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妄的平等——海耶克教授著《到奴役之路》
(The Road to Serfdom by F.A.Hayek)之第八章
上帝给人的最佳机会被人错过了。因为,许多人渴念平等,这么一来,自由便失掉了。
——阿克顿勋爵
译者的话
我们千万不要以为这话是阿克顿(Acton)过火之言。阿克顿是英国博学淹识的大史家,饱经事变。吾人须知,失去了自由的平等,便是毫无价值的奴隶与奴隶之间的平等。这样的平等,静坐可得,何劳流血争取?
社会主义者用以鼓动人心的基本意理,就是实现经济平等。但是,不幸得很,就近数十年的许多事例观察,藉“革命流血”手段而实行社会主义的结果,反而招致了较原有经济制度下更大的不平等。在原社会中,因有独立于政治的纯经济活动,所以原有经济制度常较富于弹性。既常较富于弹性,个人改善其经济生活之可能性远较在社会主义之下为大。在美国,以及在中国清末民初之际,赤手致富者比比皆是。而社会主义一旦普遍实行,由官方统制经济,则经济就倒过来变成政治之附庸。苏俄等地区所表现者,社会主义的经济之僵固无情,远非西欧及美国人士所能想象。在这类地区,贫者从生到死永远赤贫。如不靠政治关系,赤手绝无致富之理。
这样实行社会主义稍久,一定产生若干层级的政治性的经济贵族。千千万万平民,则一辈子沦为可爱的“国家”之奴工、奴农。任何时候,这可爱的“国家”基于政治的理由而停止配给,则奴工、奴农就得停止呼吸。在这样的“国家”,经济上的不平等,是基于政治的考虑和需要而严格制度化了的。
多少年来,由于世界共党过分强调经济因素之重要,形成经济至上的社会心理。许多赞成政治民主的人为这种社会心理所慑,于是提出“政治民主”和“经济平等”两个口号。这种说法,乍看起来,似乎有理,因而颇能动听。但是,稍一分析,便可看出这种说法的毛病。这种说法,从情感的原因观察,是想作调人;从思想方面观察,是由于思力未能劈入此问题之里。
“政治民主”和“经济平等”二者之相对地位有三:一、“政治民主”高于“经济平等”;二、“经济平等”高于“政治民主”;三、“政治民主”与“经济平等”并列,即等量齐观。“政治民主”与“经济等平”二者底这三种相对地位之不同所产生的结果,重大地影响甚至于决定着大家底现实生活。如果我们视“政治民主”高于“经济平等”,那末所形成的社会便是一个自由民主的社会。如果我们视“政治民主”与“经济平等”同等重要,那末所形成的社会也许就是英国工党式的社会。如果我们视“经济平等”高于“政治自由”,那末社会便走向“奴役之路”。而照许多经济学家底解析,将“政治民主”与“经济平等”同等看待的办法,如英国工党底措施所例示者,只是从“自由社会”走向“奴役之路”的一个过路走廊而已。所以,剩下的可能,不是“自由社会”,便是到“奴役之路”。我们究竟应该怎样抉择呢?
我们要解答这个问题,首先就得确定:是人来要求“经济平等”呢?还是猪来要求?如果是猪来要求“经济平等”,那末就根本不发生要否实现“政治民主”的问题。美国猪营养丰富,宿舍清洁,照料周到,“经济”可谓“平等”矣!所以未闻猪群暴动以要求实现“政治民主”之事。如果是人要求“经济平等”,那么必须首先自觉要求改善生活乃系基本人权之行使。在极权地区如苏俄者,统治机构配给你好多你就吃好多,你是不被允许有要求改善生活之权利的。否则就说你藉端要挟,请你进集中营。因为,这种行为,照统治者看来,是对他权威之挑战。这是绝对不能容忍的事。苏俄极权地区,即使有所谓“经济平等”,也是喂猪式的“经济平等”。而在自由民主的邦国,如有工人要求改善生活之事,资方常谋与之商谈协调。从来没有听说要求改善生活就是藉端要挟。这就是因为自由民主的邦国不否认改善生活为每一个人之始基的人权。这样实现的“经济平等”,是人的经济平等。两相比较起来,俄式之不从人权出发而谈的“经济平等”,与自由式之从人权出发来谈的“经济平等”二者况味之别,结果之差,岂可以道理而计?
这样分析起来,可知如果我们自认为是一个人而且要求实现“经济平等”,那末必须从人权出发以谋其实现。如果从人权之肯定以谋其实现,那末就是已经预先假定“政治民主”先于“经济平等”了。因为,有而且只有在“政治民主”中人权才得到明确的承认和切实的保障。在“政治民主”先于“经济自由”的这一大前提之下,要求实现“经济平等”既被看作基本人权之一项,谓之为“经济人权”可也。
以上所说的是一逻辑结构。当然,在经济特别发生问题的情形之下,我们不妨特别重视经济人权。但是,无论怎样重视,我们都不能忘记,经济人权系人权之一次类(Sub-class)。它无论怎样重要,绝对不能高出一般人权之上。这道关隘如不死守,那末,就算我们有口可怜饭吃,也就一齐走向“奴役之路”了。
从上面所说的来看,可知对于“政治民主”与“经济平等”底相对地位之这一番解析是何等重要。但是,西欧许多人士,由于享受惯了人权亦如享受惯了空气而不复警觉人权之下不可须臾离,于是,一听到马克思之徒高嚷面包问题,便丢下祖宗奋斗数百年所得的人权保障而不顾,一起忘乎其形,争着抢面包,险些儿作了马克思主义者底俘虏。至于东方人众呢?自盘古开天地以来,从来没有人权之自觉。这些人,于贫困之余,一听到共产宣传家“解决吃饭问题”之煽动,便以为天国降临人间,趋之唯恐不及。结果,都被关入地狱。所以,我们要提醒世人,在任何情形之下,不要忘记了人权。失去了人权,一切都会落空的。
许多主张社会主义而却又不反对民主的人,一听到有人强烈地反对社会主义,不由得心里老大不舒服。他们在直觉上就想不通:社会主义提倡大家有饭吃,这并没有错,你们为何要拼命反对?这不是“资本主义”的思想在作怪吗?
这些人之所以有这种误解,照译者分析起来,是由于没有把“社会主义”一词底两种意义分辨清楚。时至今日,“社会主义”一词已经演变出两种不同的意义。一是“作为改善大家经济生活的社会主义”;另一是“作为统治手段的社会主义”。这两种意义的“社会主义”之性质与归趋是大不相同的。在第一种意义之下的“社会主义”系社会主义之理想的一面。社会主义底这一面,是在千千万万人心中荡漾的。既然如此,我们说社会主义根本要不得,他们如何不心头火起?然而,他们却不明了,在许多实际情况中,社会主义之改造大家经济生活的理想尚未实现时,已经被用作基本的统治手段了。有眼光而又爱人者见到这一危险趋势,怎能不起而大声疾呼,说:“这条路太危险,小心上当!”
也许有人问:“我们可不可以保留作为改善大家经济生活的社会主义这一理想原则,而排斥作为统治之基本手段的社会主义?”对于这个问题之解答,只能求之于经验,不能求之于观念的游戏,更不能求之于名词的玩弄。近百余年来,许多强有力而又标尚社会主义的人,把社会主义之实现,与政权争夺,尤其以暴力争夺之事,紧密地联繁起来。于是,演变所及,所谓“作为改善大家经济生活的社会主义”,就变成“作为改善少数人经济生活的社会主义”了。这里所谓的“少数人”,意指夺得政权的任何人,或任何政治组体,或任何阶层。这样一来,对于多数人而言,社会主义,就不折不扣地变成“基本的统治手段”。这个样子的“社会主义”,难道还不应该彻底反对吗?
假若有人再进一步追问:“如果不经由所谓‘革命’,或暴力夺取政权等手段,而经由民主程序,实行计划经济,和平走向社会主义之理想的一面,那末,会不会演变到这种不幸的结果呢?”海耶克教授在本书中所进行的解析,一部分就是为了答复这个问题的。依照他底解析,计划经济就是经济的独裁。经济的独裁与民主的政治,在内部结构和实际的发展上,是不相容的。经济独裁底结果,一定是挖空民主底实际内容。这种制度之消灭民主,与暴力革命之消灭民主,虽有缓急之分,可是,结果很少不同。
吾人常知,多言“根本改革”有关众人之事,常招莫测之祸:继所谓“根本改革”而起者,常为更较惨酷之独裁极权的统治。急切求变,便是自造地狱。
迷妄的平等
一
我们最常见的反对自由竞争的论调之一,是说自由竞争系在一种“盲目状态”之下进行。无论这种批评对或不对,就古代的人而言,这种“盲目状态”乃神圣不可侵犯的正义之一属性。虽然,自由竞争与社会正义二者共同之处不多,但二者都是值得赞美的。因为,无论是自由竞争也好,或是社会正义也好,其建制也,并非预先为了对于谁何人等有利,亦非预先为了不利于谁何人等。在自由竞争制度之下,我们简直无法确知谁会获利,谁会遭受损失。在自由竞争制度之下,酬报与罚款,并不依照谁认为某人底工作是否与他人有好处而定,而系依照个人底能力和幸运而定。在吾人定立法治建构时,既然不能确知谁会因此条文而获利,谁会因此条文而蒙受损失,这么一来,就可造成机会之均等。自由竞争正需机会均等的。因为,在自由竞争制度之下,机会和幸运,在决定各人底运气时,其重要往往不下于各人底技巧和远见。
我们假设有这两种制度:其一是每人依照某种绝对的和普遍的利益标准来各取所值;而另一是各个人所应得的一份一部分系由偶然的机会所致。然而,我们现在所面临的抉择,并非在这两种制度之中任选其一;而是在下列两种制度之中任选其一:在一种制度之下,少数人底意志可以决意定谁获得什么;在另一种制度之下,每个人能够获得什么,至少有一部分系凭其能力和企图心,而有一部分则由于不可预见的机会所致。后者便是自由竞争制度。在自由竞争的制度下,私有财产和遗产常具有影响作用,因而,在竞争场合,个人所有的机会并不完全均等。可是,只要各人的先天的差异存在,机会之不均等可以逐渐设法减少。在这个世界上,许许多多人总是自以为他们底看法正确。如果没有任何人能够拿他底看法强使人同,那末,消除机会不均等之事迟早总是可能实现的。在消除机会不平等时,消除之方式,必须不是为着任何个人打算的,而须是超乎人身的。(译者按:依苏俄这一典型来观察,在现代的一党制度One-party system下,旧式的不平等固可消除,依政治考虑而形成的新式的不平等则取而代之。而新式的不平等之令人难以忍受之程度,较旧有者大千百万倍。因为,旧式的不平等之造成往往需要经过漫长之岁月。在次漫长之岁月中,经济制度往往混杂有若干风俗习惯之成分。风俗习惯,除对极少数头脑优秀的人以外,对最大多数人恒能收安之若素之实效。一党制度兴起后,随之俱来者,常为以“拥护”为专门职业的新式政治贵族。这种新式政治贵族,当然因着酬报的理由也就为新式经济贵族。踏在此一党与此新式贵族脚下的,便是千万被治人畜。这千万被治人畜,在经济上,倒也可以得到奴隶与奴隶之间的“平等”。此奴隶与奴隶之间的“平等”,系彼等“努力革命”换来的宝贵的“果实”!)
在自由竞争的社会,无庸讳言,穷人发展的机会,远较富人为少。然而,即使如此,穷人在自由社会中,比之在不同类型的社会中那些获致较大物质享受者远为自由。(例如:苏俄工程师不及美国小工自由。——译者)在自由竞争的社会中,穷人致富之机会确较承继遗产者致富之机会为少。虽然如此,在这种社会中,穷人毕竟有致富的可能。自由竞争制度系建立于想获致财富的人身上。而非建立于权势之上。(译者按:这一点重要之至。因为,在以政治目标来支配经济发展的地区,有权有势斯有财有富,无权无势斯无财无富。因此,在这类地区,一人如不循权势之路,则无论如何克勤克俭,亦必不能致富,甚至无隔宿之粮,度过着寄蜉蝣于天地的无根生涯。)同时,在自由社会,没有人能阻止谁发财致富。今日有许多人不知失去自由之滋味为何,因此,也就常常忽略一项事实,即是,在西方自由国家,一个收入不丰且又技术欠佳的工人,其得以自由处理其生活之自由,较之收入远为丰厚的苏俄经理为大。在自由竞争的社会里,这个工人如要改变行业,或迁地居住,或表示何种意见,或以何种方式消磨其闲暇,凡此等等,都没有限制与障碍。他个人人身之安全和自由没有危险,没有任何人藉着暴力来强制他做些什么。(译者按:做一个人最起码须要这些自由,否则至多不过等于动物园里的猴子。)
二
有人以为因私有财产而获致的收入废止了,各种不同的人收入上的差异依然保持原状,那末大多数社会主义者所抱持的社会正义理想便可实现。然而,这些人却忘记了一项事实,即,将一切私有财产转变为政府财产时,政府底行动在实际上便决定着大家一切其他的收入。这样一来,我们就是将“生活权利”交给政府了。(这是“完全缴械”!——海光)
我们如果以为政府底那些权力不过就是我们所授予的那些权力,那末便大错而特错,我们必须明白,政府底权力乃系新产生来的权力。而这种权力,在一自由竞争的社会,是任何人所不曾掌握的。吾人需知,只要财产为各个人分别享有,则谁都不能具有决定的力量来决定某人该收入多少,决定谁底社会地位该如何。在自由社会,一个雇主,除非肯出比任何人较多的价钱,否则没有人愿意跟着他干一辈子。(但是,在现代极权统治下,政府是唯一的雇主。于是,你只有两条路可走:跟着他干一辈子;或者,死亡。——译者)
我们这一代有许许多多人竟忘记了私有财产制度系保障个人自由之最重要的制度。这种制度,不仅保障了有财产者底个人自由而且也保障着穷人底个人自由。之所以如此,因为,生产资具分别为许多人所保有,而且各人独立从事生产,没有谁能完全支配谁,于是各个人得以自行决定谋生之道。穷人也可以生息于这些空隙之间。(译者按:海耶克教授之所言,实关联乎人生底根本问题。财产私有,不仅为个人生活之所资,且为保障人格、气节、志趣、兴味、情操底必须条件。陶渊明之所以能赋“归去来”辞,之所以能不为“五斗米折腰”,因他尚有“将芜”之“田园”。今日中国非全无陶渊明,但几无将芜之田园,于是,不得不在拗逆志趣与夫大打折扣之条件下苟延残生。在这样的一个社会,高调“精神文化”,虽至地老天荒,亦必无人理睬。那些不懂得怎样思考现代问题的玄谈“心性”流者,可以少息矣!)反之,如果所有的生产资具都归一人控制,那末,无论此君在名义上是否代表整个“社会”或系一大独裁者,只要他操有这种权力,便可以对吾人施行全面的控制。(这真是经验之谈——译者)
自昔至今,少数极端分子,或宗教信仰者,虽家无恒产,可是,其志同道合者如富有资财,能照顾彼等所享有的自由,常较他们只在名义上系社会财富之所有者为大。这类事实,无人可以置疑。(译者按:苏俄之类的极权地区,工人只是财富在名义上的所有者。马林可夫及高级党要为财富在实际上的所有者。结果,尽义务的是工人;享权利的是马林可夫及高级党要。)在自由社会,一个百万富翁,即使是我们的邻居或雇主,他们对我们底支配力一定远较那握有政府镇压权力的人为小,远较那能详细规定我们生活与工作细节的人为小。吾人须知,一个财富比较发生力量的世界,较之一个人握有权力即能财富的世界,毕竟要好得多。(译者按:这真是真知灼见。谋致财富,固难免诈欺与投机取巧之事,但是,大致说来,究竟要凭真实本领,才智,与毅力。洛克菲勒,卡尼基,和福特之财,除共党以外,无人能说系“不义之财”。然而,在能藉政治权力而取得财富的地区,权力者常可拿财富作为政治诱饵。这么一来,不特耗竭社会财力,且政治圈子里所诱聚的,很少不是趋饵之虾的。于是,反淘汰作用发生,社会被拖紧向下沉沦,以至于不可救药。)
伊斯脱曼(Max Eastman)是一位卓越的老共产主义者。他重新发现了这类事实。这真是可悲的。不过,同时也令人欢欣鼓舞。他说: “照我现在看来,这似乎是一件显而易见的事——虽然,我得到这项结论,已属太迟——私有财产制度乃给人带来有限的自由与平等之一主要制度。马克思希望藉着消灭私有财产而无限获致自由与平等。真够奇怪的,马克思是看出这个问题的第一个人。他首先告诉我们,叫我们往后看。他说,私有资本制度之演进以及与之俱来的自由市场曾经是我们一切民主式的自由之先决条件。可是,他却从来不向前看。如果他所说的不差,那末,设若废除了自由市场,则这些自由便会一起消失。”
三
有些赞成计划经济的人说,我们并没有何种理由要计划者来替我们决定个人底收入。计划者在决定各种不同的人究竟应该分得国家岁入之多少时,会遭遇到社会性的和政治性的种种困难。面对这种种显而易见的事实,即令是最顽固的计划者,在行使其权力来处理这类问题时,也必感到棘手,以至踌躇不前。所以,认识个中困难的人,也许毋宁只将计划之事行之于生产方面,只期藉计划生产来实现“工业之合理的组织”;而将分配收入之事尽可能地委诸社会力量。虽然,欲管制工业而不影响分配乃不可能之事,而且没有计划者愿意将分配之事完全委诸自由市场;可是,尽管如此,他们也许只看到分配符合公平原则时,消除了极端不公平之事,他们却不知道,这么一来,在社会内部会造成特殊人物的。
我们已经稔知,一切经济现象系彼此密切关联着的。既然如此,计划者极不易将计划之事刚好做得适可而止。自由市场底功能一旦因计划而受到某种程度以上的阻障,计划者为了其计划行得通,便不得不扩大其统治范围,一直到无所不包为止。
在一个受管制的计划社会之中,一旦大家普遍认识个人地位不是被制度底力量所决定,同时,又非由许多人自由竞争所致,而是由实行管制的官方精心刻意谋划所造成,那末,一般人对于他们在社会所处地位的态度必随之而变。这么一来,社会上一定常常发生不平等的事。这些不平等的事,在身受者看来,是不公正的。于是,失望之事,遂与日俱增。在这样的社会,善良的人,常得无妄之灾。(译者按:在受管制的地区如苏俄者,这类结果之发生,真可谓“事有必至,理有固然”。因为,在这类空间,“效忠(offer servitude)”权力之泉源为人生第一要务,犹如“德意志高于一切”然。这样一来,无心无肝而有效有忠者,则常爬到大家肩上。所以,在共产制度统治之下,大学未卒业者可当大学校长,高级中学课程没有读完者可以向大学教授作“哲学”训话。凡此等等,不能视作怪事。因为,行一党制度的地区,常常发生这类现象。权力即是一切,遑论知识?)
无疑,在人类社会中,不平等之事在所难免。如果不平等之事系出于社会因素所致,而非出于人为的计划,则对于个人尊严打击尚小。在一自由竞争社会,如任一公司对一个人不再雇佣或不能给他较佳的职务,这对他并非轻视,亦不冒犯其尊严。同时,在自由社会中,有比在中央管制制度里较佳之方法来防制失业之厄。失业之事,如在一计划的社会中发生,则远较在自由社会中所发生者情况恶劣。吾人须知,在一计划的社会中,个人所决定者并非他是否需要某个特殊职务,而系他对于任何职业是否配得上,并且他怎样才有用。(亦如一零件是否配得上一部机器然——译者)他在社会中的地位怎样,全由别人来决定。(人生至此地步,辛酸极矣!——译者)
当任何人对可以打击他的苦难低头时,有时甚至欲向苦难低头,亦不可得。因此类苦难乃官方造成者。此类苦难,如果我们不能远离它,则其为害也势必靡有止境。如果我们被束缚于一地,并且屈从高高在上者之意志,则其为害亦势靡有止境。如果大家意识到大家之苦难系出于人为精心刻意策划所致,则不满之情,势必与日俱增。(译者按:类似苏俄之地区之苦难,十之八九皆非必要,而系出于握权者人为的策划所致。然而,人众即或不满,亦莫可如何,因为在现代统治技术之下,人众不满之情,只似地下水,不能汇合成为江河。)吾人必须明了,如果经济问题或社会问题之解决全靠行使镇压权力,则所谓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无一而非政治问题。(这真是一针见血之论。极权地区之以苏俄为典型者,内部如有问题,归根究底只算作一个问题,即是政治问题:举凡教育问题,文化问题,思想问题,土地问题,宗教问题,无一不被看作政治问题,因而无一不以政治为基本着眼点而解决之。这就是泛政治主义。泛政治主义是了解极权统治的一锁匙。——译者)
四
在俄国苏维埃统治初期,俄国人之间流传这个笑柄:“谁来管,谁被管?”我相信这个有名的成语是列宁自己介绍到俄国来的。当时的俄国人藉着这个笑柄来总括所谓“社会主义的社会”里的一般问题:谁替谁计划?谁指导并且支配谁?谁规定一般人底生活方式?谁应该负担什么责任?这些问题,在苏俄,成为只能由最高权力单独解决的中心问题。进来,有位美国习政治的学生,把列宁所用的这一成语扩大说,一切从事计划的政府所面对的问题就是:“谁得到什么,何时得到,并且怎样得到”一切政府都可能影响不同的人民之相对地位。在任何制度之下,我们底生活很少不受政府行动之影响的。不过从事计划的政府为尤甚。
在统制经济之下,承担起统制经济事项的政府,有一项最关切要的问题,即是必须运用其权力来实现公平分配的理想。但是,他怎样运用这种权力?他依据什么原则来运用?对于因此而可能引起的重要问题,他能否切实解答?是否有一种价值标准能使有思想的人赞同?他所定价值标准是否能证明社会新阶层制度的合理?并且是否可能满足公平分配之要求?
照社会主义者看来,只有一条普遍原则,只有一条简单的规律,可以确定地解答所有的这些问题,即是:平等,一切个人在所有藉人为管制而形成的那些条件上完全而且绝对平等。这条原则,是否能够付诸实行。这一问题我们且不讨论。我们现在所要表明的是,如果大家都认为这条原则是可以接受的,那末便对“公平分配”这一模糊概念可以得到一个清楚明白的意义,而且从事计划者也可以得到一个确定的指导原则。但是,一般人却不认为这种机械式的平等是要得到的。自古至今,凡以实现完全的平等为目标的社会主义运动,从未得到实质的支持。
我们所有的公平标准,是从我们已知的自由竞争范围内衍生出来的。一旦自由竞争制度消灭了,这些标准便立即随之而消失。我们所谓的公平价格,公平的工资,或为习俗的价格与工资,或为大家依据过去经验而希望得到的酬报。如果没有独占式的剥削存在,这样的价格或工资也会存在的。
从事计划的官方,必须决定何者为公平价格,何者为公正的工资。如果计划者决定少数建筑师或制表工人为必需者,而他可以雇到愿得较低酬报者,那么较低工资即为“公正”的工资。在决定不同的工作之相对的重要性时,计划者又得决定不同的集体与个人之相对的重要性。他如不愿只把人当作工具,那末他就得考虑这些后果,并且有意来平衡不同的结果之重要性。这么一来,计划之事便无可避免地直接控制着各种各色的人之生活状况。计划的方式又会影响到各个人之相对地位。其影响到各个人之相对地位,无异于影响各个不同的职业团体之间的相对地位。
五
只要社会主义一天在一个有限的和同质的团体中发生激动作用,上述困难还不致引起公开的冲突。只有当社会主义的政策在实际上要求得到许多不同质的团体来支持,而这些不同质的团体又占人口中的大多数时,上述困难才会表面化。显然,如果要计划经济成功,必须大家对于许多措施底基本价值有一个共同的看法。可是,无论如何,限制我们处理物质生活之自由,会直接触及我们心灵自由的。社会主义者,是社会主义者所制造出来的野蛮后裔之文明的祖先。(妙语惊人!——译者)社会主义者一贯地希望拿教育的方法来制造大家底价值判断,使大家有共同一致的价值观,以解决实施计划经济时因个人的价值判断不同而引起的困难。但是,这样一来,教育就不成其为教育了。知识不能创造伦理价值。知识不能导致各个人对于道德价值采取相同的看法。道德价值之厘定,乃所以安排社会关系。但是,在计划经济之下,如欲证明某一计划措施合理,吾人所需依据者,并非一理性的论说,而系社会主义者所规定的教条。社会主义者明白,要他们底“理想”行得通,必须大家普遍接受一个共同的世界观(Weltanschauung),接受一组确定的价值观念。这个单一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念可以支持一个群众运动。在群众运动中,社会主义者创造了许许多多说教底工具。纳粹和法西斯曾经有效地利用过这些工具。(译者按:在这些事上,唯心主义者,泛道德主义者Pan moralists,又显得与泛唯物的社会主义者同其“意识型模”:都要人接受其“世界观”,都提倡“空大哲学”,都盛行“思想之走私”,都从一个单一的观点看事事物物,都要制造群众心理,都是全体主义的,也都可以历史主义为经。就思想底型模来说,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同出一神之源。就思想底建造来说,至少在近代,唯心主义是师父,唯物主义是徒弟。就思想底实践来说,唯心主义是阴影,唯物主义是形具。达尔文之流,果生当今之世,谁能担保他不走上列宁之路?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是最易泛滥的两股洪水。欲从思想上挽救世界,必须请大禹治水。今日的大禹,就是新实证论,或哲学解析。关于这方面的问题,事涉专门,容有机会详论。)(我现在看这还不够——海光)
在德国和意大利,纳粹和法西斯并没有什么太多的新发明。在徳意两国,纳粹和法西斯所采用的弥漫个人全部生活的新政治运动,是社会主义者老早介绍过了的玩意。他们想组织一个囊括个人一切活动的党。这个党管制着从摇篮到坟墓的一切。这个党要指导个人对于一切事物的看法,并且喜欢把一切问题看成党底世界观问题。凡此等等,社会主义者俱首先予以实践。一个奥地利底社会主义作家,提到奥地利底社会主义运动时,很骄傲地说:“奥地利社会主义运动底特徽,就是为工人和雇佣底每一方面之活动都创造了特殊的组织。”(这就是全体主义的统治之雏形——译者)
虽然,奥国社会主义者在这方面比在别处的社会主义者走得远,可是,在别的地方,情况也并不见得相差太远。许多地方的社会主义者,把人从最小的年龄起就纳入其政治组织。这样,他们长大了以后,就变成了好的“普洛阶级”。社会主义者首先坚持党员必须与一般人不同,他们认为党员必须穿制服。社会主义者组织党底“细胞”,并且永远监视私人生活,于是产生了极权政党底原基型式(Prototype)。
社会主义运动是直接为了某一特殊集团之利益而掀起的,并且是想把此集团之利益提得比其他的集团高。可是,在朝社会主义趋近的历程中,如果每个人都逐渐明白,他的收入和地位是被政府底镇压机构所决定的;而且,如果他成了那能控制政府机构的政治组织之一员,他也能保持他底地位,甚至改善他底地位,那么,社会主义运动发展到了这一步,就变质了。(译者按:近数十年来几个“革命运动”亦莫不如此。这些“革命运动”,在其初期,系以改变大家不满之政治现状为号召。可是,等到现状改变,“革命”成功,获得“革命果实”以后,所谓“革命”遂成维系盲人幻觉的咒符,尤成巩固并增进少数人底权利之资具。在此少数人圈子以内“革命”者,占尽一切便宜;否则,就吃尽一切苦头,“革命”而发展到了这个地步,于是治理机构也,邦国也,阶层也,民族也,组织也,悉沦为此一小圈子掩饰与运用之工具。此势一成,整个社会只有睁着眼睛任其耗损下去,而莫可救药。)
六
社会主义的理论和社会主义的战术,即使不为马克思底独断论所支配,也是在每一部分系从一项观念出发。这项观念就是,把社会分为两个阶层。这两个阶层底利益互相冲突。这两个阶层即资本家和产业工人。社会主义之建立,有赖于旧式的中产阶层之迅速没落。但是,社会主义者却全然忽视新的中产阶层之兴起。这里所说的中产阶层,意指不计其数的书记、打字员、教员、和小文官、等等。在某一时期,这一阶层的分子往往做工人运动底领袖。但是,当着他们一天一天地明白他们底地位堕落到不及产业工人时,则社会主义革命的理想对之不复具有支配力。固然,中产阶层分子在不喜欢资本主义制度时,并且希望依照他们底公平观念来分配财富时,他们可以说都是社会主义者。但是,他们这些观念与旧式社会主义党派底种种设施中所表现的观念毕竟大不相同。
老式社会主义者用来获得一个职业集团支持的种种手段,并不能用来获得所有集团之支持。这样一来,必定发生许多彼此抗争的社会主义运动。这些运动企求获得那些地位被降低了的人之支持。我们常常听到人说法西斯和国家社会主义都是一种中产阶层底社会制度。这话也不无道理。近代产业工人运动产生了工人贵族。于是,许多利益遭受损害的人起来反对工人贵族。法西斯运动遂得趁机而起。
旧式社会主义者总以为他们底党是将来普遍的社会主义运动之矛头。他们不知道,他们多用一次社会主义的方法,穷苦人众便对他们多失望一次。(译者按:在许多所谓“社会主义的国家”,赞成“实行社会主义”者,主要是系居于统治地位的官吏及卫士。而大多数穷人,久而久之,则厌弃这个“主义”。这是什么原因呢?因为,这类国家多采“政权第一”主义。既然知此,一切好处自然归居于统治地位的分子享有。被统者只能分得残粒。这一对照,是社会主义底一大讽刺。)工人运动中比较得到利益的部分,与其说是属于被剥削的阶层,毋宁说是属于新的剥削阶层。(至理!——译者)
由于中下阶层分子之怨望社会主义,法西斯和国家社会主义遂因获得大部分人的支持而得到力量。
附记:本章有所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