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超武:中国核武器的发展与中苏关系的破裂(1954-1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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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专题: 中苏  

戴超武  

[关键词]核武器;中苏关系;外交史

[摘要]近年来中国发展核武器的问题在中苏关系的演进中,特别是在中苏关系破裂中的作用引起学术界的重视。作者根据陆续出版和解密的中国和苏联方面的相关文献档案,对中国发展核武器的基本战略考虑、中国核武器的发展与中苏关系演进的互动关系、苏联政策的变化的动因以及此种变化对中苏关系破裂的影响进行深入分析:认为中国核武器的发展与中苏关系的破裂是一个互动的过程。中国发展核武器在当时背景下,只能争取苏联的援助,苏联向中国提供发展核武器的技术,有其特殊历史背景。1958年下半年后,随着两国在意识形态、对时代和国际形势以及核武器的态度等问题产生重大分歧,这些事件直接或间接促使苏联停止援助中国发展核武器。这成为中苏关系破裂的重要标志,也成为日后中苏论战的一个重要论题。

(上)

50年代中苏同盟关系的破裂,是一个极为复杂的历史事件,长期以来引起学者的持久探讨。随着苏联档案的解密和中国相关史料的不断出版,学术界对中苏分裂的缘起和进程的研究不断深入,不仅从宏观的视野论及中苏分裂,而且还关注于其中个案的分析。在相关的研究中,学者们所强调和关注的因素有所不同。西方学者强调中国国内政治的变化对中苏分裂的影响,强调毛泽东对国内政治问题优先考虑的根本变化,是导致中苏关系破裂的最重要的原因。①「典型的论点,参见Steven M.Goldstein ,"Nationalism and Internationalism:Sino2Soviet Relations",in Thomas W.Robinson ,David Shambaugh ,eds.,ChineseForeign Policy:Theory and Practice (Oxford:Clarendon Press ,1994),pp.224-265.」学者们还试图解释毛泽东和赫鲁晓夫的个性在中苏分裂进程中的作用。②「中国学者的论点,主要参见中国中俄关系史研究会编:《战后中苏关系走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杨奎松:《毛泽东与莫斯科的恩恩怨怨》,江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西方学者的论点,主要参见William Taubman ,"Khrushchev vs.Mao :A Preliminary Sketch ofthe Role of Personality in the Sino2Soviet Split",Cold War International HistoryProject Bulletin,Issue 829,Winter 1996P1997(Washington DC :Woodrow Wilson Inter2national Center for Scholars)。」同时一些学者指出赫鲁晓夫时期苏联外交政策变化及其同中国在重大国际问题上的战略分歧,导致中苏从同盟走向敌对。③「根据新近解密档案研究这一时期苏联外交、特别是赫鲁晓夫外交政策以及中苏关系的论著,主要参见James G.Richter ,Khrushchev′s Double Bind :International Pressures and Domestic CoalitionPolitics(Baltimor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1994)。James M.Goldgeier,Leadership Style and Soviet Foreign Policy :Stalin,Khrush2chev,Brezhnev,Gorbachev(Baltimor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1994)。Vladislav Zubok,ConstaintinePle2shakov ,Inside The Kremlin′s Cold War:From Stalin to Khrushchev (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6)。Odd Arne Westad,ed.,Brothers in Arms:TheRise and Fall of the Sino2Soviet Alliance ,194521963(Stanford Univer2sity PressPWoodrowWilson Center Press ,1998)。中国学者的有关研究,主要参见陈之骅:《苏联史纲,1953-1964》,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些研究中(不论是早期的研究还是依据苏联新近解密的档案写成的论著),都涉及中国发展核武器的问题在中苏关系的演进中,特别是在中苏关系破裂中的相当重要的作用。④「参见Robert S.Norris,Andrew S.Burrows,Richard W.Fieldhouse ,Nuclear Weapons Databook,Vol.5:Brit2ish ,French,andChinese Nuclear Weapons (Boulder ,CO:Westview Press,1994)。John W.Lewis,Xue Litai ,China ′s Strategic Seapower:The Politics of Force Modernization inthe Nuclear Age (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4)。西方早前研究这一课题的较有影响的论著,主要参见约翰·刘易斯、薛理泰:《中国原子弹的制造》,中国原子能出版社1991年版。」近年来陆续出版和解密的中国和苏联方面的相关文献档案,对重新认识中国发展核武器的基本战略考虑,对重新解释中国核武器的发展与中苏关系演进的互动关系,特别是对重新解释苏联政策变化的动因以及此种变化对中苏关系破裂的影响,都提供了可资深入研究的史料基础,并由此研究认识到国家利益在中苏关系破裂过程中的不可忽视的作用。

一、中国发展核武器的基本战略考虑

美国现已解密的档案文献清楚地显示,在危机和战争中考虑对中国使用核武器,是美国外交和军事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⑤「有关朝鲜战争和第一次台湾海峡危机期间美国对中国进行核打击与核威慑的情况,参见戴超武:《论朝鲜战争时期美国对中国核打击的政策》,《青岛大学学报》,1992年第1期;戴超武:《第一次台湾海峡危机与中美关系,1954-1955年》,博士后出站报告,南京大学国际关系研究所,1999年。」在整个50年代,中国曾经三次面临美国直接的和赤裸裸的核威胁。当年毛泽东决心与苏联结盟的原因之一,就是他担心新中国将面临美国等帝国主义国家的威胁。50年代中期以后,中国领导人认为,美国的主要进攻方向,在西线是德国,在东线是从海上来,就是中国。[1]对此中国领导人清楚地意识到,面对美国海空军先进的技术兵器和战术核武器攻击的威胁,中国依靠自己的军事力量是难以防御的。在这种情况下,中国需要苏联在维护安全方面承担义务,尽管中国有可能要为此付出较高的代价。同时,根据当时的条件,中国要迅速取得和发展先进武器和军事技术,最佳的乃至惟一的途径,就是争取得到苏联的援助。中苏关系发展的事实表明,正是中国发展原子弹、导弹以及核潜艇等先进武器的问题,以及在这些问题上同苏联关系的演进,成为导致中苏关系紧张直至破裂的重要起因之一。

在朝鲜战争和第一次台湾海峡危机之后,中国开始高度重视核武器的发展,并将发展核武器界定为中国重大的国家利益。在此背景下,中国对国家军事战略做了相当大的调整,确立了积极防御的战略思想,而建立有限的核打击力量则成为积极防御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2]中国发展自己的核战略力量,主要是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首先是中国国家安全的需要,毛泽东曾经说:中国"不但要有更多的飞机大炮,而且还要有原子弹。在今天的世界上,我们要不受人家欺负,就不能没有这个东西".[3]其次是未来中国的国际地位。毛泽东认为帝国主义"看不起我们,是因为我们没有原子弹,只有手榴弹",因此中国"应该有原子弹,并尽快发展氢弹".[4]毛泽东1958年6月在中央军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原子弹就是这么大的东西,没有那东西,人家就说你不算数。那么好吧,我们就搞一点吧。搞一点原子弹、氢弹和洲际导弹,我看有十年功夫完全可以。"[5]

从上述中国发展核武器的战略考虑,大致可以看出中国对待核战争和核武器的基本立场,那就是中国不怕核战争,但同时必须拥有核武器,这个政策立场一直贯穿中国发展核武器的进程之中。对此,周恩来在1958年4月指出,现在世界上是东风压倒西风,我们要把社会主义阵营中的社会主义因素扩大起来。人民不仅要赢得战争,而且要赢得和平。中国人民历经战争的磨难,但没有产生对战争的不健康心理。"认为原子战争可以毁灭一切的看法是错误的。如果这样,帝国主义自己也毁灭,那它就不敢发动战争,帝国主义没有很大把握不敢冒险。社会主义要加强力量,加强建设,力量愈大,帝国主义愈不敢发动战争".[1](P ,451-452)在这种情况下,美国要冷战,用原子弹吓人。"我们则动员人民反对冷战,反对原子威胁,同时不怕冷战,不怕原子威胁。要用斗争的方式动员人民,争取同盟者,甚至英、法等间接同盟者。要用更多的核武器来禁止核武器的试验、生产和使用".[1](P ,529)中国领导人还特别强调:帝国主义所坚持的就是实力地位,跟帝国主义接壤的国家更应增强武装力量,特别是科学发达的国家更应该加强现代化的武装力量。"只有三个国家拥有核武器来保证世界和平是不可靠的。如果社会主义阵营大家都有核武器,保卫和平的可能性就更大,而且禁止核武器的可能性也就增长".[1](P ,540-541)因此对中国来说,"现在进行国防工业建设,重要的是把最新的武器,如导弹、氢弹、无线电操作等搞起来,一旦战争发生可以解决些问题".[1](P ,406)所以尖端要有,有了导弹、核武器,才能防止使用导弹、核武器;"如果我们没有导弹,帝国主义就会使用导弹"."要抓紧尖端武器的工业,丝毫不容懈怠".[1](P ,556)

因此,50年代中期以后,中国领导人高度重视以发展核武器为核心的原子能的研究和利用,特别强调掌握先进科学技术对巩固国防的重要作用,认为"科学技术新发展中的最高峰是原子能的利用,原子能给人类提供了无比强大的新的动力资源,给科学的各个部门开辟了革新的远大前景……只有掌握了最先进的科学,我们才能有巩固的国防,才能有强大的先进的经济力量,才能有充分的条件同苏联和其它人民民主国家在一起,无论在和平的竞赛中或者在敌人发动的侵略战争中,战胜帝国主义国家。"[1](P ,377)1955年1月15日,中共中央书记处扩大会议听取了钱三强、李四光有关发展核工业的汇报。毛泽东当时说:"过去几年,其它事情很多,还来不及抓这件事,这件事总是要抓的。现在到时候了,该抓了。……现在苏联对我们援助,我们一定要搞好。"会上决定从各方面努力把这一工作开展起来。[6]2月18日,彭德怀就1954年的军事工作向毛泽东呈送的书面报告中,提出了"要逐步研究和争取生产核子武器".[2](P ,562)

为了尽快开展原子能的研究,尽早掌握核武器,中国首先成立中央一级的领导机构,并设立相应的科研部门,以统筹、指导和规划中国的核工业。1956年4月11日,周恩来致函毛泽东并中共中央:"为了能够统一和有计划地领导利用原子能的工业和发展航空工业,拟分别成立原子能委员和航空工业委员会。"和平利用原子能委员会直属国务院,主任为陈云,副主任郭沫若、李富春、李四光、宋任穷。航空工业委员会直属国防部,主任聂荣臻,副主任黄克诚、赵尔陆。这个建议得到中共中央政治局的批准。[1](P ,384-385)5月26日,周恩来出席中共中央军委会议,代表中共中央宣布发展导弹武器的决定;他指出:导弹研究工业应当采取突破一点的办法,不能等待一切条件都具备了才开始研究和生产,要动员更多的人来帮助和支持导弹的研制工作。会议决定成立导弹管理机构(国防部五局)和研究机构(国防部第五研究所)。[1](P ,388)7月28日,周恩来将中国原子能工业建设与发展问题,再次向毛泽东和中共中央作了书面报告,报告对原子能工业的建设速度和投资问题、技术干部问题、保证完成任务应采取的一些措施和成立原子能工业部等提出具体建议。11月16日,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定,设立第三机械工业部,主管中国核工业的建设和发展,任命宋任穷为部长、刘杰为副部长。[1](P ,394-395)

在中国发展原子弹的最初进程中,军方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现有的有关资料表明,中国军方当时要求发展核武器的心情是极为迫切的,极力主张建立中国自己的核战略力量。1954年9月9日,彭德怀同刘伯承率军事代表团,应邀赴苏联参观原子弹实爆的军事演习。在演习总结会上,苏联部长会议主席布尔加宁把一个精美的包装盒赠送彭德怀,内中装有飞行员投原子弹的金钥匙。会后代表团的成员们争相传看,陈赓说:"光给一把钥匙,不给原子弹有啥用?"彭德怀说:"你是军事工程学院院长,咱们还是自己干吧!"[2](P ,562)

在1956年3月6日的军委扩大会议上,彭德怀作了保卫祖国的战略方针的报告,其中专题讲到"我们必须积极着手研究我国尚不能生产的新式武器(如核子武器、导弹和其他新式武器等)的设计制造问题……为开展此项工作,我军的军械部门和各技术兵种必须逐渐建立自己的军事技术研究机构。建议在国务院或国防部直接领导下积极筹建航空和导弹的研究机构,并准备筹划核子武器的研究机构".[2](P ,575)同年4月12日,聂荣臻审改了《关于12年内我国科学对国防需要的研究项目的初步意见》,对中国人民解放军武器装备的发展规划提出意见,其中强调,在热核子应用方面,应与原子能和平利用相结合,开展小型核弹头、核潜艇和军用动力堆等综合性的研究。这份规划,后来成为《1956-1967年科学技术发展远景规划纲要(草案)》的组成部分。[7]中国发展核武器的战略方针已经确定,如何尽快地获得这些尖端的武器,是中国领导人亟待解决的重大战略问题。在当时的背景下,争取苏联的支持和援助,是最佳的甚至是惟一的途径。关于这一考虑,1956年4月,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的张爱萍向中央军委提交了《关于12年内我国科学对国防需要的研究项目的初步意见》,特别强调要进行导弹和原子弹的研制,有关国际合作问题,其中提到,"应取得苏军的军事科学技术研究机构对我军的科学研究工作予以全面的协助,建议我军争取在最近航空、导弹代表团赴苏谈判时将此事向苏方提出,即进行全面合作,正式建立协作关系".[8]

二、苏联的政策与中苏在核武器领域的合作

现有的文献表明,中国第一次请求苏联帮助中国发展核武器,是在赫鲁晓夫1954年10月访华期间。彭德怀在会谈前对李富春说,要把建造试验性原子堆的问题,提请苏联帮助;宁可削减别的项目,这个堆一定要争取尽早建起来。[2](P ,562)因此,在10月3日的会谈中,当赫鲁晓夫询问毛泽东还有什么要求时,毛泽东告诉他:"我们对原子能、核武器感兴趣",因为"一旦发生战争,就可以保卫自己。如果你们不愿把这种武器分给我们,那么给我们提供制造原子弹的技术也行".赫鲁晓夫对此没有做出任何承诺,他劝告毛泽东放弃这个打算,因为中国没有制造核武器所必需的工业基础和经济能力,暂时依靠苏联的核保护就行了。[9]

但苏联并没有拒绝在和平利用原子能方面向中国提供援助,而中国则以和平利用原子能以及发展导弹技术为突破口,争取苏联对中国核武器发展的全面支持。苏联在1955年1月17日致电中国政府,建议在促进利用原子能和平用途的研究方面给中国以科学、技术和工业上的帮助。31日,周恩来在国务院第四次全体会议上讨论苏联这一建议时指出:苏联帮助中国和平利用原子能,这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在这方面,我们很落后,但是有苏联的帮助,我们有信心、有决心赶上去"."美国想用恐怖吓倒我们,但是吓不倒我们。我们要掌握原子弹".[1](P ,355-356)这充分体现了中国最初在这一问题上的基本构想。

中国首先请求苏联帮助规划发展原子能的总体计划。1956年1月3日,周恩来致函李富春:关于请苏联帮助我国规划原子能工业远景计划以及建立原子能工业的两个方案,只能作为草稿向苏方试行提出,不能作为正式方案。"因为(一)我们对此既无知识,(二)中央又没有正式决定,故你可先提出第一方案。看他们如何反应。如果他们进一步问我们对建造原子堆和筹建各种原料工业如何打算,你再将第二方案提出。总之,你要从如何进行规划上谈出一个眉目".[1](P ,375)随后,周恩来致电驻苏大使刘晓,根据苏联的通知,中国将参加在莫斯科举行的讨论建设东方核子研究院问题的会议。会后,苏联同中国举行了援助中国发展原子能事业的会谈,地质部副部长刘杰、钱三强等人参加了商谈。[1](P ,383-384)7月,中苏两国共同起草了《关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建立原子能工业方面提供技术援助的协定(草案)》。

在研制和发展导弹的问题上,中共中央在1956年8月17日致电苏共中央,请求苏联向中国提供全面的技术援助。苏联则考虑首先为中国培养相关的技术人员。9月13日,苏共中央就中国的要求复电中共中央称:考虑到导弹技术的复杂性和中国目前缺乏干部的情况,"根据我们的经验,我们认为在中国建立导弹事业,最好先从培养干部开始,然后根据在这方面培养专家的情况,再着手建立科学研究机构和生产企业".苏共中央决定帮助中国进行组织导弹人才的培养工作,将派专家去中国学校工作,并进行授课。同时已指示有关机关把导弹专业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培养干部所需要的教具样品和技术说明送给中国。苏联还设想,从1957年的新学年开始,苏联高等学校将设立专门小组,可以接受50名中国学生,以便为中国培养导弹技术方面的专家。[7](P ,588)

10月12日,聂荣臻会同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就苏共中央9月13日的复电作进一步研究。聂荣臻在会上说:"我们对导弹的研究,苏联帮助也搞,不帮助也要搞。因此不要等谈判,一方面准备谈判,另一方面积极进行我们自己的筹建工作。"在15日给周恩来和彭德怀的报告中,他强调了中国发展核武器的基本指导方针。报告指出:"按照苏共中央的复电的精神,对我们的援助目前仅仅是为我培养干部。这当然也需要,但较我们原提要求相距甚远。按照这个步骤,估计至少要七八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在我国进行导弹的研究、试制和生产,这就大大地推迟了我们掌握导弹的时间,对巩固国防和提高我国科学技术水平都不利。"为此报告建议,一、中国对导弹的研制应该采取自力更生为主,力争外援和利用资本主义国家已有的科学成果。二、最大限度地争取苏联的支持,因为"苏联已答应为我培养技术人员,我若再向其说明情况努力争取,援助可能会大些。其他兄弟国家也可能向我提供一些援助".三、利用资本主义国家已有的科学成果,设法搜集科学技术资料、购买导弹样品和仪器等。

报告建议,"为力争苏联政府的援助,仍需组织代表团赴苏谈判",并拟定了给苏共中央的复电,得到了中央领导的批准。[7](P ,591-592)报告中的这些建议成为中国在处理发展核武器的问题上寻求外援,特别是寻求苏联援助的基本指导思想。

与此同时,出于经济上和战略上的考虑,中国主动提出考虑终止早前同苏联达成的有关和平利用原子能的协定。关于经济上的考虑,1957年1月9日,聂荣臻就原子能工业投资问题,同宋任穷联名致电在莫斯科访问的周恩来。电报说:"原子能工业建设投资最大困难是苏联设备供应的出口价格摸不到底,因此整个投资我们就无法算出来。如果我们缩小建设规模,要苏联另外制造一套较小设备供应我国,据苏联专家谈,生产量虽能缩小,但钱减少并不多。因此,从经济观点上看也不合算。如果从国家第二个五年计划紧缩投资考虑,只有从减少建设项目来考虑比较妥当。我们考虑,第二个五年计划只进行科学研究、地质勘探、生产氧化铀和金属铀、建设一个20万千瓦的原子(反应)堆和一个生产钚的化工厂,整个投资满打满算约28亿,生产浓缩铀235的扩散工厂推迟到第三个五年计划再来考虑。"[7](P ,602)而1957年年中,苏联杜布纳联合核子研究所所长布罗钦采夫要求将中国每年承担该所的经费中的50%,改用贸易卢布支付。这就更增加中国方面的负担。对此,聂荣臻向周恩来、陈云等写的报告中称:经研究,觉得我国已经承担该所经费的20%,比例已经不小,如再以一半折成贸易卢布,则国家每年要多支付11247亿非贸易卢布。鉴于国家外汇很困难和来函中所说提出的材料、电能、设备等项,在苏联的国内价格与国际价格都高出许多,如再加价不合理,似应维持原每年的2900万非贸易卢布不变。[7](P ,609)更为重要的是,从战略层面的考虑看,中国此时主要力图集中力量发展自己的核武器。为此,1957年7月18日,聂荣臻写报告给周恩来,就暂缓执行《关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建立原子能工业方面提供技术援助的协议》一事提出建议。聂荣臻认为:"原子能工业发展计划,现在尚未定案,特别是对于制造浓缩铀后,下一步安排问题很不明确。因此,对于去年8月17日,富春同志在莫斯科签订的原子能协议必将做很多的修改。但苏方仍按照协议执行。经与阿尔希波夫同志谈过,为了避免无谓的损失,须有我国政府向苏联政府提出暂缓执行的意见,苏方才能考虑。"[7](P ,614)此建议得到中共中央的同意。

此时,中国的政策目标是争取苏联在发展核武器方面援助中国。1957年6月18日,聂荣臻同对外贸易部副部长李强前往东交民巷,拜会阿尔希波夫。聂荣臻对阿尔希波夫说:"为了更好地编制我国的第二个五年计划和远景计划,并考虑到在原子工业方面将来浓缩铀工厂生产铀235和原子堆生产钚239后的下一步生产,以及较合理地建立和发展我国的原子工业、生产原子弹、导弹及与此相联系的飞机型号的确定等一系列问题的安排,能取得苏联政府必需的援助,我国政府想与贵国政府进行谈判。此事,以前我已多次向您口头表示过我们的愿望。今天,我正式提出我国对原子弹、导弹和飞机的生产以及原子工业的发展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应如何安排请苏联政府协助提出方案的请求,请您向贵国政府反映。"阿尔希波夫热心地说:"您提出的问题我本人同意,待请示我国政府以后再予答复。"[7](P ,612)

7月17日,布尔加宁致函周恩来,信中说,已经委托苏联有关部门和科学家对《1956-1967年科学技术发展远景规划纲要(草案)》提出意见。7月22日,阿尔希波夫在同聂荣臻会谈时通知中方,他受莫斯科委托,转达苏联政府可以随时接待中国政府派全权代表团赴苏联谈判有关在原子能工业等方面的援助问题,并圆满答复了所提出的问题——如果中国政府提出正式请求的话。[7](P ,615)会见后,聂荣臻立即就此事向周恩来并毛泽东、中共中央呈送书面报告,毛泽东、周恩来同意组织代表团赴苏谈判,委托聂荣臻负责筹组代表团。

8月6日,周恩来致电布尔加宁:为了加强中国的国防力量和更好地编制第二个五年计划和远景计划,"我们考虑在我原子能工业建成后,需要进一步生产原子武器和它的投掷工具,请苏联方面给予大力援助。建议由中国政府派一个代表团前往莫斯科与苏联政府进行商谈,主要有我国原子能工业建设的规模和原子武器的生产、导弹的生产、航空工业的发展、原子炮的生产等问题".电文进一步请求:"如苏联政府在考虑后认为可以商谈,我们政府代表团拟于8月下旬到达莫斯科。在双方进行商谈并且有结果后,再行商定双方是否需要签订新的协议。"同日晚上,周恩来签发了经由毛泽东审阅过的中共中央致苏共中央的电报,电报内容同周恩来致布尔加宁的电报内容大致相同。上述两份电报由刘晓分别送交布尔加宁和苏共中央。[1](P ,427)8月13日,李强把《中国政府关于发展原子能工业并用于国防目的及其投掷工具等方面,准备向苏联政府提出的谈判要目》中俄文各一份,提交给阿尔希波夫。8月24日,苏联驻华大使馆临时代办阿布拉西莫夫向中国外交部提交了"苏联政府同意接待中国政府代表团赴莫斯科谈判"的照会。

此时苏联对待中国发展核武器问题的政策,同1954年赫鲁晓夫的态度相比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其变化的动因是同以下重要因素分不开的。首先,在中国发展核武器的问题上苏联领导层面临的事实是,不论有没有苏联的援助,中国都将决心发展自己的核武器。因此赫鲁晓夫并不能在中国自己拥有核武器,或者中国依靠苏联的核威慑之间作出选择,而只能在中国在没有苏联援助的情况下发展核武器,或者在中国在苏联的援助下研制核武器之间作出选择。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采取后一种选择,苏联通过对中国的援助,可以随时了解和掌握中国核武器发展的进程,并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和影响这一进程。

其次,苏联政策的变化,是赫鲁晓夫对中国在苏联党内斗争中对其大力支持,以及对中国在加强苏联在社会主义阵营中的影响方面所作努力的一个回报。按照中方的有关资料,苏联帮助中国制造原子弹一事,是1957年夏天苏联"主动"提出的。1957年6月赫鲁晓夫通过苏联驻华大使告知周恩来说,他同阿尔希波夫和苏联在华原子能专家等人,曾谈到过中国原子能工业建设的问题,设想由苏联援助在北京建立一个原子能科学研究中心。苏联驻华使馆希望同中国负责同志谈谈,以了解中国在这方面的远景规划。[10]当时,苏共领导层正进行激烈的权力斗争。赫鲁晓夫在处理马林科夫、莫洛托夫"反党"集团的过程中,深刻体会到军队的权力太大,将军们的作用太重要,因此促使他下决心扳倒朱可夫元帅。与此同时已经临近苏联40周年国庆和世界各国共产党及工人党代表会议召开的前夕,鉴于中国前一时期在国际问题特别是苏东关系上的影响和作用以及对苏联的支持,赫鲁晓夫自然要考虑中共的态度和反应。因此,在1957年10月中苏就苏联援助中国发展核武器的谈判期间,赫鲁晓夫向聂荣臻提出,中国如果需要发展原子武器,苏联可以提供制造原子弹的技术资料,而且还愿意提供一个原子弹样品,让中国利用苏联的技术自己制造。他同时询问毛泽东是否亲自出席11月召开的莫斯科会议。毛泽东当时已经决定出席莫斯科会议,但直到10月15日中苏协定签订后,他才将出席的决定通知苏联方面。[11]同时,苏联同意援助中国发展核武器的协定是在1957年莫斯科会议之前签订的,苏联希望会议能够发表一个宣言,旨在加强社会主义阵营的团结,进一步巩固苏联在社会主义阵营中的领导地位。但当时显而易见的是,中国同苏联在一些重大问题上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分歧,而中国已经表明要坚持自己的立场。赫鲁晓夫显然希望通过此举来获取中国对苏联的支持。

第三,从1957年开始,为了同这一时期苏联外交政策的变化相适应,苏联希望通过签订核禁试条约,寻求缓和同西方特别是美国的紧张关系,而苏联的这一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必须得到中国公开的积极支持。但在中国看来,如果苏联拒绝为中国核武器的发展提供援助,那么苏联同西方进行核禁试条约谈判的动机就非常值得怀疑了。在这种情况下,赫鲁晓夫认为,获得中国支持苏联这一努力的最有效的途径,就是保证向中国提供发展核武器的技术援助。①「有关分析还可参见Lincoln P.Bloomfield ,Walter C.Clemons ,Jr.,FranklinGriffiths ,Khrushchev and the Arm Race :Soviet Interests in Arm Control and Disarmament,1954-1964(Cambridge :The M.I.T.Press,1966)。」现有的史料已经证明,当1959年苏联以同西方国家进行核禁试谈判为由停止向中国提供援助时,中国领导人的反应是强烈的,因为起码在中国领导人看来,中苏关系的破裂已经是不可避免了。

最后,从军事上看,赫鲁晓夫援助中国发展核武器的建议,在苏共中央内部,特别是在苏联军方内部,始终是一个引起重大争议的话题,反对的阻力很大。[12]为了减轻苏联军方在这个问题上的阻力,赫鲁晓夫可能希望通过向中国提供核技术,换取中国同意在军事领域与苏联进行苏联军方当时所需要的密切合作。后来苏联向中国所提议的"长波电台"和"联合舰队",则可能是赫鲁晓夫以及苏联军方这一意图的具体表现。

基于上述考虑,苏联同意向中国提供制造核武器的相关技术,而中共中央则认为,中国是一个大国,原子弹不可以没有,也不可以多搞,因为中国还是一个穷大国。既然苏联愿意提供帮助,中国就接受他们的帮助,制造少量的原子弹。[10](P ,206)1957年9月7日,聂荣臻率中国政府工业代表团乘专机离开北京赴莫斯科进行谈判;在机场上受到苏联部长会议国家对外经济联络委员会主席别尔乌辛及科涅夫元帅、安东诺夫大将、费德林等人的热烈欢迎。次日上午,聂荣臻率中国政府代表团全体成员拜会苏联政府代表团团长别尔乌辛,并商谈谈判的准备事宜。

别尔乌辛说,苏方代表团接受苏共中央交付的任务,任务很重要并且艰巨,但苏方将尽量对中国给予帮助。下午,苏共中央委员、部长会议第一副主席米高扬在同聂荣臻会谈时说,中国必须掌握原子和导弹武器,否则就不能成为真正的大国。苏联将尽量给予中国帮助。[7](P ,619)

从9月10日开始,以聂荣臻为首的中国政府代表团和以别尔乌辛为首的苏联政府代表团正式开始谈判。为了便于谈判,双方各组成了军事、原子、导弹、飞机和无线电等5个小组。

中方分别以陈赓、宋任穷、钱学森、张连奎、王诤为组长,苏方分别以科涅夫元帅(国防部副部长)、斯拉夫斯基(中型机械工业部部长)、道玛尔切夫(国防工业部副部长)、别良斯基(航空工业部副部长)、晓金(无线电工业部副部长)为组长。根据当时中方发回国内的电报,谈判进行得非常顺利,苏联基本上满足了中国的要求。[7](P ,619-620)

9月15日,中国代表团收到了别尔乌辛交来的苏方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关于生产新式武器和军事技术装备以及在中国建立综合性原子工业的协议(草案)》(以下简称协议草案)。别尔乌辛对聂荣臻说,这种协议在苏联外交史上还是第一次,因为中国是最可靠、最可信托的朋友,希望中国政府能早日定案。聂荣臻说,感谢苏联人民和苏联政府对中国人民和中国政府的最大信赖以及准备对中国政府提供的慷慨援助,中国将对协议草案内容认真研究并向国内汇报请示。在随后召开的讨论协议草案的会议上,聂荣臻说:"苏联政府这次确很热情、诚恳、极慷慨。我们得到这些援助后,在经过我们自己的建设和研究上的努力,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末我国国防的物质基础将跃进到一个新的科学技术水平,对我国在国防上、工业上均是很大提高。"[7](P ,620)代表团决定派雷英夫回国向中共中央汇报谈判情况。

中共中央高度重视此次谈判。在研究雷英夫的汇报后,9月20日,周恩来就谈判问题致电聂荣臻,电报称,此次苏联同意提供的援助,对中国国防的巩固和工业水平的提高都很有好处,但是,"苏方目前提出的还只是些大的项目,究竟需要多少钱,需要哪些原材料,怎样培养干部,怎样建立研究和设计机构,各工业部门如何组织协作等细节问题还没有谈过。

所以,目前对苏方的方案提出全面的答复是有困难的".为此中央建议,可在原则上同意苏方提出的方案的基础上继续商谈,尽可能摸清以下几个相互联系的问题:"一,我国现有机械、航空、无线电、火药等企业的技术水平能否逐步生产苏联方案中所说的那些产品,如果不能,还需要相应地增加哪些企业车间和靶场;二,同培养干部、建立研究机构和设计机构苏联援助等有关的各项细节;三,需要原料的品种和数量,哪些国内可以解决,哪些要进口;四,全部投资和外汇约需多少,新产品的试制制造过程和相应企业建设的规模和进度大致怎样等。

"因此,在大致解决上述问题后,"才能提请中央对你们即将送回的苏方草案做出最后决定",请聂荣臻在原则上同意苏方提出方案的基础上继续商谈。[7](P ,621)

与此同时,中国军方受周恩来委托,也对协议草案进行了讨论。彭德怀、叶剑英、粟裕、黄克诚等一致认为,苏联提出的援助项目都是中国国防所需要的,同意搞,并按照苏联提出的协议签字。与会者主要考虑的是投资问题,建议可以把完成的期限拖长一些,从而有经济力量建成这些项目。[7](P ,622)10月5日,周恩来致函刘晓并告聂荣臻,中央同意由聂荣臻代表政府同苏联签订苏方建议的协议。[1](P ,429)

经过中苏双方进一步的谈判,10月15日,聂荣臻和别尔乌辛分别作为中苏两国的全权代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关于生产新式武器和军事技术装备以及在中国建立综合性原子工业的协定》(简称"10月15日协定"或"国防新技术协定")上签字。协议共5章22条,在协定中,苏联政府答应在建立综合性的原子工业、生产与研究原子武器、火箭武器、作战飞机、雷达无线电设备以及试验火箭武器的靶场等方面对中国政府进行技术援助。[7](P ,623)

"国防新技术协定"签订后,中国还利用参加苏联十月革命40周年庆典,进一步与苏方商谈把中苏军事合作的某些主要问题落实下来,特别是关于加强中国海、空军建设,以便加速中国的国防现代化,这其中特别包括建立中国的原子能工业、生产原子武器、原子武器运载工具、建立军事航空工业以及潜艇建造等。为此,中国除派出由毛泽东率领的党政代表团外,还有彭德怀率领的中国军事友好访苏代表团。赫鲁晓夫在同彭德怀的谈话中基本上同意中方的上述要求。关于确保中国军事安全的具体问题,赫鲁晓夫与彭德怀商定,由双方有关军事部门协商解决,原则上决定苏联在远东的海军、空军将同中方进行合作。[13]

同年12月11日,中苏两国科学院院长在莫斯科签署了两国科学院合作协议。另外,为了有利于中国实现科技发展远景规划,1958年1月18日中苏两国政府又在莫斯科签订了《关于共同进行和苏联帮助中国进行重大科学技术研究的协议》。协议规定:在中国执行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1958-1962年),中苏共同进行和苏联帮助中国进行122项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其中包括一些高、新技术的研究。中国方面对这一协议期望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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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国防新技术协定签订不久,苏联即开始履行协定,向中国提供导弹设备和派遣专家。第23770次列车60个车皮载运P22型地对地导弹及地面设备在1957年12月18-19日期间到达满洲里车站。同时为教会中方对这些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苏联还派103名专家随同前来,教学期为3个月。[1]中国极为重视苏联的这次援助,聂荣臻召集陈赓、钱三强等人开会时强调说,首先要集中力量研究、消化P22地对地导弹的资料和样品,在此基础上进行仿制。只有对P22导弹研究、仿制获得一定成就,苏联才能供应中程导弹,我们才能掌握更高级的。[1](P ,630)12月30日,以列·米·盖杜柯夫少将为首的苏联专家组抵达北京,帮助中国进行导弹试验靶场的勘察设计工作。[1](P ,632)在仿制和生产这一型号的导弹过程中,中国还请求苏联援助有关的原料和组件。

1958年11月19日,聂荣臻在写给周恩来的报告中说,为了仿制与小批量生产苏联提供的P22型地对地导弹和地面设备,"所需原材料和组件,除国内尽量安排生产外,还有大约30%的原材料和组件需向苏联订购",经过向苏联对外经济联络委员会询问,"需要以我国总理的名义向赫鲁晓夫同志提出".[2]22日,周恩来签发了电报。

苏联还援建中国生产原子弹的关键设施——重水反应堆和回旋加速器。它们当时都建在北京市房山县坨里。1958年9月27日,陈毅、聂荣臻等出席了苏联援建的7000千瓦实验性重水反应堆和112米直径回旋加速器移交生产的典礼,聂荣臻代表中方在验收合格证书上签字,并发表讲话指出,实验性反应堆和回旋加速器的建成和移交生产,将使中国原子能科学技术获得迅速发展。[2](P ,653、654)

火箭的研制与核武器的发展密切相关,其作用是保证向目标发射核弹头。钱学森当时认为,射程300公里-500公里的火箭,弹体及燃料有两年可解决,但这仅是20%,还有80%的自动控制问题,如果没有苏联或其他国家的资料,靠中国现有的条件从头研究,可能要将近10年的时间。为此,中国大力寻求苏联在火箭研制领域对中国进行援助。1957年5月11日,聂荣臻就此问题会见苏联经济联络总局驻北京副代表(专管军事)加里宁少将。加里宁传达了苏联方面为了在喷气(火箭)技术方面帮助中国,希望在最近能对以下五个问题得到了解:一、中国在喷气(火箭)技术方面的具体方针;二、中国有多少训练出来的干部和以后训练干部的可能性;三、建立新研究所的大致规模、期限和设备,要求苏联援助的性质和范围;四、中国可用来生产火箭技术的工业潜力,以及生产火箭武器所必需的原料、零件、半成品等工业保证来源;五、在设计、生产和使用火箭时的保密条件和应用的制度。同时也希望知道中方授权何人在莫斯科就火箭技术问题进行商谈。当晚,聂荣臻就此事向周恩来、彭德怀并中共中央汇报,并拟召集有关人员研究后提出答复意见。7月18日,李强向加里宁少将提交了中国的书面答复。[1](P ,608)因此,在当时中苏协定的框架下,赫鲁晓夫答应向中国提供P212型火箭的技术资料,到试验一结束就提供。当时预计火箭的生产实际上可以在两国同时进行。苏联不仅提供了P212型火箭,而且п215型以及防空火箭"泥火山"这两种自导引有翼火箭的样品也已经运往中国,打算在苏联新援建的工厂中生产。[3]

在中国海军建设方面,苏联首先大力援建中国海军的常规舰队。1959年2月,中国海军政委苏振华在莫斯科同苏联签订了有关苏联援助中国海军装备的技术协议,该协议规定,苏联政府同意卖给中国海军五型舰艇(常规动力导弹潜艇、中型鱼雷潜艇、大型和小型导弹艇及水翼鱼雷艇)、两种导弹(潜对地弹道导弹和舰对舰飞航式导弹)以及这些舰艇的动力装置、雷达、声纳、无线电、导航器材等51项设备的设计技术图纸资料,还有部分装备器材,并将这些项目的制造特许权转让给中国海军。[2](P ,665)

从现有的史料看,苏联对中国核武器发展的主要援助包括:有关原子能工业发展的绝密技术(包括重水反应堆和回旋加速器)、可以发射核弹头的SS21(8A11)和SS22(8ZH38)型号的战术导弹、潜艇发射的弹道导弹(SLBMs )以及液态燃料的火箭R211FM,提供了这些导弹和火箭的技术资料、设计、组装和生产。这些都是苏联当时最新或较为先进的装备。①「参见John Lewis,Xue Litai ,China ′s Strategic Seapower,pp.131-132.」同时,苏联还在核技术的人才培养、原子弹和导弹试验靶场的选址、核技术的保密问题等方面向中国提供了不可缺少的援助,对中国核武器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有关原子弹试验场的选址问题。1958年6月,中国专家对甘肃敦煌以西地区进行了详细勘察,认为敦煌以西160公里的地区可建原子武器试验靶场。苏联专家也建议在此建址。但到11月21日,苏联方面又函告中国:经研究分析了所掌握的与中国毗邻地区的高空气象资料,并推断已选定的靶场的高空风向是自西北吹向西南,敦煌地区正处于其下风方向。因此,苏联建议中国考虑把该实验靶场转移到新疆罗布泊地区的可能性。[2](P ,659)这一选址后来成为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的试验靶场。同时,中国还请求苏联在核武器试验和生产过程中的保密工作提供援助。

1958年5月27日,周恩来致电赫鲁晓夫说:"鉴于在研究试制和生产火箭武器过程中,保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而我们又缺乏这方面的经验,所以,我们决定请求苏联政府派一个保密专家组来华,协助我们进行工作。专家组来华工作期限,我们建议定为两年。"[4]

当时中国国内对苏联援助发展核武器寄予非常高的希望。[5]对于苏联的这些援助,中国领导人曾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原子能工业搞到现在的规模,还是很快的。这不是件小事情。[2](P ,760)聂荣臻在给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的报告中说:"根据中苏1957年10月15日协定,苏联供应我国的火箭导弹、原子能等绝密技术资料和样品陆续到达,现在展开消化资料、研究设计和试制工作。"[2](P ,671)周恩来在1958年3月的成都会议上也强调说:"现在世界上只有社会主义国家,像苏联,才能无代价地(除了纸张费以外)把整个蓝图给我们。凡是它一种定型的东西,包括原子弹、导弹这些东西,都愿意给我们。这是最大的信任、最大的互助。"[6]

三、苏联政策的变化及其影响和后果

然而从1958年下半年起,由于中苏之间分歧和矛盾的发展,苏联开始收缩对中国的技术转让,只给中国一般技术,对高新技术特别是国防领域的尖端技术更是严格控制。对苏联的上述做法,毛泽东在一次内部讲话中评论说:"'无私援助',基本对,但也有所保留。这是人之常情,不见怪,大界限里还有小界限。"[7]聂荣臻在后来的一份报告中对这一时期苏联的政策作了较为透彻的分析,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中共中央对苏联政策的基本判断。聂荣臻在报告中说:"苏方对我国援助的态度,在签订协定时就是有所保留的,是有限度的,其基本意图是在新式武器和科学研究上使我与他保持相当的差距?。苏方执行协定的态度,1958年下半年以前还是较好的,一般能按协定条文办事,具体工作部门和办事人员还是积极热情、愿意帮助我们解决问题的,但上面控制较严,绝不许越雷池半步。1958年下半年以后,控制更严,步步卡紧。协定已定的问题,往往节外生枝,寻找借口,能推则推,能拖则拖。

有些比较重要的问题,推说两国政府重行商谈,但一经我政府正式提出,则又一声不吭、置之不理。对我多次要求加快建设进度的项目、提前交付的设备,也拒不支持。协定中没有做具体规定的问题,即强调条文文字,根本不予以考虑。总之,苏方的态度是:一般生产技术资料可以供应,关键性的生产技术资料、研究设计和理论计算资料以及原材料生产技术资料拒绝供应;通用设备可以供应,专用和非标准设备、精密测试仪器则拖延和拒绝;一般原材料可以给一点,越是特种的就卡得越紧;聘请仿制专家比较容易,聘请基建设计专家则较困难,聘请科学研究专家干脆拒绝。"[2](P ,742)

1959年6月20日,苏共中央致函中共中央,信中称,苏联正在与美国、英国在日内瓦谈判禁止核武器试验的协议和正赶上苏联和美国政府首脑会议即将召开,由此担心"西方国家获悉苏联将核武器的样品和设计的技术资料交给中国","有可能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国家为争取和平和缓和国际紧张局势所作的努力",为此苏联政府提出,先不把苏联原子弹的样品和设计的技术资料交给中国,待两年以后,"彻底澄清西方国家对于禁止实验核武器问题以及缓和国际紧张局势的态度"后再决定。[8]这表明苏联援助中国发展核武器的政策开始发生重大的变化。

苏联改变在核武器问题上援助中国的政策,与这一时期苏联外交政策的变化、军事战略的调整,特别是对苏中关系的重新评估密切相关。

苏联外交政策的变化突出表现在赫鲁晓夫提出的"三和路线",主张缓和国际紧张局势和进一步裁军,停止核试验。值得强调的是,苏联外交政策的变化是同苏联对核武器作用的认识以及苏联军事战略的调整相一致的。苏联的军事战略从50年代中后期开始发生变化,其特点是从"加强积极防御,防止敌人侵略"的战略方针,转变为火箭核战略,强调核武器的首次突击作用,认为现代战争在几分钟内就可以结束,因此奉行先发制人的战略方针。这种战略方针的转变同苏共二十大以来苏联对战争观念的重大变化密切相关。苏联领导人强调核武器的出现改变了以往关于战争的概念,战争已不再是政治的继续,战争的正义性和非正义性的区别不大了。同时苏联还认为,在一场核战争中没有绝对的胜利者。赫鲁晓夫在同毛泽东的会谈中反复强调,下一次战争将不同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今天美国人的原子弹多的不知道怎么办,我们也有核武器??下一次战争不会是以敌人跨过国界发动入侵开始的,而一开始就会使用导弹或炸弹袭击我们主要的行政中心和工业中心。因此,我们的政策是用足够的武器武装自己,以便敌人给我们造成多大破坏,我们也能给他们造成同样大的破坏".[9]因此,苏联领导人认为毛泽东有关"战争爆发后苏联和中国可以动员多于资本主义世界多少师"的想法过时以及"核武器是纸老虎"的观点不切实际,因为美国这只"纸老虎"长着核牙齿,向"纸老虎"开火要用大炮,而不是用爆竹。[10]赫鲁晓夫曾明确告诉毛泽东:"现在有了原子弹,双方部队的数目对真正力量的对比和战争的结果就更没有意义了。哪一方的部队越多,它的炮灰也就越多。"[11]同时,苏联领导人还一再强调核武器在国际政治和外交中的巨大作用,认为核武器可以制止战争的爆发。对此赫鲁晓夫强调:"当我们实际上可以使用原子武器、氢弹以及可以使用射到世界上一个角落的火箭,从而可以把欧洲的任何国家或欧洲国家集团从地球上抹去的时候,这些国家或国家集团还胆敢进攻我们?"在苏联领导人看来,1956年的苏伊士运河事件就是最好的例证。米高扬曾说,导弹是苏联的战略资源,它既能使苏联保持在匈牙利的驻军,又可以警告帝国主义分子,"假如它们不停止在埃及的侵略,我们就可能使用导弹武器。现在每个人都承认,是我们决定了埃及的命运。"①「米高扬的观点参见Vladislav Zubok ,Constaintine Pleshakov,Inside The Kremlin′s Cold War:From Stalin to Khrush2chev ,pp.191-192.」赫鲁晓夫也对毛泽东说:"我们给土耳其人写信说,只要用三到四枚导弹,土耳其就不复存在。十枚导弹足以扫平英格兰。在英国,他们进行辩论:一些人说,九枚导弹就可以摧毁英国;另外一些人说,不对,七到八枚就可以了。但没有人会怀疑,一旦爆发核战争,英国将会遭到毁灭。他们所争论的是需要多少枚导弹。当我们在苏伊士事件期间写信给艾登和摩勒时,他们立即停止了侵略。现在,由于我们拥有洲际火箭,我们同样可以卡住美国的咽喉。他们原认为美国不在射程之内,但现在就不是这样了。因此,我们必须使用这些工具避免战争。现在我们可以挽救伊拉克了??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一直使敌人害怕我们火箭的原因。"②「1958年7月31日毛泽东同赫鲁晓夫的会谈记录。」在这种背景下,苏联主张缓和国际紧张局势,主张不用战争来解决国际争端和意见分歧,不要企图用强力改变现状,反对任何可能导致相互毁灭的战争。

除中苏两国在意识形态、对时代和国际形势的认识、对核战争和核武器的态度等问题上存在着重大的战略分歧外,苏联停止向中国提供核技术,还在于赫鲁晓夫和苏共领导人认为,"中苏关系正在逐步恶化,国防新技术实际上已经不存在了".③「参见John W.Lewis ,XueLitai ,China ′s Strategic Seapower,pp.17-18.」这一时期发生的"联合舰队"风波、第二次台湾海峡危机以及"导弹风波"等事件,都是中苏关系急剧恶化的重要表现,也是促使苏联决定停止援助中国核技术的重要起因。

"联合舰队"风波主要起因于中国要求苏联提供核潜艇技术。1958年4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司令肖劲光访问苏联后,根据中国海军的实际发展需要,向中央军委提出报告,认为应尽早获得苏联较新的和较现代化的海军技术,即"可携带火箭和导弹的潜艇、快艇"的设计图纸和资料。中央军委同意了海军的要求。[12]6月18日,聂荣臻向彭德怀、周恩来并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写报告,报告说:"我国的原子能反应堆已开始运转,这就提出了原子能的和平利用和原子能动力利用于国防的问题……在国防利用方面??根据现有的力量,考虑到国防的需要,本着自力更生的方针,拟首先自行设计和试制能够发射导弹的原子潜艇……关于设计和试制原子潜艇问题,二机部刘杰同志曾与该部苏联专家谈过,专家表示,他个人愿大力支持。"[2](P ,645-646)中共中央批准这个报告后,6月28日,周恩来根据国防部的建议致信赫鲁晓夫,希望苏联能够在生产核潜艇和快艇方面为中国提供技术帮助。[4](P ,149)核潜艇的制造,在当时是苏联一项尖端的技术。在当时的中国看来,既然原子弹、导弹技术可以提供,那么再提供生产核潜艇的技术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是中方并没有考虑到上述分析的苏联向中国提供原子弹、导弹技术的背景,如果不是赫鲁晓夫处境困难,极力坚持,本来也是难上加难的事。现在中国又提出转让核潜艇技术,几乎是不可能的事。由于当时苏联军方正设法借用中国沿太平洋的海岸线,使载有核弹头的苏联潜艇能够有效地靠近美国,所以,海军司令戈尔什科夫向赫鲁晓夫建议在海南岛建立一个无线电台,同时他还提出一旦出现危机情况苏联舰艇在中国港口停泊和修理的可能性问题,对苏军而言这样可以大大节省往返的时间,大大提高海军的战斗效率。[3](P ,265)在接到周恩来的来信后颇感为难的赫鲁晓夫认为戈尔什科夫的建议对双方都有吸引力,因为他相信中国肯定会接受这个建议,因为中国自己也开始建造潜艇,中国海军也可以使用无线电台和修理基地。在赫鲁晓夫看来,这是一个既不用转让技术,又能够满足中苏两国军方愿望的合作计划。他当即要求在莫斯科述职的苏联大使尤金向中共中央转告这一提议。[3](P ,264-265)

现有史料清楚地显示,毛泽东对苏联这一建议的反应是极为强烈的,以至于赫鲁晓夫亲自到北京解释此事;而且在两个月之后,赫鲁晓夫来函明确表示同意就帮助制造核潜艇的问题,同中国开始具体的商谈。[7](P ,226-227)但是,从后来中国领导人的评价来看,这一事件绝非仅是"一片乌云掠过".而赫鲁晓夫的不满则更是明显。

1958年中国炮击金门对中苏关系产生了更为强烈的冲击,此次危机产生的一个重要后果,就是促使苏联领导人决定停止向中国进一步提供有关核武器的技术和设备,特别是原子弹的样品。赫鲁晓夫在危机中已经决定,苏联将不向中国提供原子弹样品,并要重新考虑与中国的关系。[13]因为,一心要同美国搞缓和、感到无法约束中国行为的赫鲁晓夫认为,向中国提供原子弹是非常危险的。在赫鲁晓夫看来,中国可能会扩大在台湾海峡的军事行动,将苏联拖进同美国的一场核战争。而中国在危机期间的政策选择,似乎也证明苏联的判断。早在危机爆发之前,周恩来在1957年5月同苏联驻华大使尤金会谈时指出,美国在台湾设立导弹站是想威胁我们,但其主要目的是加强对台湾的控制。他们设立导弹站,并不打算帮蒋介石反攻,或挑起大战。他们想隔海进行威胁,但我们不怕,也不会因此放弃解放台湾的决心。[14]1958年9月18日,在危机的高潮时刻,周恩来会见苏联驻华大使馆临时代办安东诺夫,通报了中国政府对沿海岛屿的政策设想。周恩来说:"我们将仍然集中火力对金、马岛屿上的蒋军进行惩罚性的攻击。美国不愿卷入战争,我们也不愿同美国作战。蒋介石却尽量想把美国拖下水。他想尽量扩大在金门的军事行动,而我们并不怕金门等岛屿上军事行动的扩大。

蒋介石打我们,我们也将打蒋介石。他想扩大军事行动,我们也可以扩大军事行动。"[14](P ,464)周恩来还向安东诺夫强调说:"如果战争打起来,美国使用原子弹,我们当然要受一些损失。但那时苏联要回击。我们已计划在苏联的帮助下搞现代化武器。"[14](P ,477)周恩来、刘少奇在同安东诺夫会谈时还多次表示,中国在金门可以小打、中打、大打。[14](P ,468-469)中国显然希望在台湾海峡地区同美国进行战争时得到苏联的军事援助,但在苏联领导人看来,中国炮击金门"实际上正好迎合美国好战集团破坏苏联缓和国际紧张局势方针的意图,北京打算借助这种行动来激化苏美关系,并利用苏中条约这部机器把冲突扩大为远东的军事对抗。"[15]因此,赫鲁晓夫在1959年访问中国时明确告诉毛泽东:"台湾问题不仅给美国人制造了麻烦,也给我们自己带来了困难。在我们内部以信任的方式讲,我们不会因为台湾问题而卷入战争。"①「1959年10月2日赫鲁晓夫同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等中共领导人会谈的备忘录。」

另外,这一时期发生的"导弹风波",也是进一步促使苏联决定停止向中国提供核技术的重要诱因。赫鲁晓夫在其回忆录中对事情的原委做了概述,他写道:"有许多事情显示出中国不信任我们,一个重要的事情就是当中国采取针对蒋介石和金马沿海岛屿行动的时候,蒋的空军拥有美国的装备,一些从它们的战斗机射向中国军舰的导弹并没有爆炸,落到地面上,有一些完好无损。我们的顾问向我们报告了这件事,我们自然对美国新型军事武器特别是导弹感兴趣。这是美国人通过中国送给我们的样品!我们请求中国送一个给我们以便加以研究,并利用美国的技术保卫社会主义国家的共同利益……中国人没有答复??我们非常生气。"②「落下的美国导弹是"响尾蛇"空对空导弹,参见Jerrold Schecter,VyacheslavLuchkov ,eds.,Khrushchev Re2member :The Glasnost Tapes(Boston:Little,Brownand Co.,1990)。p.151.」尽管后来苏联经多次交涉才得到导弹,但经过这次事情,赫鲁晓夫第一次感到"兄弟情谊"中出现了深深的裂痕,他开始思考提供最新军事工艺、教中国人造火箭造导弹是不是明智之举。赫鲁晓夫后来说:"我们把多少秘密都交给了他们,问题出在一颗导弹上。"[3](P ,266-268)

这样,第二次台湾海峡危机期间及其以后,赫鲁晓夫开始担心苏联当初承诺援助中国核技术是不是操之过急,开始考虑不向中国提供原子弹的样品,终止与中国签订的相关协定。

有关原子弹样品的问题,按照赫鲁晓夫回忆录的说法,苏联已经把样品组装起来并装了箱,随时可以运往中国。此时,斯拉夫斯基向赫鲁晓夫汇报:"我们曾得到指示向中国运送一枚原子弹样品,现在已经准备好可以运走了。下一步该怎么办?我们等待您的指示。"赫鲁晓夫在回忆录中写道:中国"已经开展了诽谤我们的运动,并且还开始提出各种各样令人难以置信的领土要求。我们不希望他们获得这样的印象,好像我们是他们驯服的奴隶,他们要什么,我们就给什么,而不管他们如何侮辱我们。"[9](P ,412-413)赫鲁晓夫认为,P212型火箭可以交给中国,原子弹的秘密无论如何也不能给。1959年春末夏初,苏共中央在主席团会议上仔细分析了向中国提供核技术的问题后,下令斯拉夫斯基把事情拖着。因为赫鲁晓夫此时的结论是:原子武器是可怕的力量,容不得丝毫冒险。当然,中国人自己会研制出他们的原子弹来,但是需要时间,而且需要很长的时间。对此赫鲁晓夫希望"情况要是没有变化,那他们掌握原子能技术还是越晚越好。"[3](P ,267-268)苏联后来甚至还公开宣称:"中国领导人不遗余力地想拥有核武器,他们狂热地试图从苏联获取原子弹。苏共中央和苏联政府当然不会加以考虑,因为向中国提供核武器将导致最为严重的后果。"[16]

中共中央对苏联6月20日来信的反应是明确而激烈的。当时中共中央认为,苏共中央信里讲的理由是表面理由。当然,这个表面理由也说明赫鲁晓夫这个时候倾向于向西方国家让步,以达成停止核试验的协议。依照赫鲁晓夫的逻辑,既然要停止核试验,那当然不能让中国制造原子弹。这就表明赫鲁晓夫这时倾向于同西方搞妥协,就可以维护世界和平。也就是说,他把和平的希望寄托在同美国达成协议上,而不是依靠进一步增强社会主义阵营力量(包括中国拥有原子弹),依靠社会主义阵营、世界民族独立运动、世界工人运动以及世界上一切爱好和平力量的联合斗争。毛泽东、刘少奇和周恩来还进一步指出,赫鲁晓夫撕毁协议,更重要的原因可能同正在酝酿中的美苏首脑会谈有关,是赫鲁晓夫送给艾森豪威尔的"见面礼".中共中央认为,苏方毁约是中苏关系中的一个重大事件,说明赫鲁晓夫可能要在中苏关系上采取新的方针,这种新方针就是同西方主要是美国站在一起反对中国的方针。对此,毛泽东提议,对苏共中央的来信暂时不做答复,还要观察观察再说。但有一点是非常清楚的,那就是中共领导人相信,苏联即使在两年以后也不会执行有关协议了,他们决心克服种种困难,依靠自己的力量使中国成为核国家。[17]在7月的庐山会议期间,周恩来向宋任穷等传达中共中央关于研制核武器方面的决议:自己动手,从头摸起,准备用8年的时间搞出原子弹。[14](P ,498-499)

但是,同这一时期中国对中苏关系发展趋向的总的判断相关联,苏联的决定还没有使中国立即放弃寻求苏联的相关援助,中国不断敦促苏联继续履行有关协定。1958年10月,周恩来致电赫鲁晓夫,请求苏联同意中国提前试制图-16轰炸机(图-16轰炸机为喷气大型重轰炸机,可载火箭和核武器,可以在中国的一级机场起降)。1959年5月28日,周恩来与外交部致函赫鲁晓夫,信中说:根据中国国防建设和国防工业生产的需要,中国制定了1960年向苏联订购的军事技术装备器材、国防工业生产所需要主要原材料、民用航空器材等项军事订货货单,希望苏联政府研究,并尽可能满足中方的要求。同时,信中还建议,中国计划从1960年起逐年把国防技术研究用的资料和仪器设备包括在中方的军事订货单内向苏联政府提出。

9月23日和24日,周恩来两次致函赫鲁晓夫,请求苏联继续向中国提供国防新技术。在23日的信中要求根据中苏两国有关苏联帮助中国发展新技术的三个协定,在1960年内中国将向苏联订购的国防新技术装备物资和试制这些装备所需要的原材料、样品以及有关技术资料的总值约为1165亿卢布,请苏联政府考虑中方的订货,并且尽可能地满足中方的要求。在24日的信中提出,为了加速中国战机的制造,请苏联政府在以下两个问题上给予援助:一、及早供应为制造米格-19型飞机所需的主要材料。二、为了加速中国航空材料的试制和生产,希望苏联政府同意供应图-16和米格-19以及即将转让中国制造的米格-21中型飞机生产所需主要材料的生产技术资料。[14](P ,497-498、503)1959年11月7日,周恩来再次致函赫鲁晓夫,信中称:请苏联政府考虑,在给中国提供制造新型歼击机资料的同时,供给中国生产该型歼击机及其发动机、飞机设备所需要的材料的制造资料等,同时供应中国组织该型歼击机生产所需要的各种专用设备。信中请求,为了使中国空军能够提早训练使用米格-21中型歼击机的飞行人员,中方向苏联政府订购该型歼击机12架及其相应的维护器材和全套测试、导航、通讯设备,并希望苏方在1960年年中供货。同时鉴于近年来国防工业特别是航空工业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中国认为有必要就中国国防工业今后几年内在导弹和军用飞机的发展方向和生产安排方面的一些问题,向苏联同志请教。[14](P ,508)

不仅如此,中国还进一步要求苏联在核潜艇、导弹、火箭等领域继续进行援助。在1959年10月赫鲁晓夫访华期间,周恩来提出,请求苏联援助中国发展和生产核潜艇、远程导弹以及由固体燃料发射的潜射弹道导弹。①「参见John Lewis,Xue Litai ,China ′s StrategicSeapower,p.133.」同年12月29日,聂荣臻同陈毅联名致函刘晓大使,请他以中国政府的名义向苏联政府提出,在1960年内,请苏联政府考虑在以下几个方面继续给中国提供技术援助:一、按照中苏两国政府1957年10月15日协议,供应两种新型导弹,以及为研究和制造导弹的全套技术;二、派遣必要数量的苏联专家来华,在试制这两种导弹方面提供技术援助;三、按材料清单成套供应试制这两种导弹用的全套组件和原材料,以及试制所需要的专用设备。[2](P ,702-703)1960年1月4日,聂荣臻同陈毅联名致函刘晓大使,请他就1959年2月7日,中苏两国政府协议规定苏联援助中国建设一个"航空及火箭科学研究院"的换文问题,向苏联政府提出催询,希望苏方能在今年1月间能提出换文草案,并尽快派遣选址专家小组来华。[2](P ,705)1月20日,聂荣臻再次致函刘晓,请他代表中国政府向苏联方面提出请求,延长25名在中国导弹试验靶场工作的苏联专家的工作期限,同时为导弹试验靶场再增聘8名有关专业的专家。2月8日,刘晓大使依据电报内容向苏联外交部提出照会。[2](P ,708)

对于中方的上述要求和建议,苏共中央经过研究后,苏联国防部指示苏联在中国国防部的专家组组长巴托夫大将致函聂荣臻,提出了缩短延聘期限和减少增聘人数的建议。对此,聂荣臻在3月28日致信巴托夫大将,原则上同意苏方的建议,但同时强调:"鉴于我国仿制苏联的几种导弹,将在今年年底和1961年初陆续出厂,因此希望苏联国防部在我们进行靶场试验的时候,能临时派遣专家组来华,以便帮助我们组织试验、分析试验成果和在靶场组织某些必要的科学研究工作。[2](P ,715)随后,聂荣臻打电报给苏联国防部长马利诺夫斯基元帅,再次申述了中国方面的请求。电报中称:中国导弹靶场第一期试验工程将在今年6月间完工并交付使用。

为了检验靶场建筑和测量设备,使靶场人员获得实际发射的经验,我们拟在5-6月间,用苏联供应的两枚8ж38火箭进行一次实弹射击。为了使这次射击能够顺利进行并获得预期的效果,我们请苏联国防部给予帮助:供应两枚8ж38火箭和进行点火所需的液氧等燃料;派遣9名专家来我国帮助训练操作人员和进行实弹设计的技术指导工作。[2](P ,715)

在同一时期,宋任穷到苏联同斯拉夫斯基进行谈判,要求苏联方面按照中苏两国政府1957年10月15日协议,继续履行合同援助中国建设原子能工业。对中国方面的上述各种请求,苏联的反应非常冷淡。

然而,这种有限的合作并没有维持太长的时间。1959年赫鲁晓夫访华时,他在天安门城楼上对毛泽东说:"关于生产原子弹的事,我们决定把专家们撤回去。"毛泽东回答说:"需要是需要,也没有什么大关系。技术上能帮助我们一下更好。不能帮就由你们考虑决定。"[18]随后,情况到1960年开始发生根本的变化。1960年7月16日,苏联向中国递交了关于撤走在华专家、停止原定设备材料的供应的照会。到8月23日,在中国核工业系统工作的200多名苏联专家全部撤走。①「有关苏联在中国核工业领域内的专家及其撤走情况,参见Chen Jian ,"A Crucial Step toward the Sino2Soviet Schism :the Withdrawal ofSoviet Experts from China ,July 1960",Cold War International History Project Bulletin,Is2sue 829,Winter 1996P1997.罗时叙:《从蜜月到反目——苏联专家在中国》,世界知识出版社1999年版。」对苏联的这一行为,中国认为,不论从法律上、道义上和政治上讲,都是无法辩解的;它不仅不符合《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的精神,而且还破坏了两国政府在1953-1959年期间签订的一系列重要协定,苏联的行为在一般国际关系中是罕见的。[7](P ,235-236)

苏联照会的第三天,毛泽东在北戴河会议上说,自己动手,从头做起,准备用8年时间,拿出自己的原子弹。他强调说:"要下决心搞尖端技术,赫鲁晓夫不给我们尖端技术,极好!如果给了,这个账是很难还的。"[19]苏联的决定,更促使中国下决心要拥有自己的核武器。

毛泽东后来强调指出:"敌人有的,我们要有,敌人没有的,我们也要有,原子弹要有,氢弹也要快。管他什么国,管他什么弹,原子弹、氢弹我们都要超过。"[20]

更为重要的是,苏联的行动使得中国领导人相信,苏联是把两党的分歧扩大到国家关系领域,更加加深了对赫鲁晓夫以及苏共领导人的反感。毛泽东说,赫鲁晓夫是一个资产阶级式的政治家,而且是一个不甚高明的资产阶级式的政治家,"他和我们签订了原子技术协定,他突然单方面撕毁了。也就是说,他想怎么干就怎么干,不讲条约、协议,是很难信赖的人".同时中国领导人还认为,苏联的行为实质上是对控制中国的企图失败后对中国的打击报复。

毛泽东强调指出:"他们提出要搞中苏共同舰队,要在中国搞长波电台,要派空军驻在我们国家里,这些我们都抵抗了。就是说,他们想要控制我们,我们不受控制,他就不高兴,就打击我们,就要整我们。实质上就是这么一个问题。他们要把他们的意见强加给我们,要把我们管得死死的,要搞大国沙文主义??大国沙文主义非抵抗不可,没有谈判、妥协的余地。"[17](P ,350)1960年9月,邓小平率领中共中央代表团在莫斯科同苏共中央进行会谈时,就苏联停止向中国提供正在援建中的核导弹核潜艇技术资料与设备的问题,表明了中方的政策立场。①「1960年9月17-20日苏共代表团同中共代表团的会谈纪要。」

但与此同时中国领导人也认为,"由于苏联力量强大,可以这样做,也可以那样做,中国就没有这样的主动权。苏联撤走专家的行动,对苏联本身损害不大,受损害大的是中国".[7](P ,236)因此,苏联撤走专家将在许多方面对中国产生影响,这些方面是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科技合作、特种国防技术、和平利用原子能、东欧数国合作的技术、留学生、宣传品、各种国际会议、对外交往、对外贸易等。[14](P ,533)在这种情况下,中共中央不得不考虑调整发展核武器的战略。为此,聂荣臻在1960年7月3日就立足国内发展科学技术等问题向中共中央并毛泽东写报告。报告说:"在中苏关系的新形势下,有关科学技术上的若干问题,应有新的方针和做法……很明显,在中苏政治思想上的分歧没有取得一致以前,休想在这方面取得援助。"因此聂荣臻建议:一、苏方在重要技术关键上卡我们,实在令人气愤。但是气愤是没有用的,我们一定要争一口气,有可能这样一逼,反而成为发展我们科学技术的动力,更加坚决地在科学技术上力争独立自主,依靠自己,而不是指望外援。只有这样,我们在国防和经济建设上才能完全主动,而不至于受制于人。二、今后与苏方的科学技术来往,应采取新的做法。凡是协定上定了的援助,我们到时候就要询问,仍然要。但是如果对方不给,我们绝不再催,记上一笔账就成了。协定以外的新要求,现在也不要提了。三、独立自主,立足国内,绝不意味着自己封锁自己。对苏联,能学的东西还是尽量地学;要大力开辟对资本主义国家的科学技术情报工作。[2](P ,727-728)

另外,更为重要的是,在苏联停止技术援助、撤走专家后,中共中央决策层在发展原子弹的问题上出现了"下马派"和"上马派".下马派认为,当时中国国民经济处于困难时期,核工业的重点工程和试验基地,都处在最艰苦的地区,不仅建设物资供应困难,就连人们正常的生活供应也难以保证。有几位负责经济建设的中央领导主张原子弹的研制工作暂时停止,等经济好转再进行。而军方则坚持继续发展核工业。问题最后提到了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在会上,主张下马的一派列举许多现实问题,认为原子弹继续搞下去,对已经十分困难的国民经济就等于雪上加霜;等经济好转再搞,也能有希望成功。陈毅、聂荣臻、贺龙、叶剑英等坚决主张继续搞下去。当时主持会议的刘少奇发表意见说:先不要确定上马还是下马,应先去调查了解一下,把原子弹工业的基本情况搞清楚了再确定也不迟。毛泽东赞成这个意见。于是陈毅、聂荣臻提议派张爱萍(当时张爱萍还担任国防科委副主任)组织调查。[19](P ,744-745)

张爱萍经过一个多月的多方面的调查,于1960年11月向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呈送了《关于原子能工业建设的基本情况和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的报告》,报告的结论是:按照中国目前核工业的基础,在1964年试爆原子弹是可能的,其威力相当于苏联和美国1950年的水平。[19](P ,747-748)而在此之前,1960年1月,根据中央军委新的战略方针和新的建军方针的指导思想,为了加速建立现代化的独立的完整的国防工业体系,达到三年突破尖端、五年基本建成、八年独立完整的目的,中国国防工业三年(1960-1962年)建设计划的任务是:大力突破尖端技术,加速基本建设,加强科学研究,大力培养人才。[14](P ,517)

在反复论证和权衡的基础上,中国对发展核武器的计划作了重大的调整。首先,调整任务和重新部署力量。1961年8月20日,聂荣臻给毛泽东写了题为《关于导弹、原子弹应坚持攻关的报告》。报告说,调整的方针是:导弹方面以地地型号为重点,争取3年左右突破中程的,5年或更长一些时间突破远程的。在此前提下,适当发展地空导弹,推迟发展飞航式导弹。在原子能方面,争取4年左右建成一套核燃料生产基地,设计试制出初级的原子弹,5年或更长一些时间,建成更先进的一套生产基地,设计试制出能装在导弹上的比较高级的原子弹。聂荣臻强调,可以预期,调整以后,战线缩短,重点突出,力量得到加强,各种保证条件也将得到改善,对国防尖端技术的发展肯定是有利的。1962年11月17日,根据中央关于加强原子能事业领导的决定,正式成立在中共中央直接领导下的中央专门委员会,由周恩来为主任。专委会的主要任务是加强中国原子能工业建设和加速核武器研制、试制工作以及科学技术工作的领导。

其次,争取从西方获取相关技术资料和设备。中央在1960年年中决定,为了加速国防科学研究部门的建设,可以向资本主义国家订些货,以解决各科学研究部门建设之急需。1961年初,中国了解到,可以从英国和加拿大买到4万千瓦-6万千瓦的原子能电站的全套设备。从西方获取相关技术资料和设备,成为苏联停止向中国提供援助后中国发展核武器的一个重要途径。

第三,依然没有完全放弃获取苏联的援助。1962年4月,中国决定从军事工程学院原子工程系选派3名教师去苏联联合原子核研究所进修。同时,中国还就国防新技术项目的有关问题同苏联进行谈判。有关谈判的情况,根据谈判后中方的报告,苏方是想给一点次要东西,来摆脱对协定所承担的义务;关于两种新型导弹,1957年10月15协定没有提供样品,现在苏方提出只提供资料;关于空气动力研究院的建设,可以同意苏方先在五院现有的基础上增添几个风洞的意见。为了落实空气动力研究院的建设问题,1962年6月中国有关专家组赴莫斯科,与苏方进行了6次谈判。苏方在谈判中始终态度冷淡傲慢,最后片面宣布结束谈判,并以备忘录的形式向中方提出了设备方案。但苏方所提方案,主要存在不配套,不合理,援助方式不落实等问题。[2](P ,870-871)

这样,到1962年,中国不再指望可以从苏联得到任何援助,开始走上了自己发展核武器的道路。

四、结论

中国核武器的发展与中苏关系的破裂是一个互动的过程。从中国发展核武器的基本战略考虑看,中国领导人毫无疑问地把拥有核武器界定为中国重大的国家利益,而在当时的背景下,中国发展和获取核武器的最佳乃至惟一的途径,是争取得到苏联的援助。苏联向中国提供发展核武器的技术,虽然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但在1958年以前,苏联基本上按照国防新技术协定,向中国提供了发展核武器所需的技术和相关材料。1958年下半年以后,随着两国在意识形态、对时代和国际形势的认识以及对核战争和核武器的态度等问题上所存在的重大战略分歧日益扩大,中苏关系因"联合舰队"问题、第二次台湾海峡危机以及"导弹风波"等问题也不断恶化,这些事件直接或间接地促使苏联决定停止援助中国发展核武器。而苏联的行为不仅被中国判定为是"一般国际关系中罕见的",是苏联"同西方主要是美国站在一起反对中国"的新方针,更为重要的是,苏联的行动使得中国领导人相信,苏联是把两党的分歧扩大到国家关系领域,实质上是对控制中国的企图失败后对中国的打击报复,同时还更加加深了中国领导人对赫鲁晓夫以及苏共领导的反感。因此,苏联停止援助中国发展核武器是中苏关系破裂的重要标志,由此也成为日后中苏论战的一个重要论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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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当代中国史研究》2001年第3期、第5期

[作者简介]戴超武(1963-),男,籍贯安徽涡阳,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国际关系系教授、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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