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总和生育率处于2.1这一更替水平,在统计意义上是人口长期稳定的条件,因而也是大多数社会乐于接受并被认为具有可持续性的生育率。不过,如果说在社会层面存在着某种理想生育率,或者说普世生育率的话,其必然是一个长期选择形成的历史倾向。
也就是说,从一个特定时期来看,这个所谓的“普世生育率”或许带有发展阶段的特征;然而,在足够长的历史时期里,普世生育率的“普世”程度将显著提高,这个生育率的数值越来越接近于更替水平(蔡昉,2024)。
其实,在前人认识和研究长期历史的叙事框架中,不乏关于这种长期选择机制的表述。例如,正如人们常说的,历史具有螺旋式上升、钟摆式往复、消长式波动、二分式取舍、纠错中前行等特征,都表明社会倾向于具有一种“回归到均值”的机制和表现,也可以称之为“趋中律”(regression to the mean)。
就本文讨论的主题来说,这个“回归到均值”或“趋中律”是指:从长期趋势来看,以更替生育率为基准或均衡点,高生育水平国家的生育率倾向于降低,低生育水平国家的生育率则倾向于提高。
虽然经济史上有据可查的经验和案例,未必可以被视为严格意义上的“自然实验”或“准自然实验”,借助于合理的假设,仍然可望从中观察到一些有含义的现象,甚至从中概括出一些特征化事实。然而,无论从哪种意义上来说,更替水平生育率作为一个人口学特征,尚不构成该生育水平具有普世性的充分论据。在对社会层面的理想生育率进行理论阐述和经验论证时,还需要以家庭这个微观层次作为分析的基础。
在这个课题领域,学术界以及一些国际组织进行的国别调查、数据分析和理论阐述,迄今已经形成了一些有益的理论假设以及与之相关的经验证据,表明两个孩子或2.1这个更替水平生育率,在各国和各地区的家庭中得到相当广泛的认同,因而具有成为一种理论意义上普世生育率的潜质。
首先,联合国在世界范围内以及有关研究者在部分国家的调查均发现,把两个孩子作为理想的或期望的家庭生育率,是一种可以观察到的普遍现象或平均趋势。
例如,联合国调查表明,虽然处在不同发展阶段的各国总和生育率有悬殊的差异,但是,在家庭层次上人们所表达的理想生育率,平均而言大体为两个孩子,相当于2.1这个更替水平。Sobotka & Beaujouan(2014)归纳的大量调查结果,也表明在欧洲国家的范围内,存在着家庭的理想生育率向更替水平趋同的现象。
其次,不同学科研究者所揭示的一些现象及其理论解说,也在不同程度上支持两个孩子或2.1更替水平作为普世生育率这一结论。在这方面,人口学家提出了一些论据,可以帮助我们从常识的角度理解为什么两个孩子适宜作为普世生育率。
例如,在索伯塔等归纳的理由中包括:保持家庭性别平衡、防止独生子女娇生惯养、为第一个孩子创造同伴环境、为家庭提供保险机制,以及符合一般社会规范等。此外,自然科学家的研究表明,两个孩子具有一种基因意义上的效果,譬如有利于延长寿命。对这一统计结果背后的选择机制,人们还不能做出合理的解释,特别是正如这些现象所显示的那样,生育率的决定涉及因素十分复杂,甚至面临着一些难以逾越的经济、社会和自然界限。不过,作为他山之石,我们不妨把相关的因素放在解释人类生育行为的备选名单中。
作为一项思想实验,即便从方法论意义上来说,把更替水平生育率设想为普世生育率,离人们能够普遍接受的事实尚有较大距离,但是,这毕竟提出了一个可供证伪的假说,也算理论发展的一个必要的步骤。何况,进行这样一项思想实验,对于中国具有显而易见的政策含义。中国总和生育率的下降,既遵循了各国在相同发展阶段上的一般轨迹,也呈现出比大多数同等收入水平国家快得多的特征,或者说,无论与何种发展水平的国家相比,中国的生育率已经处于世界较低水平,而且具有继续下降的强大惯性。
世界银行按照人口转变阶段,把国家和地区划分为四类,分别处在前人口红利阶段、早期人口红利阶段、晚期人口红利阶段和后人口红利阶段。在这个框架下对生育率进行国际比较可以发现,中国所处阶段大约介于“晚期人口红利”和“后人口红利”之间,生育率下降的速度和幅度却明显高于任何组别(图 1)。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面对不断放宽的生育政策以及时有出台的鼓励措施,生育人群的反应并不积极。换句话说,生育率不仅没有回弹的迹象,反而有极大的可能性继续下降。
图1 总和生育率下降的国际比较
资料来源:世界银行数据库,https://data.worldbank.org/。
对于中国生育率的迅速下降和极低水平,学术界进行了诸多的讨论,也取得了较大的共识。从一般性来看,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改变了孩子对于家庭的成本、收益效用,所以在相当大程度上可以成为加里·贝克尔(1960)理论假说的一个实证检验。从特殊性来看,中国执行数十年的严格计划生育政策,也产生并且持续着降低生育率的效应。
不过,对于中国社会何以形成如此低的生育意愿,显然还需要有一种更具针对性的解释框架。在下面进行的讨论中,我们将从社会流动入手,论证普世生育率存在的可能性,进而从促进社会流动的角度讨论这种关系的政策含义。
从分析逻辑上,我们分两步实施这项任务。首先,我们把极低生育率及呈现继续下降趋势这一现象,归结为中国的生育水平何以没有产生回归普世生育率这样的问题,进而在这个语境中讨论普世生育率的存在和形成。
其次,在此前的研究中,基于中国经验和跨国数据比较,以及社会流动性下降的诸种表现中,我们观察到了一些抑制生育率的因素(蔡昉,2024)。在生育政策酝酿放开和实际放开的这个时期里,中国的社会流动也表现出一种新的态势:一方面,有利于释放社会流动的制约性政策改革,已经进入边际效应递减的阶段;另一方面,经济增长进入减速阶段,也使有利于社会流动的市场机会扩大势头有所式微。
从一般性和特殊阶段性来看,我们可以做出的判断是,中国社会流动性趋于减弱,并且构成对生育意愿的抑制(蔡昉,2024)。这样,探讨中国现实的生育意愿问题,就有了针对性和落脚点。
简而言之,在回顾已有理论和经验的基础上,本文从生育率变化的视角重新观察长期的世界发展历史,在一般与特殊的对比以及理论与实际的碰撞中,分析生育的微观动机,阐述普世生育率形成的均衡条件。进一步,立足中国的语境,揭示实际生育率与普世生育率产生差异的原因,特别关注在特定发展阶段出现的社会流动性减弱现象对生育意愿的系统性抑制。
从国际比较和中国现实分析得出的第一个结论是:相对完善、覆盖全民和全生命周期的社会福利体系,是社会保持充分流动的制度基础,因而也是促进生育率向普世水平回归的制度前提。
本文的另一个目的在于揭示,建立什么样的社会福利体系可以有效促进社会流动。最后的结论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建设中国式福利国家,应该成为促进社会流动、提高生育意愿、推动生育率向普世水平回归的政策努力方向。
生育率“趋中律”的经济史实验
迄今以描述人口转变三个阶段及其演化为内容的人口转变理论,对于生育率的长期变化及其原因,提供了最具概括性的解释,并且经过了历史回顾、国别经验和数据分析的检验。
这一理论认为,在长期中观察到的各国生育率下降趋势,归根结底可以由经济社会的发展来解释。该理论提炼出的人口转变三个阶段及其转化,即从具有“高出生率、高死亡率、低增长率”特征的早期阶段,经由具有“高出生率、低死亡率、高增长率”特征的中间阶段,最终到达具有“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增长率”特征的阶段,也符合世界整体和各国各地区的一般经验。
在以此作为认识基础的同时,我们还可以围绕普世生育率和趋中律假说,补充一些历史叙事,获得更为清晰的特征化事实。
严格来说,经常为人所援引的所谓“经济规律”,大多只是对于统计意义上较为频繁发生现象的描述,或者是对人们经常观察到事件的叙事,充其量可以叫做“特征化事实”(stylized facts)。然而,我们不应对此类“事实”有丝毫的轻视。观察、描述和阐释这些事实,是形成经济理论不可或缺的步骤。
为了向那些可以进行可控条件实验的自然科学靠近,经济学家越来越热衷于借助自然实验或准自然实验方法,即从实际发生的事件或情景中获得数据,把观察对象与控制组进行对比,运用相应的计量方法得出统计上显著的结论,也包括进行因果推断。
不过,如果放松分析中的技术性限制,已经发生并产生后果的经济事件或情景,无论有没有准确记录下来、可供进行计量分析的数据,本质上仍然是一种自然实验。因此,从经济史的角度观察事实,揭示各因素之间可能存在的因果关系,不仅对于理论发展是有益的,也可以为今后的实践所借鉴。
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增长之间的关系,以及经济社会因素与生育率之间的关系,既密切又复杂,在不同的条件下还会发生因果转换。以马尔萨斯为代表,诸多关于经济发展的研究流派,均在不同程度上对这种关系的长期历史做出过不同的解读。这里,我们暂且忽略经典文献中各种结论的不同之处,着眼于找到不同学派研究中的共同逻辑,以“人口-经济-社会关系”的新框架包络既有的经验事实,以期形成一个新的研究范式。
具体来说,我们以2.1这个更替水平或普世水平生育率作为一个均衡点,解释为什么会产生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的回归现象。无论从相同时点上的跨国比较出发(蔡昉,2024),还是从时间序列所表达的长期历史趋势(图2)来看,下面将要进行的分析及其结论,均具有针对性和普遍性。
图2 从长期发展看经济和人口增长回归均值
资料来源:作者拼接了不同来源的数据,并在一定假设下估测了部分节点上的数据。参见世界银行数据库:https://data.worldbank.org/;麦迪森(2001)。
从长期经济史数据中,我们可以观察到一个意外的“同步”现象,即世界经济发展也好,各国生育率以及全球人口增长也好,均呈现出“回归均值”的倾向。
如果把“马尔萨斯贫困陷阱”作为基准,即在工业革命之前的数千年里,无论何时何地,全球的人口、产出以及人均收入都处于零增长这一稳态的话,在18世纪下半叶以来,先是偏离初始的稳态水平,即打破了马尔萨斯贫困陷阱,经历了历次技术革命、产业革命和全球化高潮之后,全球人口、产出以及人均收入的增长率,又在某种程度上呈现出回归那个“稳态”水平的趋势(图 2)。
我们可以设想生育率高于或低于普世水平的两种极端情景,为简洁起见,分别称之为“马尔萨斯不均衡”和“缪尔达尔不均衡”。值得指出的是,这里的“不均衡”并非这两位经济学家自己的表达,只是借用他们的理论分析来表明,分别处在极高或极低水平的生育率,如何造成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可持续现象。
按照托马斯·马尔萨斯(1798)本人及其学术传承者的理论,高生育率导致人口的增长,远远超过供养人口所需生活资料的增长,以及资源、环境、生态和全球气候所能承受的程度,因此造成极度贫困、长期饥馑、资源环境不可持续以及气候危机。
从一个直接的政策干预角度来看,只有遏制住人口增长才能使生活回归到生存水平,使全球气候回到可持续轨道。从长期趋势来看,生活水平的改善通常伴随着生育率和人口增长率的下降,与此同时,人类对于自身生存环境也越来越拥有了主动的控制。
按照Myrdal(1940)及其处于同一阵营研究者的论述,长期的低生育率导致人口停滞、负增长和老龄化,降低了投资需求,也抑制了消费意愿,给经济发展带来不利的乃至灾难性的影响。这种结果被汉森命名为“长期停滞”(secular stagnation),在当代世界经济中的表现就是低利率、低通货膨胀率、低经济增长率和高负债率的不良组合。
虽然有很多政策手段和冲击因素可以短期改变这种特征,例如,新冠疫情的全球大流行就造成主要发达经济体的通货膨胀高企,并引致调高利率的货币政策举措,但是,从根本上改变宏观经济中的这种不均衡,人们越来越接受的政策选项,则是求助于生育率从过低水平向普世水平的回归。
一种人口格局常态,是生育率长期走向的结果,而生育率则是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的综合体现,在较长的时间里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因此,与此相关的研究固然可以应用成本-收益分析或供求分析方法,现实中却并不存在一种在短期内可以通过“价格调整”或“数量调整”实现市场结清的单一均衡。
无论在宏观层面还是在微观层面,都应该把回归普世生育率这个趋势,看作是由包括经济、社会、心理和生理因素在内的多重均衡所决定的。或者说,普世生育率类似于经济学分析中的种种“均衡点”或“恒等式”,只可作为一个基准或参照,而并不经常成为现实状况。或者说,达到普世生育率的均衡,其实在更多的场合下只是例外而非常态。
不过,普世生育率如同许多均衡点和恒等式一样,既具有方法论意义,也指示出政策努力的方向。从实践中看,生育率从高水平朝着更替水平的下降,无论是否施加了政策干预,无论这类政策干预的程度如何,终究主要还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自然结果;而生育率从低水平向普世水平的回归,却需要更加有意识的政策干预(蔡昉,2023)。
普世生育率的均衡如何实现?
我们将从社会流动入手论证普世生育率的可能性和形成机制。虽然这属于一种分析方法上的另辟蹊径,Barro & Becker(1989)模型的研究方法论,特别是其中的一些基本假设仍将适用,明确或隐含地体现在这部分的分析中。
这些基本假设包括:
第一,生育行为和人口变化是内生的,生育决策是在特定经济社会背景下进行的效用最大化选择;
第二,作为决策者和行为者的父母具有“利他”的动机,不仅考虑自身的效用,也考虑子女的幸福,所以,孩子数量是一种跨代的选择;
第三,既然这里涉及的生育决策分析,本身已经超出了以物质生产和消费为对象这个界限,分析中考量的成本和收益因素自然也不限于实物或货币;
第四,出于分析的需要,增长理论常做的其他必要假设,在这里也应该是适用的,在涉及的情况下将予以简单说明。
从社会流动的视角来看,家庭在对自身福利及其预期做出反应时,也会把相应的期冀投射在孩子身上。假设家庭生产率即挣取收入和积累财富的能力不变,他们为了不使自身和子女的生活水平下降,或者说为了把父母具有的必要生活水平投射到孩子身上,选择的孩子数量应该以两个为均衡点。
也就是说,如果以高于2.1的生育率为初始状态,家庭期望的生育率将趋于降低。在生育率显著低于2.1的初始状态下,家庭则趋向于把生育率提高到更接近于更替生育率的水平上。
这里所谓的“投射”,实际上就是家庭把现行的社会流动性作为基准,尽可能同时做到父母和孩子的生活质量皆不降低到社会必要水平之下,而这个社会必要的生活质量,通常只能参照当下社会平均水平,一般情况下也会直接参照家庭生活质量的现状。
例如,山田昌弘(2020)以日本经验,认为年轻人的生育意愿低,是由于对“从中流跌落的不安”。因此,正是孩子数量的增加,导致一个家庭生活标准降低到社会必要水平之下。
由此可以推论出两个家庭的决策原则,一方面,在预期稳定的假设下,家庭生产率如果低于(或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父母倾向于具有较低(或较高)的生育意愿。
另一方面,在考虑到预期不稳定或存在诸多不确定性的情况下,父母生育意愿与社会福利水平呈正相关关系。换句话说,生活质量越少依靠家庭生产率,从而越多依靠在社会层面制度安排的支持,家庭的期望生育率与社会的理想生育率之间差异也就越小。这一分析逻辑和结论,可以从家庭生活成本的角度原封不动地再推导一遍,这里不再赘述。
阐明社会理想生育率与家庭期望生育率的同一性,显然是得出更替水平生育率就是普世生育率这个结论的关键。从严谨的理论构建和经验检验来看,可以说迄今远未达到期望的成熟程度,我们能够并且需要继续做的工作,便是从各种角度进行不厌其烦的说明。
出于这个目的,我们可以设想一种类似于拍卖的情景,即政府作为竞购者,代表社会以配额的方式把孩子数委托给千千万万处在生育期的家庭。这里,我们应该假设家庭满足社会需求做出孩子数量决策的方式,与企业面对社会需求做出产品数量的决策具有相同之处。
如果可以从理论上说明这种机制是有效的,并且经验上也可以得到更具稳健性的检验,也就意味着社会层面的理想生育目标,与家庭层面的生育意愿在方向上相符,在功能上也彼此接近,因而在数量上也应该相同。
然而,我们也应该指出,竞购对产品而言和对孩子而言,性质上具有一些重要的不同之处。例如,在前一场合,物质产品可以通过交换获得,因此,并不需要所有的企业都生产同样数量的产品,甚至无须全部企业都生产特定产品;在后一场合,孩子却不能通过交换获得,因此,满足社会对特定孩子数量的需要,要求每一个处在生育期的家庭尽皆参与。
此外,家庭提供孩子的决策,分别依据两个部分的激励做出:一方面是在市场上表现出来的孩子相对价格(或成本),可以称之为“贝克尔激励”;另一方面则是政府以公共服务形式提供的额外补偿或惩罚,可以称之为“缪尔达尔激励”(蔡昉,2023)。换句话说,政府作为一定数量孩子的竞购人,可以通过改变公共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影响家庭生养孩子的成本和收益,进而改变家庭生育孩子的激励方向和强度。
社会福利体系如何促进社会流动?
公共服务的供给数量增加和质量提升,能够降低生养孩子的家庭成本,从而具有提高生育意愿的效应。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和宏观保障,社会福利体系还通过增强社会流动,使家庭的生育选择符合自身意愿和社会需求。
从20世纪40年代开始,欧洲和北美国家通过建立社会福利体系,促进了社会流动,进而显著提高了生育率,始料未及地创造了一个婴儿潮时代。从一般的意义上,这种实践后果作为历史经验,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福利国家促进社会流动性,从而提高生育率的制度效果。
为了在理论上和经验上更好阐述社会福利体系与社会流动的关系,我们简要概述关于福利国家起源、发展、倒退以及分化过程的事实和文献,以便在此基础上更好理解已有的国际经验,做出针对中国国情的进一步分析。
资本主义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经历过一次巨大的危机。在那个年代,虽然社会主义思潮和运动一度风起云涌,西方国家却终究没有选择社会主义道路。然而,以瑞典等北欧国家为代表,在拒绝“生产资料公有制”这种革命性的做法,或者说放弃“供给侧社会化”道路的同时,却以“需求侧社会化”(socialization from the demand side)作为一种可以接受的选择且产生了期望的效果。
凯恩斯理论提供的新经济思维,与体现平等价值观的激进社会工程实践相结合,构成了北欧式的福利国家框架。具体来说,瑞典以缪尔达尔夫妇推动的“母婴立法”为起点、英国以实施“贝弗里奇报告”中的福利计划为标志、美国以推动“罗斯福新政”为载体,欧美各国分别完成了福利国家的建设任务。
可以说,整个资本主义世界能够走出那一次生死危机,根本原因在于欧美各国普遍建立起社会福利体系。约翰·肯尼斯·加尔布雷思(1952)以美国为例,叙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政策选择及成效,认为那个时期获得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包括社会保障制度、劳动者权益保护、最低工资制度,以及政府在公共领域发挥更大作用等因素。
虽然加尔布雷思通常更为强调“制衡力量”的作用,其实同样的分析逻辑和结论也适用于社会福利体系建设。不过,作为各国竞相选择的一种制度框架,福利国家并不是如出一辙,在促进社会流动方面的表现也千差万别。
例如,按照Titmuss(1974)的概括,“补缺型社会福利”和“制度型社会福利”体现了总体上对立的两种理念,自然也不会产生相同的促进社会流动效果。
在前一模式下,政府只需在最困难群体的社会救助和有限的基本生活服务上承担责任。在后一模式下,社会福利保障在任何社会和任何发展阶段,都是政府应该履行的责任。与这一划分紧密衔接,哥斯塔·埃斯平·安德森(1990)把“福利资本主义”区分为:
(1)接近于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实践的“自由主义”类型;
(2)接近于奥地利、法国、德国和意大利实践的“社团主义”类型;
(3)接近于北欧国家实践的“社会民主主义”类型。
对于福利国家这三个世界的划分,既是埃斯平·安德森当时写作的意图,也为理解后来各国之间的分化路径,以及各种模式促进社会流动的效果评估提供了基因线索。
社会福利是一种合理安排社会关系的积极力量,却并不自然而然地促进社会流动。在纪念《福利资本主义的三个世界》一书出版25周年之际,埃斯平·安德森接受一个学术刊物约稿,运用更新的数据和回顾晚近的讨论,对于社会福利体系与社会流动性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补充性的研究。
他得出的结论是,在三种福利国家类型中,只有北欧的社会民主主义福利国家,可以有效地为各阶层提供平等与平衡的机会,尤其有助于促进“自下而上”的社会流动。由于与工薪阶层合作的政治框架特点,这些国家通常把促进就业和性别平等置于突出位置。
围绕着这个中心,社会政策在更广泛的领域得到实施,最终取得的政策效应更为深远。例如,儿童早期发展项目的实施、综合学校的建立和分班制的废除等,促进了教育机会的均等化;积极劳动力市场政策的实施,使包括单亲母亲在内的大多数弱势人群也能够自立自强。
社会福利体系诞生于不同的土壤,在区域上并非千篇一律,在时间上也不是一成不变,在发展和演变的过程中既可能产生一定的趋同,更可能继续分流乃至发生变异。把埃斯平·安德森的研究结论与这个领域的其他重要文献结合起来,我们可以概括福利国家促进社会流动的原因和条件,并从中引申出对中国的启示,即如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福利体系,确保其发挥促进社会流动和提高生育意愿的积极作用。
首先,政治理念和政策出发点至关重要。以英美为代表的自由主义福利模式,先天留下了笃信自由市场竞争和“涓流效应”等政治经济理念的烙印。20世纪80年代以来,这种福利体系还遭遇巨大的倒退,弱化了对低收入家庭和非熟练劳动者的社会保护,导致收入和财富的两极分化。
与之相对,以北欧为代表的社会民主主义福利模式,在制度设计中突出了“去商品化”,即弱化劳动力作为纯私人要素的属性,强化劳动者及其家庭的社会权利。由于更充分反映普通工薪阶层的诉求,在促进社会流动方面效果也较为显著。虽然这些国家的福利体制也经历过起起伏伏,但是在改革中总体上坚守了制度选择的初衷。
其次,准确把握社会福利体系的内涵和边界。坚持普遍性和公平性,才能确保社会福利体制不是一纸空文,社会福利支出也不是一只黑箱。不同于把政府责任仅限于“拾遗补阙”范围的理念和模式,北欧社会福利体系从形成之初,便立足于覆盖全体人群的全生命周期。这种“从摇篮到坟墓”的全面保障,包括以政府埋单或社会合作的方式,提供婴幼儿照料、儿童早期发展、各级各类教育、就业扶助和失业保险、劳资关系协调、住房保障、免费医疗、病残弱群体救助、养老保险和老年人照护等基本公共服务。
社会福利的普遍化和均等化,通过解除社会必要基本生活条件对人的束缚,破除了阶层固化的体制羁绊,为居民赢得居住和就业选择中“用脚投票”的权利。高度社会流动性、高度人类发展水平和性别高度平等,也解除了生育的后顾之忧,呈现出生育率向普世水平回归的趋势(蔡昉,2024)。
再次,社会福利支出随发展阶段变化而提高。社会福利支出规模及其占GDP的比重,虽然并不足以概括福利国家的本质内涵,并且这类支出的使用也不必然完美无缺地符合福利国家的初衷;然而,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福利支出毕竟是衡量福利国家建设成效的一个重要指标。以德国经济学家阿道夫·瓦格纳命名的“瓦格纳法则”,表达了随着发展阶段的变化或人均收入的提高,政府支出占GDP的比重相应提高的规律性现象。
在一定程度上,这个特征化事实也适用于福利国家建设,即政府社会性支出比重也是社会福利体系完善程度的重要表征。同时,越是目标明确的社会福利模式,越是趋向于打破支出这个“黑箱”,越重视政府支出期望达到的社会保障目标,并且从目标导向来评估支出的效率。
最后,福利国家建设大多以人口危机为诱因。从经济史上看,福利国家建设无疑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特别是在形成之初,可能受到诸多经济、社会和政治变量的推动。然而,无论采取了哪种模式,欧美福利国家的诞生历史都表明,在特定时期中遭遇的人口危机,对于构建福利国家的起步以及随后付出的努力,均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在瑞典,经济学家缪尔达尔从抑制人口停滞趋势出发,既从经济学角度做出了严谨的理论阐述,也在政策实施领域提出了福利政策建议,还身体力行地帮助催生了北欧福利模式。这一事件也成为理论研究与政策推广相结合的完美典范(蔡昉,2023)。
在英国,Keynes(1978)对人口危机的潜在威胁和危害做出警示,并且在作为福利国家计划“贝弗里奇报告”的实施中得到回应。
在美国,Hansen(1939)论述了人口增长减速可能导致长期停滞的危险,呼应了那个时期“罗斯福新政”的相应内容,也同美国福利国家建设有着内在的联系。
政策含义和建议
在各国进行的生育意愿调查、对长期经济发展和人口转变过程的回顾,以及在微观层面进行的均衡分析,都倾向于表明存在着一个相当于2.1这一更替水平的普世生育率;相应地,在长期人口转变过程中,各国分别从不同的方向上表现出回归到均值的倾向,或者说趋中律确实是发挥作用的。
影响回归意愿或趋中效果的因素,特别是阻碍生育率从过低水平回归普世水平的直接原因,在于一个国家在特定时期存在的社会流动性减弱现象。一般来说,社会流动性受到制度安排和市场机会的影响。在一定的发展阶段转折点上,制度变革面临收益递减现象,市场机会也随经济增长减速而式微,从而社会流动性趋于减弱。这时,着眼于长期的制度建设愈显重要和紧迫。从发达国家的历史来看,这种制度建设主要表现为福利国家建设。
中国在社会福利体系建设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但是,社会福利体系不是一个千篇一律的抽象事物,现有的福利国家在实施的理念、模式和方式方面,也可谓五花八门,因而促进社会流动的功效也千差万别。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使中国在福利国家建设的过程中,已经占据了理念和制度基础的制高点。从其他国家的经历中借鉴经验和吸取教训,有助于中国探索具有自身特色的福利国家建设路径。
以下列出的几个要点,分别为需要坚持的原则和值得关注的领域。
首先,以扶助最弱势群体为着眼点,以覆盖全体居民和全生命周期为落脚点,中国特色的社会福利体系将有效发挥促进社会流动、增进居民认同感、获得感、稳定预期和增强凝聚力的功能。
其次,从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相统一的原则出发,以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基本公共服务的充分和均等供给为目标,辅之以社会、社区参与的和谐社会关系的建设及维护,也将以中国特色社会福利体系创造社会流动的前提条件,提高生育意愿和生育率。
再次,利用好中国仍将保持中高速到中速经济增长这一时间窗口,通过提高政府公共财政支出占GDP比重、改革财税体制、调整政府支出结构等方式,大幅度提高社会福利水平和均等化程度。
最后,围绕提高生育率、稳定人口规模、增强养老、助老、敬老能力等任务,社会福利体系的建设既着眼于促进社会流动,也立足于产生制度实效,服务于促进共同富裕的最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