些斗争并不关系自己,然而,在现代社会中,某些利益集团争夺领导权的行为经常伴随着大规模游行、示威、全国性罢工,在发展中国家尤其如此。在这一背景下,如何调整精英集团之间的关系、让各个精英集团的斗争符合一种游戏规则就显得尤为必要。
对于政治转型期的国家,这一点可以说是当务之急。在这些国家,如果已经建立了民主制度,但是政治斗争的游戏规则却没有确立,而且只有掌握权力后各个政治精英集团的生存才不会受到威胁,那么必然出现一种各个政治集团之间利用民众力量进行你死我活的斗争。(Field, Higley;50)可以说,在前苏联的一些加盟共和国、以及拉丁美洲一些70、80年代实现民主化的国家,在其政治转型过程中,政治精英集团之间的关系就需要进一步调整。相对来说,大部分东欧国家的转型比较顺利,各种政治精英集团能够符合规则进行斗争,落败者不会面临灭顶之灾。
4.
尽管莫斯卡及其他精英政治理论家的观点非常深刻,但是他们的理论缺陷也非常明显。
就莫斯卡的理论而言,如何确定统治阶级的范畴是一个困难的问题。因为与传统社会不同,现代社会的组织形态日趋复杂,执行管理功能的组织也相应地呈现复杂化和多样化,其中既包括政府机关、政治党派和社会团体、也有足以影响公共事务的大型企业。除此之外,许多群体还具有多样化,例如,普通的公务员阶层通常不参与决策,应该属于一种被领导阶层,然而,相对于普通民众,政府的公务员又毫无疑问属于统治者群体。如何在这样的社会中确定哪些人在统治,哪些人仅仅服从,是一个非常困难的问题。
莫斯卡在其《关于政府和议会制的理论》一书中,也把统治阶级称为政治阶级(Political Class),这主要指那些实际行使政治权力的阶层。比起统治阶级来,这个词更容易准确界定,例如包含各级政府高级公务人员、议员、法官以及各个政党的主要成员等。但是政治阶级这个词显然已经不适应现代日趋多样性的社会现实。
当然,在一些研究者看来,包括莫斯卡、帕雷托、米歇尔斯和韦伯在内的学者使用“统治阶级”这个词首要的目的是拒斥马克思主义的阶级理论。(Botomore,17)
无论如何,如果不能对统治阶级和精英进行较为准确的界定,那么精英政治理论的说服力可能就会大打折扣。
精英主义理论家的另一个不足是完全把大众的力量看作是消极的,被那些统治精英驱使和利用的。
毫无疑问,在制度层面,大多数人统治是不可能的,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普通大众在现代政治中就完全处于消极被动地位。通过观察民主政治的实践,我们发现统治精英们不但需要尽可能满足大众的需求,而且其自身的诉求就受到其所在的大众的影响。在民主政治日益发展、法治社会逐渐成熟的西方,统治集团纯粹满足统治者个人利益的行为已经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控制,统治集团捞取的主要是一种群体利益,而这些群体对自身价值和利益关系的认同,是与他们处身其中的大众的认同分不开的。
不仅如此,大众只能在有限的候选人中筛选统治者也并不表明他们是完全被动的。因为这些有限的候选人并不是一个有凝聚力的整体。(Botomore,34) 不同的统治集团之间迥异的利益和彼此的竞争经常会让它们诉诸大众支持,普通大众从而具有了一定程度的主动性。
但是如果普通大众真的如精英政治理论家所言是盲从和不负责任的呢?即便果真如此,现代竞争性的民主制度也有助于克服其消极影响。因为,民众并不是一个被动的群体在那里等着被某个单一的政治集团欺骗或蛊惑,他们面对的是不同的政治利益集团,就算民众是盲从的,各个政治集团也需要为了赢得引导民众的主动权而互相竞争,这种竞争为民众提供了可以进行比较的基础,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消除民众自身的盲从。
此外,民主本身不仅是一种政治制度,而且也是一种教育过程。没有天生的成熟的选民,大众在经历了各种成功和挫折后,才能够更好地履行自己的民主权利。如果在制度设计上给大众更多的选择权,如他们的权利并不仅仅体现在两年选一次国会代表,四年选一次总统,而是在各个层次、在社会成本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多地进行选择,他们也会越来越成熟,越来越能够分辩哪些行为是政治集团的空头支票,哪些是有可能兑现的承诺。
当然,精英政治理论还有许多其它方面的弊端。尽管如此,从现实的角度考虑,它仍然能够为中国的政治转型贡献一定的理论资源。
如前所述,
精英政治理论指出了强调多数人统治或全民统治的民主理念必然与民主的实践产生矛盾。正视这种矛盾,我们就需要认识到,对于正在加强政治文明建设的中国,在坚持民主作为一种价值诉求具有至上性的同时,防止民主作为一种制度的过度膨胀也同样很有意义。
此外,莫斯卡的统治集团之间互相制衡才能促进司法防卫的观点,也启发我们在追求民主的过程中,不能让某些社会政治势力 — 如所谓的民主派 — 取得一边倒的优势。民主的价值固然重要,有助于制衡统治者的价值多元化和利益团体的多样化也同样必不可少。
Bibliography
Albertoni, Ettore A. Mosca and the Theory of Elitism, English translation, Oxford: Basil Blackwell, 1987
Bottomore, T. B. Elites and Society, Harmondsworth: Penguin Books, 1964.
Field, G. Lowell and Higley, John. Elitism, London: Routledge & Kegan Paul, 1980.
James H. Meisel: The Myth of the Ruling Class: Gaetano Mosca and the “Elite”, Ann Arbor: 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 1962.
金贻顺,“当代精英民主理论对经典民主理论的挑战”,载《政治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