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松年:给书写台湾文学史提一些意见

——整理新马华文文学史的经验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010 次 更新时间:2014-11-29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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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松年  

(原文发表于2002/11/22~24 台湾成功大学“台湾文学史书写”国际学术研讨会)


如何更好的整理与书写文学史,是近来学术界极为关心的课题。这个学术会议,以“书写台湾文学史”为题,正显示了台湾文学研究界对这课题的关注。我对台湾文学,正处在开始学习的阶段,不能在这课题上给大家提意见。应凤凰女士说,我可以就新加坡和马来亚的文学史的角度,提出一些看法。我才敢出席今天的会议。

1976年,我就开始关心与着手整理新加坡和马来亚华文文学史料的工作,也写了一些和文学史有关的书籍与篇章,在工作过程中,当然也有一些感触,这里就提出一些感触和各位商讨。

各国各地区文学的定位问题

要探讨某一国家或地区的文学,不可能避免“什么是有关国度或地区的文学”的定位问题。例如:什么是新马文学?什么是台湾文学?等问题。

在整理文学史工作的过程中,常常发现,不少学者将什么是某一地区或国家的文学,和什么是他们所肯定的那一国家或地区的文学混淆起来。与其说,他们是在回答什么是某一国家或地区的文学,不如说,他们是在回答什么是他们所肯定的有关多家或地区的文学。譬如说,美国一位学者汉素音女士在马来西亚演讲时,当提到什么是马来西亚华文文学时,她说:“马来西亚文学应该包括这些作品(戏剧、小说、诗歌),即在感情上、在效忠的问题上,在描述上,在社会背景上和在所关心的问题上是有关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的。”[1]

如果依照汉素音女士的定义,马来西亚文学指在感情上,在效忠的问题上,在描述上,在社会背景上和在所关心的问题上是有关于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的文学作品。那么,换一个角度来说,汉素音是不是也在申明:凡是“在感情上,在效忠的问题上,在描述上,在社会背景上和在所关心的问题上”,与马来西亚和新加坡无关的作品,就不是马来西亚的作品。因此接受汉素音的定义,岂不是要把衆多“在感情上,在效忠的问题上,在描述上,在社会背景上和在所关心的问题上”与马来西亚和新加坡无关的作品,都排斥在马来西亚文学之外吗?例如新马作者在外地旅游所写的游记,所关心的是外地人民的生活,所涉及的是完全无关于新马社会的背景的内容,那岂不是就不能列入马来西亚文学的范围中吗?接受这样的定义来处理马来西亚文学史,将会将许多新马文学作品摒弃在马来西亚文学的范围之外,从而破坏马来西亚文学史的完整性。\r

同样的问题也发生在一位资深的研究者方修为马华文学所下的定义上。方修曾经给马华新文学下定义道:“马华新文学,简括说来,就是接受中国五四文化运动影响,在马来亚(包括新加坡、婆罗洲)地区出现,以马来亚地区为主体,具有新思想、新精神的华文白话文学。”[2]

方修在说明什么是“具有新思想、新精神”的文学时表示:“马华新文学之所以成为新文学,而不是旧文学,最主要的还是在于它的新思想、新精神,这是新文学的特质所在。有了这种特质,才是真正的新文学;否则就只是形式上的新文学。中国新文学是这样,马华新文学也是这样,不论是否富有南洋色彩。”他继续说:“一般研究中国新文学的学者,都公认中国新文学所以异于中国旧文学,乃因其代表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在基本精神、领导思想、与写作物件三方面,各有其特点的缘故。马华新文学固然是以新马地区为主体,但它所处的时代背景、社会性质,都与中国相仿,所以它也具有类似的三个特点。”这三个特点为:一,马华新文学是贯串着反封建的基本精神的;二,马华新文学是受新兴阶层的思想所领导的;三,马华新文学是以人民大衆为主要的服务对像的。\r

我们当然尊重方修所肯定的作品的标准,不过问题在于出现在1919年以后,也就是五四运动发生后的衆多的白话文学作品中,有不少是没有贯串着反封建的基本精神的,也不受新兴阶层思想所领导的,以及不以人民大衆为主要的服务物件的,我们是不是可以把他们排斥在马华新文学范围之外呢?排斥这些作品,是不是会影响到我们呈现马华新文学更为完整面貌的工作呢?

不仅是新加坡的学者在阐释什么是马华文学或什么是马来西亚文学踏入误区,中国学者也有同样的问题。例如刘绶松在说明什么是中国现代文学时,认为中国现代文学所包括的是五四以后出现在中国文坛的反封建、反帝国、为无产阶级服务的文学。可是书中所论,却又包含幷不符合上述定义的何其芳、丽尼、李金发、戴望舒等人的作品。虽然书中把这些作品当成评判的对象来看待,但是严格地说,如果根据刘氏对现代文学定义的释说,这些人的作品是不应该在他的现代文学的范围中的。[3]何其芳等人的作品既然不符合现代文学的定义,而作者又把他们的作品列在现代文学的范围来讨论,唯一能够作出解释的就是他以意识形态为主,把“什么是中国现代文学”与“什么是他所肯定的中国现代文学”这两个观念混淆起来,而来处理“中国现代文学定义”的课题。这就踏入前面所说的文学研究的误区了。

我们甚至可以说,新马学者会在阐释什么是马华文学,或什么是马来西亚文学时会踏入误区,多少是受到刘绶松等人的意见所影响的。[4]同样的情况也经常出现在和一些东南亚文艺界朋友的对话中,例如我曾经问及一位泰国的朋友什么是泰华文学,回答说泰华文学是以华文写作而且必须具有泰国意识的文学作品,也是同样陷入混淆“什么是泰华文学”与“什么是他所肯定的泰华文学”的问题的谬误。

周庆华在论及他所举台湾文学“台湾文学”二词的区分时说:“这个不加括号的台湾文学中的‘台湾’,‘原本’是一个地理名词,而台湾文学就是指在台湾所産生和流传的文学作品。但论者却不是遵循这个用法,而是赋予一些政治或意识形态意涵,使得台湾文学不得不加括号来使用;也就是说,所谓‘台湾文学’已经不是在台湾所産生或表现台湾某种现实的文学作品(不限于台湾一地所有)。这样一来,‘台湾’一词就可以因人的见解不同而繁衍出许多意义,如政治上的台湾、经济上的台湾、甚至民族文化上的台湾,而‘台湾文学’也就被用来指涉个别含有上述内涵或者综合含有上述内涵的作品。”[5]暂且撇开“台湾文学”是否应定为“指在台湾所産生和流传的文学作品”一点不说,周庆华就很敏锐地看到在释说“台湾文学”的定义时出现的究竟是在回应“什么是台湾文学”和“什么是所肯定的台湾文学”的混乱的情形。[6]

关于作家、作者的身份问题

在为各地区或国家的文学定位时,连带会涉及的为作家与作者的身份问题。作家或作者的身份不确定,会影响到地区或国家文学的定位问题。

怎样才算是某一国度或地区的文学作者或文学活动者呢?我的意见是首先我们应当以宽大的胸怀来对待这个问题。虽然我看过一些当前的学者对这问题的意见,我却更欣赏三十年代一位新加坡作者丘士珍的看法。丘士珍虽然是一位非常普通的文学作者,但是他在一篇对当时新马文学发展有着重大影响的论文中回答“什么是地方作家”时指出,“凡是在某个地方,努力文艺者,曾有文艺作品贡献于某个地方者,无疑地我们应该承认他是一个某个地方的地方作家。”[7]丘士珍的话如果再修改一些则会更理想:“凡是在某个地方,努力文艺者,曾有文艺作品或文学活动贡献于某个地方者,无疑地我们应该承认他是一个某个地方的地方作家或文学工作者。”我为何作此修改,下文会比较清楚的说明。要说的是,我在新加坡国立大学讲东南亚文学的课,言及以上的见解时,一位从广州来的博士生研究生这样表示:他同意我所指出的那些学者在界定什么是某一国家或地区文学时所犯上的错误,不过他说,要界定作家与作者的身份更加的麻烦,他说:他对香港文学的研究极感兴趣,也和朋友们论及什么是香港文学,什么是香港作家的问题。大家多认为:虽然余光中先生在香港教书多年,余光中先生只能算是台湾作家,不能成为香港作家。我的回答是,余先生在香港工作多年,对香港的文艺一定的贡献有不小的影响,如果余先生在香港的文学史中缺席,那是香港文学的损失。如果是由我来撰写香港文学史的话,我是不会遗漏余先生的。同样的,像李永平先生,虽然是马来西亚人,但在台湾读书、工作多年,已是定居台湾的台湾人了。如果由我写马来西亚文学史,以李先生在文学上的成绩,我不但会把他写在马来西亚文学史中,我也会清楚记录像这样的一位作者,他的文学成就是到了台湾之后,更有杰出的表现的;我也会表示非常欢迎台湾文学史,能够记录这位杰出作者的成就。一位马来西亚的作者,能够进入台湾文学史,也是马来西亚的骄傲。

在科技、信息高度发达的今天,世界是越来越小了;各地人们的往来也越来越频繁,以前的许多观念、角度和方法在这样的冲击下,有修订、调整的必要。固守一个地区来看文学的交往、冲突、整合与传播的关系,是不合乎时代的要求的;固定一个范围来看作者和作家的身份,也是不合时宜的态度。在这样的背景下,如果我们还在谈国家或地区的文学,我们当然还须照顾到文学的范围,照顾到作家和作者的身份,不过,我认为应当以宽大的胸怀来看待有关的问题。

一些文学史的作者,在面对什么是有关地区的文学时,或时避免引起争议,因而避开不加回应,如刘登翰等所作的《台湾文学史》,在书的前言费了很多文字谈台湾文学和中国大陆文学的密切关系,但完全没有言及台湾文学的定义问题;[8]实际上这个问题可以正面看待的。如写泰国的文学史,用上面修订丘士珍意见的定义,凡是在泰国曾经居留,曾有文学作品或文学活动贡献于该国的,可以列为泰国的文学作者;写福建文学史,凡是曾经居留在福建,曾有文学作品或文学活动贡献于福建,都可以列为福建文学史中的人物;同样的,凡是曾经居留在台湾,幷有作品或文学活动贡献于台湾的,其人物是台湾文学史的人物,其作品也是台湾文学史的作品;从文学的角度来为各地区或国家文学下定义,是可以避免许多争执的。

陈芳明在《台湾新文学史的建构与分期》有两段话,非常有意思:“(进入解严时期之后),在台湾社会里,任何一种文学思考、生活经验与历史记忆,都是属于主体。所有的这些个别主体结合起来,台湾文学的主体性才能浮现。因此,后殖民时期的台湾文学,应该是属于多元性、包容性的宽阔定义。不论族群归属为何,阶级认同为何,性别取向为何,凡是在台湾社会所産生的文学,便是台湾文学主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9]“在解严后,本土应该是跨越悲情与受难,而对于岛上孕育出来的任何一种文学都可划归本土的行列。更扩大一点来说,既然是经过台湾风土所醸造出来的本土文学都是属于本土的,则皇民运动时期的日本作家如西川满、庄司总一、滨田·雄等人的作品,也都可以放在台湾文学的范畴里来讨论。同样的,战后的官方文学,或少数被指控为御用作家的作品,当然也可以纳入台湾文学史的脉络来评估。历史原不择细流才能成其大。有过殖民经验的台湾,自然比其他正常的社会还更复杂,因此表现出来的历史记忆与文学思考也来得出奇的繁杂。”[10]如果陈芳明能将上述的说明不限制在“解严以后”,而能以此宽阔的态度来看待所有时期的台湾文学,就更接近我对某个地区文学的定义,与对某个地区文学作家、作者身份的看法了。

早在1943年写成《台湾文学史序说》的黄得时的意见更为可取。他认为台湾文学史的范围和所要提的对象,可分为五类:

一、作者出身台湾,文学活动在台湾实践的;

二、作者出身台湾之外,但在台湾久居,文学活动也在台湾实践的;

三、作者出身台湾之外,只有一段时间在台湾进行文学活动,之后又离开台湾;

四、作者虽然出身台湾,但文学活动在台湾之外的地方实践;

五、作者出身于台湾之外,而且没有到过台湾,知识写了有关台湾的作品,文学活动地点也在台湾之外。

他认为这五类作者,都“无法置之于文学史界限之外”,并且说:“所以,作为台湾文学史要予以处理的范围,以出身于台湾,在台湾进行活动的人以及出身于台湾之外,在台湾久居,在台湾进行文学活动的人为主,短暂逗留的及其他人,只有必要时才提他。”[11]

除了黄先生所举的第五类作者之外,我都非常赞同他的意见[12]。我们必须要有像黄先生这样宽阔的心胸,才能书写比较完整的文学发展的历史。

文学史不是作家或作品史

为了整理新马文学史,我看了不少现代文学史的书,也对其中一些书的处理与写作有强烈的意见。不少现代文学史的著作,强调文本研究的重要性,将文学发展分为若干阶段,在每一阶段中举出若干代表作者与作品论析,就称这样的作品为现代文学史,这未免气度太小了。文学史的舞台,绝对不只容纳几个主要的代表作家或作品而已。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文学史,应当是那个国家或地区人类文化活动史的部分。它绝对不是作家或作品史。它除了论析文学作者与文学作品之外,还包括多方面问题的探讨:如文学的经营的问题,其中又包括报章副刊与杂志的编者为何创办有关的副刊或杂志,他们容纳稿件的标准为何,取稿的原则又是怎样?他们的编辑方针对当时或以后的文坛、社会有怎么样的影响?当时的文学团体又怎样的运作?对文坛、社会又起着怎么样的作用?也包括文学的消费的课题,讨论当时读者的兴趣如何左右文艺的出版与发表,编者如何引导读者?如何衡量文学作品在发行上所起的影响?等等。我们也是强调文本的,但是所要的文本,不是狭义的文本,只限于文学作品而已。我们所说的文本,是广义的,包括副刊与杂志的发刊词、编后话、编后啓事、编者宣布的编辑方针、甚至副刊与杂志的广告、以及作者的资料、作者的作品,等等,都是我们所要获取的文本。同时在探讨文学活动上、分析文学作品上,也应该采取多方位的角度来论析有关的资料。除了详细论析作品的写作外,也要注意文学活动与作品创作和当时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互动关系。跨学科的研究将能扩大文学史写作的视角。[13]

今年年中我到四川大学主持博士生学位答辩。其中一位博士生的论文是关于副刊研究的,文中提出了在整理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副刊研究的重要性。这位同学确实看到中国大陆的现代文学史所存在的副刊研究缺席的问题。五四之后,新文学书籍出版发达,研究任何一阶段的文学,只要有文学书籍在手,就可以写出那一阶段的文学历史了。因此也就较少去理会那些整理过程费时、工作繁杂的文学副刊,于是作家和作品研究成了文学史的主要成分,与文学经营有关的副刊与杂志活动、文学团体活动,以及与消费有关的读者兴趣问题,和读者所偏爱的文学样式,也就被忽略了。这位博士生当了解到新马文学研究界很早就非常注意副刊的研究,甚至为副刊研究出版了好多作品时,感到相当的惊奇。其实这一点也不奇怪,因为在二战之前,新马的文学单行本很少,在新马出版的也不多过五本,当时的文学作品多是发表在报纸副刊和文学杂志上的,不研究报纸副刊与杂志,绝对写不出什么文学史的。

然而正因为我们必须接触报纸的文学副刊和杂志,更让我们深深地感觉文学经营与消费在文学发展史程的意义。

地区不同,文学经营与消费的方式也不同,这更增添了文学发展的多元色彩。新马以报纸副刊的为特色。台湾就不同。以1900年至1920年这期间来说,台湾报界创办的报纸,有《台湾日日新报》、《台湾新闻》、《东台湾日报》、《新高新报》、《台湾经世新报》、《台南新报》、《台湾新民报》。然而由于是日据时期,这些报纸,多是日文报纸。刊载中文文学作品的,只有《台湾日日新报》,《台南新报》等。但这段期间的《台南新报》已经没有保存。[14]《台湾日日新报》是由日人经营的,目前台湾图书馆所藏的这份报纸,也是从1924年起才能得见其中的一些报章。[15]与新加坡和马来亚不同的是,当时台湾出版的期刊杂志比新马多,有《台湾文艺》(1902)、《相思树》(1904)、《新泉》(1905)、《新星》(1905)、《蛇木》(1915)、《绿珊瑚》(1907)、《新学丛志》(1909)、《经鹿》(1915)、《新生》(1915)、《红尘》(1915)、《热》(1917)、《若草》(1917)、《红桧》(1917)、《月桃》(1917)、《南方》(1918)、《人形》(1918)、《木瓜》(1918)、《台湾俳坛》、《台湾文艺丛志》(1919)、《曙》(1919)、《诸罗》、《南方艺术》(1920)、《荆棘之座》(1920)、《潮》(1920),其中最需要仔细探究的是《台湾文艺丛志》。[16]但是除了《台湾文艺丛志》外,多数是日文刊物,有中文作品的,又多没有存藏。可以说,台湾的报纸,不象新加坡和马来亚的报章,由于英殖民地政府的善妥保存,目前大部分早期新加坡和马来亚的中文报纸都相当完整地保存在大英图书馆中,新加坡国立大学中央图书馆也购买及保存了这些报刊的缩微胶卷,这使得新加坡和马来亚的副刊文学有很好与宽阔的研究空间。

报章给予当时台湾文学作者活动的空间既然有限,文学作者的文艺经营方式也就有其他方面的转变。知识分子积极发展传统的文人结社的活动方式。文人结社,在明末清初的文坛,已是非常的活跃。江南江北,大大小小的文社,诗社,比比皆是。影响所及,在明郑时代,台湾 就有海外几社的设立。到了清代,诗社依然是文艺界的重要组织,如康熙二十三年(1684)的东吟社,道光六年(1826)漳化的锺毓诗社,道光、同治年间新竹的潜园吟社,光绪四年(1878)台南的崇正社,光绪十二年(1886)新竹的竹梅吟社,光绪十五年(1889)的斐亭吟会,光绪十六年漳化的荔谱吟社,光绪十七年(1890)台南的浪吟诗社,台北的牡丹诗社,光绪十八年(1891)台北的海东吟社,光绪二十三年(1897)彰化的鹿苑吟社,等等。马关条约后,台湾割让日本,“沧桑之巨变,家国之巨痛,士人感受更深。从前所读四书五经,准备科举考试的读书人,如今已感到功名无望,生活潦倒,只有藉诗酒来发泄心中的不满,及对祖国的怀念。为了维系汉文化,中国国学于不墬,于是各地纷纷设立私塾,教导国学,幷且吟诵诗文,表示士人对祖国的忠贞,不屈服异族的统治。各地读书刃为了互通声气,以期保存国粹,于是各地诗社,相继成立,五十年间,诗社数目之多,达到空前。"[17]

以1900年至1920年为例说,1901年(光绪二十七年)有雾峰的栎社,彰化的拔社,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有树林的咏霓诗社,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有台南的南社,1909年(宣统元年)有台北的瀛社,1910年(宣统二年)有台北的西瀛诗社,1911年(宣统三年)有高雄的凤冈吟社,嘉义的罗山吟社,桃园的桃园吟社,台南的屿江吟社,1914年有宜兰的仰山吟社,台中的黎江吟社,台南的芦溪吟社,彰化的鹿江诗会,1915年有台北的妍社,嘉义的玉峰诗社,台南的春莺诗社,1916年有嘉义的青年吟社,1917年有台北的芸香吟社,啸洋吟社,杏社,彰化的崇文社。1918年台中的敖鱼西吟社,1919年有念云林的芸社,嘉义的寻鸥吟社,台南的竹桥吟社,1920年有云林的炎社,嘉义的朴雅吟社,峰仑诗社,无名吟会,莺社,台南的酉山吟社,高雄的旗津吟社,等等。[18]其中彰化、台南、台北、嘉义诗社文社之多,更予人以深刻的印象。

研究台湾文学,怎么能够忽视这段时间内的诗社经营的历史呢?[19]

关于现代文学史的书写

分期论述文学发展的问题

当我批评泰国的友人关于什么是泰华文学的回答时,有些人认为我轻视泰国的民族意识,轻视泰华文学的本土化的历程。这点我们是不能接受的。事实刚好相反,从七十年代中期我开始治理新马华文文学以来,文学本土化的历程就是我非常重视的一环。一方面我不满一般文学史的写作者,在为有关的文学发展史分期叙述时,总是不能摆脱起承转合的规条,老是以萌芽期、兴盛期、转折期、衰微期来论述有关文学的发展,[20]因为我认为文学发展的轨迹,不一定是呈螺旋性的,或是循环型的;另一方面,我认为文学经营或写作,总是离不开文学作者的心迹,如果能从文学作者的心态变迁来寻找文学发展的线索,是会比依据起承转合的形式结构来得更符合文学实际发展与变化的实况的。早期的知识分子,当他们开始离开故乡土地时,内心充满侨民心态是可以想象得到的,然而在异乡居留日久之后,他们的心态又有怎么样的变化呢?他们在融入当地的社会上又有怎么样的历程呢?研究的结果不但可以作为新马华文现代文学的发展的准则,甚至还可以让我完成《战前新马文学本地意识的形成与发展》一书的写作[21]。从以下的分期,就能够了解我是如何以侨民意识与本地意识相消长来作为新马华文现代文学发展的分期准则的:

侨民意识浓厚时期的新马华文文学(1919-1924)

南洋思想萌芽与南洋色彩提倡时期的新马华文文学(1925-1933)

马来亚地方性提倡的时期的新马华文文学(1934-1936)

侨民意识腾涨、本地意识挫折时期的新马华文文学 (1937-1942)

马华文艺独特性提倡时期的新马华文文学(1945-1949)

本地意识拓展时期的新马华文文学(1950-1954)

本地意识腾涨时期,爱国主义文学提倡时期的华文文学(1955-1959)

本地意识继续腾涨、后新加坡自治时期的新马华文文学(1960-1965) [22]

这样的分期曾经得到日本东京今富正巳教授与京都小木裕文教授的赞同。东南亚其他国家的华人,在融入不同地区的本土化历程会有不同的地方,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相信从侨民意识浓厚到逐渐向当地的感情靠拢应该有共同的地方。实际上,新马文艺在战后极力摆开中国文学的影响,而要求文艺的独特性,就是受到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等地的民族自主运动的感召的。所以撰写东南亚各地的华文文学史,是不是也可以考虑这样的分期原则呢?

台湾在甲午之战后,割让给日本。在这阶段的台湾文学,其发展情况当然和东南亚有很大的不同。然而在日据时期的不同阶段,必然有不同的政治、文化上的变化。这些变化可以是执政当局的,也可以是知识分子的心态的,也可以是前者影响后者的。我建议有些学者不妨一试,以知识分子心态的变化来作为台湾文学分期的准绳,来论述台湾文学的发展。[23]

为文学发展过程分期,当选择分期的准则时,犹如为事务分类一样,切忌陷入分类紊乱的错区。为事务分类,常常因持有双重或双重以上的准则,以致造成论述上混乱的现象。譬如论人而分男、女、小孩,,就有分类重复或紊乱的问题。一位马华文学研究者孟沙,在为马华文学发展史分期时,就有这样的问题。他的分期如下:

1919年至1925年              萌芽时期

1925年至1931年              南洋新兴文学运动时期

1931年至1936年              低潮时期

1936年至1942年              抗战文学时期

1942年至1945年              沦陷时期

1945年至1948年              中兴时期

1948年至1953年              紧急法令时期

1953年至1956年              反黄运动时期[24]

由上可见,他的分期,有以文学现象(思潮)为准则的,如南洋新兴文学运动时期;有以政治原因为准则的,如沦陷时期、紧急法令时期;有以盛衰为准则的,如萌芽时期、低潮时期、中兴时期;也有文化运动为准则的,如反黄运动时期。像这样的分期,不但会给人混乱的感觉,在论述上,也会有欠周详之处了。

叶石涛《台湾文学史纲》论述四十年代以前的台湾新文学,分为摇篮期、成熟期和战争期,也是夹用文学的盛衰、与军事上的战争两个标准来分期。这样的分期也是有待商榷的。

“现代”、“当代”词语的意含

中国大陆的现、当代文学史著作,都将1919年至1949年的新文学,称为现代文学;将1949以后的新文学,称为当代文学。我对这样的称谓有不同的意见。

将文学发展分为1919年至1949年为一个阶段,1949年以后至今为另一个阶段是无可厚菲的。问题在于现代或当代的词语意含的理解。不少文学史的作者,一方面用它们来称谓时间,另一方面又同时以它们来区分文体。我就有不同的意见了。我的看法是,不论是“现代”或“当代”,既然他们都是时间的意含,那么在这意含的时间中,凡是属于文学性质的作品、活动,都应当是有关文学史所应记录的对像。所谓“属于文学性质的作品与活动”,我的意思是包括旧文体文学或民间文学等等的作品与活动。

台湾不少文学史的著作,虽然没有标明“现代”或“当代”的字眼,然而在论述过程中,也多是重于讨论白话文学,也是不足的地方。

五四运动虽然带来了华文文学界的巨变,白话文学代替旧体文学,成为文学的主流,然而旧体文学就从此死亡了吗?在五四以前,文坛流行的,不但是旧小说,旧诗词,旧体散文,还有不少民间流行的文学样式,以广东、香港、新加坡和马来亚来说,还有粤讴、班本、龙舟歌,等等。这样文学样式,有些在新文学的冲击下,式微了,但有些还在二十年代流行着

就以粤讴为例说明吧。粤讴,也称越讴、解心腔。清嘉庆年间,冯询、招子庸在木鱼歌和南音的基础上发展成这类型曲艺。招子庸曾编撰《粤讴》一书,收集这类作品,并使这类作品广泛流传,乃引起研究界,甚至国际文学界的注意。英人金文泰曾将此书译为英文出版,葡萄牙人庇山也译为葡萄牙文出版。粤讴本多男女欢情的内容。[25]1911年前后,革命党人也利用这一体制注入革命的内容。[26]男女欢情的粤讴,和具有革命内容的粤讴,在新加坡和马来亚,都有它们的市场,获得编者和读者的钟爱。后来粤讴作者更以这种文艺体制来讽刺时政,也受时人的欢迎。由一些记载可知新加坡和马来亚粤讴普遍流行的情形:“近来志士远追金元,旁效欧美,有取夫讴歌变俗之义。无论日报旬报,皆有歌谣一门,而粤讴尤多,则以粤人多任报中记者之故耳。”[27]在马来亚,当时的《益群报》和《槟城新报》,在新加坡,当时的《叻报》、《振南日报》、《南侨日报》、《中兴日报》、《国民日报》等等,都刊登粤讴的作品。甚至一些小报杂志期刊也不乏这类形式的篇章。

依据统计,单是五四运动前二十年,刊载于新加坡和马来亚报纸的粤讴就不少五百首。五四运动后这类作品仍然广为流行一段时间。奇怪的是,现在讨论新加坡和马来亚文学发展的作品,大多数竟然遗忘了这一风行一时的文学体制。

而旧诗词,在五四之后,依然香火不断。以中国大陆为例,至今大陆仍然有诗词报(广州的广东诗词报),仍然有诗词团体(洛阳的国际汉诗学会);以新马为例,五四后旧诗词仍然弦歌不绝,二十年代末至三十年代中期《槟城新报》的副刊《诗词专号》,接连出版了六、七年,刊登的诗词作品,数以千计。学术界怎能忽视这种现象的存在?以台湾为例,二、三十年代,不但如前所说,诗社林立,而且出版的诗文集,数目尤多,是旧诗词丰收的季节。如果现代文学史没有包括旧诗词这一块,如何称得上是能够反映台湾文学状况的文学史?

如上所说,民间文艺也是文学创作丰富多彩的一环。戏曲曲本、民歌民谣、灯谜谜话、等等,仍然在民间广泛流行,而这一切是当前现代文学史所遗忘的遗産;少数民族的文化、文学,其丰富性常为民俗学、人类文化学的学者所称道,而都在现代的文学史中付诸阙如。以上所说种种,都令人深为感慨。

因此我殷切希望,书写一部令人较为满意的文学史的时刻能够迅速到来。而要做到这一点,我认为,学者应该走出过去关于文学史设置的思考。也许台湾当前的处理方向可供学者参考。近年来,区域文学的研究在台湾极为盛行。嘉义、苗栗、彰化、台中的文学史陆续出现。[28]这些文学史着的特色在于,由于是以区域作为单位来撰写文学史,因此在有关区域中的一切文学活动、文学作品、文学作者都广泛收取,仔细分析;甚至有关区域中的读者习惯、民情风俗也不忽略。于是古典的也好,民间的也好;传统的也好,新创的也好;汉族的也好,少数民族的也好;都在研究的范围。由于着眼点不同,关心的方面不同,所呈现的历史,也就能够多方面的反映文学的状况。中国大陆自1989年起也出现了一些地方文学史的著作[29],虽然还不太普遍,已是应当称许的好事。然而这些史着,还多是偏向于白话文学的讨论。中国大陆,爱好旧文学的作者不少,民间文艺多样,少数民族又多,处处都有丰富的文艺宝藏。如果能更全面地撰写各地区文学史,各地区文学史都能包含各式各样的不同类型的文学作品,而让现代文学史的撰写者,有机会能够从这些文学史探索起,然后再加综合,所呈现的文学状况当和目前的文学史一定有巨大的不同。至少少数民族民族的文化艺术、民间的文学创作、旧文学的丰富内涵可以为现代文学史带来过去所没有的新鲜感。新马文学史,如果也能着眼于这些方面吸取素材、整理资料,所反映的新马文学史也必定有另一番风貌,特别是新马是一个多元民族的国家,也是东西文化交汇的集中点,民族文化与东西文化的相互影响更能呈现华文文学的丰富性。

结语

以上从各国各地区文学的定位问题、关于作家作者的身份问题、文学史不是作家或作品史、关于现代文学史的书写等方面探讨书写文学史的问题。在论及现代文学史的书写时,又论及分期论述文学发展的问题、关于“现代”一词的意含等问题。所提的各项意见,这里不拟重复。要补充说明的是,十九世纪末之后,各个国家或地区之间的文学互动和影响越来越频繁。文人的往来也越来越增加,书籍的传播也越来越密集,探讨一个地区或国家的文学,是不能局限在一个地理板块之中的。只是研究在中国时期的郁达夫,而没有研究在新加坡和马来亚时期的郁达夫,不能称得上全面研究了郁达夫;只是研究在中国的鲁迅,而没有探索鲁迅对东南亚文学的巨大影响,也是跛脚的鲁迅研究。在信息科技高度发达的今天,各地区的文学互动与影响更是频密了。各地区或国家的政治状况不同、文化状况不同、历史条件不同、人种情况不同,文学发展的情况势必不同。各国各地区的文学史书写者,除了应该更深入探讨书写有关国度或地区文学史所必须注意的各项课题,和所必须掌握的各种素材和资料之外,加强比较文学中的平行和影响研究,可以深化文学史的研究工作。

注释

[1] 汉素音着、李哲译《马华文学简论》。李廷辉等编《西那么些华文文学大系·史料》。新加坡教育出版社。页17。

[2] 方修《总序·马华新文学简说》。《马华新文学大系·理论一集》。(新加坡:世界书局,1972),页3。

[4] 从战前至今,新马不少文学作者的文学观仍然受到中国大陆学者的巨大影响。

[5] 周庆华《台湾文学与‘台湾文学’》。台北:生智文化事业有限公司,1997。页12。

[6] 上书对“台湾文学”的种种释说有详细说明,可参阅。

[7]废名(丘士珍的笔名)《地方作家谈》。1934年3月1日《南洋商报》副刊《狮声》。

[8] 刘登翰、庄明萱、黄重添、林承璜主编《台湾文学史》上卷(福州:海峡文艺出版社,1991),页3-4。

[9] 文章刊载于台北《联合文学》第15卷第10期。1999年8月。页166。

[10] 同上注。页172-173。

[11] 黄得时作,叶石涛译《台湾文学史序说》。见叶石涛编译《台湾文学集1》(台北:春晖出版社,1996年),页4-5。

[12] 不赞成黄先生所举的第五类作者的原因很简单,当前有许多作者,他们从没有在台湾居留,也在谈台湾事,写台湾文学史,他们是否可成为台湾的作者呢?答案是很明显的。

[13] 这就是在上文中我会修改丘士珍关于地方文学作家定义的原因。因为不把文学经营列入文学的范畴中,将不能较为全面地反映文学的发展情况。

[14] 台南市图书馆只藏1924年起的这份报纸。台大总馆存有自1921年5月至1937年1月的这份报纸

[15] 台北五南书局影印自创刊时期起的这份报纸,但质量差,报纸内容几乎无法察识。

[16]《台湾文艺丛志》:民国八年(大正八年一月一日)由台湾文社创刊。编辑兼发行人为郑汝南。该刊旨趣,根据枕山(陈沧玉)所撰《文艺丛志发刊序》为“探求经史之精奥,发为文学之光华,不特维持汉学于不坠,抑且发扬而光大之。”台湾文社由台中栎社之汉诗人林幼春、蔡惠如、陈沧玉、林献堂、陈基六、传锡祺、陈怀澄、郑汝南、陈联玉、林献堂、庄伊若、林载钊、林子瑾等于民国七年(1918)(大正七年十月)所发起创立的。其宗旨为“鼓吹文运,研究文章诗词,互通学者声气。”该杂志为日据时期台湾最早之汉文学杂志,对台湾旧文学贡献颇多,前后继续发行达七年之久。

[17] 陈国威《台湾诗社初探》。《坜商学报》第二卷。1994年5月。页4-5。

[18] 嘉义诗社详细资料详江宝钗《嘉义地区古典文学史》。(台北:里仁书局,1998),页243-245。彰化诗社文社详细资料参施懿琳、杨翠《彰化县维系发展史》(彰化:彰化县立文化中心,1997),页109-117。施懿琳、锺美芳、杨翠等《台中县文学发展史》(丰原:台中县立文化中心,1993)等。莫渝、王幼华,《苗栗县文化史》(苗栗市:苗县文化中心,2000年),页167。

[19]在台湾,是有一些研究台湾旧体文学的单篇作品,如刘伯銮《台湾诗歌的发展纪要》。1980年7月8日《中央日报》。但数目甚少。单行本学术著作有廖一瑾的《台湾诗史》。此书曾于1989年由台北武陵出版社出版,1999年台北文史哲出版社也印刷出版。在研究台湾旧体文学上,是开先河之作。近来研究台湾区域文学的学者,已一改过去撰写文学史的态度,他们积极收集各种旧体文学的资料,旧体文学已是他们极为关怀的重要环节。参阅上注。

[20] 方修即以萌芽期、扩展期、低潮期、繁盛期来分述1919年至1925年,1925年至1931年,1932年至1936年,1937年至1942年的马华文学。见《马华新文学史稿》修订本(上卷)。(新加坡:世界书局,1975),页3-4。

[21] 杨松年《战前新马本地意识的形成与发展》。《新加坡国立大学东南亚华人研究丛书》第一种。(新加坡:新加坡国立大学中文系,八方文化企业公司联合出版,2001)。203页。

[22] 同上注。

[23]见《台湾文学史纲》(高雄:文学界杂志社,1993)。页28-68。

[24] 孟沙《马华文学发展史略》。见《马华文学杂碎》(吉隆坡:学人出版社,1986),页1。

[25]男女欢情内容的粤讴如:贞珉女士的《跟错你》:“跟错你,自叹痴呆,亏我恨错难番,喊到泪眼不开,睇吓我外便个顔容,就知到心里唔得自在。无情白事,做了你慨奴才。风流两字,未必人唔爱,点想贪爱风流,反惹祸胎。当日对天盟誓,如山海,估话你一定把奴优待,如今惯死我,不料你系滑青苔。1912年12月27日《南侨日报》。

[26]讽刺时政的粤讴作品如侨的《春又到》就在传统的情爱的主题上,赋予更广阔的内涵:“春又到。原系旧相知。一年一度。几咁依期。但系隔别时多。相处时又无几。千金一刻。不可放过分时。今日共你瘟下旧情。就欢天喜地。大家唔见咁耐。讲几句契阔相思。春呀一别直到如今。无时系得意。满途荆棘。睇见咁就心慈。况且西藏及库伦。风潮屡起。正系楚歌四面。一声鼙鼓一声悲。重怕六国银团。将行解散主义。司农仰屋。唔知怎样支持。讲起番黎。件件都系危险事。唉。齐奋志。天时兼地利。咪话春风无力利。咁就任佢大局崩离。"见1913年1月27日《南侨日报》。

[27] 邱菽园《招子庸粤讴》。1914年6月22日《振南日报》。

[28]江宝钗《嘉义地区古典文学史》。(台北:里仁书局,1998)。施懿琳、杨翠《彰化县文学发展史》(彰化:彰化县立文化中心,1997)。莫渝、王幼华,《苗栗县文学史》(苗栗市:苗栗县文化中心,2000年)。陈明台《台中市文学史》。台中市:中市立文化中心。施懿琳、锺美芳、杨翠等编《台中县文学发展史》(丰原:台中县立文化中心,1993)。叶连鹏《澎湖文学发展之研究》(澎湖:澎湖县文化局,2001)。

[29] 如王文英主编《上海现代文学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郭武群《天津现代文学史稿》(天津:天津社会科学院,2000)。东北现代文学史编写组《东北现代文学史》(沈阳:沈阳出版社,1989)张振金《岭南现代文学史》(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89),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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