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中枢:如何把好干部培养选拔出来——习近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路线图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256 次 更新时间:2014-01-12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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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中枢  

 

选人用人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近年来,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选人用人主流是好的,但也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如何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习近平总书记为我们进行了深刻的回答。

习近平同志强调,怎样是好干部?好干部要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怎样成长为一个好干部?一靠自身努力,加强党性修养、加强品格陶冶,勤于学、敏于思,经风雨、见世面;二靠组织培养,为干部锻炼成长搭建平台。怎样把好干部用起来?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努力做到选贤任能、用当其时,知人善任、人尽其才。这些重要论述,指明了培养人、选拔人的主要途径和方向,深化了对干部工作规律的认识,为建设一支宏大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了科学指南。

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使各方面优秀干部充分涌现”。这句话概括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原则、目标和宗旨。突出强调党管干部原则,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最主要体现,是实现党的领导的组织保障,是干部队伍建设的最基本原则,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最重要的原则。

二是“改革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这个要求与十八大提出的“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促进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相比,加上了“改革”二字,并把“机制”改成了“制度”。考核评价是干部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无论干部的选拔任用,还是干部的激励、管理、退出,都离不开考核评价制度和机制的完善。当前,由于对各类领导干部的特点和现状认识不足,我国对于以职位职责为基础的干部考核制和以目标责任为基础的实绩考核制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在考核主体、考核内容、考核方法和考核的组织实施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深化改革,健全分类、科学、常态化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促使干部的考核评价从偏重经济建设向注重“五位一体”全面发展转变,从单纯GDP指标向注重以人为本、改善民生转变,从追求短期、显性的政绩向注重长期、可持续的实绩转变,积极推进考核评价理念、主体、内容、方法、技术等方面的改革创新,把“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具体化为可观测、可操作的指标并落实到干部考核的全过程,体现到干部选、用、管、育、退等各个方面。

三是“改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办法,……坚决纠正唯票取人、唯分取人等现象”。十八大报告已经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新问题,提出了“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的要求。“全面准确”四字意味深长,针对性强,要求我们正确处理好干部工作中的各种重要关系,包括党管干部与群众公认的关系、委任制与选任制的关系、扩大干部工作民主与提高民主质量的关系、加大竞争力度与加强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的关系、民主推荐和测评与组织考察和甄别的关系、公开透明与合理择优的关系、择优选拔与竞争选举的关系等等,避免片面性、简单化和走极端。比如对于扩大干部工作民主的问题,就需要认真研究、稳妥把握。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发展基层民主。畅通民主渠道,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这些都强调了在干部工作中需要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民主。但是,这种民主不是泛民主、大民主和不注重质量的民主,而是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民主。从近年来的实际情况看,我们既要解决干部工作中民主不够的问题,更要解决干部工作中科学不够、民主质量不高的问题,坚决纠正唯票取人、唯分取人等现象。

四是“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用好各年龄段干部”。在一些地方和单位,近年来在干部任职年龄上搞“一刀切”和层层递减,降低选人用人标准,拔苗助长。这些做法与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唯才是举的干部路线是相悖的。事实证明,由老、中、青组成的班子结构是干部队伍最合理的结构。在干部选用中,应破除单纯以年龄大小论上下的观念。古人说得好:“选士用能,不拘长幼,明矣。”干部年轻化不是目的,要防止狭隘的年轻化倾向及其负面影响,重视年轻干部的内在素质、培养锻炼、必要的履职经历和岗位历练。干部队伍建设应努力探索干部成长规律,算干部成长的年龄账和干部资源的成本账,激励各个不同年龄段的干部始终以饱满的政治热情、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使每个干部都在最佳年龄得到最佳使用。

五是“区分实施选任制和委任制干部选拔方式”,这是总书记的全新要求。干部选用必须把握好“党管干部”和“群众公认”之间的关系,通过合理区分“委任制和选任制”干部并实行分类选用,便可找到二者之间的适度结合点。从公共管理的角度看,党政干部的政事分类、职位分类、选用方式分类以及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改革,有利于提高干部选用、考核、监督和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有利于明确党管干部的重点,有利于实现干部工作中权责利的统一和民主与效率的统一,有利于改善权力过于集中和机构重叠、层次过多、授权不清、人浮于事等问题,也有利于构建上下级责权对等、彼此制约、决策民主、执行有力的公共行政系统。

(作者为四川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导;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研究”牵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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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人民论坛2014年1月上(总第428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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