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治国理政新理念,这是对十八大提出的“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理念的创新和发展。从“社会管理”上升到“国家治理”,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在总结历史经验、把握时代脉搏、探索执政规律的基础上治国方略的重大创新。这个重大创新的一个重要背景就是以互联网为引擎的经济全球化、世界一体化、社会网络化时代的到来。因此,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必须运用好互联网和新媒体。
用好新媒体必须建起政民沟通的桥梁。当下,新媒体已经改变了人们固有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正在重塑人们的道德观念和精神价值,尤其是社交媒体和移动互联网由于其较低的进入门槛和更为方便、快捷、自由的空间,大大拓宽了大众获得信息的渠道并降低了获得信息的成本,使之成为大众生活和工作的首选。在这种形势下,我们务必运用新媒体建立一个常态化的政民互动机制,利用新媒体在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搭建起一个良好沟通的桥梁。这个桥梁应当是多姿多彩的,它包括电子政务、网络问政、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多种渠道和方式,目的是充分了解民意,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同时宣传政策、动员民众,与人民群众建立良好的互动、互信、包容、合作关系。政府必须以尊重群众的知情权、保护群众合法的利益诉求,遵循信息传播规律,顺应时代特点,以新的姿态面对新媒体及其受众,从而巩固和扩大群众基础,防止执政基础流失。
用好新媒体必须塑造政府良好的网络形象。在网络不发达的时代,政府是“养在深闺人未识”,网络化时代的政府已经变成了大众舞台上的演员,这个时候就要求政府要利用好网络平台树立自身良好的形象,而不是“犹抱琵琶半遮面”。一是要建立整体性回应机制。在这方面要充分整合相关行政资源,有条件的情况下要联合社会团体、意见领袖、各新媒体终端组织等建立跨机构信息处理机制,要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统一部署,政府协调共管的体制机制,实现政府在新媒体时代的整体性治理模式。二是要加强新媒体法律法规建设。尽快完善基于新媒体的相关法律法规,可以通过司法解释,将规范现实社会行为的法律法规延伸到新媒体上,对政府、企业、公民个人的网络行为进行明确地界定和说明。政府还要加大对于新媒体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力度,让每个公民了解身处新媒体时代需要遵循的行为准则,为维护政府公信力打好基础。三是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要树立良好的公信力就必须让公众对政府进行有效的监督。要由过去“封”“堵”“压”的模式,转变为鼓励、沟通、协作的模式。四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新媒体提高了公众参政议政、进行公共权力监督的意识与能力,对原有执政环境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政务公开”的本质内容将变得更加公开、更加透明。因此我们要把政务公开做的更加到位,首先要健全和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布会也不能仅仅局限在重大突发事件上,对百姓关注的民生问题,也要经常进行答疑解惑;其次要健全和完善听证制度,真正使其发挥增强政民沟通、缓解社会矛盾、提升政府在老百姓心目中形象的积极作用。
用好新媒体必须提升对新媒体的舆情监控能力。提升对新媒体的舆情监控能力最有效的方法,一是建立专业的民意调查机构,确保在第一时间及时报送事态发展情况或是持续跟踪人们思想情绪的波动变化,多渠道、多角度、多侧面掌握群众的思想反应。二是在调查数据的基础上分析研判处理舆情热点敏感问题,找出症结问题,对症下药,强化对网络文化的分类指导,根据不同的网络文化形式实施不同层级的监控,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掌握新媒体舆情发展。三是探索新媒体“柔性监管”。利用网络技术对互联网上的有关信息进行剪裁和整理,创造条件培养一批思想进步、技术娴熟、粉丝众多、弘扬正能量的网络用户充当上级“管理员”,用他们来影响和带动网民,等等。
治理首先是全球化的产物,同时更是网络化的产物。它最基本的特征就是主体的多元化、网络化,主体间具有互动性和包容性。从农业社会的统治,到工业社会的管理,再到信息社会的治理,人类政治文明的发展本身就是一个不断进步的过程。统治是运用强制性手段迫使他人去遵守社会秩序。管理是指通过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及创新等手段实现社会秩序目标。管理虽然比统治有所进步,但是仍旧不能摆脱控制性,不能实现政府与民众之间的良性互动。国家治理可以说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应运而生,它所强调的是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互动、协商、包容,目标是实现从政府一元化的命令式管理,到政府与社会民众的上下互动的共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包括理念的现代化,也包括技术的现代化,同时也包括手段的现代化。因此,在这种形势下,互联网无疑就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备平台和手段。这个平台打造得好,运用得好,我们就可以构建一个科学合理的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