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抗战胜利前后,国民党宣称结束训政,实施宪政,重构宪政时期的立法院是其“行宪”的重要组成部分。立法院的重构与运行涉及国民党内部权力格局的重新调整,与各派系的话语权息息相关,各派系都将其视为必争之地。在立法院的重构与运行中,各派系围绕立法院地位与权力的配置、立法委员、立法院院长、副院长等职位的选举以至于日常的议事活动展开了错综复杂的斗争。这些争斗与倾轧不仅影响了立法院的重构与运行本身,也加剧了国民党组织机体的败坏,削弱了蒋介石的个人权威。蒋欲在立法院内成立党团以消弭争斗,加强控制,国民党中央也有一些体制内的自省,但都未能实现。
【关键字】南京国民政府;立法院;派系斗争;影响
派系斗争是国民党颇具特色的政治文化现象,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整个国民党史就是一部派系斗争史。抗战胜利前后,国民党宣称结束训政,实施宪政,重构宪政时期的立法院是其“行宪”的重要组成部分。立法院的重构涉及国民党内部权力格局的重新调整,重构后立法院的运行也与各派系的话语权息息相关。为此,各派系争夺相当激烈,这也为我们研究这一时段内的派系斗争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历史视角。然而,由于国民党提出“党外无党,党内无派”的政治口号,使得派系斗争从法理上讲是“非法”的,各派系的活动大多处于隐蔽状态,加之派系之间既相互对立又相互派生,既相互掣肘又相互依存,常常随着政治斗争的需要合纵连横,波谲云诡。因此,尽管近年来关于国民党的派系斗争有了一些宏观层面上的研究成果,但在某一领域内的局部研究一直难以深入展开,局部研究成果尚不多见[1]。深入研究立法院重构和运行中的派系斗争及其影响,不仅有助于深化我们对国民党派系斗争本身的认识,也有利于我们从组织角度理解抗战胜利后国民党“行宪”乃至整个政局失败的原因所在。
一、立法院重构中的派系斗争
立法院的重构,特别是立法院性质、权力和地位的重构以及立法院领导职位的归属,是国民党政权内部权力分配格局的一次重新调整,它将对各派系在权力格局中的地位产生重要影响。为此,各派系围绕制宪中立法院的地位和权力配置、首届立法院立法委员、院长、副院长的选举以及其他领导职位的归属等展开了激烈的斗争。
1946年初,孙科、邵力子等代表国民党参加政协会议中有关宪法草案的谈判。政协决议后来通过了针对“五五宪草”提出的修改宪法的十二项原则,此宪草修改原则以五权宪法之名行英美式宪法之实,实质上摒弃了蒋介石所心仪的“五五宪草”的总统制,转采责任内阁制。其中规定,立法院为国家最高立法机关,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其职权相当于西方国家的议会,行政院长由总统提名经立法院同意任命之,行政院对立法院负责。如立法院对行政院全体不信任时,行政院或辞职或提请总统解散立法院,但同一行政院院长不得再提请解散立法院。孙科同意了这一修改原则,使其得以顺利通过。孙科为什么会同意这一实质上背离了孙中山五权宪法精神、赋予立法院重大权能的宪草修改原则?原因可能很多,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孙、蒋之间的派系斗争。自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孙科和蒋介石之间的明争暗斗就没有真正停止过。“宁粤对峙”中孙科是粤方反蒋的主力成员,当时孙科作为粤方代表与宁方谈判,提出“责任内阁制”,其目的是想用来制约蒋介石独裁{1}80。在孙科组织起草的“五五宪草”初稿中,采用的是责任内阁制,总统仅有虚尊地位,而无实权,但最终被迫改成了总统制。此次政协会议通过宪草修改原则确定的内阁制,正合孙科之意。当时,参加政协的各小组代表会后都要向蒋介石汇报,唯有孙科没有面陈宪草修改原则的内容,只提交了书面报告{2}178,而不知何故,蒋并未过目,宪草修改原则因而得以通过。据梁漱溟回忆和分析,孙科是有私心的。“张君劢这个套英国宪法的策划,得到孙科的支持。孙科私下安排,他将来是行政院长,当英国式的首相或日本式的首相,把蒋介石推尊为大总统,实际上是英王。”{2}220梁这段话虽是个人的揣度,但还是有一定根据的。
首先,梁漱溟属中间势力,是政协会议的亲历者,与国共双方关系密切;其次,孙科确曾有过采用内阁制制宪的想法和行动;再次,孙科觊觎行政院长是有历史的,在“宁粤对峙”结束后曾担任了一个月的行政院院长,随后在蒋、汪的联合发难下下了台。即使做不了行政院院长,作为现任的立法院院长和行宪后最有可能的立法院长,孙科也希望看到立法院地位的提升和权力的扩充。宪草修改原则通过后,国民党右派无法容忍,蒋介石也不满意。但蒋认为,此仅是党派协议,将来国民大会制宪时仍有挽回的余地,仅作了几点非原则性的修改。后来由于蒋急于拉拢民、青两党装点民主门面,在有“临时条款”保障其独裁权力的情况下,不得已采用了张君劢起草的宪法草案并保证通过,使得政协宪草修改原则中关于立法院权力和地位的规定在《中华民国宪法》中基本得以保留。
为了争夺立法院的控制权,各派系对立法委员名额和立法院领导职位的争夺非常激烈。立法院是集体合议制机构,议案能否通过取决于立法委员的投票结果,谁能在立法委员选举中获得优势,谁就在将来的立法院中获得更多的话语权。因此,立法委员选举是立法院重构中派系斗争的首要战场。与整体上的派系斗争相一致,立法委员选举中的派系斗争主要是在党方和团方之间展开。党团互竞,在多方请托与督促之下,各亲其所亲,钩心斗角,几乎无所不用其极。当时有所谓“埋地雷”的形象比喻,因为民、青两党的名额是有保障的,所以当己方的人出不来时,就提一名“友党”人士,让对方再好不过的条件的人,也被友党名额所占,因此不能选出,等于被地雷轰炸一样{3}136。
相对于立法委员选举,首届立法院副院长的争夺则更为集中和激烈。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简称“中常会”)于1948年5月3日决定提名孙科和陈立夫为立法院正、副院长候选人。孙科长期执掌立法院,经验丰富,且刚刚在竞选副总统中以微弱劣势败给李宗仁,当选立法院院长应无悬念。但对于蒋介石提名陈立夫为副院长,遭到了团方、桂系等派系的一致反对。5月8日,蒋介石宴邀各派系中常委兼立法委员的骨干分子,席间,在讨论副院长人选时,团方的黄宇人、汤如炎等人向蒋表示强烈反对陈立夫当选,与张道藩、赖琏展开激辩,双方不欢而散{4}66-67。在矛盾公开化以后,反CC一方准备推选无党派人士傅斯年为副院长候选人。5月15日晚,反CC立法委员三百余人集会,由黄统散发了一份有296人签名的书面意见:“关于副院长的人选,为了国家的利益、民主的前途,我们不欢迎一个讲统制、弄手段、阻碍进步的人。”{5}52这个人当然就是指陈立夫。CC一方加紧竞选准备工作。陈立夫举行酒会招待立委{6}。并亲自出马,四处拜访,分化对方的地方立委和重要人物。上海市参议会议长、CC系分子潘公展联合复旦大学校长章益等教育文化界人士在报纸上发表致立法委员的公开信,详述支持陈立夫、反对傅斯年的理由{7}。最终,陈立夫以微弱过半数当选立法院副院长。
除院长、副院长外,立法院各委员会的召集委员、主任秘书等职位也很重要。立法院专门委员会由训政时期的5个增加到宪政时期的21个,并且取消了原来的委员长制,改由召集委员负责。召集委员,依立法院组织法规定本应由各该委员会委员互选产生,但为了实现利益均沾,最终决定修正这一规定,改用抽签这一方式产生{8}228,时人戏谑“这是‘神主’而不是‘民主’”{9}。重构后立法院的专职人员由原来的200多人扩编到近千人,国民党要员纷纷介绍、安插自己的人马,竞争相当激烈。经济及资源委员会主任秘书杨洪绩介绍了他自己的意外收获:党团合并后,国民党中央党部有30多个富余人员未能安置,经与立法院交涉,经济及资源委员会主任秘书一职可用来安置。30多人竞争一个职位,而这30多人代表着国民党内部复兴社派、CC派、元老派、陈诚派、朱家骅派及新旧两个“太子派”(蒋经国和孙科)等近10个不同的后台,只好采取抓阄的办法,由陈立夫亲自主持“抓阄典礼”,最后好运落到了杨的头上{10}286。如此看来,某些情况下各派系为了避免短兵相接,这种古老的抓阄方式也不失为一种好办法。
二、立法院运行中的派系斗争
国民党的派系斗争传统在重构后立法院的运行中得以发扬光大。重构后的立法院内先后出现了几个规模不一的派系团体。最早成立的是革新俱乐部。在得到蒋介石首肯后{4}68,1948年6月,也就是“行宪”后首届立法院成立后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有约两百名立委参加的革新俱乐部就宣告成立{11}。该派系是CC系在立法院内的集合,以陈立夫为首,其中重要分子有张道藩、程天放、萧铮、刘文岛等人,这个组织内部也有较为具体的分工,俨然一个“小立法院”。
随后,以原三青团骨干为中心的新政俱乐部也宣告成立,成为立法院第二大派系。“成员多半是三种人:军校毕业的、在三民主义青年团工作过的或者是曾经参加过秘密组织复兴社的。”{12}274核心人物是刘健群、黄宇人、倪文亚等。第三大派系是1948年11月吴铁城倡导成立的“民主自由社”,参加者成分比较复杂{13},自称与革新俱乐部“政见不同,距离遥远”{14}。此外,还有孙科的太子派、朱家骅派、“一四座谈会”、胡传组织的“民主宪政社”{15}283以及其他一些小团体或派系,如自由座谈会、立监委联合座谈会等{16}。
与国民党整体上的派系斗争相一致,立法院内的派系斗争主要在CC与反CC派系之间展开。由于革新俱乐部人数多,规模大,势力在其他各派系之上,其他几个派系常常联合起来,组成反革新俱乐部联盟,共同对付革新俱乐部。如立法院内的“三团体联盟”即是由新政俱乐部、民主自由社和一四座谈会组成的反CC联盟{12}281。当然,也有态度不明朗而“夹与二者之间的,如太子派和政学系的少数立委是。”{17}1948年11月,翁文灏内阁辞职,立法院院长孙科奉命组阁,副院长陈立夫也随之入阁,立法院需要重新选举正副院长,这为立法院各派系提供了一个大展拳脚的好机会。国民党中常会在12月22日通过了蒋介石提名的李培基与刘健群两名党籍立委为立法院新任正、副院长候选人。李培基属于CC系,隶属于革新俱乐部,刘健群出身“三青团”,隶属新政俱乐部。“三团体联盟”曾欲推吴铁城竞选院长,但由于蒋介石坚持吴随孙科入阁,任行政院副院长,只好改推童冠贤。而革新俱乐部推出同属CC系的程天放竞选立法院副院长以抵消反CC系的制掣。24日上午,反CC系的前参政员罗衡等33人临时动议,提请变更议事日程,于当日上午进行院长、副院长的选举{18}266-277。当时属CC系的立法委员由于很多已去广州,人数远不及反CC派系的人数,因此遭到CC系立法委员的抗议,双方争执不下。最后,临时主席陈顾远归纳各方面意见,提出表决,结果大会通过当日下午进行选举的决定。在这种情况下,童冠贤获得了发出的351张选票的196张,以微弱过半数通过。与此同时,在副院长竞选中,反CC系方面也获得胜利,刘健群也以微弱多数胜出{19}。在这次斗争中,反CC联盟特别是新政俱乐部取得了全面胜利,一雪前耻。立法院迁穗后,萧铮曾向陈立夫提议改选院长,但陈立夫认为“童在立法院并无作用,此时倒童,理由不充足,宜静待机会之来临”{20},因而作罢。
虽说立法院运行中的派系斗争主要在CC系与反CC联盟之间展开,但各派系也根据需要随时改变斗争策略,有时看似水火不容的两个派系也能联合起来,一致对外。1949年蒋介石在中共和桂系的内外压力下,被迫辞去总统职务,李宗仁成为代总统。何应钦辞职后,李宗仁为了实际上控制行政大权,欲提名居正这位“好好先生”任行政院院长,桂系为此忙前忙后,召集立法委员举行谈话会,以获取支持。但由于李宗仁曾一度主和,主和失败后态度又不明朗,此举招致党方和团方的不满。尽管党团双方呈水火不容之势,但在反共立场上是一致的[2]。因此,“如此情形之下投行政院院长的同意票,就只有问桂系才能知道把握在哪里了!”{12}296在投票结果出来后,得知仅差一票就可以当选的情况下,桂系立委提出重新检查废票,但遭到大多数立法委员的反对,加之从议事规则的角度看,也很难站得住脚。最终,居正的提名未能获得立法院通过,李宗仁不得不改提阎锡山{21}361-439。
《新民报》的停刊在某种意义上说也是立法院派系斗争的牺牲品。《新民报》是当时进步的民间报纸,抗战胜利后,主张和平民主,反对内战。《新民报》总经理邓季惺当时为立法院立法委员,属于反CC同盟。《新民报》曾“详细记载了安乐厅反陈大会,其中又照实记下了特务字样”{17},接着又刊出《质询立委之质询》一文批评赖莲的质询观点,因此得罪了CC。1948年6月17日,中共攻下开封后,国民党军队空袭开封,致使开封市民死伤惨重。6月24日,国防部长何应钦在立法院秘密会议上作了检讨中原战局的报告,委员纷纷提出质询,要求追究开封失守的责任。邓季惺等三十余立法委员提出“今后应严禁轰炸城市”的临时动议{22}171。次日的《新民报》对此作了报道。1948年6月25日CC系相菊潭等借此在立法院内发动攻击,要求严查《新民报》泄露秘密会议消息的责任{23}277。CC立委谢澄宇指责《新民报》把邓季惺等严禁轰炸城市案登在显著地位,故意影响士气民心{22}171。会议决定由21个委员会各推举委员一人组织“立法院秘密会议消息责任调查委员会”调查这一事件。这个临时委员会在1948年7月21日提出了调查报告,称因为国统区报纸对上述消息都或多或少地登载了,难以处理,泄漏及供给资料者究系何人,“以缺乏证据,难于认定”,建议“将登载有关本院财政、金融、外交、军事秘密消息的各报列表,咨送行政院酌情处理”{24}284,《新民报》随后被勒令永久停刊。
三、重构与运行中的派系斗争之影响
通过上文的梳理,可以看出,在立法院重构和运行中,派系斗争的范围相当广泛,程度非常激烈,特别是立法院的集体合议制属性使得立法院内的派系斗争更加集中和复杂,派系斗争也似乎有了冠冕堂皇的理由,甚至有派系自诩为立法院内的“反对派”。立法院作为派系斗争的主战场,其派系斗争不仅对立法院的重构和运行本身产生了重要影响,同时也在整体上破坏了国民党的组织机能,削弱蒋介石的个人权威。
首先,派系斗争对立法院性质和地位的重构产生了重要影响。抗战结束后,各种政治势力对于实施宪政已达成共识,但对于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宪政体制却观点不一,并就此展开了复杂的政治斗争。国民党欲以“五五宪草”为蓝本,建立总统制的中央政制,中共和中间党派为了限制国民党的一党专政和蒋介石的独裁权力,主张责任内阁制,提高立法院的地位和权力,最后通过的宪草修改原则基本反映了中共和民盟的主张。这一结果,固然与中共与民盟的斗争分不开,但如果没有国民党内的派系斗争,恐亦难成现实。对于孙科来讲,虽然他与中共及民盟政治立场不同,但对于通过内阁制限制蒋介石的专断与独裁,则有共同之处。同时,他也有可能借内阁制提升自己的政治地位,其顺水推舟之举也就不难理解。当然,宪草原则的通过与蒋介石的“配合”及其对政协宪草修改原则在将来的国民大会中仍有转圜余地的认识也不无关系[3]。中共和民盟等民主力量正是巧妙地利用了孙、蒋之间的矛盾,使得自己有关立法院权力和地位重构的主张得以顺利通过,进而深刻影响了“行宪”后的中央政制的组织形式及其后的政治运作。
其次,派系斗争对立法院的运行绩效也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对此,我们可以从“行宪”后立法院的议事效率、议事结果及组织管理三个方面来看。从议事效率上看,随着重构后立法委员人数激增,院内派系的多元化和复杂化,立法院的议事效率明显下降。为此,陈明仙等35名立法委员曾建议提高工作效率,不要为空泛讨论或为枝节问题“整治”,浪费时间{8}210-211。行宪后立法院的立法数量明显减少,无法和战前相提并论,这固然与当时的政治局势与内战背景有关,但其内部派系斗争的影响也不容忽视。从议事结果上看,立法院采取的是合议制的工作形式,派系斗争能够直接影响了一些议案的审议结果。如第一届立法院第二会期第四次会议上, CC系的萧铮、张道藩等86名立法委员向院会“提议拟请制定农地改革法,以实行土地改革奠定建国基础案”{25}263,该案提出后,即在立法院内引起轩然大波。反CC阵营群起而攻之,“大会讨论时发言反对者甚众”,有指责“违宪”,“根本不能成立”,有认为“提倡土地改革为共产党之尾巴”,有称“本案缺点甚多,如实行可引起严重影响”{26}。经三次院会讨论后,该案方才与其他两案“合并联席审查”{25}409-410,但最终不了了之。萧铮认为“其内幕实为立夫兄当选副院长之余波”{26}。与此形成对比的是,1949年5月20日立法院讨论萧铮提出的“兵农合一案”,该案审查也由萧“逐条斟酌”,后得以通过。萧称此案之所以未像去年“农地改革案”一样遭到群起反对,主要因为“往日之有成见诸人,今均鲜有来穗也”{20}。可见,一旦有派系斗争参与其中,法案能否通过以及通过的法案内容就不完全取决于提案本身是否科学合理,而是否有派系支撑至为重要。时任立法委员的周雍能在提及议案的提出与通过时,直言不讳道:“我们不是CC, 也不是青年团,又不是政学系……面临提案提不出的苦痛,更遑论通过提案矣!归根一句话,没有组织是不行的。”{27}167由此可见,派系斗争之于议案的提出及表决结果影响范围之大、程度之深。最后,派系争斗还对立法院的组织管理提出了挑战。不仅每一次领导人的改选或变动都成为派系竞逐的焦点,就是日常的管理活动也受到了派系斗争的直接影响。前文指出,童冠贤和刘建群当选为正、副院长是反CC联盟的一次全面胜利,CC为此一直寻找机会复仇。1949年国民政府南迁广州,立法院搬迁花费不少,文件散失,CC借机发难。5月13日下午第三会期第19次会议上,童和刘均不在,会上CC立委认为“本院经济部分有失当之处”,提议组织清查委员会清查本院账目和经济事务{21}103-105,矛头直指童、刘二人。该案提出后,对于这个清查委员会如何组织,各方意见纷呈,仅是这一问题的讨论,就耗费了整个下午的时间{21}106-126。由此也可以看出派系之争对立法院议事效率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最后终于达成一致,由会议主席推举了15名委员组成院务清查委员会。两周后的第23次会议上,清查委员会提出清查报告,对两人的贪腐问题没有进行正面的认定。CC要求不接受报告书,继续调查。后经表决,决议接受报告书以后,将南迁时人员疏散、会议录及账簿失散的责任移交监察院{21}301-335。“立法院为这件事情闹哄哄,几个月的风潮,闹得总统都知道了!行政院主计处也爱莫能助,情况搞的太严重,大家劝刘建群辞职[4],以免政治事件变成刑事案件……最后只好辞职了事。”{12}303-304除了对立法院重构和运行本身的影响以外,重构和运行中的派系斗争还在整体上破坏了国民党的组织能力,削弱了国民党中央和蒋介石的控制能力。
在西方国家的议会中,政党符合一定条件可以在议会内组建自己的党团,在有些国家,还允许达不到组建党团条件的政党“挂靠”其他政党,或与其他政党共同组建党团。政党通过党团来控制党员,贯彻本党的决策和主张。依法成立的党团在政党制度和议会制度的框架内活动,遵循既定的、公开的规则来表达自己的观点,进行议事活动。重构后立法院的地位类似于西方国家的议会,但并没有形成类似于西方国家的议会党团和党团的活动规则。鉴于立法院在重构中所表现出来的独立与反控制倾向,在行宪首届立法院成立之初,蒋介石就曾指示“立法院必须建立一灵活、严密之党团”,并派人拟具了《立法院中国国民党党团组织办法草案》和《立法院中国国民党党团规则草案》{28}245,意图加强对立法委员的控制。
1948年5月10日,国民党中常会第151次会议对此案进行讨论。发言的八位常委中有六位为立法委员,其中有五位反对组建或建议缓建。甚至有委员直接将矛头指向了蒋介石和CC: “现值同志对党离心之际,希望党之作风要民主一点,事事统制与法理不合。本人非尾巴之尾巴,宁愿辞去立委不干,不赞成再有党团之统制。”{28}249-262最后会议决议,关于立法院党团如何组织、何时设置及中央常会如何与党团配合等问题,组织委员研究具体办法提会核定。在这种情况下,加之政局与战局的骤变,立法院党团在国民党败退大陆之前并未成立。即使成立,这种党团活动也无法取代或遏制立法院内的派系斗争。因为,这种党团并非以政党为区分标准,作为国民党一党的党团,它的目的是为了压制立法委员的声音,贯彻蒋介石专断的个人意志。这样,具有不同政见、代表不同利益集团的立法委员就无法通过一个公开的、有合理规则体系规范的渠道来表达自己的观点和主张,而只能诉诸派系这种非正式组织。可见,议会党团与立法院派系的组织属性有本质区别,它们的活动规则和所产生的结果也迥然有别。前者公开并遵循法定的规则行事,后者隐晦并遵循非正式规则行事;前者争的是政策,后者争的是派系私利;前者对事不对人,后者对人不对事;前者对组织的运行起建设和维护作用,后者则主要起破坏作用。为解决派系斗争,改进党务,国民党中央曾邀集部分在京的立法委员、监察委员召开党务座谈会,座谈会上意见纷呈。有主张彻底改造;有主张在现有基础上渐进改革;有人主张将国民党分为两党或三党,由在立法院占多数之党主政;有人主张不正式分家,而承认各派的合法存在,由在立法院占多数之派主政;或将立法院各派联合成两大派或三大派,党部为派系之联合机构,各派系之整团名称一律冠以国民党字样{28}363-368。但是,这种体制内的自省仅限于清议而已,不可能成为现实,也不可能给立法院内的派系斗争带来任何实质性的影响。
这种无法制度化的派系斗争,不仅严重削弱了国民党的组织力量,同时也对蒋介石的个人权威形成了挑战。蒋介石重权术,惯于在部下中搞双轨制组织,使其相竞相成,在相互钳制中达到他驾驭的目的。陈立夫晚年回忆录中指责“蒋公”好使部下力量对立{29}456-457。康泽曾说:“蒋介石用人的作风,一贯地是防止他某个部下的系统发展得太快太大,形成尾大不掉之势,经常扶甲抑乙,提丙压丁。”{30}207王子壮在其日记中也不止一次地提及并批评蒋的这种做法[5]。时人谓“党内之各派皆由蒋先生所手创”{32}199。这种做法是一把双刃剑,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其掌握组织内部情况,建立个人权威,但这种派系斗争一旦展开,就如同癌细胞一样,不断侵蚀健康的组织机体,使其失去自我调整和修复能力,最终让蒋介石难以控制。行宪前的国民党“六大”上,围绕中央委员的选举,各派系斗争异常激烈,让蒋介石“几有不能震压之势”{31}199。行宪后首届行政院院长的提名中,蒋本欲提张群,但是听说立法院对于提名张群的气氛不好,中央党部于1948年5月21日召集全体党员立法委员进行了一次假投票。蒋训话声称:“你们不要误会岳军(张群字)是政学系,他不是的!”此话在当时被传为笑柄{32}82。包括CC系和团方在内的大部分立法委员对政学系长期把控行政早已心生不满,他们知道蒋的意思在张群,但不投他,因为他是政学系。蒋介石曾召集了十二位派系色彩不是很浓的立法委员,授意他们在立法院内多活动与联络,以取统一意志之效,但并无效果{12}279-281。后蒋介石不得不改提派系色彩较轻但资望稍疏的翁文灏。紧接着,在立法院听取首届行政院施政报告及其质询时,翁文灏替人受过,被连续炮轰(质询)三天,极为难堪,也让背后的蒋介石大为光火,蒋找来陈果夫“要他注意约束同志”{33},甚至找来王宠惠,咨询是否可以解散立法院。
尽管与抗战前拥蒋派系和反蒋派系之间的斗争不同,立法院重构和运行中的派系斗争主要是在拥蒋派系之间展开,但这种派系之癌一旦展开,则逐渐让蒋介石难以控制。特别是随着国民党败局的不可挽回,加上有“立法委员在院内所为之言论和表决,对院外不负责任”这个护身符,立法院重构和运行中的派系斗争对蒋的权威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这也让蒋介石在退台后决定在立法院内成立“立委党部”,以重整和控制立法院。
徐升,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南京交通学院副教授。
【注释】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南京国民政府立法院研究》(批准号12YJC820120);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资助项目。
[1]关于国民党派系斗争研究成果的介绍和评述,具体可参见刘维开:《〈中华民国史〉与民国派系政治研究》,《近代史研究》2012年第1期。此外,局部研究成果主要有金以林:《地域观念与派系冲突——以二三十年代国民党粤籍领袖为中心的考察》,《历史研究》2005年第3期;张皓:《翁文灏出任行政院长与国民党派系权力之争》,《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1期;桑兵:《国民党在大学校园的派系争斗》,《史学月刊》2010年第12期。
[2]在反共立场上,“党方”和“团方”具有高度的一致性。黄埔/三青团派的主将贺衷寒曾表示:“CC与政学系二者比较,CC在思想上比较与我们接近,但其关门主义,吾人不能容忍;政学系可与联络,而非合作,吾人不能为政学系而打到CC。吾人应有独自之立场。”参见《在蒋介石身边八年——侍从室高级幕僚唐纵日记》,群众出版社1991年版,第486-487页。
[3]蒋介石事后曾解释:“此次政治协商会议中,宪草所决定之原则与总理遗教出入处颇多。余事前未能详阅条文,在协议决定以前,不及向本党代表贡献意见,以相商榷。协议既定之后,本党代表八人所同意者,党不能不为八位代表负责,虽有不同意之处,党亦只好为所派遣之代表负责也。然事实上欲据此原则作为定案则窒碍甚多,且决不能拘束国民大会而使之通过,亦为甚明之理。”参见《对宪法草案之意见十二项》,载《先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第37卷),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1984年编印,第333页。
[4]此时刘建群为代理院长。童冠贤在1948年12月当选为立法院院长后,到1949年4月,院会基本上由他主持,5月南迁广州以后很少视事和出席立法院大会。据黄通先生回忆,1949年下半年,童仅出席过两次院会。由于童不视事,院务由刘代理处理。10月初,立法院院会正式通过刘为立法院代理院长。参见《国民政府立法院会议录》第34-36册的相关记载,《黄通先生访问纪录》,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2年版,第301-302页。
[5]如在1934年3月31日的日记中王子壮写道:“蒋先生对于其干部,似采牵制政策。果夫立夫组党十年,而有所组织,自然在党中形成一个力量。朱骝先长组织,因其在学界、政界均有相当之地位,故其措施不能悉循旧轨……次则党与团间之不睦”。参见《王子壮日记》(第9册),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2001版,第133页。1945年3月17日日记中在反省“今日党政军何以如此散漫而无进步”时写道:“蒋先生之用人政策颇有问题……今日信二陈,明日又易老朱,于黄埔系予以青年团之组织,犹恐其独擅,更由其子蒋经国组织青年干部学校以分其势,于是纷然杂陈,斗争以起。”参见《王子壮日记》(第10册),第103-104页。在谈及国民党“六大”期间的派系斗争时,王也多有类似批评。参见《王子壮日记》(第10册),第164-165页、第186-189页、第19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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