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力、毛亚楠:法律人家族式传承的兴与衰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082 次 更新时间:2015-05-23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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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力   毛亚楠  

2013年2月初,已经80岁高龄的上海市高级法院原副院长沈宗汉在过春节时,问5岁的重外孙新年理想是什么,小家伙咧嘴一笑,说:“学法律,当一名大律师。”沈宗汉被逗得直乐,说:“好,法律代代相传,后继有人了。”

沈宗汉的家族是上海有名的法律家族,一家三代都从事法律工作。沈宗汉是著名的民法、民事诉讼法专家,上世纪80年代曾参与国家首部民事诉讼法的起草工作;沈宗汉的女婿叶勇伟受沈宗汉影响,49岁开始自学法律,当上了一名律师;沈宗汉的外孙叶沈翔一毕业就通过了司法考试,进入上海市闵行区法院工作。

在中国,像沈宗汉这样的从事法律工作的家族一度很少,但是,伴随着改革开放30多年中国法治的进程,类似的家庭也开始越来越多了。清代学者朱彝尊说:“大抵为学必有师承,而家学之濡染,为尤易成就。”随着法学家的地位提升,更多的法学家后人开始对学习法律持开放式态度,这也使得法律工作家族开始有了酝酿的环境。


历史原因导致法律工作的家族式传承出现断代

在中国近现代历史上,能够将法律工作世代传承的家族其实并不多。以清末、民国时期著名法学家沈家本为例,沈家本虽然主持清末修律,学习西方和日本等国,起草了大量法典,但其往后两代,都没有从事这项工作。其长子、二子及其后代参加了革命;三子的后代去了美国留学学金融;四子后人学训诂学,师从章太炎,直到曾孙沈厚铎,才重新拾回法律,现在是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

战祸,是导致沈家本家族放弃法学、各奔前程的重要原因。古罗马政治家马库斯·西塞罗的名言“战时无法律”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中国得到了诠释:军阀混战的时代里,任何法律都可以朝令夕改,那时的法律人几无容身之所。南京国民政府曾两次想请沈家本担任司法部部长,沈家本都回绝了,给出的原因就是该政府非常不稳定。

除了沈家本,民国时期的其他法学家家族境况也都相似。著名法学家、中华民国首任外交总长、司法院长及驻荷兰海牙国际法庭大法官王宠惠,其独子王大闳学的是建筑,后人移居台湾后,也没人再从事法律相关职业。王大闳跟法律的唯一关联,只在于他后来修建了东吴大学的教学楼和国立台湾大学法学院的图书馆。

跨过混乱的清末、民国时期,再来看新中国成立后法律人的家族式传承,同样受到了历史条件的制约。

1967年,时任中央书记处书记的谢富治在公安部喊出的“砸烂公检法”的口号,将公检法等维护法律公正的机关定义为专政机关,是那个时代最具标志性的一个缩影。

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江平曾回忆,从1957年他刚从苏联留学归来就被打成右派遣往北京西山劳动反省,到1978年“文化大革命”结束、法学院校复校,整整22年的时光被无情浪费。那一代的法学精英,一方面受困于政治纷争,无暇于家族内传承自己的法律修为;另一方面,也在受过这么一场惊吓之后,惊弓之鸟地认为法律不适合后代传家立业。

“法律当时是被批判的对象,要在家族内传承,对于当时的法学家来说太难了。经过‘文革’的折腾,很多人甚至不愿意孩子从事文科研究,更不用提法律了。”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新宇告诉记者。

“近代以来,内忧外患,中国法律的发展本身举步维艰,法律人多无从施展,甚至成为政治斗争的牺牲品。老一辈的处境和遭遇,无法使下一代产生对法律的情感,甚至避之唯恐不及。”长期研究中国近现代法律人的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陈夏红接受采访时也说。


凤毛麟角的法律人家族

《方圆》记者寻访了很多近代以来的法学家及其后人,也采集到一些各自家族内关于法律思想和学问传承的故事,有一些法律人家族令人尊敬,也有一些令人惋惜。

现居住在华东政法大学家属院内的法学家朱华荣,其家族就称得上是典型的法律人家族。朱华荣的祖父朱大镛,曾参与梁启超等人的“公车上书”,后留学日本学法律,回国后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批律师,并在成都创办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律师事务所“朱大镛律师事务所”。朱华荣的父亲朱显祯,也因袭了其父的衣钵,赴日留学,在当时最为著名的日本京都帝国大学读法律。回国后,朱显祯出任了十九路军的高官,后来又弃官当了律师。

如今已86岁高龄的朱华荣也是国内最为知名的法学家之一。新中国成立初期,朱华荣参与了新中国刑法的奠基工作,“文革”结束后,在对“四人帮”审判中,被指定为江青提供辩护,在刑法学、比较刑法学、法律思想史等方面研究成果突出。

而朱华荣的儿女也传承了家族的衣钵:儿子朱晓斌在上海开律所,主要从事房地产法律事务。女儿朱晓音从日本取得民商法学博士回国后,在一家跨国公司担任法律顾问。

“很有可能朱家第5代人还会继续当律师。”朱华荣的夫人说。

像朱华荣这样的家族,以法学为家学传承了四代甚至五代,在中国的历史上简直可以称得上凤毛麟角。许多法学家可能桃李满天下,膝下儿女却是另起炉灶。

后一种情况,从沈家本家族的传承中即可窥得一斑。沈家本作为近代法律史上的枢纽人物,先进的思想和行为,在时人看来就很激进,后来他遭人弹劾,家中境况即每况愈下。长子沈承煌又染上烟瘾,直至家道中落。其他的儿子当然也无心再继承沈家本的事业了。等到新中国成立后,沈家的遗物更成了封建残留,沈家人差点因为沈家本遗留的那些书丢了性命。

当然,即使在万分困难的情况下,也有家族能够将法律思想和学问潜移默化地传承下去。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凌岩的父亲李浩培,是著名的法学家,在国际法领域有很高建树。凌岩回忆,“文革”后其自学法律,也得益于李浩培的指导。

1980年,凌岩参加北京政法学院(现在的中国政法大学)的研究生考试。准备时,凌岩问父亲,过去的一年里发生了哪些涉及国际法的重大事件,李浩培回答,在伊朗发生的群众占领美国使馆、扣押美国外交官作为人质是值得注意的大事件。于是,凌岩对这个问题作了比较充分的准备。在北京政法学院的考试中,国际法的案例分析题正好就是这个问题。而李浩培平时总跟家人强调要守法,告诉女儿,如果犯法就逃不过法律的惩罚,成天就把“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挂在嘴边。巧的是,在凌岩考研究生时,语文考题中的一个成语题便是这个。

凌岩回忆,那年她同时考取了北京市社会科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和北京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为了多学些知识,她选择了读研究生,以弥补“文革”多年动乱造成的缺失以及给父亲留下的遗憾。

当代的他们如何看待法律人的家族式传承?

《方圆》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大部分法学家的后人,都在某种程度上认可并愿意子承父业从事法律行业,子女们对于父辈的法学成就持开放式的态度,欢迎别人来进行评价。

坐落于北京市西城区金井胡同的沈家本故居,是沈家本曾孙、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沈厚铎与旧时代沟通的唯一媒介了。这里曾经是一个具有典型江南特色的院落,院子的南面有个硕大的藤萝,每年夏天,通过藤萝盘曲嶙峋的枝干,郁郁葱葱满是叶子的枝条垂了下来,环境宜人。西面则铺满青砖墙地面,四个大荷花缸放在架子上。北面就是枕碧楼,即沈家本的藏书阁。“在当时以平房为主的南城,站在枕碧楼上,面对一片低矮院落,可谓览尽人间烟火。”沈厚铎回忆。

1983年,大学毕业的沈厚铎就选择了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研究所从事法学研究,一直工作到退休。“去政法大学,源于自己内心的使命感。作为沈家本的后人,有一种义务是去将他的历史著作整理成文。”沈厚铎指出,沈家本给后世带来的重要影响,主要包含在其著作中,这些著作“文革”前没有人整理,“文革”后还是没有人整理,他不希望一个几乎改革了近代中国法律的修律大臣被遗忘。为此,30多年来,沈厚铎就干了这一件事,整理沈家本的著作。在沈厚铎的努力下,目前国内有出版社已经出版了《沈厚铎藏沈家本手稿》《沈家本全集》等书。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佟强,是著名法学家佟柔之子。在佟强看来,身为法学家的父亲,传达得更多的则是一种气质和精神。佟柔性格和蔼、谦逊,连佟强也从没有见过他为琐事冲别人发火,而佟柔也总是对佟强和颜悦色、以理服人。由于佟柔的随和,他们家一直门庭若市,来访者络绎不绝,还被戏称为“茶馆”。“随着法学的发展,他的观点可能会过时,但永远不会过时的是他高尚的学术品格、严谨的治学态度以及学无止境的精神境界。”佟强说。

法学家曾炳钧(曾被誉为北京政法学院四大教授之一)的女儿曾尔恕,继承其父的衣钵,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后留校任教30多年。曾炳钧当年在美国完成博士学业后,受托押运援华战机的运输舰,冒着战火而归国,继而开始在中国讲授法学,传道解惑。曾尔恕就是受到这样的影响而走上学术道路的。“培养一个合格的法学人才确实要有一个过程,古人云,试玉要烧三日满,辩才须待七年期。”曾炳钧的论断放到现在仍然适用,即使是自己的儿女,也要不断熏陶、千锤百炼才能成为“接班人”。


法律人家族式传承的兴衰之义

历史的影响是法律人的家族式传承在中国衰落的重要原因。然而除此之外,一些学者认为,讨论该种传承的时候,可能还要考虑到文化的原因。

“文化传承中的家学传承,即以家庭为纽带进行学问研究和传承的文化,在中国古代有深厚的渊源。但近代以来,由于新式教育的出现,家学已经不是唯一的选择,甚至退居边缘。新式教育代表了那个时代的知识分子对现代性的诉求,是师法西方的产物,与之相对,家学则是封建、保守、封闭的代名词。因此,受到新的社会思潮影响的青年一代,在情感取向和现实选择上,更倾向了象征着进步的新式教育。具体就表现在新的一代会选择更趋近于经济、科学和实业等具有现代性特征的职业,而求学途径多是出国留学或者进入国内的西式高校。”著名史学家、河南大学文学院教授王立群研究认为,随着学科分工的逐渐细化,家学在新的现代知识面前逐渐显得狭隘,已经无法承担新知识的传播,而老一代的学者也不再以固守家学、传承家学为己任。中国古代以家庭为单位的教育方式,以宗族、亲情为基础的文化世家,在中国追求现代化的道路上踪影难觅。

然而,学者们也都表示,世家文化的没落,对于中国的法学传承无疑是一种损失。在当下比较盛行的功利性追求下,通过家族传承法律思想和研究成果,其实应当得到鼓励。家族成员之间,对家族荣誉的注重,对学术传承所主动承担的责任,这些品格尤为重要。通过家族进行传承的法律学问,隐含着对本家族世代的信仰,既是学问的流传,同时也是荣誉的维护,而且家族内长期稳定的文化氛围和教育模式,使得法律学问的传承具有稳定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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