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原文为繁体,文本转换为简体字难免有所纰漏,烦请广大读者指正。
1. 前言
谢谢江炯聪教授和承立平教授的邀约,很荣幸今天能到贵学会跟大家讨论经济学。这次的主题是行为经济学。行为经济学涵盖心理学对个人经济行为的研究。主办单位给了一个很浪漫的题目「理性与心理的经济交响乐章」。交响乐章都是汹涌澎湃,为配合这题目,我今天不讨论行为经济学的特定问题,而是回顾行为经济学把「非理性」这块大石丢进经济学大海後,所掀起的壮阔波涛。
我研究的领域是主观经济学,就是奥地利学派经济理论的别名。这称谓可以避免误会,以为我在研究奥地利这国家的经济问题。我关注行为经济学很久了,早期是对实验经济学起好奇心,因为主观经济学对人的行动有一个信念:人会累积经验并记取教训。在这信念下,个人不会重复过去的行为,除非是对一陈不变或微不足道的事件。所以,我的好奇也就止於好奇,没有深入去理解。
2002年康纳曼(Daniel Kahneman)和史密斯(Vernon L. Smith)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次年,一位中国大陆的博士生想写这方面的论文,找我指导。(可见他们追赶世界潮流的企图心。)我是那时才开始阅读康纳曼(和 Amos Tversky)的文章。主观经济学对不同学派的关注态度是这样的:先试图以自己的理论去诠释对方的理论。如果没有困难,就不必去理会对方。如果存在不容易诠释之处,再仔细去理解对方,挖出难以诠释的根源,并作为补强自身理论的要素。所以,我是带着主观经济学的有色眼镜,以怀疑的态度去阅读行为经济学。
2. 行为经济学挑战经济理性
我先简单说明行为经济学的出现。因为康纳曼2011年出版的《快思慢想》,现已有了洪兰女士的中文译本。今天就以此书为主要参考,尤其是该书的第四部〈选择〉。
如果把实验经济学视为广义的行为经济学的一支,那麽,行为经济学从史密斯於1962年发表的〈竞争市场行为的实验研究〉(An Experimental Study of Competitive Market Behavior)一文算起,已超过半个世纪。如果就康纳曼所说的,行为经济学的出现要从瑟勒(Richard Thaler)於1980 年发表的〈走向消费选择的实证理论〉(Toward a Positive Theory of Consumer Choice)算起,也有33年。若从康纳曼获奖的2002年算来,该领域备受关注的时间也有11年了。在这些年间,该领域的研究成果相当丰硕,各位只要翻翻《快思慢想》就可以明白。
康纳曼在书中回忆说,他们研究经济学的兴趣起因於一篇探讨经济理论之心理假设的文章。他记得文章说:「经济学理论的代理人是理性、自利的,而他的偏好不会改变。」这是新古典经济学所称的「经济人公设」。他对此公设感到惊讶。因为长期对人之心理的研究,他确认「心理学家所知道的普通人…不能像经济人一样有一致性,也不能很有逻辑,他们有时很慷慨,愿意对他们所属的团体贡献。他们常常不知道他们明年或甚至明天想要什麽?」毫不含糊地,这是对经济人公设的全盘否认。事实上,他怀疑整套建立在经济人公设下的新古典经济学体系。
於是,他开始设计实验,观察普通人的行为,并获得一些不同於经济人行为的结论。譬如:普通人在选择时会受到个人的参考点(锚定)和秉赋的影响,但经济人则不受影响。又,经济人对得与失的感受是对称的,但普通人并不对称。再如,普通人在选择时会依赖框架的辅助,但经济人不需要。他的结论是:「经济人和普通人是两类人。」的确,心理学研究的是真实的普通人,而新古典经济学研究的是为了模型化而建构的经济人。
为什麽新古典经济学不以普通人之行为作为公设?这必须回到方法论来说。新古典经济学是以傅利曼(Milton Friedman)提出的经济学实证主义(Economics Positivism)为方法论,其大意是:理论的价值在於其预测能力,而不在公设的内容是否与现实吻合。但行为经济学的方法论不信这一套。如果公设的内容无法判定出真假,那也就算了;但如果公设内容完全不符现实,他们绝不能忍受,无法相信由经济人公设所推演的预期行为会符合现实的观察。
康纳曼以实验逐一检验经济人公设的内容,如逻辑的一致性、利己行为、不变的偏好、效用极大化等。他发现,没有一项经济人公设的内容通得过实验的检验。其後,瑟勒也以实验去检验经济人公设所推导出来的预期行为,如经济人不会关心沈没成本。他发现普通人的表现并非不关心沈没成本。此外,他还发现普通人重视责任,也能自我控制。这都不是经济人公设预期的行为。
换言之,行为经济学经由实验,驳斥了经济人公设的内容,也否证了经济人公设所预期的行为。简单地说,他们完全否定新古典经济学的方法论。
3. 新古典经济学的迎战
经济学在上个世纪中叶走向数学模型後,新古典经济学逐渐居於主流地位。行为经济学挑战的不仅是经济人公设,而是整个新古典经济学体系。
然而,主流学派能存活与坐大,必然有对付挑战者的优势。这优势就是它利用数学严谨性建立起来的美学印象:容易沟通的符号化概念、明确的公设和前提、严谨的数学逻辑、可预测和可否证的论述、容易学习与容易扩充的模型。这优势的强悍表现是,它不正面去迎战挑战者,而是打造一支外观仿效对方主力的山寨部队。主这支山寨部队向外宣称他们已经收编了挑战者,淡化挑战者存在的必要性。上个世纪,寇斯(Ronald Coase)的交易成本经济学和後凯因斯学派都曾挑战过新古典经济学,但都因遭到淡化而未能成功。
寇斯认为新古典经济学对交易或合作的分析都假设了零的交易成本,并称它为「黑板经济学」,无法解释处处存在正的交易成本的现实世界。交易成本是从寻找交易对象、发现交易商品、到议价、签约、处理事後争议等的成本。新古典经济学不否认正的交易成本,就在经济人模型里加入一项代表交易成本的新变数或新函数。不久,许多学者也就以这类扩充的新古典经济模型去研究交易成本。
另一例子是新古典——後凯因斯之综合学派的形成。依据亚克尔罗夫和叶林(Akerlof and Yellen,1987)的说法,後凯因斯学派在处理资讯不对称、不完全竞争、特殊资产等可能导致市场失灵之现象时,也是将这些现象以新加於个人选择之外在限制的方式写入新古典学派的经济人模型,然後继续从事个人极大化的理性分析。他们原本是要挑战经济理性的,却又丧命在经济理性下。欧曼(Robert Aumann,1997)认为後凯因斯学者的这种作法,其实是假设了个人拥有超级理性(super rationality),因为模型里的个人除了继续追求极大化外,还具有克服这些约制条件的能力。同样地,新古典学派也没排斥这些现象,而是藉机把自己扩大为综合学派,并淡化了对方的挑战。
新古典学派既然能轻易地淡化交易成本经济学和新凯因斯学派的挑战,自然也会以相同的手段去对付行为经济学。的确,开创行为总体经济学(行为经济学的一支)的亚克尔罗夫,就担心凯因斯提出的「货币工资僵固性」也会被理性化。货币工资僵固性反映出普通人的非理性行为,可以用康纳曼的锚定现象去解释。如果连这非理性的观察也被模型理性化,行为经济学就会步上相同的後尘。
亚克尔罗夫担心的危机是,行为经济学还未能提出一套较全面的系统性理论。如果行为经济学无法发展出一套自己的模型,那麽单一的非理性观察都会逐步被新古典经济学的理性模型所吞并。但问题是,行为经济学是否有能力发展出一套自己的模型来?当然,这新的模型不能以个人追求极大化为前提,否则就沦为经济理性模型。但,如果模型里的个人不具有经济理性,而仅是接受外在给定的指令或规则去行动,那麽,这模型里就找不到独立的个人了。一个建立在普通人的选择模型,追根究底竟找不到独立的个人踪迹?行为经济学难道要建立一个「去个人化」的模型?
亚克尔罗夫和叶林看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提出「接近理性」 (near rationality)的方法论试图解决行为经济学的困境。其作法是:让个人在选择时,以选择规则替代极大化。逻辑上,遵循规则绝不会获得极大化的效益,但只要个人原先是处於极大化位置,而且可选择的范围是连续的,那麽,包络线定理保证不追求极大化的损失程度只是第二阶条件下的规模。但是,规则之所以成为规则,乃因它备受社会的尊重。遵循规则虽然当下会有损失,但随之会获得来自社会的另类补偿,如尊敬、友谊、信任等。不过,新模型不能假设个人在选择规则时已经知晓来自社会的另类补偿,以避免再度陷入经济理性。换言之,行为总体经济学为了摆脱经济理性,坚持个人是在对另类补偿无知下选择规则。为了不让遵循规则成为集体的愚蠢行为,它必须论述这些存在的规则能带给社会明确的效益。
在个人对另类补偿无知下,遵循规则的当下是要忍受放弃极大化效益的机会成本。行为经济学认定这种忍受不是理性行为,却是普通人的选择。但是,如果机会成本太大,普通人是否还愿意选择规则?
康纳曼将人的心理系统区分为情绪性决策的「系统」一和理智选择的「系统二」。在他的实验例子中,个人遵从系统一的机会成本都不是很大,因为过大的机会成本会唤醒系统二。因此,第二阶条件与其说是为配合包络曲线的边际分析,勿宁说是为了保证选择规则能在系统一支配的情境下出现。在康纳曼的实验里,的确是「82%的人接受而15%的人不接受」,前者接受系统一的支配,而後者接受系统二的支配。机会成本虽是主观的,但这差异也太大了。相对於接受系统一支配的82%的人,这15%的人也太会锱铢必较、精於计算了。
主观经济学相信,这15%的人里的确存在不少锱铢必较的人,但同时也存在另一种不跟随规则也不锱铢必较的第三种人,也就是富於创业家精神的人。创业家精神不只表现在生产与投资,也表现在消费与休闲。新古典学派强调经济人的经济理性,忽略了人具有创业家精神。类似地,行为经济学强调普通人的非理性行为,也忽略了人具有创业家精神。创业家精神展现的理性不同於经济人的经济理性,更不是普通人的非理性行为。
4. 观战的第三方
当行为经济学把大多数普通人的行为当作新的经济学公设时,我们期待它能开展出哪样的经济理论?这让我想起凯因斯。他称自己不是保守党员,不是自由党员,更不是工党党员,因为他不愿意接受皇室的命令,不理会菜篮族的诉求,更不信任劳工的智慧。他是英国传统的菁英主义者(Oxbridge)。菁英主义者想知道大多数普通人在想什麽,但不是要听命於他们,而是要藉以设计出他们在情绪上能够接受和被操控的政策。
很巧,翻译《快思慢想》的洪兰女士,上个周末在《联合报》谈论她与康纳曼共进早餐时的对话。他们从核四公投讨论到台湾的民主运作。她以理解康纳曼的语气写到:「领导者最主要的责任就是为全民做出正确的选择,并说服老百姓他是对的。」领导者的看法可能就属於这15%的人,而老百姓可能就是这82%的人。当领导者的看法不同於老百姓时,行为经济学不认为领导者应该接受老百姓的观点,而是要求他去说服老百姓。
这则新闻也可以换个说法:实验得到的结果,在现实上却未必可用的。为什麽不可以用?若用康纳曼在书中的说法,那是出於系统一所主宰的情绪,而不是出於系统二所主宰的理智。接受实验的普通人的选择是出於情绪或出於理智,那是他个人的事。但是,作为公共政策的选择,怎可以出於情绪?
说服82%的人接受,就是希望他们能从理智的角度去判断公共政策的效果。换言之,也就是希望这82%的人在选择公共政策时也能和15%的人一样的理智。若真能如此,公共政策的选择前提是100%的人都能出於理智,而这「期待100%的人」不就是新古典学派以经济人所代表的经济理性?当经济学必须涉入公共政策或社会制度的决定时,行为经济学绕了一圈又回到新古典经济学的理性思路。
行为经济学与新古典经济学的争论会陷入泥淖,因为他们都忽略了行动人都具有创业家精神,尤其是15%的人中有不少人富於创业家精神。因漠视创业家精神而陷入两难的情境,可借用桑德尔(Michael Sandel)在《正义:一场思辨之旅》书中的一则思辩故事来说明。他说,一列火车来到铁轨分叉处,火车司机见到左线远处有一群小孩在铁轨嬉戏,而右线远处见到自己的小孩独自在铁轨玩。不幸,此刻煞车失灵,火车司机将如何选择?明显地,系统一会选择开向左线,因为右线是自己的小孩。如果火车司机深爱功用主义(或其他哲学),系统二会要求他选择开向右线,这可以减少社会的总伤害。我们的问题是,难道没有第三可能?这故事如果落到好莱坞的大导演手中,结局一定出乎意料之外:火车司机顺利地解开火车和後面乘客车箱的挂钩,然後让火车头翻覆,保住了所有的小孩和乘客,但牺牲了自己。这第三种可能性是出於那15%中少数富有创业精神的人的点子。
主观经济学和行为经济学一样反对经济人公设。毕竟,不论怎麽看,人类普遍是无知、短视、时常犯错的。不过,个人的确都不相同。个人在理智和情绪之外,还拥有创业家精神,而创业家精神的存在使得个人的行动出现极大差异。主观经济学对人的假设就是他拥有创业家精神,米塞斯(Ludwig von Mises)以「行动人」称之。行动人的意义是:个人根据自己的逻辑去构思足以实现自己目标的计画,并设法使之实现。由於个人与外界的互动带来新关系和新资讯,行动人会不断调整自己的目标和计画。
虽然个人间存在着智商、体力、成长环境、财富、知识、企图心等的不同,他们都有自己的目标、自己的逻辑、自己的决心。如果这样,我们怎能在事前评论他人行动的理性?如果要说到理性,主观经济学认为每个人都具有理性,而每个人的行动也都符合经济理性。这是理性和经济理性的主观性定义。
相对地,新古典学派的经济理性属於客观性定义,因为存在一套客观的评定标准。譬如数理经济学就用反身律、递移律、完整律等三条件,以及追逐私利和极大化为标准。行为经济学也接受相同的客观论,把违反上述任一条件的选择都视为非理性。如果说出於系统一的情绪反应是非理性,那麽,出自系统二的行动难道就算是理性?系统二是一个建构过程,其内容随时在发展,随时都可能违反先前的理性条件。
换言之,主观经济学和新古典学派都假设个人是理性的,但对个人行动的预期却完全相反。主观经济学假设个人是理性,行为经济学假设个人是非理性的,但两者对个人行动的预期却相当接近。只有新古典学派和行为经济学对个人的假设和对个人行动的预期都是背道而驰。
5. 理性与选择
康纳曼挑战经济理性的起点是普通人在不确定下的选择实验。若普通人在实验中的选择不同於公设的内容,其选择就是非理性。康纳曼将非理性选择和理性选择分别归属於系统一和系统二,。生命科学的研究不容我有置啄余地。但是,主观经济学家对於实验都会有这样的质疑:选择的项目是外界给定的,还是自己在实现个人目标中找出的?经济人会计算选择不同项目的利益,但行动人更关心当前的选择和个人的目标有何关系?若不相关,他是不会接受选择的安排。前面提过,行动人的行动(包括选择)都是理性的。行动人在行动之前,确知他的行动是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於是,理性就自然连结到个人的目标。不是自己选定的目标,就谈不上理性。用较轻松的话来说:在讨论理性时,我们必须追问个人对选择的态度。选择态度就是个人实现自己的目标的态度。
上个月,我也曾简短地跟学生谈过选择的态度,现刚好可以整理一下。为了理解普通人对选择的态度,我到网站(www.goodreads.com,2013/03/20)察看网路乡民对於有关选择之嘉言录(Quotes About Choices)的喜爱调查,并抄录支持人数排在前五名的嘉言於下。
l 第一名(21132人支持):「我们的选择显示出真正的我们,而那选择是远超过我们的能力。」 (“It is our choices, Harry, that show what we truly are, far more than our abilities.” J.K. Rowling, Harry Potter and the Chamber of Secrets)
l 第二名(1733人支持):「一个人在真诚地说『我如现在之我,是因为我昨天做了选择』之前,他是没有权利说『我可以选择其他的。』」(“But until a person can say deeply and honestly, "I am what I am today because of the choices I made yesterday," that person cannot say, "I choose otherwise.” Stephen R. Covey, The 7 Habits of Highly Effective People: Powerful Lessons….)
l 第三名(1295人支持):「一旦做了选择,就与你曾如何费心无关,有关的只是你做过这选择。」(“In the end that was the choice you made, and it doesn't matter how hard it was to make it. It matters that you did.” Cassandra Clare, City of Glass)
l 第四名(600人支持):「选择你的爱,然後,爱你的选择。」(“Choose your love. Love your choice.” Thomas S. Monson)
l 第五名(406人支持):「我们就是自己的选择。」(“We are our choices.” Jean-Paul Sartre)
排名第一的支持人数远远超过其後四名的支持人数,这应该是哈利波特的热潮未退。因此,我就不计较相对的支持人数,仅观察其内容。排名第二和第五的嘉言属於同一类,视选择为生活的过程,但强调个人必须尊重自己的选择。另外,排名第一、第二和第四的嘉言是另一类,把选择看成是一种对自己的期许或对人的承诺,强调个人必须努力去实践。借用康纳曼归纳实验的作法,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87%之)结论:选择是一种承诺与责任。
当然,少数的观点也不能忽视,底下就从少数的观点讨论到多数的观点。少数的观点认为,选择只是个人生活的历程,而人生就是一连串的选择。虽然这态度强调个人必须尊重自己的选择,但未必要求个人必须精打细算,也不排除个人会怀抱「选了就选了」的态度。同时,我们也无法论证这观察是主张依赖情绪或依赖理智,也无从推测个人是否会挑选最有利的选项。即使如此,一个现实是,个人在选择时总会面对多个选项(或解决个案的多个行动方案)。这时,个人会先问自己:该如何选择?
这自问有两重含意,其实是两个不同层次的选择问题。第一层次是,我要以何种规则(或标准)去处理选择?要以谨慎斟酌的理性去处理,还是要以诉诸情绪的非理性去处理?这选择是评估选项之前的规则选择。第二层次则是在选择规则之後,个人依照规则的限制去评估选项。譬如,个人若选择谨慎斟酌的规则,在第二层次就会谨慎去评估各选项。如果个人选择诉诸情绪的规则,在第二层次就会交由情绪去挑选项。这两层次的结构类似於「宪法──行政法」的结构,其位阶是先上而下。
康纳曼的心理系统也存在类似的两层次结构。首先,该系统先决定要把问题交由系统一或系统二去执行。如果交由系统一,当下就有了情绪性的答案,而这情绪性的答案之一是遵循规则。较为复杂与重大的选择则交由系统二,这时才会交由理智去评估各选项。不过,他的结构是以选择的复杂度与重要度去划分,并不考虑个人行动的一致性与可预测性。这种差异正反映出主观经济学与行为经济学在看待个人选择的差异。
就如瑟勒文章的题目,行为经济学认定个人的选择机制就是这样(positive, what is)——如实验结果那样,并不存在意志问题。但是,主观经济学认定个人的选择是意志的表现,是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既然是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就实现目标的逻辑言,个人的选择就是这样;但对实现目标的意志言,个人的行动就应该这样(normative, ought to be)。
个人生存在社会里,他的目标必须在社会参与中方能实现,也就是必须仰赖与他人的交易或合作才能实现。为了生存与发展,他必须让自己成为他人愿意交易或合作的对象。这前提要求他的行动必须让他人有一定程度的理解,也要求他的行动结果必须让他人有一定程度的预期。譬如,我清楚知道张生的顽固,但我依然能与他合作,就是因为我知道顽固是他一贯的的行为规则。但是我无法与李生合作,因为我对他的行动全无预期能力。
选择规则是对自己和对他人长期的承诺,故主观经济学所强调的选择理性之内容就不同於经济人的极大化理性。底下是这两者的差异:(一)个案选择朝向知识的利用,规则选择会顾及知识的累积;(二)个案选择朝向满足当下的目标,规则选择会不断反省和调整目标。个人的行动必须展现出一定的常规,长期地适用到每次的选择。也因此,主观经济学看待的个人选择,也就带着自我的期许和对他人的承诺。
(* 时间:04/20 周六 09:30-12:30 地点:台大管理学院一馆405教室)
作者系台湾清华大学经济学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