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贵是我家乡邻镇人,2008年一个炎热的夏天中午,他仰卧在镇医院的急救床上嘴吐白沫,在痛苦的挣扎中闭上了双眼,一旁的妻子哭不成声地目送他离开了人间。就在两小时前,57岁的冉贵跟往常一样在家料理家务,他独自一人在家吃完午饭后,充满抱怨地来到镇集市场上的赌馆里,劝说正在赌博的妻子,但她无动于衷,痴赌于其中。于是,他回到家中,喝下了满满的一瓶农药,很快就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就在几个月前,冉贵用离婚的方式来与妻子进行抗争,希望她不再去赌,他原以为用离婚的方式可以拯救妻子赌习,使她远离赌桌,但让冉贵没有想到的是,妻子继续穿梭于各个赌场之间,一如既往,嗜赌如命……
像冉贵这样用极端的方式来结束生命的事件是一个特例。但,类似冉贵的例子因夫妻一方赌博,导致另一方自杀未遂的情况就不少了。如:在1990年代中期,我们寨子上因丈夫痴赌输钱后引起妻子喝农药自杀未遂的现象就有2例,虽然并未造成像冉贵一样的悲剧,但它的性质基本相同。即,在家庭中,夫妻一方嗜赌,遭到另一方的反对,或激烈抗争,甚至引起极端事件的出现。事实上,冉贵是一个从事牲畜贸易及兼农的诚信农民,他的职业“半商半农”,妻子在大家心目中是勤劳、贤惠的人,孩子已成家立业,他家的经济收入在镇上处于上等水平,在乡亲们的眼中,冉贵在当地是“有头有脸”的人,是一个正派有道德的人。2004年妻子染上赌瘾以来,成天迷醉在赌场上(赌馆),他们的家庭经济收入每况愈下,夫妻吵架并成为了家常便饭。妻子嗜赌行为不仅遭到大多数亲人们的善意劝说,而且也遭到孩子们的反对,甚至冉贵用离婚的策略也未阻止她继续赌博。身为一家之主的冉贵仍一直支撑着家庭,他仍然在与妻子的赌习进行抗争,直到他离开了人间,这场持久的抗争才悲情式结束。
赌,它在我家乡原本是农闲时的一种娱乐方式,而这种娱乐方式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逐步演变为一种习俗,深深嵌入到乡土社会中。按照大家的话说:“除农忙之外,没有别的好玩,约几个人赌赌小钱,输/赢不大,消磨时间”。也就是说,“赌”,这种习俗在村庄社会中它最基本的功能是消磨农闲的时间,是村庄中成年男性农闲时的一种娱乐/消遣方式。因此,在传统话语中对“小赌”行为来说,大家认为是正常的行为,是大众接受的行为,并不会认为是非法或不雅、不正气、不道德的行为。但是,在市场经济冲击和现代性因素的全面渗透下,赌博的功能发生了异化,赌的娱乐性逐步被消解,并逐步演变为人们利用赌博来追逐金钱的工具,尤其是那些以赌为生的乡村混混迅速利用,并逐步成为他们发家致富的手段。于是,赌奸赌滑赌赖的现象出现,并逐步演变为少数不法分子不择手段的赚钱方式,也导致了不少数人输掉家财家产的情况,甚至出现像冉贵的极端例子等。
与长辈的闲聊中获知,在旧中国时期,赌博就比较盛行。新中国成立以来,在集体化时代,农村的社会风气比较正气,虽然那时候物质贫乏,但在集体化时代是没有赌博行为的,没有人敢想,也没有人敢去做。改革开放后,随着分田到户的实施,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生活方式形成,赌博行为死灰复燃,并逐步成为人们农闲时的基本消遣方式,按照他们的话说:“农闲了,不找几个人赌赌小钱,那怎么过日子?”当然,在1980年代,赌博不仅范围小,而且是在熟人之间进行,行动也比较隐蔽,赌注也非常小,无论是输是赢都不会对家庭造成太大影响,以娱乐/消遣为目的。从1990年代中期开始,赌博的功能逐步开始异化,工具性逐步增强,其玩法也越来越多样化,逐步与外面的城市接轨,主要玩法有:一是用铜钱和硬币来都“落地红”或称之为“干子宝”是主要玩法,这样玩法的好处是参与人多、速度快、输/赢大、随便一个地方都可以进行;二是纸牌类;三是麻将(参与人最少)。随着赌博的形成多元化,以赌博来谋生的人不断增多,因赌博引发的社会纠纷和夫妻矛盾不断涌现出来。2000年左右以来,在很多乡镇集市场上,不仅白天摆上几张桌子就开始明目张胆的赌博现象不断增多,而且不少妇女也参与进来,基层执法机构形同虚设,任其发展,赌风盛行。
显然,赌博会使人输得家破人亡,或妻离子散现象,但大家并不会把赌博现象认为是一种不雅和丢脸的现象。近几年来,妇女坐在桌上大手笔下注已经习以为常,村庄舆论并不会对其进行抑制,反而有不少人认为上赌桌的妇女有本事、有魄力,敢于跟男人们一较高下,甚至还有人隐隐投来羡慕的眼光。从社会风气上看,即使大家都知道赌博是不正气、不雅行为,但在村庄中始终不会因赌博而形成有力的舆论去制约它,只要不出现大众无法接受的失范行为,舆论话语中就会放任之,如:认为因赌导致喝农药自杀现象是不理智的。更为奇怪的是,近几年来,以赌钱为目标的现象逐步扩大到兄弟姊妹之间,父子之间,夫妻之间等,在同一赌桌上兄弟、父子、夫妻之间互相下注赌钱现象(非娱乐)不少,甚至出现兄弟之间因赌钱相互赖账、吵架甚至大打出手的现象,即,“赌”已经完全捆绑了整个乡村社会。
因地处偏远,受喀斯特地貌的制约,交通不便,人均耕地少,经济发展滞后,贫穷落后一直悬浮在人们头上。因贫困、落后及信息闭塞,在漫长的生活与传承中形成了相对稳定的村庄规范和村庄记忆,以家族为行动单位的凝聚力强,民风彪悍,在旧社会,家族械斗事件不少,新中国建立以来,在国家行政权力全面嵌入下械斗事件得到了抑制。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家嵌入到基层的行政权力全面退潮,以家族为组织的群体性事件有所上升,但个体行动受市场经济冲击逐步显现,乡村社会逐步走向离散化。显然,赌博行为是经历了集体化改造后重生的现象。在1990年代初期之前,即人口未大规模流动之前以及市场化和现代性因素并未真正渗透到村庄社会之前,人们的理性行为逻辑是非常弱的,以家族或亲朋好友的情感替代“金钱”交往,人们生活的水平普遍低,物质相对匮乏,对货币的依赖程度低,在这种背景下,赌博现象并未异化。但是,从1990年代中期开始,在打工潮兴起背景下人口流动性增强,家庭经济发展迅速,人们对货币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传统的人际交往与社会规范受到了极大的冲击,人们越来越开始理性算计,在市场经济行为逻辑冲击下人们的传统观念转变非常迅速,村庄中那些原本好吃懒做的混混利用赌博为手段开始迅速敛财,不少人以此来致富,比如赢钱后用来盖房,这就导致了赌博从娱乐性转向工具性,当赌博的工具性逐步增强与人们生活货币化程度逐步提高时,赌博行为逐步向亲人、朋友之间扩散,人们为了赢钱往往变得“六亲不认”,钱的分量在现代性因素的渗透下其魅力逐步提升,乡村社会中传统的伦理规范遭到了极大的冲击。于是,乡村社会的赌博行为日趋泛滥,在执法机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纵容下,赌博行为已经成为了人们的精神(娱乐)生活寄托和那些乡村混混敛财的一种途径。
显然,赌博的泛滥必然引来家庭问题和社会问题,赌博现象不仅对社会风气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而且对于那些嗜赌者来说,往往导致家庭矛盾,即夫妻、父子、兄妹之间等吵架打架现象,更重要的是因赌导致的社会问题逐步增多,如:因赌博导致的群体性纠纷、吸毒、伦理失衡等现象,在赌博行为的助推下乡村社会传统的内生秩序逐步被消解,不正之风和全民驱利行为是乎正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现象。当然,因赌博问题引发的社会问题不断增多之后,政府也加大力度进行了相应的干预,如:扫赌之风时隔一两年总会吹吹,但是,当这股扫赌之风吹过之后赌博现象又迅速恢复,仍然泛滥成灾。其内在动因表现在两方面:一是乡村文化娱乐缺失,民众用赌来消遣农闲;二是乡村社会中那些原本好吃懒做的混混开设赌场,以便敛财,即,从赌场中抽水(或称为打头子),例如:赢家每赢100元时,抽取1元的场子费,在那些较大的赌场里,一天抽取的场子费有的高达几千元的情况,而那些参赌者也心甘情愿被抽水,因为他们认为在赌场中赌博是安全的,不会担心被警察抓住,这是因为赌场有人保护着,只管放心地赌。因此,在利益的驱使下,那些混混开设赌场的数量逐步增多,参赌的人也逐步增多,如:我们邻镇是比较出了名的赌镇,前几年每逢赶集时,开赌场的人专门派车到我们乡接送那些参赌者,并包他们的吃住,只要他们去参赌就行,这就形成了一条相对完整的利益链,一旦任其发展对社会的危害会进一步加深,理由很简单,赌博是不创造财富的,只会为社会带来负面影响和破坏。然而,从本职工作上说,乡村之赌是基层派出所的职责,但因混混们开设赌场会寻求派出所民警的保护,并潜规则的给予民警好处,如:送钱、送礼给民警、或民警入“干股”开设赌场等情况,于是,基层派出所里的民警对赌博现象视而不见,笔者曾经跟一个民警聊天时他说:“赌馆不要轻易去碰,里面瓜葛多,他们赌博的人只要不闹出刑事案,或没有人举报的话(即使在乡镇集贸场上明目张胆赌),一般懒得去管”。这客观上造成了恶性循环,赌博现象越演越烈,致使冉贵悲剧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