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书记提出,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让农业强起来,让农村美起来,特别是让农民富起来,关系到我们能不能够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系到“三农”中国梦能不能实现。那么,怎么让农民富起来?我想讲以下几个观点:
第一,就是要以“解决谁来种地,地怎么种”为导向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毋容置疑,目前农村这种小规模、分散的家庭经营方式存在着明显的局限性。例如在河南省滑县,一个产粮户全家一年种粮纯收益,相当于一个劳动力外出打工一个月的工薪收入。无论从长期或短期来看,只有引导农民流转承包土地经营权,实行专业大户、加工农场包括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才能保证务农有合理的收入。
那么,规模经营是不是越大越好?我们在滑县调研时发现,规模经营的单产低于小规模农户,大户的单产比小户、散户还要低。这种情况,不但在河南,在吉林、黑龙江、浙江也普遍存在。为什么大户的粮食单产要低于小规模农场?农民告诉我们,关键是农时管理跟不上,劳动监督比较难。一位种粮大户也告诉我们,雇来的农民打药不经心,种粮不经心,除草不经心。从河南省对 150 个种粮大户的调查来看,平均种植面积低于200亩的大户单产最高,主要原因是种200亩左右,靠家庭两到三个劳动力就可以满足生产需要,基本上不需要雇工。当雇不到工和雇工不得力时,生产就要受影响。调研还发现,在现有机械化水平和服务水平的条件下,种植规模并不是越大,效率就越好,并不是规模最大的农场,收入就最高,有规模在3000亩的还不如500亩的挣钱多。所以,土地流转这件事,千万急不得,不能拔苗助长,不能把土地流转的快慢、土地经营规模的大小作为我们衡量农村改革的标准;不能搞强迫命令,更不能搞大跃进,人为地垒大户。我们需要做的,就是要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把选择权交给农民,让农民唱主角,扶持但不包办,引导但不替代,真正做到土地流转能够惠民、利民、富民,而不是富了个别的老板。
第二, 就是要以“解决农民财产权益”为导向开辟农民增收新渠道,也就是说要让农民有更多的财产性收入。要让农民富裕起来,就要给土地确权,要赋予农民更多的土地财产权。在确权赋权的基础上,在城镇化的过程中,要让农民获得更多的土地增值收益,在符合规划管理的情况下,要允许农民利用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搞一些开发出租,农民可以实现入股分红。这个“题”不破解,农民就不可能迅速富裕起来。
第三,就是要以“解决钱从哪里来”为导向提高农民公共服务水平。现在,农村公共服务要解决的问题很多。让农民富裕起来,必须要给农民提供像样的公共服务,比如说,让农民喝上干净水,让农民走上平坦的路,让农民烧上清洁的气,这些都需要加大投入。
第四,就是要以“解决人往哪里去”为导向推进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中央提出到 2020 年要有 1 亿农民工在城市落户,转为城市居民,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届时1亿农民工落在哪里,这是一个问题。所以城镇化不是简单地给农民户口,得有就业,得有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如果没有就业,没有均等化的公共服务,没有立足之地,就是让农民当市民也没有用。 “新型城镇化”强调以人为本,城乡统筹,科学规划,绿色低碳,最重要的是要产业发展、就业创造、公共服务提供和人口聚集这四项要统一起来;只有这四项统一起来,才是我们所讲的“新型城镇化”。
来源:中国乡村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