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在大家面前的这部被译成英文出版的考古报告——《庙底沟与三里桥》,是中国新石器时代考古学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简单回顾原报告产生的历史背景,对读者或许不无裨益。
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的四十年代后期,中国新石器时代考古学其实可以用两个概念加以总结:仰韶和龙山。仰韶是河南西部渑池县的一个村庄,1921年安特生在这里发现了中国第一个新石器时代遗址。作为“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的代表,它的年代被推定为公元前三千纪,以彩陶和截面呈椭圆形的磨光石斧为特征。仰韶文化主要分布在华北西部的黄土地带,集中于河南西部、山西、陕西和甘肃。龙山是山东中部的一个小镇,地处华北东部,1928年在这里发现了一个新石器时代遗址,因此就用它命名中国的第二个“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它以发亮的蛋壳黑陶和方形的磨光石锛著称。
考古学上所谓的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通过一系列遗址的发现和很少几个遗址的发掘,确实在四十年代后期得以确立,但是它们各自的年代和地理分布范围,它们之间的关系却远非清楚。对仰韶文化遗址调查最为深入的安特生,相信该文化也许是公元前三千纪中叶从西亚进入华北西部地区的。龙山城子崖遗址考古发掘队的领导人李济和梁思永,却认为龙山文化的居民是土著的中国人,分布在东部沿海地区。这两个文化,一个由西向东发展,一个由东向西发展,似乎在河南相遇。河南的考古遗址,出土遗物兼有上述两种文化的特征,既出彩陶也有黑陶片。这些所谓“混合遗址”很自然地被视为两种文化相接触的产物。
如果庙底沟的发现是在四十年代,那它很可能也会贴上“混合遗址”的标签。但是,五十年代的考古发生了很大变化,新发现带来了新认识,导致重新估价中国新石器时代考古学。庙底沟和三里桥这两个遗址就对新认识的提出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有两件事情对考古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第一件是众多大型基本建设项目的实施,使从史前到历史时代的数不尽的考古遗址意外发现。第二件是文物保护法规在全国范围内得以实施。今天,考古学家必须与基建工程的工作人员协同作战,意外的发现也必须妥善处理。
五十年代最重要的基建项目,是基于电力和灌溉需要而进行的华北地区多处黄河水库的建设。其中就包括河南西北部三门峡附近的三门峡水库。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1977年以后隶属中国社会科学院)因此组成了三门峡水库考古队,在1955-1959年间做了大量工作。庙底沟和三里桥就是在此期间因为水库建设而发现和发掘的两个遗址。
庙底沟和三里桥遗址出土各类文化遗物的特征,以及它们出土的文化层,本报告均予描述。简要概括如下:三里桥是河南西北部陕县境内的一个小村庄,在这里发现了仰韶文化和典型的龙山文化(即习见的河南类型)遗存。在同属陕县的另外一个村庄,三里桥村南仅1400米的庙底沟村,也发现有叠压关系的两种文化遗存。早期的庙底沟一期文化属于仰韶,晚期的庙底沟二期文化,兼有仰韶和龙山两种文化的特征,与四十年代晚期所谓的混合文化遗址相类似。两个遗址三种文化的年代关系略如下述:
仰韶文化(庙底沟一期和三里桥一期)
“混合文化”(庙底沟二期)
龙山文化(三里桥二期)
这说明所谓“混合文化”遗址实在只是“过渡期”文化的遗存,也就是说它代表了连续发展的新石器时代文化的一个新的阶段,始于仰韶,终于龙山。这个看似微不足道的结论,却动摇了华北中国的新石器时代考古学。黄河流域的河南,因此不再被不认为是一个起源于东、一个起源于西的两个同时代史前文化的相遇之地,相反,它担当起史前文明发源地的角色,这个史前文明显然是经历了自身内在发展和变化的历史时期中国文明的前身。无怪乎就在《庙底沟和三里桥》这部专刊出版的1959年, 有几篇文章差不多同时提出中国史前文化的连续发展说,这其中就包括安志敏的《试论黄河流域新石器时代文化》(《考古》1959年10期,第559-565页),石兴邦的《黄河流域原始社会考古研究上的若干问题》(《考古》1959年10期,第565-570页);许顺湛的《关于中原新石器时代文化的几个问题》(《文物》1960年5期,第36-39页);和我本人的《中国新石器时代文化断代》(《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959)30,第259-309页)。
庙底沟和三里桥并不是建立仰韶-庙底沟二期和龙山文化连续发展序列的孤例,五十年代后期调查的河南西部的其他一些遗址,特别是洛阳的王湾,也具有同样的性质。但是,本专刊报告的两个遗址,是经过最全面发掘的,它们依然是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和庙底沟二期文化的典型遗址,其上述发展序列直到今天在豫西地区依然有效。
但是,在1959年以后的二十多年间,我们从中国考古学的研究中获益良多,我们有关中国新石器时代考古学的某些观点,与本专刊出版时候的看法大相径庭。指出下面这些新进展对读者也许不无补益,因为它们仍跟庙底沟和三里桥的发现有关。
1. 中国科学家从六十年代开始测定考古标本的碳素年代,并在1972年发表了第一批数据,因此对我们有关史前中国年代学的认识带来革命。在他最近发表的综合性研究论文《碳-14 测定年代和中国史前考古学》(《考古》1977年第4期,第217-232页)中,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的夏鼐所长,把仰韶文化放在公元前5000-3000年,龙山文化放在公元前2800-2300年。后者在夏鼐的概念里包括龙山早期(庙底沟二期)和晚期(河南龙山文化)。庙底沟和附近一个遗址的年代与这个年代框架恰相符合。
1. 庙底沟一期(仰韶)
ZK110 5030±100 (半衰期5568) or 3910±125(树轮校正)
ZK112 4905±170 (半衰期 5568) or 3545±190(树轮校正)
2. 庙底沟二期(庙底沟二期)
ZK111 4140±95 (半衰期 5568) or 2780±145(树轮校正)
3. 王湾二期(河南龙山文化)
ZK126 3838±95 (半衰期 5568) or 2390±145(树轮校正)
最后一个年代数据来自洛阳王湾遗址的龙山文化层,王湾位于陕县之东,其龙山文化同三里桥刚好平行。(以上数据均取自夏鼐1977年的论文,只有ZK112采自《考古》1978年第4期)。随着华北特别是豫西地区年代数据的增长,庙底沟和三里桥遗址的新石器时代年代学将会更加完善和准确,但是上述数据仍能给我们一个清晰的概念。
2. 如果说庙底沟和三里桥在史前中国文化连续发展序列的建设初期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这本专刊发表之后华北地区的考古工作则进一步强化了对文化连续性的认识。尽管庙底沟一期仅仅代表仰韶文化一个地方类型的晚期阶段,但是仰韶文化作为一个整体,在河南北部和陕西至少可以上溯到公元前5000年却早为人知。现在,从七十年代后期开始,一系列早期遗址在河北南部、河南中部、陕西和甘肃最东部的渭水流域被发现,这些遗址,以河北南部的磁山和河南中部的裴李岗遗址为代表,经碳十四年代测定在公元前六千纪,其文化遗存在许多方面早于仰韶文化。我们目前在考古上非常接近黄河流域中国农业生活方式的起始阶段了。
3.现在很清楚正是由于庙底沟和三里桥的发掘开始解决河南龙山文化的起源问题。但是,山东和沿海地区龙山文化又当如何呢?在1959年讨论仰韶-龙山文化连续发展的文章中,安志敏和石兴邦都十分慎重地申明,庙底沟的证据只适用于河南龙山文化,山东龙山文化的起源仍然不明。
为了试图解释山东龙山文化的起源,及庙底沟二期文化和同时期几个文化的相似性,我在1959年提出了“龙山形成期”的概念。所谓“龙山形成期”是指一个跨地区的文化层,即很大范围内的中国史前文化均具有类似的文化形貌,这主要包括河南的庙底沟二期文化、江苏的青莲岗文化、湖北的屈家岭文化、浙江的早期良渚文化等。因为当时河南之外的任何一个地区都没有发现早于这些文化的史前文化,我推测整个龙山形成期文化都是从河南向周围地区的迅速扩张中造成的,这个扩张既包括文化扩张也包括人的移动,起因则是华北核心地区农业革命带来的内部动力。
关于龙山形成期文化起源的假说现在看来是不太可能的。首先,碳素测年不支持庙底沟二期文化是龙山形成期最早期的文化。更重要的是,比龙山形成期更早的很可能是其沿海地区先导文化的史前文化,也相继发现。
另一方面,上述以及一些其他新发现的大致同时的许多龙山形成期文化形貌上的相似性这一重要事实,仍需要加以解释。这个文化层似乎表示一个很大范围的交互作用圈的存在,这是我从已故的约瑟夫·考德威尔借用的概念,交互作用圈由发源于中国不同地区的几个更早的先导文化所构成。这篇新作最近发表在《美洲科学家》(第69卷2期,1981年3-4月号,第148-160页)上。
以三里桥二期文化为代表的河南龙山文化的走向,是中国考古学界讨论的一个重要话题。实际上河南龙山文化遗址众多,河南龙山文化至少可以细分为三种地方类型,即豫中和豫西类型、豫北类型和豫东类型。豫西和豫中地区的河南龙山文化,又被称为王湾类型,一般认为是二里头文化的源头,二里头文化的碳素测年集中在公元前2000年前后的几个世纪,二里头文化被许多学者视为是首先从庙底沟和三里桥建立起来的文化发展程序中的夏文明,因此河南龙山文化现在也被纳入中国文明的连续发展的历史长河之中。
这些新进展充分说明华北地区的新石器时代考古学已经迈入一个复杂而多彩的时代,这是1959年本专刊出版时我们无法预见的。但是,本专刊对这些新进展的发生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其中的考古发现依然有效和重要。本书的英文版无疑将有助于把它置于世界考古经典之列。
“此文原是20世纪八十年代初张光直先生为《庙底沟与三里桥》一书英文版(后因故未出版)所写的序言,由陈星灿翻译成中文。该书的中英文双语版(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即将由文物出版社出版。”
(《中国文物报》2011年11月25日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