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19世纪史家麦考莱所著《英国史》,是西方浩繁史著当中至为辉煌的作品之一。该书所述英国史事始于詹姆士二世时期,恰好上承大卫·休谟的著名史著;而从文笔上论,麦考莱也继承了休谟与吉本的史学传统,连同托马斯·卡莱尔等人一起,使得19世纪的英国史学臻于高峰。国内出版界继翻译出版休谟的六卷《英国史》之后,又计划出版麦考莱的这部杰作,这是学界与出版界共同瞩目的一件大事。
一
托马斯·巴宾顿·麦考莱于1800年10月25日出生于英国莱斯特郡。18岁时,他入读剑桥大学三一学院,并在1824年10月当选为学院理事。他的第一篇文章《论弥尔顿》于1825年8月发表在《爱丁堡评论》上,从那时候起,他担任《爱丁堡评论》的固定撰稿人长达数年之久,也确立了他华丽浮夸、光彩照人的文风。他的一系列文章引起了托利党人、上院大法官林德赫斯特勋爵的注意;虽然他们的政治观点不同,林德赫斯特还是于1828年任命麦考莱为破产委员会的特派员。1829年,兰斯顿勋爵甚至在没有要求任何参选条件的情况下,就推选他进入议会。1830年8月5日,麦考莱在议会发表了第一次演讲;1832年担任主管东印度公司事务的管理委员会大臣。1833年,为修改公司章程,他和委员会的主席一起在下院积极奔走。不久,他即担任印度最高理事会的高级官员。按照新修订的法案,他可以享受高达1万英镑的年薪,1834年,他前往印度。于是仅仅在34岁的时候,他就已经名利双收。
在印度最高理事会任职5年之后,麦考莱于1838年返回英国,并于1839年3月开始着手撰写《英国史》。在担任印度最高理事会高级官员时,他即著述甚丰。在文章中他认为,印度的教育体系应该为英国服务,而不是致力于传播东方文化。较之他在《英国史》中的观点,这一观点对英国和亚洲的命运无疑产生了更大的影响--但真正让他声誉鹊起的,还是他的伟大著作《英国史》。
1839年9月,墨尔本勋爵主持政府事务。作为墨尔本的拥趸,麦考莱再次进入议会,并入主内阁担任陆军大臣。1841年政府垮台时,他徒劳地为政府积极奔走,遂重新开始《英国史》的著述。1846年约翰·拉塞尔勋爵主政期间 ,他重新担任公职,但在1847年爱丁堡普选中败北。1852年,麦考莱第三次进入议会,此后拒绝了内阁的邀请,并在下院发表了告别演说。从1847年到1859年去世,他的主要精力全部倾注在《英国史》的写作上。本书的前两卷发表于1849年,三四卷也在1855年面世;在他去世后的1861年,他的妹妹屈维廉夫人(也就是著名史家、《美国革命史》作者屈维廉的母亲)联系出版社,使第五卷遗稿得以出版。
了解麦考莱的生平,颇有助于我们理解他写作本书的思想与方法。麦考莱生在一个新兴的中产阶级家庭,其家族主营贸易和银行业务。在整个18世纪,他们的财富和影响力与日俱增;随着1832年《改革法案》的出台,他们又成为政治权力的拥有者。这个家族的命运,主要依赖于英国的商业发展,只要特许权的授予相对受限,贸易和制造业的大规模扩张就会保证他们的既得利益。
在英国贵族看来,1832年的《改革法案》意味着他们对权力的垄断彻底结束;而对乡绅们来说,《谷物法》的废除表明他们将陷入贫穷的深渊。至于英国国教的牧师,则在他们眼中,来自唯物主义、不信奉国教派、天主教复兴运动以及达尔文主义的挑战,意味着大规模的恐慌,意味着他们在文化上的影响力日益式微。实际上,贵族和乡绅在政治上还保有足够的影响力,能够保证托利党和辉格党的轮流统治;但这个国家的社会风气和心理氛围都倾向于辉格党。人们普遍认为,只有进一步废除君主和贵族的特权,才能给整个社会带来进步的福音。
在这方面,麦考莱与同时代、同阶级的大多数人一样,认为通过光荣革命,对天主教和专制主义的最终胜利拉开了新时代的序幕,随着《改革法案》和《谷物法》的废除,政治领域的进步达到巅峰,而物质领域取得的进步则在1851年的博览会上展现无遗。这是一个高歌猛进的时代:对麦考莱而言,辉格党顺应上帝的意愿,给英国带来前所未有的进步和成就,这乃是一目了然的事情。证明这个观点,尤其是证明在他那个时代里英国独一无二的伟大,这就是他那部著名《英国史》最为明确的目的所在。他有着超乎寻常的野心,竭尽全力去美化和维护一个政党、一种信条和一个时代,在这个他生活的时代,在他自己以及同时代的中产阶级的眼中,他已经取得引人瞩目的成功。他希望读者能够在这部书中获得愉悦,而不是接受某种指导;我们看看一个当时的评论家发表的文章,就充分表明了《英国史》给读者带来的愉悦:
“麦考莱的文体之巧妙独一无二,在他的著述中,周遭总是笼罩着一层光环,让远观者目眩神迷,让身边的人们惊叹不已。毋庸置疑,这种风格通常会招致批评:为了证明一个简单的命题,他时常会苛刻地要求句子的和谐,追求不必要的对偶;从艺术原则的角度出发,有时文风过于复杂,有时句子又显得太过雷同。尽管如此,尽管许多人对类似的问题提出严厉的批评,但这部书魅力依旧。这部书让我们越来越爱不释手;在阅读当中,读者的眼中会逐渐露出狂喜。不管我们是否愿意,我们都在跟随着他的脚步前行,他的文风轻捷,迎合读者的需要。即便是平淡无奇的话题 ,他栩栩如生的描述也能让其大放异彩;他的观点就如近在眼前或远在天边的花朵,你之前从未注意、察觉或回忆起它们的存在……
“这是我们认为独一无二的成就。那些读过前两卷的人,怎能忘掉其中的内容?怎样把其中重要的、激动人心的场景丢到脑后?毫无疑问,如果这部书在读者脑海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就是叙事文体至高无上的胜利。这些场景鲜活地展现在我们面前,而不仅仅存在于文字中。我们不必像之前在学校里记忆凯撒生平那样,通过记住这段或那段历史记录在书中的页码来回忆这些场景。通过麦考莱先生对人物、时间、行为的描写,我们为自己绘制了一幅真实生动的画面;当我们合上书本,一幅宏大壮观的场景在我们面前一一闪过。”
这的确是麦考莱最希望做到的事情。还是在他的作品初版的七年前,他在1841年写给朋友的一封信中,就提及他所涉及到的历史时期;那时,他的英国史构思就倾向于选择从1688年到乔治三世统治结束这段历史时期:“可以用来生动描述的材料很多,我要写出一部作品,它在短短几天时间内,就能取代年轻贵妇们口中最近流行的小说。如果做不到这一点,我是不会满足的!”麦考莱果然是做到了,他的《英国史》作为一部最具影响力的历史巨著,不但在叙事风格,而且在思想结构方面,都独具匠心,以其戏剧性的写作手法和汪洋恣肆的雄辩力,锻造了史学记录史上的一次革命性的飞跃,让后来的文学家和历史学家们望尘莫及。
二
诚然,就历史评论家一般接受的标准,或人们归之于历史学家所应该承担的责任来看,麦考莱的《英国史》并非无可挑剔,甚至是问题多多的。例如,他对战争场景的描写就不真实全面,他的作品无法与同时代法国的伟大历史学家相比,他竟然忽略了一些基本的史实,没有写明参与战争的双方情况。还有更为严厉的批评,关于那场欧洲各国联合起来所取得的对于路易十四的胜利,认为他片面地拔高了英国一方的作用,而严重低估了欧洲大陆对这场胜利的贡献。
若以这样的眼光来看待麦考莱的《英国史》,可以不费力气地列举出若干不足或瑕疵。首先,麦考莱的视野远非一个称职的历史学教授那么全面和缜密。英国的兴衰与海洋有着密切的联系,但麦考莱在指控威廉·潘恩、拉弗豪斯的格雷厄姆以及托林顿勋爵时,未免颇不公平。看上去《英国史》书中确实有一些莫名其妙的疏忽:对于美洲和殖民地的贸易只字未提,也没有提及《航海法》,1660年王政复辟到那个世纪末,海外贸易的急剧增长也没有涉及。此外,保护农业的措施遭到忽略,1662年重要的《定居法》竟也没有提及。据此,有论者认为麦考莱缺乏某种客观的历史意识,没有展示英国史在他着意描写的那个时期的客观原貌。
其实,在麦考莱那个时代,没有什么专业的历史学。博雅史家除了满足自己和公众的好奇心以外,没有其他义务。他要具备掌握全景的潮流的模拟能力和健全常识,其他方面只需要业余爱好者的观察力。讲究技术的史学和现代学术的所有规范一样,是由19世纪晚期的德国人发明的,兰克以前没有这样的东西。博雅史学与高质量的历史小说,例如《战争与和平》的某些章节共同点甚多,跟现在所谓专业史学反而共同点甚少。当然,现在的专业史学除了同行的作者兼读者以外,没有任何读者,也不指望任何读者。他们越来越倾向于紧跟极小范围的史料,避免做出任何概括性的解释。因此,公众的历史观主要依靠报刊影视和劣质历史小说,比起19世纪的黄金时代反而倒退了。
其次,《英国史》所体现出来的麦考莱的性情和偏好,也有损于他对于历史的叙事。《英国史》的主旨在于描绘那个时代的英国精神,但颇为吊诡的是,麦考莱对哲学与政治思想不感兴趣或者说不甚了解,更不用说神学了。虽然他曾付出大量的精力了解17世纪英国的罗马天主教徒面临的问题,但他从未试着去了解天主教徒的内心想法。或许,约翰·洛克是辉格党内最伟大的政治哲学家,在麦考莱选定的时代,正是洛克生涯当中最关键的时期;但即便如此,对于洛克的政治思想和理论,麦考莱也只字未提。至于辉格党与托利党的演变史尤其是它们之间的政治思想斗争之深层蕴含,麦考莱也没有给予格外的关注。麦考莱属于会讲故事的人,这种能力在现在的专业历史学家身上几乎失传了。他非常感性地了解权力斗争前线战壕内的想法。也就是说:他根本不信,这些人会为了形而上的理由活动。他更相信:这些人像职业外交官、棋手或间谍一样,迷恋游戏本身和手段的成败,极少尊重他们理论上的委托人,更不用说后世某些学者臆想的社会属性或思想派别。思想家在他的故事中没有一席之地,也有论者认为这恰恰是因为他太了解这些思想家的思想了。
就思想的丰富性来看,麦考莱的视野或许是相当狭隘的,比方威廉三世乃是他心目中的英雄,只因他拥护辉格党人在英国的事业。但实际上,威廉之所以来到英国,是因为只有这样做,他才能扭转在欧洲大陆对抗路易十四的不利局面。麦考莱自始至终都在低估欧洲大陆盟友在战胜路易十四的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有人批评说:“为了凸显一个伟人(威廉三世),欧洲的其他人都必须成为侏儒。”当然,麦考莱倒也未必是真的歧视欧洲人,说他狭隘也不是很公允,毕竟英国人只是在一战结束之后才开始真正体会欧洲人;麦考莱的东西实质上是给帝国范围的读者讲故事,欧洲人并非他预设的听众。
还有,麦考莱作为一位诗人,固然他的瑰丽文采使得《英国史》熠熠生辉,但过于夸张雕琢的排比铺陈和漫不经心的对比衬托,以及滔滔不绝的雄辩,也减弱了这部著作的可信度。难怪有人批评说他的语言风格不适合历史研究,为了吸引读者,使作品引人入胜,他通常会扩大事态,让矛盾更加复杂,而历史学家的任务不是去制造问题,而是去解释矛盾,应对问题,这就需要慎密的判断力。但可以看出,“麦考莱先生对形势的判断十分精确,但对个人的判断却很欠火候。”固然,麦考莱的判断力也有很强的方面,但属于罗马式实际政治家的类型,不属于法国政论家或德国形而上学家的类型。他像塔西陀一样,不把公务和著作分开,他的知人论事与抽象分析是两码事。
如上所言,麦考莱的《英国史》尽管在叙事方法以及倾向性上具有种种缺陷,但不可否认的是,这部作品仍不失为一部叙事风格堪称伟大的历史学著作。麦考莱把历史与文学冶于一炉,将叙述与刻画融于一体,描绘了一幅他那个时代英国社会的画卷,讲述了各种政治力量的制衡,社会各个阶级的社会和经济状况,形形色色人物之间的冲突。他取得的成功如此辉煌,任何想研究这段历史的人,都不能不从阅读他的《英国史》开始,不能不一直受到麦考莱的影响。不管麦考莱描绘的历史画卷是对是错,都在大众心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可以说,麦考莱的《英国史》最持久的价值在于,它清晰地阐述了它所描写的那段历史,使读者由此一窥19世纪中期英国在英雄壮年之际的心理、性情和品行。
鉴于此,著名史家阿克顿勋爵毫不犹豫地把麦考莱说成是“从古到今最伟大的历史家”;在致玛丽·格莱斯顿的信中他说:“请记住,这些随笔实际上都是华而不实的肤浅之论……他对17世纪之前的历史一无所知,他对于外交史、宗教、哲学、艺术和科学一窍不通……我相信,他是一个非常不公平的人。因此,阅读他的著作就是要去探寻,为什么那些最不近人情的历史评论家们都认为他是英国最伟大的作家之一。”为什么呢?我觉得伟大的德国历史学家兰克有一个著名的评论值得重视,他直言不讳地指出,麦考莱的《英国史》在塑造英国的历史观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他认为此书决定了辉格党观点的最终胜利,并永久地改变了英国此后的政治进程。
兰克此论一语中的,从欧洲乃至世界历史的角度审视,关于英国光荣革命的辉格史观,虽然在麦考莱之前也有论述,但恰是麦考莱的《英国史》起到了扛鼎之功。经过麦考莱的一番发黄弘扬,辉格党的英国史观才蔚然成为英国历史叙事的正统,并经历数百年而不衰,继尔影响到整个世界的历史进程。
三
说到辉格史观,当然要落脚在英国1688年的光荣革命上。不过,在此之前,有必要先谈一下麦考莱之前的两位历史学家:大卫·休谟与哈兰。众所周知,休谟作为一位保守的历史学家,他的《自恺撒入侵到1688年革命的英国史》关于光荣革命的基本立场是倾向于托利党的,或者说是不赞同辉格党人的历史观的。虽然休谟自称他只是一个历史哲学家,并不属于任何政治派别,但由于他对国王查理一世和斯特拉福的明显同情和对革命的事件和人物深恶痛绝的态度,后世的人很自然地把他看作托利派的历史家。休谟认为没有权威,自由就不可能存在;建立政府的目的不是为了提供自由,而是为了提供正义;对当权政府的反抗,是不可饶恕的行为。因此,休谟对于英国史的认识,少有辉格史观所显示出的激进主义色彩,而是秉承中庸之道,对英王室和贵族的历史功绩给予了充分的尊重,并对光荣革命的历史渊源做了中肯的评价。故而,休谟的《英国史》一直被人们视为具有托利史观的历史著作,直到今天,仍然是影响巨大,传播久远。
不同于休谟中庸偏保守的历史观,在英国光荣革命之后,基于新兴资产阶级的政治立场,早就有辉格党人的历史著述,其中较为突出的便是历史学家哈兰。哈兰出身于大资产阶级家庭,在政治上属于辉格党的右翼,在三卷本的《英国宪政史》中,他提出英国自古以来就有一部不成文的宪法,一向就是主权在民的,并高度赞扬1688年的光荣革命,歌颂君主立宪制。这部著作成了一部具有深远影响的英国近代史,也开创了一代辉格史学。可惜的是,哈兰的著作拘泥于史料,过于偏重于历史传统中法律与政治的学说,而忽视了人物的刻画与事件的铺陈,因而显得厚重有余,亮点不足。
麦考莱就迥然不同了。可以说,麦考莱接续哈兰,旗帜鲜明地把辉格党人的历史观一展无遗而充满斗争豪情地表现出来,他的《英国史》可谓1688年英国光荣革命及其发动者的一曲颂歌。在他看来,历史不是曲径通幽,不是拿捏分寸,而是把真理用响亮而有力的语言表述出来。这个真理在他眼里就是辉格党人的历史胜利,就是英国人民通过欢迎威廉三世的光荣革命而开辟了一个新的天地。这个历史过程显然是战果辉煌、无与伦比的。为此,麦考莱不惜浓墨重笔地对自1685 年詹姆士二世即位至1702 年威廉三世逝世十七年间的史事(其重点是1688年光荣革命的社会背景以及这次革命所达成的政治结果),加以淋漓尽致的描绘与渲染。正像他在《英国史》第一卷开篇所自述的:
“我打算写一部英国史,以国王詹姆斯二世的即位为起始,以现世人的记忆为终迄。在这部英国史中,我将阐述仅在数月内就导致那些忠心耿耿的世俗绅士和宗教人士纷纷脱离斯图亚特王室的因由所在;追溯那段结束国王与议会长期斗争、把人民大众的权利和统治王朝的权益紧密结合在一起的革命历程。我将探寻那次新的政治协议(指光荣革命)如何经过数年的纷扰成功地击败国内外敌人;通过这个协议,法律权威、财产安全与言论自由、个体行动自由如何前所未有地相互兼容;我们的经济如何通过秩序与自由的顺利融合而实现人类历史上史无前例的繁荣局面;我们的国家如何从一种耻辱的从属状态迅速跃至欧洲大国主导者的地位;国家在经济上的富足与军事上的荣耀如何齐增共长;一种似乎不可思议的、几乎让先前历代政治家都会感到惊讶的政府公信力,是如何通过明智而坚决的信念逐步建立起来的;一个庞大的商业帝国如何促生出一支强大的海军力量,而与之对比,任何其他古老帝国或现代国家的海军都显得相形见绌;苏格兰如何在数代人的对立之后最终归统于英格兰,并且,这种归统不仅仅是通过法律关系,也是凭借难以割舍的利益纽带和攀附情结;在美洲,英国殖民地如何比西班牙殖民者科尔特斯和皮萨罗给西班牙国王卡洛斯五世带来的殖民地更为强大和富庶;在亚洲,英国的探险者如何建立一个毫不逊色于亚历山大丰功伟绩的帝国,却比其更为持久稳固。”
麦考莱皓首穷经,举全身心之力前后用二十年光阴写就的这部短短十七年的《英国史》,却是一部厚重无比的长篇巨构,它浓缩了千年英国的历史命运之枢纽,不但是英国自诺曼登陆以来的传统命脉之荟萃,而且更是未来帝国雄风之发轫,光辉灿烂的日不落帝国的远景由此开展,从这里发扬光大。在麦考莱看来,这一切的秘密都蕴含在这十七年的历史之中,在他要彪炳千秋的光荣革命的惊涛骇浪之中。故尔,他的《英国史》所彰显的就不再是凡俗历史学的记事原则,而是这场革命的历史塑造原则,用中国话所说的“六经注我”,而非“我注六经”。这个历史编撰方法,又被后来的史家,例如巴特菲尔德称之为“历史的辉格解释”。按照巴特费尔德的说法,在英国历史上曾有过两个对立的政党:辉格党(Whig)和托利党(Tory)。辉格党即是自由党的前身,它提倡以君主立宪制代替神权统治,站在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立场上拥护国会,反对国王和天主教。19世纪以来,属于辉格党的一些历史学家从辉格党的利益出发,用历史作为工具来论证辉格党的政见。麦考莱的《英国史》无疑是其中的翘楚,该书真正确立了辉格史观的历史学地位,从而使英国史上的一个重要时代的叙事摆脱了大卫·休谟的支配。我们看到,从19世纪初叶的哈兰,经过麦考莱的高歌猛进,再到20世纪的屈维廉,就历史学发展演变的主要趋势来说,关于英国史的辉格史观确实占据了主流的地位。
麦考莱曾经写道:“所有辉格党的历史学家都渴望要证明,过去的英国政府几乎就是共和政体的;而所有托利党的历史学家都要证明,过去的英国政府几乎就是专制的。”他的《英国史》不过是为了证明英国之所以成为一个世界上最伟大的国家,其渊源就在于1688年的光荣革命。他说:“对1688年革命所能作的最高赞颂乃是:它是我们的最后一次革命。”英国的这场革命固然是极其重要的,但是,关于革命的解释似乎也并非仅仅是辉格史观之一家。伟大的思想家洛克的理论暂且不说,即便是保守者如休谟,也并没有否定这场革命的价值与意义,而是充分肯定了革命的正当性与合法性。至于后来主张君主立宪制的法国政治家、历史学家基佐,也对1688年的革命大加礼赞,他认为光荣革命没有流血和牺牲,但却达到了革命的目的,所以比1640年的革命要优越得多。在那本专门为《1640年英国革命史》所写的序言(以《英国革命为什么成功了?》的单行本形式出版)中,基佐比较了英国革命和法国革命,认为英国革命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原因是英国革命是本着宗教精神进行的,而且没有与过去的传统割断联系。他指出,英国革命是作为保守力量而不是作为破坏力量出现的。1688年光荣革命之后,立宪君主制治下的英国,其“内政、维护和平、财政、殖民、商业、议会制度的发展以及议会斗争已成为政府和社会舆论最为关心的事情。”进而在乔治一世和乔治二世之后,英国的立宪君主制得以稳定长久地发展下去。
由此可见,英国的光荣革命是一场复杂且保守的革命,并非由辉格党人一家所独自促成,而是辉格与托利两党乃至英国人民的合作之功。在此,我们可以列举当代托利-保守党的著名领导人温斯顿·丘吉尔的观点,这位1688年投靠威廉的英国贵族马尔波罗的后代。他在《马尔波罗传》及《英语民族的历史》等著作中,对1688年英国的贵族、乡绅投靠威廉的行为备加赞颂,认为“英国的贵族和国教教士从来没有像1688年这样经受如此严酷的考验,并对他们的国家作出如此优良的服务。”如此看来,麦考莱关于辉格党与托利党之非此即彼的对立二分法是有问题的,两党的关系无论从哪个方面看都是剪不断理还乱,尤其是在光荣革命问题上,更是共识很多。但麦考莱对于辉格史观的刻意彰显,褒贬明确,其春秋笔法倒是歪打正着,反而成就了一番新气象。走笔至此,我突然有所感叹:近世中国思想界纷纷攘攘的新旧公羊学论辩,与英国史学中围绕光荣革命的两党叙事,不是有些相像吗?
意大利历史学家克罗齐曾经指出,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巴特菲尔德唱反调,有“历史的辉格解释”之诟病,是耶?非耶?关于历史与历史解释,古今中外,看来难以有统一不变的标准。但无论怎么说,麦考莱的《英国史》,天纵雄才,汪洋恣肆,为我们成就了一个“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典范华章。在当今鸡零狗碎的中国史学天地,能有这样恢弘的异域之声,可谓黄钟大吕矣。
本文已发表于《读书》杂志2014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