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立
党的十四大明确了中国市场取向的改革路径,明确提出中国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模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推行经济体制改革中理论和实践发展的必然结果。从计划经济到商品经济,再到市场经济的演进轨迹,与改革实践的不断拓展相辅相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也是一次理论创新,阐明了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关系,解决了改革开放中的一个关键理论问题。此后的经济发展,都在这一框架下展开。
口述者:张卓元
1933年7月生,广东省梅县人。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曾任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等职。曾参与起草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文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创建不是一蹴而就的。
中国市场化改革是渐进式的。从计划到市场关系的研究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的确立,大体来说,经历了三个步骤:第一阶段是在经济活动中引入市场机制;第二阶段是确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论;第三阶段才是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而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在形成的过程中,引起学术界诸多争议。
争议随着党的十四大和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云开雾散:党的十四大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为我国改革的目标;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又进一步勾画出了改革的蓝图和基本框架。
争议中确立“商品经济论”
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做出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了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在上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初,我国经济学界,一直有人写文章提出和论证上述判断。例如,1982年当时有的同志发表文章认为“社会主义经济具有商品经济属性”,遭到一些同志的反对。持反对意见的同志说:在我国,尽管还存在着商品经济和商品交换,但是绝不能把我们的经济概括为商品经济,否则就会模糊有计划发展的社会主义经济和无政府状态的资本主义经济之间的界限,模糊社会主义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的本质区别。
自那以后,大概有一年左右的时间,主张“社会主义经济也是一种商品经济”的文章销声匿迹。
但是,真理的声音是压不下去的。1983年以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论,以其更强烈的现实背景、更充分的理论论证,重新走进大众的视野,吸引着千百万人的注意。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对我国经济界和理论界多年的争论,作了总结,以党的决议的形式,肯定了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就使我们的研究和讨论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
“市场经济论”的选择
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论确立以后,经济学家没有就此停步,而是继续探索。20世纪80年代后半期,经济学家进一步提出,中国的经济改革,应明确是市场取向的改革,是市场化改革。内容包括:企业应成为市场竞争主体,价格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市场价格体制,建立和发展包括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在内的市场体系,宏观经济管理要从直接管理转变为间接管理为主,实行全方位对外开放,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等等。
1986年,有文章认为,宏观经济管理的目标模式,主线是国家掌握市场,市场引导企业,或者是“国家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上世纪90年代初,吴敬琏等学者明确提出,改革的目标就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对新体制的框架作了比较详尽的论证。
1992年春,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在南方谈话中,进一步阐述了他对计划和市场问题的看法。他说:“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
同年9月,中共十四大报告把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确定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这标志着对经济改革理论的认识达到一个崭新的阶段。
需要指出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的确立并不是一帆风顺的。1989年那场政治风波之后,有的经济学家对市场取向改革表示怀疑和否定,主张从“市场取向”转为“计划取向”。调子最高的是:“市场经济,就是取消公有制,就是否定共产党的领导,否定社会主义制度,搞资本主义”;“市场化”就是“自由化”、是“资本主义和平演变”等。
不过由于大部分经济学家坚持“市场取向”改革,也由于1990年—1991年邓小平几次讲话,明确指出“不要以为计划经济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计划和市场都是手段,都可以为社会主义服务等,这场理论争论不久就平息下去了。
中共十四大确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改革的目标模式,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究竟是怎样的?其基本框架是怎样的?有哪些构成部分?所有制结构是怎样的?分配关系是怎样的?市场关系是怎样的?宏观调控是怎样的?所有这些问题都不清楚,都需要在1993年召开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来解决。
起草时遇到最大难题
我有幸参与起草了十四届三中全会文件。正式起草文件我记得好像是从1993年6月1开始的,那天江泽民总书记来给我们做报告,讲了总的要求。十四届三中全会起草组当时有二十几个人参加。温家宝同志(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秘书长)是起草组组长,曾培炎同志(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和王维澄同志(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是副组长……大概共有十个题目,我跟郑新立、高尚全三个人一个组,我们这个组负责的是“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
在起草过程中,当时最难的一个问题是确立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个观点大家是一致的,但是现代企业制度有哪几个基本特征(现在是四个: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反复了好久,还请原国家经委的一些同志过来一块反复商议。
十四届三中全会文件的起草是从1993年6月开始,到11月结束,大概有半年的时间。1993年11月11日—14日召开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确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包括: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进一步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实现城乡市场紧密结合,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相互衔接,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转变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建立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保证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城乡居民提供了我国国情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以上,就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五大支柱。(《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王红茹采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