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文学大师,在我的心目中大约仅有十余名。以这十余名大师的标准衡量,毛姆肯定够不上一位文学大师。毛姆的《人生的枷锁》,我读过两遍,觉得相当感人,但与托尔斯泰《安娜·卡列宁娜》相比,不免大为逊色,稍嫌幼稚。刘文荣编译的《毛姆读书随笔》,我也读过两遍,觉得观点鲜明,行文生动,不乏趣味,但与《蒙田随笔》相比,毛姆的随笔未免流于肤浅平庸了。依稀记得小说家马原曾在《阅读大师》中提到,在欧洲,毛姆通常是被归为“通俗作家”之列的。假如只是读了《人生的枷锁》和《毛姆读书随笔》这两本书,尽管我也会暗中嘀咕几声,但嘀咕之后也就勉强认可了。我常把把英国的毛姆与美国的杰克·伦敦视为同一档次的小说家。他们的小说,文笔流畅优美,故事引人入胜,富有感染力,可以作为西方文学的上乘入门读物。胡乱比附一下,我以为他们俩也就比《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高明一些。
但是,毛姆写出了《月亮和六便士》与《刀锋》这两部小说,塑造了思特里克兰德和拉里这两个人物,这却使他在我心目中的地位一下子变得崇高起来,远远地拉开了他与柯南·道尔之间的距离,好比鲁迅以他的阿Q和孔乙己在他和金庸之间掘出一道鸿沟。以我的个人阅读经验,在托尔斯泰的那些伟大小说之中,似乎除了那位濒死的伊万,还没有一个人物,具有思特里克兰德和拉里那种给我重重一拳的力量。
一位画家朋友曾对我说:“假如突然发生大火灾,只能立即夺门而逃,什么贵重物品都来不及带出,那么我顺手抓出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也就够了!”《月亮和六便士》并不是我的圣经,但在目前我读过的几百本书中,《月亮和六便士》确实有着特殊的意义。在一个夏天的深夜,我在学生宿舍的台灯下,翻开了白天刚买回的小说《月亮和六便士》,才看了几页,便觉很有看头,立即抖擞精神,手不释卷,一边读一边听着心脏在静夜中不时的剧烈跳动。放下书本,已是黎明时分。听到窗外传来鸟儿晨起的鸣叫,才发现轰雷掣电已逐渐平息,心脏不再乱蹦了,心里却袭来一阵空虚,好似酒足饭饱之后的困乏,长途跋涉之后的疲惫。许多年过去了,那一夜阅读《月亮和六便士》的震撼和充实,恰似一支强大的侍卫队,始终驻扎在我的生命之中,帮我抵挡那些使我脱离生活轨道的诱惑。
读《刀锋》,没有产生与读《月亮和六便士》相当的心灵震撼。但我以为这是由于毛姆写作《刀锋》时的思想趋于成熟,对世态的洞察更加深刻,叙事愈发炉火纯青的缘故。而拉里这个人物,较之思特里克兰德,也显得更加圆融和丰满了。姑且用福斯特《小说面面观》中的概念做比较,思特里克兰德相当于“扁平人物”,拉里相当于“圆形人物”。
但是,拉里与思特里克兰德相似,也是一个离家出走的人、无家可归的人,一个精神的漂泊者和流浪汉。离家出走之举、无家可归之感,恰是源于寻找一个精神家园的无尽欲求和强烈渴望;在精神的世界里,漂泊即是回归,流浪即是朝圣。因此,拉里和思特里克兰德一样,也是一个追求本真生活的人,一个寻求上帝的人。
简单地说,真正的生活,有意义的生活,和寻求上帝的生活,大致就是一回事。因为惟有那种活在上帝之中,或者惟有那种上帝与我们同在的生活,才是真正的生活和有意义的生活。“上帝”只是“意义”的别名。《月亮和六便士》里的那位画家思特里克兰德,看来纯粹只是不得不画画,只是要过自己想过的画家生活,而且他无情无义,抛妻弃子,勾引有夫之妇,赌博,斗殴……在世人看来,可谓无法无天,道德败坏;在严肃的伦理学家看来,此人浑身洋溢着邪恶的气息,非但毫无“上帝”的观念,而且简直就是一个恶魔。思特里克兰德本人也没有表示“寻找上帝”的意图。然而,思特里克兰德的决断如蒙感召,行走如聆呼唤,对艺术的虔诚一如基督徒对上帝的祈祷,他的所作所为类似于朝圣者的所作所为,他离家出走后的全部流浪生活和最终的归隐,都在践履着“肉身成道”的历程。
思特里克兰德是本色的画家,拉里大致可以说是哲学家,但他们身上都散发着一种浓厚的圣徒气息,他们的生活都曾经被上帝之光所照耀。
(二)
与真正的生活相对的,是没有上帝的生活,是物质至上的享乐的生活。在20世纪初的欧美,这种生活源于尼采所谓“上帝死了”、海德格尔所谓“存在被遗忘”所带来的普遍的虚无主义情绪。这是《刀锋》中绝大多数人的生活。毛姆那像狗一样敏锐的嗅觉,捕捉到了当时西方世界弥漫的这种气息,把这种生活刻划得细致入微,惟妙惟肖,入木三分,淋漓尽致。拉里出现在这样的环境里,尤其是出现在美国芝加哥这个物质主义的城市里,仿佛一个遨游太空之际由于飞行器出了故障而被迫降落地球的外星人。
不过,正是由于花费了大量的笔墨描写那些俗不可耐的人物的生活,使得这本小说整体上不如《月亮和六便士》那般好看。同样是写出类拔萃卓越不凡的“奇人异士”,有所不同的是,思特里克兰德是书中独一无二的主角,几乎所有的文字都众星拱月地围绕着这个绝对中心。况且,《月亮和六便士》写的是一名画家。画家的生活,本来便与常人迥异,而画家思特里克兰德的生活,更是绝非常人所能轻易仿效。他的故事一开始便出人意料,后来的发展更是匪夷所思,令人疑为奇迹,这便使他的经历颇富浪漫主义气息,而在这种浪漫主义气息笼罩之下的思特里克兰德,也显得超凡脱俗,高耸入云,好似半人半神。读《月亮和六便士》,就是在读激动人心的传奇。读《刀锋》则不然,阅读的过程没有伴随着高度的情绪紧张,只有一种想要了解的理智期待。
《刀锋》的线条似乎不如《月亮和六便士》清晰,笔墨似乎被分散开来了。除了主人公拉里,毛姆还写了许多庸俗不堪的人。比如,写那位虚荣无比、热衷于社交的艾略特,所下的功夫不比写拉里少。毛姆在评论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时说:“要写一部关于庸人的小说,很可能写出来之后会使人觉得枯燥乏味。”毛姆被誉为“最会讲故事的英国作家”,尽管不免有些过誉,但总的来说,这种“枯燥乏味”在毛姆小说中基本上是没有的。在《刀锋》中,毛姆本人以名作家的身份,作为一个主要人物出现,周旋于各个角色之间,以听人讲故事的形式形成小说的叙事结构,这种叙事方式本身就是对“枯燥乏味”的消解;他的为《月亮和六便士》所无的机智幽默如灯花般不断爆出,趣味盎然,而且展现得恰到好处,不动声色,犹如树皮自然裂开的纹理;每隔一段时间就写一写发生在拉里游历过程中的稀奇古怪的种种艳遇,大大满足了读者的猎奇心理和浪漫需求;精心刻画的俗不可耐的艾略特,更是写得活灵活现,如在目前,其感染力丝毫不下于《红楼梦》中的刘姥姥。
随便举个例子吧。艾略特最高的人生目标,便是挤进上流社会的社交圈,晚年,这个根深蒂固的愿望变本加厉,愈演愈烈,简直到了心理学上称之为“强迫症”的变态地步,好似一粒苹果成熟了,熟透了,最后自然而然地在树上腐烂了。艾略特老头最大的遗憾,是没有得到某一亲王夫人的化妆舞会的邀请,“这个一只脚已经跨进棺材的老头儿,因为一家宴会没有请他,哭得像小孩子一样”。作为小说人物的毛姆觉得他好生可怜见的,便为他偷来了一份请贴,让艾略特顿时“笑逐颜开”。可是老艾略特根本无法参加这个化妆舞会,因为他早已病入膏肓了,临终前,“他手里仍旧抓着那张我偷来的请帖。我觉得拿着不方便,想从他手里取出来,可是,他勒得更紧。”这个细节,与《儒林外史》中严监生为了两根灯芯而死不瞑目,实有异曲同工之妙。
但无论如何,俗人庸众的生活终究不如奇人异士的生活有吸引力。庸人,我们只需睁开眼睛在生活中观察;奇人,我们则要动用想象。由于写了一批日常生活中的无聊俗人,自然使《刀锋》鼓舞想象的力量有所降低,可读性比《月亮和六便士》略显逊色。
然而其实,写俗人乃是为了衬托不俗的人,写艾略特恰是为了写拉里。艾略特之类的人物只是拉里的背景。正是由于周围都是泥土,才凸显了这块陨石的特殊质地。是的,毛姆在这里使用了一种尽管古老而笨拙,却仍然相当有效的艺术创作原则:烘云托月。在一个个俗人的反衬中,拉里的追求和行为显得鹤立鸡群,脱颖而出,好似一根茅草朝我们的眼睛直扎了过来——而一部小说的主人公能够令人产生如此感受,等于成功了大半。
(三)
拉里是艾略特的外甥女伊莎贝儿的未婚夫。他是一个孤儿,在父执纳尔逊医生的监护下成长,与伊莎贝儿青梅竹马。大约十六七岁,拉里便成了一名空军,参加了一次战役,退役后回到美国,20岁与伊莎贝儿订婚。拉里的故事,从这里开始。
人的生命,并非从出生的那一天开始,而是在自由地做出某个重大决定,选择了自己的人生道路之际开始的。那是一个人的第二次诞生,也是人的精神生命的生日。如果说,传记习惯于从人的肉体生命的生日开始,那么,小说则倾向于从人的精神生命的生日开始。《月亮和六便士》如此,《刀锋》亦然。
拉里复员后,一反以往“热爱生活”的常态,既不上大学,也不找工作,靠了一笔不算太高的年金(三千块),游手好闲,无所事事,自称为“晃膀子”。也就是说,拉里已经不太习惯,乃至根本不愿意像以往那样过着“正常人”的生活。纳尔逊医生说:“这次战争使拉里变了。他回来时已经不是他走时那样的人。也不是说他年纪大了一点。他不知道碰上什么事情,连性格都变了。”伊莎贝儿说:“他给我一个印象,就像是个梦游者在个陌生地方突然醒过来,摸不清身在何处似的。”拉里为什么会这样?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使他“连性格都变了”,并使他“突然醒过来”?是死亡。拉里在战场上亲眼目睹了死亡。死亡使拉里睁开了眼睛,苏醒过来,发现自己以往习以为常的生活毫不实在,如同梦幻泡影,一时不知所措,只好整日价“晃膀子”。
原来,拉里在部队里结识了一位来自爱尔兰的好友帕特西。1918年初,他们打算一起出去休假,并制定好了详细的旅游计划。就在临行前一天,拉里和帕特西受命飞到敌方上空侦察,遭遇了几架德国飞机,前后夹攻,拉里陷入困境,他的飞机“被打得遍体鳞伤”。这时,帕特西的飞机“像一道闪电似的”冲了过来,拼命开火,驱走德机,救出拉里,而他自己却不幸被炮火夺去了年仅22岁的性命。
我的一个朋友说:“死亡是生命中的一次真正重大的机会。”只是这个重大的机会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把握。许多人都曾亲眼目睹他人的死亡,或是前辈的死亡,或是亲友的死亡,或是路人的死亡,我们可能参加过许多次葬礼,可是我们的心灵往往并不为之所动,生活一如既往地延续下去,一切按部就班,秩序井然,毫无影响,仿佛那不过是我们经过草地时偶然被蚊虫叮了一口。只有那些敏感的、有悟性、有慧根的人,那些极富同情心的人,那些拥有万物一体之情怀的人,那些具有形而上学倾向的人,才能在他人的死亡中看出自己的死亡,看出人类必有一死的终极命运,看出生命整个儿失去了根基,俨然赖以为生的绿洲一夜之间突然变成了沙漠或沼泽。拉里便是这种人。拉里感叹:“死者死去时的样子看上去多么死啊!”拉里说:“我感到忿恨不平,使我控制不了自己的是死的丑恶。”拉里不能不追问,在死亡的阴影之下,人生到底有没有意义?人生究竟是为什么?世界上为何有痛苦、忧患和恶的存在?用拉里的话说:“我从来没有对上帝开动过什么脑筋。现在却想起他来了。”
寻找上帝,是由于上帝在生活失去了踪迹;对意义的探求,始于对无意义的察觉。而死亡,这个吞噬一切的恶魔,它是导致人生毫无意义的根本原因。
当一个人意识到自己终归要走向死亡,他不能不兴起他的全部作为和全部生活都毫无意义的念头。拉里和帕特西的休假计划,在死亡面前是何等的不堪一击。一生致力于开拓疆土的亚历山大大帝和成吉思汗,他们在死后所占据的地盘,不过数尺而已;“一世之雄,而今安在哉?”便是一个人学富五车,才高八斗,著作等身,门徒无数,当死亡来临,他可能比一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农夫还要无能为力。正是由于死亡问题的逼迫而至,人类才发明了艺术、哲学与宗教。死亡是一切艺术、哲学和宗教的源初出发点,而一切艺术、哲学和宗教的归宿点则是对于不死的渴望。然而,艺术只能以感性的方式、在想象的领域召唤生命,鼓舞生命。哲学的理性思考意识到死亡的最终不可战胜性,对于死亡只能徒叹奈何,充其量以苏格拉底的方式做到“提前进入死亡”、“预先学习死亡”,习惯死亡,接受死亡。宗教则不然。所有伟大的宗教都试图一劳永逸地征服死亡,彻底解决死亡问题。所以基督教的耶稣声称“我就是生命”,信仰上帝即可获得灵魂的永生。佛教的根本问题也是死亡问题,据说当初释迦牟尼就是由为人生中的“生、老、病、死”四件大事所触动而出家的,而“生老病死”,无非就是死亡问题的更为具体的显现罢了。佛陀的教导以发现和分析死亡问题始,以解决死亡问题终。
死亡是一次精神觉醒的机会,经历死的人才能领悟生,一如生病使人意识到健康。拉里把握住这个机缘,开始思考生命和生活的意义,他的道路大体介于哲学与宗教之间。拉里再也不能够像以往那样毫无觉知地面对生活了。在以“晃膀子”为名的日子里,拉里已经进行了长时间的独自思考。当伊莎贝儿以成婚为由建议他到朋友格雷的父亲公司上班时,拉里终于做出了生命中最为重大的决定,决定去寻找自己要走的路,过自己想过的生活。这意味着,他从此踏上了一条漂泊无定的朝圣之路,他将成为一位刀锋之上的行者。
(四)
《刀锋》的扉页题词写道:“一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因此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毛姆的“刀锋”之喻,可能来自印度《羯陀奥义书》第三章:“醒来,快起来,接近伟大的导师,才察觉道途的艰辛,其中的岔路,宛如剃刀边缘。”(胡茵梦译)拉里已醒来并要上路。这条个人的得救之道或解脱之道,艰辛险恶,丝毫不亚于人类历史上所发生的一切重大战役。我发现,毛姆在《刀锋》中,至少比较详细地描写了拉里所经历的精神领域的“三大战役”。这“三大战役”,拉里的对手都是伊莎贝儿,斗争一次比一次来得惊险,其结果一是离家出走,二是解除婚约,三是舍弃家庭。
第一次“战役”,就是拉里拒绝了伊莎贝儿提出的就业要求。《月亮和六便士》中的思特里克兰德突如其来无声无息地离家出走,引起家人和读者的无限猜测,《刀锋》中的拉里离家出走,即告别未婚妻远赴巴黎,就其在亲朋间的引起的反应言,却是惊天动地的。
伊莎贝儿源于一种“美国的十足实际的人生观”,“本能地感到钱的重要性”,她认为拉里应当马上就业、打拼、赚钱,而且“他的一生显然应当放在这上面”。而拉里回答说:“碰巧我对钱不感觉兴趣”,“觉得我这一生还可以多做点事,不能够光买股票。”于是伊莎贝儿向他搬弄道听途说的大道理,强调“一个人总得工作”,这是一个“做人”的问题,并且如今欧洲完蛋了,美国正在开始一个伟大的时代,方兴未艾,前途无量,预计到1930年,将成为世界上最富有和最强大的国家,每个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为这样一个国家的未来发展贡献力量。拉里对伊莎贝儿所说一切都无动于衷。最后拉里告诉她自己亲眼目睹的死亡,以及死亡引起的对人生意义的感触、困惑和思索,他说:“除非我对一些事情有了一定的看法,我将永远得不到平静。”
用毛姆的说法,拉里“可能在追求一种虚无缥缈的理想——就像天文学家在寻找一颗只有数学计算说明其存在的星体一样。”并且他已经被自己脑中“半明半眛的观念”完全控制住了,变成了这一观念的提线木偶。他不能不出发,不能不行走,不能不寻求,好似一位恋人不能不思念,一个人不得不呼吸一样。拉里的追求显然太不实际,毫无用处,可是毛姆说得好:“世界上还有什么比学会生活得最好更实用的吗?”天生的实用主义者、物质主义者和享乐主义者伊莎贝儿,根本不能理解发生在拉里精神世界的事件,根本无法想象拉里所追求的真正的生活,她只觉得拉里所想的都是不着边际的事情,她宁可将之理解为这是由于拉里在战场上受了惊吓,得了一种医学上的所谓“慢性惊恐症”。既然拉里的精神状态未曾恢复平衡,不愿就业,而伊莎贝儿当然“不想嫁给一个游手好闲的人”,可是拉里对她实有无穷的吸引力,使她一时又舍不得解除他们之间的订婚关系,为了逃避对自己不利的社会舆论,伊莎贝儿建议拉里“出门去走一趟”。而拉里恰好也决定前往巴黎澄清自己的思想。一对未婚夫妇,就这样分开了。
未婚妻都不能理解拉里,更何况其他人?伊莎贝儿的舅舅艾略特说:“拉里永远不会有什么出息,钱,地位,都说不上。”确实,从世俗的、功利的和实用的角度看,拉里算是最没出息的一个人。记得在《我们仨》中,杨绛也说过钱锺书是一个“没出息”的人。钱锺书的《管锥篇》和《谈艺录》能管什么用?放到现在,怕是连教授职称都评不上。
不过后来拉里在漫游途中认识了一位古怪的矿工考斯第,能够理解拉里的追求。考斯第也曾有过与拉里类似的困惑,他也曾在这条路上探寻过并且似乎有所收获,他熟悉神秘主义的著作,常常在醉后和拉里谈论“至高无上的主宰”、“造物和主宰合为一体的极乐境界”,把拉里听得心醉神迷。但是他一旦清醒过来,立即把那些东西视为“无聊的事儿”,固执地拒绝回答拉里的提问。拉里逐渐意识到,“他的欺诈行为,他的仇恨,他的残酷,都是他的意志对一种根深蒂固的神圣本能的反抗,对自己渴求上帝的欲望的反抗,那个使他害怕同时又使他困惑的上帝。”为了现实生活,考斯第活生生地压抑了自己对上帝的本能渴求,就像妓女为了生活放弃了爱情和贞操。偶尔,酒精会使得被考斯第驱逐到潜意识领域中的上帝问题浮现出来,好似妓女寂寞时也会感叹“易得无价宝,难得有情郎。”但在考斯第看来,生活不需要灵魂,上帝还不如德文有用。追求上帝只能带来不安,让人活得沉重不堪,而练习德文至少可以帮他顺利地找着临时工作,赚到工钱,养活自己。这个本该成为拉里之同道的人,为了生活,故意驱逐了上帝,自我阉割了精神。
伊莎贝儿在第二次“战役”中规劝拉里的主要理由,也是“生活”、“养家糊口”。
那时,拉里在巴黎已经呆了两年,伊莎贝儿应艾略特舅舅的邀请,随同母亲来到巴黎,两人在异国他乡再次相遇。拉里这两年呆在巴黎的主要事情就是博览群书,一天要看书八到十个小时,读完了法国文学的所有重要作品,熟练掌握了拉丁文,正在学习希腊文。拉里兴高采烈告诉伊莎贝儿读《奥德修斯》原文的感觉,初次阅读斯宾诺莎哲学的兴奋,其效果无异对牛弹琴,夏虫语冰。伊莎贝儿并不反对拉里求知,但她说:“如果你不预备派知识的用场,知识又有什么好处。”在她心目中,知识的惟一正当的用处就是应当拿来换取金钱、社会地位和物质享受。拉里已经澄清并能够表述多年来困扰自己的问题:“我想弄清楚上帝究竟有,还是没有。我想弄清楚为什么世界上会有恶。我想要知道我的灵魂是不是不灭,还是我死后一切都完了。”这些问题令伊莎贝儿“倒抽一口冷气”、“觉得怪不舒服”。她问拉里几时回芝加哥。可是,浪子回头,谈何容易?此时的拉里已经品尝了精神世界的佳酿,如何愿意退转到世俗世界中去?他说:“这对我来说等于自杀。这等于出卖我的灵魂。”
拉里也要生活。他想过的是纯粹的精神生活。根据他从初步体验,这种生活充实、丰富、没有止境、极端幸福,是世上惟一值得一过的生活。他希望伊莎贝儿能够与他分享的这种生活。他建议伊莎贝儿立即与他成婚,度完蜜月后两人同游向往已久希腊。拉里求的是精神享受,伊莎贝儿要的是物质享受;拉里渴望生命的成就,伊莎贝儿羡慕世俗的成功;拉里实在,伊莎贝儿虚荣。拉里的求婚好似一声声温柔的呼唤,其动人如同一曲优美的旋律,却给一双不懂音乐的耳朵原封不动地反弹了回来。在伊莎贝儿看来,现在这样与拉里结婚,靠拉里那可怜的三千元年金度日,意味着一辈子过“牛马不如的生活,什么指望都没有。这等于说,我要苦挨苦挣一辈子。”于是伊莎贝儿退回了他们的订婚戒指。
许多年过去了。伊莎贝儿的生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可谓大起大落。她嫁给了百万富翁之子格雷,并很快生儿育女。格雷子承父业,事业蒸蒸日上,伊莎贝儿得遂宿愿,纸醉金迷。然而随后不久,爆发了1929年西方经济大危机,格雷的公司不得不宣布破产。格雷受此重大打击,一蹶不振,身染恶疾,无法上班。如今伊莎贝儿所过的生活,与当时拉里根据三千元年金所设想的生活毫无两样。
这时,伊莎贝儿和拉里有一次相遇。这时拉里已经从印度学成归来,奇迹般地治好了困扰格雷的头疼病。有一次,他们在外出游玩中无意遭遇了他们少年时代在芝加哥的共同朋友索菲。索菲婚后不幸丧夫,从此了无生趣,自暴自弃,从当年的那个腼腆纯洁爱好诗歌的少女沦为一个镇日吸毒酗酒的娼妓。拉里动了恻隐之心,甘愿自我牺牲,娶索菲为妻,帮她戒毒戒酒,好似耶稣自愿为人类被钉上十字架。然而,出于一种“我得不到,别人也休想得到”的古怪占有欲,伊莎贝儿决定不顾一切地阻拦拉里和索菲的婚事。
那真是一场惊心动魄的战役,其激烈程度相当于三国时期的赤壁之战,其结局同样地意味深长,影响深远。伊莎贝儿在这次战役中代表孙权军团,拉里和索菲代表曹操军团,赤壁则发生在伊莎贝儿家的客厅。那天,伊莎贝儿设下毒计,布下阵势,邀拉里的未婚妻索菲前来,却又临时抽身而去,只留下一瓶美酒在几案上,不时散发香味朝索菲袭去。可怜那索菲自从订婚跟了拉里,又是淡妆,又是吃素,又是戒毒,又是禁酒,嘴里早已淡出鸟来,怎当它眼前阵阵酒香!没几口就喝干了那瓶美酒。结果,索菲在婚礼前三天失踪了。
伊莎贝儿这次成了拉里理想生活中的最大的劲敌。然而,或许也正是伊莎贝儿无意中弄巧成拙,事实上竟帮了拉里一把。德国传记作家路德维希在《人之子》中写道,耶稣“觉得自己是上帝拣选出来的人,所以他不赞成结婚,结婚是夫妇互相欢悦,以此取代了对上帝的侍奉。”拉里不是耶稣,然而他似乎也具有耶稣的特点,他似乎天生不宜结婚,不能成立世俗的家庭,因为他已把全部生命投入到寻求上帝的事业当中去了。婚姻和家庭,看来只能成为拉里独自前行的障碍。然而拉里并不是一个不近女色的禁欲主义者,就像耶稣并不拒绝女人对他的崇拜、敬爱和侍奉一样。一个名为苏珊的女画家,拉里曾经在她贫病交加的关键时刻伸出援助之手,并与她同居了数月。苏珊告诉毛姆:“我自己有一度几乎爱上了他。这无异于爱上了水里的一个影子,或者一线阳光,或者天上的一块云。我总算是幸免了。便在现在,我一想起当时的险境,还觉得不寒而栗。”
精神生活的法则是减法,是放弃。舍弃得越是彻底,越是干净,行走在刀锋之上便越是轻盈,越是自如。现在,拉里逐一拒绝了来自世俗生活的全部诱惑,舍弃了金钱、地位、名誉、爱情、婚姻、家庭,包括自我的傲慢等一切可以舍弃的东西。他已通过了一系列严峻的考验,他的生命在这个过程中发生了质的转变,成为一名合格的刀锋上的行者,不,此时的拉里,也许已经是刀锋上的一名舞者。
(五)
拉里最终实现了他的目标,发现了生命的真意,找到了上帝吗?
拉里在德国波恩的一个图书馆里邂逅恩夏姆神父,并向他倾诉了自己的经历。恩夏姆神父问拉里:“你已经读了四年书了,是不是?你找到答案没有呢?”拉里说一点也没有找到。恩夏姆说:“你和信仰之间只隔开一层薄纸。”介绍他到自己的修道院住了三个月。离开修道院时,恩夏姆神父对拉里说:“你是一个有极深宗教观念的不信上帝的人。上帝将会挑选上你。你会回来。是回到这里或者别处,只有上帝说得了。”
恩夏姆神父的简洁的话里,有着丰富的意义:
⒈ 他可能是说,拉里的道路不纯粹是宗教的得救之道,而是介于哲学与宗教之间,特别是,并非某种特定派别的宗教。拉里确实广泛阅读了许多哲学著作,柏拉图、笛卡尔、斯宾诺莎、威廉·詹姆斯,等等,都是他的阅读对象。中世纪神秘主义者的大量著作,印度古老的《奥义书》,也是拉里涉猎的对象。
⒉ 他可能是说,拉里相信的不是众人相信的上帝、现成给定的上帝,比方说,肯定不是艾略特临终忏悔的上帝,而是自己寻觅的上帝、个人亲证的上帝,所以拉里说:“我想要相信,但是,我相信不了一个比一般上流人士好不了多少的上帝。”当恩夏姆神父问他是否相信上帝时,拉里说这不关他的事。在《刀锋》中,在20世纪初期西方文化陷入虚无主义情绪的背景下,也可能意味着拉里所寻觅的上帝,不属于西方文化传统、基督教文化传统的上帝,而是东方文化传统的上帝,特别是,印度瑜珈者的上帝。
⒊ 他也可能是说,拉里只能是寻找,却未必寻得。的确,如果上帝不是一个外在的对象,那么,寻找上帝也就是发现自我,使生活获得意义或创造生活意义的惟一途径,也就是自我认识与自我完善;游历印度归来的拉里已经悟到:“一个人所能够追求的最高理想是自我的完善。”而如果生命的或生活真理就是拉里所说的“自我完善”,那么,“自我完善”是一个无止境的过程,它是一个只能向往却不能占有、只能追求却无法实现的目标,就像人想成为上帝而实际上上帝却永远与我们保持着无限的距离一样。
“自我完善”,在我们看来,也不过是老生常谈,无甚高论。早在古希腊,苏格拉底就向人们提出“认识你自己”的类似要求,这难道就是生活的终极真理么?难道拉里耗时多年的长途跋涉、虔心朝圣,仅获得这一微不足道的东西?然而,自我认识或自我完善,固然是老生常谈,却一点也是不微不足道的。对我们而言,自我认识或自我完善只不过是一个空洞的见解,不过是从书本中搜集而来的记忆中的信息,好比一件披挂在身上的装饰。我们只拥有干巴巴的结论,却不知道这一结论从何而来,如何而来,我们没有经历达到这一结论的过程,因此它对于我们并没有什么深刻的意旨。我们用苏格拉底的格言炫耀自己的博学,苏格拉底却在我们的炫耀中弃我们而去。我们的脑中不知充斥着多少如此这般“拔苗助长”的知识。然而对拉里而言,这一貌似平淡无奇的真理却是用他全部青春岁月换取的,一旦在游历中形成了这一领悟,这一领悟便携带着拉里的全部漫游历程,宛如希腊神庙呈现着地中海的海风和阳光。因而,拉里的领悟好比从他的生命中自然生长出来的东西,完全融入了他的血肉之中。它不是单纯的知识,更不是外在的可传授的信息或资讯,单独抽出这一结果,它的生命将会突然枯萎,像是一个梨子丧失了水分而干瘪。黑格尔说过,8岁顽童和80岁的老翁常常说出同样的话,但同一句话的内涵却完全不同。不错,“真佛只说家常”,可是,难道我们竟会天真地以为“家常”就是佛言了么?
无疑,自我完善,是一个超越于东西方之外的最高理想,因为惟有普世的东西才是真正终极的东西。只是毛姆认为,这个最高理想或普世价值,在20世纪初的西方现代社会、尤其是美国的现代商业社会,已经失落了、无从寻觅了,所以拉里说:“我就像罗拉一样,生得太晚了,没有碰上自己的时代。我应当生在中世纪,那时候,信教是天经地义的事。”正因为上帝的身姿似乎在西方现代世界隐匿了,正因为拉里在美国故乡听不到上帝的声音,毛姆才让拉里走了一段迂回而漫长的道路,去察看上帝的脚印,追踪上帝的消息。先是离开美国到了法国,接着去了德国,最后到达印度。他在印度哲人那里领悟到的真理,其实归根到底,也就是西方文化传统中内涵的真理。拉里在人生中的每一个重大时刻,都希望能够去希腊旅游,这象征着他的精神之源头在希腊,而非印度。印度或东方只是一种偶然的他力和助力。西方文化中出现的问题,终究必须由西方文化来解决。地球是圆的,任何一种越洋航海,只要沿着正确的方向,最终总是返回原点,回归自身。
拉里的多年游历,以及从不间断的阅读,使他窥见了上帝向他投射的一线光芒,嗅到真理的一丝气息。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拉里实现了他的目标。游历印度归来之后,拉里说:“我的学徒阶段结束了。从现在起,它将成为我的包袱。我要扔掉它了。”
扔掉包袱,是为了轻装上阵,开始另一种行走。现在,拉里就像一个满心要建筑精神家园的人,费尽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房屋的设计图,剩下的事情,就是盖房子了。
大隐隐于市。拉里决定定居纽约,因为纽约拥有最大的图书馆;做一个汽车修理工,或者当一名出租车司机,因为当过飞行员的拉里喜欢开汽车,而且开汽车仍旧可以满足他的游历需求,跑遍美国。与其同时,抽空写一本书。拉里写作,不是为写作而写作,不是为了当一名职业作家,而是为了描述他解决精神困惑的历程,记录他在流浪途中的所见所闻,报告他在朝圣路上的心得——或许这才是本来意义上的写作,谁知道呢。拉里说:“它并没有什么了不起,我写它出来只是为了把搜集到的资料处理掉,而出版它是因为我觉得只有印出来才能弄清楚它到底是什么货色。”
(六)
《刀锋》的中译者周熙良先生在本书的《译者序》中告诉我们,他在无意中发现,拉里这个人物的原型是20世纪英国牛津大学的语言哲学的天才维特根斯坦,还举了一些史料以为佐证。其中最重要的证据有二:维特根斯坦也熟悉威廉·詹姆斯的《心理学原理》;维特根斯坦在战后一度隐居,当小学教师和修道院园丁。
这个令周熙良先生喜出望外的发现和趣味盎然的考证,只让我感到十分扫兴。在我看来,“拉里”的原型到底是不是维特根斯坦,与我的阅读经验毫无瓜葛;把“拉里”这一文学形象落实为现实中的某个哲学教授,我以为甚至是对《刀锋》的一种贬低。“拉里”只是一个纯粹虚构的理想人物,毛姆通过虚构这个人物,揭示了人性中固有的一个精神纬度。这一精神纬度,在20世纪初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欧美世界中被清晰地意识到,在拉里身上得以显豁,但在人类历史上的一切时代、一切地点,它始终存在,亘古不灭。
正如尼采所言,人是形而上学的动物,人在本质上就是一种不能不寻找上帝、不能不追求意义的存在。拉里,是勇于追求人生意义的人的文学象征。拉里的存在时间不属于特定的时代,而属于人类生活的全部历史;拉里的存在空间不属于西方、不属于美国,而属于人类居住的所有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