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四川大学历史系讲师周鼎在人人网上发表了一份“自白书”,激发媒体热议。周鼎作为从教八年、颇受学生欢迎的教学名师,由于长期不发表CSSCI论文,不申请项目,一直无法升为副教授。尽管川大为一线教师晋升教学型职称开设了绿色通道,由于周鼎的工作量和工作年限都不够,亦未能如愿升等。于是,压抑已久的周鼎老师不吐不快,痛陈高校教学、科研、职称评审的各种弊病。
“自白书”出炉后,媒体多为周鼎老师鸣不平。但也有不同的声音,如教育研究专家熊丙奇先生认为,国内高校的职称评定体系并不算严苛,如果周鼎在国外,更评不上教授副教授。那么,民国时期大学教师怎样评定职称?如果周鼎生活在民国,能否成功升等副教授?就让我们来考察一下过去的大学教师资格评定问题。
北洋时期的混乱与无序
中国现代大学体制源于西方,初建时规章制度都不规范。1912年,政府颁布《大学令》,规定大学教员分为教授、助教授、讲师三级,但未规定晋升的标准。1917年,教育部公布《国立大学职员任用及薪俸规程令》,规定大学教师晋级参照五个标准:一、教授成绩;二、每年授课时间的多寡;三、所教授学科的性质;四、著作及发明;五、社会声望。从这个标准来看,前三个标准都与教学有关,第四个标准才是著作,说明当时最重视的是传道授业解惑。实际上,这只是一个参考性标准,具体的决定权在各校校长,校方聘任或晋升某教师后,呈报教育部知晓即可。
颇有意思的是,在当时,“社会声望”也能成为一种晋级的标准。而且,从事实上看,当时知识精英稀少,“社会声望”常常成为大学聘任教员的重要标准。比如五四时期的吴虞,虽然游学日本,但仅在成都担任过中学教师。因为他投稿《新青年》,发表了几篇激烈的反孔文章,被胡适誉为“四川只手打倒孔家店的老英雄”,遂被北京大学破格聘为教授。再比如陈寅恪,游学海外多年,既无学位,又无论文,由于吴宓和梁启超的大力引荐,年仅36岁即成为清华国学研究院的四导师之一。
当然,如果真正在西洋获得硕士、博士学位,几乎等于获得了金饭碗,必定会成为各校争相礼聘的对象,甚至未毕业即被许以教授资格。比如,1923年,冯友兰获哥伦比亚大学博士学位,未回国即被河南中州大学聘为文科主任。
此外,当时各大学都设有国学系,国文、史学教师多出身于私塾,并未受过大学教育。按教育部规定,只要对学术确实有精深研究,也可充当文史科目的副教授、教授。此规定一直延续到30年代末。不过,由于社会普遍的崇洋心理,国学教授普遍不受重视。比如圣约翰大学国文教员蔡观明,本是带领学生脱离圣约翰的功臣,然而师生另立光华大学后,当局更重视具有留洋经历的教授,歧视国文教员。一年后,他便辞职回乡了。
在职称评定中,还有一种情况需要说明。北洋教育部原则上禁止大学教师在校外兼课。不过,由于知识精英奇缺,无法真正禁止一人兼任数职。北洋政府遂规定,在必要时,大学可以聘请兼任教员,但工作仅以在学校授课为限,薪水按上课钟头发放,职称为“讲师”。因此,1927年前后,受上海光华大学聘请,教授中国哲学史的胡适,在《光华年刊》上的职称仅标明为“讲师”,以示其兼课身份。若不明就里者,以为光华大学仅给胡适“讲师”资格,实在是大材小用啦!
国民政府时期的调整与规范
国民党执政后,马上改变了北洋时期混乱无序的现状。1927年6月,政府颁布《大学教员资格条例》,规定大学教员分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四等。其中明确规定,讲师需符合以下三个标准之一:“国内外大学毕业,硕士学位,有相当成绩;助教满一年以上,有特别成绩;对国学有研究贡献。”副教授应具备以下资格之一:“在国外大学研究院研究若干年,有博士学位,有相当成绩;讲师任满一年以上,有特别成绩;对国学有特殊贡献。”教授则应符合:“副教授任满2年以上,有特别成绩。”
有趣的是,这个政策虽然有硕士、博士的学位门槛,但对科研也没有严格规定,只是笼统说“有成绩”,不像现在,会量化为发表多少SSCI、CSSCI,拿多少省部级项目。所以,从理论上讲,只要一个教师有洋学位,在国内担任一年讲师,就可升为副教授;再担任两年副教授,便可以成为教授。而且,从规定上看,各校仍有较大的自主权。教员职称审查、评定主要由学校的学术委员会来评议,只是需要有一名中央教育行政机关的代表列席。评定审查合格后报部备案,由教育部发给证书。
不过,还是有一种无形的压力存在,便是大学教师常面临着失业的危险。当时大学采取聘任制,教学口碑不好,学术水平差,或学校当局不喜者,常常会被高校解聘。这一点便不如今日高校教师有铁饭碗(其实也在逐渐实行聘任制)。当然,那时很多所谓著名教授,实际都类似现在的媒体人,在公共舆论界享有盛誉。他们对学术不感兴趣,主要关注点在政治,所以也不怕被解聘。比如罗隆基曾担任上海多所大学的教授、系主任,因批判党国受压迫而辞职,去天津当了《益世报》主笔,出门配汽车,生活比大学教授滋润多了。
抗战爆发后,陈立夫担任教育部长,对大学教员采取严厉的资格审查。1940年8月,国民政府颁布规程,首先取消了“国学有特殊成绩者”可以担任大学教职的豁免权,其次增加了任教年限,明确了“科研”标准。比如,讲师要成为副教授,必须符合以下三点之一:“有国内外大学博士学位或同等学历且成绩优良,有价值之著作;任讲师三年以上,有专门著作;有国内外大学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历,从事研究职业四年以上,在学术上有相当贡献。”至于升教授,更要求在副教授标准的基础上任职三年以上,“有重要著作”。
陈立夫就任教育部长后,对大学教员采取了严格的资格审查。
更重要的是,教员职称最终评审的资格完全收归教育部。学校需要将教员的履历表、毕业证和学位证、著作、服务证明等上交教育部,由教育部的学术委员会审核。比如储安平所在的国立师范学院,1941年将储安平以教授的资格上报教育部申请,不久批文发回,仅同意给副教授资格。储安平没有真正的硕士学位,仅在伦敦大学游学一年,由于曾在国立艺术专科学校、中央政治学校等处任教过三四年,勉强符合硕士同等学历加研究经历四年的标准。不过,由于该校地处偏僻的湘西山沟,一般学者不愿前来任教,储安平虽然是副教授,学校仍给予其教授的薪水。
资格评定背后的薪金差异
我们看到,尽管抗战时期教育部严格规定了职称评定,在科研方面仍仅规定“有学术著作”,而无发表论文的要求。当时虽然有不少高水平的学术期刊发表论文,但大体属于同人杂志,主要目的是对外展示研究成果,地位绝不像今天的SSCI、CSSCI这般“神圣”。而且,发表在报纸上的也可算作论文。比如《大公报》主办有各种学术周刊,经常发表篇幅较长、带注释的论文。
至于著作,似乎更容易搞。因为出版自由,私人也可以办出版社,发行学术著作。比如,储安平被降为副教授后,写了一本《英国与印度》,主要讲印度被英国殖民的历史,在桂林“科学书店”出版。1943年又以“国立师范学院”的名义印了一本两万字的小册子。1944年,他的三年副教授期满,加上这两本所谓学术著作,成功变成正教授。战后则成为国立复旦大学的教授。
当然,像储安平这种资格勉强,学术方面用功有限的学者,虽然可以成为教授,却无法成为更高一级的教授——部聘教授。部聘教授或可类比为当代的长江学者,由教育部聘任,任期五年,名额三十人。资格是在国立大学任教十年以上、声誉卓著、本领域有重要学术著作。部聘教授的审查非常严格,需要各校先提出名单,教育部组织学术审议委员会表决。查浙大校长竺可桢的日记可知,评定第一届部聘教授时,由于学术委员会争论不下,最后决定将名单发给各校从教十年以上的教授普选。从评选结果来看,包括杨树达、吴宓、陈寅恪、汤用彤、茅以升、曾昭抡等,说明此种选拔尚属公平公正。第一批部聘教授到期后,教育部决定全体延续五年聘期。
不过,部聘教授的荣誉大于实质,在待遇上与普通教授相比,并不算太悬殊。真正悬殊的是一般教授与讲师、助教之间的薪水差别。仍以抗战时期的国立师范学院为例,教授廖世承薪水最高,每月可以拿到550元,一般助教吴忠匡月薪只有110元,两者相差5倍,中间近20个等级。而助教吴忠匡的薪水又是最低级的书记员22元月薪的5倍。如果说一个书记员的薪水就可以养活三口之家,比他薪水多20余倍的教授简直可以算学校的富豪了!那么,当时的助教、讲师对升等副教授、教授的迫切程度,当不在今天之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