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怎么说,案例在学法律的人的心目中应该是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一个诉讼案件的案例和一个医学诊断的病例,应该说都是生命的源泉,都是一门科学之所以长久,能够兴衰不绝的重要基础。
我想起了在西方国家最古老的两门学科是医学和法学。为什么这两门是最古老的学科呢?一个是自然科学的医学,一个是人文科学的法学。过去我们常常讲因为这两门学科涉及到了人的最重要的生命健康问题。医生掌握的是人的生命和健康,而法学也会影响到一个人的生命。
其实我觉得法学和医学有一个很大的共同点,就是它们是以实践作为深厚的基础。因为医学从自古以来就有,而且通过每一个人的生命健康的具体案例作为基础,所以这一门学科是经久不衰的,而且不断发展。法学是以诉讼作为基础,因为有社会就有官司,官司就有输赢,在官司输赢的过程中就发展了法学。法学和医学之所以成为两门经久不衰的科学的基础,正是因为有这样一个实践的基础,才表明了它长久的生命力。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现在评选十大有影响力的案件是符合这个规律的。因为一个社会总要存在纠纷,而纠纷就需要解决,纠纷解决的判决书与医生看病以后所得出的结论是很符合、很相似的。
当然,医学检验真理的标准很简单,把病治好就说明,医学的理论也好、实践也好,它的生命力就在于是不是把病人的病治好;而法学就不同,法学判案标准很难像医生看病那样,把病看好了作为真理的标准。从这一点来说,评判一个诉讼的正确与否显然就更加复杂一些。
世界各地都非常重视诉讼案件的具体案例,或者说每一个案例里面所凝聚的智慧,它的经验,它的规则,都非常重要。不同的国家是以不同的方式来研究具体的案例,有的叫做案例审判制度,有的是案例作为规则,有的是案例上升为法律。不管怎么说,案例在学法律的人的心目中应该是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一个诉讼案件的案例和一个医学诊断的病例,应该说都是生命的源泉,都是一门科学之所以长久,能够兴衰不绝的重要基础。
结合四中全会提出的司法公正,它的具体目标就是让每一个人民群众都能够在具体的案件里面感受到正义。我觉得这是非常好的标准,也是非常高的标准。让每一个老百姓、每一个群众都在具体案件中感受到正义。这就要求两个东西,一个是每一个人都能感受正义。过去我们讲到的正义是抽象的正义、笼统的正义。如果正义能够反映在每一个案件之中,那就了不得了。那就是说正义已经从抽象的正义变成了具体的正义,每一个老百姓都能够感觉到这个正义,那是需要很大的力气才能做到的。再有一个就是每一个案件中能感觉到具体的正义。
我们现在就是在为贯彻四中全会提出的司法公正的目标而努力。司法公正的目标不仅仅是平反冤假错案。在中国社会现在的情况下,冤假错案还是比较多的。这种冤假错案应该分为两类。一类是由于在审判过程中发现了新的证据,发现了新的作案人、新的犯罪嫌疑人,而新的犯罪嫌疑人承认了他犯罪的事实而发现的冤假错案。这个应该说是比较容易做到的,而且是已经发现了新的事实,只能这样。新的嫌疑人已经承认了强奸罪是他犯的,人是他杀的,原来判的那个显然是冤假错案。
但是,现在看起来还有第二类的冤假错案,这个冤假错案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你所依据的犯罪事实证据的取得不合法。比如说黑社会案件,审讯的方式是刑讯逼供或者是其他非法证据。按照现在的理论来解释,以非法手段获得的证据不能作为判案的依据。这样的话,原来判案的基础就动摇了。在这个问题上,只要我们发现了采取刑讯逼供或者是以其他非常方式获得的证据被认定为非法以后,还要审查这个案子的成立有没有百分之百的绝对的把握。有的时候这个证据可能就是构成犯罪的理念,很重要的一个证据作为基础。这样的证据基础被推翻以后,它的合理性也要受到争议,需要我们很好地研究。现在看来,这一步还离得比较远。
我是很希望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地对我们国家的法院里面所产生的冤假错案进行全面的梳理。我不要求能够在很短的时间对过去所做的审判案件做出全面的梳理,这也不现实。但是,我们必须有这一个进程。只有通过这个进程,才可能对我们过去的案件里面有哪些是属于非正义的,没有正确的运用证据规则而得出的结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我们不能把过去审判的案件都忽视掉,只着重于未来。只有我们把眼光正视到过去审判案件中的问题,才能够对未来的审判抱有信心。这是我的希望。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