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崭新命题之后,学界同仁撰写发表了不少文章,对此进行了阐释,极大地拓展了人们的视野。但是,综观这些文章,由于主要围绕治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着重探讨什么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问题,而忽视其现代化的意旨取向,可以说,目前的探讨虽已造成广益的影响,却也尚未进入深层的意境。显然,对这一新命题予以全面透彻的揭示、把握,还有待继续做出努力。笔者以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键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落脚点和归宿在于“现代化”。因此,我们只有以现代化为旨向识解国家治理问题,才能更好地领会其深刻蕴涵。
一、现代化意味着什么
现代化,是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最为人熟知、也是最为响亮的一个概念。现代化,不但成了人们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常用语、流行语,而且成为执政党的指导思想和国家发展的趋势方向。标志着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其《公报》中就明确提出了“把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即“四个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强国”。直至党的十七大报告、十八大报告确立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目标为止,现代化已然构成当代中国的主旋律,成为最强烈的音符之一。
既然要走向现代化,实现现代化国家,就要弄清楚何为现代化。最近二三十年来,我国学者在借鉴国外理论观点的基础上经过长期的探索,已基本形成共识,概括地说,现代化是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整体性转型,其集中的表现是:机械化、信息化、科技化、市场化、社会化、知识化、民主化、法治化、制度化、多元化等10个方面。无疑,现代化是人类文明的新提升,是社会形态发展的新阶段,也是对人和社会全面的全新的变革。现代化是各国面临的任务和必走的道路,不走这条必由之路就注定要被历史所淘汰。
尽管现代化是一个庞大复杂的体系,现代化的景象令人目不暇接,然而,现代化并非杂乱无章、捉摸不定。依据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论,现代化有着有序的结构层次,清晰可见;贯穿其间的规律是稳定的,足资遵循。马克思阐明了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原理,主要有三:一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的现实状况;二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和思想文化意识形态,而经济基础不过是生产关系的所有制形式、交换形式、分配形式的总和;三是生产关系、上层建筑和思想文化意识形态不是完全被动的、无为的,生产关系对于生产力、上层建筑和思想文化意识形态对于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这三条原理,现代化的“10化”实际上表现为三个层次的现代化。第一个层次是生产力的现代化,即生产领域的机械化、信息化、科技化。第二个层次是经济基础的现代化,主要是经济的市场化、交往和所有制关系的社会化。第三个层次是上层建筑和思想文化意识形态的现代化,即国家所涉及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政党等诸方面管理的民主化、法治化、制度化和人文方面的知识化、多元化。凡致力于建设现代化的国家,就要从三个层次大力推进现代化的发展。
二、现代化国家治理是什么
治理,古已有之。在原始社会,人人处于平等地位,既没有强制性的政治权力,也没有高高在上的特权存在。社会公共事务采取全民议论,大家共同参与管理。氏族公社成员集体决定一切大事,所有问题都按传统规范和习惯来解决。可以说,这是原始治理状态。进入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之后,随着阶级的产生、国家的形成,治理成为处置国家政务的活动,即治国理政,如在《荀子·君道》中有“明分职,序事业,材技官能,莫不治理”之说,《孔子家语·贤君》曰:“吾欲使官府治理”。显而易见,这里所说的治理就是按照统治者的意志治理朝政、治理国事,它具有强烈的人治、专制的本质特征。这样的国家治理,当然不是当代所需要的国家治理。我们讲当代的国家治理,必然要着眼于现代化,从现代化的角度加以审视。如果离开现代化,国家治理就根本讲不清楚了。
如前所述,现代化表现为“10化”。在“10化”之中,属于国家治理范围的,是第三个层次的上层建筑和思想文化意识形态的现代化,具体地说,主要就是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政党等诸方面管理的民主化、法治化、制度化。民主与法治、制度体系与体制机制,是现代化国家治理的显著特征。正如习近平在《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的讲话中指出的,“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这里所强调的国家制度、体制机制、法律法规,都是现代化的核心元素。
现代化国家治理必须突出民主与法治,国家治理和制度安排都必须保障主权在民和人民当家作主,保证宪法和法律成为国家治理的最高权威。实施现代化的国家治理,必须树立“法治中国”理念,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市场、法治社会、法治公民一体化建设。
现代化国家治理必须突出制度体系与体制机制。中国的国家制度体系,是由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和基本经济制度,以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的具体体制机制构成的。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治理,就要在2020年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三、现代化国家治理之路怎么走
当今世界,已进入全球化时代,各国走向现代化的国家治理是必然的、共同的趋势。在这样的进程中,各国之间可以相互学习、相互借鉴。正如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所指出的,我们要“总结国内成功做法,借鉴国外有益经验”。当然,这样的学习借鉴,绝不是照抄照搬、邯郸学步。现代化不等于西方化,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之路也不是只有一条路可走,天底下毕竟条条道路通罗马、支支江河入大海。
在治理理论方面,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以来,西方学者提出了新的见解,深化了对治理的认识,形成了很大的影响。西方学者认为,治理和统治、管理大相径庭。在主体构成方面,统治、管理的主体只有一个,政府或国家公共权力机构,治理的主体则是多个,既有政府和国家公共权力机构,还有市场和社会组织,或者没有政府和国家公共权力机构,而有其他诸多的组织。在权力来源方面,统治、管理的权力来自统治阶级和国家授权;治理的权力来自公众认可或社会契约,甚至由公民直接行使权力,实行自治。在手段机制方面,统治、管理以国家、政府下命令、作指示的方式进行控制,权力自上而下一个方向地展开运作;治理则强调对话、协商、沟通、协同、合作、共事,权力主要是横向展开,在水平面上多方向平行运作。西方治理理论对我们而言,具有一定的参考借鉴作用,但也千万不能照单全收。因为按照这样的理论,国家、政府、执政党的作用实际上已经不大了。这在发达的西方国家也未必成为事实,更何况乎其他。
中国走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之路,要认清自身的国情。中国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还处在转型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体制改革并没有完成。在构建国家治理制度体系方面,其核心内涵是要维护执政党的领导地位。在实现有效的政府治理方面,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在创新社会治理方面,必须着眼于保障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在当下的中国,尤为重要的是,不应把治理和管理简单地对立起来,片面地丢弃掉管理,而是要把管理纳入到治理体系之中,从治理的需求出发搞好管理,提高管理的水平。
中国的现代化国家治理之路,一定要具有中国特色、体现中国风范。它必然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达到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的。
载《 中国社会科学报》2014年02月07日A07版(发表时小标题和内容有所改动,此为原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