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铭:中国知识界的新媒体运用

——《开放时代》近年来的相关论文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080 次 更新时间:2014-01-17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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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铭(《开放时代》执行主编)  


内容提要:本文简要分析了新媒体崛起的背景,并对《开放时代》近年发表的涉及新媒体运用的相关论文进行了回顾和梳理。作者认为,中国正处于转型期的关键时刻,新媒体运用对于知识界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作者也指出了新媒体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希望引起知识界的反思与警惕。

关键词:新媒体 互联网 知识生产与再生产 《开放时代》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通信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的大规模普及,新媒体在中国异军突起。关注知识界的新媒体运用,成为外界了解中国学术思想动态的一个重要维度。

在开始讨论前,有必要先对“新媒体”的概念进行简单界定。所谓“新”是相对于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而言。新媒体基于信息与通信技术,内涵比较宽泛,囊括互联网媒体、手机媒体、户外新媒体、传统媒体数字化(如数字报纸、数字电视)等多种传播形态。本文所涉及的《开放时代》近年相关论文中的新媒体,仅限于互联网和手机媒体,具体包括:网站、论坛(BBS)、博客、微博、QQ、短信 / 彩信、微信等等。



从技术上说,新媒体具有互动性、即时性、数字化、超文本等特征。不过,中国知识界的新媒体意识首先发轫于拓宽知识获取渠道的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政府对新闻出版业的监管方式发生了较大转变,同时仍强调意识形态属性,对一些核心领域的控制并未放松。例如,明文规定非公有资本不得投资设立和经营通讯社、报刊社、出版社、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站);①严禁以任何名义直接或间接买卖书号、刊号、版号;②保留内容审查制度,对报刊、图书等实行事后审查,对电影、电视剧等实行事前审查。这些做法自然对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研究工作产生一定影响。

虽然官方一直表示“学术研究无禁区”,③但由于体制原因,那些内容敏感的研究项目,要么难以获得经费资助,要么无法接触第一手资料,而且研究成果也难以在国内公开发表和出版。换言之,知识的生产与再生产过程无法逃避维护主流意识形态的国家机器的规训。

新媒体崛起后,有学者指出,政府一方面积极推动新技术的发展,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现代化过程中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在加强对互联网“有害、非法”信息的控制。④政府不仅全面控制与互联网有关的基础设施建设,而且还通过专门法规,使有关部门可以直接介入对网络准入的控制和网络内容的管制。⑤尽管如此,与传统媒体相比,政府对新媒体监管和限制的力度,总体上相对温和且更有弹性。例如,有些学者的研究成果无法在国内发表,却可以将电子版上传至一些网站,供人阅读和下载。可见,在现行体制下,新媒体至少在知识的传播环节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借助各种新媒体运用,一度断裂的知识再生产链条得到部分修复。



回顾《开放时代》最近五年发表的论文,我们看到,新媒体为知识界提供了丰富的信息源和鲜活生动的个案,在集体性抗争、同性恋、微博事件等领域尤为明显。

根据新媒体在相关研究中扮演的不同角色,这些论文可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类是作者通过新媒体接触调查对象、收集资料、开展问卷调查、进行访谈,进而挖掘新媒体与线下行动及其他传播平台的互动关系。《开放时代》发表的相关论文以此类居多。

第二类是完全基于虚拟社区的文本分析。迄今为止,此类文章在《开放时代》只发表过一篇,即刘亚的《“二奶”阿珍:一个在虚拟世界中建构主体的故事》⑥。作者给调查对象(阿珍)发过电子邮件,试图建立联系以便做进一步深度调查,但没有任何回音。由于接触不到本人,作者完全依据论坛、博客等虚拟社区的文本(主帖 / 跟帖、博文 / 评论)展开研究,由此凸显出网络民族志与传统民族志的明显差异。

第三类是新媒体本身成为研究对象。2012年3月31日至4月1日,复旦大学新闻传播与媒介化社会研究基地暨当代马克思主义新闻与传播研究中心和上海外国语大学传媒学院共同举办“传播政治经济学视野下的微博事件(2011—2012)”工作坊,梳理和分析2011年至2012年微博上的十大热点个案。《开放时代》从中选取三篇文章(详见下文),在2012年第5期刊出“传播政治经济学视野下的微博事件”专题,希望藉此推动中国的新媒体研究。



如果换一个角度,对相关论文的主题进行归类,便会发现它们都是转型期中国社会发展的热点所在。知识界精英敏锐地进入这些领域,经过细致的田野调查,撰文揭示其中蕴含的关乎中国未来走向的深层问题,与《开放时代》“以学术关怀社会”的办刊理念十分契合。同时,由于这些问题往往带有非主流、边缘化色彩,兼具一定政治意涵,在主流意识形态的挤压下,研究者仅依靠传统媒体无法获取充足的第一手资料,势必影响研究的力度与深度,因此,新媒体是从事相关研究不可或缺的工具。


(一)集体性抗争


集体性抗争,又称群体性突发事件、集体行动、集体抗议。通过对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2000年至2002年、2005年前后这三个时间段的群体性集体行动的分析,刘能指出,主流参与者经历了从大学生和知识分子等传统精英到下岗工人和抗税农民,再到保卫居住环境和土地房屋产权的地方性居民的演变;后者构成了建立在地域认同感和共享利益基础上的行动共同体,即地域共同体。由于基层和地方政府卷入集体行动的利益争斗之中,集体行动场景日益演变为标准的“对抗性政治”。⑦政府既是利益相关方又是社会控制者,在相关场景中必然对传统媒体实施严格管制,导致新媒体成为民意表达、公共议题建构、行动策划和信息传播的重要平台。


1. 新生代农民工抗争


新生代农民工是城市化和工业化过程中形成的新型身份共同体,主要指80年代以后出生的新一代农民工。2010年中共中央一号文件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⑧这是中央文件中首次公开使用“新生代农民工”的提法,标志着该群体开始引起高层领导人的重视。

汪建华和孟泉指出,新生代农民工的成长环境和社会化过程与其父辈迥异,他们整体上拥有更少的务农经历和更高的受教育程度。互联网的逐渐普及,尤其是手机上网的实现,扩展了他们的信息、视野和社会交往范围。在消费方式、信息技术使用能力、社会关系网络、身份认同和发展期望等方面,他们呈现出与老一代农民工不同的社会特征。⑨

2011年初,汪建华对珠江三角洲地区三个工厂的罢工事件进行了调查,三厂均为日本某汽车公司的关联企业,罢工时间都在6天以上。汪建华观察到,互联网的互动性和多信息来源的特质使其在突破国家的审查和封锁方面有更大潜力,相对于手机而言,工人用QQ群等进行沟通协调也更为便捷。他们利用互联网将已有的同学、车间同事、老乡等关系编织在一个规模更大范围更广更为有机的网络中,并与手机短信和面对面的互动互相补充。互联网上丰富的信息催生出工人新的诉求并提升其参与意愿,抗争信息的向外传播又刺激并影响着更广泛的抗争行动。⑩


2. 环境抗争


根据刘能的分析,环境抗争的特点是,来自地域共同体的民众为了更安全的居住环境而集体性地动员起来,投入到高风险的抗争活动之中;地方政府对此类群体性集体行动的应急处理,往往牵涉到合法暴力(警察、武警)的动用,后者往往又造成流血冲突和生命损失。环境抗争的参与者是居住于某个地理单位内的人群联合体,村庄 / 集市圈、乡镇 / 农场、县域、河湖流域和都市圈等,都是典型的地域共同体所依附的地理单位。11

2007年6月,福建省厦门市的部分市民通过集体“散步”表达对厦门PX(对二甲苯)项目的强烈反对。经过一系列博弈,当年12月,福建省政府和厦门市政府决定“顺从民意”,将厦门PX项目迁往漳州市漳浦县古雷半岛。12周葆华采取抽样调查方法考察厦门PX事件中公众参与的基本状况、群体特征,以及媒体接触、政治参与和政治效能之间的关系趋向。结果显示,以论坛、博客和QQ群为载体的网络动员,其影响力不可小觑。受调查的网民中近一半(49.1%)通过网络上的各种渠道参与了PX事件,使得市民总体参与比例达到33.6%,说明互联网的崛起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公众参与的形态,成为针对政府决策发声的重要表达空间,并在厦门这种互联网普及率较高的城市中压倒了其他体制型参与途径。13

反对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是环境抗争中的另一个热点。陈晓运和段然认为,女性的积极参与是环境抗争的显著特征之一。他们勾勒出华南某市的一幅抗争图景,分析了论坛、QQ群等网络空间的交流对女性产生的作用:一方面是提升她们相互学习的能力,包括前期对事件进程的关注,后期开展社区环保分类行动等等,拓展女性的行动空间以及抗争过程中的能力;另一方面,也为她们提供从家庭、邻里等较为狭小的生活圈子走出来并结识更多家庭之外群体的机会。抗争中的女性从家庭冲向抗争“一线”反对焚烧,再回归社区开展垃圾分类,这一过程很大程度上依托于包括虚拟社区在内的社区平台。14

曾繁旭、黄广生和刘黎明选取2009年广州市番禺区的反对垃圾焚烧厂个案,展现了一个松散的运动企业家群体透过对互联网的创造性运用进行“虚拟组织”的过程,即借助论坛、QQ群以及社交媒体等互联网平台,实现抗争内部一定程度的协商、决策和框架建构过程的民主化,并动员线下的抗争行动。他们指出,抗争者面临被镇压和瓦解的风险,长期的维稳策略使得抗争的组织化基础非常薄弱。虚拟组织的出现是运动企业家在抗争过程中面临高风险、弱组织化的困境,对互联网技术的创造性和策略性运用。15


(二)同性恋


同性恋曾长期受到主流意识形态的排斥,在公共话语体系中处于边缘位置。1997年全国人大修订《刑法》,废除流氓罪和鸡奸罪之后,成年同性之间基于双方自愿的无买卖关系的私下性行为已经“非罪化”。不过,中国社会学、人类学界对同性恋群体及其交往方式的研究至今仍然偏少,除了意识形态和传统观念的影响,相应的社会调查起步较晚也是重要原因。2010年5月至8月,景军、孙晓舒、周沛峰及其研究小组在长沙、重庆、南京完成了一项男同性恋交友研究的问卷抽样调查。他们采用“受访者推动抽样方法”,其特点是适用于“隐藏人口”,即规模较小且不愿暴露身份的人群。调查结果显示,由熟人关系或偶遇发展为同性恋朋友关系的情况越来越少,近年来男同性恋者的交友格局更倾向通过互联网主动寻找陌生人。除了法律上的非罪化,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互联网的家庭化以及技术的简易化促进了同性恋网站、QQ群等新媒体的迅猛发展。比如专门为同性恋服务的“潇湘情缘”网站,2006年8月成立时只能容纳145人聊天,到了2012年,仅在该网站登记的QQ群就有831个。互联网的平民化赋予了同性恋者建立新媒体的便利和个人沟通的虚拟空间自由。16

值得警惕的是,根据富晓星对东北男同性恋群体的人类学观察,互联网在同性恋群体中的普及,使得性交易活动从传统的熟人网络转向通过隐秘快捷、成本很低的互联网开展,艾滋病等疾病的传播风险也随之扩大。17

另外,电影导演冯小刚在2008年底推出贺岁片《非诚勿扰》,其中出现了一个名叫“艾茉莉”的男同性恋者。魏伟指出,这是国内主流商业电影中首次直接出现同性恋者形象。《非诚勿扰》上映后,广州的“同志”(同性恋)运动积极分子阿强在其博客中抨击“艾茉莉”这一角色是对中国“同志”人群的丑化,强化了男同性恋都是“娘娘腔”的刻板印象。阿强的博文在互联网上被广泛转载,又在“同志”社区引发新的争论,不少人认为阿强对《非诚勿扰》的抨击本身就是对女性化男同性恋者的歧视,是“同志”社区内部另外一种根深蒂固的群体歧视。18


(三)微博事件


2012年春,上海举办“传播政治经济学视野下的微博事件(2011—2012)”工作坊,主办者希望在传播政治经济学的理论视野下探讨中国新媒体研究的新路径。《开放时代》刊发了三篇论文,尝试把微博事件放置在当代中国政治、经济与社会激烈变动的整体脉络中去描述、理解与剖析。


1. 郭美美事件


在新浪微博上,一个名叫郭美美的20岁女孩多次发布豪宅、名车、名包等照片,炫富的个体行为与所谓“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认证身份所彰显的公共性之间的巨大冲突,在微博、论坛等新媒体上引起轩然大波,最终导致对以中国红十字会为代表的慈善事业的信任危机。罗慧指出,事发并非偶然。20世纪90年代以来,社会各阶级博弈中的利益冲突在社会“从结构断裂到权利失衡”(孙立平语)的过程中,一方面形成了明晰的阶层意识,另一方面激化了富人和穷人之间明显的相互敌意,引发民众对于富人财富积累方式的合法性以及富人在相同制度条件下可能获得的特殊庇护的普遍质疑。罗慧试图从政治民主和经济民主两个维度来解构将民主潜力抽象性赋予互联网所塑造的网络民主神话。19


2. 韩寒事件


2011年12月,“80后”职业赛车手、作家韩寒在个人博客上先后发表三篇主题宏大、篇幅短小的文章:《谈革命》、《说民主》、《要自由》,在公共舆论空间与知识界掀起一场旷日持久的论战。最初只是针对这三篇博文的立场与写作动机,很快又衍生出对韩寒作品是否系他人代笔的质疑。石力月表示,从论战中能看到微博与其他传播平台的积极互动,构筑了一个多样立体的舆论空间。这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许多人对于网络作为公共领域的设想与期待,其传播优势体现得淋漓尽致。按照崔卫平的说法,这场讨论“不存在一个至高无上的、不可置疑的权威,不存在任何压倒性的力量”。而且,参与者分为“质疑派”、“挺韩派”、“骑墙派”,似乎泾渭分明,其意识形态却高度混杂。20虽然论战陷入僵局,参与者的热情已经消退,但是考察新媒体事件中知识界介入公共讨论的方式,特别是各阵营的分化、矛盾与冲突,其意义已超越初始议题本身。


3. 吴英案


吴英是浙江的“80后”女商人,名列2006年“胡润百富榜”第68位,2007年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警方逮捕,2009年一审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2012年1月18日,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1王维佳和杨丽娟以“吴英”为关键词,在新浪微博上搜索二审判决后转发次数1000次以上的认证用户(个人)原创微博,截至3月20日,共搜集到微博文本82条。他们发现,质疑和反对判决结果的比例为100%;相关讨论中,高层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商界精英是绝对的舆论领袖,其中学者32人次(经济学和法学领域26人次,人文领域6人次),媒体人18人次,企业管理者12人次,律师10人次。其核心结论是微博空间的公共议题讨论具有“反政治”(指缺少公共性的政治)的特性。他们认为,网络公共议题的主要内容和态度倾向由少数社会角色和阶层地位高度统一的群体所主导,在微博上影响最大的舆论领袖群体的言论在事实和意见两个层面都是选择性的和高度封闭的。他们还批评持有高度同质化意见的舆论领袖们放弃了对司法独立性的坚持,在网络空间中针对社会热点案件的审判发动大规模的动员行动。22


(四)网络自组织


丁未以中国稀有血型人群自发形成的民间网络自组织为个案,研究中国语境下的新媒体赋权。她认为随着网络工具的兴盛,中下阶层日益广泛的新媒体实践,其主体诉求和初衷未必是学者眼中政治权力的赋予,而是更多地源自于多种制度性缺失与他们最基本的生存需求之间的巨大张力。稀有血型人群在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个体赋权的同时,形成了一个具有集体行动能力和利益诉求、基于166个QQ群和两个专业网站的自组织。丁未在为期10个月的观察中发现,QQ群的建立令参与者产生了强烈的社群意识,表现在“家”、“组织”、“亲人”这类带有强烈归属感的话语符号中。丁未指出,在中国政府对社会中间组织高度敏感的政治环境下,互联网平台的勃兴有可能加速社会结构的转型。23


(五)公共安全


2009年6月至11月,深圳发生4起针对中小学生的绑架案,周裕琼的研究再现了学童绑架案由流言发展到谣言,最终演变为都市传说的全过程。周裕琼强调,在官方讳莫如深的情况下,谣言作为“弱者的武器”的社会功能被凸显出来。社会恐慌和造谣传谣互为因果,谣言的负面影响与正面功能相辅相成。她还发现,在不同的阶段,流言、谣言和都市传说借助了不同的媒介进行传播。最初,流言借助人际传播媒介(口耳相传、短信)在小群体内散播;随后,人们把道听途说的各种消息转到论坛上进行信息交易,谣言渗透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官方经传统媒体发布的信息也被转发到网上;最后,都市传说悄然兴起于“童言无忌”的故事讲述,被家长转发到网上,并借助愚人节新闻的方式获得大众媒体的背书。周裕琼的研究表明,在这些畸形舆论中蕴藏着民众对形成群体认同、达成官民互信和回归道德传统的渴望。24


(六)“二奶”


“二奶”是指与某个已婚男人长期保持婚外性关系的女人,这一群体身份的特殊性带来一系列道德、伦理及法律问题。网络民族志主要关注数据的真实性与权威性,刘亚相信,既然“二奶”在中国人的日常生活中构成某种禁忌,互联网的匿名性使之成为她们自由表达的理想平台。2006年12月,阿珍在某论坛连载发帖,讲述自己的凄苦身世和成为“二奶”的经过,数月内,其博客的点击率超过100万次,跟帖者有两千余人。尽管迫于压力,后来阿珍不得不承认自己的“伪身份”,刘亚依然认为,阿珍的出现以及她所引发的网络风暴,为探讨“二奶”现象提供了弥足珍贵的第一手资料。25像这样完全通过论坛、博客等虚拟社区的文本分析来探讨“二奶”的主体性建构,无论对刘亚还是《开放时代》都是一次大胆的尝试。



尽管中国知识界的新媒体运用方兴未艾,大有可为,但也存在一些明显的隐忧。

第一个隐忧来自政府管制。作为参与性、互动性最强的大众表达方式和传播平台,新媒体的生存环境相对宽松,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在某些方面或某些特殊时期,政府对网络信息传播的监管和限制,甚至超过了对传统媒体监管和限制的力度,而且在技术上也更容易实现。由于知识的传播对新媒体的依赖性越来越高,政府的强力介入必然具有更大杀伤力。

第二个隐忧来自微博的崛起。以新浪微博为例,作为中国最具影响力的社会化媒体平台,新浪微博的注册账号超过5亿个26,某些学者已成为微博上的舆论领袖。截至2013年5月26日,郎咸平的粉丝数量高达1523万个,陈志武、周国平、孔庆东、于建嵘、茅于轼等知名学者的粉丝数量分别为722万、544万、240万、164万、158万。他们在创设公共议题、引领网络民意等方面具有很大话语权,其观点经常被传统媒体摘引和报道。然而,在少数学者“明星化”的同时,大部分学者在微博上的影响力仍十分有限,一些在本领域成绩斐然的人士,粉丝只有数千至数万人不等。

对于知识界而言,微博的碎片化特性,以及越来越强的泛娱乐化倾向,决定了微博并非分享、获取专业知识和学术信息的最佳平台。微博独特的信息传播机制会使一些颇有价值的学术观点淹没在海量信息之中。

知识界已经存在的“左”、“右”之争,由于微博的出现日益变得阵营化、对抗化、情绪化和戏剧化。无论是土地改革运动、大饥荒、“文化大革命”等历史话题,近年来的乌坎事件、韩寒事件,还是最近刘小枫的演讲引起的争议27,立场迥异的学者们很少在微博的公共空间中进行理性沟通,更多的是各执一词,甚至党同伐异。彼此之间的分歧不仅没有缩小,反而进一步加深。对此,知识界精英应从实践和理论两个层面进行反思。

中国正处于转型期的关键时刻,新媒体后来居上是知识界必须正视的大趋势。我们应当以更积极的心态、更清醒的头脑,了解新媒体,善用新媒体,从而在新世纪推动中国学术继续向前迈进。作为一份具有强烈责任感的学术期刊,《开放时代》将为此而不懈努力。

*本文的主要内容曾在东京大学“中国的‘现在’与人文学:对话《开放时代》”研讨会(2013年6月15日)上宣读。


注释

①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2005年4月13日),载新闻出版总署教育培训中心(编):《报纸出版工作法律法规选编(第二版)》,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6年版,第369页。

②新闻出版署:《关于严格禁止买卖书号、刊号、版号等问题的若干规定》(1997年1月28日),载新闻出版总署教育培训中心(编):《报纸出版工作法律法规选编(第二版)》,第459页。

③《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2012年8月20日),中国政府网,http://www.gov.cn/zwgk/2012-09/07/content_2218778.htm,2013年6月1日访问。

④胡泳:《中国政府对互联网的管制》,载《新闻学研究》(台北)总第103期(2010年4月),第263页。

⑤同上,第265页。

⑥刘亚:《“二奶”阿珍:一个在虚拟世界中建构主体的故事》,载《开放时代》2009年第1期。

⑦刘能:《当代中国群体性集体行动的几点理论思考——建立在经验案例之上的观察》,载《开放时代》2008年第3期。

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2009年12月31日),载《人民日报》2010年2月1日,第1版。

⑨汪建华、孟泉:《新生代农民工的集体抗争模式——从生产政治到生活政治》,载《开放时代》2013年第1期。

⑩汪建华:《互联网动员与代工厂工人集体抗争》,载《开放时代》2011年第11期。

11同注⑦。

12《厦门PX化工厂项目将迁建漳州》,载《南方日报》2007年12月20日,A06版。

13周葆华:《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媒体接触、公众参与与政治效能——以“厦门PX事件”为例的经验研究》,载《开放时代》2011年第5期。

14陈晓运、段然:《游走在家园与社会之间:环境抗争中的都市女性——以G市市民反对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为例》,载《开放时代》2011年第9期。

15曾繁旭、黄广生、刘黎明:《运动企业家的虚拟组织:互联网与当代中国社会抗争的新模式》,载《开放时代》2013年第3期。

16景军、孙晓舒、周沛峰:《亲密的陌生人:中国三个城市的男同性恋交友格局》,载《开放时代》2012年第8期。

17富晓星:《市场经济、空间演变与性:东北男同性恋群体的人类学观察(1980~2010)》,载《开放时代》2012年第4期。

18魏伟:《从符号性灭绝到审查性公开:〈非诚勿扰〉对同性恋的再现》,载《开放时代》2010年第2期。

19罗慧:《传播中的社会冲突、民主实践与应激式改革——以“郭美美事件”为例》,载《开放时代》2012年第5期。

20石力月:《作为政治的商业主义与政治的消解及重构——议“韩寒事件”的微博论战》,载《开放时代》2012年第5期。

21 2012年5月2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吴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22王维佳、杨丽娟:《“吴英案”与微博知识分子的“党性”》,载《开放时代》2012年第5期。

23丁未:《新媒体赋权:理论建构与个案分析——以中国稀有血型群体网络自组织为例》,载《开放时代》2011年第1期。

24周裕琼:《伤城记——深圳学童绑架案引发的流言、谣言和都市传说》,载《开放时代》2010年第12期。

25同注⑥。

262013年3月底,新浪微博的注册账号增长至5.36亿个。见《新浪高管解读财报:与一淘合作增强盈利能力》,腾讯网,http://tech.qq.com/a/20130517/010697.htm,2013年6月1日访问。

27参见刘小枫:《如何认识百年共和的历史含义》,载《开放时代》2013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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