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军、杜玉华:结构的合理性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

——从社会结构的分化与整合看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461 次 更新时间:2015-06-28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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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军 (进入专栏)   杜玉华  


一、分化与整合:社会结构和谐运行的基本动力

从系统论的角度来看,社会是一个相对于自然界而独立的大系统,它是由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具有一定数量、执行一定功能的社会要素构成,并按照既定的一套行为规范,调整人们之间的关系,规定和指导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方向,以维持社会和谐与稳定。与其它系统相比,社会结构系统有自己的独特之处:一是它的整体性是以社会关系的总和为基本内容的;二是它的有序或优化过程是以物质生产为基础性等级和根本层次,并开放式地排列和演进的;三是它遵循从无序向有序,从低级系统向高级系统不断演化的规律。正是由于社会系统具有等级层次性,社会首先表现为一种结构性的整体,社会和谐也表现为一种结构性的和谐。

尽管对人们对社会结构(social structure)的理解不尽相同(注:〔美〕彼特·布劳著:《不平等和异质性》,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但概括起来讲,一般认为它是由社会诸要素及其相互关系按照一定的秩序所构成的相对稳定的模式,其中包括实体性社会结构、规范性社会结构和关系性社会结构三种不同类型。社会结构的这种内涵实际上本身就包含了对社会和谐的要求。而社会和谐作为一种社会结构的运行状态,又是以社会关系结构的合理性和社会良性运行的稳定性体现出来的。从社会结构和社会运行的功能态势上看,社会和谐是社会政治结构和谐、经济结构和谐、社会生活结构和谐、社会心理及行为结构和谐的统一体,也是上述各种社会结构状态长期稳定运行的结果。但从社会系统所包含的结构及其要素来看,社会和谐首先表现的是社会关系结构的和谐,尤其是其构成要素(如群体、组织、社区、制度等)之间的关系和谐。因为要素只是结构生成的一种方式,结构的存在不仅仅依赖于各要素的存在,更依赖于各要素之间的关联性。在社会系统发展的总过程之中,系统结构的整体“大于要素相加之总和”,社会关系结构的合理性与社会运行的稳定性是建立在社会系统各要素和谐的基础上的,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构建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实际上就是保持社会主义社会中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和谐。

美国当代结构主义理论大师彼特·布劳(P.M.Blau)的结构理论认为:社会结构状况实际上是由个人所组成的不同群体或阶层在社会中所占据的位置,以及它们之间表现出来的交往关系来决定的。按照这种定义,社会结构状况可以由一定的结构参数来加以定量描述,结构参数就是人们的属性,也是结构构成的要素,它一般分为两类:一是类别参数,如性别、宗教、种族、职业等,它是从水平方向对社会位置进行区分。二是等级参数,如收入、财富、教育、权力等,它从垂直方向对社会位置进行区分。这两类参数之间可以相互交叉,也可以相互合并,从而使社会结构的类型显得更加复杂多样。而社会分化(social differentiation)实际上主要是指社会结构要素之间的分化,是构成社会结构系统的要素不断分解成新的社会要素,各种社会关系分割重组并最终形成新的结构及功能专门化的过程,这种专门化(professionalization)的过程同时也构成了一种社会运行的状态。与社会结构的构成相适应,结构要素分化的基本形式有两种:一是社会异质性增加,即群体的类别增多;二是社会不平等程度的变化,即社会群体间的差距拉大。(注:〔美〕彼特·布劳著:《不平等和异质性》,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

社会整合(social integration)是社会学系统分析和功能理论中的另一个重要概念,它指的是社会各要素之间相互影响的结果促成了某种程度的和谐性,从而维持社会结构系统的生存。(注:李金:《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的整合问题》,重庆:《探索》,1999年第2期。)在功能主义理论的相关论述中,整合的概念往往与均衡、和谐同时出现。一般认定社会和谐是社会结构运行的最终目标,由此,在和谐状态中,社会是均衡稳定的,其体系内即使有变动,也是很缓慢而有秩序的。在社会整合的过程中,遵守相同的行为规范而达到团结一致,形成一个和谐、均衡的体系。

通过上述我们对社会结构的分化与整合的理论分析,实际上我们可以发现,社会结构整合正是针对要素分化产生的异质性超越原有的规范而提出来的,是指通过各种方式,将社会结构不同的构成要素、互动关系及其功能结合为一个有机整体,从而提高社会和谐运行程度的过程。社会结构的不断分化与整合正是社会发展的主要形式和根本动力,社会结构愈复杂,社会异质性程度愈高,社会分化与整合就愈频繁。社会运行与发展实际上主要表现为社会结构的一种“分化与整合”,是社会结构不断“分化—整合—再分化—再整合”的过程。因此,社会结构分化的合理性是确保社会良性运行的首要点,而社会良性运行的稳定性又是维持社会和谐的基本前提。社会要素越多,社会异质性与不平等就可能越大,而社会结构状态的合理性与社会良性运行的稳定性的维护也就越发显得重要。

因此,一个社会要保持一种和谐的运行状态就必须不断维护社会结构分化与整合的合理性与稳定性。当然,如果一个社会越是复杂、多变,其内部就越可能存在着分化、冲突,甚至紊乱和对立,那么这个社会就越发需要拥有各种整合机制,以弥补它的弱点和不足。当前,在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社会各个领域、各个层面都发生了急剧的分化,这些社会分化虽然为更加紧密的相互依赖提供了基础,但也打乱了原有的社会格局,并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新的社会冲突和社会的失序状态,直接危及到了新的社会整合机制的建立。(注:特别在当前,我国许多领域和群体中表现出来的种种分化现象,其不仅是由经济因素导致的一种结果,而且也是国家政策(包括一定程度的行政干预)实施的结果,社会分化的速率在不同的地区、不同的部门也不一致,并且大量表现为非个体性和人为性,因此社会分化也造成了群体间新的矛盾。)


二、我国社会结构的分化及其对社会和谐的影响

在社会转型期,我国社会结构最根本的变化就是由整合型社会向分化型社会的快速转变,而在此之前,中国社会结构尽管总的趋势是在由传统的农业型社会向现代的工业型社会方向变迁,社会要素的分化也在逐步发生,但整个社会结构运行却仍然处在要素分化程度较低、速度缓慢、具有较强同质性的状态。而就当前我国社会结构运行的实际情况来看,其影响社会和谐的根本原因在于社会结构的整合不力,要素分化过快而造成的结构整合与要素分化之间的“断裂与失衡”。具体来说,在社会转型期,我国社会结构无论是在水平方向上,还是在垂直方向上都发生了迅速的分化,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领域分化。政治、经济和文化三大领域的分化是当前我国社会结构分化的背景和前提。在改革开放以前,我国是一个低分化高整合度的社会,且这种“高整合度”主要是靠国家对社会采取强制性的、高度的政治整合来维持的,经济活动和精神文化也同样具有很强的政治意义。因此,在政治领域、经济领域和文化领域形成了很强的同质性。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我国社会分化的加深,社会分工的细化,经济领域和文化领域逐步从政治领域中分化出来并具有了相对的独立性。与此同时,政治领域本身也不再以全社会代表的身份,而以履行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公平的职责,获得了自身的独立性。这样,经济、政治、文化三大领域由“大一统”向各自独立承担的功能分化,并为中国社会的进一步分化打下了基础。

2、区域分化。区域分化主要表现在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性上。我国东部广大地区由于良好的自然条件和人文环境,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处于领先的发展地位,而中西部地区由于种种原因发展却相对缓慢。不仅如此,不同区域之间发展和收入差距的扩大还在继续,并在日后相当一个时期内影响中国的后续发展。

3、阶层分化。阶层结构的分化打破了长期以来刚性单一、相对封闭而又具有较强独立性的阶级阶层身份,使得我国社会分层体系不仅出现了一些边缘性群体,而且也加大了不同阶层间的分化程度,并使得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利益摩擦和冲突增多,有的还比较激烈。如“农民工”阶层的出现,就改变了长期以来我们观察社会时所用的“城市—农村”、“工人—农民”二元结构模式,无论从其数量还是规模上来看,“农民工”都构成了我国社会结构的新的一“元”。

4、组织分化。社会组织结构也由一元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并形成了大量新型的经济组织和民间组织,这些新型组织的结构模式多样化,与原有组织之间分化加大,异质性十分明显。此外,随着原来中央控制社会的权力逐步向地方和部门组织转移后,加强了后者的封闭性,带有极大的盲目性和破坏性,成为影响当今中国社会不和谐的重要隐患。

5、利益分化。伴随着阶层、群体和组织的分化,各类利益主体的自主权也在不断扩大,利益的分化也势必发生。社会分化产生的许多利益群体和阶层,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不同社会群体和阶层的利益意识会不断被唤醒和强化,对利益的追求会成为广大群众社会行为的一种强大动力,而利益的分化实际上也是利益格局重新调整的过程,这必然会在不同利益主体间产生广泛的矛盾和冲突。(注:林理玲:《论我国社会转型期利益群体的分化与整合》,广州:《现代哲学》,1998年第2期。)

6、观念分化。社会分化的加速也必然会在思想观念和意识形态结构中有所反应,尤其是随着外来文化的传播,民众的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结构将会不断趋于丰富和多元化,一些与主流意识形态不同甚至相反的价值观念也会大量涌现,致使各种观念相互碰撞与冲突频发。社会所倡导的价值标准与实际生活中人们所奉行的行为准则在许多方面相背离,使得人们在处理集体与个人、公与私、义与利等重大问题上愈来愈向后者偏移,表现在社会心理层面上,则是弱势群体的相对剥夺感和社会不满情绪的增加和蔓延。(注:文军、朱士群:《社会分化、社会整合和转型期中国社会稳定》,北京:《社会学》,2000年第8期。)

总之,在社会转型期,上述不同领域、阶层、组织、群体间的社会分化极大地震撼和冲击了我国高度整合的传统社会结构。(注:应该指出的是,社会结构作为由各结构要素构成的一个静态概念,其结合往往是相对恒定、协调和均衡的,但在社会分化不断发生的社会转型期,由于整个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各结构要素之间这种恒定的关系不复存在,分化与整合之间难免会出现失衡与失调现象,从而导致社会稳定难以持续维持,社会和谐难以持续,大量非稳定、非和谐因素产生。)社会结构的分化使整个社会成为具有多元的社会结构,这一结构又由许多处于不同地位、拥有不同权力以及担任一定职责的社会群体组成。毫无疑问,社会分化在促使社会结构功能更加完善、更加充满活力的同时,也使社会结构更加多样化、复杂化,从而给维护社会和谐运行带来一定的难度。总的来说,社会分化对我国当前社会和谐产生的影响有以下几个方面:(注:当然,社会分化对社会和谐稳定也可能产生积极的影响,比如,它有助于提高社会的整体功效。因为社会分工是通过内部结构的不断分化来适应环境,求得自身发展的,因此,社会分化程度可以作为衡量社会发展水平和自由开放程度的重要指标。)

一是动摇传统社会结构的超稳定性。转型期以前,我国传统的社会结构是一个高度刚性且具有很大同质性的封闭型结构,这种封闭型结构具有顽强的超稳定性,而社会分化的不断产生势必打破社会结构的封闭局面,动摇社会的稳定性,同时也给社会和谐运行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是引起社会地位群体的重新排序。社会阶层结构的分化将会促使一部分新生的地位群体成为社会的突生力量而对社会现有的制度结构和组织状况提出新的要求,这种要求一旦得不到满足便会形成新的群体间的利益冲突,从而对社会和谐构成潜在的威胁。

三是分化瓦解原有的社会规范和社会交换规则。在社会分化中,社会规范作为社会结构制度化的表现形式,也必然会程度不同地得到分化瓦解,且在实际分化过程中,其往往要慢于社会结构实体要素的转化,这样必然会出现新旧规范的冲突与脱节,反应到社会实践上便会导致社会秩序的相对混乱和无序。

四是社会分化的非均衡性将导致新的结构性失衡和冲突。社会分化并不是与社会结构要素同步同时发生的,它们具有一定的异步性和非均衡性,这种非均衡性发展到一定程度如果还得不到有效整合的话,便会导致新的结构性失衡和冲突出现,从而成为危害社会和谐的障碍因素。(注:张雷、程林胜等著:《转型与稳定》,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

五是社会分化对整个社会系统的和谐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加大了社会整合的难度。社会学研究表明,并非任何形式的社会分化都必然伴随着各个结构要素的功能互补和耦合,都能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有些社会分化会加剧社会冲突、降低社会整合度、压抑社会成员的积极性,从而在整体上加大社会整合的难度。


三、当前我国社会整合的滞后及其对社会和谐的影响

社会结构分化的结果势必会导致社会结构的暂时失衡,社会运行难度的加大,但这并不意味着它必然会导致社会的最终解体,因为社会分化的过程本身也可以孕育着新的交换模式的建立和新的整合方式的出现。我们认为,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快速分化的实质是要摆脱不发达状态,以逐步实现社会的现代化与和谐发展,因此,从这种意义上来说,社会现代化的过程实际上就是社会结构不断优化的过程,也是社会结构不断分化和重新整合并逐步适应现代化发展的过程。所以,随着社会分化的加速,社会结构的合理性与社会运行的稳定性就显得越来越重要了。在这一过程中,我国社会结构也必须做出相应的调整,并冲破已成定势但往往僵化、停滞的社会结构,以促使新的结构要素不断生成,确保结构的合理和运行的和谐。

然而,在社会转型期以前,国家对社会采取强制性的、高度的政治整合在牺牲社会的活力和自主能力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但并没有获得社会持续、协调发展的同步效应。进入社会转型期后,我国社会又呈现出了高分化低整合的特点,在社会分化快速发生的同时,社会整合表现出了明显的滞后和弱化,其主要体现在:

一是社会分化和社会变动的加速使得传统的社会整合力量不断弱化。传统的中国社会是一个典型的伦理型社会,伦理道德、社会舆论、民俗民风一直具有很强的社会整合力,能在很大程度上约束和规范人们的社会行为。但这种整合力的发挥是以家庭、家族、社区为实现单位的,且是一般建立在高度同质性的社会环境中。在加速转型期,因社会分化促进了社会异质性的增加而使传统社会整合力的发挥丧失了社会基础,传统整合单位的功能也在一定程度上不断弱化或发生变动,这无疑从整体上削弱了社会整合的力度,动摇了一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石,致使社会中大量违德违法行为急剧增长。

二是新的整合机制尚未建立之前国家强有力的政治整合能力却在不断下降。在社会转型期以前,国家通过组织结构对社会成员的控制主要是通过大规模社会动员、行政领导的方式,实现的一种自上而下的社会整合。这种社会整合是建立在集权体制、计划经济和一元化意识形态的基础之上,是以实现政治整合为中心任务的。因此,整个社会成员思想统一,行动一致,社会稳定。但进入社会转型期以后,尤其是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传统的组织管理系统松弛化,组织的社会动员能力明显下降,致使社会整合的社会基础发生了重大变化,从而使以旧的政治整合型为中心的社会整合机制开始松弛化,整个社会整合的作用和能力不断下降。

三是由于新的整合机制一时难以形成并安全运作,社会分化与社会整合交接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脱节现象。随着社会分化的加快,传统的、旧的社会整合力量在不断弱化,而新的整合机制又一时难以形成,这种社会结构分化与整合的异步性必然会造成交接过程中的“脱节现象”,从而导致大量社会失范现象的出现。比如,因农民阶层内部分化而产生的农民工,其既不为农村社会所整合,又不为城市社会所整合,他们只能以“边缘群体”的身份在城乡社会的夹缝中生存,势必会产生一种不被社会所接受的不满情绪,其一旦生活无着落,便会采取一种反社会的行为来发泄自己对社会的不满。其实,当前我国大量非和谐因素的潜伏和涌现,无不与社会分化和社会整合不适应、相脱节有关,这也正是威胁我国整个社会和谐的结构性、制度性根源所在。

无论是从维护社会稳定还是保持社会和谐发展来看,我国社会结构的快速分化对社会整合都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从这一点来看,建立新型的适应社会分化要求的社会整合模式已成为我们的当务之急。然而,社会整合的类型和模式有许多种,(注:社会整合的类型和模式有许多种,如社会学家涂尔干(E.Durkheim)曾把传统社会里一种外在的、强力的整合模式称为机械整合,而把转型社会中在功能分化基础上产生的功能互补的整合模式称之为有机整合;社会学家洛克伍德(D.Lockwood)也曾提出过社会整合和系统整合的观点,企图从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上来对社会分化进行有效整合,后经哈贝马斯(J.Habermas)、吉登斯(A.Giddens)等人的发展在社会学产生了重大影响。)作为传统社会分化中的整合方式,一般来说有三种,即制度性整合、功能性整合和认同性整合。制度性整合是指运用国家的各种政策、法规和法律对各种社会关系进行条理化和合法化梳理,使其纳入统一管理和控制轨道的整合,其具有强制性和契约性特征。功能性整合是从统一社会劳动的角度出发,对伴随社会化分工出现的职业异质性而进行的整合,它是在市场引导下的自发过程。认同性整合则是在意识形态领域里进行的思想性整合;目的是让人们在社会的互动过程中达到认识上的一致。可见,这三种整合在转型社会中都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它们既相互联系又独立存在,并分别从社会的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三个方面对社会结构分化进行全面整合。当前,中国社会整合的主要任务就是要在强化功能性整合的同时,不能放松制度性整合和认同性整合的建构,以避免社会经济因快速发展而产生的周期性振荡和结构性障碍。(注:庞玉珍:《中国社会结构变迁与新型整合机制的建构》,长春:《社会科学战线》,1999年第3期。)

因此,我国社会转型所蕴含的结构性变迁和社会分化的趋势在客观上所提出的新的整合要求,意味着新的社会整合绝不是简单地将各种新的异质性因素吸纳到原有的规范控制体系之中;社会结构制度体系的变化,特别是市场经济的推进,促发了各种新的社会关系的形成,瓦解了原有社会的整合基础,也削弱了原有社会的整合力量,从而引起了社会整合方式及其性质的变化。社会整合在很大程度上协调着社会各部分运行、以及形形色色的个人行动,使社会变迁或社会发展呈现有序运动。而人们则在这一过程中,通过新的社会整合,可以努力控制社会变迁或社会发展的方向,以尽可能地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总之,转型社会的分化与整合是一项伴随着危险与机遇、失范与重组的非常复杂的社会工程。在当前中国社会结构快速分化的条件下,无论我们采取哪一种类型和方式的社会整合,要想在维护社会稳定的条件下,适应加速转型中社会分化的需要,就必须建立起具有系统化、组织化和民主化的新型社会整合机制,即建立起以构建与市场经济体系相适应的社会结构运行为目标,以民主政治为其制度保障,以先进文化为其精神动力,以社会和谐发展为其基础的一个多元化的社会整合系统。因此,从这种意义上讲,社会稳定、关系协调、结构合理、利益同存、价值共享、资源互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任务,而其中最核心的内容和关键莫过于在社会结构不断分化与整合的今天,如何继续保持社会结构的合理性与社会运行的稳定性。对此,我们一方面要积极引导、控制好社会结构的分化与整合,使之达到合理有序、相互衔接、良性循环的状态;另一方面又要努力促进社会结构的不断完善,以保证在改革开放顺利进行和社会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努力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与持续发展。


原文来源:《理论文萃》(沪)2005年第05期 第12-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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