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按:当代传奇《不如归去》写完后,出版时连遭挫折,经过几次“枪毙”后,中国电影出版社愿意出版,但要求修改《后记》,理由是:“太敏感。”这部作品确实“敏感”,它不仅否定了“文革”,而且检讨了土改以后奉行30多年的阶级政策,恰巧撞上了“两个不能否定”,能不枪毙吗?为了能够顺利出版,我把《后记》压缩成了“千字文”。现将原文呈现给贵网读者,供诸位评判。)
一
薛怀琴和赵伟光的故事终于讲完了。这两位主人公和他们的爱情都是虚构的,但是,穿插其中的其他故事大都是真实的,“大凤”家和“地主婆”都是我们生产队的,“大凤”还是我的邻居,“二凤”与我年龄相仿,她和妹妹应该都还在世;“地主婆”早就死了。40多年来,她们在我的记忆中总是挥之不去,这是创作本剧的原始动因。但我始终不敢动笔,其原因自不待言。
1977年9月,我有幸参加了一次当时级别最高、可谓是学术性的座谈会,会议期间,我第一次听说“大跃进是错误的”,着实大吃一惊!“大凤”家的惨剧正是源自“大跃进”所造成的“大饥荒”。1979年以后,“四类分子”陆续摘了“帽子”,“阶级斗争为纲”也被否定了。于是,我又继续思考“地主婆”的命运。“大凤”是贫农成分,“地主婆”是地主成分,她们的命运又有什么联系呢?按说,地主阶级被推翻了,农民应当好过了。可是,贫下中农和地主富农一样挨大饿。
改革开放前,我们生产队共有42户人家,地主2户,富农1户,贫农5户,其余都是中农或下中农,用现在的话语表述,是“两头小中间大”的结构。关于那2户地主,在多年的批斗中,始终没人揭发出他们在解放前的恶行,贫农代表“忆苦思甜”,也没把自家的苦难与那2户地主联系起来,而是直指水、匪二患,地主遭土匪抢劫更多。贫农和地主之间为什么没有构成剥削和被剥削的阶级关系呢?难道这些贫农的阶级觉悟太低?我一直纳闷。
我所听到的其他故事,更使我对阶级斗争理念和阶级政策“不理解”。
我姑父家原本是远近闻名的大户,拥有良田数百亩。他爷爷五子一女,不曾想,这宝贝女儿却嫁了个游手好闲、五毒俱全的泼皮无赖,这个浪荡女婿长期充当土匪的卧底,专门抢掠其岳父家,不到20年,老岳头的地就卖得差不多了,自己也活活气死了。解放时,5个儿子平均分了10多亩地,没一个够得上“地主”的料,孩子们就学、参军、入党、提干,毫无影响,他们无不感激那位败家的女婿。
我舅舅村上有一人家,外号“老粗腿”的,祖上多少代都靠讨饭、打工为生。不知如何省吃俭用,经过几代人的积攒,到“老粗腿”这一代,置了几十亩地,正赶上解放,被划成了“地主”,“老粗腿”被管制、批斗20多年,“文革”中死去。
我们生产队的老队长,贫农家庭,解放前父亲死了,家境贫寒,母亲带着他流浪到某地,被某大户人家收留,母亲给人家办饭、浆洗,把他养大。文革期间,老太太常在私下里回忆:“当年若不是老东家收留,俺娘俩早饿死了。人不能没良心。”为此,老队长和母亲恶吵了一架,痛斥其母:“想找死啊!”
“刘文彩”、“周扒皮”那样的魔鬼,我是从书本上知道的。我所听说的“财主”,人们对他们最严厉的指责,就是吝啬,舍不得吃,舍不得穿,一味攒钱置地。真正令人痛恨的是土匪和日本鬼子。
我们村上那2户地主,各有土地30多亩,我家15亩地,是中农,据此推算,他们应该是地主。文革时期,“地主婆”家基本没人了。另一“地主”,4个儿子,只有老大在文革前成了家,其余3个都是光棍儿。他们从来不和邻居争吵,也很少说笑,集体劳动间隙,大伙都在讲笑话,那“地主”总是独自呆着,垂头不语。孩子们倘若与别人争执,对方只要骂一句“地主羔子”,他们立即崩溃。
说了这些是什么意思呢?那就是,当年的阶级政策是否需要反思和审视?财富的多少与人的善恶、罪罚是不是对应的关系?富人是不是罪人?如果是罪人,根据是什么?是否需要经过法定程序定罪?即便当事人有罪,是否罪及子女?“管制”是何种性质的处罚?如此之类的问题,应不应该回答?这涉及到我们是不是一个讲理的、正常的国家。
地主的财富是不是剥削贫农得来的?“老粗腿”的几十亩地是剥削贫农得来的吗?本剧中“李斜子”家的土地是“薛崇礼”剥夺的吗?是他爹抽大烟、赌钱、嫖女人,把祖上的家业押给薛家的。贫富差距确实与剥削有关,但还有其他原因,如天灾人祸、子孙败家等等。所以,富人并非全是坏人,穷人也并非全是好人。这就提出一个问题:阶级政策是否合理?
毛老人家从提出“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到“阶级斗争是纲,其余都是目”,历时10多年,这期间所进行的是“阶级斗争”吗?就以“文革”为例,老人家自己总结出两大错误:“全面内战”、“打倒一切”。试问:“全面内战”是“阶级斗争”吗?被打倒的“一切”,都是“阶级敌人”吗?再往前推,“右派”都是“资产阶级”吗?否。
须知,从1957年“反右派”到“文革”结束,占人类四分之一的中国人民长达20多年的悲剧,就是那个所谓的“阶级斗争”带来的!本剧中的地主女儿“薛怀琴”、“地主婆”、贫农“大凤”一家、贫协主席兼造反司令“李斜子”……他们的命运只是中国人民命运的缩影。
是否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曾经是检验真假马克思主义的试金石。历史已经做出了结论:所有信奉阶级斗争教条的国家,无不制造了普遍的不幸和灾难!“文革”的悲剧,应当如实地呈现出来,让后人引以为戒。
我总觉得“阶级斗争理论”值得怀疑;共产党夺取政权之后,继续强化阶级斗争意识,可能是暗藏祸心的阴谋;要防止“文革”重演,就必须彻底清除阶级斗争思维!
由阶级斗争塑造的阶级思维,是我们民族的致命伤,它瓦解了作为“命运共同体”的民族整体性和社会共识。阶级思维是敌对思维,不讲是非、没有是非标准,“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这样的社会还有什么“共识”可言呢?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社会,原本是“命运共同体”,既有共同命运,当然应有共识。阶级斗争思维不承认“共同命运”,不承认任何共识,连人性都是分阶级的。一个没有共识的民族,还算一个民族吗?一个没有共识的国家,还算国家吗?没有共识,就没有统一意志,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没有统一意志,其命运可想而知。人类是不是“命运共同体”?应当是,所以,人类也应当有共识,就是“普世价值”。如今,在自由、民主、宪政、法治上都没有共识了,长此以往,“中国人是不是人”,也没有共识了!
这就是阶级斗争给我们留下的“宝贵财富”。如果说这就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那么,我们有必要供奉它吗?!
二
阶级思维是形形色色左派的共同本质,不审视“阶级斗争理论”,就不能遏止左派的胡搅蛮缠,就不能形成讲道理的社会风气和社会共识,就不能建成“正常国家”。
长期以来,有一套奇怪的理论支配着我们的思维: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是社会基本矛盾,它表现为阶级矛盾,因而,阶级矛盾是社会主要矛盾,阶级斗争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所以,抓阶级斗争,就是推动社会进步,就是革命;否定阶级斗争,就是阻碍历史进步,就是反动;被剥削阶级是生产力的代表,是革命的、进步的力量。这种思维定势已经成为许多人的潜意识。
这符合历史事实吗?什么是“阶级矛盾”?阶级矛盾就是贫富差别。什么是“主要矛盾”?主要矛盾是在众多矛盾中处于主导地位的、决定和影响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规定事物的性质和发展方向的那个矛盾。在阶级社会中,既有贫富之间的矛盾,还有官民之间的矛盾,前者是“阶级矛盾”,后者暂名“执政矛盾”。这两种矛盾,谁处在支配地位?显然,执政集团与广大民众的矛盾处在支配地位,它规定和影响着包括阶级矛盾在内的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这一矛盾激化了,阶级矛盾就激化;官民矛盾缓和了,阶级矛盾也缓和。不解决执政集团与广大民众的矛盾,就不能解决阶级矛盾。
执政集团代表和维护富人的利益,因此,它与民众的矛盾就是阶级矛盾。这有一定的道理,但它与贫富差别毕竟是两个概念。而且,执政集团未必始终代表和维护所有富人的利益,当年的蒋介石集团,代表和维护的是“四大家族”的利益,中小地主和民族资产阶级也是被压迫者;封建王朝经常打击地方豪强和土地兼并势力。一切威胁政权的势力都是执政集团的对立面,富人往往对政权的威胁更大。作为“民”的富人和作为“官”的富人,同属一个“阶级”,但前者又是平民百姓,天然地与官方对立。民间出现贫富两极分化,那是“恶政”造成的,只有改善政治,才能缩小民间的贫富差距。所以,执政矛盾支配阶级矛盾,执政矛盾是社会主要矛盾,阶级矛盾从属于执政矛盾。
总之,阶级矛盾是民间的贫富差别,与政权和百姓的矛盾相比,它不可能处于主导地位。
共产党夺取和巩固政权后,自身处于执政地位,它与广大人民之间的关系,就是社会主要矛盾,处理好这个关系,是社会主义的“主题”。在中国历史上,解决执政矛盾的基本方式是“革命”,这是落后的办法。现代文明的解决办法,就是恰当划分执政集团和民众之间的权力-权利界限,就是宪政。我们党没有及时地这样做,而是忙于社会主义改造。“反右派扩大化”和“三面红旗”试验失败,执政党与人民群众的矛盾显著激化了。此时,我们不是从制度上化解执政矛盾,而是提出阶级斗争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直至发动“文革”10年动乱,造成了巨大的民族悲剧。这不是暗藏祸心又是什么?
“文革”式的阶级斗争究竟是什么?
贫农代表“李斜子”是革命的急先锋,他革了“老支书”的命,革了“薛怀琴”父母的命。但是,转眼间他就成了“阶级敌人”,因为,他念错了批判稿,他娘喊错了“革命口号”,结果,“李斜子”被另一派趁机处决了,他娘吓得上吊了。这就是当时的“阶级斗争”,任何人随时都可能成为“阶级敌人”,只要你被认定反对伟大领袖。“走资派”被打倒后,造反派之间打得更凶,这是“阶级斗争”吗?
“大跃进”以后直到“文革”期间,中国农民的生活水准还不如解放前,“赵伟光”向“二爷爷”求证这一点,“二爷爷”没有直说,“赵伟光”一直存疑。他在寻求答案的过程中,无意中“否定”了“主要矛盾说”,险些葬送了自己的前程;他因反感“文革”而陷入孤立;他主张建立个人自治基础上的“官民互治体制”,遭到上级党组织的严厉批评。他最终陪伴少年时的恋人“薛怀琴”的遗骨遁隐。这个悲惨结局告诉人们:我们的社会距离正常社会还很遥远,“阶级斗争”思维已经渗入我们民族的骨髓,它曾经、并将继续给这个民族制造普遍的不幸!这就是“道”与“命”的关系。
毛泽东最重要的政治遗嘱就是:“资产阶级就在共产党内。”他终于明白了,执政党与人民的矛盾是根本矛盾。但那不是阶级矛盾,不能用“阶级斗争”的方法解决,只能用制度去解决。
三
赵伟光痛斥两个恶斗的家族:“越穷越斗,越斗越穷,这就是命!”“前三十年”的普遍贫穷,既是“阶级斗争”的结果,也是推行所谓的“公有制”的结果。若不是实行了“公有制”,“大跃进”和“文革”这两大悲剧都不可能发生。所谓的“公有制”和所谓的“阶级斗争”配合如此默契,其中必有奥秘。这两个东西都必须重新审视,否则,中国就不可能前进。
如果说“阶级性”是左派的思维定势,那么,“捍卫公有制”就是左派自恃的“道德制高点”。
人们从来不敢质疑“公有制”,认为那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就像不敢怀疑“阶级斗争为纲”一样。直到今天,官方仍然声称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邓小平推动改革开放,在鼓励发展民营、个体、土地承包等“非公经济”方面,在意识形态乃至道义上,始终处于被动地位。真是悲哀!
“公有制”比“阶级矛盾”更难说清楚,而在现实中,“国有”就是公有,就是社会主义。所以,意识形态权威们,对于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的主张,至今三缄其口、讳莫如深。这个问题必须澄清。“赵伟光”的“拉尿论”,只是半生不熟的解释,我们必须从根本上作出回答。
公有制无论多么难以说清,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它不是垄断的、排他的。反推之,任何垄断的、排他的制度,都不是公有制。正如“赵伟光”所言:“公共厕所收费,等于剥夺了个人的拉尿权,那是公共的吗?”“国有制”是终极的垄断制,怎能视为“公有制”呢?
答曰:执政党是共产党,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的国家是人民的国家,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所以,国有就是全民所有,就是公有,就是共产,就是社会主义。
这种解释毫无新意,2000多年前就是这样解释的。
我们知道,生存斗争是人类有史以来的生存方式,人们争夺的目标是“食”和“色”,首先是“食”。争夺的结果是少数人的垄断,对“食”的终极垄断,就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王有制”,对“色”的终极垄断,就是“尽天下美女而妻之”的“后宫制”。
“王有制”就是“公有制”。为什么呢?因为,王是“天子”,代表“天”的意志,“天地至公”,所以,“王”就是“公”;王是“道”的化身,“三画者,天地人也,而连其中者,道也”,“大道之行,天下为公”,所以,“王有”就是“公有”。简直天衣无缝,无懈可击。但我们都知道那是忽悠芸芸众生的“片儿汤”。如果说“王有制”是“公有制”,那么,“后宫制”岂不就是“公妻制”?可能吗?谁敢染指后宫佳丽?既然共产主义是“个人所有制”,那么,个体经济较之国有经济,哪个更接近共产主义呢?
公有应当人人有份,个人权利的多少,是衡量真假公权力的尺度;个人财富的多少,则是衡量真假公有制的尺度。天下百姓无权、无财,“天下为公”岂不是鬼话?只有保障和发展个人权利和个人财富的制度,才是社会主义的制度。惧怕和诅咒“个人所有制”,迷恋和赞美“国有制”,无异于惧怕和诅咒“一夫一妻制”,迷恋和赞美“后宫制”。
或曰:“私有制必然导致剥削和两极分化”,所以,万万不可放开。这是混淆概念,“私有制”不是“个人所有制”,彻底的“个人所有制”是不可能存在剥削的,也不可能两极分化,那是一种“天然的状态”。眼下的两极分化,是“个人所有制”造成的吗?是集权体制和国有体制造成的,没有高度集权和高度垄断的政治经济体制,哪有那么多腐败官员?哪有如此严重的两极分化?有几个爆发的“民企”不是在“大红伞”的保护下?没有刘志军,哪有丁书苗?几乎所有的贪官都是“尽天下美女而妻之”,一个贪官被传有艾滋病,一群女人慌着检查身体,这就是社会主义?
排除公权力因素的民间竞争,不可能出现严重的两极分化,如果有完善的法律规范和社会保障,两极分化的程度会更低。
“国”和“民”不是一对矛盾,“官”和“民”才是一对矛盾。不是“国进民退”,而是“官进民退”。在中国的话语里,“官”就是“公”,“官府”就是“公堂”,“官产”就是“公产”,“官办”就是“公办”。捍卫“公有制”实则维护“官僚特权”。
“国有”绝非“公有”,“民营”不是“非公”!“国有”是“官有”,“民营”是“民有”,二者谁更道义?“非公”的帽子只能戴在国企头上,不能戴在民企头上!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个体经济,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因为“个人所有制”才是共产主义的目标,这是马克思说的。共产主义不是“世界政府所有制”。
“公有制”和“阶级斗争”是巩固专制政权的两大支柱,所有专制主义者都会死抱着不放;凡是极力维护“公有制”和“阶级斗争”教条的,毫无疑问,都是专制主义者,都是民众的公敌!
四
信仰决定命运。我们信仰“阶级斗争理论”,崇拜所谓的“公有制”,结果是丧失人权,饥肠辘辘,朝不保夕。“阶级斗争”和“公有制”被怀疑,人们就迷茫了,无所信仰、无所适从了,于是走向另一种疯狂——物欲。这是“阶级斗争”和“公有制”联姻的怪胎。
我们没有上帝,但我们不能没有信仰,这信仰就是“道”,“道”应该是我们的共识。如果我们不能认同“道”,那就是“无道”,无道则无命!
“道”是什么?就是公,就是善,就是真诚。落实到国家体制,就是公权和善政。保证权为公权、政为善政,唯有宪政。宪政就是“大道”。这个“公”绝不是国家垄断!那是亵渎“公”,亵渎“共产”,指鹿为马,假公济私。“公”是人人有份的“个人所有”,是生存条件的个人化,对个人的剥夺都是“私”。对“公”的信仰,就是对“公平、公正、公开”的追求,脱离个人的“公平”、“公正”,都是忽悠。
“善”和“诚”都被“阶级斗争”扫荡殆尽,“残酷斗争,无情打击”,岂能容得“仁慈”?“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生在随时可能因言丧命的环境中,撒谎是每个人自我保护的本能,诚信岂不是找死啊?“薛怀琴”是地主女儿,流浪期间,她一直谎称自己是“军属”。她对女儿说:“妈妈不撒谎就活不了。”那是实话。
一个有信仰的人,不是残酷无情的人,而是慈悲为怀、视人如己的人,这样的人,是有道之人;这样的社会,是有道的社会。生活在这样的社会,才是幸运的、幸福的。
一个有信仰的人,不是虚伪狡诈的人,而是诚实守信的人。专制是制造谎言的机器,专制不除,诚信不立。没有诚信,则人无以立,国无以立,命无以立。
化解当今中国的种种危机,必须破除以党国的名义实行的官员垄断制,确立“人人有份”之公有制,必须重塑追求仁善、恪守诚信的社会良知和民族灵魂。而这一切的前提,就是“去阶级斗争化”、“去国有化”、“去意识形态化”。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阶级斗争”和“公(官)有制”是“天地之心”和“生民之命”吗?如果不是,揭穿这些谎言,还需要“斗胆”吗?
“薛怀琴”是个善良而美丽的女人,她的悲惨命运是阶级政策造成的。她苦苦寻找“小冤家”赵伟光,30多年没有音讯,她把对“小冤家”的全部的情和爱,化作承受巨大苦难的精神力量,化为哺育“小冤家”根本不知道的女儿的乳汁。赵伟光喜欢刨根问底说真话的倔强性格,使他难容于世,失去“姐姐”以后,他的心灵一直是孤苦的,他相信,只有“姐姐”能够听懂他的倾诉,能够理解他的思想和情感,而“姐姐”最终留给他的却是一把骨灰。他们本是地狱中人,还怕再下地狱吗?
一个化公为私却禁止民声的社会,一个充满仇恨和谎言、且继续制造仇恨和谎言的社会,谁人幸运?薛怀琴和赵伟光的命运,就是中国农民和一切正直的人们命运的写照。他们善良、真诚,却命途多舛。他们留给我们的,不应当只是眼泪,更多的应当是反思。收起我们的泪水吧,听听那布谷鸟的呼唤——世间无道,不如归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