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选择将其子女送入条件相对较好的“重点学校”就学,这本身无可厚非。因为公务员也是人,也毫不例外地“望子成龙”。问题是,这种“择校现象”何以成为一种现象?其后果又会是什么?
近些年来,中国社会阶层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原来的“两个阶级一个阶层”(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的社会结构发生了显著的分化,一些新的社会阶层逐渐形成,各阶层之间的社会、经济、生活方式及利益认同的差异日益明晰化,以职业为基础的新的社会阶层分化机制逐渐取代过去的以政治身份、户口身份和行政身份为依据的分化机制。因而占有更多更好的教育资源,就成为日后跻身于较高的社会阶层地位的重要凭藉。“择校现象”体现了家长对子女目标预期的理性选择。
但问题的症结却不在这里,而在于:首先,教育理念的错位使“升学等同于成才”。长期的应试教育使“高考”这根魔棒的威力几乎教会了所有的家长认识到应试教育的得性者“要从娃娃抓起”。虚弱的素质教育倡导者在强势的应试教育面前显得一厢情愿,后劲不足。其次,教育体制的弊端使教育资源日益集中到“重点学校”。从重点幼儿园、重点小学、重点中学到重点大学,一系列“重点式”的教育体制和办学模式,使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的现象极为突出。少数所谓的“重点学校”,占有乃至垄断了稀缺的教育资源,这使对之渴求的人,要么趋之如骛,要么望洋兴叹。其可能的结果之一是形成新的特权和不正之风。
基于宪法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原则,给每个人提供公正的受教育机会,应该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共同思考。我想提醒人们注意的是,中国政府已经签署、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生效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在确认“人人有受教育权”的同时,明确规定了两条重要原则:一是教育的目的在于“鼓励人的个性和尊严的充分发展,加强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二是“实现一切人均得受免费的义务教育”,“初等教育应属义务性质并一律免费”,各种形式的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特别要逐渐做到免费”。不知这两条当今国际社会普遍确认和共同遵循的现代教育原则,能否触动当前我们热衷于应试教育和高额收费式教育的神经?
200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