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多年来,市场转型逐步深入渗透到整个社会系统,[1]体现了社会结构整体性转型。按照波兰尼的主张,“社会”是自然存在物,市场是“嵌入”(embedded)于“社会”的,市场经济与现代国家不应截然分开,而应是浑然一体的人类文明;当劳力、货币、土地等被商品化为“虚构商品”(fiction goods)的时候,其所谓“市场社会”(market society)就出现了;但是“自我调节”的市场却想摆脱社会结构的控制且企图把“社会”置于市场规律控制之下,这就难免侵蚀和破坏社会结构的基质,因而“社会”的自然反应就是发起自我保卫主义的“反制运动”而成为“能动社会”。
当下中央提出加强社会建设,且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并列为社会主义事业格局的“四位一体”。“社会建设”作为颇具中国特色的学术概念,无疑凸显了“社会”建设的学术意义,也使得波兰尼的《大转型》被学者们重新发现。几年下来,关于中国当下社会建设或曰社会重建究竟“建什么”、“如何建”的问题,国内政界、学界在热议中有很多不同的侧重点:执政党及政府强调以保障和改善社会民生事业为重点,有的强调从社会政策入手,有的认为以加强社会管理为突破口,有的强调政府、市场、社会三足鼎立以走向社会重建之路,有的强调重在社会组织建设,有的认为要以调整社会结构为主线,有的强调社会建设的重点和难点,有的强调社会建设的具体对象或宏观战略,而更多的是对国内外社会建设思想与实践进行回顾总结。
在实践层面,有人说,中国的经济改革,从1970年代末到1990年代经过将近20年,基本的经济制度建立起来了;社会改革估计也需要20来年。“如果能在今后的10年通过社会改革,建设好社会制度,中国基本上平稳的发展不会有大问题,而此后的民主化也就有了制度的基础和保障了”。笔者以为,基于目前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厘定和凝练一种具有社会结构意义的“中产主义”(middle-classism)理念思维,[2]即“中产化”社会结构趋势,作为目前中国这场社会建设的核心议题似乎更具有统合凝聚的意义,即从社会建设“如何建”带出社会建设“建什么”的问题;“如何建”即从中产阶级发展壮大、社会阶层结构趋向“橄榄型”入手,“建什么”即围绕社会结构“中产化”的形成而力抓各个方面;也只有这样,才能打牢“社会”发育和壮大的根基。
一、遮蔽与侵蚀:经济市场与政治市场形成及对“社会”的强势化
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最主要的变化是由国家全能主义控制向政府、市场、社会三者分化,从政府计划性再分配经济迈向市场经济,以至于市场“嵌入”、渗透于国家和社会中,利益格局发生了巨大变迁。就目前而言,中国社会系统(大社会)并未达成政府、市场、社会三足鼎立,而是从计划时期的“强政府-弱市场-弱社会”转型到了今天的“强政府-强市场-弱社会”格局。市场植根于国家、社会中虽有着隐喻的意味,但目前政治领域确实存在着经济的市场化特征。
(一)经济市场的形成及强大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市场(William L.Parish and Ethan Michelson,1996)的形成是源于对全能主义治理“失灵”的反思,至今历经几大阶段或变革:(1)经济市场推进的“先声”:执政党理念的拨乱反正,即放弃“阶级斗争为纲”,确立“经济建设为中心”,逐步推进市场化发展。(2)经济市场的“初发”:农村家庭经营承包责任制的允许推行,经济改革从“薄弱环节”开始,一方面放活了农民,一方面促进了乡村工业化的兴起(乡镇企业崛起),农村经济市场逐步繁荣;沿袭“农村包围城市”的改革示范效应,1984年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制定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了有计划商品经济理论,经济体制改革开始在城市全面展开,尤其在国营企业承包经营改革方面迈出步伐,放活了国有企业的经济活力,带动了整个国家经济市场的大发展。(3)经济市场的“颠簸”:由于急于求成和经济市场过热,1986-1991年这6年里,经济市场先后经历了“软着陆”、价格“闯关”、短暂治理整顿等小阶段,逐步迈入市场化发展加速时期。(4)经济市场的“深入”:随着1992年“小平南巡”、中共十四大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理念的厘定,市场化改革加大步子,积极平衡经济总量,切实调整经济结构,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基本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框架,到1997年,国民经济已经提前3年实现“翻两番”任务,中国基本上告别长期存在的供给主导型的短缺经济。(5)经济市场的“雏形”:经过市场改革前期20年的强力推进和发展,经济市场在告别短缺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买方市场”基础,市场约束由过去的供给型转向了需求型。接下来的10年在全球化背景下,历经金融改革、现代企业制度确立、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宪法列入私有产权保护、转变增长方式、谋求科学发展等诸多战略举措的推进,中国经济市场体系基本确立。
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中国经济市场逐步崛起和强劲,主要有几方面的表现。(1)经济总量日益强大,经济增速世界第一。2009年GDP总量是改革初期1978年的9.3倍,按美元汇率价计算,从1978年位居世界第10位跃升到第3位,成为所谓“一等俱乐部”成员;GDP年均增速不低于9%。(2)经济结构巨变。从所有制结构看,2009年,国有资产总额为53.5万亿元,规模以上民营企业总额为4.7万亿元(全部私营及私营控股企业资产总额可能与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基本相当),但在2003-2009年间,前者(16.7%)增速不如后者(26.9%);2009年,国有企业利润约为1.57万亿元,规模以上民营企业总额为0.27万亿元(全部私营及私营控股企业资产总额可能大大超出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但在2002-2009年间,前者(19%)增速不如后者(27.9%)。从产业结构看,2009年比较1978年占GDP的比重,第一产业年均降速约0.6%,第二产业基本平稳,第三产业年均增速约0.65%,第三产业比重逼近第二产业,彰显中国现代化服务性的经济市场的形成。另外,非正式(政府主导经济以外)的“第二经济”(如地下经济、农户经济等)比重比改革前绝对增加。(3)企业家群体崛起。据有关专家估算,1981-2009年间,每年约增加近100万个“(私营)老板”(1981年前一个都没有),1989年是20万个老板,目前已经超过1500万;目前个体户总数是3300万个,1978年是15万,30年来几乎每年增加100多万个。
(二)政治市场的衍变及强劲
经济市场在中国的形成已然无可厚非,但关于“政治市场”的存否则一直有争议。波兰尼认为,人类的经济生产方式无非三种类型:市场经济、再分配经济和互惠经济。市场经济是指生产者与消费者建立横向联系,以价格和货币作为交易中介;再分配经济则是生产者与消费者没有横向联系,所以生产者纳入“中央”经济管理指挥下的纵向网络,产品自下而上交由“中央”,“中央”按照分配计划通过权力自上而下地将产品及其剩余进行再分配;互惠经济是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以信任和礼物为中介进行交换,而不是价格、货币或权力。当下世界的市场转型就是从国家性社会主义再分配经济转到市场经济。
市场转型论者泽林尼1970年代沿袭波兰尼的分析,在研究比较分层问题时就认为,国家性社会主义分配可能形式上是平均主义,但实际不平等,在于其内在独特的分配机理决定了干部处于特权地位,占有较多较好的住房等福利待遇,而工人阶级无权,所以只能享受小份额工薪待遇。接下来,泽林尼、倪志伟等人坚信,在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社会不平等程度将有所下降,原因在于市场化转型将会根本改变再分配经济中以权力作为分层机制的状况,再分配权力不能阻止人们自由进入市场去为自己创业谋利;并由此提出市场权力论(直接生产者对其产品和劳务交换的权力扩大,其回报将高于再分配权力)、市场刺激论(人力资本的经济回报高于权力资本而成为动力)、市场机会论(向上流动意味着机会结构从再分配体制的独霸转型为市场体制配置,企业家崛起)三个论题。
与市场转型论相左的则是国家中心论。罗纳塔斯在研究匈牙利等市场转型时认为,共产党干部手中的权力在转型过程中发生了两次变型(即“权力变型论”):一是干部将再分配权力转换成了社会网络资源即以往依据权力建立的深厚社会关系资本;二是社会网络资源(关系资本)转化为私有财产,即昔日的干部和经理比其他阶层更有机会成为国家剧变后首批私有财产占有者。边燕杰、罗根的研究则指出,中国在两大制度——共产党执政地位和城市单位制度——没有根本动摇的前提下,政治权力控制社会、各种资源的能力不会减弱,即“权力维续论”。
与上述把市场概念仅仅局限于经济领域的观点不同,白威廉、麦谊生则突破性地指出,在经济市场发展过程中,重要的政治市场也非常鲜明地出现了;经济市场与政治市场的双重转型和互构规律,是揭开有关市场转型中社会不平等根源争论的“钥匙”。在他们看来,干部-工人关系、政府部门-企业关系、中央-地方关系这三大块共同构成了中国市场转型时期的政治市场,其中的政治权力、政治资源不但不会贬值和有着丰厚的经济回报,而且影响着整个社会的利益分配、经济市场的运行。此后,魏昂德(沃尔德)更进一步提出“地方政府即厂商”的观点,指出政府其实在转型过程是经济市场中的“要员”,充当“裁判员”和“运动员”的双重角色。林南则指出,地方的政治权力结构是超越市场经济体制的,因为它依赖于家庭网络,带有传统性社会资本的特征。
从实践文本看,1990年代尤其“小平南巡谈话”后,中国的经济市场开始加速发力,到1995年前后,全国居民的基尼系数突破国际所谓0.4的“警戒线”,新的社会不平等和贫富差距持续扩大,不得不引发市场转型论者对中国现实的重新思考。实际上,泽林尼、倪志伟等最初是以中国改革开放初期农村地区为调查样本进行的实证研究,维持“权力贬值论”;紧接着进行了新的实证分析,提出“局部改革论”以修正其早先提出的“市场转型论”中对待权力回报的分析,指出再分配权力在改革尚未完成之前不会“一夜贬值”。在尔后进一步的新资料分析中,倪志伟等认为由于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中国改革在各地区不一样,因而同时并存着再分配、合作主义、自由放任三种经济类型。到1990年代中后期,泽林尼提出“市场渗透和扩张阶段论”来“调和”或曰“综合”最初对市场转型中权力贬值的预见,认为再分配经济迈向市场经济有三个阶段:一是地方商品市场阶段,此时再分配权力仍然占有绝对主导作用;二是社会主义混合经济阶段,即商品市场进一步发展,劳力、资本市场开始出现,类似于当时中国主流话语中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民营经济逐步合法化,干部的官僚特权也开始商品化,以至于出现后来所谓“官倒”现象;三是资本主义导向经济,整个社会(大社会)全部市场化,专业技术干部的权力优势远远超出以往的军人官僚和工农大众。近年来,倪志伟等又有了新的论点,认为在完全竞争性市场经济体系中,经济行动者与政府行动者的政治联系及其政治资本没有多大价值,也就是说,市场竞争有利于淡化政治权力的价值、弱化政治市场的功能,有利于经济增长和国家财富充盈。
上述分歧和争辩均有一定道理。究竟如何看待转型期中国政治市场的形成?我们认为,它实际上存在一个延续性再生产的过程。一方面,历史地看,中国封建社会长达两千多年,构筑了一个所谓“超稳定的社会结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功劳在于使得国家统治从“皇权体制”演变为“政党国家”,统治方式也从“独治”转变成了“共治”;(公共)政治权力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生活方面举足轻重,在计划时期带有很高的集权色彩,这一点与欧美国家的公民社会日益发达大为不同。也就是说,今天中国的市场化转型中,政治权力的影响具有很大的延续性,类似于前述的“权力变型论”、“权力维续论”,也因此导致今天中国的市场经济具有“不完全性”,是一种政府及其权力主导下的市场经济体系(state-dominated
markets)。另一方面,政治权力在中国市场转型中成为轴心,经济资本围绕政治权力转圈,权力与资本的结盟难以避免,正如政治市场论者所指出的那样,两者具有较强的互构性、互嵌性,在经济市场形成的同时,也再生产出了新型的政治市场,即所谓政治与经济双重转型。也可以说,中国过去计划时期是通过政治伦理、社会控制构筑了集权体制,而目前是以经济利益为导向或驱动构筑了新型的集权模式,即集权方式发生了变化。
所谓政治市场,按照公共选择理论的观点,不过如同经济活动领域一样,即在政治领域里政治行动者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在国家内部,政治市场则是指市场机理渗透到政治领域,使得政治如同经济一样产生互惠性交换,也同样涉及定价、竞争、风险等一般性市场机制,经由市场逻辑而产生一种制度化的“路径依赖”,核心是政治权力的重要性,其外在环境即是经济社会环境。政治市场,狭义上仅指政权内部的市场性交换;广义上则是民众与政府间的利益博弈。市场化转型以来,中国政治市场不断扩大表现在很多方面。
(1)政治权力不断“强身”:执政党地位和行政体制不断强化,干部手中的权力回报大大高于普通劳动的回报。执政党在1980年代末以来,加强了基层组织建设和意识形态支配,除了在传统单位制里继续沿袭了“支部建在连上”外,目前“两新”组织(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里也加紧建立党组织;1990年代中后期,不断吸纳工商企业等阶层代表进入党员队伍和人大政协干部队伍,壮大执政党的社会基础;再如,1978-2009年间,中国政府科层官员总数占劳动力比例增长了约50%(从1.1%增长到了1.8%);虽然政治市场的巨大规模有所缩小(数据),但其影响力在不断增强。另外,干部收入近十年来被评价为高于私营企业主、经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劳动阶层排在最后面。(2)权力-权力、权力-资本的横向互惠性交换及竞争不断强化:政治行动者(干部)与经济行动者(企业主和商人)之间的经济政治联系更加紧密。当今权力与权力之间的横向互惠性交换主要表现为互相提携(子女间的互相提拔则成为所谓的“官二代”)、互相包庇(违法犯罪方面互相遮盖即所谓“官官相卫”)、互相协助(工作上互相提供便利);权力与权力之间的横向竞争主要表现为竞取上级职位或资源时的相互牵制、相互倾轧即争权夺利加剧。权力与资本的横向媾和则渗透到整个经济政治市场,权力向资本“寻租”,资本向权力“追租”,导致所谓“权力资本化”、“资本权力化”(据报道,陕西省府谷县2008年6月曾经有4名“煤老板”被悄悄任命为“县长助理”职务,8个月后因舆论压力和上级组织压力被“仓促免职”)共存局面,也即“权贵主义”现象。市场化转型以来最突出表现在地产、矿产、股市三大领域,并且逐步日益形成了结构性力量、既得利益集团,左右着地方政治秩序(如湖南郴州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原纪委书记曾锦春等与地方矿产、地产商人结成的利益集团)、行业政治秩序(如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集团等)、单位政治秩序(单位普遍存在着依附“一把手”结成内部利益集团)。(3)权力高位-权力低位的纵向支配或互惠性交换不断强化:中央对地方的财政控制更加顽强,下级对上级的支配性依附增强。从央地财政收入结构比重看,1978年中央与地方之比为15.5﹕84.5,到2009年“倒挂”为52.4﹕47.6,这表明财权逐步“上抽”。其结果是:一方面,中央对地方通过财权牢牢实现政治控制和支配;另一方面,地方基层政府财政支出连连“吃紧”,因而基层政府及其干部变本加厉强拆强建、与民争利,形成地方政治市场。权力高位-权力低位的纵向互惠性交换主要表现为上层领导需要下层干部的“选票”和“吹捧”,下层干部需要上层领导的“提携”和“恩赐”,因此上下级之间形成权力和利益互惠(如选举政治)。
权力在互取所需、形成内部政治市场的同时,在与外部经济社会环境交换中,除了上述房产、股市外,石油、钢铁、煤炭、交通、通讯等传统行业的垄断趋势也在进一步强化,即便在一些竞争性领域,“权力+市场”的垄断苗头开始出现,即垄断企业被给予更多的资源,被赋予越来越多的特权。权力的扩张不仅来自权力本身(比如近年查处的商务部“郭京毅案”、国家外汇管理局“许满刚案”就是典型的“政策套现”案例),更得到了来自财政实力与经济市场机制的双重支撑,如2003-2008年,中国税收收入增速分别为20.4%、25.7%、20%、21.9%、31.4%、19%。同时,通过对市场要素的重组,通过市场奖惩风险机制,奖励服从,惩罚不服从,权力机制更加膨胀。如果说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市场以不低于9%的年均速度在增长,那么政治市场则可能远远超出9%的增长速度,比如从曝光的权力腐败案件看,高官贪污受贿金额已从“百万时代”迅速跨过“千万时代”,进入“亿元时代”,1992-2008年间县处级以上受到各种处分的干部近10万人。
(三)从“吞没双重”到“双重吞没”
中国高度集权的计划时期是全能主义的国家吞没市场(经济)、吞没社会,而在当下的市场转型中又是何种情况呢?布洛维在总结波兰尼的学术遗产时认为,第一波市场化产生了“社会”反对劳动力商品化的对冲运动,第二波市场化产生了“社会”反对货币商品化的对冲运动,第三波市场化则是波兰尼未曾预见到的——产生了社会反对土地、环境或者更为宽泛的自然商品化的对冲运动;他进而认为,最近这一波市场化已经击退了国家对社会的保护,波浪冲击着劳工权利、社会权利;与第二波不同,这一次国家(政府)同市场发生了“共谋”,并且在保护市场!这样,当下中国的市场化转型恰恰是经济市场与政治市场对社会的“双重吞没”,表现形式上则为侵蚀(erode)与遮蔽(close)齐头并进,劳力、货币(如虚拟的股票)、土地(如房产、矿产、生态)三大对象的商品化呈现共时性状态而非波兰尼意义的历时性。
(1)对民生领域的侵蚀和遮蔽。比如,经济市场高速发展的情况下,教育经费投入却没有相应增长,占GDP比重长期低于4%,导致受教育人数不断增长而教育资源严重不足的结构性矛盾,尤其在高等教育阶段,家庭成为学生教育经费的主要来源;虽然高校中农村生源比重、绝对人数逐年高于城镇,但据有关统计分析,农村生源真正进入国内一流重点名牌大学的比重却在下降;又如,2007年中国医疗卫生投入来源中,政府仅占20%,社会投入占35%,而个人家庭占了45%。这些都是经济、政治市场对民生投入、社会公平的遮蔽。再如,中国政府对社会保障投入本来就不高,但公民捉襟见肘的“保命钱”屡屡遭到经济、政治市场的侵蚀:据2006年媒体报道,1986-1997年间,全国有上百亿元社会保险基金被违规动用,“十五”期间劳保部接到挤占挪用基金举报案件96件;据不完全统计,1998年以来,全国清理回收挤占挪用基金160多亿元,至2005年底,还有10亿元没有回收入账,最典型的案件是上海社保基金案件,涉及十几名大商人和高官。房地产领域更是开发商与政府官员勾结起来对公民居住权利的侵蚀,他们背后决定地产价格,任意哄抬房价,导致城镇居民低薪性有限购买力与畸高房价的结构性矛盾。如国家审计署2010年重点调查的32个城市中,有6个城市和4个县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用于回购经济适用房和工作经费等支出,2007-2009年共计15231.3万元;有6个城市的34个项目利用虚假申报材料等,套取新建廉租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6129万元。再如中石油、中石化凭借政策优惠和石油开采炼制权垄断而获得巨大利益,汽油价格成为众矢之的。1993年以前注册的国有全资企业税后利润不上缴,垄断资源的利润自己留用。
(2)对公共领域的侵蚀和遮蔽。公共领域涉及公民的公共权利、公共权益、公共空间、公共精神。近年公共环境事件突出,除了厦门居民因反对PX化工项目“闹”群体散步等事件外,如北京、深圳等大城市的轻轨、地铁、高速公路等快速发展,但城市居住区开发规划与交通线路规划缺少科学合理考虑,导致居民长期遭受交通噪音侵害,政府官员对这样的居民信访漠然视之,往往是因为背后有与商人的利益往来。在公民言论自由方面,一些新闻人士、专家学者在批评官商合谋方面被“因言获罪”,更有郑州官员质问“记者究竟是替党还是替老百姓说话”、江西万载官员喊出“没有我们这样干(强拆),你们知识分子吃什么”。社会组织对于公民社会繁荣、公民权维护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政府更是小心翼翼。国际经验认为,每万人社会组织数量发达国家为50个以上,发展中国家应为10个以上,而目前中国每万人社会组织数量仅为3.1个,吸纳就业475.8万人(如果按照经过调整的结果计算,每万人社会组织数量也仅为达6.23个,吸纳就业860万人)。一些社区业委会委员被蒙面人打手(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请买的)打了之后,派出所干警仅仅给出一个“迹象很明显”的结论,就不了了之。
(3)对阶层成员之间流动的遮蔽(社会排斥)。目前社会中下层成员的向上流动越来越“拥堵”。如居于社会上层的干部阶层占据和决定着社会资源机会的配置方式和流向,人事组织部门乐此不彼地通过设置台阶、年龄、学历等多种资历条件,造就出其他阶层成员流入的壁垒越来越刚性化,极力维护本阶层的利益恒定性。又如,前述教育不公平问题更是导致西部地区生源、中下层家庭子女难以向上流动。大量农民工进城务工却不能融入城市,国家政策上没有公平地为他们提供城市居民的社保、福利、居住权等,只能是“半个城里人”。由此在强化“官二代”、“富二代”、“知二代”的同时,也逼压出了下层的“工(农)二代”、“穷二代”、“盲二代”,社会底层反而积压了大量“新成员”,中产阶级无法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成长壮大,社会结构存在断裂的社会风险。目前中国的基尼系数差不多迈过了0.5,贫富差距拉大的根由在于社会上层过多控制和集聚了社会资源与机会。波兰尼指称,所谓“Say’s
Law”(赛伊定律)即劳动力的供给会创造自身的需求,这几乎是一个美丽的传说。马克思也认为,对于依靠工人低薪发家的资本者来说,高失业率对他们更为有利,即可以压制在业工人的提薪要求。
(4)对人际交往及其价值观的侵蚀和遮蔽。除了经济、政治市场遮蔽和侵蚀公共领域和民生领域、阻遏阶层流动外,对日常的人际情感交往也有着深层的侵蚀。比如年轻人找对象,一些人的价值取向不再以情感为核心,而是考虑对方的经济、政治地位和身份,官家身份可能更为有利,2010年全国妇联的调查报告称,7成多的女孩选择男性公务员为对象;夫妻离婚也很多是因为女方看重经济政治身份和地位;官员或商人身边的“二奶”、“二爷”现象增多。
总的来说,“社会”遭遇双重侵蚀和遮蔽在于理性化的经济市场和政治市场的“合谋”,它们共同宰制了整个社会系统的资源与机会,亦如哈贝纳斯所指的系统对生活世界的侵蚀和“殖民”。与波兰尼同时代且有所接触的米塞斯、哈耶克等人,则极力鼓吹市场自由主义,但在苏联解体后的俄罗斯改革中遭遇了“寒潮”,拉美国家也不例外,东亚地区却因为有国家捍卫,使得社会没被完全侵蚀和遮蔽。
二、突围与自保:社会建设需要“中产主义”理念作主导
今天中国的社会建设最需要经历突围-自保-自强三个环节,这三个环节可以同时并进,在突围中自保渐强,在自保自强中突围。波兰尼说,市场自由主义者力图强调自发调节的市场来统制社会关系,那只是一种“市场乌托邦”而已;相反,他认为市场仅仅是“嵌入”(embeddedness)性的,嵌入于整个社会系统,“社会”不可能从属于市场,除非人与自然全被毁灭。他也认为,市场统制“社会”与“社会”抵制市场以保护自身,这两种运动一直存在,在历史上则呈现出双向“钟摆运动”(在工业化初中期,市场的扩张运动是巨大的;工业化中后期直至以后,社会自我保护运动是强大的)。今天中国在经济市场、政治市场双重夹击下,“社会”处于被迫突围和自保境遇。还有,就社会建设这一工作本身而言,也可能被市场、权力所左右,所以如何突围经济市场、政治市场的双重侵蚀和遮蔽,我们需要一种思想武器,我们认为这应该凝练为一种“中产主义”理念思维、一种社会力量即中产阶级力量去带动“社会”突围、自保、自强的“运动战”,就像当时工人阶级冲破劳动力商品市场那样,形成一股社会合力。
(一)中产阶级的社会历史功能:对社会建设具有“发动机效应”
关于中产阶级的社会历史功能总是存在正反两方面的争论,也有折中性的看法。从中产阶级对社会政治的反作用看,同样存在几种判断:第一种是认为中产阶级疏离政治。如米尔斯就将美国中产阶级界定为政治态度冷漠、摇摆不定、分散化而没有共同利益,没有明确的阶级同质性,不但不参与经济斗争,而且“新中产阶级没有任何可能形成、创立或领导任何政治运动”,“也不可能成为政治上的‘平衡轮’”;甚至米尔斯直接将中产阶级称呼为政治中的“后卫”,明确反对“白领权力行将崛起”理论。第二种是认为中产阶级过于激进,认为中产阶级扰乱现存政治秩序,因此这成为它遭到一些国家权力打压的依据。带有极端性批判的如李普塞特就认为,中产阶级可能是一种民主力量,但民主的极端化可能会走向反面:“法西斯主义基本上是中产阶级的运动,它代表着既对资本主义也对社会主义,既对大企业也对大工会的抗议。这种论点根本就已不是什么新奇的东西。许多分析家在法西斯主义及纳粹刚刚出现时就已经指出”。亨廷顿也有类似看法:“在大多数处于现代化之中的社会里,真正的革命阶级当然是中产阶级”。日常例证很多:1980年代后日本经济危机中全国就发生过“龟裂中流”和“中流崩溃”的论战。近年来,一旦遇到经济危机波动,中产阶级首先就会遭到大量裁员、减薪等,因此他们首先就充当了社会冲突的“领头羊”:2006年泰国中产阶级内部的“红衫军”和“黄衫军”因利益争夺而爆发社会冲突;同年,印度因政府公布“大学种姓配额计划”以增加底层阶级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就造成大学生、中产阶级与政府的暴力冲突;2008年低希腊以大学生为中心的中产阶级发动了全国骚乱冲突和大罢工,并波及整个欧洲:2010年法国反对政府救市计划和延迟退休改革、德国公共服务业(如飞行员)大罢工等。第三种观点是认为中产阶级倾向于保守,如马克思在批评李嘉图的资本主义立场时说:“他忘记指出:介于工人为一方和资本家、土地所有者为另一方之间的中间阶级不断增加,中间阶级的大部分在越来越大的范围内直接依靠收入过活,成了作为社会基础的工人身上的沉重负担,同时也增加了上流社会的安全和力量”。
的确,中产阶级的社会运动对现存政治统治秩序的稳定性未必是一件好事,这来源于中产阶级本身地位和身份的不确定性、需求和愿望的双重矛盾性等。但是,中产阶级的这种社会运动虽然对现存政治秩序具有破坏乃至摧毁性作用,而这种作用恰恰是推动整个社会进步的,在于它对打破现存经济市场尤其政治市场封闭性以求新的社会均衡平等方面功不可没。正如达伦多夫、科塞等的社会冲突论所指明的那样,中产阶级所带来的社会冲突在一定程度上建构着新的社会机制、社会结构和社会秩序。
因此,从正面看,中产阶级充当着社会历史进步的推动者作用,具有社会安全阀、稳定器、缓冲带、良性行为示范和价值引导等社会功能。比如,韦伯在论述资本主义积累时期中产阶级的人格特征时指出,新教教徒禁欲、勤勉、节俭、精于算计,因而积累了财富,在竞争中处于有利的地位。这种精神人格作为欧洲理性主义文明长期发展的产物,支撑和推动了近代资本主义的发展。又如,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从自由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期间,不但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得到壮大,更为重要的是具有进步主义倾向的中产阶级成为社会改革的主要倡导者和推动者。克罗列、韦尔和李普曼3位知识分子坚持认为,中产阶级是社会改革的重心和支点。当时美国的文官制度改革、义务教育实施、反托拉斯运动、反腐的黑幕揭发运动(新闻界发起的“扒粪运动”)、市政改革以及其他的社会改革,都是中产阶级推动的结果,而且中产阶级妇女也积极参与了这场社会改革运动。美国聚集一大批专业技术精英和知识分子的学会、学术协会等基本上设在大学里,其思想传播对当时的改革舆论导向作用是非常大的。E•韦尔甚至认为当时的农场主、专业技术人员、办公室工作人员、商人、技术工人等新老中产阶级是一个“民主共同体”。当时,美国中产阶级运动在社会重建中的一个重大作用是对政治市场的核心主体——由垄断巨头与政党党魁所组成的特权阶层的政治腐败进行批判和摧毁,以加强政府经济监管职能,维护良好的市场和生产秩序,保障企业间、个人间的机会均等机制。此外,当时的中产阶级不但活跃于公民社会而且在政治市场领域不断谋求公共话语权,如对工业化带来的反社会反人性现象予以揭露和批判,并相应地进行改革实践,其行为得到舆论的大力支持;“社会服务处运动”是当时美国中产阶级争取大众话语表达权的一个典型,它向全国处于政治经济垄断阶层重压之下的社会底层敞开,并成为底层罢工的代言者角色,一方面向底层宣传中产阶级意识,一方面代表底层与政府、资本家企业进行讨价还价,同时该社会服务处为广大女性提供了一个发展事业、提高社会地位和专业自主权的少见机会;它还在政治市场领域谋求话语权,如通过市政、州政和联邦政府改革运动,一定程度地动摇和消除了垄断势力,收到了与民间改革派遥相呼应的效果。也就是说,在资本家及其政府极力维护自身利益和现行资本主义工业秩序而推行改革的过程中,中产阶级的社会反应及其改革方案代表了极富远见性的社会整体利益。
另外,从社会结构上来说,欧美民主国家以及亚洲的日本、新加坡等虽然实行政党轮流执政,但在保持政治社会稳定方面,中产阶级扮演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也就是说,庞大的中产阶级是执政党能够长期执政的社会基础,它表明财富分配的公正合理以及社会政策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总之,中产阶级在特征上一般表现为收入较固定、教育背景良好、有着民主自由和稳定的渴求,既具有个人主义、多元主义、民主法治、开放公正,也具有集体主义、奉献主义精神的社会价值取向,这与公民社会发展的要求相吻合;它的基本功能在于维护基本人权,保护社会不被政治市场、经济市场所淹没,即在社会建设或改革重建中具有强大的“发动机效应”。
(二)“中产主义”思维:中国工业化中期“社会”突围与自保所必需
波兰尼设想由国家来保护社会免遭市场的侵蚀和破坏,但几乎不可能,尤其在中国,市场的力量会很快超越本来就十分弱小的社会力量。以资本为核心的经济市场很快就会寻求到并且如愿以偿地得到以权力为核心的政治市场的保护。其实在中国,社会本身也在寻求国家(政府)的保护,但是政府“厂商化”的结果是其无法摆脱经济市场的“纠缠”而且天生“畏惧”公民社会组织的勃兴。由此我们想到了阶级结构的力量。葛兰西和波兰尼均认为阶级与社会是共生的;但他们所强调的阶级必定是居于社会底层的工农阶级等,茁壮的“社会”是与底层动员相关的。亨廷顿认为,在社会现代化进程(我们认为他并非指工业化初期)中,底层的产业无产者和游民无产者有时可能会骚动,但一般情况下不是制造激进变革的材料,因为工业无产者安于现状,农业无产者则满足于眼前目标。的确,转型中国的工农底层在资源与机会方面越来越被剥夺,很难成为社会建设的主力;而完全依靠政府去推动,也不可能,因为其中的官员本身成为政治市场的主体,在他们那里,社会建设被改造为政治市场中的“绩效工程”或意识形态化的话语权乃至于营利筹码。那么,我们想到了中国现代化进程中蓬勃发展的中产阶级,社会需要他们“温柔的斗争”。
至于中产阶级如何才能带动“社会”突围和自保,是需要考虑它的时代性和自身条件的。亨廷顿认为,中产阶级的形成如同经济发展一样,常常是极不稳定的因素,而且有几个发展阶段:先是中产知识分子的激进,然后随着公务员、律师、教师、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壮大,中产阶级整体会趋于保守;亚里士多德也早说过,如要保持城邦稳定,“中产阶层最强大时可以强到超过其余两个阶层之和的程度,不然的话,至少也应超过任一其余的阶层”。因而有学者就此指出,中产阶级如果要发挥社会正功能,一是其阶层队伍要足够强大,二是其总体性的利益需求和愿望能够得到满足且被社会容纳。
就中产阶级的时代条件而言,中国在2005年前后年人均GDP达到2000美元,已经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按照发达国家的一般经验,年人均GDP达到2000美元后,经济发展将由起飞阶段进入加速发展阶段)。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至少意味着两方面的社会学意义:一方面,消费需求尤其是诸如汽车、住房等大宗高档商品消费不断扩张,消费结构、消费分层发生变化,将逐步形成消费社会,这就需要造就一个庞大的“消费性中产”,其巨大消费将会刺激新一轮经济市场发展的增量;然而,涉及民生的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社会保障不足,无法形成一个消费性中产群体,也就无法刺激经济增长。也就是说,没有社会保障机制无法建立起消费社会;社会改革就是要建立把“社会”保护起来的制度,用社会保障的制度鼓励人们尤其是中产阶级消费。另一方面,社会问题层出不穷,社会风险明显增多增强,尤其是贫富差距过大的结构性风险诱致着其他或整体性社会风险的出现,如底层权益受损、利益冲突增加、信任缺失增强、政治腐败突出、社会保障不足等,因而传统理性规范下的社会治理方式亟待转变和重构,这就需要强大的“维权性中产”、“保障性中产”、“稳定性中产”的出现。
就目前中国而言,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就业结构不断变化,致使“两个阶级一个阶层”的社会结构发生巨大变化,如有的学者将之划分为十大阶层,有的认为有四大利益群体,等等。就中产阶级的自身发展状况而言,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结构变迁”课题组的研究表明,目前中产阶级已经达到占人口比重的24%,并认为目前中产阶级以每年1%的速度在增长,那么到2030年大约为35%左右,2040年为45%左右。新中国中产阶级的形成说到底是在改革开放尤其1990年代中期以来逐步形成发展的,但还处于“幼年”阶段,是一个多元阶层成员构成的“混合体”,也是一个有着多种愿望和需求的“矛盾体”,但它需要培育、发现、扶持和发展。在此,所谓“富二代”、“官二代”已经广泛渗透到包括教育(尤其高等教育)、新兴行业等领域,成为经济市场和政治市场的“大赢家”。他们无疑也成为当今中产阶级的一部分。而我们所要指称的中产阶级必定包括广泛意义的、通过自身后致性努力获得中产位置者。
马克思研究工业革命兴起时期的工人阶级,是为了揭示资本主义剥削工人的秘密,鼓动阶级斗争以建立一个平等的新社会。而在新社会成立之后,虽然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没有很好地论述和规设,但是发达国家工业化发展进程尤其在工业化中期,具有“中产化”的社会结构趋势能够较好地揭示社会走向稳定和谐的可能。比如,美国工业化中期大约在1920-1955年,人均收入大约超出3000美元,差不多介于两次世界大战之间,中经1929-1933年全球性经济危机,“罗斯福新政”成为挽救美国的“福音书”。由此经过20来年,在产业升级、就业和收入有保障、财富有增长的情况下,美国新中产阶级(即白领,包括办公室公务员、售货员、带薪的专业人员和经理)迅速发展起来,由工业化初期占人口的6%(1870年)增加到中期的25%(1940年);老中产阶级(农场主、商人、自由职业者)则由33%下降到20%;新老中产阶级共占总人口比重由39%上升到45%。与美国或欧洲国家相反的是,跌入新自由主义泥淖的一些拉美国家很不幸运。比如巴西等在人均GDP过了3000美元后,贫富差距进一步加大,中产阶级反而加速“贫困化”,社会出现“断裂”性紊乱和失序,以至于出现“劣质民主”(defect democracy)。这是中产阶级力量缺失的典型反例。
按照亨廷顿所谓“激进—保守”的阶段理论,目前工业化处于中期、社会建设处于初期的中国,恰恰需要“激进性中产”带动“社会”突围政经市场和自我保护。目前中国中产阶级在这方面也有一些言行上的“杰作”:(1)兴办社会公益服务。不可否认,1990年代后期,中国已经从短缺经济迈向了过剩经济,但经济加速发展时期的公共产品(公共管理、公共服务)供给严重不足,新的需求、新的短缺在形成,即已经不是温饱问题,而是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就业等民生问题,这无法完全依靠市场自发调节来满足充分供给,也不是回到计划经济时期完全由政府来解决,这需要中产阶级兴办公益组织、公益事业,提供优质有效服务,比如目前各类学术基金会、北京新东方学校等的出现,基本上就是中产阶级的发轫之作。(2)带动社会维权,维护公平正义。固化社会的形成,即是资源与机会重新集聚于社会上层,庞大的社会中、下层则处于资源与机会的稀缺状态。群体事件、安全事故、污染事件的频发正是利益格局趋于极化的一种表征。所以有人说,在中国很多地方,目前正在经历“中产阶级觉醒”,如发达地区的一些群体事件就与中产阶级有关,尤其在环保问题领域,如2007年为反对化工厂污染项目上马而发生的“厦门PX”事件,参与者就有政协委员、专栏作家、大学骨干分子、NGO组织成员等。(3)城市化发展的中坚力量。工业化、信息化、国际化、市场化与城镇化是并行不悖的,它造就了庞大的高级白领群体,如北京中产阶级比重2009年超出40%,如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化的纵深发展,带动了房产经济的增长、公民意识的提高、城市文明的提升等,中产阶级在其中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三)“中产主义”思维:当下国内关于社会建设取向的纷争的统合
在社会建设理论领域,中产主义作为一种理念思维,除了上述具有指向性、带动性外,同样具有整合性,即能够整合各家争论(下图为当前社会学界关于社会建设的五大主张),凝聚研究的价值指向。各家主张均是社会建设的基本内容,只是侧重点不一样。
(1)“民生事业论”强调当前社会建设的重点在于保障和改善社会民生,确保人们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即公民的生存权、教育权、劳动权(就业权)、居住权等基本权利。民生在保障中改善,在改善中保障,同时“保底”能推动“扩中”,社会消费必然趋旺,因而能够形成一个庞大的“消费中产”。
(2)“社会管理论”侧重于以加强社会管理为突破口推进社会建设。社会管理者的主体其实是中产阶级队伍的一大基础,包括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里的中下层人员和办事人员;同时,城市里的社区管理、社会安全管理、互联网发展等都有记者、律师、教师、研究人员等中坚分子的身影,他们带动了全社会的良性管理、民主管理、科学管理及其与上层管理者的利益博弈。社会稳定的维护需要文化程度较高、收入不菲、地位不低的中产阶级,这比政府简单的管控理念更有效。
(3)“社会结构论”则是站在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的宏观视角,以社会结构(如人口家庭结构、就业结构、组织结构、阶层结构、分配消费结构、区域城乡结构等)调整为主线,以加强社会管理为手段,以改善民生为重点,改革社会体制,这带有整合性质和根本性,目的就在于促进“中产化”橄榄结构的形成。中产主义思维本身也是社会结构主义的,因而更接近这一论题;中产主义思维更强调目的指向性和凝聚性。
(4)“社会重建论”关注国家(政府)、市场、社会三者的力量均衡发展和相互制约即“三足鼎立”,强调波兰尼“能动社会”建设和葛兰西意义的公民社会组织建设、公民权利维护运动等。从发达国家经验来看,工业化中期的中产阶级本身就是社会进步主义运动的核心动力,是他们发动和带动社会底层一起冲破经济市场、政治市场的双重夹击。
(5)“社会组织论”强调社会建设的基础性在于组织载体,强调政府组织、企业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建设,尤其强调“社会企业”组织、非营利组织在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和功能。目前国内很多社会组织主要就是中产阶级力量兴起和发动的,创办者多数来源于中层的资本阶层、知识阶层等,因而不能不说是社会建设的重要推动者。
也就是说,中产主义的统合性就在于它既不像高傲的“精英主义”那样极力维护政治经济精英结盟的特权和既得利益,也不会象平庸的“民粹主义”那样仅有激愤或悲悯而无所作为。中产主义在冲破经济市场与政治市场的遮蔽和侵蚀中具有极强的政策取向。而且,我们今天倡立的社会建设与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并列于社会主义事业的格局中,仍然带有“国家中心论”的色彩,是执政党及政府自上而下推动的,几乎是“社会被建设”。因此,要走向社会性的社会主义,社会建设需要突破政治市场和经济市场的双重宰制,如倪志伟指出的那样,由“国家中心论”向“新制度分析”转变,不是坚持国家权力主导经济市场发展,而是在市场转型期纳入社会这一重要分析维度,而这恰恰需要中产阶级成为时代主力去推进社会建设。
“中产主义”理念其实具有布洛维和赖特学说意义上的“社会学马克思主义”色彩。传统的“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强调阶级斗争、建立新社会,而“社会学马克思主义”强调的是新社会的改良。
三、共生与共强:转型期社会建设与“中产化”趋势的互构推进
伴随着市场转型的脚步,信息化与全球化在双向互动,进而催生工业化继而城市化不断升级。在这样的互动和升级过程中,社会结构产生了一种“中产化”的暗潮涌动,即更多的人群从以往传统工业生产流水线上的“蓝领阶层”演变成信息产业或曰知识经济时代的“白领工人”。尽管有很多话题描述大学毕业生“农民工化”、诸多报道抱怨中国目前是“伪中产化”或被“夹心层化”,但是这股“中产化”暗流正日益显化,橄榄型社会阶层结构的形成是一个大趋势。这决不是社会心理学上的“自证预言”或者仅是一种学术想象,而是如前所述有着诸多显化的实践文本。横向比较,中国目前的中产阶级在思想状态、职业条件、生活水平等方面的确不如欧美工业发达社会;但历史纵观地看,中国中产阶级已经超越了以往时代。有人说,所谓“全面小康社会”其实就是中产阶级占主体的社会,[3]不无道理。
正是由于经济市场与政治市场联袂形成的结构性力量过于强大,因此引发了阶级与“社会”的自卫性反制。如果沿袭葛兰西和波兰尼关于“阶级与社会是共生的”的观念,那么转型中国中产阶级的壮大与社会建设的发展是同构的或者互构的。这方面,转型时期有几方面需要着力塑造和推进。
(一)改善民生事业:教育、就业、住房、社保是中产阶级和社会壮大的基础
1980年代美国“里根主义”和英国“撒切尔主义”都想卸下“福利国家”的沉重包袱,把经济领域的新自由主义做法引用到社会领域,如对医疗卫生等领域实行产业化改革,其结果均已失败而告终。“GDP增长主义”是新自由主义在中国的变种。市场转型以来,中国曾对民生领域采取产业化的做法,这是经济市场在损害公民生存权和发展权。高等教育是中产阶级的“孵化器”(按照2011-202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纲要”规定,高等教育毛入学率10年后要达到40%,目前仅为25%)。但是,教育不公平问题目前比较突出,最主要的是教育资源、教育机会不公平,需要改变城乡、大城市与中小城市、上层与中下层之间的资源机会差距较大的问题,保障社会底层的向上流通渠道畅通。就业与教育基础、经济结构有很大关系,目前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为中青年劳动力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正规就业与非正规就业之间的公平,这是中产阶级壮大的职业基础,也是社会自保、社会稳定的基础。住房商品化类似于布洛维所指的“市场化第三波”,目前最需要解决的是保障无房户、低收入户“住有所居”、“安居乐业”,避免政经市场对城乡居民的严重侵蚀,确保公民安全保障的基本生存条件。社会保障中的医疗、养老、工伤、生育、福利等是公民生存发展的“安全网”,目前主要的任务是建立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尤其要完善和落实农村养老、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解决目前几千万贫困人口的生存问题。这些基本民生问题不解决,中产阶级带动下的“社会”自保运动与政经市场的冲突就无法避免;解决这些问题显然利于保护和壮大中产阶级以及社会自强,如有了社会保障和政府供给的保障性住房,就为“消费中产”的形成创造了条件,也会逐步消除绝对贫困。
(二)调整利益关系:城乡间、区域间、阶层间资源配置的公平合理越来越重要
改革开放30年来最大的不平等是城乡间、区域间、阶层间的收入财富分配不均,这也是导致中国中产阶级非均衡发展的主要因素。“先富”与“共富”有着内在逻辑,但改革30年来过分强调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之间的差异,“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本身就不是一个战略性提法,其结果是只有权力、资本、知识技能拥有者“先富”,政经市场宰制了社会,导致上下层关系、干群关系、劳资关系日益紧张,“直接利益关系”与“非直接利益关系”的冲突事件均不断发生。现在需要解决的是城乡之间、地区之间、阶层(干群、劳资、上下)之间在资源和机会配置上的不公平、不合理现象,包括通过组织协调机制、利益表达机制、中产带动机制、工资谈判协商机制等民主方式调整利益关系;在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制度方面,国家在承认多种所有制、承认私有产权(如近年的宪法修改、《物权法》出台等)的同时,需要落实共同发展、产权保护的政策措施,落实城里务工的农民工权益保护和机会共享政策,而不是侵蚀和损害中下层的利益。这样,既能壮大中产队伍,又能保护“社会”。
(三)保卫公共领域:中产阶级的公共性成长与整个公民社会的公共精神培育
保卫公共领域其实就是保护“社会”的社会性。社会性必定是指人本性、共存性。人本性则是以人为本,强调人的思想感情、人的生存价值及将其赋予和附加在所遇事物之上;共存性则是强调人们有机聚合的共存意识、共存规则、共同利益。经济与国家仅是中产阶级成长和壮大的必要条件,但是保护中产阶级的则是“社会”,反过来中产阶级壮大也有利于保护和强化“社会”。葛兰西意义的“公民社会”是针对“国家霸权”而言的,波兰尼意义的“能动社会”(active
society)是针对“市场霸权”(市场专制主义)而言的;前者强调国家与公民社会结合能够保持资本主义在政治上的稳定,后者则强调从市场专制转向市场规制,以遏制劳力、货币、土地的商品化。由于转型中国深受政经市场的双重宰制,因此需要同时促进“社会”的“二重性”发展,即既要培育“公民社会”,也要推进“能动社会”。
如前所述,中产阶级在某种程度上体现社会良心和公共精神。他们受过良好的教育,政治参与意识相对于底层较强,而且能够自我组织化和带来协商民主机制,能够较好地维护公民权。公民社会发展的核心是公民权的凸显;公民权是民事权利、政治权利、社会权利的权利复合体。政经市场目前主要的问题是对公民权的侵蚀。今天政府的“维稳”思路在很多方面破坏了社会基质即公民基本权利,伤害了公民的物质利益和精神感情,导致中下层很难认同政治权威。“维稳”是要保护“社会”,而不是破坏“社会”。因此,转型期要保护和强壮“社会”,就需要公民社会组织,需要中产阶级通过组织化的理性方式带动维护权益的社会“运动战”,就诸如工资待遇、劳动条件、公共服务、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等,向强大的政府组织、市场组织或抗议,或谈判,通过利益博弈最终达成利益均衡;同时,通过中产阶级的道德风尚和示范去带动整个社会的道德进步和公共权益维护,形成现代性社会资本,确保“社会”本身的良性秩序。其实,在近代史上,公民社会是相当发达的,比如20世纪20年代,尽管上层炮声隆隆,而民众依然平静生活。但是计划经济时期破坏了“社会”存在的基因(传统性的信任、规范和互惠等社会资本),在“泼掉污水的同时,把孩子也给泼掉了”(费尔巴哈语),比如在扫除烧香拜佛、妇女缠足等封建陋规的同时,也把根深蒂固的家族团结基因铲除了。这些颇具“乡土中国”、“伦理本位”的因素,是“社会”自保自强的传统土壤。
(四)改革社会体制:改革社会管理体制发挥中产作用制约特权垄断力量增长
计划经济时期是一个“总体性”的社会,采取全能主义管理和控制,其优点在于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办好事”,其缺点在于很容易因领导个人决策意志导致“集中力量办坏事”的情况。市场转型使得总体性国家控制有所淡出,但经济市场裹挟着政治市场产生出了既得利益集团和特权阶层,“社会”的管理乃至公共行政管理通过利益化集权重构为政治化手段。目前需要抓好几方面:(1)大步改革政府、市场、社会三者之间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分解和减轻政府管理压力,淡化部门及其官员的行政垄断,把经济市场业务交由企业,把社会管理、社区管理交由公民社会或中产阶级自身管理,形成“三足鼎立”的管理模式;(2)大步改革户籍、档案、单位、身份等行政化管理体制,逐步推进社会化管理,放宽准入,促成民办与公办事业的平等对待,让公民自己管理自己,政府适当引导,这就需要带动相关的户籍、教育、就业、住房、社保等一系列社会体制的改革;(3)发挥公民参与公共管理的民主权利尤其是中产阶级对社会管理的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让中产阶级成为社会治理的主体力量,这样才能达到“社会”的自强。
总之,从“马克思主义社会学”走向“社会学的马克思主义”,再到我们今天的“社会学的中产主义”,它表明的是当下中国社会建设的主要推动者是中产阶级的力量。尽管中产阶级被一度认为具有社会负功能,但作为工业化中期的中国来说,培育一个强大的中产阶级是有利于社会改革、社会建设的。从全能的国家性社会主义(权力的计划性再分配经济)转到国家主导下的市场化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均被市场化),最后要过渡到社会性社会主义(社会至上的社会主义),而这就必须要求推进社会建设、重构社会基础——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中产阶级。中产阶级作为行动者的阶级能力在此有了重要的意义。
(颜烨,华北科技学院社会发展所副教授)
注释:
[1] 本文对小社会一般加引号标示。“社会”有三种含义:第一种是大社会概念,等于是国家整体;第二种是二分法,如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中把经济发展之外的领域都归为社会发展,通常讲的经济社会要协调发展,这个就是中社会概念;第三种含义是专属意义上的社会,是小社会,是与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并论的社会,如“四位一体”中的社会建设。参见陆学艺:《关于社会建设的理论和实践》,《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8年第2期。
[2] “中产主义”既非“精英主义”也非“民粹主义”。美国媒体上近年有人认为“社会主义目前就是中产主义”(Socialism
is now Middleclassism),而且对奥巴马总统的黑人“中产主义”思想颇有争议。中产主义理念与中产阶级意识大有不同:中产阶级意识是指整个中产阶级集体的共同意识和阶级归属感;而中产主义理念主要强调社会阶层结构趋向于中产化的“两头小、中间大”的现代橄榄型结构。
[3]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的中译本中将中产阶级等概念对译为“小康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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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战略与管理》2011年3/4期合编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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