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曾经发生的情况且不去管它了。今天在我看来,不同的社会政治派别,只要不倡导暴力革命和暴力剥夺,不向自己的对立面搞暴力消灭,不封堵对立面的理性言论,不限制对立面的正当权利,不因言论限制对立面的人身自由,不搞肉体和精神的消灭或残害,大家有理说理,就都算不上是极右或极左。所以我在这里说的极左或极右可能与一般定义的极左极右有所差异。
我以为只有暴力的,包括语言等软暴力,才算得上是极左或极右的,而这都是社会要极力防止的。
偏左偏右则是社会发展不可避免的,因为社会不可能总是在一条直路上往前奔,总会是曲折前行的。但是社会的左右摇摆应当限制在非暴力的范围内,否则这个社会就总是不得安宁,显得缺乏智慧,无谓争斗,得不偿失,社会发展也就不会好。所以就应当讲理讲法,依法治国,别老是想着要暴力灭掉对手,这应当成为社会共识,也是社会摆脱愚昧,获得进步的显著特征。如果非暴力原则不能得到社会普遍认同,那很显然,这个社会就仍然处于随时可能发生动乱的危险之中。要防止或除去这样的危险,合法暴力似乎也是必须要有的。但话又说回来了,如果社会普遍存在着暴力倾向,则合法暴力有时也难免被非法使用,结果就反而助长了社会以暴力解决一切问题的不良趋势。社会就总容易陷于以暴力为后盾的治理之中,难以真正以法治为治理常态。
举例说,依法打黑是任何政府都必须做的事情,虽是有暴力,却必须是合法的暴力使用,这是应当的。不然如何制止得住非法暴力?但是,如果借助合法暴力形式,却离弃法律而加以黑打,那就问题大了。这就引进了非法暴力,虽假以政府之名,但仍然是黑社会性质。其目的是想要做什么呢?那世人就难免要猜测一番了。政府若搞黑打,自己至少在局部就被黑社会化了。我以为,在公共领域里的所有不讲理不讲法的行为其实都是黑社会行为。而黑社会的最大特征就是以暴易暴,说白了就是匪道。历史可以作证,当社会处在暴力革命中的时候,就总有对立双方互指为匪的情况。这是有道理的,大家都不讲法不讲理了,那与匪又有何异?若这匪道再加上现代的政治标签,冠以极左或极右,就被文明化了,所谓匪亦有道,有的黑社会也会施展许多笼络人心的大伎俩,这是高明的匪道,却不是人间正道。
极左也好极右也好,若是依托于非法暴力的手段,根本上那就是想要得着的就非要得着,若得不着,就誓不罢休,哪怕借着暴力也要得着,哪管那天理难容。倘若如是,即便拥护者众,那实质仍是与匪道无异的,当年的德日意法西斯不就是如此的吗?他们的民众当年可都是被严重激动着的,要么是非不分地爱国,要么无比地爱领袖、爱皇上,其核心就是个人崇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