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主流经济学认为:人是追求效用最大化的,人是理性的。这就是著名的“经济人”假设,这个假设是主流经济学的一切理论推导和政策选择的基础和分析起点。虽然长期以来,“经济人”假设遭到了不少质疑和反诘,主流经济学也对其做了修补和完善(如“有限理性”、“信息不对称”),但“经济人”的内核——“利己”是永恒不变的人性,却从未被主流经济学怀疑过。毫无疑问,市场经济的合理性和必然性是建立在人性“利己”的基础之上的,没有“利己”的人性,市场经济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问题在于,如果“利己”是永恒不变的人性,那么作为一种制度选择,市场经济也就永垂不朽了。老实说,我从不相信有“永恒不变的”制度选择。仅管“经济人”假设与市场经济中的人性十分吻合,仅管市场经济是我们今天的正确选择,但把“利己”视为永恒不变的人性,我认为仍大可一议。
人性是什么?在马克思看来,人性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按这个定义,人性显然是一个历史范畴。这可能是唯一的例外,因为从古至今的“人性论”几乎都把人性视为永恒不变的“欲望”(比如:孔子的“食色性也”,边沁的“趋乐避苦”、西方经济学的“效用最大化”等等)。正如西方有个哲人所说:“人性是一团欲望。欲望满足了则无聊,欲望没满足则痛苦。人生就在这两极之间来回折腾”。 (www.yypl.net)
如果人性就是“欲”,就是食欲和性欲,除了人类灭亡,它当然是永恒不变的。不过,这个人性的定义说白了也就是“活命”,说人性就是“要活着”,要吃饭,要性交,完全正确,但大而不当,是一句废话。原生态的“欲”(吃和性的欲望),是一切动物都具有的本性。人也是动物(高级动物),当然具有这种动物的本性(本能)。但人毕竟是“社会动物”,除了这种动物本性之外,人还具有“社会性”或“人性”。正是这种“社会性”,把人与其他动物区别开来,使人性与动物本性在同一个树根上分了岔,渐行渐远。所谓人性,就是人之所以为人的特性。人性可能永远都包含有动物的本能(即使孔子、雷峰也有这种本能要求),但是,社会越发展,文明程度越高,人性与动物本能就越不在一个层面上。我以为,社会科学所谓的“人性”,不应当是动物本能,而应当是人性与动物本能的本质区别,把握这种区别,才应当是社会科学所谓“人性”的真实内涵。这种区别就是:动物仅仅是“活着”(动物的本能),而人却不断地改变和提升“活法”(人性)。正是由于“活法”的不同,把人与动物区别开来,并构成了人性的真实内涵。
从“生物”的角度来讨论人性,人性就是“活着的欲望”;从“社会”的角度来讨论人性,人性就是“怎么活着”(即活法)。如果社会科学分析人性仅仅停留在生物学的水平上,社会科学就应当下岗了。其实,社会科学(包括经济学)关注的不应是人要不要、想不想“活着”,而是人“怎么活着” 以及人“应当怎么活着”。我以为,只有从这个层面上考察人性,社会科学才有存在的意义。至于人是不是要“活着”,是不是想吃饭、性交,还是留给生物学或生命科学来研究吧。(www.yypl.net)
如果人性内涵于“怎么活着”以及“应当怎么活着”之中,如果人性并不仅仅是“活着”,而是怎样“活得更好”,那么说人性是“永恒不变的”就大谬不然也。因为,人类的“活法”不可能不变,而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人类必须“活着”,但“怎样活着”却未必只有一种模式;食欲和性欲的确没有改变,但怎样满足食欲和性欲却在不断地改变,比如就食欲而言:自己一个人吃还是大家一起吃,抢了别人的吃还是各人吃各人的,靠自己劳动换来吃还是不劳而获的吃,靠别人施舍还是自尊的吃,等等。由此看来,马克思有关“人性是历史范畴”的看法的确非常深刻,关键是你怎么定义“人性”,也就是说,人性的内涵是“活着”还是“活法”。从采集渔猎社会到农业社会到工业社会到后工业社会,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或许还有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从自然经济到商品经济到市场经济(或许还有未来的产品经济),从无阶级社会到阶级社会(或许还有未来的无阶级社会),人类的“活法”在不断地发展变化。伴随着人类“活法”的改变和提升,我们能说人性没有变化吗?(www.yypl.net)
有人说,变来变去,人的“利己”和“自私”不是没有改变吗?正所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迄今为止,人类文明的发展史似乎见证了人类“自私”、“利己”的永恒。在主流经济学看来,永恒的“利己”之所以主宰了人性,就在于它有一个“科学”的依据:“生存”是人类一切行为的出发点,离开了“生存”,人类的任何行为都无从谈起。也就是说,作为人,你首先必须考虑的是如何“存在下去”,你要“生存”(在资源有限的约束下),不“自私自利”能行吗?
的确,“自私自利”是人类存在的一种真实选择,甚至于是文明史以来的人类行为的基本选择。但是在我看来,“自私”只是人类“生存”的手段,而不是人类“生存”的目的(不能说人类“生存”的目的就是“自私”)。人类“生存”的目的可以从各个不同的层面考察,但决不是“自私”。从最原生态的层面上看,毋宁说人类“生存”的目的就是“生存”本身。不能将“自私”等同于“生存”,手段与目的不能混为一谈。用人类“生存”欲望的永恒性来证明“自私”的永恒性,是混淆了目的与手段的关系。
“自私自利”无疑是人类实现生存和发展的最有力的手段,问题在于,它是否是唯一的手段?人是社会动物,为了生存和发展,除了自私自利的“争斗”之外,还必须有互惠互利的“合作”,也就是说,“合作”同样是人类生存的必要手段之一。而任何“合作”行为都必然包含(程度不同的)“利他”的因素。因此, “自私”(争斗)与“利他”(合作)都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手段之一,二者的共生关系是人类在生存手段上的辩证法。尽管二者所占权重如何,值得进一步讨论,但纯粹的“自私”在人类社会并不存在。虽然“争斗”(自私)在人类文明史上经久不衰,且一直居于统治地位,但“合作”(利他)的因素必将随着文明的演进日益凸显其重要意义(如NGO、绿色和平组织、义工组织等的兴起和发展)。正如汪丁丁所说:“一旦群体中多数人的行为不再是效率导向的时候,自利性假设将失去解释力。这一趋势在后工业社会里看得非常清楚(西欧,北欧和北美的部分地区)”,“当生存竞争的压力逐渐淡出社会生活的时候……经济学传统的“理性”假设开始失去解释力”(汪丁丁:《经济理性主义的基础》,《社会学研究》1998年第2期)。由此可见,用人类“生存”目的的唯一性来证明“自私自利”手段选择的唯一性,是一种非历史的观点。
用可持续发展的标准来衡量,“经济人”的内涵是多么的狭隘和愚蠢。今天我们已经可以看得很清楚,种种出于“利己”打算的所谓理性选择不仅给人类的进一步发展套上了沉重的枷锁,而且已经给人类的生存带来了严重的威胁。把人性永恒地锁定在自私自利的宿命论中,且不说在理论上能否成立,至少在经验上也不能不让人怀疑。倘若今天已经成熟的工业社会正在用事实动摇人性“永恒自私”的根基,那么不断进化的文明会不会最终颠覆人性“永恒自私”的根基呢?因此,把市场经济的人性看作是人类社会的人性,这本身就是一种形而上学的观点,而不是进化的观点、历史的观点。(www.yypl.net)
有人说:选择利己是自私,选择利他也是自私。把利他行为等同于利己,说什么“利他行为归根结底还是为了利己”,这是“自私永恒论”者的惯用手法。但这是狡辩。自私不是一个空洞的抽象概念,它总要通过行为选择表现出来。把利他行为牵强地打入自私的范畴,是一种过度的抽象,在过度抽象的暴政下,自私和利他的区别已不复存在,过度抽象最大的用处就在于:任何不利于人性自私的论据都是废话,因为已没有是非可言。对如此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的狡辩,我们不说也罢。
行为经济学有两个著名的游戏:“最后通牒”极其“升级版”。第一个游戏有两个玩家A和B:A有10元钱但必须与B共同分配,分配额的决定权在A,若B不接受A的分配方案,这10元钱就会自动消失,谁也不能得到任何好处。按照主流经济学对人性的理解(个人效益最大化),B应当接受A提出的任何分配方案,哪怕B在分配中只能得到1元钱。因为在B看来,得到任何数额的钱都是自我状况的“改善”。从“经济人”假设出发的博弈结果(均衡解)必然是:A得9元,B得1元。然而,实验结果令主流经济学大跌眼镜:不仅B会拒绝A提出的“抠门”方案,而且A常常会与B对半分享这10元钱。现实的博弈表明,玩家并不追随“最大化”的人性假设,而是倾向于“合作”和“互惠”,一种分享、互惠的关系在陌生和敌意中也能顽强地生长出来。(www.yypl.net)
第二个游戏是“最后通牒”的升级版:某个玩家获得10元钱,他通过互连网与并不相识的其他玩家联系。如果他把钱寄给另一个人,则金额将放大3倍,比如寄出5元钱,对方将得到15元。游戏的关键是接下来的部分:得到钱的人将做何反映?他会不会出于感激回报寄钱者?按“经济人”假设,受惠者没有必要和动力去做回报的举动,因而不会把钱再寄回去。试验的结果却出乎意料,尽管可以不做任何回报,但大部分受惠者都做出了回报, 且75%的玩家的回报超过5元。
与此相关的研究表明,人类天生就有“合作渴望”,“互惠和感恩是人类生产史的一个积累和沉淀,基因里保存着美德的密码”,也就是说,包含着“利他”的合作和互惠本身就具有生物学的基础,是天生的。如果“利他”同样构成了人性的一个层面,那么,我们又有什么理由把“利己”和“自私”作为惟一的人性呢?
人性“永恒自私”说之所以能成为一种话语霸权,一个重要原因恐怕就在于以下的看法已经深入人心:人类在进化过程中,利他者只有逐渐被淘汰出局,利己者却能够生存下来。这种强盗逻辑使人类的堕落是如此不可救药,于是才有了如下的说法:“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好人命不长,坏蛋活千年”,“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如果人性真是堕落到了如此地步,我看即便是上帝恐怕也拯救不了人类的灵魂。但是,这不是事实,至少不完全是事实。正如破坏生态环境将导致人类自身灭亡一样,人际关系的恶化也会导致社会的崩溃和解体。在人类的进化过程中,如果“利他者”只有死路一条的话,那么彻头彻尾的“利己主义者”也最终无法生存下来。在这里,进化中的“辨证逻辑”比进化中的“强盗逻辑”更为有力:如果进化的结果留下的只是越来越“自私”的“坏蛋”,那么在“比坏效应”(你坏,我比你更坏)的强盗逻辑下,进化的游戏最终也会使“坏蛋”们同归于尽。
即使“自私自利”构成了市场经济下人性的真实内核,把“自私自利”当作永恒的人性,也是不能成立的。如果市场经济能够成为人类历史的“终结者”,我自然无话可说;否则,我就有充分的理由对“永恒自私”的人性表示怀疑。(www.yypl.net)
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家》编辑部(主任、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