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进程中,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男尊女卑”、“男强女弱”、“男主女从”所形成的性别意识和性别理念却尚未随之消亡。男女两性发展的不平衡,也会影响到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不平衡,尤其是未成年人+女性或老年人+女性,就有可能受到双重歧视,面临双重压力,需要双重保障。因此,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将社会保障制度纳入性别视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一、现行社会保障制度的性别差异
1、从保障需求的性别构成分析,女性的受保期长于男性。
由于我国女性的平均预期寿命比男性长,因而女性的受保需求期长于男性。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在60-64岁年龄组人口中,女性占30.1%,男性占34.2%;在65-69岁年龄组人口中,女性占25.9%,男性占27.7%。数据显示,在70岁以下的年龄组中,男性人口比例略高于女性。在70-74岁年龄组中,女性占19.7%,男性占19.6%,男女比例基本持平。75-79岁,女性占13.1%,男性占11.3%;80-84岁,女性占7.2%,男性占5.1%;85-89岁,女性占3.0%,男性占1.7%;90-94岁,女性占0.8%,男性占0.4%;95岁及以上,女性占0.2%,男性占0.1%。在75岁以上年龄组中,女性人口比例均高于男性。据2002年统计,妇女的平均预期寿命为75.3岁,比男性高4.6岁,表明女性受保期长于男性。而女性退休年龄低于男性。按现行退休年龄规定,除特殊行业工种外,女性在业时间为16-54岁,男性在业时间为16-59岁,也相应延长了妇女的保障期。
2、从人口生产和生活状况的性别构成分析,女性对社会保障需求高于男性。
第一,女性在业比例低于男性。2000年劳动年龄人口(女16-54岁,男16-59岁)中,女性占47.16%,男性占52.84%;2002年第一、二、三产业分布中,女性比例为48.6%、34.9%、43.8%,男性比例为51.4%、65.1%、56.2%,在第一产业中,男女的差异不大,仅相差2.8个百分点,在第二、三产业中,性别差异较大,分别相差30.2和12.4个百分点。而我国第一产业的社会保障程度最低,多数农业人口没有被社会保障所覆盖。女性在业率低,且非正规经济体中的劳动贡献易被忽视,排斥在社会保障之外的群体以女性为多。
第二,女性失业率高于男性。从25岁到49岁的25年间,是人生就业的高峰时期。据2000年城镇人口的失业率统计,25-29岁,女性失业率占9.1%,男性占6.7%;30-34岁,女性占7.7%,男性占5.8%;35-39岁,女性占8.0%,男性占6.4%;40-44岁,女性占8.5%,男性占6.9%;45-49岁,女性占6.1%,男性占5.8%。不同年龄组的女性失业率都高于男性。由于女性的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以及更年期需要照顾,用人单位不愿或仅短期录用女职工,也是女性失业多的原因之一,造成女性的就业和收入保障都低于男性。
第三,女性婚姻人口的丧偶比例高于男性。从15岁及以上人口婚姻丧偶状况的性别构成分析,2000年全国女性占丧偶总数的68.9%,男性占31.1%,其中城镇女性占75.5%,男性占24.5%。农村女性占66.2%,男性占33.8%。女性丧偶意味着家庭收入降低,而重男轻女的观念所导致的出生性别比失衡,造成婚龄人口挤压,男性会选择低龄女性配偶,使女性老年丧偶期延长,也会增加遗属保障的需求。
第四,女性人口的生活来源从属性高于男性。从不在业人口的生活来源分析,2000年靠退休金生活的女性占44.8%,男性占55.2%;靠财产性收入女性占47.2%,男性占52.8%;靠领取基本生活费的女性占50.7%,男性占49.3%;靠家庭其他成员供养的女性占66.6%,男性占33.42%;前两项女性比例低于男性,后两项女性比例高于男性,表明女性经济状况不能独立的多于男性,生活来源处于不稳定状况。尤其是易于贫困的高龄女性,带病期长,其生活来源的从属性更使她们陷入养老、医疗的生活困境。
二、受保弱势群体的性别成因
受保弱势群体中女性多的归因之一是性别不平等,使不少女性缺乏对社会和家庭资源的利用和控制,她们或被排斥在社会保障制度之外,或仅能享受低保,加剧了贫困的女性化。一些女性自我独立意识的缺失,也使女性的边缘化更为突出。
1、性别比例期待失衡
受性别不平等影响,一些家庭在出生性别上做出了可悲的选择——将女婴作为牺牲品。利用非医学需要的手段识别胎儿性别,将女婴堕胎,或遗弃女婴的现象已屡见不鲜。传统“养儿防老”、“传宗接代”的观念使一些农村家庭“不见儿子不收兵”,即使超生受罚也在所不惜,使计划生育工作受阻,导致我国性别比的差距居高不下。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数据显示,国际上的出生人口性别比一般在103-107之间(以女孩为100),我国的出生人口性别比不仅高于这个范畴,而且从1982年到2000年逐年上升。1982年男孩为108.5,1987年为110.9,1990年为111.3,1995年为115.6,2000年为116.9。女性的生命健康权从一出生就受到侵害,与社会保障的缺位关系很大,尤其是农村老人,现将养老仍寄托在儿子身上。
2、性别资本期待错位
性别不平等的又一表现是性别资本期待错位。一些人受“男才女貌”、“女子无才便是德”等封建残余思想影响,视容貌为女性的最大资本。市场上打出“美女经济”的招牌,将女性作为观赏物和赚钱的工具,更加重性别资本的错位。不仅丧失女性的人格和尊严,而且一些女性因青春容貌的消失也丧失了自身保障资本。2000年妇女地位调查资料显示,有40%以上的人赞同女性“干得好不如嫁得好”,期望通过“嫁”来获取生活享受。不少女性过分关注外表的魅力,有的投巨资修饰容貌,以此博得婚姻、就业的立足之地。当一些女领导干部,女企业家向传统的性别资本挑战并取得事业成功时,为不受亲人支持而寒心,还要承受社会上“女强人”的舆论压力,导致夫妻反目者已不乏其例,迫使一些妇女放弃事业,回归家庭。性别资本期待错位的后果是拉大了男女的层次差距,使女性弱者更弱,能沟通男女情感的共同语言越来越少,使男女的共同利益受到损害。
3、性别角色期待误途。
传统社会“男主女从”的性别角色期待,使“男主外,女主内”成为许多人的思维和行为定式。好女人的期望值是“贤妻良母”,是男人理想的贤内助;好男人的期望值是“成功人士”,对此疑义者不多。但对女性的独立进取,社会上则褒贬不一。代表传统封建社会性别等级观念的产物“三从四德”(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妇德、妇言、妇容、妇功)观念,形成了传统性别刻板印象,仍在误导女性的发展前途。
——学历的性别差距。让男孩升学,女孩辍学去劳动挣钱供家用,也是一些农村贫困家庭的选择。女性受教育程度总体上低于男性,形成人生起点上的性别差距。从2000年15岁及以上人口受教育程度的性别构成分析,文盲率女性占72.7%,男性占27.3%;小学率女性占52.7%,男性占47.3%;初中率女性占43.2%,男性占56.8%;高中、中专率女性占42.4%,男性占57.6%;大专及以上率女性占38.3%,男性占61.7%。女性的文盲率、小学率都高于男性,而初中以上率都低于男性,尤以大专及以上率差异大,女性比男性低23.4个百分点。
——社会参与的性别差距。从迁移人口的性别构成分析,2000年在务工经商人口中,女性占43%,男性占57%,学习培训人口中,女性占47.3%,男性占52.7%,工作调动人口中,女性占32.3%,男性占67.7%,分配录用人口中,女性占41.4%,男性占58.6%。在参与型迁移人口中,男性比例高于女性。而在婚姻迁入人口中,女性占88.9%,男性占11.1%,随迁家属中,女性占60.4%,男性占39.6%,投亲靠友中,女性占54.9%,男性占45.1%。在从属型迁移人口中,女性比例均高于男性,形成人生成长过程中的性别差距。
——自由支配时间的性别差距。据2000年妇女地位调查资料统计,男女在家务劳动、学习和其他自由支配时间上有较大差异。85%以上的家庭做饭、洗碗、洗衣、打扫卫生等日常家务由妻子承担,全国女性平均一天家务劳动时间为4小时零1分钟,男性为1小时31分钟。女性的家务劳动时间平均每天比男性多2个多小时;看电视时间比男性少13分钟,学习时间比男性少9分钟,其他自由支配时间比男性少18分钟。女性的业余时间主要贡献给家庭成员。
——职位的性别差距。2002年各级领导干部的性别构成中,省部级及以上,女性占8.3%,男性为91.7%;地厅级,女性占11.7%,男性为88.3%;县处级,女性占16.1%,男性为83.9%;职位越高,性别差距越大。2002年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性别构成中,女性占37.0%,男性占63.0%;在职业分布中,女性的职务总体上都低于男性较多。
——收入的性别差距。从2002年企业单位年平均工资分析,女性平均工资占男性平均工资的比例:农、林、牧、渔业87.0%、采掘业74.7%、制造业81.3%、电气水生产供应业88.1%、建筑业88.5%、交通邮电通信业86.1%、批发零售、餐饮业80.1%、房地产业84.5%、社会服务业74.5%,女性的平均工资都低于男性。
角色期待误导,对女性人力资本的投入或被剥夺,或减少,从人生起点差距到成长过程差距,导致女性的边缘化。实际上受害的不仅仅是女性,女性的依附性,促使男性要拼命的工作,拼命的赚钱,承受巨大的生活压力。现实生活中所产生的性别冲突和性别暴力,在一定程度上,是心理失去平衡的集中反映。
三、构建性别平等的社会保障制度
上述性别差异的分析数据表明,女性弱势群体和女性社会保障边缘化状况,都受到性别不平等意识的影响。因而构建性别平等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战略措施。
1、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需要推进性别平等主流化
完善社会保障的性别平等政策,其意义在于两个方面:一方面,从社会性别的特殊需求分析,女性是社会保障的重点受保者,另一方面,女性也是社会保障基金的贡献者。因此,既要重视性别差异性保障,又要重视性别发展性保障。由于社会保障水平具有刚性增长的特点,必须坚持受保人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忽略了后一方面,社会保障制度则不能持续发展。社会保障制度要走出性别盲区,必须推进性别平等主流化。
“性别平等”理念在全球已取得较大进展。不仅写进了《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等众多文件中,在理论上有深刻论述,而且世界各国女性主义运动也是浪潮迭起,在实践中不断发展。新中国成立后,“性别平等”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性别平等”作为基本国策,在我国《宪法》、《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义务教育法》、《劳动法》等都有充分的体现,在提高我国妇女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地位等方面都取得显著成绩。但数千年历史沉积所形成的性别不平等,不是短期内能够消除的。1995年北京世妇会提出性别平等主流化,让性别平等深入到政府规划、教育科研和生产生活等领域中。在社会保障制度中推进性别平等主流化,拓展的不仅是女性的保障和发展空间,通过提高女性的生存质量,也会大大缓解男性的压力,以期实现男女两性的共同权益保障。
2、在社会保障指标中纳入社会性别指标
改变妇女的弱者形象,塑造现代女性形象是社会性别指标的关键,须将妇女社会经济政治地位的改善,作为社会保障与发展的重要指标。提高妇女的社会参与程度,不仅关注妇女对生产过程的参与,而且关注妇女对决策过程的参与;提高妇女的文化知识构成,不仅关注学龄女童的入学率,而且关注妇女接受更高层次教育、培训的比例;要提高妇女的生产技能,减少妇女失业,不仅提供失业保障,而且要提供就业保障;不仅关注妇女就业数量,而且关注就业质量;不仅关注妇女的职业收入保障,而且要关注家庭津贴保障;不仅关注妇女的生活保障,而且关注妇女的健康保障。提高妇女素质,消除妇女贫困,才能切实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如果说,以往女性问题主要局限在婚姻家庭方面,现代女性问题则进入了更广泛的发展领域,包括女性政治经济生活的参与、女性教育、女性就业、女性健康等综合社会指标。性别平等的社会保障制度在于消除性别隔离和角色冲突带来的物质和精神压力,共尽保障义务,共享保障权利,体现男女双方的价值感与成就感。
3、加强女性学/性别学的学科建设
从社会保障制度的性别视角,看到加强女性学/性别学学科建设,填补学科设置的缺位,在全球化、市场化的背景下,显得更为重要。透过女性贫困现象,我们看到的是女性生存和发展能力的脆弱性,透过女性作为社会保障的重点受保对象,我们看到的是发挥女性半边天作用的重要性。占世界人口50%的女性人口,与男性人口一样,是人类社会的资源人口,而不是负担人口。女性学/性别学研究正在从社会学、人口学、文学等领域走向更多的学科领域,如经济学、哲学、政治学、法学、史学、新闻与传播学等,女性学/性别学学科将会在跨学科与交叉学科研究的基础上逐步成熟起来,形成独立学科。通过理论学术水平的提高,推进性别平等主流化的实践,将促进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本文数据均采用国家统计局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司编:《中国社会中的女人和男人——事实和数据(2004)》,中国统计出版社2004年6月版
2.中国妇女研究会:《妇女研究参考资料》,载于“推动妇女研究进入社科研究和学科建设主流政策高层论坛”材料,2004年12月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E-mail: dongzhiy@publica.bj.cninf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