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工真:普鲁士的启蒙运动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032 次 更新时间:2015-02-06 15:22

进入专题: 普鲁士   启蒙运动   腓特烈大帝  

李工真 (进入专栏)  


【内容提要】普鲁士的启蒙运动是一场知识精英与上层官僚的运动,这场运动解放的不是人民大众的思想,而是专制统治者的思想。正因为如此,是专制统治者,而不是人民大众,成为了普鲁士启蒙运动最大的直接受益者。在法国,是"启了蒙的"人民大众面对着"未真正启蒙的"专制统治者,要将这个社会推向前进,走"自下而上的"革命道路便成为一种非常自然的选择。而在普鲁士,是"启了蒙的"专制君主面对着"未真正启蒙的"人民大众,要将这个社会推向前进,走"自上而下的"改革道路便同样成为一种非常自然的选择。在这里,我们能找到普鲁士启蒙运动与当时的国家政治稳定以及1806年"自上而下的"大改革发展道路之间的联系。

【关键词】普鲁士/启蒙运动/腓特烈大帝


启蒙运动作为从传统社会向现代化社会转型发展中的重要一环,在欧洲各国造成的政治影响是不一样的。法国的启蒙运动为一场"自下而上"的市民革命准备了思想前提;德意志、尤其是普鲁士的启蒙运动并没有产生这样的结果,而是为一场"自上而下"的大改革准备了思想条件,并长远地影响到"德意志特殊道路"的发展。

这种比较与反思对于加强历史性问题的意识是有意义的,但同时也使得分析德意志、尤其是普鲁士启蒙运动的特点显得越来越重要了。那么,普鲁士能成为整个德意志启蒙运动中心的历史背景是怎样形成的?这些启蒙思想家来源于哪些社会阵营?又在哪些社会阶层身上找到了回声?他们有着什么样的目标?运用了什么样的手段?又是如何组织起来的?腓特烈大帝是如何请教启蒙思想家的?普鲁士的改革政策与启蒙运动之间究竟有着什么样的关系?所有这些问题都关系到普鲁士启蒙运动的本质特点。因此,在研究19世纪以后的德意志现代化特殊发展道路以前,先澄清这些问题非常必要。

18世纪初的"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其政治版图是分裂化的。300多个大小邦国、宗教诸侯领地、帝国城市、独立城市在各自为政,并维护着对各地邦君或统治者的忠诚。这种政治分裂化给德意志的启蒙运动带来了三个严重后果:

首先,与英国、法国、瑞典、俄国等这些周边邻居们日益加强的中央集权化相反,这个"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经历的恰恰是一场中央权力的瓦解过程。早期近代中央集权式主权国家的形成只发生在邦国地方性区域空间,而不发生在全帝国领域。因此,当启蒙运动从荷兰、英国兴起,继而在法国形成中心并向欧洲各国广泛传播时,德意志的启蒙运动要想发展成一场影响遍及全帝国的民族性运动十分困难。

其次,自宗教改革以来,教派的分裂像"乘数"一样加剧了已有的分裂,这使得德意志各邦国的启蒙思想家们在政治观念、行动、经历上都彼此不同。加之,德意志缺乏像巴黎、伦敦那种在文化和政治生活中占统治地位的首都,这就进一步加剧了它整个启蒙运动联络上的困难。因此,在德意志空间里,要想兴起一场方向一致的启蒙运动,需要各地的启蒙思想家跨越很远的思想距离才有可能。

其三,极为不同的政治--社会结构存在于德意志各邦国、宗教诸侯领地、帝国城市、汉萨城市、伯爵领地之中,这种多样化与区别化导致了德意志社会结构严重的非匀质性,并涉及到一个具有非匀质性的社会阶层--市民阶层。与其他西欧国家作为"第三等级"的市民阶层不同的是,在德意志的"第三等级"内部,既有18世纪中人们通常谈论的"自由帝国城市"那样的"老城市共和国"中的市民阶层,也有社会状况、心理状态、政治观念上完全不同的"汉萨城市"中的市民阶层,更有与前两者都不相同的诸侯国都城中的市民阶层[1](P.268)。从整体上讲,这个具有非匀质性的"第三等级"在城市工商业经济与工业化技术的发展方面,在作为民族统一体的成长方面,都比西欧各国中那些具有匀质性的"第三等级"要落后得多。他们被各不相同的城市法令、行会法规捆扎在这个等级制社会里,而他们在社会能动性与社会行为准则上各具特色的区别,来源于不同经济领域--手工业或贸易--的所属性。这种区别使他们难以对启蒙时代的德意志发挥整体一致性的正面影响。

这就导致了一种对德意志历史发展来说极为重要的政治与社会局面:对德意志空间来说,恰恰是在普鲁士这个最大的新教邦国里,这个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最为发达、军事力量最为强大的邦国里,一个新阶层--"受过教育的市民阶层"(Bildungsbürgertum)--的形成,才对启蒙运动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平民出身而又受雇于国家的公职人员、学者、作家以及出版商是属于这个"受过教育的市民阶层"的,并以特殊的方式区别于各种形式中的老市民阶层。尽管他们在传统的等级社会结构中没有明确固定的地位,但长期以来,正是他们的动力与能动性,才突破了等级制秩序凝固、静止的状态[2](P.34)。首先,在社会--经济领域中,如在金融业、纺织加工制造业的技术中,专制主义的国家需要这个新阶层来发挥他们具有开创性的积极性,从而将重商主义政策推向前进[3](P.57)。但更为重要的是,普鲁士专制主义国家要想建立一种有效的管理体制和纳税体制,必须依靠这个日益成长起来的新阶层。而这个新阶层的成长一方面与专制主义的发展处于一种直接关联之中;另一方面,这种专制主义的发展也为这些平民子弟提供了有限的上升机会。从更长远的政治前景来看,这个专制主义国家也只有借助这个新阶层的帮助,才能插手地方管理,并通过中央管理,从普鲁士邦国议会手中剥夺那些享有等级特权的乡村容克贵族手中的权力。因此,不是那些"占有财产的市民阶层",而是这个"受过教育的市民阶层",成为了普鲁士--德意志的现代化因素。

这个"受过教育的市民阶层"与普鲁士官僚机构的结合是一个漫长的进程,这个进程尽管不源于启蒙运动,但它与普鲁士启蒙运动的意图是相一致的:"使统治理性化、反对等级制、提高社会能动性"[4](P.86)。它服务于一场局部性的现代化,这场现代化的目的在于:增长人口、提高经济效率、增加税收,以达到服务于整个国家的一体化、确保已占有的版图并扩充版图的军事、外交目标。

这场局部性的现代化导致了一种对传统社会结构与法律结构的长期侵蚀,它使普鲁士的启蒙运动在政治与社会领域里与开明专制主义目标同走了一段路之后,终于成为了开明专制主义"一体化"进程中的产物。

普鲁士启蒙运动的社会载体究竟来自于哪些职业阶层呢?当时最重要的启蒙杂志--《柏林月刊(Berlinischen Monatsschrift)》--撰稿人的社会出身,提供了最好的说明。在这300名撰稿人中,80名学者组成了最大的集团,占有27%的份额,他们是大学与人文中学的教授及各级教师;60名国家官员组成第二集团,占有20%的份额;50名神学家、教士、牧师等神职人员组成第三集团,其份额也占近17%;另有45人出身于贵族或上层贵族并构成第四集团,这个15%的比率超过贵族在总人口中比率的数倍;剩下的20%,由来自其他各社会职业阶层的近60人组成,其中包括15名"自由职业作家"、10名军官、7名书商和银行家在内[1](P.252)。

《柏林月刊》的撰稿人中,从出身来源上讲,占压倒优势来自于"受过教育的市民阶层",其次是神职人员与"受过教育的贵族圈子"。这些人都与普鲁士国家有着强烈的物质上的联系,都属于国家与社会中有影响地位的阶层,而来自手工业、农业和其他经济领域的成员在启蒙思想积极宣传者的行列中极少。值得注意的是,在这300名撰稿人中,一半人有自己的主业,他们本身就是从事写作、教育、科学工作的。另外撰稿人中有10名犹太人,5名出身于贵族阶层的妇女,这两者尽管数量很少,但由于他们过去是完全被排除在这类活动之外的,因而仍然代表了一种社会进步。

《柏林月刊》作者群的这种社会学面貌,典型地反映了普鲁士启蒙运动载体阶层的基本结构。例如,与著名启蒙思想家弗里德里希·尼科莱(Friedrich Nicolai)主编的《德意志图书馆总汇(Allgemeiner Deutscher Bibliothek)》杂志进行合作的作者共有433名,对他们进行的一份社会学分析与研究,证明了与《柏林月刊》类似的社会组合。又如,尼科莱曾于1781年组织过一次与启蒙运动相关的穿越德国与瑞士的旅游。其后,他公布过一份参加这次旅游的近800人的名单,对这份名单进行的一份社会学分析与研究,再度证明了类似的社会组合[1](P.198)。

柏林的启蒙思想家有两个最重要的精英集团,一个是1749年成立的"星期一俱乐部(Montagsclub)",另一个是1783年秘密组成的"星期三协会(Mittwochsgesellschaft)"。在这两个集团成员身上,能清楚地看到这些启蒙思想家与政权、教会、学界的密切关系。

在政治上影响最大的是"星期三协会",它最为突出的特点是,它的成员中有大量身居要职的普鲁士国家官员、政治家和神学家。例如,枢密院最高国务大臣冯·施特努恩斯(vonStruensee),枢密院最高法律大臣冯·施瓦勒茨(von Svarez)及其助手恩斯特·菲迪南·克莱因(Ernst Ferdinand Klein),枢密院最高金融大臣冯·福勒默(von  ),枢密院成员、军事顾问、后出任国家公使的克里斯蒂安·威廉·多姆(Christian Wilhelm Dohm),以及新教最高教会理事会成员迪特里希、特勒尔、车尔勒、格迪克,王室图书馆馆员比斯特(格迪克与比斯特两人同时也是《柏林月刊》的编辑)等,这些人都是"星期三协会"的成员。此外,还有哲学家门德尔松与恩格尔,神学家施帕尔丁和格柏哈尔德,王室御医迈尔和默森,著名出版商、时事评论家、历史学家和作家尼科莱以及其他柏林重要的启蒙思想家,这些人也都是"星期三协会"的成员[1](P.229)。

对普鲁士启蒙运动的社会学分析还需要对它响应者的分析来进行补充。但是,要回答普鲁士启蒙主义公众的社会结构问题,却要比回答启蒙思想家的社会出身问题困难得多。

首先需要强调的是,启蒙运动在普鲁士并不涉及到"一场广泛的群众运动"。从很大程度上讲,启蒙运动的思想作品尽管比其他文学和哲学上的相反潮流要通俗得多,但其思想财富的接受者一般限于三个社会阶层的文化上层:即"受过教育的市民阶层",部分神学家及神职人员阶层,以及"受过教育的贵族阶层"。据尼科莱统计,"1776年在整个德意志,受过教育、有文化修养的人也就是20000人左右"[5](P.183),这里面还包括知识分子中的反对派。可见,启蒙公众当时在德意志社会并不具有普遍的群众性。

从当时主要的启蒙杂志的销售情况来看,只能反映出启蒙公众的大致规模。例如,《德意志图书馆总汇》在40年间共出版80000册,1777年达到其最高的年出版数2548册,但只卖掉了2000册左右。克里斯多夫·马丁·维兰德(Christoph Martin Wieland)主编的《德意志墨丘利(Teutschem Merkur)》1774至1796年间的年出版数由2000册下降到了1000册。在耶拿出版的《文学汇报(Allgemeinen Literatur-Zeitung)》1787年卖掉近2000册,在汉堡出版的《爱国者(Patriot)》同年达到过一次创纪录的销售--6000册。奥古斯特·路德维希·施勒策(August Ludwig  )从1782至1794年间在哥廷根主编过《国家的迹象(Statsanzeigen)》,最辉煌的时期每年出版不过4000册[6](P.56)。当然,不仅这些杂志彼此之间在展开竞争,而且除买者阅读外,还可能经多人之手。因此,要精确地得出启蒙公众的具体人数十分困难。

在18世纪,书籍的出版数量在不断上升,仅1791年,整个德意志就出版了3200种,但启蒙思想家的作品,连同古典主义作家的作品在内,在18世纪的最后30年间也只卖掉了12000册[6](p.59)。这还是整个德意志语言空间里的统计数字,可想而知,普鲁士在其中所占的份额当然就更少了。

18世纪的这100年,不仅如席勒所言的那样是一个"被墨渍铺盖的世纪",更是一个"读书成瘾"的世纪。读书的欲望是普遍的,哪怕是在最低等的阶级那里,能读书也被视为家庭的幸事。宗教、德行、节俭、取得成就等方面的要求驱使着人们读书。但是,随着书籍内容的重心由宗教、神学著作转移到文学、哲学、教科书以及其他非宗教作品上,读者圈子的扩展却越来越受教育水平的限制,更何况只有部分读物是"亲启蒙运动"的[6](P.124)。因此,向那些买不起书的人、只读通俗文学的人、或是不能读书的人介绍启蒙运动的思想财富变得越来越具有意义,这就使得启蒙神学家在整个启蒙思想家队伍中的意义变得重要起来,因为惟有他们,才能用宗教式的语言将启蒙思想送到学者和作家们用印刷语言写成的作品所达不到的社会阶层那里。

这种传播并非一帆风顺。尼科莱写道:"具有启蒙思想的神职人员在柏林经常被'下层暴民'( )砸破玻璃窗"[1](P.176)。在18世纪后半叶的同时代人的作品中,人们能经常性地读到" "这个词,这说明下层民众强烈的反启蒙运动的反现代化倾向。从更大程度上讲,中下层民众的思想与行动主要是受传统而不是受文化上层引导的,人们能够在行会手工业者、师傅与徒弟身上看到他们信奉的传统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的强烈烙印。因此,在普鲁士,启蒙思想家对下层民众的影响相当有限,换言之,广大中下层民众并没有成为普鲁士启蒙运动最直接的受益者。

普鲁士启蒙思想家们有着自己政治上的基本目标:力争公共性影响,拓宽社会基础,追求各等级的法律平等与社会解放。在目标实践的手段方面,占压倒优势的仍然是温和派而不是激进派的方向,这是因为,绝大多数启蒙思想家的成长都是依赖于这个专制主义国家中央集权的发展的。但是,对政治现状的不满、对自由的渴望又将他们推到一种极为矛盾的位置上,他们既将普鲁士看做是"一个具有文明正义性的国家",同时又将它看做是"一个像罗马神话中的守护神那样显露出双重面孔--军事与哲学--的国家"。因此,他们最直接的要求就是:"作为人民大众的代表者和理智的引导者而被君主所接受"(克里斯多夫·马丁·维兰德语)[7](P.435)。这反映出,"人民大众"尽管没有成为启蒙运动共鸣的真实土壤,但仍然是被作为他们社会--政治要求最为合理的证明来使用的。

在这个欧洲大陆到处都在推行"文化检查统治"的时代里,普鲁士启蒙思想家们在政治批评的公开表达方面仍有相当的自由。正如王室图书馆馆员、《柏林月刊》编辑比斯特所云:"尽管在普鲁士,这种自由是限制在'允许戴上面具来进行政治批评与讽刺'上的,但实际上,当人们采用一种间接方法时,这种检查制度就是完全无效与毫无意义的"[5](P.193)。这种间接批评的方法多种多样:如运用学者们人人都懂的影射手法;在讨论关于政治与社会的基本问题时,将具体的结论留给读者们自己去想;在表达其他国家类似的关系时,赞扬或批评邻国的国王;突出赞扬先前统治者的功绩,以便让后继者向他看齐等。这类政治表达一般都得到了宽容,只要不触及到自己国君在外政上的顾虑[5](P.193)。当然,这种间接批评方法本身也就将影响效果限制在一个有限的读者圈子中了,将政治远期目标降低到一种局部改善的要求上了,因而只能长期而缓慢地突破现存国家和社会秩序的框架。

启蒙思想家们的政治要求在超越空想形成核心以前,需要多方面的组织形式。对于这些组织形式的造就,普鲁士君主也或多或少做出过贡献,尽管是在完全没有预见到它种种后果的情况下作出的,一个"学者共和国"联络网的形成证明了这一点。学者们主要集中在柏林的"普鲁士王家科学院"、哈勒大学、柯尼斯堡大学、奥得河畔的法兰克福大学、柏林和哈勒中等专门学院,这些研究与教育机构都是在普鲁士国王的直接支持下建立的,它们在整个18世纪中为启蒙运动的杰出代表们提供了发挥才能与作用的场所。例如,"天赋人权"的思想就是首先通过普芬道夫、托马修斯、沃尔夫等这些著名法哲学专家的宣传与教育,才影响到市民出身的官员阶层与贵族出身的上层官员的,其长远的效果能通过1794年《普鲁士国家全国通用法》(Allgemeinen Landrecht für die preuβischen Staaten)的出台,通过法律制度和管理上的改革与成就得到证实[8](P.157)。

在杂志和书籍、研究院和大学、书市博览会中开展的思想讨论,只构成这种组织形式的一部分。多方面的接触、长期的通信、多次的旅游、读书协会、爱国者协会、尤其是共济性质的协会,才使普鲁士最后发展成为德国启蒙运动的思想中心。例如,"星期一俱乐部"、"星期三协会"之类的共济协会成为一种"享有社会治外法权的地方"。在它们的内部,废除了社会等级界限,诸侯贵族、高等贵族、市民文化上层在这里都享有平等的权利,以表达对理性思想和人文精神的尊重。这种带有秘密(也即不公开)实践成分的组织形式并没有妨碍它影响的发挥,连腓特烈大帝本人有时也是"星期三协会"的"板凳会员"[9](P.706)。

这种共济会形式的秘密协会,由于能放弃繁琐的礼仪和森严的等级并转向具体的政治与社会问题,因而在18世纪最后20年中成为了普鲁士政治变化的一种标志。但这种协会由于其非公开性,仍然将更广泛阶层的群众排除在外以至于"星期三协会"被人们称之为"学者与政治顾问们的最高委员会",它已超越了"通过公开的理性来达到政治影响"的方法,发展到"通过政治--意识形态上的同类性协会来达到对国家立法和人事政策产生影响"的程度[9](P.707)。

普鲁士启蒙运动的目标、方法和影响,依赖于一种联络结构,这种结构是通过启蒙思想家、公众和统治者之间的一种紧张关系来造就的。由于腓特烈大帝与启蒙运动部分的一致性,由于他对公众性现象相当现代化的理解,因而在他身上,突出反映了这个时代的普鲁士政治特征。与法国的发展进行比较,能有助于人们对这种普鲁士政治特征的理解。

首先,国家与王朝在普鲁士并没有像在法国那样面临财政上的破产。大量的整顿尝试,本来仅仅在扫除纳税特权上才有成功的机会,在法国却强化了长期潜在的危机意识。因为这种整顿尝试不仅加强了非特权者对废除纳税特权和社会特权的欲望,而且同时也加剧了特权者的对抗。正是在这两者之间被夹住,优柔寡断的法国国君路易十六的地位不断受到了削弱。

而在普鲁士,腓特烈大帝在引入国内货物税与交通税的国家垄断时,虽也导致了极大的不满,但王室仍保持着一种相当强大的地位。国家官僚机器的效率、廉洁,理性主义、实事求是的治理作风,开明专制主义的改革成就,所有等级的社会纪律化,平民的军事化,所有这些都在政治上发挥了稳定性影响。这不仅使霍亨索伦王朝比波旁王朝更少腐败和无能,而且也使它的国家和社会统治权力的受攻击面比波旁王朝的旧体制要小得多。因此,腓特烈大帝税收政策上的失误,并不足以从根本上危及这个"启了蒙的"专制主义政治--社会体制。

另外,在作为欧洲思想解放中心的法国,启蒙运动是以对封建王朝鲜明的思想与文化反叛形式出现的,无论是"三权分立",还是"社会契约论",无论是"反教权主义",还是"信仰、言论、出版自由",都是毫不妥协、直接针对波旁王朝与天主教会的封建专制旧体制的。这些代表新兴市民阶级利益的启蒙思想家们的宣传活动,不仅不可能得到王室与教会的支持或默许,而且反过来使他们成为了政治上受打击、迫害的对象,这就使他们的思想容易得多地在那些旧体制下看不到社会上升机会与政治前途的整个"第三等级"中找到了共鸣的土壤,因而启蒙运动在法国能产生出比普鲁士大得多的群众性影响。

而在普鲁士,"受过教育的市民阶层"还并没有被定位到等级社会秩序之中,但这个阶层是以特殊的方式与这个普鲁士国家联系在一起的。正是这个国家,才为这个阶层的成员提供了在社会上与政治上的某种上升机会。因此,让这个新市民阶层与上层等级中受过教育者联合起来去反对国王,在普鲁士是不可想象的。而在整个市民阶级内部,新、老阶层无论是在社会利益、还是在政治--意识形态目标、或是在行为准则方面都不能取得一致性,启蒙运动在整个"第三等级"中的影响力也要比法国小得多。因此,让这个新市民阶层去与各种老市民阶层联合起来反对国王,在普鲁士同样也是不可想象的。启蒙思想家对帝国城市社会经济状况的批评表明:那种受行会法规影响的经济关系与"启了蒙的"新市民阶层的经济观念之间能协调的地方是多么之少,因为普鲁士的行会是顽强抵抗普鲁士国王改革行会制度的各种尝试的[5](P.191)。所有这一切,恰恰导致了普鲁士启蒙思想家力图用接近王室、促进改革,来达到他们改造社会的目的,因而终于使启蒙运动成为了这个开明专制"一体化"进程中的产物。

最后,腓特烈大帝与法国国君路易十六比较起来,不仅显现出他给人印象深刻的个性,更显现出他"启了蒙的"开明专制君主的形象。与路易十六压制、打击、迫害启蒙思想家的方式不同,腓特烈大帝被他同时代的那些启蒙思想家视为那个"学者共和国"中的一员。启蒙哲学家将他作为"通信伙伴",启蒙文学家将他视为"谈话对象",而这正是他用"无知"和"有缺陷"等美学上的判断来证实他对德意志文学独具眼力的评价的时候[10](P.87)。正是他,在波旁王朝迫害启蒙学者的同时,使柏林和波茨坦宫廷成为了伏尔泰等法国著名启蒙思想家的避难所,而他本人又十分谨慎地控制着法国与普鲁士启蒙学者之间的思想交流。总之,腓特烈大帝是一位受人尊重的智者,一位杰出的国务活动家,一位手段高超的政治家,比较起其他同时代的欧洲君主来,能毫不费力地证明这一点。

1784年春,腓特烈大帝在宰相冯·卡麦尔的建议下作出了一项重要决定,这个决定对一个专制主义君主来说无疑具有革命性意义。他提出《普鲁士国家全国通用法草案》(Allgemeinen Gesetzbuch für die preuβischen Staaten),供官员与学者们公开讨论。尽管没有出现几年后在法国大革命中出现的"公民投票",但这一具有轰动性效应的措施本身就将一种重要的方法与内容置入到国家和政府事务之中,从而在18世纪80年代将普鲁士启蒙运动推向了高潮。

在这场公开讨论形成的高潮中,启蒙思想家们进行了他们最重要的战役。他们在讨论中涉及到后来在法典中承认的"天赋人权",涉及到在法权争端中禁止国王的"权力要求",涉及到"统治的宪法化",最后还涉及到"软化等级制的社会秩序",而这已经涉及到"社会权力位置"问题了。不少启蒙思想家甚至提出了"公民的私有权必须通过一部民法典来加以确认"的要求,而大哲学家依玛努尔·康德(Immaruel Kant)更是区分了理性的公共使用权与私人使用权,并明确提出:"唯有学者,而不是君主,才能拥有这种理性的公共使用权!"[11](P.53)如何解释腓特烈大帝作出的这一对国家改革计划展开公开讨论的重大决定呢?这个进程究竟是证明了这位国君的启蒙思想意识,还是仅仅只涉及到一种更熟练的政治操纵技能呢?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显然涉及到普鲁士启蒙运动的本质,正如对这个"启了蒙的"开明专制主义的评判一样,其解释直到今天都仍有争议[12](P.4),但是在此,看看同时代的那些普鲁士启蒙思想家当年如何评判腓特烈大帝这一重大举措,显然是有帮助的。

普鲁士启蒙思想家恩斯特·帕特(Ernst Pate)从腓特烈大帝奖励"有价值意见提出者"的方式中来认识这一举措的意义。他讲道:"这种程序使人们强烈地回忆起18世纪科学研究院的有奖竞赛,这说明国王从启蒙的理念出发,想通过自由思想家们的竞赛将真理揭示出来"[5](P.196)。这种解释不无道理。至于腓特烈批准这项决定的动机究竟是什么,另一位启蒙思想家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路德维希·马维茨(Friedlich August Ludwig Marwitz)认为,"腓特烈必须考虑启蒙改革家卡麦尔、施瓦勒茨、克莱因等人的计划,因为这些人显然得到了学者和时事评论家们的公开支持"。他甚至将这部法典称为一部"平等法典"[13](P.21)。

必须承认,这场公开讨论的出现,是腓特烈大帝与他的臣民、尤其是与"公共舆论"的关系发生了变化的一种体现。这位专制君主属于当时为数不多的承认公共舆论日益增长之意义的统治者之一。因此,要评价他所作出的这一重大决定,还应考虑到另外三个更为广泛的方面:

(一)这位君主身上明显打有启蒙运动的烙印,腓特烈大帝与他父亲威廉一世在思想意识上的区别能充分说明这一点。对此,康德曾作过这样的评价:"唯有一个自己启了蒙的人,才不害怕自己的影子。尽管腓特烈是一个手中握有大量纪律严明的军队的人,这本身足以保证公众的平静,但他同时还想不停地倾听到更多不同的声音,而这是他的父亲所作不到的"[11](P.61)。试问当时的欧洲君主中,又有哪一位像腓特烈大帝那样经常性地参加类似于"星期三俱乐部"这样的秘密组织的活动呢?

(二)尽管还谈不上人民大众对政治的参与、哪怕是局部性的参与,但腓特烈大帝在国家政治塑造方面采用的这种"征求意见的内部探寻机制",已经具有了某种"替代性国会的功能"[14](P.60),这在当时的欧洲专制国家中也是独一无二的。

(三)腓特烈大帝尽管并不支持启蒙思想家提出的"法律平等"和"废除贵族等级特权"的要求,但他早在1763年就曾下令解放农奴,只是由于地方容克土地贵族的反对,这个命令才仅仅只在王室领地上得到贯彻,而受到他本人严厉批评的"再版农奴制"和土地贵族庄园制仍然存在。因此,在这场公开讨论中,他与启蒙思想家们一致认为,"必须从根本上改变普鲁士东部省份中毫无人身自由的农奴们的状况"[1](P.259)。这在欧洲君主的执政史上也是没有先例的。

至于腓特烈大帝究竟多远地展望过这场公开讨论的后果,至今也仍然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但无论怎样,直接参与了这场讨论的《柏林月刊》,在1785年第5期上以《诸侯们通向永恒的新道路》为题发表社论,提出了"必须进行一场大改革"的要求,这种要求远远超越了18世纪普鲁士的法律结构。

这篇社论这样写道:"当一位诸侯想造就一部能特别持久的法律时,他就必须给这个国家一部宪法,惟此,他的后继者才不能专横地修改由他引入的法律。从现在起,他必须做到这一点:除了整个国家赞成而产生的这部法律以外,不再有其他的法律。一句话,他必须将这个国家变成一个共和国。在这个共和国中,统治家族的首脑占有的仅仅只是一个主席的位置。"社论作者以具有预见性的目光观察到:"惟有一部共和主义的宪法,才可能被长久地贯彻,才不会因偶然事件引起的平民骚乱而受到危及,因为它是由一批有代表性并充满智慧的人通过争论之后才平静地起草的。"社论作者继续写道:"从来就没有哪位君主能无限制地稳定他的统治,除非他将这种统治交到人民的手中","诸侯们应习惯于让人民分阶段地参与公共事务,并寻求有能力的人作为代表来关照这个民族的幸福。当诸侯将选择上级的权利转让给人民的时候,就是为此作了最好的准备!"[5](P.198)这样的政治要求竟然能在首都柏林的杂志上公开刊登出来并四处传播,说明在腓特烈大帝统治时代末期的普鲁士,舆论表达已达到了相当自由的地步!

在这场公开讨论中,人们还提出了这样一个关键性问题:"当君主不履行统治契约中承诺的义务时该怎么办?"枢密院最高法律大臣冯·施瓦勒茨区别了暴君与立宪君主。他指出:"暴君是反对履行义务的,而立宪君主是拥有来自于公民契约所赋予的权力的,当他自己取消了这个契约,他就变成了暴君"[13](P.141)。康德则强调:"不仅人民对国王有义务,而且反过来讲,人民也拥有不可丧失的针对这个国家首脑的权力"[11](P.161)。但是,几乎没有任何一位地位重要普鲁士启蒙思想家,得出过"那么,人民就有权推翻这个忘记义务的统治者"的结论。这也反映出,普鲁士启蒙思想家们的政治理想还仅仅处于"君主立宪制"的边缘上。

参加了这场讨论的腓特烈大帝本人显然也研究过这种"君主立宪"统治形式的阴暗面。他认为,"如果人民拥有这种权力,只会引起日益增长的无政府主义,放逐长久的内部斗争,王储也会经常性地煽动人民来反对执政统治者"。因此,他表示,他"只想到了一种临时性的解决手段",即"当君主不履行统治契约中承诺的义务时,只能投入能干的大臣和顾问,而不是人民大众,来反对这个最高统治者"[5](P.200)。对此,康德发出这样的惊叹:"尽管他的论证并不具有说服力,但是,一位专制主义的君主,竟然能在18世纪与启蒙思想家们一起讨论君主统治的合法性问题,以及推翻君主是否合法的问题,这不能不是一个激动人心的例外!"[11](P.231)

在启蒙思想的影响下,腓特烈大帝对"社会契约"与"统治契约"原则的部分承认,直接导致了普鲁士君主的义务:废除刑讯,实行宗教上的宽容,推行重商主义政策,进行各种法律制度上的改革。但是,他的许多改革计划并没有带来预期的结果。例如,《普鲁士国家全国通用法》是在他去世8年后的1794年才真正生效的,而那时,启蒙思想家的许多原则或是被修改,或是被拒绝。另外,由于地方容克土地贵族的强烈抵制,该法的宣布并没有能使普鲁士东部省份的"再版农奴制"与土地贵族庄园制受到真实的触动。而且,启蒙思想家们"解放犹太人"的要求也遭到腓特烈大帝的拒绝。当然,这位君主还是通过采取实际措施对犹太人经济上的解放做出过贡献,例如给予犹太人自由经商的权力等。但这些措施不是从人文主义--启蒙思想的信念出发,而是从财政--经济政策上的考虑出发才采取的。

1786年腓特烈大帝去世后,他在政治上的无论是积极还是消极的影响都得到了加强,从根本上讲,普鲁士的启蒙运动还必须忍受一次反弹,而且这次反弹经历了整整20年!但在这20年里,启蒙思想家们并非沉默无声地度过的,尤其是法国大革命的爆发,使普鲁士启蒙思想家实现自身政治理想的要求变得迫切起来。1792年,启蒙思想家阿道夫·冯·克尼格男爵(Adolf Freiherrvon Knigge)直截了当地指出:"若不进行改革,就存着革命的危险,必须用改革来避免革命!这种理由也特别针对诸侯的自身利益,手中掌握权力的统治者,现在正是时候了!"[5](P.198)1798年,克里斯多夫·马丁·维兰德在他的著名文章《关于公共舆论》一文中,不仅重复了他在1789年以前就曾提出过的"必须进行一场自上而下的革命"要求,而且还这样警告当时的普鲁士君主、腓特烈大帝的儿子威廉三世:"在一个国家里,数千万人再也不会允许自己被作为'道义上的零头'来对待了。理智的每句格言都应具有法律的力量,必须维护这种力量,只要它预示着多数人的意见。君主必须尊重公共舆论,尽管不是出于'高尚的动机',而是出于自我确保和自我维护上的明智"[11](P.433)。

但是,惟有当这个陷入一场深刻的欧洲现代化危机之中的普鲁士国家,由于反拿破仑法国的战争失败而被迫进行1806年的大改革时,启蒙思想家们的政治目标才真正找到了实现的机会。20年前就想进行这场大改革的普鲁士启蒙思想家们,曾要求过思想自由和舆论自由,但并没有要求过政治行动自由,这种"信任理性力量"的特点也在19世纪初年的施泰因--哈登堡改革中呈现了出来,并长远地影响到一条"德意志特殊道路"的发展。

法国的启蒙运动为一场"自下而上"的市民革命准备了思想前提,但将这场"启蒙--革命"教条化狭隘的。革命只是启蒙运动可能的结果之一,改革则是启蒙运动另一种可能的结果。作为从传统社会向现代化社会转型发展中的重要一环,启蒙运动使人的思想革命化,并产生出巨大的社会与政治影响力。它以一种新的国家和社会理解为方向,但它的起源并不是以暴力行动为目标的,是否导致这种暴力的出现,本身得依赖于具体的社会--政治环境。

从思想准备的意义上讲,普鲁士的启蒙运动,与其说解放的是人民大众的思想,还不如说解放的是专制统治者的思想。正因为如此,是专制统治者,而不是人民大众,成为了普鲁士启蒙运动最大的直接受益者。在法国,是"启了蒙的"人民大众面对着"未真正启蒙的"专制统治者,要将这个社会推向前进,走"自下而上的"革命道路便成为一种非常自然的选择。而在普鲁士,是"启了蒙的"专制君主面对着"未真正启蒙的"人民大众,要将这个社会推向前进,走"自上而下的"改革道路便同样成为一种非常自然的选择固然,导致一场重大的历史转折的原因总是多种多样的,但是,当人们要去谈论普鲁士当年为什么没有像法国那样爆发一场市民革命的原因时,当人们要去探寻那条"德意志特殊道路"发展的源头时,必须注意到普鲁士启蒙运动的特点。


【参考文献】

[1]MOLLERHorst.inPreussen[M].Berlin:SeverinundSiedlerVerlag,1974.

[2]GERTHHans.Intelligenzum1800.ZurSoziologiedesdeutschen:Vandenhoeck&Ruprecht,1976.

[3]WENZELJersch.Judenund'Franzosen'inderWirtschaftdesRaumesBerlin-Brandenburg[M].Berlin:ColloquiumVerlag,l978.

[4]MALETTIKKarl.JahrbuchfürdieGeschichteMittelundOstdeutschland:26[Z].Berlin:Springer-Verlag,1977.

[5]PUHLEHans-,WEHLERHans-Ulrich[M].Preuβenim.:Vandenhoeck&Ruprecht,1980.

[6]ENGELSINGRauch.Analphabetentumund.ZurSozialgeschichtedesLesenszwischenFeudalerundindustriellerGesellschaft[M].Stuttgart:ErnstKlettVerlag,l973.

[7]Heinrich.WielandsWerke[Z].Berlin:Dokumenten-Verlag,1973.

[8]THIEMEHennig.HumanismusundNaturrechtinBerlin-Brandenburg-Preuβen[M].Berlin:Springer-Verlag,1979.

[9]LENNHOFFErnst.InternationalesFreimaurer-Lexikon[M].Wien:,1975.

[10]MOSERJoseph.diedeutscheSpracheundLiteratur[M].:Vandenhoeck&Ruprecht,1986.

[11]WEISCHEDELWilhelm.ImmaruelKantsWerke[Z].Darmstadt:WissenschaftlicheBuchgesellschaftVerlag,1968.

[12]ARETINKarlvon.DerAbsolutismus[M].:Bund-Verlag,1974.

[13]HATTENHAUERHase.EinführungzumAllgemeinenlandrechtfürdiepreuβischenStaatenvon1794[M].FrankfurtamMain:FischerTaschenbuchVerlag,1970.

[14]GREBINGHelga.DerDeutscheSonderweginEuropa,1806-1945[M].Stuttgart:VerlagW.Kohlhammer,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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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1年04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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