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和经济学家的责任是理解、应顺市场、并弥补其缺陷
——读《反思经济学》和张维迎先生商榷
丁礼庭
记得我在2010年末就写过《十论中国市场》【1】的文章,并指出:“本文虽然指明是和张维迎先生商榷,只是因为本文的引文大多数都来自张维迎先生的网上文章,实质上是向中国自由主义主流经济学界的共识提出挑战。”
最近在网上又读到张维迎先生的新作《反思经济学》【2】感到有些问题还是必须通过辩论把问题搞清楚,虽然其中不乏老调重弹,但对于处在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当今中国来说还是非常必要的。必须说明的是,张维迎先生是我本人非常敬重的大牌经济学家,作为一个业余的理论爱好者这么来指手画脚,好像有点过分。但我觉得对于科学的问题,总归是越辩越明,尤其是在当今中国的学术界,如果大家都你好、我好、大家好,有问题都得过且过、藏着、揑着,与国与民都没有好处,更不利于学术理论的良性发展。下面是我读了张维迎先生的《反思经济学》后的感悟,也可以说是对张维迎先生提出的商榷。
张维迎先生说:“我认为现在的主流经济学不是美化了市场,而是丑化了市场。市场的有效运行根本不需要经济学的那些假设。用了这些假设,人们就会用假设的现实性评价市场,这就败坏了市场的名声。” 【3】
而我坚持人为,经济学和经济学家的任务和使命,既不是美化或者丑化市场,也根本用不到,或者根本做不到优化市场。经济学和经济学家的责任仅仅是必须“理解”市场,并在透彻地理解的基础上进一步按市场本身的规律和需要来“应顺”市场和“弥补市场的缺陷”【4】。如果在此过程中超越了市场的规律和市场本身的需求而异化为“干涉”市场,那么就完全有可能反过来遭到市场的“报复”而引发经济危机。结论就:是面对市场,经济学和经济学家,既不能喧宾夺主、也不能袖手旁观,而经济学和经济学家难就难在,必须,也只能恰到好处地“无为、无不为”,即凡是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市场本身需求的,就必须“积极有为,”即所谓的“无不为”;凡是超越市场规律和有违市场本身需求的就不能“越雷池半步”, 即必须“无为”!
张维迎先生批判了“现在的主流经济学框架里面,不研究经济发展和变化,而是研究市场怎么通过价格机制达到均衡。问题或许就出在这里。”【5】却支持如下观点“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全名是‘国民财富的性质与原因’,关注的核心问题是一个国家怎么能变得富裕,人们生活怎么能得到改善。要理解过去两百年的人类发展和未来发展,亚当·斯密的增长模型是最有用的。亚当·斯密认为,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的提高,依赖于技术进步和创新,即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靠什么?靠分工。……分工受到什么影响呢?亚当·斯密特别强调了市场和市场规模。……劳动分工的深度受到市场规模的制约。市场规模越大,分工越细;分工越细,技术进步越快;技术进步越快,财富的增长越快;增加的财富反过来又扩大市场规模。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正向循环。” 【6】
张维迎先生认同的亚当*斯密的观点非常正确,社会发展的既定趋势,或者说是经济发展的目的,就是“不断地满足每个人和一切人生存、幸福和自由发展的需求”。罗尔斯的收入分配理论也认为必须“达到个人理性欲望的最大满足。”即每个人和一切人“满足的净余额”最大化。在这个发展目标的前提下,到底是哪个经济原则最重要,到底是市场均衡重要、还是分工和市场规模重要,既不能一概而论,也不能泛泛而论,必须根据客观存在的社会环境来实事求是地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一般的情况下,大致上就应该“哪壶不开提哪壶”,就是哪里出问题就解决哪里的问题。脱离了具体的社会环境来谈论经济原则的重要性就毫无意义。
市场经济是各种因素的一个综合体,它客观要求各经济因素均衡地同步发展,彼此保持一种有机的、恰当的关系,任何因素,既不能单兵冒进,也不能长期滞后。所以,无论是张维迎先生批判的“市场均衡”、还是他崇尚的“分工”和“市场规模”,都必须在发展过程中彼此保持一种恰到好处“度”。一个简单的道理,如果市场长期缺乏均衡,长期处在严重的不均衡状态,哪里还会有“市场规模”的发展壮大,如张维迎先生所说,没有一定的市场规模,分工也就无法有效发展。反过来,也不能如张维迎先生所批判的那样“不研究经济发展和变化”,而是把“研究市场怎么通过价格机制达到均衡”作为经济学的唯一目标,或者是单兵独进地突出重点,这二种观点都是错误的。
经济学中“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的定价规律是指“具体的、现实的”产品在销售过程中,企业会为了扩大销量而不断地降价,一直降到“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的水平。在这样的价格和销量中企业的收益是最大的。在这里我无法理解张维迎先生说的“因为真正的市场,面临的是有没有这种产品的区别,而不是假定已经有这种产品的情况下,怎么定价的问题。比方说,微软作为软件企业,它的产品价格不可能等于边际成本。在微软已经存在的情况下,你要他按照边际成本定价,这是很荒唐的一件事。”【7】是什么意思、有什么理论依据,我实在是无法理解。如没有产品、激励新产品的上市,当然是市场的功能之一,但是,在市场上销售的具体产品,都必然会面临一个定价的问题,这怎么就成了“荒唐的事”了呢?微软公司不为自己的产品定价,产品怎么上市销售?公司要做的不是直接地“按照边际成本定价”,而是每个企业都必须对自己的产品在价格和销量的不同函数中计算出达到“利润最大化”的价格,而这个“利润最大化”时的价格,就自然而然地地达到“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的价格标准。仅仅只是因为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很难把握和实现利润最大化,所以同样也很难定出“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的合理价格,但这并不能因此而否认这种科学、合理的价格在理论上的存在。
张维迎先生说:“好比企业做广告,就是培养消费者对产品的忠诚度或传递有关产品的信息,使需求曲线更倾斜一点;还有价格歧视,同一产品对不同的人要价不同,也是为了吸引更多的顾客。按照反垄断的逻辑,这也是不允许的。但这些都是企业竞争的基本手段。可以说,反垄断法反对的,恰恰是市场竞争本身。” 【8】
广告的投入也是一种成本,它不可能改变“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的定价价格规律。至于不同的各户给予不同的价格,对整个企业的成本核算来说,会根据不同价格相对的不同销量计算出产品的平均价格及平均成本,仍然不可能改变“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定价的价格规律。所以,这两种企业的特殊定价方法,只要是在正常范围内,不走极端,根本不属于“垄断”概念,张维迎先生以此断定的“反垄断法反对的,恰恰是市场竞争本身”观点无法成立。当然如果哪个企业超范围极端使用上述二大原则,那么不但有违市场经济公平竞争大原则,对自己和竞争对手都是一种伤害,政府就没有理由不进行针对性监管。而针对这种极端行为的监管,恰恰就是规范和保护市场竞争,而不是什么反对市场竞争。
张维迎现实说的:“所以反垄断法对消费者不一定有好处”【9】的说法是正确的,因为我们无法绝对排除市场中会出现“因为企业合并后,提高了效率,节约了成本,这个节约的成本一部分可以让利给消费者。”事实的产生和存在。比如在产品投放初期、为了尽快扩大销量等等。但这只能说是一种特殊的情况,在大多数情况下,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是一种基本规律。在已经形成垄断的企业中,在正常情况下,一般不可能放弃提高垄断价格谋取暴利的机会。
用通俗的白话来说,反垄断就是“大企业不能‘仗势欺负’小企业”进行“不公平竞争”,而不是如张维迎先生所说的:“反垄断法的后果是什么?很可能变成落后企业反对先进企业的工具。”【10】
张维迎先生人为:“历史上看,没有一个企业能够持续统治市场。不管是微软,还是英特尔,如果不能真正满足消费者的需要,或者定价太高,早晚会垮台。”【11】但是,企业的垄断价格只是获取垄断暴利,减轻市场中的竞争压力的措施,并不能彻底消除市场的竞争压力。恰恰是为了减轻竞争的压力,垄断型企业才采取垄断价格。所以张维迎先生以垄断企业的市场竞争压力的客观存在为理由,反对反垄断法的必要性的观点同样不能成立。
张维迎先生说的这个观点同样不堪一击:“熊彼特的经济发展理论说得很清楚,如果每个企业都是‘完全竞争者’,没有利润,没有资金从事研发,是不可能有技术进步的。企业之所以搞研发,就是希望有一种与众不同的产品或专利,形成独特的竞争优势。企业开发新产品,申请专利,采取特殊的定价策略,广告策略,并购投资等等,都是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12】企业搞科研和开发新产品,原则上是一种投资,所有投资都会有风险。所以,企业的投资和企业本身有没有足够的利润并不是最主要的,而和投资的预期效率的判断有更直接的关系。如果投资者对投资回报有足够的信心,没有利润,贷款也会搞,就好比新开公司的初期投资不依靠“利润”一样。
其次,“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的定价价格规律已经包含了合理的利润,而且是一种利润的最大化。所以我同样无法理解张维迎先生说的:“‘完全竞争者’,没有利润”的理由从何而来?只有“恶意”的竞争才可能两败俱伤,但这已经超越了正常的市场行为,和正常的、或者完全的市场竞争无关。而恰恰是这种恶意竞争,才是反垄断法律必须监管的。
当然,反垄断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必须反对政府的一切垄断,这话是对的。但把反垄断仅仅局限于反对政府垄断,同样也是大错特错的。张维迎先生说“一个行业只有几家大企业不是坏事。”【13】是完全正确的,但如果缺乏反垄断监管,几个大企业联合起来搞垄断,既必然是、也绝对是“坏事”。任何人不会,也从来没有“反感大企业”,我们只是“需要”,甚至依赖诚信的、公平竞争的大企业。如果没有有效的反垄断监管,这种诚信的大企业将很难生存和发展,就像在缺乏有效监督和制衡的腐败成风的官场中,正直廉洁的干部很难得到升迁一样。所以“人为地限制企业规模是不对的,那其实是在破坏市场秩序,破坏市场的有效性。”【14】的观点是正确的,但有效的反垄断监管,恰恰是一种孕育和培植大企业的必要条件。
张维迎先生说:“如果政府不管,我们不都喝了有毒的奶吗?提出这样的问题是因为我们低估了市场的力量。新古典经济学只知道市场是只看不见的手,没有看到市场还是一双隐性的眼睛——声誉机制。长期看,市场竞争生存下来的企业,都是声誉良好的企业,欺骗无知的人并不是最好的竞争策略。企业有积极性提供信息,消费者也有积极性获取信息。”【15】
张维迎先生的这种观点实在是有点搞笑了:如果我们承认,民主宪政的主要理论基础就是把“官员”看成“理性自私”的普通人,而不能把他们当作“道德圣人”。同样的道理,市场经济也必须把市场主体看成是“理性自私”的普通人,而不可能都是“道德圣人”。政治家和官员在缺乏有效监督的环境中,不可能为了正大光明地获取民众的信任而自觉地守法。那么市场经济中的企业家也一样,在缺乏有效监管的环境中,也不可能选择正规有效的、真正能够获取消费者信任的、规范的市场推广措施,走“欺诈的捷径”同样会是大多数企业家的选择。因为他们和官员一样,同样不可能是“道德圣人”,他们只是“理性自私”的普通人。
至于张维迎先生说的:“市场竞争生存下来的企业,都是声誉良好的企业,欺骗无知的人并不是最好的竞争策略。”【16】那只是因为这种企业本身就处在良好的政府监管环境中。为什么中国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鲜有这种声誉良好的企业?至少没有具有良好政府监管的发达国家那么多,就是因为政府的监管有欠缺。所以,我无法认同张维迎先生“企业家”无需政府监管就会自觉守法的观点,这种观点实在有点幼稚搞笑。
不是如张维迎先生说的:“是政府干预导致了市场信誉机制的失灵。”【17】确切的、科学的表述应该是“‘错误的’政府干预导致了市场信誉机制的失灵。”这就好比全民普选也会选出希特勒,我们不能因此而放弃和诋毁“全民普选”是一样的道理。政府干预是人为的行为,只要是人为的行为,就不可能不犯错误。我们不能因为某些政府干预政策的错误,而彻底放弃和诋毁政府合理的“干预”在市场经济中的必要性。
张维迎先生本节的标题就是“埋葬凯恩斯主义”,但实际评判的观点,都不是正真的凯恩斯理论。张先生说:“第二是利益问题,有了这个理论,一些人可以拿国家的钱去投资,政府可以名正言顺地制造通货膨胀。”【18】第一,在凯恩斯理论中政府投资的主要目的,并不是“利益”,或者说为了赚钱的政府投资,并名正言顺地制造通货膨胀的投资,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凯恩斯理论。张维迎先生认为: “人们之所以创造GDP,是为了消费。但按照凯恩斯主义理论,我们不是为了消费去创造GDP,而是为了增加GDP才刺激消费。”【19】“再看投资。为什么要投资?因为投资可以提高生产效率,增加未来的费。……但看一看我们现在,投资是为什么?为了增加总需求(或者说为了增加就业),投资与效率毫无关系。”【20】“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200多年前就指出,贸易是互惠的,所以自由贸易创造财富。这才是我们需要贸易的原因。但现在的宏观经济学家不这样认为,他们回到了重商主义时代,认为只有出口大于进口才能增加财富。”【21】请恕我直言,张维迎先生在这里批判的都不是真正的凯恩斯理论,而是一种对凯恩斯理论的误读和扭曲。凯恩斯理论中刺激消费和政府的积极财政政策,仅仅是在“需求严重不足”、“产能严重过剩”的社会环境中,为了填补“需求不足”的短期政策,更没有把它们作为一种常规强调的规律性政策和经济发展的目标原则,一旦需求恢复均衡,这些政策就应该放弃和消除。即使真的产生低度的、适度的通货膨胀,也是为了填补“需求不足”和避免因此而累积成严重的生产过剩经济危机的副产品。这实际上是一个“二害相遇选其轻”的政策选择。张维迎先生这样脱离了具体的社会环境来泛泛而谈就毫无意义。
张维迎先生说得不错:“市场真正的破坏力量在哪里?在政府对市场没有约束的干预。”但这等于白说,因为既然是“没有约束的”的政府干预,小学生都知道肯定是对市场的一种破坏。重要的问题是:第一,市场到底需要不需要“受约束” 的、合理的政府干预?第二,市场能不能完全脱离和彻底取缔“政府干预”?但遗憾的是张维迎先生回避了这些问题。
如果说任何体育比赛都必需裁判,甚至任何竞技活动都必需规则,那么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同样必需规则和裁判。所谓市场经济的行为规则,就是国家的法制,而制定市场经济规则和维持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角色,就非政府莫属。合理而规范的政府监管,是市场经济的客观需求,而且这种监管和法制保障既必需符合市场经济的客观需求,又必需公平正义。结论就是相对公平正义的民主宪政是市场经济必需的辅助制度。我自信地人为张维迎先生还不至于会认为市场经济不需要“政府制定和维持的”法制的保护。难道张维迎先生能说,或者敢说市场经济不需要任何政府法制的规范和保护?
必须指出的是:当今中国政府实际操作的以盈利为目的的政府投资,根本就不是凯恩斯理论中的积极财政政策,只是中国政府与民争利的“买卖”而已。凯恩斯的积极财政政策并不以盈利为目的,主要是为了“填补消费的不足”。 重要的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即使凯恩斯理论中的“‘积极的财政政策’能够适合欧美发达国家的经济环境,也不一定能够适合中国。这是因为政府‘免费’的赤字投资‘只能依靠’有限的、适度的通货膨胀来消化的事实,这种经济损失的承担者,就是‘现金’和‘存款’大于‘债务’和‘贷款’的人。在发达国家,普通民众习惯于‘分期付款’、‘贷款消费’,大多数民众除了不动产,仅就现金和存款额来说,大多数都小于‘负债’和‘贷款’额。只有部分企业家,需要大量现金和存款以备经营之用。所以,在发达国家,‘免费’的‘财政赤字投资’的损失大多数由备有大量现金和存款的有产阶级来承担,而他们也就把这种损失视为‘隐性税收’来承担。但如果在中国,这种损失,就由大多数积聚存款防病、防老的民众来承担了,其结果,无论是对‘填补消费不足’的目标,还是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来说,完全可能是得不偿失的。”【22】
不错,如果政府在需求严重不足的环境中“不作为”,市场机制也确实能够自发、自然地恢复均衡,但这将必然是非常痛苦和漫长的过程,而且往往是通过生产过剩的危机、使GDP和经济总量发生大幅度萎缩的结果来恢复均衡。而凯恩斯的宏观调节政策正是为了避免这种GDP和经济总量的大幅度萎缩,来实现经济的均衡增长。当然这种政府的宏观调节是人为的行为,凡是人为的行为,都可能犯错误,所以,这种凯恩斯的政府宏观调节并不是每次都有效、每次都能够达到目的,甚至不能排除引发比市场经济自然恢复均衡更严重的危机。但是,这并不能就此认定凯恩斯的宏观调节理论都是失败的、都会引发严重危机。结论就是,迷信和放弃凯恩斯宏观调节的经济理论都是错误的。重要的是经济学家必须拿出解除和减缓生产过剩经济危机的正确政策和措施!而凡是这种正确的政策和措施,都是具体地有针对性的特殊政策,脱离了具体的经济环境,把它们作为经济常规原则来迷信或者批判都是毫无意义的
我曾经指出:“政府在利率政策和信贷政策方面能够彻底“无为”吗?完全由市场来自然、自由和自发地进行可以吗?当然可以,在市场经济起源时期,就是这种完全依靠纯粹的市场调节状态。但是综观当今世界,有哪个国家的政府在利率和信贷、货币发行量等方面彻底退出,完全由市场决定的?张先生能够指出哪怕一个国家吗?如果没有,请张先生试图去说服哪怕一个国家愿意执行这种政策,看看能成功吗?……面对经济危机,政府绝对不能袖手旁观,不能彻底“无为”,大家都明白一个经济学的常识——经济危机的原因各不相同,但表现形式却基本相同——从流动性泛滥一下子进入流动性彻底消失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政府不及时注入适当的流动量,后果将不堪设想!上世纪30年代的经济危机,各国政府都没有及时注入流动量,听任金融企业倒闭,结果不但银行倒闭近半数,美国的经济损失高达60%,而本次(次贷)危机的严重性并不比那次小,各国政府及时注入了流动量,结果损失是多少呢?如果我们还承认“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话,那么这个实践的证明,应该比任何理论大师包括张先生的言论都权威。当然,到底应该注入多少流动量,确实值得商榷。是否真的需要“四万亿”也可以质疑。甚至更重要的是在什么恰当的时刻及时退出,都是应该进一步深刻探讨的重要问题,更重要的是,政府和经济学家必须有效而正确地引导这些被注入的货币流动量,使之流向对解决危机有效的领域而不能让它们冲击资本和资产市场,形成新一轮的泡沫。而且这也是全体经济学家的职责!但面临危机政府不干涉肯定是不行的。我们不可能,也不应该“因噎废食”,因为政府的政策错误就彻底取缔政府对经济的干涉行为。”【23】
再拿最近的美国的次贷危机来说,中国的主流经济学家都把责任归咎于“美联储长期的货币宽松政策”,“我的观点非常明确:本次危机的根源是政府的监管没有有效地弥补市场固有的不足——没有有效地制约金融家和金融企业因贪婪而产生的对市场的危害,而这种经融家的贪婪行为完全是市场固有的机制和缺陷。如果没有金融家和金融企业贪婪的市场行为,仅仅是货币流动性过多,会造成这种严重的危机吗?很显然,政府的金融政策和货币投放量,原本是应该符合市场的客观需求,包括遏止和制约金融家和金融企业的贪婪,结果是政府宏观干预的政策错误,如张先生所说,泛滥的货币流通量非但没有对贪婪的金融家和金融企业达到应有的监管作用,反而是助长了他们的贪婪。尽管他们这种贪婪符合市场经济的本质,甚至可以说是市场经济机制和市场竞争的动力,但超过了一定的程度,就必然地成为市场经济的危害。那么,怎样把市场中人们的贪婪限制在正常的有效的市场规围内,就应该是政府的责任和职责。”【24】
就算罪魁祸首真是美联储的错误政策,我们也不能就此认定,可以放弃和取缔美联储对经济的一切调节功能。我们在关注次贷危机的严重后果的同时,也不能完全忽略在美联储的政策调节下,美国实现了工业化以来最长久的持续发展和持续景气。长达18年的持续发展的成果也应该成为我们在论证到底要不要政府宏观调节的理论问题时不可忽略的事实依据。
张维迎先生说:“科学总是往前走的,今天的理论比昨天的理论更正确。其实这不对,科学也可能倒退。…… 科学发展最大的阻碍可能是科学家本身。受过严格现代经济学训练的人,接受新的学术范式很难,所以理论体系变革不容易。”
实际上,科学的经济理论的重要问题,不是“进步”还是“倒退”的问题,而是世界上没有、也不可能有永远正确的、一劳永逸的理论体系。这仅仅是因为客观的社会环境是不断地变化的,经济理论就必须随时随地地、实事求是地适应不断变化着的社会环境。世界上没有任何理论流派能够“包打天下”,无论是张维迎先生崇尚的“目前为止对市场经济理解最透彻、最正确的经济学说”奥地利学派经济学、还是新古典经济学和凯恩斯理论,都不可能“放之四海而皆准”!真正适合变化着的客观环境的理论体系,一定是一张蕴含各理论流派的综合菜单,只不过各自所占的比例多少而已。张维迎先生上面评判的凯恩斯适度赤字财政的政府投资、刺激消费和出口的政策在市场需求严重不足、产能严重过剩的具体环境中应该是适得其所的,当然还必需在具体的度和量方面进一步细化。所以,张维迎先生在脱离具体市场环的境基础上来批判这种具体的经济政策应该是毫无意义的。
2014年5月9日
【1】、【23】、【24】:丁礼庭:《十论中国市场》
http://www.aisixiang.com/data/39058.html
【2】、【3】、【5】、【6】、【7】、【8】、【9】、【10】、【11】、【12】、【13】、【14】、【15】、
【16】、【17】、【18】、【19】、【20】、【21】:张维迎:《反思经济学》
http://www.aisixiang.com/data/74557.html
【4】:经济学家刘易斯曾经提出劳动力价格“拐点”的理论。在大多数相对完整的市场体系中,在这个劳动力饱和的“拐点”到来以前,劳动力市场上存在着劳动力“供给过剩的刚性”,一旦“拐点”到来,就会因工资的上升,使资本外流追逐更廉价的劳动力。这就决定了在劳动力市场上的交易不可能是公平的,过剩劳动力的工资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低于客观实际的劳动生产率和劳动成果的,还因为劳动者面对“生存的迫协”,不可能拒绝这种不合理的低工资。这样的结果就是:第一,劳动力市场上的交易,在大多数情况下不可能是真正地自由、自主、自愿的;第二,市场经济的看不见的手不可能自动、自然地通过市场固有的调节作用——通过过剩的劳动力的价格(工资)趋低来减少劳动力供给,重新实现供求平衡,使价格(工资)恢复到合理的区间,自动、自然地实现新的市场均衡。我们拿市场经济的价格模型来分析,如果我们承认劳动力市场的价格均衡,即劳动力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的交点在——边际资本收益、即利率(平均利润)等于边际劳动力成本。(假设设备等其它不变资本在生产过程中有剩余。)那么在劳动力过剩的市场环境下的这种价格均衡的结果:不但劳动力价格,即工资水平是在客观的劳动生产率的水平之下的均衡,而且投资量也随着劳动力边际成本不合理地偏低而大于正常量。……所有这些市场缺陷,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弊端:一是严重影响和遏止了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和能动性。二是劳动者的贫困制约了他们及其子女接受教育和再教育的经济能力和教育程度,从而进一步制约了劳动者综合素质和劳动能力的提高,并因此而制约了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和劳动生产率的进一步提高。而相对来说,劳动力综合素质是决定国民经济发展和劳动生产率提高的最重要的决定因素。三是制约和遏止了消费需求的发展,加剧了“边际消费倾向递减”的市场规律。并进一步造成了纯粹的市场经济中必然具有的那种总需求不足的生产过剩危机。四是长期的资本非正常的超额利润,就会培育和产生大企业的垄断。
(摘自丁礼庭《来自民间的心声》http://www.aisixiang.com/data/54648.html
【22】:丁礼庭《就“继续政府基建投资”的政策向林毅夫提出商榷》
http://www.aisixiang.com/data/638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