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共同体的事物需要有人管理,逐步生长出政府机构。我在民国政府统治下生活了18年,对县乡政府有些零碎印象。
简陋的政府机关
我的家乡:广东省兴宁县罗岗区。1941年实行新县制,区以下分几个乡,我家在靠近罗岗圩的蕉坑村,属于罗中乡。省到乡共四级,省县之间有个兴梅专区,有专员公署,是省的派出机构。
这些政府机关给我留下的第一印象是简陋。
以罗岗区政府来说吧,设在圩上原来的一个破庙中,两进的平房。区政府和警察派出所都在其中办公。区政府官员十来个人,警察也是十个八个。我没有找到罗岗区政府的档案,兴宁其他区的工薪册,和我估计的差不多。
1941年推行的所谓新县制的最大特点是区以下设乡,乡下面有保甲。
乡政府更简单:一个乡长,一个文书,一个杂役。罗中乡政府在圩场旁边,乡长袁国泰,原来是罗岗中心小学校长;没有人回到乡政府办什么事情,主要作用是赴圩的乡邻到那里去喝茶聊天。乡长的薪金是每年十担谷(每担等于现在120市斤)。
县政府在兴宁县城府前街。是较大的平房。我没有进去看过。大门上一边一块大招牌:兴梅专区专员公署,兴宁县政府。官员准确人数不知道,印象是出入的人从不拥挤。隔一个只有几百平方米颇为荒凉的中山公园,是国民党兴宁县党部。书记长袁荫庭是我的堂兄(共曾祖父)。他的儿子是我小学、初中同班同学,我曾跟着他进去玩过。一间三进的平房,最后一进是他家,前面两进用木板隔开做办公室,不到十个人在里面办公。
政府和百姓
当时的政府与百姓的关系怎样?
没有听过和看过小说和电影中常见的官民、警民冲突或敲诈勒索的故事。政府和百姓直接关系有两项:
一是交税。田赋是最大的税收。每年都有征收人员到来,在大厅中摆开画着各块田亩的“鱼鳞册”,核对无误后就叫有土地的各家各户交稻谷。抗战期间,国民政府经常入不敷出,征收田赋常常要“预征”,即提前交以后的田赋。“预征到民国##年了”,是肯定会听到的一句话。不过,大家照交不误,没有听到特别的怨言。可能是当时税率不是特别高。
市场上还有其他税收。说是“国民党万税”,我没有研究过税收史,没有纵横比较,不敢妄加论断。听过、见过的有营业税、屠宰税、印花税等等。印花税很好玩,一张票据,贴上多少不一的邮票那样的印花,有时和票据差不多大了,没有什么美感,但让人印象深刻。此外,税务机关不健全,税收往往包给商人或商会,由承包者收缴。
二是征兵。有没有暴虐的“抓壮丁”?有过一次:1949年国民党胡琏兵团败退经过粤东,到处抓人补充兵员。当他们经过罗岗圩附近时,一位友人躲在他们经过的几十米外的灌木从中,侥幸脱险,但家乡有二十多人被抓走。平常征兵倒是挺公平的。区乡政府分配名额,保长主持公开抽签。都是熟人,不敢作弊。中签者如果不想去,出12担谷,有些家庭穷困者愿意代服兵役。1948年,我的一位表哥中签,家里穷,又不想去。他伯父是保长,跟他说:出不起谷就赶快走。他立即跑去汕头找在那里经商的舅父,学会开车;以后终身以此为职业,成为国营大矿海南铁矿的汽车队长,2013年快90了才仙逝。
保甲长不是政府官员;挂个名,没有什么权力,平日毫无作为,普通百姓一枚。曾经流行一时的电影《抓壮丁》中那样的保长,我没有见过。
也许因为一直处于内外战争中,无暇兼顾,除了这两项外,政府的公共服务和基本设施建设很差。
偌大的一个兴宁县,人口四十多万,是粤东北的政治经济中心,当时经济发展水平远远超过邻县——叶剑英的家乡梅县。可是,全县没有一家自来水厂,包括县城在内喝水都到宁江河或其支流去挑。县区有卫生院。罗岗卫生院设在圩上一间老祠堂里。念初中的时候,他们的护士到学校里打过预防针;这是我享受过他们的唯一一次服务。平常百姓有病,找街上两间西药房或中药铺的医生看。两间西药房的医生,其实是德国传教士在梅县办的黄塘医院培养出来的卫生员。中医则是祖传的。
1945年罗岗连日暴雨,水淹圩场,并冲断了不远的一座公路大桥。政府太穷了,二三十米的木桥几年都无法修复,直到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才修好。
不过,全县范围的公路建设则成绩斐然。县内各区都通了公路,到广州、汕头、韶关和江西的公路干线也修通了。各区兴起了民办中学的热潮(有的县立中学,实际也是民办的),并相继办起省立兴宁高级工业职业学校、县立简易师范学校、商业职业学校、助产士学校等等;兴宁成了仅次于梅县的广东教育最发达的县之一。
区长和警察局长
那时的县乡官员是怎样的?
先看看罗岗区的区长。张英长期担任罗岗区区长。他给我留下三点印象:
1.走路一拐一拐的。近年看书面资料才知道他原来是个英俊军官,辛亥革命后拥有500部众,归属国民党,占领了罗岗和附近的罗浮及龙川县部分地区,曾官拜国民政府惠(州)潮(汕)嘉(应州)特务大队长,兴宁县自卫总队长。
2.在罗岗墟旁边的制高点:牛寮背中间有个大操场,上到最高点有一座高耸的炮台,操场侧边有个“张英纪念亭”。为什么人还健在,就建这么一个亭?历代不是有歌功颂德的“生祠”吗?这个亭就是颂扬张英功劳的。原来他两次改造罗岗墟,使之面目一新。
3.逢二、五、八,罗岗墟日,这位区长必然到圩场各处唱山歌,宣传抗日。
做区长那么多年,没有听到他有什么劣迹。
再看看县警察局长谢海筹。在当时,不知道县长是谁不奇怪,不知道谢海筹的却很少。
他原来是著名的土匪,沿着“杀人放火受招安”的路子,出任兴宁警察局长。以毒攻毒,地方倒也没有出现什么大的治安事件,并出面为家乡筹办了一间罗浮中学。那时,罗浮、罗岗合为一个区,我多次看见他身穿唐装,一个人在县城或罗岗圩街上闲逛,脸面晒得黑黑的,不时与年轻妇女眉来眼去调情。
1949年国民党政府风雨飘摇,兴宁县的国民党官员包括国民党县党部书记长袁荫庭、张英等人纷纷起义。国民党军12集团军(胡琏兵团)败退,从江西、广东向台湾撤离,经过兴梅地区,谢海筹被胡琏封为兴梅专区行政督察专员兼兴宁县长,带着一百多人流窜,最后剩下孤身一人在家乡罗浮山中藏匿,被围剿的军民击毙在山洞中。
不过,在做警察局长期间,没有听说有特别的秽政。
现代政权的生长
古今中外的政府都要保障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就这一条而言,兴宁县乡政府合格或基本合格吧。但现代政权与前现代的统治机关应该有差别。界标在哪里?
1.是不是保障公民的各项权利和自由。
2.有没有民主选举制度。
3.有没有独立的司法系统。
4.有没有自由的舆论监督。
按照这个标准,兴宁县乡政府显然是残缺的。
兴宁一直有地方法院,但三万居民的罗岗没有法庭。辛亥革命后就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而言,法院是独立的。
县长不是民选的,比1920-22年间陈炯明做省长时后退了。1936年,民国成立后就有的县参议会被省政府下令停止活动;1944年才恢复设立县临时参议会,也不是一人一票选出来的。县以下更没有什么选举活动。民主是遥不可及的奢侈品。
办报刊是自由的。1932年,民办的《时事日报》出版,一直办到人民共和国成立时为止。1933年,民办《庸言日报》、不定期刊物《微光》出版。此后,还先后出版了《岭东日报》、《兴华日报》、《天下报》、《建国日报》、《大光报》、《宁声报》、《工商日报》、《前锋报》等等,且大都民办,只有个别有官方背景。一个43万人的县,有那么多报刊,可谓猗欤盛哉!舆论不一律,能否履行监督政府的职责,有待研究。
从清末新政开始,中国现代政权建设就开始了。此后,进进退退,令人眼花缭乱。有一条是肯定的:国民政府时期(1925-1948),经济有较快发展,县乡政权建设则没有什么大进步,我的家乡兴宁的情况不过是它的一个侧影。
2014年1月15日星期三
刊登于《国家人文历史》创刊百期纪念专辑(2014年2月15日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