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举措,少数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将如何开展呢?笔者认为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应该有新的理念和方式。
新农村建设要理念先行。过去对民族地区的发展基本上是“输血式”、“嵌入式”的理念。这种理念的根本缺陷在于忽视了农民在建设乡村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力。
“内源式发展”可以看作是乡村发展的理想模式。任何发展干预都是外在的,对农村社区只能起到辅助作用,要想实现农村社区的真正可持续发展,其动力只能是来自社区内部,来自社区的人口——农民。看一看中国现有的农村发展典型,无一不是通过社区人口的内生能动性而实现内源式发展的。
内源式发展也称“内发式发展”。这一发展理论认为当社会变迁由一个社会内部的发明创造引发时,就属于内发发展,由外部的传播引发时,则属于外发发展。就中国乡村发展而言,内源式发展是农民再造乡村的过程,其原因有:内发发展首先是精神价值得以实现的过程,只有使民意得到充分反映,发挥村民的主体性,才能依靠自身力量,找到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以及实现途径。其次,从村落与外部环境的相互关系看,内发发展意味着从地区的文化传统出发,适应固有的自然生态环境,自立地发展。自立性是内发发展的突出特征,这种发展将创造出地区经济自我循环机制,建立起可持续发展的经济与经济基础。
参与式发展是新理念实现的方式。参与式发展理论将发展看作是一个自下而上的“赋权”过程,不仅重视当地人的参与,强调向当地人学习,而且创立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工具来增加社区、弱势群体在发展活动中的发言权和决策权,从而尽可能地扩大当地人在发展中的参与性、主动性和创造力。近十多年来,世界银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等组织在我国所资助的农业项目、林业项目、环保项目、社区综合发展项目等也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眼下,参与式发展项目的领域正逐步扩大,从农业、林业发展到农村能源、卫生保健、妇女、供水、教育等领域,从纯粹的自然保护拓展到生产和保护相结合,从单目标扩展到综合发展,从农村发展项目向小城镇发展项目扩展,从而为农民再造乡村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机制。
正是在充分向农民学习的基础上,负责农村发展项目的官员、学者、投资者等才能够提出注重地方性生产知识和技能的运用,让村民们学会用好补偿金,发展多种经营、学会做生意、有长远安排,防止补偿金花完后生活水平下降,且危及到下一代的生存等切实可行的发展建议,这一点笔者更是深有体会。如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有个航运项目,水库建成后,要淹没某个村子的大片良田,农民们没地了怎么办?他们便想出了很多好办法,如外出打工、租地种、做生意、搞运输等。还有,明明是个水利项目,老百姓讲得更多的却是要修好当地的公路,因为他们的生计主要靠土地,路好了,卖农副产品就方便了。后来,评估小组不仅把群众们想的办法反映到报告中,而且专门走访了交通部门,提出投资人应与政府的交通扶贫政策相配合,加大库区公路子项目建设力度的建议。
当然,我们还要看到,目前许多乡村社会仍有着较强的异质性。农民们在富裕程度、社区事务中的作用、拥有的科技知识和技能、创新水平、社会网络等方面有着较为明显的差异和分别。这种异质性使得许多农民无法充分地参与到再造乡村的过程当中。因此,要切实保证农民们在乡村发展的各个方面有能力参与,以最广泛地激发他们的创造性,除了制度或机制上得到保障外,农民们自身的素质还要进一步提高。乡村发展的关键还在于人的建设,这似乎与“农民自觉”有些相仿。但这与再造农民有质的区别,它不是为了实现某一既定的乡村社会理想目标,而是为了使农民更好地参与乡村发展,走自己的发展路子,是农民再造乡村的体现。
原文来源:中国民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