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曙光:该当诅咒的高贵——中国社会身份排斥的政治哲学分析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9051 次 更新时间:2005-05-18 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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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曙光  

内容提要:当今社会存在的身份排斥现象与古代封建社会的身份制度同根同源。身份排斥是极权政治最深厚的社会资源,要抛弃极权制度,必须革除各种制度性的身份排斥。

关键词:贵族制度 身份排斥 身份特权

有人为自己高贵的身份感到惬意,有人为自己卑贱的地位感到失落。身份的转换,从卑贱走向高贵,从一般高贵走向更高贵,成为许多中国人奋斗的最高目标。为此,个人需要付出巨大的物质和精神的代价,而我们的民族已经为此付出了专制和落后的沉痛代价。

当然,按照人的不同身份区分人的高低贵贱,不是中国社会独有的现象。但中国传统文化将身份排斥制度发展到了极致,这对中国封建专制制度的形成和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对今天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仍然是一块巨大的绊脚石。本文试图说明两个问题:一、当今社会存在的身份排斥现象与古代封建社会的身份制度同根同源;二、身份排斥是极权政治最深厚的社会资源,要抛弃极权制度,必须革除各种制度性的身份排斥。

一、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是封建社会身份制度的政治基础

中国古代社会是一个身份社会,社会政治资源和经济资源是按社会成员的社会身份进行分配的。因此,个人的权利与义务,取决于他的社会身份。而身份制度是以等级制度为基础的。所以,政治经济地位不平等,是身份制度的核心。这种不平等制度,用现代的话说就是社会排斥最基本的一种形式:身份排斥。

人类社会的身份排斥起源于原始部落战争中对所获得的俘虏的身份定位。第一个被保存生命后又被强迫加入本部落集体劳动的俘虏,大概就是最早的奴隶(贱民)。后来就是部落首领地位的神化,其个人身份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逐渐被赋予了高贵的含义。于是社会就有了贵族、平民和奴隶之分。

在古代中国,以血缘为依据的贵族制度可能起源于夏商时期。公、候、伯、子、男的封号一开始是国王为了封赏皇亲国戚和有功的官吏给予他们的封地称号,后来发展成为一种可以世袭的贵族名分,当然是和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联系在一起的。这也是许多西方国家典型的贵族制度。对平民而言,以国王为首的贵族是高贵的,是权力和财富的主宰,他们掌握了绝大部分社会资源;对奴隶而言,有基本人身自由的平民又是高贵的,是不可侵犯的;而奴隶是最悲惨的,没有任何做人的权利,只是主人的一个劳动工具,与牛马一样。

以孔夫子为代表的古代思想家对这种贵贱有序的等级制度是非常赞赏的。在他们看来,这种制度好就好在不让老百姓有非分之想。贵族从生下来就是贵族,平民从生下来就是平民,奴隶自生下来就是奴隶。高贵者永远高贵,卑贱者永远卑贱,社会就安定了。

如果中国社会身份制度只停留在这个水平,那也就不是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了。早在战国时期秦国的商鞅变法就废除了单纯的世袭制度,代之以军功授爵的制度。贫民百姓有军功可以授爵,而皇亲国戚没有军功也不能封赏,不能享受贵族的特权。(张岂之主编《中国历史•先秦卷》177页,高等教育出版社)。这等于为普通人,特别是地位低下的人改变自己的悲惨处境提供了可能。秦国军队横扫各国,天下无敌,军功制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自汉以后,社会身份的划分从两个方向进行:一是根据儒家宗法伦理制度将人分为君臣、父子、夫妻、长幼几个类别;二是从社会制度上将人分为官和民两个类别。代表贵族身份的爵位,主要在皇族内部流通,各朝名称也是五花八门。即便如此,皇族成员在皇帝面前的社会身份仍然是臣子。

先说身份的宗法伦理分类。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这是大家都知道的。这几种身份关系是一种对抗关系,是一种压迫和被压迫的关系,是一种人身依附关系。所谓“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不是空穴来风,是有实实在在的法律制度支持的。如君臣关系,君对臣有生杀予夺的绝对权力;又如父子关系中,子女不能控告父母(谋反除外),而父母可以控告子女,并且不需要证据,官府直接依照控告裁决,父亲的控告就是判决;再如夫妻关系,夫可以以一纸修书休妻,妻却没有主张离婚的权利。

再说社会分类。官为贵,民为贱。官分为若干等级,民分良民和贱民。良民分为士、农、工、商四个等级,贱民只按职业分类,不分等级。

在官的等级中,皇帝处于最高地位,也是最高主宰,其他文武百官、皇亲国戚对他是人身依附关系;文武百官之间的等级也很森严,不同等级之间的政治经济地位差别很大。

在良民中,士子(读书人)的地位最高,因为他们是官的预备队。农人的地位其次。在农业社会里,从事农业劳动是被鼓励的,国家对他们有一些鼓励和保障。工匠和商人社会地位就不高了,东奔西走勉强混口饭吃而已。

最悲惨的是贱民。这些人作为人的权利被缩小到了极限。例如他们从事的职业是特定的,包括家奴、艺人、办丧事的吹鼓手等,不得自立门户从事农业劳动,世代不得读书为官,不能与良民通婚等。贱民制度直到清朝雍正年间才从法律上废除,而事实上的贱民制度一直延续到民国。例如“戏子”作为对艺人卑贱身份的代称还残存在于我们这一辈人的记忆里。

元朝时期的身份制度除继承以往的制度外,又增加了民族等级:蒙古人、色目人(当时西域各民族)、汉人(北方各民族)和南人(南方各地区居民)。其中蒙古人最高贵,色目人次之,汉人和南人属于下等人。

一部中国封建社会文明史,写满了身份排斥的历史。

二、官贵民贱的身份对立是中国封建社会身份制度的核心

秦以后,官与爵渐渐分离,象征贵族身份的爵位慢慢失去实质性意义。与此同时,官位的价值凸显,使得担当国家官职成为高贵身份的象征。官与民,演变为两种互相对抗、官压迫民的身份排斥制度。

官与民,是天和地。官垄断了全部制度性的政治权力,也以皇权的名义控制了国家经济权力和社会财富。为官者,必有丰厚的经济待遇,起码衣食无忧,他的任务是升官;为民者,饥寒交迫,他的任务是养官。古代财政制度的基本特点是只汲取,不返还。灾荒年间开几间粥棚打发要饭的,恐怕就是古代财政唯一的“转移支付”了。

在政治方面,民是没有权利可言的,没有反对的权利,甚至没有怀疑的权利,只有服从的义务。官是父母,民是子孙。伦理方面的身份关系被移植到官民关系当中来了。子从父是孝,民从官也是孝。对官的无条件顺从,被当作美德,是“民风淳朴”最主要的内容。而“刁民”一词,并不是指杀人越货之徒,而是专门指不顺从官的人,包括不相信官,私底下胡说八道的人。

官还拥有许多政治特权。官有官服,老百姓不能穿;官有官仪,老百姓不能用;官有官话,老百姓不能讲(讲了叫“打官腔”,是要挨骂的)。市井流言,怎么说都可以,但关于官的事不能随便说。官的小名、贫寒的身世、个人缺点以及以往干过的不光彩的勾当,都是社会秘密,不能随便讲,这叫避讳。官就是犯了罪,还有许多理由减免处罚。

因此,在中国封建社会的身份制度中,最核心的是官贵民贱的身份对立和身份压迫。如果按照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学说,中国封建社会应当划分为官僚地主阶级和普通民众两大阶级。

我的观点是:官僚地主不是两种人,是一种人,是指既当官,又占有土地的人。仅有土地而没有官的身份或者官僚背景,仍属于普通民众,是受压迫阶级。因为政治权利是通过身份分配的,不是根据是否有财产(土地)分配的。有那么几亩地,没有官的身份,仍然是一介草民。如果地方财政吃紧要摊派,或者官员敲诈勒索,这些人是首当其冲的。

既然是官僚地主,有官就有地,就是地主。你若是苦孩子出身,家里本来没有地,没有关系,国家会分给你地,让你成为地主、工资照发。分给你地租给穷人种,收了租可以再买地,买了地再出租,想不富都不行。

此外,同样是官,上官是天,下官是地,身份也是对抗性的。上官的权威和下官的服从都是绝对的。“官大一级压死人”,不仅仅是指工作上的权力,而是意味着上官的全面支配和下官的全面服从。这种全面服从的必然后果是人身依附。而人身依附的必然后果是依附者成为编外家奴。明朝文学家袁宏道做了一年多县令后就大发感慨,他在给友人的信中写道:“弟作令,备极丑态,不可名状。大约遇上官则奴,候过客则妓”,而且更要命的是“上官如云,过客如雨”,实在受不了。(梅桑榆:一个归隐者的自白,《书屋>二〇〇一年第七-八期》。

古代思想家为这种身份排斥,为官贵民贱、官压迫民的制度编造了大量的理论依据,其中最主要的恐怕是“天命说”。官贵民贱是上天的安排。官和民,要各安天命。当官的机会似乎对每个人都开放的。如果别人当上了,你没有当上,要么是你自己不努力,要么就是命里注定。要像孔圣人说的“不怨天,不尤人”。(《论语•宪问》)

儒家文化的主体就是官文化,儒家学说的主要内容就是如何做官以及如何被官管。官的权利和义务都是管理老百姓,像牧童放羊一样。因此,古代的国家治理也叫牧民(动词),三国时州的行政长官就叫州牧。《三国演义》里不是就有“刘皇叔自领益州牧”的故事吗?

老百姓的政治权利就是两个字:被管。因为孔圣人说了:自古至今、从今往后,只有当官的才知道怎么管理国家,老百姓什么都不懂(“惟上智与下愚不移”,《论语•阳货》)。

三、中国封建社会身份制度不同于西方贵族制度的基本特点

西方国家贵族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世袭,除此之外,国王的封赏是唯一渠道,贵族的身份是封闭型的。其本意是想彻底否定身份反抗的合法性。

有压迫总有反抗。中国封建身份制度的高明之处就在于让你有那么一点合法反抗的机会,即通过自己的努力或者老天开眼,让你转换自己的身份,从被压迫者变成压迫者。中国的身份制度不同于西方国家的贵族制度,关键就在于主要不是按照先天性的血统关系确定的,而是根据后天的某种制度安排决定的。这种制度安排经过精心设计,并且通过儒家经典理论化、系统化,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就是“礼”。

基于伦理制度身份的转换不用多说了,儿子有一天可以成为父亲,晚辈有一天成为长辈。妻子虽然不能变成丈夫,但媳妇熬成婆婆后,也可以改善一下自己的处境。

在政治关系领域,普通人有机会由卑贱转为高贵,最先归功于商鞅变法确立的军功授爵制度。到后来,主要靠的是科举制度。科举制度起源于汉朝的察举(推荐加考核)制度,到隋唐基本定型,清末才废除。其实质是否定官位世袭继承制度。虽然民分为士农工商四个等级,但并不是绝对不可逾越的。农民也好,工匠也好,商人也好,自己是做不了官的(特殊时期花钱买官是例外),但可以攒钱让自己的儿子或者孙子读书,沿着秀才、举人、进士的台阶一步步迈向官的地位。虽然机会很小,三年一次的科举考试,也就录取百十来人,但毕竟是有机会,成为普通民众一个永远的梦想。

有梦想,就压抑了反抗。

其实科举制度并不是像皇帝、官员所说的是为国家选拔人才。因为靠背八股文出身的书生是不是治国人才,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科举制度的本意是要维护和巩固皇权。如果官位实行世袭,皇帝的权威要大打折扣,弄不好被哪个位高权重的家族给废了。实行科举取士,被录取的是天子门生,是皇帝自己的队伍。况且年轻人血气方刚,用他们来制约那些久在官位的大臣、元老很好使。

科举制度的另一个功效就是赋予贵族制度以弹性,让它有较强的生命力。纯粹的以血缘为依据的贵族制度有三个致命的缺点:一是对皇权构成威胁;二是使社会缺乏活力;三是世袭贵族很难长久维持其经济、道德地位的优势。俗话说:富不过三代。许多世袭贵族到后来都穷的叮当响,无力支持参与国家政治所需要的开销,甚至无力养活家人。一到国家困难关头,只好低头向老百姓要钱。但老百姓的钱也不是那么好要的,逼急了,拉杆子造反;或者跟你讲价钱。法国大革命时期的三级议会,就是要钱的会议。后来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革命很快爆发。

当然,中国封建身份制度得以延续几千年,有很多原因。但我认为,军功制和科举制度是发挥了关键作用的。

四、不平等,仍然是当前社会上存在的身份排斥现象的主要特征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革命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反抗封建身份压迫。共产党的政治口号中就有“翻身解放”、“翻身作主人”。这里的“翻身”用的就是老百姓的语言和政治理想:转变身份。

毛泽东大概不知道:平等同自由一起构成民主的两大基石。因此他的政治理想还没有跳出农民的思维:翻身就是把身份颠倒过来,让压迫者受压迫,让被压迫者压迫以前的压迫者。人民当家作主之后,旧官僚、资本家、地主老财以及他们的子子孙孙就应该被踩在脚下:狗日的,让你们也尝尝被压迫的滋味。

四十岁以上的人都会记得,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前,各种个人资料的登记都必须填写“家庭成份”一栏。家庭成份就是父辈的阶级身份,如父亲甚至祖父是地主,家庭成为就是地主,父祖辈是贫农,家庭成份就是贫农,如此类推。目的是告诉下一代,你的父祖是曾经压迫者身份或者是被压迫者身份。因为我当时的家庭成份是富农,所以儿时填写这一栏时,总是偷偷摸摸的,尽量不让同学知道,也算是体验了某种受压迫的滋味。

革命的另一个成功是将官员职业从高贵无比的神坛上拉了下来。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对自己的战友和部下非常警惕,怕他们居功自傲,怕当李自成。因此,他参考延安整风经验,针对官员队伍开展了一个又一个的运动,并长期实行配给制,低薪制。尽管国家干部仍然是一个待遇不错的职业,比农民条件好许多。但比起封建官吏,还是有很大差别。当时的国家干部属于待遇不太高,但风险较高的职业。我的感觉是比农民强很多,但比工人还稍差一些。虽然新政权官员的身份地位没有被完全颠倒,但至少暂时没有完全成为新的压迫者。

然而,身份平等似乎从来没有降临过。

身份的颠倒当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社会问题。建国初期经济形势恶化,国家当时采取措施振兴经济,主要是振兴工业经济,吸引了大批农民进城,影响了社会安定。于是,国家在50年代中后期采取严厉措施限制农民进城。这个基本措施就是将农民和工人的身份固化,并且以优先发展工业的需要(也是圆马克思主义革命理论的需要),将工人的政治和经济待遇大幅度提高,使得工人身份高于农民身份。人民内部之间,新的身份排斥产生了。长大以后当工人,是绝大部分农民子弟的愿望。我虽然出身在公务员家庭,但儿时仍然非常羡慕父母在工厂的同学,羡慕他们的身份。

当时流行的社会阶层划分是工、农、兵、学、商。这种划分尽管是职业分类,但带有明显的身份等级含义。

改革开放之后,国人身份等级悄悄发生了三个改变:

第一,靠体力劳动谋生的工人在资本的力量面前失去了尊贵的地位,资本所有者的社会地位急剧上升,“老板”成为掌握经济资源和政治资源的新的社会身份。不仅工人要靠老板吃饭,官员因为政绩压力要看老板眼色行事。被颠倒的历史似乎又被颠倒了过来。

第二,由于国家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转型时期,国家政权机关不仅仅是社会管理者,也是市场经济的参与者、当事人。国家官员以其手中强大的社会资源悄悄登上了社会阶层的高端。官员身份高贵的意识重新被唤醒。部分官员一方面利用手中的权力大量为自己谋取私利,另一方面则在官贵民贱的潜意识支配下,简单粗暴地对待非特权阶层的民众,将赋予民众基本权利的宪法和法律踩在脚下。

第三,由于城市居民人口急剧增加,再加上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向城市,城市的社会保障体系超负荷,城市居民的就业压力增大,国家和城市政府采取了种种排斥农民工的政策措施。例如许多城市以促进本地居民就业的名义,制定地方性法规,公布城市居民优先就业的行业和工种,只将那些危险性高、收入低、技术含量低的工种留给了农村居民。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的身份由以往低水平的相容关系走向排斥关系。

最让人难以接受的就是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也要区分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以广东为例,城市居民因交通事故死亡和残疾赔偿金大约是24万元,深圳居民更贵一些,大约为48万元,而农民的死亡和残疾赔偿金大约是8万元。(深圳律师网文“深圳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官对民的身份排斥、老板对员工的身份排斥、城市居民对农村居民的身份排斥,将广大的工人和农民,特别是农民抛到社会最底层。

现在的问题是:社会的进步是不能阻挡的,对某些人来说简直是无情的。农民已经进城,农民事实上掌握的社会资源已经与他们最底层的身份不相适应了;普通员工们也不再是简单求一份工作了,许多行业已经面临劳动力短缺;普通民众经过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实践,政治上和经济上都成熟多了。那么,他们对这种制度性的身份排斥还能忍受多久呢?

五、身份排斥是极权政治最深厚的社会资源

身份排斥的基础是不平等。不平等的基本政治学含义是一方享有另一方不能享有的特权。

所谓高贵的身份,全部秘密在于其享有别人不能享有的特权。没有特权,一切高贵的身份都没有意义。那么特权又是什么呢?特权就是与劳动无关、与资本无关、与知识无关、与贡献无关、与市场无关,而仅仅与身份有关的待遇。而这种待遇是得到国家制度保障或者认可的。

“天上掉馅饼”本来是指不太可能的事。但特权制度就是让一部分人“天上掉馅饼”的美梦成真。在特权制度下,一部分人不需要付出就会获得利益,他的任务是坐在家里等待;一部分人只要一次成功就终身享用不尽,不是赌徒,胜似赌徒;一部分人只需要沾上权贵的阴凉,也能财源滚滚,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这样的社会心态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很深的积淀,并逐渐被赋予了合理性。例如有人不劳而获,可以解释为祖上积德;官场赌博成功,可以解释为老天开眼;至于“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事,还可以解释为“鸡犬”们好福气,摊上了一个好老公或者好爸爸、好丈人、好叔叔、好舅舅、好邻居,等等。

对特权的追逐和迷恋,成就了专制制度。因为只有专制的君主才能满足人们对于特权的需求。从政治学的角度看,特权就是通过国家权力直接分配社会资源,人为地造成不同身份人之间的权利差异。要使特权制度化,必须要作两件事:一是以强制力量集中尽可能多的社会资源,包括财富,也包括压制一切反抗特权制度的暴力资源;二是从理论上将特权制度合法化,并扼杀一切反对特权制度的理论。

极权政治和特权制度唇齿相依。

只要人们对封建特权制度还有那么一点点留恋,哪怕是一点点同情,身份排斥就不可避免,极权政治的许多具体制度就不会退出人们的生活;极权政治的具体制度不退出人们的生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如何能健康成长?

我国当前的身份排斥主要还是体现在社会强势群体享有身份特权,包括经济特权和政治特权。

例如经济特权。老板们的经济特权主要是优先利用土地、矿藏等有限的社会公共资源的权利;官员的经济特权也是优先使用公共资源的权利。不同的是,老板们利用社会公共资源做生意赚钱,官员们利用社会公共资源进行消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盖豪华的办公大楼、买高级公务车是官员们的拿手好戏。我到现在还是不太明白:盖那么好的办公楼干什么?以现代官员们的智慧,难道还不知道这是要挨老百姓骂的么?城市居民也有经济特权,虽然不多,但也足以让农村居民羡慕了:这就是优先享受国家的教育资源、医疗保健、市政基础设施等,以及优先享受国家财政的转移支付。

关于政治特权。政治特权范围很宽,主要是指对政治决策的特别影响力。这种权利分配既可以从政治决策的具体过程看得出来,也可以从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比例看得出来:官员的影响力是最大的,老板其次,城市居民再次,农村居民最弱。政治特权还包括违法后被追究的概率比别人低得多。这是个老话题,这里不再展开论述。

人不怕有钱,也不怕有权,就怕有特权。一旦有了特权,他就不知道自己是谁了。利用特权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是人与身俱来的本领,不用教的。那些自以为高贵的人就是利用这种特权巧取豪夺,或者对他人进行赤裸裸的剥削,剥削他人的劳动,剥削他人的智力,甚至剥削他人的人格。而且通过行使特权又获得了更多的特权,包括许多隐形的、体制外的特权,如此恶性循环。

享受特权的人会努力维护和扩大自己的特权。在这个过程中,他会对赋予他特权的制度给予支持,并且由于他掌握了较多的社会资源使得他的支持是有力度的。

抛弃极权政治,实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革除身份排斥;革除身份排斥,必须革除社会强势群体的身份特权。

本来,不同的身份可能享有不同的社会资源,这是正常的,甚至可能是社会发展的动力所在。现代民主制度通过市场来实现利益分配的差异性,通过国家对不同身份提供平等的政治权利和社会保障来消解不同身份之间的排斥。例如选举制度,不问身份,一人一票;又如社会保障对合法身份的居民一视同仁。

民主制度不会消灭身份特权。但民主制度的身份特权主要是赋予弱势人群的基本保障。即使也可能赋予强势群体某些特权,但一定不会损害基本的社会公正。关键是一切特权制度需要征得占人口多数的、可能不享受该特权的人的同意。也就是说,高贵者的特权需要卑贱者同意,如果高贵者自认为自己高贵、别人卑贱的话。

平等和自由是民主政治的核心价值,不平等和不自由是极权政治阴暗的灵魂。所谓身份的高贵,是以不平等为前提的。因此,高贵的身份就好像是一块发了霉的臭肉,所以我诅咒它;灵魂的高贵才是真正的高贵,那正是我想讴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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