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政府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的一个标志。从现在经济学的观点来看,无论是从凯恩斯主义还是福利经济学的视角,经济学家都在一点上达成了共识:政府在当代经济生活中是不可或缺的。但是,在一个手托公平与效率天平的复杂的经济世界里,政府却经常处于一种力不从心的境地。本文将从经济学的角度对政府处于这种困境的原因给出一些简单的分析。
关键词: 政府 市场 看不见的手 干预
一、政府干预市场的必要性
古典经济学派领军人物,现代经济学的开山笔祖,英国著名的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其代表作《国富论》中提出了著名的“看不见的手”理论,该理论认为每个追求自身的私人利益的经济个体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调节下,经济最终可以实现从微观的混乱到宏观上的和谐。然而20世纪30年代西方国家普遍的经济大危机打破了市场自我调节的神话,市场自发的一般均衡不赴存在。从凯恩斯在《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中提出的政府干预主张,到美国罗斯福“新政”利用政府公共支出、银行管制直接干预经济开始,西方各个国家都逐渐意识到政府干预的重要性,从而相继接受了政府在经济领域确实有一些不可替代的作用的现实。
福利经济学从私人决策的社会成本收益分析出发引出市场失灵,在福利经济学第一定律基础上提出福利经济学第二定律,使得政府干预市场在理论上得到有力的支持。在福利经济学家的眼里,市场万能的神话已经是不再正确的教条,他们认为:单靠市场调节,并不能最有效地实现社会利益,古典经济学的失败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假设社会成员在独立的进行经济行为的决策时彼此互不影响,即参与人的市场行为没有经济的外在性。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经济人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使得人们在进行私人决策时,其行为的私人成本附加了不会由他本人承担的社会成本转嫁给了社会。在这样的情况下,私人经济行为的成本和收益不对等,资源也就得不到有效的配置。而且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收入不均,垄断行为以及公共品需求等一系列市场机制自行无法解决的问题逐步呈现。这些涉及社会利益的目标都呼唤国家的干预来实现。政府的“有形的手”也就应运进入那些市场失灵的领域。主要表现在:为体现公平原则而调节收入分配,解决市场造成的收入悬殊问题;在成本不断下降的行业和因垄断或其他非竞争性导致的规模收益不断上升的行业实施干预,限制垄断,进行强制拆分,促进充分竞争;提供由单个经济人无法提供的私人成本收益为负的公共产品,解决有关外部性和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稳定增长以增进社会总的福利水平的问题;等等。
二、政府在发挥作用时的力不从心及其原因
我们会发现,由于市场一些不可克服的固有的缺陷,政府在经济中扮演的是不可或缺的角色,它的巨大经济作用无论是在哪种形态的国度里都得到了认可。布坎南所说:“……,不论是市场还是政治体制,都比不上它们在观念上理想化了的模式所具有的功能。这是一个简单的真理。但它是一个经常为社会科学家与哲学家所忽视的真理。”或许正是这样的原因,当政府总是作为公众利益的代言人的形象存在时,它的每一点成功都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而任何一点失误都会遭到很多的否定性评议。这也是在当今世界里很难有几个国家的政府能够让它的国民感到满意的原因。那么,是什么原因阻止了一个政府表现得更加出色呢?归纳起来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即不愿真正代表大多数民众的利益或者不能够真正代表大多数民众的利益。
首先,精英集团在现实中往往首先考虑自身集团的利益。
我们都知道,当今世界的政府大体上可以分为民主政府和专制政府。公共选择理论告诉我们,作为一个执政的政府,它有它独立的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政府的行为同样适用经济人假设,而且这种自身集团利益的追求在它执政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与大多数民众的利益特别是经济利益发生冲突。这种冲突在由部落首领独裁的国家里是尤为突出的。只不过在一些一党或多党执政的代议制国家里,由这些政党所代表的集团或阶级的利益,会使这种冲突以稍微隐蔽体现出来。为了维护执政的地位,他们不会冒险去破坏自己的基础而去争取与自身利益并无直接相关的大多数的利益。虽然这一因素是普遍存在于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里,但它在现实和可改进的范围中不是主要的。
第二,政府由于制度和技术的制约,往往不能够真正代表大多数民众的利益。
1、体制的转轨,使得由少数人组成的强势群体垄断了社会上的各种资源
在中国,二十多年的改革在客观上造就了这样一个由少数人组成的强势群体,他们不仅拥有政治上的权力,还因为市场取向改革的不彻底而拥有相当大的经济权力,更突出的是,这一集团拥有在各利益集团之间分配政治与经济资源的权力。这些由权力集团、资本集团与知识集团组成的强势群体在中国得到了较为充分的发展的同时,由企业职工与农民构成的劳动力集团的利益却在改革过程中相对地受损,加上工会不能有效地发挥保护职工利益的作用,而农民则根本无法组织维护自己权力的组织,所以劳动力集团地位的下降使得这个集团已经沦为社会的弱势集团,在社会转型时期承担了大部分的改革成本,并且无法享受经济增长带来的利益。因此,同样是处在一个改革的环境中,诸如谁享受改革成果谁付出改革代价这样的问题的提出和它们的现实答案就会分外的引人注目和令人不安。而我们的党和政府在社会不公方面尽管做出了很大努力,但是其成效仍然显得苍白。于2000年提出的“三个代表的理论”,在2001年发表的“让私营企业主入党”的“七一讲话”,都能让人隐约地感觉到是谁在推动一个执政党引导着社会的方向。与之对立的是宪法规定的“领导阶级”──工人以及他们的“同盟者”农民被逐步边缘化,成为社会中的被同情被怜悯者。
2、只有“穷人才知道穷人真正需要什么”
政府是由人来推动运作的,它并不是客观真理的决定者。在政策的选择上,无论是在政府中起关键性作用的个人还是政府作为一个整体,往往自身都会陷入迷茫。
林德布洛姆在他的《政治与市场》一书中记有这样的文字:“毛泽东以一种令人惊奇的语气,承认在计算煤和铁的生产所需运输能力上的一个失败:‘煤和铁不会自己走路……。我没有预料到这一点。’在另一场合,周恩来写道:‘我们未能在基本建设和物资供应能力之间实现一个适当的平衡……。其结果之一是……建筑材料上出现了严重短缺,例如钢材、水泥、木料。’”
在医药行业,怎样的有效率的审批工作既能确保药品的质量,又能尽快用来去拯救更多人的生命?在专利的管理上,怎样保护创造发明者的积极性,又让这些创造发明极大地推广普及,造福社会?在环境保护上,怎样去做好个别利益与社会整体福利的分割,从而不至于过多地损害经济效益?在公用品的提供上,政府又怎样确切知道究竟能为社会大众创造多少福利,从而在成本与收益间正确权衡后做出风险最小的决策?社会救济,社会保障,贫困和失业的补助就真的促进了公平么?等等,一系列的问题政府都不能给出让人信服的解释,甚至他们自己也不确定应该怎样回答,然而这样的问题又是如此广泛的存在。
三、政府的经济政策与经济学家的责任
在探索提升政府在社会经济中的作用时,有一个群体的责任似乎就此凸现出来,他们就是经济学研究者们。经济学是社会科学,作为在这一领域从事科学研究的学者——经济学家,除了在成本收益上做出多方面的计算和对比,还不免要受到价值判断的影响。弗里德曼曾说,其实在经济学原理本身上经济学家分歧并不多,分歧主要在政策层面,而其原因就在当事人的利益。可见,经济学家本身的利益会影响到其价值判断,影响其政策主张,进而对社会产生或好或坏、或大或小的影响。经济学家本身这一社会角色通过其社会影响而体现出来的价值也就因此决定了。
这样,经济学家在社会中的角色定位也就很重要了。作为独立的思想的群体,本着尊重学术,尊重社会现实,同情社会弱势群体的职责研究问题,是发出呼声,还是作为特定利益集团或强势群体的代言人,作所谓的“御用”学者,不顾一切地为其各种要求及其在政府政策中的实现提供合理性的辩护,这不仅关系到政策实施的真实的最终效果和整个社会的福利,也会影响到经济学家作为一个社会科学家的学术价值和科学价值。
2004年的“郎咸平”事件虽然已经过去,但它留给我们的思索却是长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