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类进入20世纪以来,社会事务不断的国家化逐渐体现在社会权利的要求方面,于是,社会权利便成为现代福利国家的一个催生婆,并日益成为保证企业竞争力和最大限度适应经济发展的一个“生产性投资”。本文以社会权利作为研究福利模式的一个起点,认为,社会福利的“非商品化”与社会权利相对应,是现代福利国家本质特征的一个体现,同时也是对“前商品化”一个反动。社会权利不是无条件的,其扩展程度越宽,非商品化程度就越高,由此福利国家便逐渐形成三种不同的模式。不同模式的福利国家对其社会分层化产生的影响是不同的,因此,它们各自的产业结构也就不同。这样,福利国家的三个模式在现实世界中就显得有意义了,即不同模式下福利国家的产业结构、就业路径和劳动力市场的弹性具有较大的差异性,后者反过来有成为测度不同模式福利制度的重要因素。
[关键词] 福利国家 社会保障 制度模式 商品化 就业路径
“福利国家”这个术语的出现是战后的事情,至今只有半个多世纪的历史。但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则形成于一百多年前的德国;如果继续上溯的话,四百多年前即1601年英国伊丽莎白时代的《济贫法》可以被看是国家作为“国家保护人”对人类进入工业革命时代门槛之时对人类社会安全需求的第一个回应;从这个意义上讲,《济贫法》被认为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和福利国家的雏形,它标志着人类开始进入工业革命的社会。
从《济贫法》到现代福利国家,在这漫长的三、四百年的历史演进过程中,资本主义制度的发展依时间顺序逐渐开始显露出三个特征:政治事务民主化,经济运作市场化,社会事务国家化(国家逐渐干预福利事业,成为福利国家);几乎是相对应地,社会运动与工人斗争也依次地表现为,在18世纪所要求的是“公民权利”,19世纪主要集中在“政治权利”或曰“经济权利”上,进入20世纪,从现代福利国家的角度看,主要表现在“社会权利”方面。
1、社会权利:“非商品化”福利国家的本质体现
在现实世界中,战后以来西方现代福利国家由诞生、到崛起和鼎盛时期,再到陷入经济危机,形成了一个抛物线状的发展态势。但是对福利国家制度模式和社会保障模式的理论研究上却是越来越热,呈现出一条上升的曲线。尤其近十几年以来,这个领域里的著述浩如烟海,流派纷争,方法各异。
在这些著述中,丹麦籍著名学者艾斯平-安德森(Gosta Esping-Andesen)对福利国家和福利制度模式的研究在世界范围内吸引了众多的经济学家、政治学家和社会学家,他们从各自学科出发围绕着艾斯平-安德森“福利模式”的分类法展开了讨论,尽管对艾斯平-安德森创立的福利模式“三分法”的争议见仁见智,但后人们几乎都是从艾斯平-安德森为起点,从社会权利的起点出发,根据马歇尔的理论框架,将“非商品化”作为主要和唯一的分析方法来对待社会权利的问题,并把“非商品化”作为研究社会权利与福利国家之间的一个桥梁,使二者有机地联系起来,将之成为研究社会权利的一个工具;通过对社会权利的分析,演绎出对不同福利国家和福利制度的比较分析,进而对福利资本主义的三个类型进行了深入的剖析 [1]。
如果说福利国家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必然产物的话,那么,福利国家就应该是管理公共物品的一种工具,是一个权力中心,因此它又具有促成自身发展的倾向。那么,据此人们可以将福利国家定义为是对于公民的一些基本的、最低限度的福利负有保障责任的政制。因此,所谓福利国家就是对福利支出的主旨给予的一个制度承诺:对社会的公民权利和共同责任做出承诺,对“社会权利”给予法律保护;换言之,第一,当现代工业经济破坏了传统社会制度进而社会权利以法律的名义被固定下来并赋予一定的财产意义的时候,福利国家就出现了。第二,“社会权利”既可以被看成是对福利国家的起源的诠释,又可以被看成是福利国家的本来意义。第三,所谓“社会权利”是指,在工业化社会中,既然福利国家的福利政策和经济政策必须对工人给予强烈的社会保证,以最大限度地规避和降低工业化社会(与传统社会相比)为个人带来的各种社会风险,旨在维持资本主义的再生产,那么,“社会权利”就应该定义为:它是保证企业竞争力和最大限度地适应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的一种“生产性投资”。这个生产性投资是福利国家得以诞生、存在和发展的前提之一。第四,由此,社会公民权利往往被认为是福利国家的一个核心概念。
将“非商品化”这个重要概念引入“社会权利”和福利国家体制的分析框架之中并将之作为一个主要理论工具以此演绎出一整套比较严密的逻辑体系,这是福利模式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贡献:如果假设社会公民权利是福利国家的核心概念,那么,首先,它必须包括“社会权利”的授予;假如社会权利在法律上和事实上被赋予了财产所有权的性质,假如它们是神圣不可侵犯并假定社会权利的资格基础是公民资格而不是其能力,那么它们必然带有“非商品化”的性质;如果承认福利国家中社会权利的存在和扩展是其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的基础,那么,社会权利就可以被视为是非商品化的“容纳能力”。于是,判断社会权利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它在多大程度上允许人们依靠纯粹市场之外的力量去改善其生活水准。因此,从这个意义上,“非商品化”的定义内涵就是指个人福利相对地既独立于其收入之外又不受其购买力影响的保障程度,而社会权利就是对公民作为“商品”的地位的一种反动、一种限制或一个削弱的因素。
2、社会权利:“前资本主义”中“前商品化”的必然结果
在人类社会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之前,在劳动力没有被完全商品化的时候,传统的社会福利存在于“不完全商品化”的形式之中。因此,所谓“不完全商品化的社会福利制度”这个概念的含义就是指,中世纪里决定一个人的生存能力不是劳动契约,而是家庭、教会或君主的福利环境。于是,“前资本主义”历史阶段中的劳动力就可以相应地被称为“前商品化”的劳动力。这就是“前商品化”概念的第一个含义。
但是,前资本主义社会并不是绝对没有商品形式,例如,封建社会的农业生产是现金农作物;再例如中世纪的城镇中人们从事的生产也有商品交换;庄园经济或专制经济也存在着课税,也进行一定的商品买卖。但总的来说,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的商品形式尚未大规模发展起来,劳动者为了生存只是偶尔出卖他们的劳动力,真正意义上的商品化的劳动者是不存在的。这就是“前商品化”的第二个含义。
在前资本主义,虽然不劳动就不能生存,但是,生产者、农民、农奴或熟练工匠不论其工作效能如何,其家庭成员总能保持一定的自给自足;并且,封建劳役采取了一定程度的互惠形式,农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得到领主的家长般的帮助;在城市,劳动者一般来说是“基尔特”或兄弟会的当然成员,穷人通常还能够从教堂得到帮助。因此,与赤裸裸的自由放任政策下资本主义商品逻辑和救济制度相比,“前资本主义”的社会救助更多地是企图体现其慷慨和仁慈,大部分人依靠通行规则和社会组织基本上是可以维持生计的,即当大多数人能不完全依赖于工资形式的收入而生存时,商品形式无从谈起,这就是“前商品化”的第三个含义。
第四层含义是,工人的“前商品化”地位还普遍地存在于自由放任主义极盛时期。这是因为,在自由放任时期,面对救济制度的严重不足,“前商品化”便成为一种自发的回应和保护措施,它不但具有相当大的合理性,而且还具有相当的生命力;一方面是基尔特组织不断被废除,但另一方面其它互助性质的福利社团却经久不衰。“前商品化”的社会政策是“防止资本主义倒塌的拱壁”之一[2] ,也是我们今天所考察的现代福利国家的基石之一。
在艾斯平-安德森和卡尔·波拉尼(Karl Polanyi)等许多学者眼里,英国的斯宾汉兰德制度是前商品化制度的一个典型案例,因此是英国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羁绊。所谓斯宾汉兰德制度,是指1795年5月6日由英国伯克郡斯宾汉兰德的地方长官制定的济贫制度,后为英格兰各地区普遍采用。这种制度不是规定最低工资标准,而是补贴工人的收入使之达到一定水平:一个工人每周的补贴水准按12公斤面包的价格折算,他的妻子和每个孩子各按6公斤面包折算。由于斯宾汉兰德制度实行的是“社会工资”制度,从而减弱了那些脱离了土地的工人迁往新兴工业都市的流动愿望,阻碍了劳动力商品化的进程,一味地固守着前商品化的原则,恪守着封建社会的保护传统,成为英国资本主义发展的羁绊,因此,1834年它被济贫法修正案即“新济贫法”取而代之。
3、社会权利:对劳动异化的反动
尽管“前商品化”因素普遍地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之中,但是,无庸质疑地是,资本主义的迅猛发展无情地摧毁了旧制度的藩篱,“前商品化”时期的经济保障日益凋敝;于是,与自由放任主义资本主义原则相伴而生的必将是劳动的商品化。
当人们为了生计和必要的生活保障而不得不到市场上去寻找工作和就业机会的时候,他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所有经济来源与生活保障就不得不依靠他的“工资劳动”了;当资本主义绝大多数社会成员的生活需求必须通过商品交换得以满足时,购买力和收入分配问题便突显出来了;当人们的劳动成为商品的时候,他们独立于市场之外的生存权利便岌岌可危了,于是,“前资本主义”的“前商品化”福利就开始慢慢地让位于他们的“现金交易能力”和“现金交易关系”了。其它商品可以待价而沽,直至市场上的价格令人满意为止;但工人们不同,他们必须先生存,然后再生产他们自身和他们生活其间的社会;如果没有其它赖以维持生计的办法可供选择,劳动者则不能惜售自身。
劳动力的商品化构成了资本主义社会中一个最为矛盾的问题。在马克思主义看来,商品化问题是资本积累过程中阶级演变分析的核心所在,劳动力的商品化意味着人的异化。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这部首次论述资本主义社会异化劳动的经典著作中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异化劳动”所造成的劳动者与其劳动产品严重脱节的不平等现象,指出,劳动固然为富人生产出奇妙的作品,却替劳动者生产出穷困。劳动生产出宫殿,替劳动者生产出茅棚¼ ¼ 劳动者用机器来代替劳动,却把一部分劳动者抛回到野蛮方式的劳动,把剩下的一部分劳动者变成机器。劳动生产出聪明才智,替劳动者却生产出愚蠢和白痴 [3]。 马克思运用异化劳动的概念,对资本主义的商品化进行了深入分析批判,归纳起来,它包含着四个内容,即工人同自己的劳动产品、同自己的生产活动、同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以及人同人相异化。于是,我们可以认为,马克思给予的结论已经非常明确,他认为私有财产首先是劳动异化的基础和原因,其次是劳动异化的结果,最后它是一切异化的根源。剩余价值的存在是使得无产者为了生计而出卖劳动力的资本从而成为劳动异化的物质基础。因此,劳动异化成为无产者不想为而又必须为之的结果,即为了生存必须付出的劳动。
可以说,19世纪中出现的马克思主义和20世纪初的社会主义,无论它们是一种理论学说还一种意识形态或是一种政治制度,都是对资本主义将劳动力商品化这一历史事实的回应而诞生的。在马克思主义看来,劳动力的商品化是阶级形成过程中的必然要素之一:独立的生产者转变为无产的领薪者,失去的是对自己劳动力的支配权,换取的是劳动工资,因此,他们的家庭及其一切福利必定开始依赖市场,开始依赖雇主的支配。在资本主义社会,与其它任何商品一样,劳动力这个商品之间也存在竞争,也遵循着同样的供求规律;竞争越激烈,价格就越低;价格越低廉,工人的生活就越陷入贫困之中不可自拔,就越依赖于对劳动工资的获得,其福利和生活保障对现金交易关系的依赖性就越大。当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完全占据统治地位、普遍的商品化市场原则渗透于社会每个角落的时候,个人福利的状况和水平就开始逐渐被货币关系彻底支配,货币就成为劳动的唯一目的。
正如布罗代尔所指出的,在前资本主义制度,尽管货币已颇为流行,但大多数农民生活在货币之外,那时显然不是资本主义社会[4]。资本主义就是充分的商品化和市场化。只有资本主义制度才能使货币的逻辑冲破对土地和劳动力商品化的限制,一切物品都可买卖,一切物品的买卖都受法律保护,并且,重要的是货币成了劳动力商品化的价格尺度,劳动力终于成了一种自己可以出卖自己的一种特殊商品。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当一切物与一切人都遵从货币的逻辑作为商品去自由合法地交换时,资本主义制度就出现了,现代福利国家的诞生就成为一种必然了。
4、社会权利:现代福利国家的“催生婆”
劳动商品化既是一个历史现象,又是一个社会现象,同时也是一个政治现象。作为一个政治现象,它必然产生它的政治对立面。
首先,劳动商品化的境地导致“非商品化”的工人运动政策。劳动力商品化无疑是导致阶级分裂和无产阶级的产生、发展和壮大、导致工人的集体联合和工人运动的主要原因之一。没有商品化的劳动就不可能产生以非商品化为主旨的工人运动,工人就不可能将非商品化作为工人运动政策的主导原则;对工人运动发展而言,非商品化既是劳工团结与统一的起点和终点,又是工人集体行动的动机和目标。艾斯平-安德森说得好,“当工作是出于自由选择而非生活所迫时,非商品化可能就等同于非无产阶级化了”[5] 。所谓起点和动机,是指现代福利国家的经济社会政策的源动力在于人类需求和劳动力的商品化过程;所谓终点和目标,主要是指工人的福利取决于能否最终将其从现金交易关系的桎梏中解放出来。
其次,现代社会权利的确立是对商品化地位的动摇。一方面,资本主义的劳动契约意味着劳动被商品化了,作为商品的劳动摆脱了封建专制的劳动力控制体系;另一方面,工人运动的结果和现代社会权利的引入又不同程度地动摇了纯粹商品化的地位。尤其在福利国家,虽然市场是政治的产物之一,但更重要的它是福利国家全部社会制度的内在组成部分之一。于是,在社会权利面前,不同的就业资源所形成的市场不平等就在“局内人”和“局外人”之间有可能导致出现分裂,使得工人运动难以形成。因此,非商品化的目标增强了劳动者的力量,削弱了雇主的绝对权威;但社会权利的结果却起到了瓦解工人运动的作用。虽然非商品化福利制度是工人运动的主要结果,但同时也成为福利资本主义统治的一个重要手段。
最后,社会权利导致非商品化福利国家的诞生。既然现实社会中并不存在抽象而纯粹的劳动力商品化形式,那么,社会权利的确立就将福利国家的福利支出规模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非商品化福利国家的出现可以被认为是战后的事情。根据艾斯平-安德森的定义,“非商品化福利国家”的涵义是指,公民在必要时可以自由地选择不工作,而无须担心会失去工作、收入或一般福利。例如,根据这个定义,人们可以要求疾病保险保证人们在患病期间能够享受到与正常工资水平相等的补贴,并在个人认为必要的时间内享受休息的权利[6]。
由此看来,社会权利的上述特征是最终导致现代福利国家的诞生的基本条件,甚至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被看作是现代福利国家的“催生婆”。
5,社会权利:决定三种不同福利模式的根据
在现代福利国家中,社会权利从来都不是无条件的,而是有条件的。社会权利的扩展程度越宽,非商品化的程度就高,反之,就越低。我们可以给出这样三个关于社会权利的参考系:第一,在资格条件方面,如果获得某种生活水准的权利无需与以往的就业记录、工作业绩、需求检验或缴费记录挂钩,那么这个福利制度就意味着具有较高的非商品化程度;第二,在收入替代水平方面,如果津贴给付水平恰好可以迫使津贴领取者尽快重返工作的程度,那么就是一般比较合意的水平;第三,在资格授权方面,几乎所有的先进资本主义国家都认识到,诸如失业、伤残、疾病和养老等某些主要形式的社会权利能保护人们抵御基本的社会风险,它们被认为是基本的社会权利。
根据上述社会权利的三个参考系,依据其非商品化程度的大小,社会保障制度或曰福利国家的类型便可以分为如下三种[7] :
第一种类型是“自由主义”福利国家体制。在这种福利体制中居支配地位的是不同程度地运用经济调查和家计调查式的社会救助,辅以少量的普救式转移支付或作用有限的社会保险计划;这种源于“济贫法”传统的制度所给付的对象主要那些收入较低、依靠国家救助的工人阶层;因此,这种体制的非商品化效应最低,社会权利的扩张受到有力地抑制,建立的社会秩序属于分层化的类型。这一模式的典型代表是美国、英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即主要是在盎格鲁-撒克逊国家的历史中确立的制度。
第二种类型是“保守主义”福利制度。该制度类型的特点是社会权利的资格以工作业绩为计算基础,即以参与劳动市场和社保缴费记录为前提条件;这类制度最初发生在德国并得到长期发展,而后扩展到整个欧洲大陆,目前包括奥地利、法国、德国和意大利等许多国家都属于这类国家。在这种制度中,总的来说,其社会权利是根据不同国家所能提供的非商品化程度和不同的保险精算程度而产生变化的,即取决于一个人的工作和参保年限、过去的表现与现在的给付之间的关联程度。从历史上看,在这些国家,中央统制的“合作主义(corporatism)”遗产根深叶茂并得以发扬光大,合作主义与教会有着传统的渊源关系,所以,传统的家庭关系在社会保障制度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在这些国家,市场化和商品化的自由主义原则几乎从未占过上风,私人保险和职业补充保险从未担当过主角,公民的社会权利问题几乎从未受到过质疑;在这些国家,合作主义政制几乎完全取代市场而成为福利提供者的国家工具之一,而国家的作用主要是维护社会阶级和地位的差异,保护既有的阶级分化现状,再分配对社会权利的阶级归属和社会分层几乎没有什么影响。
第三种是“社会民主主义”制度。它缘于贝弗里奇的普遍公民权原则[8] ,资格的确认几乎与个人需求程度或工作表现无关,而主要取决于公民资格或长期居住资格。由于普救主义原则和非商品化的社会权利扩展到了新中产阶级,统一定额式的给付原则是其福利津贴给付一个基本原则,所以这种福利制度还被称为“人民福利”模式;与其它两种制度相比,他们寻求相当水平的甚至能够满足新中产阶级品味的平等标准的服务和给付,而不是像有些国家那样只满足于最低需求上的平等,所以,这种制度的非商品化程度最强,给付最慷慨;与上述两种制度相比,虽然属于这种类型制度的国家数量最少,只存在于斯堪的纳维亚几个国家之中,但“人民福利”的理念和社会民主主义思想却牢牢扎根,经久不衰,并始终成为社会改革与社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由于社会民主主义思想排斥国家和市场、工人阶级和中产阶级之间的二元化局面,力图追求平等以保证工人能够分享境况较佳的中产阶级所享有的权利,所以,人们常常将之作为福利资本主义的“福利橱窗”。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与福利模式被划分为上述三种类型,是基于对其各自不同阶级依托的基础、社会结构中非商品化与合作主义的因素、国家与市场在福利产品提供中的作用等方面的认识而划分的。
首先,这三种不同的福利制度所依托的阶级基础是不同的。在“自由主义模式”中,大面积经济调查式的社会救济、少量的普救式的转移支付与作用有限的社会保障计划使中产阶级与市场结合在一起,并逐渐予以制度化,可以说,中产阶级是市场化制度的主要支撑者;在“保守主义模式”中,等级森严合作主义制度使本来就是社会中坚的中产阶级的地位在社会保险中进一步得到巩固,从而使中产阶级对福利国家更加忠诚;而在“社会民主主义模式”制度中,由于私人部门的福利市场相对发展不足,慷慨的福利提供可以满足不同阶层的各种需求,所以,人民福利的国家使传统的工人阶级和新中产阶级都从中受益,高昂的预算和社会支出使上述阶层和阶级形成一种紧密的社会连带关系,与福利国家形成一种紧密的以来关系。
发生于20世纪70-80年代现代福利国家的危机表面上看仅是个纯粹的财政问题,但实际上解决问题的关键还在于阶级结构和利益的调整。如果运用阶级结构的分析方法来看待当前西方福利国家的改革前途,剖析以往的改革历程,我们就会发现一些很有意义的内在互动规律。在“保守主义模式”类型的合作主义国家,既然它铸造了中产阶级的忠诚,那么,面对福利的危机和改革,只要中产阶级的利益稍微受到触动、不配合或采取反对的态度,那么其结果就必将成效甚微。法国1995年12月改革的流产甚至总理的下台、2003年5月公共部门的大示威、欧洲大陆国家改革步履维艰屡屡受挫(与其它国家相比)等似乎都给人们以某种启发[9]。在“社会民主主义模式”中,尽管人民福利思想深入人心,但只要支撑这个制度的工人和中产阶级联合起来达成共识,当局的改革时间表就有可能将福利国家置于现实之中。瑞典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瑞典的工会运动高度集中,组织异常严密,它与社会社会民主党政府共同合作,在瑞典90年代社会保障改革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例如在1994年和1999年两次颁布关于“名义账户”制改革法令的前后,政府始终不断地保持与雇员组织和雇主组织进行沟通,得到了他们的支持与理解,尤其是工会的支持。舆论界普遍认为,没有工会的支持,瑞典目前改革的成就是难以获得的[10] 。在“自由主义模式”中,一方面,大量弱势社会阶层对制度的忠诚建立在他们急需的社会补救这个补缺型福利体制之上,他们既是这个制度的主要救助对象,又是这个制度的主要支持者;另一方面,这个最基本的救助已是福利制度的“底线”,其它任何改革措施对他们来说几乎或至少都是中性的,而对于那些本来其福利就已经市场化的中产阶级来说,其容忍程度和制度变革的余地都不是其它两种制度所能同日而语的,具有很大的灵活性。英国1986年以来进行的多次改革之所以能够进展比较顺利,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此[11]。
第二,这三种不同福利制度中合作主义因素的多寡程度是不同的。简单地讲,合作主义是指雇员组织、雇主组织和国家三方伙伴协商合作的社会机制与结构及其在现代社会保障和福利国家中的作用[12] 。在合作主义福利模式中存在一个规律,即劳动非商品化程度越高,它们的合作主义倾向也就越高。换句话说,由于非商品化是指劳动者独立于市场之外获取福利程度的能力,所以,非商品化倾向与合作主义因素具有某种内在关联性。例如,在这三种模式中,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项目在“自由主义模式”中的非商品化程度最低,而在“社会民主主义模式”中则最高,“保守主义模式”居中;就是说,非商品化程度越高,其三方合作的程度就越高[13]。
第三,这三种不同福利制度对其阶级结构和阶级分化所产生的影响是不同的。中产阶级的福利状况对于福利国家来说非常重要,甚至是分析福利国家的一个重要对象;另外,这三种不同的福利模式对其阶级结构分化的倾向所产生的影响也是不同的。我们知道,在现实中,随着工人阶级财产状况逐渐的改善和新中产阶级的兴起,“自由主义模式”中传统的定额式普救主义事实上促成了两极分化的结局:穷人靠国家;余下的人靠市场;市场作用的因素不断增加,它越发成为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对更高层次社会福利的需求的一个主导供给者,国家和市场之间的二元化格局使公共福利支出增长最快的那部分越来越成为专门发放给贫困阶层的补贴,而中产阶级的责任则越来越游离于福利支出之外。
“保守主义模式”的社会保障模式主要是按社会地位划分的,属于“国家合作主义”的性质,这种结构不但对工薪阶层具有分化的作用,明显的特权把人们固定在各自恰如其分的社会位置上,而且还将个体的忠诚直接系于君主或中央政府的权威之上。
“社会民主主义模式”的本质是在市场之外试图通过强制性立法形式将新中产阶级纳入其中,它是对普救主义精神的一种诉求。在实行均等定额的给付制度下,为了实现相应的津贴给付预期,非均等的给付方式在一些北欧国家开始正式被引入改革之中。因此,“社会民主主义模式”不仅成功地保留了普救主义原则,有效地遏制了市场的作用,同时还维持了相当程度的政治共识;但问题是,在诸如瑞典和挪威等这些国家,政治共识的获得是建立在社会各阶层广泛支持高额税负政策的基础之上,换言之,这类福利国家运转的前提是高福利支出和高税收缴费。
6、社会权利:导致三个模式不同的社会分层化
上述三种福利模式的特征显示,“自由主义模式”中社会保障的市场化程度胜于其他两种模式,“社会民主主义模式”中普救主义最为显著,而“保守主义模式”的合作主义则长盛不衰。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截然不同的三个制度群组形成如此特征各异的福利模式?
从工人运动的角度来看,社会保障和现代福利国家的出现被认为是长期工人运动与斗争的重要结果之一。在工人的社会权利与工人运动斗争目标所体现的非商品化福利国家中,这二者之间存在着很大的相关性。从某种角度看,工人阶级对资产阶级斗争的原动力就是非商品化目标的一个必然结果,可以说,最终导致工人集体行动的是为非商品化福利而斗争的目标。在市场力量控制的制度下,工人们为“非商品化”而进行斗争,这完全是一个符合逻辑的历史规律。但是在为非商品化而斗争的过程中,具体的社会环境对工人运动和工人斗争的形式、对斗争目标的结果及其产生的作用是会产生很大影响的。例如,在欧洲大陆,传统的基尔特或手工业社团所追求的带有强烈色彩的兄弟会社实际上就是现代职业福利计划的某种雏形,它不可避免地带有某种狭隘的行业意识;再例如,基督教尤其是天主教的强大使工人运动的结果和目标不可能完全避免某种家庭保障模式的因素的影响,并且,这种传统下的阶级动员和阶级团结所产生的作用要远远大于其它两种模式下的作用。
从国家权力或作为统治阶级的资产阶级的角度来看,不管是哪种福利模式,例如19世纪德国的俾斯麦和20世纪30年代美国的罗斯福或20世纪40年代英国的贝弗里奇,最初在上层推动将社会保障纳入立法程序的几乎都是他们的统治阶级代表人物所为,甚至他们被认为是这种模式的奠基人,他们本人的名字与这种模式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这个判断与上述关于工人运动的结论是不矛盾的。例如,德国俾斯麦就是将社会保障“视为抵御社会主义的良药,作为赢得工人阶级对威廉独裁统治的忠诚的手段”[14] 。在福利政策的设计中,统治阶级必然考虑特定的历史条件,并为其所用,俾斯麦设计的合作主义福利模式,其重要目的之一就不可能排除对日渐崛起的集体行动和工人运动分而治之的图谋。
总的来说,在社会保障和福利国家的形成过程中,诸多历史因素都曾发挥过决定性作用。如果说教会、贵族或专制主义的因素是解释“保守主义模式”形成的重要因素之一的话,那么相反的是,自由放任经济思潮意识形态、相对不太发达的工会组织和衰弱的专制主义等许多因素对“自由主义模式”的形成必然也产生过重要的影响。
虽然社会权利被赋予了法律上神圣不可侵犯财产所有权的性质,其资格基础是公民资格而与其能力无关,独立于市场之外,但是,福利国家的这种带有非商品化性质的社会权利在事实上还是涉及到社会分层化问题。正是社会权利被赋予了财产权的含义,所以,福利国家也可以被认为是社会等级形成过程中的一个社会分层化体系。虽然福利国家中的收入分配被认为是其非商品化的结果,不公平现象减少了,但正是由于这种根植于社会权利之中的收入分配原则才导致了福利国家分层化现象的存在,所以它依然存在着贫穷,存在着阶级,存在着社会地位的巨大鸿沟。除了分配等其他原因,不同福利模式下公民社会权利的结构也是存在差异性的,或说,不同福利制度的特征对社会成员的阶级分化和身份地位具有一定的影响。
无庸质疑,三个福利模式都涉及到社会分层化,只是程度不同而已;但是,社会分层化程度与其相对应的非商品化程度是基本相对应的。例如,在“自由主义模式”中,较强的个人自由主义倾向与其较弱的非商品化程度是相一致的;在“社会民主主义模式”中,非商品化程度最高,而相对应的是其普救主义因素也最多;在“保守主义模式”中,中度的非商品化程度决定了其合作主义是根深蒂固的。
“保守主义模式”的分层化结果与其合作主义政制始终控制欧洲大陆的悠久历史密切相关。合作主义的起源,除了天主教会在社会改革中曾发挥着相当的作用以外,还与产生于中世纪的“基尔特”传统有关。基尔特组织是基于相互扶助的精神由职业相同的商人组成的自我管理的团体,一方面,它根据特许的自治权和裁判权,订立自治规约和处理商人之间的纠纷;另一方面,除了保护会员职业上的利益以外,还对其死亡、疾病、火灾等个人和家庭灾难和困难共同出资给予一定的救济。可以说,基尔特传统是导致欧洲大陆福利国家社会阶层差别较大、等级制度较严和特权势力较强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原因,是路径依赖的结果之一。
“自由主义模式”追求的理想目标在理论上讲与“保守主义模式”的分层化相反:它对政府采取积极的政策持否定的态度,认为自由放任的政策和制度可以导致最理想的社会阶级结构,只要政治权力对市场制度或“市场出清”保持不干预[15] ,就可以实现在法律、契约和现金纽带面前人人平等;在这个模式中,工会的作用受到遏制,精英主义得到崇尚,平等主义深入人心,市场原则至高无上;自由市场制度下的货币交易关系在社会各阶层的福利关系中发挥着主导的作用,社会分层的结构也几乎是按照市场化和货币化的原则形成的;在社会分层化的残酷竞争过程中,为解决“市场失灵”下出现的弱势群体,国家采取的贫困救助政策就表现为典型的补救主义。
“社会民主主义模式”之所以被认为在绝大多数人与其社会保障之间建立起了非常融合的关系,是因为它追求的目标模式是以“中产阶级”为标准的普救主义模式,而不是以“卑微者”为标准的社会给付。对于日益增长的新白领工资阶层和比较富裕的工人阶层来说,基本定额式福利津贴已经不能满足他们的要求;如果福利标准设定的很低,不以中产阶级的标准来设定社会给付标准,其结果必将导致他们中的很多人转向私人市场去购买福利项目,这样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社会分层化和两极分化,刺激私人市场的发展。以瑞典为代表的“社会民主主义模式”将普遍的权利资格与较高的收入给付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既能完全满足中产阶级的期望,又可以将身为社会公民的一般工人纳入到一个不断向上攀升的福利制度阶梯之中;既实现了社会的普遍团结,又巩固了福利国家。从这个意义上说,保护和捍卫“社会民主主义模式”福利国家的正是“中产阶级”的普救主义。
7、社会权利:产生三个模式不同的产业结构与就业路径
正如人们所说,福利国家中所有商品市场都是政治的产物,是福利国家制度中的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劳动力市场当然也包括其中。对于福利国家来说,不管人们是滞留在劳动力市场之中还是退出了这个市场,都不影响法律对他们所规定的应该享有某种程度非商品化权利的“保护”,所以,福利国家中的劳动力市场不是独立自主运行的,而是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福利国家制度的某种约束,例如通过调节工资、劳动力供给或劳动力成本等手段进行管理和调节。因此,在分析福利国家的劳动力市场时,国家应被看成是一个内生变量;福利国家劳动力市场的弹性取决于其不同类型的制度框架和社会政策。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福利国家可以说已经被制度化了,已经变成一个“社会机制”,对未来社会的发展将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力,而绝不仅仅是工业化发展过程中一个简单的“副产品”[16]。
但是,具体到福利制度的差异性,不同模式的福利国家对劳动力市场的诸多方面具有不同的影响,例如就业路径、服务业增长率、职业结构、产业结构和社会福利活动的比重等。
以瑞典、德国和美国为代表的三种不同的福利制度表现出三种迥然相异的分层化趋势,对劳动力市场具有三种不同的影响,从而形成了三种不同模式的产业结构和就业路径:“社会民主主义模式”的劳动力市场是“社会福利主导型的就业路径”,“保守主义模式”的劳动力市场是以传统就业模式为主的合作主义占统治地位的就业路径,“自由主义模式”的劳动力市场是二元化就业路径。
第一,不同福利制度中就业增长的路径是不同的。在“自由主义模式”中,由于其津贴是补缺型和救助式的,所以在医疗保健等一些服务领域,就业增长比较强劲;例如在美国,60年代就业的快速增长主要出现在教育、流通和政府管理等领域,但70年代主要在生产服务、医疗保健和“休闲”服务业。公共部门对就业也发挥着不同的吸纳作用;例如,那些绝大部分属于“保守主义模式”和“社会民主主义模式”的职员,在“自由主义模式”中却属于企业管理人员、商业服务领域和大多数私人部门的社会服务领域,就是说,在国家干预之外的“剩余”领域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服务体系,从而也形成了一个就业资助体系。例如,美国有100余万人受雇于人事代理服务业;仅此一项就占全部生产服务就业的8%。
但在瑞典为代表的“社会民主主义模式”里,政府的角色发挥着绝对的作用,这一领域的就业比重很小,大部分人受雇于政府设立的劳动力服务部门。由于国家的财政负担日益沉重,为了维持和扩大福利国家的就业,政府就不得不对公共部门的雇员实行工资节制政策。而公共部门实行工资节制的结果却影响了整个经济体系,导致整个80年代瑞典劳动力市场在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的工会之间产生了最为严重的冲突,多次发生大规模罢工;一般情况下,对峙的双方中一方是以男性占多数的私人部门,另一方是以女性为多数的公共部门;两个经济部门之间的这种严重对峙局势在许多“保守主义模式”福利国家中多有发生,法国是最为典型的,1995年12月大罢工和2003年5月公共部门的大规模游行示威行动就是一个突出的例证[17] 。
欧洲大陆的保守主义福利模式中较浓厚的合作主义也是一个严重制约就业机会的因素,“剩余”领域里就业机会的增长居于上述两个模式之间。合作主义政制对就业问题的掣肘主要表现在“局内人—局外人”的分裂上[18]:在集体谈判过程中那些有工作的人为谋求和维持工资的最大化和利益的制度化,千方百计地排斥局外人进入就业市场,既大大地损害了局外人就业机会的增长,又为劳动力市场弹性带来了严重的负面效应。例如德国一方面存在着一支非常精干的劳动大军,它不得不提高其劳动生产率,其结果是这支劳动大军逐渐缩小,生产效能日益提高,但另一方面他们却不得不支撑着一群日益增长的、非生产性的“局外”人口:德国的非经济活动人口占60%,而瑞典只有49%。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保守主义模式国家的劳动生产率大致是与其失业率的增长相伴而生的,或说欧洲国家合作主义政制并没有从根本上触动各职业阶层之间和各就业部门之间传统的分层形式,这是欧洲一直保有较高失业率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德国,专业性就业机会增长十分微弱,传统服务业的就业机会也没有很大的增加。美国则不同,因为传统意义上的“好职业”(指管理性职位)和“坏职业”(指事务性职位)的就业机会的增长都十分强劲。
第二,不同福利制度中产业成长及其就业趋势存在着差异性。不同就业趋势的结构性后果对不同的产业刺激作用存在很大区别,从而导致三种福利模式各具特色的三种产业发展路径。
以瑞典为代表的“社会民主主义模式”带有一种强烈的“福利服务”偏向,社会福利领域就业是高度专业化的,人们几乎完全依赖于福利国家的这个大厦;在这个大厦里,人们可以尽情享受着医疗保健、学校教育等诸多福利设施,而对商业性“休闲”服务业的需求就自然比较少;庞大的公共部门使私人部门服务特别是私人服务和“休闲”服务业的规模缩减到了最低限度,她提供的新的就业机会主要是靠公共部门获得的,大约占80%左右,并且其中的75%提供给了妇女。
以德国为代表的“保守主义模式”中,一方面是它的传统经济处于衰落之中,制造业就业在总就业中所占的份额近半个世纪以来始终没有提高;另一方面,新的经济形态和新的职业种类难以出现,服务业停滞不前,社会服务和休闲服务业就业增长十分缓慢。这样,由福利国家和家庭内部不得不出面吸纳的相对“过剩人口”存量就始终居高不下,整体就业水平徘徊不前。所以,从整体上来说,与另两种模式相比,德国以庞大的传统工业为主,其私人部门和公共服务部门都相对不发达,其职业结构没有提升和专业化;其结果是,一方面其生产活动人口的比例呈不断下降趋势,另一方面,诸如家庭主妇、青年人和老年人等几乎完全依赖于社会福利津贴的人口比例却日益增加。
以美国为代表的“自由主义模式”则表现出几种产业竞相发展共同繁荣的趋势,不但传统的工业经济仍保持着持久的活力,朝着专业化方向强力推进,而且,生产服务领域、商业服务领域和“休闲”服务业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不但高管白领职业的需求享有很大的市场潜力,而且低技能的职业也存在很大的市场潜力,受到最大程度的吸纳,发展势头日益看好。
在三种不同福利模式的产业就业中,德国传统产业的主导程度大约是另外两个国家的2倍;瑞典的社会福利部门几乎是另两个国家的2倍;而美国则在生产服务和“休闲”服务方面两倍于另两个国家。
第三,不同福利模式中职业结构特征是不同的。福利模式的不同在对他们的产业结构和就业路径产生重要影响的同时,必然也会对他们的职业结构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不同福利模式下职业结构的发展趋势显示出了不同的特征。
“保守主义模式”的职业特征在许多方面与“社会民主主义模式”很相象。例如,由于德国劳动力成本很高,三方协商伙伴机制和“共同决策”机制对低工资的“垃圾职业”的增长具有相当大的抑制作用,阻碍了那些以低工资为基础的服务性职业的增长,所以,从社会分层化的角度看,所谓的德国“垃圾职业”与美国的传统略有差异,而具有一些新的特征即具有某种程度的专业化因素;再例如,德国以强大的工会力量介入经济生活而著称于世,这在某种程度上对“垃圾职业”的就业发展路径也具有某种抑制作用;再例如,由于德国产业结构中传统工业占有很大比例,所以蓝领职业占绝对优势,而其他商业和休闲服务性职业很不发达,其结果是职业结构开始出现分化[19]。
以瑞典为代表的“社会民主主义模式”的职业结构特征是,首先,国家实行严格的共同责任式的工资政策和基于共同责任之上的工资谈判机制等原因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垃圾职业”(主要指餐饮、保洁、勤杂人员等职业岗位)的增长,所以瑞典是一个“垃圾职业”极少的国家,而另一方面与美国等相比瑞典的专业化程度却极高;其次,虽然瑞典的经济增长率一直相当平庸,但妇女就业情况的表现却十分出色,并且,妇女的工作表现也十分优秀并发挥着重要的社会作用;再其次,由于高度专业化、公共部门和福利服务事业非常发达,如前所述,女性的作用就占据了公共部门的绝对优势,而私人部门则被高度男性化了,从而形成了一个以妇女为主导的公共部门和以男性为主导的私人部门这样两极就业结构分别发展的趋势。这种带有“职业性别隔离”的就业状况不利于劳动力市场的全面发展,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就业困难。最后还有一个特点是,瑞典属于“管理”职业最少的经济制度类型,国家社会福利体系以外的服务业职业处于欠发展状态。
以美国为代表的“自由主义模式”具有很引人注意的一些职业结构特征。首先,美国企业“过度管理”的现象十分明显,对白领高管阶层的需求和所占的比例远远大于其它两种模式。与欧洲相比,美国的经济制度、企业制度和福利制度存在着三个重要特征:一是由于美国的福利制度相对欠发达,所以额外的津贴给付成为集体谈判和雇主责任的重要方面,这就需要大量的白领高管人员从中协调和斡旋,客观上对管理阶层存在着巨大的需求潜力;二是美国不像欧洲那样存在着管理工人的强大工会组织,它不得不借助于大量高管人员对工人进行监督和控制,所以,美国企业的劳资关系具有对立性的斗争倾向;三是美国不像欧洲那样具有历史悠久、体系健全的劳动力交流机制和工人培训机制,加之劳动力流动较快,因此,企业需要为招募人才和培训员工等设立一个独立而庞大的人事部门。美国企业因“福利国家”的“缺位”而产生的对管理人员的需求导致了美国企业的一个重要管理倾向,即“过度管理”,从而导致美国的企业管理理论比较发达,咨询等中介机构的商业服务比较成熟,逐渐形成了一个远比欧洲成熟和庞大的经理人才市场并且长盛不衰,吸纳了大量的一流精英人才,成为一个十分活跃的劳动力市场。美国上述人事管理内在化为商业企业自身的行为在具有高度中央统制的另外两个模式中则表现为比较发达的国家服务体系,它们大多成为公共部门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而企业本身只需要极少的管理人员,所以,这是欧洲“经理人才市场”远不如美国发达与成熟的一个重要原因。例如,高管人员在全部就业人口的比例中,美国是11.5%,德国是5.7%,而瑞典只占2.4%。
其次,美国的“过度管理”一方面使“好职业”(主要指管理性的岗位)的增长速度很快,甚至快于“坏职业”(主要指“垃圾职业”等许多服务性质的行业)的增长速度,但另一方面由于其他私人服务性职业的数量格外庞大而使“垃圾职业”也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一方面,美国的公共部门也非常庞大,但同时社会服务业也十分发达。据统计,在总就业人口中,“垃圾职业”的比例美国高达7.8%,而瑞典和德国则分别只有4.4%和5.0%;其它服务部门从业人口美国高达15.7%,而瑞典和德国则分别只有3.8%。
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一个特征是,“过度管理”和“垃圾职业”(包括服务行业)的同步快速增长几乎使美国成为一个效率很高、运转速度很快的“就业机器”,拓展就业机会的领域十分广阔,就业机会的增长远远快于另外两种模式的国家,并且,不但“好职业”的增长十分明显,“坏职业”也成为吸纳大量劳动力的一个主要“机器”,甚至,“好职业”的增长速度经常超过“坏职业”。当然,美国就业机会潜力很大还取决于许多其它原因,例如私人服务经济领域更富有弹性的工资结构、工会组织状况远远落后于欧洲等。
第四,不同福利模式中就业二元化倾向是不同的。“社会民主主义模式”(如瑞典)和“保守主义模式”(如德国)的就业结构是以“女性化的公共部门”和“男性化的私人部门”为主要特征的“二元化”倾向并由此形成了一个“职业性别隔离”的就业状况,但是,由于“过度管理”和庞大的“垃圾职业”(包括发达的商业休闲服务业)同步发展壮大的趋势,“自由主义模式”(如美国)的就业结构是以“好职业”和“坏职业”共存并举为主要特征的“二元化”倾向,进而不可避免地也出现了“职业隔离”现象,即虽然随着时间的推移,黑人、拉美裔居民和妇女的境况不断改善,但总的来说,由于种种原因,这些社会弱势群体对“垃圾职业”和服务部门的依赖程度并没有明显的减弱,他们成为休闲等服务行业中从事低薪职业的主要劳动后备军来源之一。
比较起来,如果美国的就业取向中市场化因素被认为更多一些的话,那么,这种“市场化”的就业分配机制从理论上讲最终应该更趋向于“平等化”,就是说“好职业”和“坏职业”在不同民族、年龄和性别中的分配应该更加趋向于“民主化”。美国几十年来的市场化就业分配机制事实上也正是这样发展的,无论是在性别之间还是种族之间,职业的分配都变得更加公平。但尽管如此,随着商业和休闲业的迅猛发展导致了“好职业”和“坏职业”的二元化趋势快速发展,这在职业品位和工资福利待遇方面的事实不平等都是其它两种模式所不能同日而语的。
此外,美国“市场化”的就业分配机制所导致的分层化结果使少数民族和妇女等弱势群体依然在底层人口中占大绝多数,他们基本上被“锁定”在“垃圾职业”部门,进而使之成为一个一旦进入就难以脱逃的、工资几乎接近于贫困线的“职业隔离区”;比较起来,男性白种人独占着管理和专业职业领域。在这种制度模式下,社会福利的“目标定位”也基本被这个制度“锁定”在这个群体身上,他们成为这种补救型再分配制度的主要转移支付对象。
在“社会民主主义模式”的瑞典和“保守主义模式”的德国中,前者的体制依靠的是最大化的就业参与度,这既是普救式福利制度的根本原则和理念,又是支撑这种福利制度的一个重要经济支柱(指一个足够大的“费基”);而对后者来说,日益缩小的就业规模使得它不得不寄希望于劳动生产率的进一步提高,否则,这种福利制度就无法支付日益增长的退休者和庞大的非经济活动人口,就是说,日益庞大的“剩余”经济人口的成本必须要依靠日益缩小的经济活动人口的劳动力的提高来承担和给予“买单”。
[ 原载《山东大学学报》,2005年第2期(双月刊)。]
主要参考文献: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单行本,人民出版社,1979年。
[丹麦]艾斯平-安德森著:《福利资本主义的三个世界》,法律出版社,2003年。
[法]布罗代尔:《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第二卷,三联书店,1992年。
[英]贝弗里奇:《贝弗里奇报告》,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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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R·米什拉:《资本主义社会的福利国家》,法律出版社,2003年。
[英]尼古拉斯 巴尔:《福利国家经济学》,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3年。
[英]罗那德·多尔:《股票资本主义:福利资本主义》,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
[美]约翰·B·威廉姆森、弗雷德·C·帕姆佩尔:《养老保险比较分析》,法律出版社,2002年。
郑秉文:《欧亚六国社会保障“名义账户”制利弊分析及其对中国的启示》,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03年第5期。
郑秉文、胡云超:《英国养老制度改革“市场化”取向的经验与教训》,载《辽宁大学学报》,2003年第4期。
郑秉文:《法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独特性:框架与组织行为 与英国模式和德国模式的比较》,载《管理研究》(内部交流),2004年第1、2期连载,武汉大学社会保障中心《管理研究》编辑部。
郑秉文:《经济理论中的福利国家》,载《中国社会科学》,2003年第1期。
郑秉文:《全球化对欧洲合作主义福利国家的挑战》,载《世界经济》,2002年第6期。
英文标题和摘要
Title: Social Right: As an Annotation of the Origin of the Modern Welfare States
Abstract: The modern welfare states can be seen as one of the results of the social right entitled for the human being when it entered into the 20th century, and a sort of productivity investment to guarantee the enterprise competitive powers; so it can be used as an instrument in the analysis of the welfare regimes, which is explained as the induce of the de-commodification of labor that produces the three welfare regimes, which result in three different social stratifications. Three different social stratifications differ in different employment models and labor markets, which give strong impacts on the welfare regimes to reinforce the traits for each of the three regimes.
1,[丹麦]艾斯平-安德森:《福利资本主义的三个世界》,法律出版社,2003年。
2,[丹麦]艾斯平-安德森:《福利资本主义的三个世界》,法律出版,社2003年,第45页。
3,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单行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131页。
4,[法]布罗代尔:《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第二卷,三联书店,1992年,第568页。
5,[丹麦]艾斯平-安德森:《福利资本主义的三个世界》,法律出版社,2003年,第41页。
6,[丹麦]艾斯平-安德森:《福利资本主义的三个世界》,法律出版社,2003年,第24-25页。
7, [丹麦]艾斯平-安德森:《福利资本主义的三个世界》,法律出版社,2003年,第6-37页。
8,[英]贝弗里奇:《贝弗里奇报告》,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4年。
9,面对不堪重负的社会福利开支,法国1995年提出一个“微调”的方案,但由于三方伙伴的“合作主义”社会结构和经济结构等诸多原因,持续一个月的大罢工抗议示威最后迫使政府就范,阿兰·于贝总理被迫辞职;2002年拉法兰新政府再一次提出了一个更为温和的改革方案,并得到了希拉克总统的完全支持,但又一次遭到了工会的强烈反对:2003年5月13日开始举行持续近一个月的大罢工,几乎所有的航空、客运和铁路陷于瘫痪,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这个温和的改革方案,其主要内容只是将公共部门和国有企业的法定退休年龄与私人部门和企业的“拉齐”而已,即从目前的37.5年纳税期延长至40年,仅仅延长了2.5年的退休期而已。
10,关于瑞典“名义账户制”的改革情况,请参见郑秉文:《欧亚六国社会保障“名义账户”制利弊分析及其对中国的启示》,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03年第5期。
11, 郑秉文、胡云超:《英国养老制度改革“市场化”取向的经验与教训》,载《辽宁大学学报》, 2003年第4期。
12,关于合作主义的分析,请参见郑秉文:《(译者跋)“合作主义”理论与现代福利制度》,载[加]R·米什拉:《资本主义社会的福利国家》,法律出版社,2003年;郑秉文:《全球化对欧洲合作主义福利国家的挑战》,载《世界经济》,2002年第6期。
13,许多学者研究的结果与艾斯平-安德森的测度结果是完全吻合的。例如,威廉姆森和兰博尔根据国际劳工组织提供的资料,筛选出18个国家和22年(1959年-1980年)的396组数据,设计出一组相关系数以后,获得一种测度方法,运用该方法,将18个案例国家按合作主义因素评分的高低多寡予以排列,其结果基本上是相同的,即合作主义因素最多的是北欧国家,最少的是讲英语的那些国家,而日本、澳大利亚和西欧的一些国家处于中间状态。威廉姆森和兰博尔之所以将养老金和老龄人口与GDP等变量引入测度方案之中并据此来对合作主义因素进行测评,是因为从中可以捕捉到对养老金给付可以产生影响的一些重要原因,其计算结果证明,这些变量正是测度和评价一个政制的合作主义因素和合作程度的重要变量。请参见[美] 约翰·B·威廉姆森、弗雷德·C·帕姆佩尔:《养老保险比较分析》,法律出版社,2002年,第297-332页。
14,[丹麦]艾斯平-安德森:《福利资本主义的三个世界》,法律出版社,2003年,第122页。
15,所谓“市场出清”是建立在个人理性和价格机制基础上的意愿的供给等于意愿的需求的一种状态,这种状态可以通过完全市场竞争和垄断市场两种方式达到。在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对于由市场即供求关系决定的价格,厂商和消费者都会自由地做出反映,从而使供求等于需求。劳动力市场上的最低工资是由供求曲线决定的,它虽然达到了市场的均衡但却往往由于工人的偷闲而使厂商的效率受损。那么在“效率工资”的条件下,厂商的边际收益与其边际成本也相等,达到了帕累托最优,但却往往不能达到充分就业,即意愿的供给不能满足意愿的需求,这时的市场就是不出清的。因此,“市场出清”与“帕累托最优”是两回事儿。
16,[丹麦]艾斯平-安德森:《福利资本主义的三个世界》,法律出版社,2003年。下文对就业路径的分析中引用的数据均来自该书第八、九章。
17,关于法国福利制度的特征及其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原因分析,请参见郑秉文:《法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独特性:框架与组织行为 与英国模式和德国模式的比较》,载《管理研究》(内部交流),2004年第1、2期连载,武汉大学社会保障中心《管理研究》编辑部;[法]卡特琳·米尔丝:《社会保障经济学》,法律出版社,2003年。
18,关于福利国家“局内人—局外人”的研究,请参见郑秉文:《经济理论中的福利国家》,载《中国社会科学》,2003年第1期;[英]尼古拉斯 巴尔:《福利国家经济学》,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3年。
19,关于德国模式中“共同决策”等特征,请参见郑秉文:《译者的话:股票·福利·经济制度 昂格鲁-撒克逊模式与日德模式的比较》,载[英]罗那德·多尔:《股票资本主义:福利资本主义》,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