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国的反腐败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党的十八大指出,要进一步推进廉政建设,严厉打击各种腐败行为。要完成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就必须遏制当前愈演愈烈的腐败行为,将腐败对我国经济社会的破坏性降至最低。为此,要采取相应的反腐败策略。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完善教育机制,提升廉政素养
德国教育理论认为,德育的目标不是交给学生现成的东西,而是塑造品格。品格是支配人的行为和态度的内在精神统一体,它是在后天的环境和教育中形成的。
德国各州的学校法中关于德育的规定,都将遵守行为规范,把公正、诚实、对国家和社会负责、具有群体精神、承
认并且运用自由和民主的基本条例、履行国家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列为重点。这种教育有助于培养未成年人今后自觉远离腐败、抵制腐败的意识。
教育的作用是潜移默化的,是巨大的。教育抓好了,干部的素质和境界就提高了,世界观这个“总开关”就把好了,就可以有效防范腐败行为的发生。现在有些干部对教育有厌烦情绪,有的甚至对教育的作用抱有怀疑态度,认为靠教育解决不了问题。这种认识是非常有害的,必须纠正。当前,要重视抓好三个方面的教育:一是思想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二是典型教育,学习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用廉政勤政的模范典型鼓舞人、激励人;三是警示教育,抓住反面典型,以案明纪,引以为戒。同时,对领导干部要多提醒,使他们慎微、慎独,始终处于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谨慎、清醒状态,进而掌好权、用好权。
二、自上而下地实行财产申报制度
广大人民群众对于官员的财产申报制度呼声一直十分强烈,但是这项制度始终没有出台,个中原因令人深思。实行这项制度必然会遇到很多阻力,因为它会在根本上触及既得利益集团和数量众多的官僚集团的利益。但是不能因为有阻力就不去推行,否则反腐倡廉事业就永远难以取得进展。笔者认为,要推进这项制度的落实,关键还是要自上而下推动。如果党和政府的最高领导层带头公布个人的全部财产,向全社会公布必然可以起到上行下效的效果,这项制度就一定能真正得到落实,而不是一直停留在口头上。
关于这项制度,笔者认为,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中担任公职者以及国营企业、国家或地方政府控股的国有企业、负责企业私有化的事业单位、国家银行、国家控股的银行中担任经理级别以上的领导成员都须按国家法律规定申报财产。财产申报须采用书面形式,申报人对所申报的内容承担责任。申报的内容包括个人财产、公有财产归个人使用部分等。申报财产应在任命后15天内进行;如果该职务需要资格审查,申报就应在审查前进行。财产申报材料一旦递交,就不可收回。个人财产申报根据不同情况在全国各级人大、政府、各部委、各中央机关、省级及地方机关网页上公布,也可以在其它公开的媒体上公布。如果财产申报人在上任时申报的财产与其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之间差距过大,或者被证明某些财产来历不明或通过非法渠道所获得,就必须对其财产进行调查。任何一位公民如有线索或确切证据证明各级官员和公务员的收入存在可疑之处,均可对其提出调查请求。如果被检查者已婚,对其配偶的财产也应进行调查。调查财产的范围,除了被调查者的财产之外,还包括向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配偶的亲属赠与或者无偿转让的财产。而且法律应该规定,不允许匿名举报启动个人财产调查程序。要设立专门的财产调查委员会,专管个人财产的调查。递交给财产调查委员会的文件和资料不得公开,被调查者可以通过律师了解文件和资料的内容。调查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紧急传讯申请调查的人或其代表以及被调查的人及其配偶。凡是从被调查者那里获得过财产的人,都必须接受询问。调查委员会可以对被调查者及其配偶的财产以及向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配偶的亲属赠与或无偿转让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防转移,亦可以对涉案人员全部或部分财产封存或者对其银行进行冻结。
只有真正落实财产申报制度,才能把好打击腐败的最后一道关,从根本上遏制腐败。
三、积极发挥网络监督在反腐倡廉中的作用
传统的监督方式主要有信访、检举揭发等方式,但是通过这些方式进行的监督存在很多弊端:传达过程十分缓慢,容易由于官官相护而导致检举揭发信被截留,回馈不及时,实名举报人遭受打击报复等。而网络监督具有虚拟匿名的特点,网名在网络上的言论很自由,降低了检举人遭受打击报复的风险。网络集聚大众集体力量,网民可以多渠道地搜集证据和信息,让全社会以最快的速度、在最短的时间内关注到惩治腐败的进度和广度;政府与网民可以在网络上互动,通过开设电子论坛、公布电子邮件、网上民意调查、设置讨论等手段,实现双方的沟通和交流,大大推动反腐工作的进展。[1]由于网络已经成为数量巨大的网民日常生活中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它对社会的影响力和辐射作用不可低估。中国目前的反腐倡廉形势十分严峻,每天在网络上都有大量的官员贪污腐化的案件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通报,对广大网民是一种极为生动的国情教育,远比各种说教有效。而且在网络上通过网民发帖讨论、专家评论等方式,可以使广大网民透过现象看本质,促使大家认真思考中国腐败现象屡禁不止的深层次的原因,从而提升社会的反腐倡廉的意识。社会反腐倡廉的意识提高了,贪污腐败的恶质文化就难以生存,就有利于建立起各种反腐倡廉的体制和机制,并使这种体制和机制真正发挥作用。同时,反腐倡廉意识提高了,就能促使反腐倡廉中网络监督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得到推进,使网络监督成为反腐倡廉的一种强大武器。由于大部分贪污腐败案件的当事人都掌握一定的公权力,而中国又是一个官本位的社会,权力就意味着资源,因此权力往往能够在其周围织起一张严密的网络,这就为检察机关掌握犯罪线索和追查犯罪事实带来了极大的困难。这也就是为什么我国的反腐力度不断加强,但是腐败现象却没有在根本上得到遏制的重要原因
之一。因此,仅仅依靠检察机关的办案力量去查处渗透在各行各业的贪污腐败现象是远远不够的,效率也十分低下。而来自社会各行各业的广大网民就是“潜伏”的检察员,他们对这些腐化分子全方位的监督,可以为检察机关提供大量有价值的线索,从而提升打击贪腐的效率。近年来大量通过网民提供的线索而侦破的贪污腐败案件是一个有力的证明。同时,进入司法程序的贪腐案件同样需要网民的监督。由于我国目前的权力制约体系还不完善,司法的独立性还经常受到破坏,行政权力干预司法的现象还时有发生。网民对司法的全过程监督,有利于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地审理,使真正的贪腐分子受到法律的严惩,维护法律的尊严,也从根本上确保打击贪腐的力度。由于越来越多的贪腐官员因网民的揭发而落马,使官员对于网络监督的强大威力有了深刻的认识。据人民网和《人民论坛》杂志的一项调查资料显示,70%的网民认为中国官员患有“网络恐惧症”。为何会有如此多的官员患上“网络恐惧症”呢?从其心态来看,“担心工作疏漏等不良现象被曝光,影响前途”的高居榜首,占60%。[2]传统的监督方式监管不到的很多方面,网络监督都能进行有效地监督,这就能够促使官员在一定程度 上善用手中的公权力,认真考虑滥用权力的后果,从而有利于广大干部加强廉洁自律。
参考文献:
[1]吴玉英.网络监督的优势、局限性及对策[J].广州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1,(1).
[2]汪冬莲.有多少官员恐惧网络[EB/OL].http://gs.people.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