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尚昆:回忆高饶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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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尚昆  


高岗、饶漱石分裂党的活动,也称“高、饶反党联盟”事件,发生在1953年,揭露于1954年初,到1955年春处理完毕。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内高层首次出现的一场分裂与反分裂的严重斗争。亲身经历过这件事的人健在的已经不多了。我当时担任中共中央副秘书长兼中央办公厅主任,了解事件发生、发展到处理的全过程。为了说清楚这场斗争的来龙去脉,我还是从高岗、饶漱石这两个人说起。

我同高岗、饶漱石认识得很早:随中央红军长征,在1935年冬抵达陕北,就认识了高岗;同饶漱石认识得更早一些,1928年我主持上海总工会工作期间,他在我的领导下工作,那时我管他叫“小饶”。

在调来北京前,高岗是中共中央东北局第一书记、东北行政委员会主席、东北军区司令员兼政委,并且是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之一和党的七届中央政治局委员;饶漱石是中共中央华东局第一书记、华东行政委员会主席、华东军区政委,又是七届中央委员。但从出身经历到平时作风,他们两人很不相同。

高岗,1905年出生于陕西横山一个以烧卖木炭为业的农家,只上过初中,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是从农村土地革命和武装斗争中闯出来的工农干部。到东北前,曾任中国工农红军第二十六军(即刘志丹部队)政委、三边(定边、安边、靖边)地委书记、中共中央西北局书记等要职。这个人有能力、有魄力,精明强干。在刘志丹、谢子长创建陕北苏区和陕北红军过程中,他有过重要贡献;抗日战争中在西北工作也有成绩;东北解放后,东北地区经济的恢复和经济建设的大规模展开,走在全国前面;抗美援朝中做后勤工作很得力,曾受到毛主席表扬。但他有个致命的弱点,正如毛主席所指出的:“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高岗虽有其正确的有功于革命的方面,因而博得了党的信任,但他的个人主义思想(突出地表现于当顺利时骄傲自满、狂妄跋扈,而在不如意时,则患得患失,泄气动摇)和私生活的腐化欲长期没有得到纠正和制止,并且在全国胜利后更大大发展了。”“高岗在最近时期的反党行为,就是他的黑暗面发展的必然结果。”

饶漱石,1903年出生于江西临川的一个中学教师之家,上过大学,精通英文,1923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共青团,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是从白区城市进步学生运动、工人运动和地下党斗争中锻炼成长的知识分子干部。1935至1938年间被派出国工作,回国后到华中局前,曾在皖南任中共中央东南分局副书记,协助兼书记的新四军副军长项英分管白区工作。他有较强的工作能力,曾被少奇同志誉为“优秀的青年革命家”。1947年国民党军队重点进攻山东解放区期间,他在谭震林、黎玉、许世友等同志协助下,领导军民就地坚持斗争,渡过难关,曾受到毛主席表扬。但是,这个人城府很深,寡言笑,少交往,几乎没有朋友,也极少主动找干部谈心。平时他给人的印象是原则性强、作风严谨、处事平稳;生活作风上同高岗相反,烟、酒不沾,从不跳舞、宴客,道貌岸然。可是,同他共事较久的同志对他的评价都不好:原中共中央东南分局秘书长李一氓说饶“心胸狭窄,权欲很重”;原中共中央华东局秘书长魏文伯说饶“一讲权威,二讲权术”;曾做过他的政治秘书的艾丁说饶是“伪君子”。饶的权位观念重,我也领教过一次:1946年底前后,北平军事调解处执行部解散,饶(军调期间任中共代表团顾问)飞回延安。我去机场接他,招呼他“小饶”,他就像没有听见一样;我追上前喊一声“饶政委”,他才答应。过后我向陈毅提起这件事。陈说,饶这人就是这样。后来饶搞分裂活动败露,证明此人果然是“大奸似忠”。1954年春,邓小平主持饶漱石问题座谈会时,一针见血地指出:“饶漱石是个‘单干户’,平时韬光养晦,不到关键时刻不伸手。”

这两个看起来如此不同的人,由于共同的政治野心,走到一起来了。

高岗在东北掌握大权后,政治野心日益膨胀,动起当独霸一方的“东北王”、相机攫取更高权位的邪念。他从三方面下功夫:一是处处强调东北“特殊”,在政策执行上也强调“情况特殊”而自作主张,有的明显同中央政策不一致;二是把刘少奇、周恩来视为他实现野心的最大障碍,散布流言蜚语,设法贬抑、诋毁他们;三是极力讨好苏联,妄图“挟洋自重”。那时的苏共和苏联政府,大国沙文主义很露骨,高岗却公然对苏方说:“我们之间不存在任何边界。”他在苏方派驻满洲铁路系统的总顾问柯瓦廖夫面前发泄他对刘少奇的不满,并且造谣说中国党内有一个以刘少奇为代表的“亲美派”,等等。1949年7月,高岗随刘少奇访苏回国后,又向人散布说斯大林不喜欢刘少奇,也不重视周恩来,而最赏识他高岗。

柯瓦廖夫后来升任苏联驻华经济总顾问,在1949年12月初陪同毛主席首次去莫斯科谈判时,打了个“小报告”给斯大林,说中共中央委员中以刘少奇为代表的有些人过去是亲美的,中国党中央领导人现在还支持他们;中国中央人民政府的组成,民主人士占的比例很大,实际上成了各党派的联合会,等等;还反映了当时中国人民解放军人员构成等机密情况。这些“情报”正是高岗提供给他的。斯大林把柯瓦廖夫那份“报告”交给了毛主席,但又说:“毛泽东同志,你的一些同志对我们在东北的合作非常高兴。”并且指名赞扬了高岗,说:“我们现在有了一个真正的国际主义者。”多年后,赫鲁晓夫在他的回忆录中毫不掩饰地说:“由于斯大林出卖了高岗,我们失去了一位对我们真正友好并能就中国领导内部对苏联的真实态度提供宝贵情报的人。”

1952年高岗调到北京,住进东交民巷8号,柯瓦廖夫随即在东交民巷开设了“总代表处”,约高岗随时前去吃喝玩乐,继续投高所好,其意图不说自明。

饶漱石的权欲,在1942年和1950年曾经两度自我暴露:

第一次,“黄花塘事件” (按:黄花塘为江苏省盱眙县的一个村庄,在抗日战争中后期曾是新四军军部和中共中央华中局驻地)

1942年春,刘少奇离开华东回延安工作。中央电示,中共中央华中局书记和新四军政委由饶漱石代理,新四军军分会书记由陈毅代理。刘走后,干部中有些人有议论,认为论资格、能力、经验、人望和历史功绩,陈都比饶强,书记、政委由饶代理,出乎大家的意料。不久,中央决定各根据地党政军民实行一元化领导,饶更加忐忑不安,生怕书记、政委轮不到自己,于是,施展权术,把正在开展的整风运动看作排挤陈毅的机会。他自己躲到离军部40里外的地方搞“农村调查”,让陈毅在家主持会议,发动干部给领导提意见。再看准“火候”,突然返回,分别找一些负责干部谈话,强调陈毅历史上就“反毛主席”(指1929年红四军党的第七次代表大会),说陈毅一贯反对政治委员、排挤书记,企图取而代之。一些不明真相的干部一听说陈毅反毛主席,也跟着饶漱石一道批斗陈毅。用陈老总自己的话来说,当时他那里“鬼都不上门”。斗过后,饶漱石向毛主席和少奇同志发电报,歪曲事实,说陈毅“以检讨军直工作为名,召集20余名部、科长会议,来公开批评政治部、华中局及我个人”。末尾提出“但望中央速决定物色才德兼全的军事政治负责干部来帮助我们”;并大言不惭地称自己在德的方面“可保证无愧”。同时,又煽惑一些干部联名向中央发电批评陈毅。中央考虑到饶、陈不和问题一时难以解决,而原定要在华东主要负责人中抽出一人到延安参加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于是由毛主席电调陈毅去延安。电文中交代:“陈来延期间职务由(张)云逸暂行代理,‘七大’后仍回华中,并传达‘七大’方针。”陈毅到延安后,很快向毛主席、党中央把一些问题说清楚了,并且按照毛主席的意思,向饶漱石和华中局发了一份词意恳切、充满自我批评精神的电报。毛主席也同时发电报给饶说:“关于陈、饶二同志的争论问题仅属于工作关系性关于内战时期在闽西区域的争论,属于若干个别问题的性质,并非总路线的争论,而且早已正确地解决了。关于抗战时期皖南、苏南的工作,陈毅同志是执行中央路线的,不能与项英同志一概而论。无论在内战与抗战时期陈毅同志都是有功劳的,未犯路线错误的。如有同志对以上两点不明了时,请饶漱石同志加以解释。”可是,饶漱石在接电的第二天,就回电毛主席,硬说“陈和我的争论,既非属于重大路线,也非简单属于工作关系性质,而是由于陈同志在思想意识、组织观念仍有个别毛病。他对统一战线,对文化干部,对某些组织原则,仍存在个别右的观点,对过去历史问题存有若干成见,且有时运用很坏的旧作风”,等等,要毛继续“给他(陈)帮助”。给陈毅的复电就更不用说了。毛主席劝告陈毅“作为一个政治家,必须锻炼忍耐”,现在“你又不能回去,横直搞不清楚。这个事情容易解决,将来你回去是可以解决的,主要是人家对你有误会,你有什么办法?越解释,误会越大”。陈听从毛的劝告,把这事搁下了。饶漱石担任中共中央华中局书记和新四军政委,就是这样得到的!

第二次,“华东军政委员会主席事件”

1949年10月,中央决定东北、华北、西北、西南、中南和华东六个大区都建立军政委员会,由大军区司令员兼主席,其他五个大区都照办了。对华东地区,毛主席再次交代由陈毅担任主席。陈毅觉得自己既是第三野战军和华东军区司令员,又是上海市市长,够忙的了,先后向毛主席和饶漱石表示最好别让他兼任此职。毛吩咐让华东局讨论再定,但仍明确表示,还是由陈毅担任为宜。饶却借着陈毅的谦让,对陈说:“你不担任,只好由我担任。”在召开华东局常委会讨论此事时,饶不强调毛主席一再关照主席由陈毅担任为宜,如果华东任命同各大区不一致,可能引起外界揣测,影响不好等等,来说服大家;反而强调华东在美、蒋的海、空封锁骚扰下军事任务重,上海工作繁重,陈毅太忙,一再谦让要他担任主席。华东局常委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就同意了。讨论的结果报到中央,毛主席没有立刻批复,在饶去北京时,又向他问起此事。饶撒谎说华东局几个同志都不同意陈毅担任,只好由他来担任。这样,才骗得批准。这项任命一公布,果然在党内外、国内外引起许多揣测,很多人误以为,一定是陈毅犯了什么大错误。饶漱石却如愿以偿了。

此外,1952年春饶漱石在北京还演了一出闹剧:那一年年初,他因颜面严重痉挛无法工作,经华东局常委会报请中央同意,由粟裕陪同他到北京休养和治疗。他却疑神疑鬼,怀疑中央可能对他在华东的工作不满意,借此“调虎离山”;又不知从哪里听说中央要派彭真或薄一波去华东帮助工作,心情越来越紧张,情绪越来越烦躁。本来,饶漱石同少奇同志比较熟悉,这回却不去找刘,原因是他觉得毛主席和少奇同志当时在某些问题上主张不太一致,就开始要同刘“保持距离”,并且常在陈毅耳边说少奇同志的坏话。5月间,他出人意料地在深夜紧急求见已经入睡的毛主席。主席以为有什么大不了的事,起身接见。饶漱石东拉西扯地谈了大约3个小时,暴露出严重的个人主义和患得患失心理。过后,毛主席向我提起这件事,说那个晚上他听了半天也闹不清饶到底要说什么,最后才听出点眉目,原来饶怀疑中央不信任自己,找他摸底来了。

建国初,我们党用3年时间,完成了经济恢复和土地改革等民主革命任务。1952年,提出了过渡时期总路线。从1953年起,开始执行国民经济建设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国家进入大规模建设时期。

根据毛主席的提议,少奇同志把我和中组部副部长安子文找去,商议如何使中共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机构适应上述形势和任务变化的需要。少奇同志还交代我和安子文起草了《关于加强党中央办事机构的意见》,在1952年7月间由他报给毛主席。8月4日毛主席批示:“此件我认为可行”,“即照少奇同志建议开始进行准备,从各地抽调一些人来建立一些机构”。这以后不久,邓小平、高岗、饶漱石(西南、东北、华东三个中央局的第一书记)和邓子恢、习仲勋(中南、西北两个中央局的第二书记)等,相继被调到北京工作。其中高岗以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身分兼任新设立的国家计划委员会主席,饶漱石被任命为中央组织部部长(当时,饶正随少奇同志赴苏参加苏共“十九大”,会后又留下考察一些苏联工厂,到1953年春才正式就职)。

1952年11月,中央决定将各大区人民政府或军政委员会一律改为行政委员会,并进一步酝酿在适当时机撤销各中央局和这些大区行政委员会,再抽调地方上一些干部充实中央机构;同时着手准备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宪法,改革国家体制。

1953年初,根据毛主席的意见,在周恩来主持下,作出《关于加强中央人民政府系统各部门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和加强中央人民政府工作领导的决定》。对政务院工交、财贸、政法、文教等各“口”的工作,中央也重新作了分工。其中,计划工作和8个工业部的工作,由高岗、李富春、贾拓夫负责;劳动工资工作,由饶漱石负责。

与此同时,毛主席为了减轻自己繁重的日常工作负担,提出将中央的领导班子分为一线、二线,由刘少奇主持中央日常工作,他本人退居二线,只抓大事的设想。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国家计委举足轻重,有“经济内阁”之称;高岗以国家副主席兼任计委主任,又分管8个工业部,权势显赫,同其他进京的中央局书记相比,有“五马进京,一马当先”之说。进入了建设时期,党和国家的领导机构和人事,相应地要有较大幅度的调整和重新安排,中央组织部举足轻重,它的部长被毛主席戏称为“吏部尚书”。这两个人随着地位和权力的上升,个人主义思想急剧膨胀:高岗更加目中无人,迫不及待地想当领袖;饶漱石也急于想在政治投机中附高岗骥尾,分得一杯羹。他们根据一些表面现象,错估了形势,认为在毛主席和刘少奇、周恩来之间有隙可乘,视为良机。于是,1953年的夏秋之际,中央召开全国财经会议和第二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前后,两人配合默契,“这边一跑,那边一斗”,演出了企图分裂党的“二重奏”。

这时,高岗飞扬跋扈,除开毛主席,可以说已经目中无人。从以下3个事例可见一斑:1.刘少奇、周恩来都是中央书记处书记(相当于后来的中央政治局常委),高岗不过是政治局委员,但有事商量时,他却通知让少奇同志、恩来同志去他那里,同其他与会者一道,坐候他出来主持会议。2.周恩来关照高岗:国家计委作出的重大决策,要上的重大项目,须先报经中央认可后才能下达执行。高听后很不高兴,反过来连问两次:“哪个中央?哪个中央?”3.高岗喜欢办家庭舞会。周恩来曾应邀参加过,发现舞会上很不像样,当场不辞而别,以后再也不去了。

高岗对少奇同志位在自己之上一直耿耿于怀。得知毛主席退居二线、让刘少奇主持中央一线工作后,更是如芒在背,急欲除之而后快。

——继续造谣说党内有个以刘少奇为代表的“亲美派”。

——授意“秀才”代笔,以高岗名义发表题为《反对资产阶级思想对党的侵蚀,反对党内的右倾思想》的文章,把少奇同志在建国前后谈论过的关于党对民族资产阶级政策的观点,关于农村互助合作问题的观点,关于富农党员如何处理问题的观点,等等,统统列为所谓“党内右倾思想”,加以批判。

——把上文中提到的少奇同志那些观点说成一贯的、系统的路线错误,并多方搜集有关文件资料,随时让一些到他家去的高级干部阅看,相机对少奇同志进行攻击。

——散布说,几年来的实践证明,刘少奇并不成熟,他只搞过白区工作,没有军事工作和根据地建设的经验,只依靠华北的经验指导全面,看不起东北的经验,党的“七大”把刘少奇抬高了。

——攻击刘少奇划圈圈,指名道姓地说哪些人是这个圈圈中的人。他还胡说,某个领导同志曾经讲过,中国革命的大正统是井冈山,小正统是陕北;现在刘少奇有个圈圈,周恩来有个圈圈,咱们搞个井冈山的大圈圈。

——挑拨党内一些同志同少奇同志的关系。1953年3月初,高岗向安子文说起,毛主席有意改组中央政治局和加强中央各部机构。安听后没有报经中央授权,自己草拟了一份中央政治局委员名单和中央各部主要负责人名单的草案,拿给高岗看,也同饶漱石谈过。这份政治局委员名单(草案)分作两组:一组包括毛、刘、周、朱、陈云(以上为书记处成员)、高岗、林彪、彭德怀、邓小平、饶漱石、薄一波、邓子恢(以上为各中央局书记);另一组包括董必武、林伯渠、彭真、张闻天、康生、李富春、习仲勋、刘澜涛。高、饶明知这么做是十分不妥的,却不报告中央,而把“名单”向一些高级干部散布。高岗胡说政治局委员名单中有薄(一波)无林(彪),连朱总司令也没有了(1953年3月,在全国党代表会议上曾指出:那张“名单”的问题不在提名单的人身上,而要追查散布名单的人)。高岗还造谣说,刘少奇不赞成陈正人担任国家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或中央组织部副部长,不支持陶铸在广西的工作。

——1953年夏中央召开全国财经工作会议期间,高岗对人说:“我在财经会议上不讲话则已,要讲就要挖刘少奇的老底。”这次会议本来是讨论财经工作的,中央委托周恩来主持,并且设有中心小组,高岗、饶漱石还有我和安子文等都是成员。高岗利用各地区一些同志对新税制的不满和中央对财经工作中的缺点错误有所批评的机会,在饶漱石配合下,“指桑骂槐”,气焰嚣张。他把同会议内容无关的少奇同志的前述观点,统统当作薄一波的观点加以批判,明批薄一波,实攻刘少奇。他还在会内会外散布有所谓“圈圈”、“摊摊”,制造混乱。批判中他无限上纲,硬把有争议的问题提到“路线错误”的高度,给薄一波大扣帽子,什么“品质不良”、“投机取巧”、“打击别人,抬高自己”等等都用上了。还煽动别人跟着批,逼迫薄一波一再作检讨,把财经会开成斗争会,致使会议无法按原定方针进行下去。原定6月开始、7月结束的会,拖到了8月初。毛主席很重视这次会议,十分关心会议的进展状况。他要我从始至终出席会议,做记录。他每天起床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我去详细汇报头天会议的情况。我的记录记得很详细,谁讲了些什么话都记下了。我汇报完后,再由总理办公室副主任李琦等同志补充。毛主席看到会议偏离了方向,就交待我打电话到北戴河“搬兵”,请正在那里休息的陈云、邓小平火速回来参加会议。8月6日,陈云在财经会议中心小组会上作了长篇发言,明确指出:“新税制的错误,其结果是很明显的:不利于社会主义经济,有利于资本主义经济”。“中财委内部是否有两条路线斗争的问题?我以为在工作中间个别不同意见是不会没有的,在一起做了四年工作,如果说没有一点不同意见,当然不行。这些意见,也不能说他的都是错误的,我的都是对的,也不能说他的都是对的,我的都是错的。总的说起来,我在今天这样的会上不能说中财委有两条路线。”邓小平也讲了些公道话。这样,会议气氛缓和下来。8月11日,周恩来做了总结,宣布会议结束。在这以前,高岗还闹过一次。当政治局开会讨论周总理的总结稿时,薄一波向毛主席表示:“我有错误,但有些具体事情还说不清楚。”高岗立刻批评薄一波“态度不好”。毛主席截住话头,反过来质问高岗:你为什么不准上书的人写信给中央(按:指原鞍山市委书记和原东北局党校教育长在马列学院学习期间,写信向党中央揭露高岗贪污腐化、铺张浪费的事)?东北的工作为什么就不能检查(按:指中监委和中财委在1952年8月联合组成检查组去辽宁,调查鞍钢无缝钢管厂发生设备爆炸事故,死伤了一些工人的事)?东北各省出了错误,你东北局还不是要进行批评、检查!高岗见主席态度严厉,才不吭声了。

——当中央酝酿参照苏联模式调整党政最高权力机构和中央分一、二线时,高岗打着拥护毛主席的旗号,造谣说毛主席已经不重视刘少奇,打算安排刘搞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让周恩来当部长会议主席,由他高岗来搞政治局。可是,在另外的场合,他又表示不同意由周而主张由林彪当部长会议主席,后来他在杭州又向陈正人自我吹嘘说,毛主席说过“林不如高”。他又说:按地位排列,过去是“林高”,现在是“高林”了。

——财经会议后,高岗以休假为名,到华东、中南地区继续进行分裂党的活动。他胡说在我们党历史上有“二元论”,党的六届七中全会通过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要修改,《决议》中关于刘少奇是党的正确路线在白区工作中的代表的提法不对头,需要重新作结论。他还把我们党的干部分为两部分,说毛主席代表红区,刘少奇代表白区;进而鼓吹什么我们党是军队创造的,军队的党是党的主体,而他自己就是这个主体的代表人物(按:1954年初开始揭批高岗时,周恩来对高的这种谬论概括地称为“军党论”);散布现在党和国家领导机关的权力掌握在“白区的党”的人手里,应该彻底改组,由他来掌握。企图借此煽动红区干部和军队干部跟他一道,拱倒刘少奇、周恩来,由他来当中央第一副主席和政务院总理。

——1953年秋后,高岗竟去邓小平、陈云处“煽风点火”。在邓面前他说,在中国谁是列宁的问题解决了,但谁是斯大林的问题还没有解决,你看是谁呀?小平同志看穿了高岗的用意,故意指着墙上挂的几张中央书记像说,就在这中间嘛!并向高指出,刘少奇同志在党内的地位是历史自然形成的,不能轻易更动。10月间,高岗又去找陈云,说要向毛主席建议中央多设几个副主席,提出“你一个,我一个”。小平和陈云同志都感到这个问题很严重,及时报告了毛主席。毛主席有意亲自“测试”一下,在同年12月24日向政治局提出:他要外出休假,拟请少奇同志临时代为主持中央工作,问大家有什么意见?本来,这已是近几年的惯例,高岗却表示反对,主张由几个书记“轮流坐庄”。这一试,果然使他露了底。

饶漱石到北京后深夜请见毛主席,已经暴露了他患得患失的心态。当了中央组织部部长后,他还心神不定。那时,他误以为高岗权势日盛,刘少奇可能“失势”,于是不择手段地“通过与安子文划清界限,来表明自己不是刘少奇的干部,以取得高岗的同情和信任”。他在自己后来写的书面检查中承认,这是“以资产阶级个人主义和宗派主义的眼光,来揣测党内生活,并从维持、巩固和发展个人权位的野心出发,企图利用党内的某些‘空隙’来进行政治投机”,结果“不仅成了高岗反党活动的最有力资本和工具,而且实际上作了为高岗分裂党和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阴谋扫清道路的先锋”。

——刚到中央组织部,就同刘少奇、安子文闹别扭。1953年2月底,饶漱石将整理成文的《苏联工厂考察报告》稿送请少奇同志审查。少奇同志让他拿给安子文去看和决定分发名单,并交由中央组织部付印。饶大为不满,只让铅印几十本,借口未经中央审定,扣压在手里不让分发;几个月后,少奇同志向他索取,才勉强给了两本。

——1953年春,中央组织部由王甫(当时任党员管理处处长)、赵汉(当时任办公厅主任)带几个同志去山东考察“新三反”运动和农村整党情况,受到当地党组织的阻挠。他们找到当时主持山东分局工作的向明,也谈不拢,只得返回北京。安子文听过他们的汇报,随即向少奇同志和周总理反映。饶漱石小题大作,借机向安子文发起突然袭击。在5月间的一次部务会议上,他声色俱厉地指责安“胆大妄为”!为什么有问题不向他反映,先向刘、周反映?说什么“王甫、赵汉是新兵,他们听到枪声,不免有些紧张,你安子文是老兵,你不该听到一点枪声就……”过后,饶又召开了几次会,毫无根据地给安扣上“界限不清,嗅觉不灵”,“支持条条,反对块块”等帽子,甚至把王甫、赵汉被迫离开山东歪曲为“向中央局、分局提抗议”。尤其恶劣的是,他竟然向中央谎报情况,说什么安子文接受了他的“批评”。这样一闹,中央组织部的正常工作秩序被打乱了。后来毛主席在批评饶漱石时说:“你不要认为你作过大区第一书记,你还没有在中央工作过呢,为什么你斗争一个‘吏部尚书’(指安子文)不给中央打招呼?!”

——在1953年夏季的全国财经会议期间,饶漱石积极伙同高岗一道斗争薄一波,指责安子文有几天未到会是“消极抵制”,一再逼迫安在会上发言,说什么“在这样大的党内斗争面前,你不应该不表示态度”(安子文顶住了,没跟他走)。而且在会议快结束的时候,不顾毛主席要加强团结的指示,在财经会议领导核心小组会上把所谓“圈圈”问题和“名单”问题抖落出来,“火上浇油”。安子文明明早已就“名单”问题向中央作了书面检讨,并请求处分,饶却抓住不放,并散布说,财经会议上斗争薄一波,会后还要斗“圈圈”中的安子文。实际上,没等到财经会议结束,饶就在中央组织部内斗争安子文了。他说“中央组织部是一潭死水,要把它震动一下”。7月22日,他召开部务会议,强词夺理地搬出一堆似是而非的材料,如“支持条条、反对块块”问题、“整党建党规定问题”、“中央组织部对华东局和山东分局表示抗议问题”等等,对安子文横加指责,而且态度蛮横,不容申辩。7月25日,他又召开部务会议,把安子文将7月22日部务会议上发生的事向少奇同志反映,斥为“有意挑拨是非,制造分裂”;并借题发挥,以中央组织部检查官僚主义不彻底为由,要求重新开会专门检讨部里的工作,实际上就是要逼安子文作检讨。这个会在8月中旬接连开了两天,安诚恳地作了自我批评,饶却一味吹毛求疵,无理取闹。有些本来是饶漱石冤枉安子文的事情,安提出证明,要求派人查实更正,饶却蛮横地拒绝调查。更为荒谬的是,饶本来已同安子文商定,安作检讨时,对“名单”问题只作一般交代(说明3月间他在组织上犯了一个错误,已向中央作检讨并请求处分)而不谈“名单”的具体内容;在安检讨过程中,饶还插话说过:“这个问题不便在这里讲。”但当第二天会上有人对安进行批评后,饶却对大家没有追问“名单问题”加以指责,说:“安子文千对万对,但在这件事情上犯了严重错误。你们应当首先追问安子文:你犯了什么严重错误?”与会同志指出是他自己交代不要谈这个问题,饶又强辩说:“是,我是那么说了,但是你们应当追问,你们问了以后,我再出来解释。这应当是党内斗争的教训!”但是没有人响应,他自感孤立无援,不得不暂且收场。

——1953年9月,中央召开第二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少奇同志受毛主席委托,主持会议领导小组的工作。参加这个领导小组的有:朱德、李富春、胡乔木、习仲勋、钱瑛和我,还有饶漱石、安子文和6个中央局的组织部长。我随时将会议进展情况,给毛主席写书面汇报。这次会议,原定主要是总结经验,研究如何加强干部工作,以保证经济建设顺利进行。饶漱石却在会议内外兴风作浪,煽惑一些不明真相的地方组织部长跟他一起攻击安子文。但仍没有能掀起多大波澜。他不甘心,在中央书记处汇报会上发牢骚,说:“这次组织工作会议,该来的人没有来,不该来的倒来了一大堆。”毛主席让邓小平问饶谁该来,开个名单统统去请来。饶心里虚,只点了一个陈赓(当时任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院长)。原来他听说抗日战争初期,陈赓带部队在太行地区活动时,在后勤供应方面对薄一波有不满;又知道陈讲话“没遮拦”,以为陈如果到会,能放上一炮。可是,陈赓来后没有如他所想的那样来发言。饶又一次打错了算盘,他的目的没有达到。

中央觉察到会议方向被搞偏了,决定大会暂停,转入开领导小组会议,先解决中央组织部的内部问题。在连续几天的领导小组会上,饶漱石根本不承认安子文和中央组织部其他几位同志批评他的一些事情,反过来气势汹汹地搬出一些似是而非的“证据”,诬蔑安子文“霸着组织部”,使他“插不进来”,而部里一些同志同安串通一气,抗拒他的领导。企图借这次会议使地方上的组织部长们造成一种错觉,争取他们站到自己一边。可是,问题一经拿上桌面,摆事实,讲道理,饶的种种谎言全被揭穿。情急之下,他竟然又捏造“事实”,说他的政治秘书陈麒章调来半年,组织部还不接组织关系。当时在场参加记录工作的陈麒章,不得不取得会议主持人许可,破例站起来发言,声明他一到中央组织部,赵汉就把他编入一个支部,饶说的根本不符合事实。少奇同志在主持领导小组会议的过程中,对饶进行了严肃批评。饶反而在另一次中央书记处汇报会上蛮横地责怪刘少奇在处理他与安子文的关系上“感情用事,把问题扩大了”,甚至威胁说:“如果少奇同志发言不谨慎,这个领导小组会要出问题。”因此,中央不得不决定,刘、饶、安三个人在领导小组会上的最后发言稿,都先送交中央审查。

中央书记处几次开会听取组织工作会议情况汇报时,我都在场。当时我已感到饶漱石的言行十分反常,但对他为什么要同少奇同志一再“顶牛”,一时还解不开这个谜。

在最后一次领导小组会上,少奇同志代表中央明确指出“中央组织部过去的工作是有成绩的,在工作中是执行了中央的正确路线的”。对于这个部过去工作中存在的某些缺点和错误,他以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坦荡胸怀,主动承担了领导责任。邓小平也在会上强调:中组部工作的成绩,“是与毛主席特别是少奇同志的直接领导分不开的,但子文同志也有成绩,不能设想只是领导得好、他们做不好而会有成绩。”与会的中央领导同志本着对待犯错误同志“一看二帮”的精神,在发言中又都给了饶漱石一个“体面退却”的台阶。但饶最后发言时,仍然坚持自己“原则正确,方法错误”,不肯老实认错。这以后,他还继续在毛主席面前数落少奇同志、安子文和中央组织部一些同志的所谓“错误”,并照旧到高岗那里去议长论短,发泄怨气。后来,不知出于什么心理,饶又一反常态,对安子文说:“我说你对财经会议有抵触,其实不是指的你,而是指的少奇同志。”这真是一语泄露了天机。

高岗、饶漱石分裂党的活动,迹象越来越明显,到全国财经会议和第二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前后,问题已经充分暴露。党中央据此判明他们是野心家、阴谋家,下决心予以揭露。

1953年12月24日,毛主席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首次点明:“北京有两个司令部,一个是以我为首的司令部,就是刮阳风,烧阳火;一个是以别人为司令的司令部,叫做刮阴风,烧阴火,一股地下水,究竟政出一门,还是政出多门?”同时,他建议政治局搞个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会后,少奇同志在北京主持起草《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草案)》;毛主席离京去杭州,在那里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起草工作。

在这前后,毛主席就高、饶分裂党的问题分别向党内一些高级干部打了招呼,如:

1953年12月,陈毅由上海到北京参加全国军事系统高干会议期间,毛主席两次约谈。头一次,主席向陈毅询问他所了解的饶漱石情况,陈不明底里,按一般情况下尽量说同级干部优点的习惯,说了几句,毛听后反应冷漠。陈毅感到困惑,出来后向一位中央机关负责人谈起,对方提醒他:“主席问你,是要听你说真实情况。”陈马上折回去,把他所接触到的饶漱石的言行向毛主席和盘托出。毛主席这才点头,并且把已经掌握了的高、饶不正常活动的情况告诉了陈毅。几天后,第二次约见陈毅,专门谈高、饶问题,其中主要是华东军政委员会主席的任命问题。毛主席告诫陈毅:“不要伤风,不要失去灵敏的嗅觉,要警惕非法活动。”又说:“你推让是不对的,谦逊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好的。对野心家就不让,让给他会使党受损失。”

1953年12月26日晚,毛主席去杭州路过上海作短暂停留时,向前来迎接的谭震林、张鼎丞、粟裕3位华东负责同志说了饶漱石的问题。这时,中央已决定调张鼎丞到中央组织部任第一副部长,张问毛有什么指示?主席说:“对党对人民忠诚老实,这是很好的。对阴谋家、野心家可不能老实呀!对阴谋家、野心家老实是要上当的。”

尽管这样,从筹备召开七届四中全会到筹备召开全国党代表会议的这一年里,党中央对高岗、饶漱石的问题,在处理上仍然坚持了与人为善、治病救人的方针。

1954年1月中旬,《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草案)》在少奇同志主持下草拟完成后,由我送往杭州。毛主席约请同他一道起草《宪法》的乔木等同志共同研究修改,并且提议:“此决议宜召开一次中央全会通过,以示慎重。”同时提出:“为了团结决议应尽可能做到只作正面说明,不对任何同志展开批评。”

1月18日,毛主席向党中央建议,在七届四中全会前先把《决议(草案)》用电报发给参加会议的同志,要他们准备意见;同时也征求各中央局、分局、省委的意见,并提出要通知驻苏大使张闻天到会。

高岗看到《决议(草案)》后,惶惶不可终日,急忙写信给毛主席,说他完全拥护和赞成《决议(草案)》,表示自己犯了错误,拟在四中全会上作自我批评并想在会前去杭州见主席。我把他的要求代为转达后,按照毛主席的交代,托词主席正忙于修改宪法草案,没有时间,把高回绝了。高岗还两次向毛主席表示要保护饶漱石。头一次,高岗对毛主席说,饶漱石现在不得了了,要毛主席来解围。主席说,你为什么代表饶漱石说话?我在北京,饶漱石也在北京,他为什么要你代表,不直接来找我呢?在西藏还可以打电报嘛,就在北京嘛,他有脚嘛。第二次,是在揭露高岗的前一天,高岗还表示要保护饶漱石。饶漱石直到最后还表示要给高岗伸冤。

1月22日,毛主席电告刘少奇,重申:“关于四中全会开会的方针,除文件表示者外,任何同志的自我批评均表示欢迎,但应尽量避免对任何同志展开批评,以便等候犯错误同志的觉悟。”

2月6日至10日,党的七届四中全会本着毛主席两次建议的精神召开,一致通过了《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同时,还批准中央政治局提出的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筹备召开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决定。高、饶问题被移到会后另行处理。

四中全会前,少奇、恩来、小平3位同志曾在1月25日和2月5日两次找高岗谈话;2月5日,少奇、恩来、朱德、陈云、小平5位同志又找饶漱石谈话,点出了他们的问题。全会结束后,从2月15日至2月25日,基本上每天用半天时间,由周恩来主持召开高岗问题座谈会,由邓小平、陈毅、谭震林主持召开饶漱石问题座谈会,听取与会者对高、饶问题的揭发和批评,并就一些重要问题核对事实,也听取高、饶本人的申辩和检讨。这两个座谈会逐日的记录,都在会后整理送到我这里,经过汇总,向毛主席和其他中央主要领导同志通报。其间,高岗触电自杀未遂,使座谈会中断过一天。座谈会结束后,根据中央的决定,高岗、饶漱石停职反省,分别在家里写书面检查。东北和华东两个地区,在中央政治局领导下,传达了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揭发、批判高、饶的反党阴谋。为此,在3、4月间,分别召开东北地区高干会议和华东局扩大会议;5、6月间,先后召开山东分局扩大会议和上海市委扩大会议;8月间又召开山东省党代表会议。

高岗拒不悔改,在1954年8月17日服安眠药自杀身亡。我立即将有关情况向中央各主要领导同志通报。在请李琦转告周恩来时,我说高岗是个坏人。据李琦告诉我,恩来同志听后表示:“对!尚昆同志的意见是对的!”

饶漱石停职反省后,我当面交代陈麒章:现在不便给饶换秘书,今后你作为中央办公厅干部,暂时仍以原来名义留在饶处工作,每周写个“饶漱石近况简报”送交中央办公厅,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到中南海,直接向我汇报。他忠实地执行了。

饶漱石花了半年时间,字斟句酌地写出一份2万多字的书面检查,主要交代了4个问题上的“错误”:

1、黄花塘事件——1943年在淮南黄花塘,借全党整风、审干之机,制造所谓陈毅反对毛主席和一向反对政治委员等“罪名”,煽动一些不明真相的干部批斗、挤走陈毅,独揽大权;

2、华东军政委员会主席问题——1949年底,大区筹建军政委员会,他明知毛主席、党中央要陈毅任主席之职,却在陈谦让时,玩弄“合法”手段骗取中央同意,取而代之;

3、在京休养期间半夜打扰毛主席的问题——承认当时自己患得患失,无端怀疑中央让他来京休养是“调虎离山”,不信任他,而想从毛主席口中试探中央对他的态度;

4、在中组部工作和召开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期间所犯的错承认当时自己“明斗安(子文),实反刘(少奇)”,与高岗的反党活动作了配合。

检查的结尾处,承认自己个人主义极端严重,自扣了8项“帽子”:(1)利用弱点,小题大作,打击别人,抬高自己;(2)造谣挑拨,上欺下瞒,当面扯谎,矢口抵赖;(3)运用资产阶级的权术到党内斗争中来;(4)宗派主义;(5)一切从个人出发,个人利益高于一切;(6)处心积虑,文过饰非,吹嘘自己,沽名钓誉;(7)地方主义,分散主义;(8)骄傲自满,缺乏自我批评精神。

由于饶漱石当时患有面部神经痉挛症,看和写都有困难,这份书面检查,由他自拟大纲后,逐点口授,让陈麒章记录整理,读给他听,再按他的意见修改、补充而成,大约在1954年底前后,定稿签字,上报中央。此后,饶就无所事事,等候处理,除偶尔去附近的景山公园散步外,足不出户。

怎么处理高、饶呢?高岗自杀前,毛主席曾表示过,打算在高作出检讨后,安排他回延安当几年地委书记,给他以改过的机会;当然原先的一些职务是不能保留了。对于饶漱石,在这1年左右的时间中,党中央反复研究过处理方案,我都参与了。当时,中央只打算撤销饶的中央委员和中组部部长职务,保留党籍,还要给出路,认为这样的宽大处理,对党比较有利。一直到全国党代表会议开预备会,请各代表团讨论大会报告(其中有一部分专谈高、饶问题)时,尽管已有不少代表不赞成把饶留在党内,纷纷提出要开除他的党籍,中央政治局在1955年3月18日开会,经过讨论,仍然认为“不必改动原来的意见,应向代表进行说明”。3月19日,毛主席主持召开七届五中全会,讨论到高、饶问题时,主席说,这个文件也搞了1年,几经反复才搞成这个样子,他们的联盟是一个阴谋集团,不是什么堂堂正正的拿出自己的主张来争取领导,而是烧野火,煽阴风,见不得太阳,这样来看,肯定是比较恰当的,也是合乎实际的,是一种政变式阴谋。尽管如此,全会最后除同意饶漱石不出席党代表会议外,仍然决定不开除饶的党籍,只撤销他的中央委员和中组部部长职务。

不料,全国党代表会议开会期间,在邓小平同志代表中央作《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报告》后的讨论过程中,风云骤变,高、饶问题“逐步升级”,最后来了个180度的大转折:会议一致同意中央政治局在七届四中全会后对高、饶问题所采取的措施,通过了《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决议》,但将决议中对饶漱石的组织处理,改为同高岗一样“永远开除党籍”。经毛主席“拍板”,认定饶犯有反革命罪,指示公安部在1955年4月1日将他逮捕入狱。3天后,又把饶漱石列为饶(漱石)、潘(汉年)、杨(帆)反革命集团案的首犯来查究。

这个突如其来的大变化,是怎么造成的?据我了解,主要有以下3点:

其一,饶漱石闹翻案,激起了众怒

1954年底前后,国际共运中出现了苏共与南共和解、赫鲁晓夫为铁托恢复名誉的新情况。这个消息在我国见报后,饶漱石突然一反其沉默寡言的常态,先后向陈麒章等人大发牢骚,矢口否认自己曾经勾结高岗进行反党活动,声称他那份书面检查是被迫说了违心话;进而说他这次“挨整”是陈毅蓄意挑起,对他进行打击报复;一再表示他要向党中央申诉冤屈。陈麒章等将饶的这种反常表现如实地向中央办公厅分别写了两份书面汇报。这两份书面汇报由全国党代表会议秘书处印发给全体代表,作为讨论高、饶问题的参考资料。饶的翻案行为把代表们惹火了。

其二,杨帆案件,火上浇油

杨帆,原名石蕴华,江苏常熟人,1912年出生,193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193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9年参加新四军,历任新四军军部秘书,军法处科长、处长;解放战争期间,任中共中央华东局情报部部长;上海解放后,先后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

全国党代表会议上印发的材料中,有一件是揭发杨帆在上海解放初期主持镇反,搞“以特反特”,“重用、包庇和掩护了特务分子、反革命分子达3300多人”的,其中好些事涉及饶漱石。

事情得追溯到上海市解放前夕。当时饶漱石作为华东局第一书记和内定的上海市委第一书记,提出在上海解放后清理潜伏特务和反革命分子要采取“以特反特”的方针,并在江苏丹阳亲自接待了由杨帆引见的大特务胡均鹤,交代杨帆将胡带去上海使用。胡均鹤早年曾任共青团中央书记,30年代被捕后叛变,成为国民党中统特务。抗日战争初期,他被日伪逮捕,又成为汪伪特工总部头子、我党叛徒李士群的重要助手;1942年前后,李、胡为给自己“留后路”而同潘汉年建立了情报联系,并曾掩护过上海地下党领导同志刘晓等人安全通过封锁线返回淮南根据地。日本投降后,胡再次成为国民党中统骨干;后来他感到国民党大势已去,派人去香港向潘汉年表示,要弃暗投明,立功赎罪。潘将此事电告杨帆。杨取得饶漱石同意,报经中央社会部批准,决定把胡暂留在解放区作为备用的“特情”人员。上海解放后,杨帆在市公安局主管情报和清查潜特等工作,他认为胡均鹤呈交的“可予运用之沪地伪两统人员表”,对上海的镇反有重要参考价值,便在组织“情报委员会”时,提议让胡担任主任。这项任命,也报经饶漱石批准。

根据“以特反特”方针,上海市公安局由杨帆负责,经过筛选,先后运用各类反正人员为镇反工作提供线索,取得很大成绩,但也出现了某些疏漏,如让胡均鹤担任情报委员会主任是不恰当的。这种情况引起了华东公安部和中央公安部的注意,经过他们派工作人员下去检查和批评后,上海市公安局作了认真的检讨,并采取了整顿措施;经中央公安部同意,胡均鹤由上海市公安局继续就地控制使用。这时饶漱石已因病离开华东。

高、饶问题发生后,华东和上海在揭发、批判饶漱石时,“以特反特”的事被重新提起,在并无确切根据的情况下,把本已基本查清和解决的上海市公安局利用反正人员参与镇反斗争中所犯的某些错误,耸人听闻地说成是饶漱石和杨帆借“以特反特”“重用包庇、掩护了特务分子、反革命分子达3300多人”,工作上的失误变成了严重的政治事件。

全国党代表会议一召开,毛主席在开幕词中对当时国内外阶级斗争形势做了十分严峻的估计。他说,帝国主义势力还在包围我们,我们必须应付可能的突然事变,帝国主义发动战争很可能进行突然袭击,因此,我们要有所防备。另一方面,国内反革命残余势力的活动很猖獗,必须有计划地再给他们几个打击,使暗藏的反革命分子力量更大地削弱下来,以保证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安全。如果我们有所准备,采取适当措施,就可以避免敌人给我们造成重大危害。否则,我们可能要犯错误。

本来,参加全国党代表会议的代表们得知饶漱石闹翻案,已经很恼火,看过反映上海市公安局“重用、包庇和掩护”大批敌特分子的材料,很自然地把它同毛主席开幕词对阶级斗争形势的估计联系起来,更加群情激愤,认为饶的问题已经超出犯错误范围,而是对党对人民犯了罪;进而对饶的政治历史提出了疑问,还联系到他抗日战争时期在皖南事变中的脱险,究竟是如他安抵苏北后给中央电报中说的“派警卫员下山收买敌连长成功”,还是被俘后叛变而被派回来充当内奸的。毛主席在作会议结论说到高、饶问题时,提的已经不只是高、饶两个人的联盟,而是高岗反党集团和饶漱石反党集团(在饶的反党集团里点了杨帆和向明的名)的联盟。杨帆既然被列为饶漱石的“一丘之貉”,饶的问题实际上已经由人民内部矛盾转为敌我矛盾了。杨帆早在1954年底,就由公安部派人押解到北京隔离审查。1955年4月1日,在饶漱石被捕入狱的同时,杨帆也被正式逮捕;与杨有牵连的许多人,包括胡均鹤在内,也相继被逮捕了。

其三,潘汉年的“交代”,引发更大“爆炸”

潘汉年,江苏宜兴人,1906年出生,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委书记,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长,中共中央特科情报科长,苏区中央局宣传部长,第二次国共合作时中共谈判代表,中共中央社会部副部长,华中局情报部部长,华南局情报部负责人。上海解放后,历任中共上海市委副书记、第三书记,上海市常务副市长,市政协副主席。这次开全国党代表会议,潘是上海市代表之一。

1955年3月下旬,当全国党代表会议的议程进入“高、饶问题”后,一些受到高、饶影响或和高、饶问题有牵连的人,先后在会上作了自我批评和交代。毛主席对此表示充分肯定。会议临结束时,毛主席号召所有同高、饶反党联盟有过某种联系或有所牵连的干部,以及本人历史上有什么问题要交代的,都应当主动向中央或口头报告或写书面材料讲清楚。潘汉年受到很大震动,他想到:自己同杨帆、饶漱石都有过工作联系;在所谓上海市公安局“重用、包庇和掩护”反革命的问题上,自己作为分管政法、情报工作的副市长当然负有一份不可推卸的责任;胡均鹤是由他介绍到解放区去投诚的,如今出了问题,他不能毫无干系。尤其是,他同胡均鹤在抗日战争时期有过一段特殊的联系:当年他策反李士群的过程中,胡是一个重要联络人。1943年夏天,他从新四军淮南根据地到上海同李士群联系时,李借故把他骗到南京,用劫持的手段拉他去见汪精卫,这件事他在回到根据地后,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向组织上报告过,现在胡均鹤已被逮捕审查,自然会将有关情况交代出来。会见汪精卫这件事虽然没有对党的利益造成损害,但长期没有向党组织报告,这已经是很大的错误了,并且不容易说清楚。经过反复考虑,他在全国党代表会议闭幕的第二天,即1955年4月2日,带着写好的材料去向出席党代表会议的上海代表团团长陈毅报告,并请他将那份材料转呈中央。陈毅大吃一惊,感到事关重大,安慰了潘几句,便匆匆将潘的交代材料亲自送到中南海给毛主席。毛主席看过材料大为震怒,批示:“此人从此不能信用。”并作出立即逮捕潘汉年的决定,在4月3日责成公安部执行。潘汉年的罪名,一是在抗日战争时期秘密会见过汪精卫而又长期没有向组织上报告;二是对上海市公安局“重用、包庇和掩护”胡均鹤等大批特务的问题负有直接责任。据此,潘汉年被认定为隐藏在中共党内的“内奸”。1962年毛主席在“七千人大会”(即扩大的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说:“有个潘汉年,此人当过上海市副市长,过去秘密投降了国民党,是个CC派人物,现在关在班房里,但我们没有杀他,像潘汉年这样的,只要杀一个,杀戒一开,类似的大都得杀。”语气虽是宽容的,却又给潘的问题再次定了性:实际上已经断定,潘早在30年代参与国共第二次合作谈判期间就叛党投靠国民党了。

1955年4月4日,毛主席主持召开七届五中全会,除通过全国党代表会议公报外,正式批准逮捕饶漱石和潘汉年(实际上是追认已经执行的决定)。在这次全会上,毛主席特别批评了党内存在“宁右勿左”的思想,对敌人从我党内部来破坏的实际危险认识不足,因此失掉了警惕,形成了空隙。他强调,今后必须着重反右,反对落后于政治斗争,反对麻痹。在大家注意了这样的问题之后,再注意防“左”。以潘汉年来说,多年在党内,大家同他熟悉的不少,是与“老虎”睡过觉,是瞎了眼睛;但是,一旦发觉了他是“老虎”,眼睛就应当光亮起来,与之划清界限,帮助党揭露,不要以为与“老虎”同床过就有所顾虑,而丧失一个党员应有的立场。毛主席还说,因为党在过去肃反问题上曾犯过错误,以后采取九条方针生了效,因而形成了一种右的偏向,总是原谅自己而失去应有的警惕,今后必须改正。一时全场气氛十分紧张,事先对此毫无精神准备的中央委员们,包括我在内,听了都大吃一惊,实在料想不到高、饶问题最终会发展到这一步!

潘汉年的问题,直接同饶漱石、杨帆的问题纠缠在一起,当时毛主席认为:“我感觉,饶漱石的罪恶,可能不比高岗小一些。”于是,饶漱石又被认定为饶(漱石)、潘(汉年)、杨(帆)反革命集团的首犯。从1955年5月到1957年底,公安部根据中央指示,成立饶、潘、杨专案组,下分3个小专案组,对他们进行长时间的侦讯。虽然几经内查外调,没有查出他们是“内奸”的确切证据,也没有发现新的问题,只查明了饶隐瞒在皖南事变中被俘后才收买敌军连长成功,而向中央谎报为“派警卫员下山收买”这样一个情节,但在侦讯结束后公安部写给中央的报告中,仍然断言这3个人“实际上是一个反革命集团”。此后,这个案子被长期搁置,并没有依法移交检察、司法机关审理。直到“七千人大会”上毛主席讲了潘汉年可以不杀以后,潘才在1963年1月由最高人民法院结案,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杨帆也在1965年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饶漱石因为在狱中患了精神分裂症,经公安部报请中央批准,在1965年予以假释,安排到一个农场养起来,配备了服务员、厨师各一人,每月发给生活费200元。“文革”中,饶、潘、杨三人再次被捕入狱。饶漱石在1975年病故。

对其他人员的处理,如果撇开饶、潘、杨一案不说,单以党中央对高、饶反党联盟的处理而言,牵连的人很少:在东北地区,只有被称为“五虎上将”的5人被撤了职,降了级,下放到一般单位工作;华东地区,受到撤职处分的高级干部,主要就是一个山东分局第二书记向明。

对于其他一些与高、饶有或深或浅牵连的高级干部,党中央仍本着与人为善、治病救人的精神,没有再点名批判。后来的发展情况表明,这样不搞扩大化的处理,比较成功,既教育挽救了许多干部,也有利于党的团结。

至于高、饶的身边工作人员,更没有受到株连,都由中央组织部安排了工作。分配到中央办公厅的几个同志,无论在“文革”前或“文革”中表现都很好。特别是在“文革”期间,大多受我的牵连而遭到迫害,但仍然坚持了革命原则,事实证明,他们都是好党员、好干部。

粉碎“四人帮”,结束了“文革”的十年苦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根据“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方针,甄别平反了一大批建国以来曾经震动全国的冤假错案。还剩下高、饶反党联盟和同它有牵连的饶、潘、杨反革命集团,能否站得住?要不要复查?自然被提上了议事日程。

“饶、潘、杨反革命集团”是完全搞错了。这一案提出得早一些。1978年底陈云同志刚一兼任重建的中央纪委第一书记,就向中央建议复查潘汉年问题。其实,据我所知,早在1955年4月,潘被作为“内奸”遭到逮捕时,周恩来同志曾交代罗青长(时任中央军委联络部副部长兼总理办公室副主任)转告解放军副总参谋长兼中央军委总情报部部长李克农组织个小组,细查解放前潘汉年与党中央文电往还的有关档案,整理出一份实事求是的审查报告上报。这个小组以罗青长为组长,总理办公室的许明和公安部十二局局长狄飞为组员。他们经过查档核实:解放前,潘汉年打入日伪内部,利用李士群等情节,中央都知道,而且中央也有过指示,并非潘自行其是。

中央对潘那时的工作是肯定的。于是,由李克农出面,于1955年4月29日,向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呈送正式报告,列出潘的7个疑点,建议中央作进一步审查(其实,这不过是“陪衬”,因为既是审查,当然不能不提疑点,后来这些疑点被逐一澄清)。接着,报告针对“内奸”之说,列出五大反证:(一)中央一再发出过打入敌伪组织,利用汉奸、叛徒、特务进行情报工作的指示。(二)潘当年利用袁殊、胡均鹤、李士群,利用日本驻港副领事户根木和小泉,都有正式报告。(三)潘向中央提供了战略决策情报:①关于德国进攻苏联的准确情报;②苏德战争爆发后,日军究竟是南进还是北进的情报;③太平洋战争爆发的情报。(四)组织机密一直没有泄露,直到上海解放。如日本投降后,中央一度决定要搞武装起义解放上海,当时上海党组织反映可以干。

但数日后,毛主席考虑到从当时力量对比来看,起义即使成功,仍将被迫撤出,急电上海停止武装起义。潘汉年当时是上海行动委员会主要成员之一,这事的前前后后他都知道,而国民党毫无所知。如果消息泄露出去,上海地下党必被一网打尽。潘经管好几部秘密电台,知道很多机密,都没有出事。(五)潘汉年所属的重要关系,当时还正起着绝密的现实作用,是毛主席、周总理所知道的。李克农的报告有理有据,十分有力。他的结论是:潘汉年虽有疑点,但根据大量档案反映的事实,请党中央予以重视,慎重考虑潘的问题。可惜,在当时情况下,这五大反证没有被采取。直到20多年以后,在中纪委复查潘汉年案的时候,它才发挥出很大的作用,成了为潘汉年同志平反昭雪、恢复名誉的重要依据。而潘汉年和杨帆本人,早在1976年10月得知“四人帮”垮台喜讯后,立即提出申诉,要求还历史以公正。经过认真、细致的复查,党中央于1982年8月正式发出文件,宣布“撤销党内对潘汉年同志的原审查结论……为潘汉年同志平反昭雪、恢复党籍,追认潘汉年同志的历史功绩,公开为他恢复名誉”。1983年,党中央对杨帆同志同样作出了彻底平反、恢复名誉的决定。令人痛心的是,潘汉年同志没能等到为他正式平反昭雪的这一天(他于1977年4月含冤去世)。杨帆同志总算等到了。

潘汉年、杨帆既然相继平反,所谓以饶漱石为首的饶、潘、杨反革命集团自然不复存在。关于饶漱石,在这一案上,中央没有专门作出复查结论,但在1986年8月出版的《毛泽东著作选读》两卷本的“注释”第436条中,有以下的陈述:“……在这期间(按:指上海解放后,饶漱石任中共中央华东局第一书记兼中共上海市委第一书记期间),他直接领导潘汉年等在反特方面的工作。由于潘汉年被错定为‘内奸分子’,饶漱石主持反特工作中的一些活动被错定为内奸活动,他因此而被认为犯有反革命罪并被判刑。”一小段经过党中央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注释”,可以说是从事实上给饶漱石的“内奸”问题平了反。

那么,高、饶反党联盟是否也搞错了呢?由于下列情况,人们会提出这样的疑问:(1)原被列入“饶漱石反党集团”的两个人,不仅杨帆解脱了,向明也平反、恢复名誉了。(2)原被列入“高岗反党集团”,号称“五虎上将”的5个人以后表现一直很好。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他们都又被中央重新委以重任——安排到省、部级重要岗位,一直工作到离休。这样一来,所谓“高岗反党集团”与“饶漱石反党集团”之间的联盟,最终又回复为原先的“高、饶反党联盟”了。

“高、饶反党联盟”问题正式地被重新提出来研究和讨论,是在1980年春中央酝酿起草《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时候。

1980年3月19日,小平同志在《决议》起草小组谈到高、饶事件,明确指示:“揭露高饶的问题没有错。至于是不是叫路线斗争,还可以研究。这个事情,我知道得很清楚。毛泽东同志在1953年底提出中央分一线、二线之后,高岗活动得非常积极。他首先得到林彪的支持,才敢于放手这么搞。那时东北是他自己,中南是林彪,华东是饶漱石。对西南,他用拉拢的办法,正式和我谈判……也找陈云同志谈判……高岗想把少奇同志推倒,采取搞交易、搞阴谋诡计的办法,是很不正常的。所以反对高岗的斗争还要肯定。高饶问题的处理比较宽。当时没有伤害什么人,还有意识地保护了一批干部。总之,高饶问题不揭露、不处理是不行的。现在看,处理得也是正确的。”

1981年6月22日,小平同志在十一届六中全会预备会期间,评价已经基本定稿的《决议(草案)》时,再次提到高、饶反党联盟。他说:“高饶事件的基本结论是维持了,但也不好说是什么路线斗争。说罗章龙是路线错误,老实说也没有说中。罗章龙是搞派别斗争,是分裂党,另立中央。高饶事件也是类似那么一个性质,当然还不是另立中央。”

我理解小平同志所说的“高饶事件的基本结论是维持了”,主要指的就是高岗当年进行反党活动的事实。至于饶漱石,虽然小平同志在两次谈话中,没有具体地提起他的事,但是,从1953年至1955年前后,小平同志作为中央的秘书长,对于饶漱石在全国财经会议期间同高岗呼应配合的反党言行,饶大闹中组部并借着开第二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的机会,煽动一些人跟他一道批安攻刘的种种表现,他同样“知道得很清楚”。我那时是中央副秘书长兼中央办公厅主任,经历和了解高、饶事件发生、发展的全过程。因此,对小平同志在上述两次谈话中提到的情况,我是有资格作证的。我完全同意他的看法。既然高、饶事件的基本事实没有大的出入,它的基本结论当然应该维持不变。

对高、饶事件,还需要说到,这事后面确有苏联大国沙文主义的背景:他们企图置中国于自己的控制之下,至少也要把东北和新疆纳入其“势力范围”;为此,需要在中国党内高级干部中物色、扶持、培植追随者和代理人。高岗在东北总揽党政军大权,那时他同苏共和苏联政府的关系极不正常,他的政治野心同苏联的大国沙文主义需要一拍即合,互相利用。中央对此早有察觉和警惕。1953年高岗敢于那么放手搞分裂党的活动,有国际后台支持,也是掩盖不了的事实。

高岗死不改悔,自绝于党;饶漱石反复无常,妄图翻案,他们被开除党籍是咎由自取,党内处理并不过分。后来对饶的处理出了格,主要是毛主席当时对阶级斗争的形势估计得过于严重,助长了“左”的情绪,又过分自信,听不进不同意见,违背了他本人一向倡导的“一切结论产生于调查的末尾,而不是在它的前头”的原则,以致犯了主观臆断和先定性后查证的错误所致。发生高、饶事件的当时,毛主席在党内的威望如日中天,他怎么看,怎么说,我都信而不疑。近来重新翻看1955年的“工作日记”,上面还有这样一段记载:我听过毛主席宣布饶、潘、杨是“内奸”,大吃一惊,痛感自己“思想右倾”哩!现在我说这些,纯属“事后诸葛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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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党的文献》2001年第1期、第3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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