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来讲了个古代传说故事。
查理曼(charlemagne)大帝晚年时爱上了个德国姑娘。宫中的大臣看到这位君主沉溺于欢情,对君王威仪置之不理,全然不思朝政,都心急如焚。直到那姑娘死去,宫中上下才大大松了一口气,然而为时短暂,因为查理曼的爱情没有和那姑娘一同死去。这位皇帝下令把涂了香膏的姑娘遗体搬进他的寝室,他死守着那遗体,寸步不离。图尔平大主教(The Archbishop Turpin)对这种骇人的激情感到惊恐,惊疑皇帝着魔,坚持要检查那尸体。他在那姑娘遗体舌头下边发现了一个镶着宝石的戒指。但是,这戒指一到了图尔平手中,查理曼便立即如痴如狂地爱上了大主教,急急忙忙下令理葬那姑娘。为了摆脱这种令人难堪的局面,图尔平把戒指扔进了康斯但斯湖(Lake Constance)。查理曼又爱上了那湖水,不想离开那湖畔一步。
这篇传说摘自一本论魔幻的书,又被载入法国浪漫派作家于尔?巴贝?道勒维(Jules Barbey d'Aurevilly)未发表的书札中,记录得比我的叙述更为精确(大家可以在六星社版巴贝?道勒维全集,I.1315页注释中看到)。自从我阅读了这篇传说之后,它一直不断地返回我的脑海,好像那戒指的魔力通过故事的媒介依然在发挥作用。
让我来试着解释一下这个故事之所以引人入胜的道理。我们看到的是连接在一起的一串完全反常的情节:一个老年人对一个少女的恋情,某种恋尸癖和同性恋冲动,到最后,这老迈国王全神贯注地凝望着湖水,一切都沉人一种忧伤的观望之中。
“查理曼凝望着康斯但斯湖,钟爱那无底的深渊。”巴贝?道勒维在他自己的小说(《昔日情人》[Une vieille maitresse],第221页)的一段中这样讲述,同时以这个传说故事加以注解。
能够把这些事件串联起来的,有一个词语环节,这就是“爱情”或者“激情”,这个词语确立了不同形式亲近感的连续性。还有一个叙述方面的环节,就是确立不同情节之间因果关系逻辑的魔戒指。追求某种不存在的事物的欲望,空心戒指所象征的某种缺乏或者缺失,在故事的节奏中比在所述情节中得到了更多的表现。同样,整个故事都贯穿着某种死亡迫近感,查理曼看来是要抓住最后残余的生命来与其进行激烈的斗争;这种激烈的情感最终化为仁立湖畔的冥想。
然而,故事的真正主角是这魔戒指,因为这戒指的活动决定了人物的活动,因为这戒指确定了人物之间的关系。在这奇物周围形成了某种磁力场,也就是故事本身的天地。我们可以说,这个奇物是一种外在的、可见的表征,它揭示了人与人,或者事与事之间的联系。它具有一种叙事的功能;这一功能的历史可以在北欧英雄史诗和骑士传奇中找到线索;这一功能继续浮现在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诗歌中。在阿里奥斯托(Ariosto)的《疯狂的奥尔兰多)(Or1ando furioso)中,可以看到数不胜数的交换刀剑、剑鞘、头盔、马匹的情节,每一个情节都有其特殊作用。正因为如此,整个故事都可以说是一定数量物品所有权的变更,而每件物品都具有某种决定某些人物之间关系的力量。
在现实主义的叙事中,曼勃里诺的头盔变成了一个理发师的洗脸盆,但是并没有因此丧失其重要性或者意义。同样,鲁宾逊从沉船上搬下来的全部物品或者他亲手制造的物品都十分笨重。我想说,一个物体出现在一段叙述中的时刻,它就负载有某种特殊的力量,变得像是一个磁场的极,一种不可见的关系网的核心。一个物体的象征意义明显程度不等,但是确实常在。我们甚至可以说,在一篇叙述文中,每一件物体都是奇幻的。
再回过头来看看查理曼的传说吧。我们可以看出,在意大利语中,它形成了一个文学传统。在《家书》(Lettere famigliar,I.4中)彼特拉克(Petrarch)告诉我们说,他在参观爱克斯教堂(Aix la Chapelle)的查理曼墓时听到了这个“并非令人不快的故事”,但又说他不太相信。在彼特拉克的拉丁文本中,故事更富于道德伦理的评论,内容和情感也更丰富(科隆大主教遵从天上的奇异话声,用手指摸索姑娘遗体僵冷的舌下)。不过、就我而言,我倒是更喜欢那简明扼要的叙事,给读者留下了想象的余地,情节彼此接续的速度给人带来一种局面一发不可收拾的感觉。
这个传说以不同的变体复现在十六世纪意大利的绚丽语言中,其恋尸癖倾向被最大限度地着重。威尼斯短篇小说家塞巴斯蒂安诺?埃里佐(Sebastiano Erizzo)在查理曼与那尸体同床共枕之时让他哀悼独白数页。另一方面,皇帝对主教激情的同性恋倾向则几乎没有涉及,或者甚至全然删除,比如在十六世纪最著名的爱情论文之一(朱塞佩?贝图西[Giuseppe Bettussi]的)之中,故事以找到戒指结束。谈到收尾,在彼特拉克(Petrarch)及其意大利门徒的笔下,康斯但斯湖未被提及,因为整体情节发生在爱克斯教堂,又因为传说应该是对皇帝所建立在那里的宫殿和教堂的一项说明。戒指被扔进一片沼泽之中,而皇帝却像吸进芳香那样地大口吸进沼泽浓重的臭气,还“欣然使用沼泽浊水”。这是一个与关于热泉起源另一本地传说的连接点,这些细节更多地强调了事件整体的偏重死亡的性质。
比这一切更旱的是加斯东?帕里斯(Gaston Paris)对德国中世纪传说的研究。这些传说都讲查理曼对一个已死女人的爱情:却因变数不同而故事也不相同。那情人一会儿是皇帝正宫娘娘,这娘娘使用魔戒指试探皇帝对她是否忠诚;一会儿她又是一个仙女或水仙,一旦失去戒指便会死亡;一会儿她又是个看样子是活人,但戒指一旦被取走便显出尸体的面目。这一切的根底大概是一则斯堪的纳维亚英雄传说:挪威国王哈罗德和他已死王后共眠,王后被裹在一个让她显出活人模样的奇异外衣之中。
总之,在加斯东?帕里斯收集的中世纪故事变体中,缺乏的是情节的链条;在彼待拉克和文艺复兴时期作家的文人改编变体中,缺乏的是速度。所以,我依然们爱巴贝?道勒继的手笔,虽然有粗糙,有拼凑之嫌。他笔下故事的秘密就在于它的肌理:情节无论多么长,都要成了由直角块片连接起来的点,形成代表着无穷运动的“之”字形格局(zigzag pattern)。
我并不是说迅捷本身就是一种价值。叙事中的时间也可能是拖延的、周期性的,或者缺乏动感的。不过,无论如何,一篇故事都是依据一定长度的时间完成的运思,一件依靠时间的花费而进行的着魔般的活动,是把时间缩短或者拖长。西西里的说故事的人使用“故事里的时间不需要时间”(1u cuntu nun metti tempu)这一公式,可以以此来跳过中间环节或者指出数周或者数年的流逝,民间传统中口头叙事的技巧所遵从的是功能标准。它删去无关紧要的细气却强调重复:例如,一篇故事由等着不同的人去克服的一系列相同障碍组成。儿童听故事的乐趣部分地在于等待着他预期要重复的事情:情景、语句、公式。正如诗节和歌词中的韵脚有助于形成节奏那样,散文叙事中的事件也形成韵律感。查理曼传奇的叙事效果很好,因为一系列的事件彼此呼应,有如涛节中的韵脚。
在我写作生涯中有一段时期我热衷于民间故事和童话,这不是因为我忠实于某种民族传统(我的根是在一个完全现代化和国际化的意大利地区),也不是因为我怀念儿时读过的书籍(在我家,孩子们只能读有教育内容的书,尤其是有某种科学性的书),而是因为这些故事进行叙述时所用的风格、结构,其简洁、节奏和显而易见的逻辑。在我整理十九世纪的学者们纪录的意大利民间故事的过程中,如果原文极为简明扼要,我就十分欣赏。我致力于传达出这一特征,尊重它的简洁,同时力求获得最大限度的叙述力量。例如,参看(意大利民间故事)第五十七篇:
一个国王病了,御医告诉他:“陛下,耍治好病:陛下非得到那吃人妖怪的二根羽毛不可。很不容易,因为那吃人妖见人就吃。”国王传活给每一个人,但是谁也不愿意去找那吃人妖。于是他问一个最忠心、最勇敢的侍从。那侍从说:“我愿意去。”有人给侍从指了路,还告诉他说:”山顶上有七个洞,吃人妖住在其中的一个之中。”那侍从出发后一直走到天黑,来到一家客栈……
在这里,国王得了什么病,吃人妖怎么会长羽毛,山洞是什么样子,都只字不提。但是故事中提及的每事每物在情节中都发挥了必不可少的作用。民间故事的第一特征是表达的肌理。最为奇异的阴险故事的叙述,也着眼于基本的要素。总有一种搏斗,对付时间、对付妨碍或者拖延实现某一愿望或重获失去珍爱物品的障碍的搏斗。或者,时间可能完全静止,例如在睡美人的城堡。为达到这一效果,夏尔?贝罗(Char1es Perrault)只写三言两语就够了:“连火上方挂满松鸡和雉鸡的烤肉叉也睡了,火也同样睡去。这一切都发生在一瞬间:仙女们已经不工作。”
时间的相对性是各国都有的一类民间故事的题材:到另外一个世界去旅行,一个人认定只需要几个小时.可是他回来的时候,他的故乡已面目全非,因为已经过去了漫长的岁月。在美国早期文学中,当然,这是华盛顿?欧文(Washington Irving)的短篇小说《瑞普?凡?文克尔》(Rip van Winkle)的主题;对于你们不断变化的社会来说,这篇故事已经获得了原神话的资格。
这个主题也可以被解释成叙事时间的比喻。和叙事时间不可用真实时间衡量的方式。这一意义也可见于反向的运思,用东方故事讲述法特有的从一篇到一篇的内在衍生手段来拖延时间。谢赫拉查达讲故事,这故事里有人讲故事,这二道故事中又有人讲故事,等等。谢赫拉查达(Scheherazade)每夜得以救出自己生命的艺术就在于她知道怎样把一个故事和下一个故事连接起来,同时在恰当的时刻告一段落——这是控制延续性与非延续性的两种办法。这是我们从一开始就可以见出的节奏秘密,一种把握时间的方法:在史诗中靠诗句的韵律效果,在散文叙述中靠那令我们迫切想要知道下文的效果。“大家都有过这样的一种不舒适的恿觉:有人想说笑话、但不会说,听起来令人厌烦。我想,主要是衔接和节奏的问题。薄伽丘一篇短篇小说(vI. 1)就叙述这种感觉,实际上是评论说故事的艺术的。
一位佛罗沦萨贵妇人邀请不少客人到她乡问别墅,这一群欢欢喜喜的老爷太太吃过午餐以后到附近另外一个舒适地方去游玩。一位老爷想提高大家的兴致。便自告奋勇要说故事。
“奥菜塔太太,您和我骑在一匹马上要走挺长一段路呢,我给您说一个世上最好的故事吧。您愿意吗?”那太太回答道:“劳驾请您说给我听吧真是再好不过啦。”这位骑士老爷大概说故事的本事比剑术也好不了多少,一得应允便开口讲起来,那故事的确也真好。但是,由于他时时把一个词重复三四次或者五六次,不断地从头说起,夹杂着“这句话我没有说对”,人名张冠李戴,把故事说得一困糟。而且他的语气十分平淡呆板,和情景、和人物性格也绝不合拍。奥莱塔太太听着他的话,好多次全身出汗,心直往下沉,好位大病骤来,快要死了,最后;她实在再也受不了这种折磨,心想这位老爷已经把他自己说得糊涂不堪,便客气打趣他说:“老爷呀,您这匹马虽是小步跑,可是用劲太大,所以还是请您让我下马步行吧。”
一篇中短篇小说就是一匹马,马是有它自己步态的交通工具,小跑或疾驰都要依距离和地面情况而定,不过,薄伽丘谈的速度是感觉上的速度的把握。这位拙劣的说故事人的缺点首先在于违背节奏、风格不佳,因为他使用的语句既不适合于人物,又不适合于情节。换句话说,风格正确甚至也是思维和表达快速调整、随机应变的问题。
作为速度,甚至是思维速度象征的马,贯穿着全部的文学史,预告了我们现代技术观点的全部问题。交通和通讯的速度时代,是由英国文学中一篇优秀论文,即托马斯?德?昆西(Thomas de Quince)的《英国邮车》(The English Mail Coach)开始的。早在一八四九年,他就理解了我们现在这个塞满汽车高速公路的世界的种种,包括高速车辆撞车致人死命的问题。
在标题为“骤死景观”(The Vision of Sudden Death)的第二段中,德?昆西描写了一次夜间旅行,乘客坐在特快邮车大箱子上,而大胖车夫却沉睡不醒。车辆在技术方面的完美,车夫变为盲目无生命物体的情况,使旅客生命全由那机器的机械性能摆布。由于服用一剂鸦片酊,德?昆西感觉清晰,意识到那几匹马在公路上走错行道,正以每小时十三英里的速度飞奔,已无法遏制。灾祸已成定局,倒不是针对奔驰的坚固邮车,而是针对沿着道路反向行驶的不幸的第一个车辆。实际上,在这看上去像“阴森走廊”般的笔直三线大路尽头,他看到了一个“轻细的苇篷单马车”,里面坐着一对青年夫妇,慢悠悠地走近,一小时走一英里地。“无论数学家怎么计算,在他俩和永恒之间,也只有一分半钟。”德?昆西惊呼:“我已经迈出了第一步,第二步是那青年的,第三步归于上帝。”即使是在高速度经验已经变成为生活基本事实的时代,德?昆西对这几秒钟的记述也是无与伦比的。
眼睛的扫描,人脑的思维,天使的翅膀,其中哪一项能够迅速得在这个问题与答案之间穿过,能够把两者分开?光线赶上光线脚步的速度也许可分开,但是我们车辆横扫一切地击败那小马车逃难努力的运度却是无法分割的。
德?昆西成功地表现了对于一段极短暂时间的感受:虽然极短垣,却依然包含了对于撞车事故在技术上的不可避免性的估计,和一种不可预测场面的估计,亦即上帝的作用:令两辆对开的车不要相撞。
在这里,令我们感兴趣的主题不是物体的速度,而是物体速度与思维和感觉速度二者之间的关系。德?昆西同时代的一位意大利诗人对此也感兴趣。贾科莫?列奥帕第(Giacomo Leopar- di)在青年时期不好活动得出奇,但是在他的日记《凡人琐事》(Zibaldone di pensieri)中记录了一个少见的欢乐时刻:
例如,骏马的速度——无论我们观察也好,体验也好,也就是说,骑在马背上——其本身都是最令人愉快的;也就是说,那欢快,那活力,那力量,这种活生生的感觉。的确,这种速度几乎给了你一种关于无限性的意念,净化你的心灵,强化你的心灵。(一八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在《凡人琐事)中以后几个月的札记里,列奥帕第发挥了他对速度这个论题的思考,有一处开始谈到文学风格:
风格的迅速和简洁今我们愉快,因为迅速和简洁向我们的心智提供了同时出现的、或者彼此交接的极为迅速以致看起来像是同时出现的思想的奔驰,或者使心智浮游于丰富的思想、形象或者精神的感受之中;心智或者不能把这一切中的每一项都全然拥抱或者没有时间悠闲,或者失去感受。诗歌风格的力量大体上等同于迅速,仅仅因为这样的效果就令人欣喜,而决不是其他。同时出现的思想造成的兴奋既可能起源子每个孤立的词语一一无论是本义或比喻意义上的词语,也可能起源于词语的排列.句势的变化;或者甚至对其他词语或短语的压缩。
我想,用马来比喻思维迅速的做法,首先见于伽利略。为了和一位罗列许多古代经典名句以拼凑其理论的对手辩论,伽利略写道:
如果说讨论一个难题就像搬运重物,许多匹马自然比一匹马能驮更多的粮食,而且我也会同意多重式讨论比单一式讨论包含的内容多;然而,讨论事实上像是一种比赛,而不像搬运,一匹巴巴利骏马是要比一百头弗里兰母牛跑得快得多的。
对伽利略来说,讨论、辩论都是指推理,而且常常是演绎推理。“讨论就像赛跑”,这个命题可能就是伽利略的信仰声明;这是一种思维方法和文学审美趣味。对他来说,良好的思维就是指推理迅速、机动,论据简洁;但是也包括使用想象力丰富的例证。
伽利略在比喻和“思维实验”中也表现出了对马匹的某种偏好。我在一篇论伽利略比喻的论文中至少提出了他谈马的十一个重要例证:马是动态的形象,因而是运动实验的工具;是显现大自然全部复杂性及其全部美质的形体;是激发假想的情况下想象力的形体,即马受到了最为奇异考验,或者长到巨大的比例。——然而,这一切都不同于把推理比拟为比赛:“讨论就像赛跑”(Discoursing is like coursing)。
在《关于两种主要世界体系的对话)(Dia1ogo dei massimi sistemi)中,萨格莱多(Sagredo)体现了思维的速度,这个人物加入了托勒密派(Pto1omaic)的辛普利西奥(Simplicio)和哥白尼派(Copernican)的萨尔维亚蒂(Salviati)之间的讨论。萨尔维亚蒂和萨格莱多代表了伽利略气质的两个侧面。萨尔维亚蒂是严格的按部就班地进行推理的人,缓慢而谨慎;而萨格莱多则“谈锋凌厉”,看待事物更富于想象,往往得出未加展示的结论,把每一个设想推向其极端的结果。萨格莱多提出了月球上如何可能有生命或者地球如果停止自转会出现什么情况的假想。但是。萨尔维亚蒂确定了伽利略把思维敏捷置入其中的价值尺度。没有过渡的瞬时推断是上帝心智的推断:上帝的心智比人的心智高超得无限:但是,人的心智也不应该受到轻视。或者被看得无足轻重,因为它也是上帝创造的,而且,随着时间的流逝,它研究、理解并且造就了许多伟绩。这时候,萨格莱多插话,赞扬人类最伟大的发明——字母表:
但是,超越所有巨大发明的某一个人心暂的光辉,这个人梦想到了寻求一种把他最深沉的思想传达给别人的手段,无论时间、地点有多么遥远。他想到了和身在印度的人,和还没有诞生的人,和一千年乃至一万年以后诞生的人谈话。用什么办法呢?用在纸页上千变万化地排列二十个小符号的办法!
我在谈轻逸的讲演中引征了卢克莱修,他在字母的组合中看到了物质的不可思议的原子结构模式。现在我引用伽利略的话,因为他在字母的多种组合中(”纸页上干变万化地排列二十个小符号”)看到交流思想感情的终极办法。伽利略说,这是和在时间与地点上遥远的人的交流:但是我们可以补充一句,这也是书写在一切现存或可能事物之间所建立的直接联系。
我在每一讲中都为自己提出一个任务,要向未来一千年推荐我倍感亲切的一种特殊的价值观:而今天我要推荐的正是:在我们的时代,其他迅速得出奇,而且广泛使用的媒介无往而不胜,带来了把其他一切的交流都推向一种单一的、同质的表面的危险,在这种情况下,文学的功能就是仅仅因为不同以及不同事物之间的交流;文学不仅不模糊,反而甚至强调其间的区别,它完全遵循书面语言的真实倾向。
摩托化时代把作为一种可测算数量的速度强加给了我们,速度的记录是人和机器进步史上的里程碑。但是心智的速度是不可测量的,无法比较也无所谓竞争的;也表现不出在历史上的结果。心智的速度本身就是珍贵的,因为它给对于这样的事物具有感受能力的人带来愉快,而不是可以利用的实际使用价值。
一篇急速而锐不可挡的推理言词不一定比经过深思熟虑的推理言词更好。远非如此。但是,前者所传递的是直捷了当地来源于其急速性质的某种特殊品质。
我在开始的时候就说过,我选作讲演主题的每种价值或者德性都不排除其对立面。在我对轻逸的赞许中蕴含着我对沉重的器重,同样,这篇对迅速的称颂也不想排除徐缓带来的种种愉快。文学已经锤炼出减缓时间流驶的各种技巧。我曾提到过重复技巧,现在要简论一下脱离主题的枝节叙述。
在现实生活中,时间是一种财富,我们分配时间都很吝啬。在文学中,时间是一种财富,我们花费起来从容不迫,不受约束。我们不必首先跑过预设的终点线。相反,节约时间是好事,因为节约得越多,也就越花得起。风格和思维的迅速首先就是灵活性、机动性和从容不迫,这些品质与写作并行,因为写作中自然而然地可以离开主题,从一个题目跳向另外一个题目,可以脱离主线一百次,经过一百次辗转曲折之后又返回原主线。
劳伦斯?斯泰恩(Laurence Sterne)的重大发明是完全由蔓生枝节组成的小说,后来为狄德罗继承。蔓生枝节是一种推延结尾的策略,延长作品占有的时间,不断的逃循或翱翔。翱翔是为脱离什么呢?当然是为了脱离死亡,卡尔罗?列维(Carlo Levi 在他为斯泰恩的《商第传》(Tristram Shandy)意大利文版写的序言中这样说。几乎没有人会设想列维是斯泰恩的崇服者,但是他自己的秘密恰恰就在于甚至在观察社会问题时也发挥出来的一种脱离主题的精神,和一种无限的时间的感觉。列维写道:
时钟是商第的第一个象征物。在时钟的影响下他被孕育,他的不幸开始;他的不幸是和时间的这个标志同一的。像贝利说的,死亡隐藏在时钟里:个体生命的不幸,这个片段生命,这个没有整体性的、被分开的、不统一物的不幸,这就是死亡,死亡就是时间,个体存在的时间,分化的时间,滚滚向前奔向终点的、抽象的时间。商第不想出生,因为他不愿意死亡。以免于死亡和躲避时间,每种办法、每种武器都是可贵的,如果说直线是两个命定的、无法逃避的点中间的最短距离,那么,离开主题的枝节则可以延长这个距离;还有,如果这些枝节变得十分复杂、纷多和曲折,而且迅速得足以掩蔽其本身的踪影,谁知道呢?——也许死亡就不会找到我们,也许时间就会迷路,也许我们自己就会不断地隐藏在我们不断变化的隐匿地方之中。
词语。词语促使我思考。因为我不热衷于漫无目标的流浪,我想说我愿意投身于直线,希望这条线无限地延续下去,把我变得无法企及。我愿意详尽计算我飞翔的轨迹,期望我能够把自己像一枝箭一样抛射出去,然后消失在地平线外。或者,如果我受到大多障碍的阻挡,我就计算直线线段序列,让这序列尽快地把我引出迷宫。
从青年时代起,我个人的座右铭一直是一个古老的拉丁文语句:慢中求快。也许,比语词和观念本身更加吸引我的是那意味深长的标记。大家可能还想得起来,威尼斯伟大的人文主义者阿尔都斯?马努求斯(Aldus Manutius)在所有书籍标题页上都用一条在铁锚上方以曲线跳跃的海豚来象征“慢中求快”这句箴言。智力劳动的紧张性和经常性都表现在这优雅的版画商标之中了,鹿特丹的爱拉斯模(Erasmus)曾用几页的篇幅加以评论。
但是,海豚和铁锚都属于航海象征,我却一向喜欢看到把互不联系、谜一般的形体收拢在一起的象征性图案,像猜谜画那样。在保罗?乔维奥收集的十六世纪象征图案中,作为”慢中求快”图解的蝴蝶和螃蟹就是这洋。蝴蝶和螃蟹都很奇特,但是形体对称,两者之间形成了一种未曾预料到的和谐。
作为一名作家,我从一开始就力求探索那捕捉时间相距遥远的点并将其连接起来的心智线路的闪光。我喜爱探险故事和童话,尽量在其中寻找某种内在能量的对等物,心智的某种运动。我一直是在寻求形象和从形象中自然地产生出来的运动,同时我也意识到,只有在想象流转化为文字之后,我们才能够谈论某种文学效果。对于写诗的诗人是这样,对于散文作家也是这样:成功取决于用词、炼字,表达的妥当当然常常来自灵感的急速闪烁,但是规律却是耐心地寻找恰如其分的词语,寻找每个字都不可更替的句子,寻找字音与概念的最为有效的配合。我确信,写散文是不应该和写信有任何区别的。两者的要点都是寻找独特的词句,简洁、凝炼而且便于记忆的词句。
在长篇作品里不断地保持这种张力是困难的。但是,从气质上看,我觉得自己写短篇更为得心应手:我的作品大部分是短篇小说。例如,我在《宇宙的滑稽)(Cosmocomics)和《T零》(T con zero)中的尝试——给予时间和空间的抽象概念以叙事的形式——只能在短篇小说的紧凑篇幅中完成。但是,我还实验过更短的篇幅,更短的短篇,介乎于寓言和散文诗之间,可参看我的《隐身城市》和近来在《帕洛马尔先生》中的描写。当然,一篇本文长短是一种外在的标准,但是我所谈论的是一种特殊的密度;虽然这种密度可以在幅度较大的叙事作品中达到,但是其恰当的维度可见于单独的一页。
我这样偏爱短小的文字体裁,这仅仅是因为我遵循了意大利文学的真正使命;意大利文学缺乏长篇小说作家,但是诗人很多;这些诗人们如果写散文,也要在文章中发挥其才能,最高度的创新和思维能力也只见于寥寥几页。其他国家的文学难以比拟的一个例证是列奥帕第的《散文与对话》(Operett e morali)。
美国文学中有一个光辉而生气勃勃的短篇小说传统,的确,我想说,美国文学最珍贵的著作是在短篇小说之中。但是,出版家划出的严格分类法一一短篇小说和长篇小说一一排除了其他短小的体裁(依然可见于美国伟大诗人们的散文作品:从瓦尔特?惠待曼(Walt Whitman)的《标准的日子》(Specimen Days)到威廉?卡罗斯?威廉斯(William Carlos Williams)的许多文章)。出版商的要求神圣不可侵犯,但也不应该阻拦我们尝试新的体裁。在这里我真是应该大声呼吁,为短小文学体裁的丰富加以辩护,为这种体裁所表现的风格和内容的精练辩护。我现在想到的是保尔?瓦莱里(Paul valery)的《趣味先生》(Monsieur Teste)和他的其他许多散文,想到了弗朗西斯.彭热(Francis Ponge)写的关于各种物件的散文诗,米歇尔?莱里斯对他自己和他自己的语言的探索,亨利?米晓(Henri Micheux)在《笔荟》(Plume)发表的短小故事中的神秘性的和幻觉般的幽默。
当代新文学体裁最后一大发明是短篇作品大师霍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完成的。他设计他自己是叙事者,“哥伦布的鸡蛋”,这一点使他能够克服在他近四十岁时依然妨碍他超越杂文走向小说的心智障碍。博尔赫斯的想法是,设想他准备写的书已经由另外某一个人写出,一个不知名的、假想的作者,一个用另外一种语言写作的、来自另外一个文化背景的作者写的,而他本人的任务则是去描述和评论这本被发明出来的书。关于博尔赫斯的传奇中有这样一件轶事:按上述规则写出来第一筒优秀短篇小说《向阿尔穆塔辛迈进》(El acercamiento a Almotasim)于一九四0年发表在《南方》(Sur)杂志上,确实被人看作是对一位印度作者的一本书的评论。同样,博尔赫斯的批评家们都觉得必须指出,他的每一篇作品的篇幅都是延展了两、三倍的,因为借用了属于真实的或想象的图书馆的其他书籍的片段,无论这些书是经典、博论,还是臆造出来的。
我要特别强调的是博尔赫斯是如何毫不受阻地找到了接近无限的方法,而风格又极其爽朗、明快、清新。同样,他那综合性的、侧面插入式的叙事方式所用的语言无处不是具体而准确的,其创新之处表现在节奏的多样性、句法的种种更送、形容词使用出入意表、令人叹为观止之上。博尔赫斯创造了一种被提升到二次方的文学,又像是得出本身平方根的文学。这是一种“势态文学”,这是后来在法国使用的一个术语。关于这个情况的端倪见于《小说》(Fictiones),见于可能成为设想中的作者赫伯特?奎恩(Herbert Quain)的作品的那些细小伏笔和规则。
紧凑只是我想要谈论的题目的一个方面,我只想说,我常常梦想那些篇幅浩繁的宇宙论式著作、英雄叙事诗和史诗能够压缩到警句的篇幅。在我们面临的更为繁忙匆促的时代;文学应该力争达到诗歌和思维的最大限度的凝炼。
博尔赫斯和比奥伊?卡萨莱斯(Bioy Casares)合出了一本极短短篇故事集(《短篇与奇异故事集)[ Cuentos breves y extraordi- narios],1955)。我想编一本只有一个句子,或者甚至只有一行文字的故事集。但是,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发现哪个作家可以和危地马拉作家奥古斯托?蒙泰罗索(Augusto Monterroco)相比拟:“我醒来的时候,恐龙依然在那里。”
我知道,这篇以目不可见的联系为依据的讲演已经涉及很多方面,有可能离题大远。不过,今天晚上我所谈的全部题目,可能还有上次谈的那些题目,实际上是可以统一起来的:这些题目都可以归结到我特别推崇的一位奥林匹斯山的神,即赫尔姆斯-墨丘利(Hermes-Mercury),通讯和媒介神。他化名为托思(Thoth),成为写作的发明者;依据卡尔?荣格(C.G. Jung)对炼金术象征的研究,他又化身为“精神墨丘利”(Spirit Mercury)而代表了个体化原则。墨丘利长着有翅膀的脚,轻盈腾空,机敏灵活,善于审时度势,自由轻巧,在众神之间、神人之间、宇宙法则和个体命运之间、自然力和文化形式之间、世界客体与全部思维主体之间建立了关系。为了支持我对文学的建议,我还能选择更好的保护者吗?
古人在心理学和占星术之间,在秉性、气质、众行星和星座之间的联系中看到了微观与宏观的反映,对于他们来说,墨丘利的品性是最不确定、最为多变的。但是,从更为宽广的观点来看,受到墨丘利影响的气质倾向于交流、商业和机动灵活,和农神影响下的气质形成对照,这种气质看起来忧郁、倾向于静观和孤寂。从古代起,人们就一直认为农神气质适宜于艺术家、诗人和思想家。看来的确如此。当然,如果某些人士没有强烈地倾向于内省、对现实世界感到不满意、倾向于一连数小时、数天忘掉自己并且全心凝望着静止不动的、沉默的文字,那么文学就不会存在的。确实,我的性格符合于我所属的这一行的传统特征。
我也一直是具有农神气质的,无论我想要戴上什么假面具来装扮。我对墨丘利的崇拜也许就是一种我要成为什么样的人之热望的表现。我是一个梦想成为墨丘利的农神;我写的一切都反映出这两种期望。
但是,如果农神(克罗诺斯,Saturn-Chronos)不能对我施以某种力量,他的确也就不是我所喜爱的一个神。除了他那怯弱的一面,我对他没有什么情感。然而,另外一个与农神有家族关系的神我却十分喜爱。这个神所享有的星象学和因而是心理学方面的威望不很高,所以他的名字没有用来命名古代人所见天上七大行星中的任何一个,但是,在荷马以后,他在文学中却一直是受到善待的。我所说的是武尔坎(赫斐斯塔斯,Vulcan- Hephaestus),这个神不在天上邀游,而是隐身于火山口底,关在自己的铁匠作坊里,不倦地打造最新式的工艺品:供众男神和众女神用的珠宝首饰、武器、剑鞘、罗网、捕捉机。对于墨丘利的天马行空,武尔坎的回答是摇摆的步态和节奏分明的叮当锤声。
在这里,我还不得不提一下我偶然读过的书;因为给人启发的思想时时来自从严格学术观点上看难以归类的、随便拿到手的书。我指的是一本我在研究意大利纸牌的象征符号时看的一本书,就是安德烈?维莱尔(Andre Virel)的《我们的形象史》(Histoire de notre image,1965)。作者是一位研究我认为一定是荣格派主张的集体想象力的学者;根据他的观点,墨丘利和武尔坎代表着两种密不可分、而且互补的生活功能:墨丘利代表共振,或者参与我们周围的世界事务,武尔坎则代表聚焦,或者创造性的聚精会神。墨丘利和武尔坎都是丘必特(Jupiter)的儿子,其统领范围是个体和社会意识。但是,从母亲方面看,他是乌兰努斯(Uranus)的后裔,其领域是具有不可分割连续性的“周期性精神’时期。而武尔坎则是农神的后代:其领域是以自我为中心与世隔离的“精神分裂症”时代。农神推翻了乌兰努斯,丘必特推翻了农神。到最后,在祥和明朗的丘必特的王国,垦丘利和武尔坎都还带着某种初始的黑暗领域的回忆,同时把原有的某种破坏性病症化为某种积极的因素:共振和聚焦。
在我阅读了维莱尔对墨丘利和武尔坎如何既形成对照又为互补的解释以后,我开始理解我以往不甚了了的道理,理解了我自己,我是怎样的人,应该怎么样;我是怎么写作的,应该怎样写作。需要武尔坎的专注和技巧来记录墨丘利的遭遇和变形。需要墨丘利的快捷和机动来令武尔坎漫无休止的辛劳有意义。还有,从形体散漫的矿石母体中,众神的职务象征获得了形体:七弦琴,或者三叉戟,长矛或者皇冠。
作家的作品必须包含多种节奏,包括武尔坎的和墨丘利的:凭借耐心而细密的配置而取得的某种紧急的信息和一种瞬时的直觉,这种直觉一旦形成,就获取了某种事物的只能如此别无他样的终极形式。但是,这也是时间的节奏,时间流逝的目的只有一个:让感觉和思想稳定下来,成熟起来,摆脱一切急躁或者须臾的偶然变化。
这篇讲演是以一个故事开始的。现在我再说一个故事来收尾。这是一个中国故事:庄子多才多艺,也是一位技巧精湛的画师。国王请他画一只螃蟹。庄子回答说需要五年的时间、一座乡问的住宅和十二名听差。五年以后他还没有动笔,说:“还需要五年。”国王同意了。在第十年的年底,庄子拿起笔来,只用了一笔就顷刻间画成了一只螃蟹,完美之极,前无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