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当你按捺不住冲动,想要谩骂、侮辱谁的时候,莫忘掂量一下自己承受报复的能力,为逞口舌之快,招来杀身之祸,看似得不偿失。恐怖分子、邪恶势力当然该骂。但是,叫板强敌有风险,需先备下“金钟罩”、“铁布衫”哦。值此法国漫画杂志《查理周刊》、美国喜剧电影《刺杀金正恩》等引来的恐怖攻击之际。“新闻出版、言论自由”的分寸和尺度,不免再度热议-----亡羊补牢,犹未为晚。
诚然,伊斯兰与基督文明间的冲突,由来已久。积怨千年,多一次微笑、少一句咒骂于早已事无补。但是,两造既夙有和解之心,则千里之途始于足下。欧美人士不是信奉市场规律吗,就像“投资,任何时候开始都不算晚”,先息纸上之兵如何?因为,高度文明的“新闻出版和言论自由”,不应直言不讳、口无摭拦,是讲“绅士风度”的:言辞有分寸、举止要得体,“勿使场面难堪”不可收拾。所以,表达的方式和内容需要考虑后果或曰尊重对方。事涉惹他不起者,更要屏息而为。
一部人类文明史,几乎是刀枪箭戟蘸着鲜血书写而成。几十亿人至今深陷在猜忌、仇恨之中,满怀着声讨、抱复的情绪。虽然你已经宣布,所有嘲讽和辱骂只针对一小撮极端恐怖分子。但是,人以群分、成见深植。尽管同宗同教之中,分门别户、相向龃龉。一旦面对异族异教,多少内部派系俱成“我者”而较亲,一切外人俱是“他者”而为敌。来自基督世界的任何一点攻讦,都会引起他们不愉快的联想、放大,物伤其类,致使整个伊斯兰、穆斯林、阿拉伯同仇敌忾起来。所幸其各个宗派、教团、个人,忍受刺激的阈值有高有低,才没招至那亿万之众一哄而上,八面出击。这就是现实,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同理,将同样的气力和资源用于向对方阵营释出善意,未必不能引发他们一些愉快的联想,从而为和平共处添砖加瓦。套一句文革语言,就是:扩大教育面,缩小打击面。
中国人早就懂得如何规避这个风险了:我们从小就知道,回民多半讳言“猪”字;而且确实发生过某人无意中在虽然不信伊斯兰教、却极具文化敏感性的回族同伴面前,话中带“猪”、影响了团结的事。于是汉族兄弟每与他们谈话涉其忌讳时,自然会以“大”代“猪”,如“大肉”、“大油”等等,维持了回汉人民一家亲。这里,使用代称,既非示弱、也非姑息,只是尊重、是自保,是恕道、是绅士风范。
这种小事提示我们,模糊概念如“言论自由”虽然难以定义、划界,“雷区”还是绕得开的。正好所论“言论自由”包括了“不因人废言”,在此不妨引用一下陈伯达于1939年在《孔子的哲学思想》一文中提出的概念:“从来人们都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看成极高的美德,其实还是限于一面;极高的美德,极高的‘忠恕之道’,应该还进而是‘人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样,我们就把儒家所代表的封建社会美德转变为极高的人类美德,而且在哲学上恰是由唯心论转变到唯物论。”意为要设身处地、及对方之所需,不能自以为是,把一己之好恶强加于人(恐怖分子、贪官污吏、刑事犯罪分子等罪犯的“不欲”一定不在陈氏所论之列)。
其实,与儒、释、道和基督文明一样,博大精深的伊斯兰文化,也有鼓励幽默的风度与容忍讽刺的涵养,例如广为流传的《阿凡提的故事》等。然而,自尊与虚荣原为一体两面:自嘲可矣,被嘲就要追究了;善意的批评可以,来者不善就要反击;一般风俗习惯被指责,尚可一笑置之,核心价值如信仰、教义、圣贤是不能碰的。所以,既知有“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警惕在那里,更应谨遵 “冤家宜解不宜结”之常言。要是《查理周刊》就此改版,宣传基督与伊斯兰两界的传统友谊,歌颂人类大同呢?试试呗。
融合文明,需要漫长的历史过程,缓不济急;不同文化相互了解其所喜、所恶的表达方式,却可以急用先学、立竿见影;切忌以己度人、想当然;以至弄巧成拙、越反越恐、吃不了兜着走。上个世纪,美国主导的“文化冷战”,避免了第三次世界大战。“911”以来,有没有照方抓药、开展“文化反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