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元竹:部门各自为政妨碍社会治理现代化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342 次 更新时间:2014-01-21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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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元竹 (进入专栏)  


当前,社会治理缺乏顶层设计,管理社会的各个部门以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导致社会政策碎片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现代化离不开治理现代化。早在1992年,邓小平同志就提出,再有30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今天,中国站在改革开放的新起点上,从国家治理的角度提出长远目标可谓正当其时。

 

从“治理”说起

治理概念的产生。

从辞源上说,“治理”来自希腊文,寓意为“监管”。后被柏拉图(约前427年~前347年)引用,再后来被应用到拉丁语和其他语言。

对于国家治理的需要,始于政府开始显示自己是一个独立于市民之外的组织,而不仅仅是一个过程。在古代的雅典,市民聚集于市场处理公共事务,政府只是处理这些事务的一个过程,并不独立于市民之外。但是,今天很少有人认为政府是一个过程,事实上,作为一种制度模式,它已经成为社会中的诸多角色之一,而且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政府被认为是独立的实体不仅是因为它已经成为一种制度,也因为它作为某一群体的代表。

就当代社会而言,治理一词的广泛使用始于20世纪90年代,目前广泛应用在各个领域,遍及组织治理,拓展到问题治理,还应用于基层社会治理和政府治理,甚至全球治理。

治理是一种驾驭的艺术。

人们越来越认识到,治理是一种驾驭和引导社会和组织的艺术。它包括权力如何应用,决策如何做出,等等。与管理比较,治理一方面更侧重于行动,另一方面,治理是指一系列的价值、政策和制度,通过这些,社会可以来管理它的经济、政治和社会进程。

换句话说,治理一方面侧重于决策制定过程,另一方面又侧重于领导和实施过程。它是开发经济和社会资源过程中实施管理的方式。治理还被理解为限制和激励个人和组织的规则、制度和实践的框架。治理不仅仅局限于政府,也包括多元角色的互动。

治理是多元主体的合作。

治理不仅决定走向哪里,而且也决定谁应当参与决策和以什么样的资格参与。从根本上说,治理是权力、关系和责任:谁有影响,谁做决定,以及如何对决策者问责。治理是多元主体合作和共同解决问题的过程。

发挥政府在治理过程中的不可替代作用。

人们逐渐认识到制度结构或关系——不只是政府内部的制度结构和关系,还包括社会部门的结构和关系——对决策产生的重要影响,人们越来越认识到政府对于公共事务的影响只是众多因素中的一个因素,事情越复杂,政府的局限性越明显。

为了正确理解治理,首先要意识到重视公众利益并不意味着约束政府。但是政府应当与其他角色包括媒体、社会组织以及商业组织等分享共同利益,有时在公共问题上他们是一致的。在这里,也不能忽视非营利组织的作用。

 

积极推动社会治理方式现代化

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要从制度建设的高度来认识治理问题,加大理论和实践探索力度,进一步明了治理的本质、意义、特点和类型。

推动社会治理方式创新,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应当认识社会的内在规律和发展特点。必须承认,我们对于社会及其发展规律认识不透,没有像对市场经济体制认识那么深刻。

从长期和宏观角度看经济,持续的经济增长需要提高全体人民的福祉。以利益调整为例,若是财富集中在少数人手里,它就如同玩牌——四个人玩牌,两个人一直赢钱,其他两个人一直输钱,最终的结果是:没有钱的人不能再玩下去——牌局结束,经济停滞。社会领域中道理也差不多。所以,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一是既要重视经济领域的问题,也要重视社会领域的问题,二者不可偏废;二是要注意到它们之间的不同和各自的特点,认识它们的发展规律。

当前,要注意到一些地方在社会发展中,存在像追求GDP一样追求社会发展的“创新”,造成社会发展泡沫化的现象。实现社会治理方式创新,领导干部还需进一步在社会发展问题上补课。

遵循社会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来设计社会治理方式创新。

当前,社会治理缺乏顶层设计,管理社会的各个部门以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导致社会政策碎片化。

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必须理顺政府诚信与社会诚信之间的关系,首先是政府,尤其是政府官员要带头讲诚信,政府公共价值是社会公德的基础,也是社会治理的价值基础,仅仅依靠法律不足以约束人们的行为、形成良好和谐的社会氛围。要取信于民,各级政府首先要认真对待民意,及时对居民的各种声音做出反馈,尤其是在互联网时代,关注网络议题尤为重要。

要把社会组织治理现代化摆在重要位置,坚决取消和防止社会组织行政化。各类志愿组织林立,缺乏内在合作,行政化趋势严重,将损害志愿服务在中国的发展,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必须改变社区建设过于重视服务设施、轻视社区价值和人际关系建设的现象,逐步把社区建设的重点和重心转移到营造社会共同体上来。同时,充分认识到现代经济,诸如小汽车、大商场建设对社区社会共同体的影响,在便利服务圈建设和大规模商场建设之间找到平衡。通过各种措施,促使开发商参与社区建设,承担社会责任,关注公共利益,提供公共服务。

公共利益的实现必须通过公众参与来实现,这一方面必须提升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要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的体制机制,政府在这方面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对于软性服务(如面对面的服务),可以交给社会组织去做,对于硬性服务(如基础设施等),可以由政府直接去做或委托市场去做,这需要在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体制机制中进一步明晰。社会组织自身的能力提升、自身的改革与创新是社会治理创新的关键。创新社会治理方式,需要更多的治理手段和社会宏观调控手段,搭建社会政策制定平台,尤其是公众参与社会决策的平台。

 

(作者为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副主任、教授)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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