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腐是否让经济雪上加霜?
中央政研室原副主任,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郑新立:反腐败可以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有利于企业的市场化经营。近期来看,可能有些高档消费少了,但是损失很小,正效应远远大于负效应,其实没什么负效应。现在高档消费少了我看挺好,减少了浪费。
所以,应该高度评价我们的反腐败,从长远来看,有利于经济的健康发展,有利于正常的消费能力的释放,为企业提供了一个健康的、公正的市场环境。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中国反腐力避影响经济发展。审视近二三十年来中国整治经济秩序和反腐败实践,即使力度远超印度,也不曾对国民经济支柱产业造成类似印度这样的自我杀伤。
同样是在煤炭产业腐败横行、矿难居高不下之际开展的整治行动,中国从2009年起首先从山西启动的煤炭工业重组就不曾影响国民经济的能源需求。在这场整治行动中,矿难频发的民营小煤窑固然被大面积关停并转,但技术先进的大型民营煤炭企业仍然继续发展。
在中国的反腐败和整顿经济秩序实践中,这样的情况比比皆是。特别是对于符合客观经济规律和国家整体利益的项目、决策,即使在其制定实施过程中存在重大腐败等问题,当事人被拿下,政府也很少因此而否定这些项目和决策本身。如“中国高铁之父”刘志军遭到严厉惩处,但高铁本身并没有被废掉,反而在刘志军落马后建成了全国性的网络……这样的做法更符合国家发展长久利益。
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杨德山:不可否认,自十八大之后,公款消费陡然下降,一些高档酒店、豪华会所、旅游景点生意清淡,有的门可罗雀,乃至破产关门,但这绝不是经济发展速度下降的原因,也不会对经济发展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因为公款消费归根到底只是一种消费,并非实体经济,充其量只是将公款从公共部门的一个口袋转移到另一个口袋,更多的是流入私人的口袋。
再者,一些地方党政机构和官员整天忙于“招商引资”,这本身就与其公务身份不相称。在真正的市场经济环境中,商业投资本属于市场和商业行为,政府提供的只能是合乎法律规范的投资条件。在信息化时代,任何有利的商讯和商机,真正的投资人绝不会放过,根本不用政府及官员的推销、勾联。政府和官员过分介入商业信息的沟通,往往难脱官商勾结的嫌疑;如果还收取中介佣金,则违背了公务人员的操守和戒律;如果借政府的权力干扰商业投资,则显然是违法之举。所以,在这方面,与其积极的“乱作为”,还不如稳健的“不作为”;与其为了GDP政绩工程挖空心思,还不如遵循经济运行规律脚踏实地;与其醉心于“招商引资”,还不如营造环境、照章办事。因此,深入持久的反腐败斗争,长久地看会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完善创造更好的政治环境,必将促进经济的健康成长。
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兼职教授姚桓:把腐败作为经济发展润滑剂的看法是非常荒谬的。反腐败才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劳动者的积极性。腐败的恶性发展,还会造成两极分化,使财富向极少数人手里集中。这是对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利益的严重伤害……尤其是当现阶段改革进入深水区,更有必要保持反腐败斗争的强大力度。这恰恰是为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建设提供政治保证、稳定环境和持续动力。反腐败对中国经济建设来说,是不可缺少的正能量。
二、反腐会亡党?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第一副院长叶小文:真反腐败不会亡党。在推动市场经济建设中,必须用法治来制衡权力。不受制约的权力难免腐败,绝对不受制约的权力有可能绝对腐败。如果只拥有权力而不承担责任,只行使权力而不接受监督,每一个执法者都有可能成为潜在的法律破坏者,而每一个公民都有可能成为这种破坏行为的受害者。当权力调控市场,当权力与资本相遇,不受制约的权力,难免导致普遍性、塌方式腐败。资本不断扩张的冲动和权力不断膨胀的欲望结合,会使道德的界限丧失,使法律的界限模糊,甚至成为马克思主义所严厉批判的垄断资本主义,彻底走向党和人民的反面。
姚恒:反腐败是影响党的团结,还是改善党内政治生态?如果以自由主义、好人主义、息事宁人、姑息迁就的态度对待危害党的行为,共产党就不称其为战斗组织,只会是一盘散沙,一事无成……那些不可救药的腐败分子,同党和人民的矛盾已经具有对抗性质。按照党纪国法,严肃处理腐败分子,非但不会妨碍党的团结,恰恰是坚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重要条件。
反腐败是损害执政党和政府形象,还是有助于提高党和政府公信力?党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肃查处周永康、徐才厚等严重违法违纪的大案,彰显了党坚持依法治国、从严治党,实行在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坚定不移的态度和决心。一段时期以来,流传着一些说法,如“反腐难以彻底”、“官越大越没事”、“官官相护”、“刑不上常委”等等。一个行动比一打纲领都重要。在查处案件强有力的行动面前,这些习惯性怀疑已经得到澄清。古往今来,政治公信力永远是一种取信于民的形象影响力、道德感召力、政治凝聚力。反腐败斗争极大地提高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保护和扩展了党的执政资源。
三、反腐败会影响社会和谐?
(一)群众层面
杨德山:贪腐现象最根本的受害者是人民群众,所以他们对腐败现象深恶痛绝,对高压反腐举动由衷赞成,对腐败分子下台落网莫不欢欣鼓舞。可以说,党越是能够坚定不移地反腐败,人民群众对党的向心力就越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之所以在全国人民心目中拥有极高的威信,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而且成效显著,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戴。可以说,新形势下党中央领导的雷厉风行的反腐败斗争,不但符合党心军心民心,而且使全党全军全民更加团结巩固。
(二)党员层面
姚桓:共产党不是无所事事的清谈馆和可以自由出入的俱乐部,而是先进分子为实现共同理想而组成的工人阶级先锋队。党的团结是有原则的,不是一团和气,党的团结应当是、也只能是以党的纲领、指导思想、组织原则为基础的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的一致。
总结历史经验,以新的视角审视党的团结,既要转变只有斗争才能解决矛盾、达到团结的绝对化思维方式,又不能放弃必要的党内斗争,特别是必须同一切危害党的行为做斗争。如果以自由主义、好人主义、息事宁人、姑息迁就的态度对待危害党的行为,共产党就不称其为战斗组织,只会是一盘散沙,一事无成。根据矛盾特殊性原理,不同性质的矛盾,只能用不同的方法去解决。腐败行为是对党的性质、宗旨和纲领路线的严重背离,给党造成思想、组织、作风的严重不纯。那些不可救药的腐败分子,同党和人民的矛盾已经具有对抗性质。按照党纪国法,严肃处理腐败分子,非但不会妨碍党的团结,恰恰是坚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重要条件。
四、反腐会导致越反越多、法不责众?
姚恒:腐败行为是客观存在的,不是我们抓出来的,更不会越抓越多。查处腐败分子,使其得到应有的惩处,给国家、集体挽回损失,教育了广大党员和干部,无论从哪方面讲,都是极大的好事。事实上,腐败案件从发生到被揭露、查处,是有一个过程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案件,不少是发生于多年以前的。今后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还会有腐败分子被查处,这并不表明腐败分子越抓越多,而是反腐败斗争深入的结果。反腐败没有名额限制,有多少查处多少。
另一方面,正因为坚决查处腐败分子,起到强大的震慑作用,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贪污受贿行为的发案率。随着时间推移,人们对这一点会看得更清楚。相反,如果担心打击面过大而对反腐败不坚决,实际是对腐败行为的容忍、放纵,会产生“破窗效应”,导致越来越多的人铤而走险,挑战党纪国法的底线,让更多的干部垮掉。那样的话,倒是真有可能出现“法难责众”、不好收拾的危险。
五、反腐会导致大老虎“联手反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学强:在我国反腐治标取得重大进展的关键时刻,有学者通过评估反腐风险,提出了防止腐败分子“联手反扑”的观点,即“大老虎联手反扑”是目前反腐败的最大风险。这一观点虽然出自对反腐败斗争前景的关心,但是其暗含着对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判断失当,对我们党自我纯洁、自我净化的能力缺乏自信,对反腐败斗争的根本性质认识不清。
“联手反扑”论的要害是将反腐败这场严肃的政治斗争看成官员与官员对垒的权力斗争,看成两者都可能被对方制服的力量博弈,否定党和国家及其反腐职能部门依法履职的正当性。就党和国家及其反腐职能部门而言,不存在所谓“大老虎”联手反扑的风险,相反,只存在不坚决彻底反腐的风险。当然,不排除反腐败工作人员甚至高层官员因自身贪腐问题被查处的情形,但对这类人员的查处,绝不是“大老虎”联手反扑的结果,而是党和国家惩治腐败的成果。因此,所谓“大老虎”联手反扑是一个伪命题,是闭门造车的结果。正如有学者指出的,当下中国的反腐败虽非尽善尽美,但其所取得的进展,所展现的可能,所昭示的意义,已足以让我们有理由自信和有资格自信。
作者:张译晟综合整理
来源:人民论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