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刊布的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简诗论每每论及《诗经》篇章主旨,与齐鲁毛韩四家诗说相比,特别是与《毛诗序》对有些诗篇的穿凿附会之论相比,楚简诗论所论诗篇主旨虽然未必就是诗篇的本事本义,但明显更接近《诗经》文本之义,与四家诗说相比,亦可称得上是《诗经》古义。因此,钩稽楚简诗论所论《诗经》主旨古义,对于重新认识《诗经》的一些诗篇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为我们解决《诗经》史上对一些诗篇诗义的争端提供了新的契机。下面择其所论与《毛诗序》明显不同而又切合诗义者,依照今本毛诗的诗篇顺序做出考释。
1.《关雎》
楚简诗论一共有二十九支简,其中的第十简、第十一简、第十二简、第十四简论及《关雎》。第十简云:“《关雎》之改,《樛木》之时,《汉广》之智,《鹊巢》之归,《甘棠》之保,《绿衣》之思,《燕燕》之情,害?曰:终而皆贤于其初者也。《关雎》以色喻于礼。”第十一简云:“关雎之改,则其思益矣。”第十二简云:“好,反纳于礼,不亦能改乎?”第十四简云:“两矣,其四章则喻矣。以琴瑟之悦,疑好色之忨。以钟鼓之乐。”[1](P139-144)(注:此处释文均已把假借字写定为通行字,并对竹简整理者所做释文中的部分文字做了重新释读。)
毛诗认为,《关雎》诗旨在颂扬后妃乐得淑女以配君子的美德;鲁诗韩诗都认为《关雎》是刺诗,讽刺国君内倾于色。但是,从以上楚简诗论所言来看,《关雎》一诗的主旨在一“改”字。“关雎之改”是何义呢?各家于此多从古文字学角度做出种种猜测性的释读,终归于义多有未安。
《关雎》凡五章,首章言钟情:“君子”在雎鸠关关鸣叫的河边,与窈窕美丽的淑女邂逅,“君子”一见而钟情于“淑女”;次章言求爱:“君子”不分白天黑夜急切相求;三章言遭拒及遭拒后的相思:“求之不得”言“君子”的求爱遭到“淑女”的拒绝,遭到拒绝后,“君子”寤寐相思于那个美丽的姑娘,以至心神不定,辗转反侧,夜不成寐。
四章、五章转言“琴瑟”、“钟鼓”,有些突兀。有的学者认为是敲锣打鼓迎娶新娘的情景,但是,这首先与先秦典籍所言上古婚礼不用乐相矛盾。《礼记·郊特牲》云:“婚礼不用乐,幽阴之义也。乐,阳气也。”《礼记·曾子问》,“孔子曰:‘嫁女之家,三夜不息烛,思相离也。取妇之家,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其次,从诗的上下章文义来看,第三章写的是遭到拒绝,第四章、第五章怎么还会迎娶呢?实际上,第四章、第五章所言,还是“求爱”。“琴瑟”、“钟鼓”都是乐器,在宗周,乐与礼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此处的琴瑟钟鼓实际上是礼的象征,“琴瑟友之”、“钟鼓乐之”,就是以礼相待、依礼相求的意思。从遭到拒绝后以礼相待、依礼相求的情况来看,最初的相求一定是不依礼仪的。至此,楚简诗论“关雎之改”之义已甚明。从最初的越礼相求而遭拒到遭拒后的依礼相求,这不正是一种改变吗?
从越礼相求到依礼相求,是“求”的方式的改变,这只是“关雎之改”的第一层含义。“关雎之改”的第二层含义是从不知礼到知礼。起初,之所以越礼相求,是因为不知礼。遭到拒绝后,寤寐思服,辗转反侧。这里的“思”,以往学者们都解释为“君子”对美丽淑女的苦苦相思,这自然不错,但是,这个“思”,也应该包括“君子”对自己求爱失败的痛苦反思。经过痛苦的反思,“君子”终于悟出了失败的原因,那就是自己不知礼。这样的“思”对于诗中的那个君子是有益的,因此,楚简诗论说:“关雎之改,则其思益矣。”
了解礼的首要途径是通过对专门的典章的学习,但是,即使可以背诵礼仪,并不等于真正知礼,真正知礼,是对礼的身体力行。《关雎》中的那个君子,应当是一个贵族,想必也一定学习过礼的典章,但是,他起初并不真正知礼,经过求爱失败的痛苦,使他领悟了礼。所以,楚简诗论第十简说“《关雎》以色喻于礼”。此处的“喻”字,有的学者解释为“比喻”,进而把“以色喻于礼”解释为用色来比喻礼。其实,这样的解释是不妥当的。此处的“喻”是“知晓”的意思,与《论语》“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喻”字用法相同。“以色喻于礼”的意思是,由追求女色这件事而知晓了礼。所以,第十四简说“其四章则喻矣”,意思是说,第四章写的内容是“君子”知晓了礼。
“关雎之改”的第三层含义是从肉体到精神的升华。第十四简说“以琴瑟之悦,疑好色之忨”。理解这一简意思的关键是“疑”和“忨”字。《尔雅·释言》:“疑,戾也。”郭璞注云:“疑者,亦止。”按照郭注,“疑”有“止”义,此与《诗经·桑柔》“靡所止疑”的“疑”字用法相同;《说文》:“忨,贪也。”“以琴瑟之悦,疑好色之忨”的意思是用琴瑟的愉悦来抑制好色的贪心,琴瑟钟鼓已成礼乐,“琴瑟之悦”就是礼乐文明所带来的愉悦,这种愉悦既是带给“淑女”的,也是带给“君子”的。对于“淑女”而言,起初遭遇非礼,自然心怀不畅,今待以礼乐,当然欢快;对于君子而言,起初越礼而求,惨遭拒绝,今依礼相求,即可成男女之礼,琴瑟钟鼓之礼乐文明,也给自己带来愉悦,如今自己已经成为一个遵守礼仪的正人君子,礼乐所带来的快乐,当然就会使贪色之心得到抑止。“君子”的贪色之心得到抑止,说明“君子”的愉悦已经不是美色所带来的愉悦,而是精神层面的愉悦,至此,君子的好色也得到了升华。
综之,楚简诗论所言《关雎》之旨,与齐鲁毛韩四家诗均不相同。其中,《毛诗序》的立足点在后妃。但是,就《关雎》的文本来看,“寤寐求之”、“辗转反侧”、“琴瑟友之”、“钟鼓乐之”,施动者都是“君子”,也就是说立足点在“君子”。这与楚简诗论正相吻合。楚简诗论所言“《关雎》之改”,说的正是诗中的主人公“君子”。比较而言,楚简诗论所言《关雎》诗旨胜于四家诗说,而且更接近诗篇古义[2]。
2.《葛覃》
楚简诗论第十六简论及《葛覃》诗义云,“孔子曰:‘吾以《葛覃》得世初之诗,民性固然,见其美必欲反其本’”。
《毛诗序》云:“葛覃,后妃之本也。后妃在父母家,则志在于女功之事,躬俭节用,服擀濯之衣,尊敬师傅,则可以归安父母,化天下以妇道也。”毛诗序所言的“本”是勤于女功之事,尊敬师傅云云。《葛覃》一共三章,首章言葛之美盛,次章言葛布之衣百穿不厌,亦是美辞,卒章言“归宁父母”。这三章之间的内在联系是什么呢?见葛之美盛而想到葛衣之美,想到葛衣之美,又会反思葛衣之本。没有葛之美盛,就不会有葛衣,葛衣之本在葛。于是,必然想起自己的“本”。人之本,自然是父母。可见,卒章言“归宁父母”是葛覃之要旨。楚简诗论所云“见其美必欲反其本”,正是归宁父母之义,而与《毛诗序》所言之“本”迥异。毛郑以降,后世对《葛覃》的解释无一切中诗义。战国楚简诗论出,使我们冲破毛传郑笺的束缚,得见了《葛覃》的本义。
3.《卷耳》
楚简诗论第二十九简论《卷耳》主旨云:“《卷耳》不智人。”
楚简诗论整理者认为:“‘不智人’,盖云‘我’之仆,其在马劳累疲极之时,尚且不智于人,而有‘吁矣’之叹。”[1](P159)考之《卷耳》篇章,“云何吁矣”为卒章尾句,毛传云:“吁,忧也。”郑笺云:“此章言臣既勤劳于外,仆马皆病,而今云何乎其亦忧矣,深闵之辞。”显然,毛传、郑笺并没有把“云何吁矣”理解为仆人之怨叹,所以,“不智人”之说也就无从凭附。而且,“不智人”的仆人之叹若是诗的主旨,《卷耳》也不可能位居国风周南的第三篇。
《卷耳》诗义向来就有异议。《毛诗序》云:“《卷耳》,后妃之志也,又当辅佐君子,求贤审官,知臣下之勤劳。内有进贤之志,而无险私谒之心,朝夕思念,至于忧勤也。”按照《毛诗序》的解释,此诗乃后妃思贤之作。但细审文义,思念之切,似乎不像后妃对臣下所应有。朱熹《诗序辨说》一针见血地指出:“此诗之序,首句得之,余皆附会之凿说。后妃虽知臣下之勤劳而忧之,然曰‘嗟我怀人’则其言亲昵,非后妃之所得施于使臣者矣。”郑笺孔疏皆申序义,独朱子非之。郑笺为申序义,把第二、三、四章中的六个“我”字释为使臣,朱子《诗序辨说》对此亦有不同看法:“首章之‘我’独为后妃,而后章之‘我’皆为使臣,首尾冲决,不相承应,亦非文字之体也。”崔述在《读风偶识》中指出,后三章的“我”是第一章“我”的丈夫,后三章乃是第一章“我”的想像之词。今人郭沫若、余冠英都采此说,郭沫若并以此说做了《卷耳》的译文。(注:参见《郭沫若全集·文学编·第五卷》159-161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版。)与此不同,高亨在《诗经今注》中却独出心裁,认为“这首诗的主题不易理解,作者似乎是个在外服役的小官吏,叙写他坐着车子,走着艰阻的山路,怀念着家中的妻子”[3](P5)。如此一来,第一章成了想像之词,后三章成了写实之词。
正如朱子所指出的那样,无论第一章还是第二、三、四章,作为想像之词都很难理解,亦非文字之体。如果把此诗前后四章的“我”都看成一个人,那么这首诗写的应该是一位妇人对丈夫的怀念之情。
楚简诗论云:“《卷耳》不智人。”“智”,当读为“知”。《隰有苌楚》“乐子之无知”,郑笺云:“知,匹也。”依郑笺,“不知人”,初看,当是没有匹偶之人,《卷耳》诗中那个怀着深切思念的人,当是无匹之人,此恰合诗义。但是,细审之,“无匹之人”的评论也很难作为诗旨,而且也无须烦劳概括,“不知人”当另有深义。朱熹《集传》云:“此亦后妃所自作,可以见其贞静专一之至矣。”《卷耳》是否后妃自作,今已无从考索。但是,朱子所谓“贞静专一之至”当是《卷耳》之要义。楚简诗论所云“《卷耳》不知人”,正是言其专一不二,“不知人”不是没有匹偶,而是不匹于人,犹今言不再嫁人。《卷耳》言贞静专一之义,所以才得以列于国风周南之第三篇。
4.《兔置》
楚简诗论第二十三简论及《兔置》诗义云:“《兔置》其用人,则吾取(之)。”(注:“之”字依文例补出。)
《毛诗序》云:“兔置,后妃之化也。《关雎》之化行,则莫不好德,贤人众多也。”楚简诗论所云《兔置》一诗的主旨是“用人”,按《毛诗序》,《兔置》一诗的主旨是“后妃之化”,两者显然不同。
在传世文献中,《墨子》讲到文王用人之事。《墨子·尚贤》云:“文王举闳夭、泰颠于置罔之中,授之政,西土服。”《文选》桓温《荐谯元彦表》,“兔置绝响于林中”,刘良注云:“置,兔网也。殷纣之贤人退处山林,网禽兽而食之。”据此,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认为:“《墨子》所述,实《兔置》诗篇古义。”
对于王先谦的这一观点,学者们也有不同的看法。如今人高亨认为,《兔置》“这首诗咏唱国君的武士在野外打猎”[3](P9)。但是,楚简诗论谓《兔置》主旨是用人,此与《墨子》所云“文王举闳夭、泰颠于置罔之中”的文王用人旧事正合,这证明了王先谦上述观点是正确的。由此可见,楚简诗论亦讲诗的本事本义,但是,与《毛诗序》相比,并无附会,讲的确实是诗的本事本义。
5.《君子阳阳》
楚简诗论第二十五简云:“肠肠,小人。”
整理者认为肠肠可能本为《荡》的篇名。李学勤先生认为是《君子阳阳》,此为断简,上补“君子”二字[4](P59)。从楚简文义来看,李学勤先生的说法应当是正确的。《毛诗序》云:“《君子阳阳》,闵周也。君子遭乱,相招为禄仕,全身远害而已。”郑笺云:“禄仕者,苟得禄而已,不求道行。”《毛诗序》“全身远害而已”,有责备之意,郑玄“苟得禄而已”,亦是由此而发。但是,《毛诗序》的立足点是所谓“闵周”,楚简诗论评之为“小人”。初以为与“君子阳阳”之“君子”二字不合,可是细品全诗辞气,始觉简书诗论评之以“小人”极为准确。
君子阳阳,左执簧,右招我由房,其乐只且!
君子陶陶,左执翿,右招我由敖,其乐只且!
这首诗虽然很短,但是却极为传神。时逢乱世,投机小人纷纷出动,左摇右摆,小人得志,乐不可支。更有意味的是,诗虽写“小人”,但是,偏偏称之为“君子”。简书诗论,反之而行,一语道破,云“《君子阳阳》,小人”。此论与此诗可谓相得益彰。
6.《葛生》
楚简诗论第二十九简云:“角枕,妇。”
“角枕”整理者未释。许全胜认为“角枕”应为唐风《葛生》之别名[4](P369)。这一说法是正确的。
《葛生》诗云:
葛生蒙楚,蔹蔓于野。予美亡此,谁与独处!
葛生蒙棘,蔹蔓于域。予美亡此,谁与独息!
角枕粲兮,锦衾烂兮。予美亡此,谁与独旦!
夏之日,冬之夜,百岁之后,归于其居!
冬之夜,夏之日,百岁之后,归于其室!
《毛诗序》云:“《葛生》,刺晋献公也。好攻战,则国人多丧矣。”《毛诗序》于诗义之外强言怨刺,不无隔阂。郑玄于卒章笺云:“言此者妇人专一,义之至,情之尽。”楚简诗论云“《角枕》,妇”,可谓一字千金。所云“妇”者,意即真正的妇人。
7.《隰有苌楚》
楚简诗论第二十六简论及《隰有苌楚》云:“《隰有苌楚》得而悔之也。”
《毛诗序》云:“《隰有苌楚》疾恣也。国人疾其君之淫恣,而思无情欲者也。”楚简诗论云“得而悔之”,与《毛诗序》截然不同。《隰有苌楚》凡三章,分别于每章尾句言“乐子之无知”、“乐子之无家”、“乐子之无室”,郑笺云:“知,匹也。”可见,此三句实为同义复咏,此是诗的主旨,以子之无室家为乐,实即羡慕别人没有室家,犹今言羡慕单身汉。可见,此人已经有了室家无疑,如此羡慕别人没有室家,必然悔不当初。至此,简书诗论所云“《隰有苌楚》得而悔之也”之义甚明。
“得而悔之”当是《隰有苌楚》的本义,而《毛诗序》所云“国人疾其君之淫恣,而思无情欲者也”,不无附会牵强,《毛诗序》所云是“说诗”之义,而非做诗之义,相比之下,楚简诗论更合诗之本义。说诗之义与做诗之义,实为两端,不可不察。
【参考文献】
[1] 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一)[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
[2] 于茀.从楚简诗论看《关雎》古义及分章[N].光明日报,2004-02-25.
[3] 高亨.诗经今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4] 上博馆藏战国楚竹书研究[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