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30多年的改革,目前的中国经济已经初步呈现出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但是必须看到,中国经济今天的体制与发达的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仍相去甚远,在某些重大方面改革还远未到位,对于部分人群而言,甚至中国需要什么样的市场经济体制这一认识还不甚清晰。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教授的观点引人深思。
现代市场经济制度需把握三个维度
现代市场经济涉及一系列非常复杂的制度安排,而这些制度安排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特点,至少现代市场经济的制度安排有三个重要的维度需要认真把握。
第一个基本维度是生产与交换的具体制度安排。
在这方面,中国的市场经济转型还远未完成,其中非常核心的是生产性的制度安排。我们过去简单地认为,只要产权和所有制明晰的制度安排就比较合理了,但这种认识恐怕是远远不够的。今天我们看到,全球生产领域的制度安排既有像美国式资本市场运行加大股东式生产企业的制度安排,也有韩国式家族控制的企业加财团的制度安排。我们社会上激烈争论的“国进民退”还是“民进国退”等问题,本质上就涉及我们到底需要什么样的制度安排。而这种未来的生产性的制度安排改革,需要与中国种种社会制度的禀赋相一致。由于中国社会当前对于私人产权、对于守法的家族性的运行有了一定的容忍度,对于部分的政府控制也有相当的容忍度,因此,德国式的生产性制度安排特别值得我们研究。
第二个基本维度是维系市场经济平稳运行的制度安排。
必须承认现代经济具有内生的波动性,且这种波动往往是巨大的。金融危机就是证明。为了应对内生的波动,现代经济必须有一系列基本制度安排。
首先是公共品的厘清与提供。必须认定什么样的产品和服务是公共品,这些产品和服务因此要由国家来提供。在这方面,不同的经济体有不同的理解。比如,至今为止,英国与日本显然认为一些基本的新闻和媒体服务是公共品,因此,英国广播公司与日本的NHK都是国家出资、政府监管,美国却没有这一传统。再比如,基本住房服务在新加坡被理解为具有公共品性质,因此,由政府直接提供,在美国则更多地被理解为私人产品。
其次,是否应该进行收入再分配?是否应该通过收入再分配缩小收入差距从而为社会提供一个基本的和谐度?不同社会对于这一问题的理解可以完全不同,因此,相关的制度安排千差万别。福利制度同样是维持经济平稳运行的基本制度安排,一个基本的福利制度的建立,对于维系经济稳定是至关重要的。
公共财政也是维系经济平稳运行的基本性制度,这里又有许多具体的制度安排,比如,公共财政的收入基础是来自于国有企业还是来自于税收,国家要不要控制一部分营利性资产,要不要控制一些非生产性金融资产。
第三个基本维度是利益冲突的解决和权利分配的机制。
经济中的各个利益体之间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利益冲突,这些冲突不可能完全通过市场的价格机制以及友好协商的途径来解决。罗纳德·科斯也认为,要维系市场运行,必须有一个有约束力的法庭作背景。权利分配与此密切相关,谁拥有什么样的权利决定着交易双方如何进行协商,只有在权利划分清楚的情况下,同时存在公正的第三方合同执行者,市场双方才有可能进行有效的协商谈判,从而达到帕累托最优的结果。
在这方面,需要特别强调法制的作用。法制在中国有一种被神化的趋势,认为法制是万能的。这值得仔细研究。法制本身不可能在真空中运行,在现实中,两类群体是法制的占优者:一是市场上的强势群体或者说富有阶层;二是政府,他们往往是法律体制中的强者。所以,法制的正常运行必须要有一套相关的体系来维系,比如通过政府的监管,约束社会上的高财富阶层影响法制的强大能力;同时,也有必要通过公众媒体等公开的方式以及政府分权的方式,约束政府在法制体系里天然的优势。
法制的另一个重大问题是谁来立法。在这个问题上,不同国家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在英美体制下,立法权很大程度上是下放给法院和法官的;在欧洲大陆,立法的权力是由政府部门代表国家来实现的;中国目前的立法也基本上是由政府部门主导的。这种政府主导立法的缺陷,我们已经看到过不少。
决定经济体制改革的三个基本变量
我们讨论改革必须从社会的基本偏好和基本的约束入手,我们不妨称其为中国改革的社会禀赋,这些禀赋概括地说包括三大变量。
第一大变量是民众的市场经济的理性度,也就是指民众对市场机制的理解以及在市场经济中运行的能力。
举例来说,民众在一个波动的资本市场中的运作能力在不同的地区是完全不同的:中国香港民众明显比内地民众更理性,他们更懂得如何应对一个波动的股票以及房地产市场。即便是在中国内地,不同地区的人群的市场理性度也是不一样的,江苏、浙江和福建地区民众的市场理性度明显比内陆地区要高。当然,这一点是不断演进的,因为知识在传播,民众在学习。
第二大变量是民众在社会秩序与个人自由之间取舍的偏好。
人们一般认为,美国社会更强调个人自由,而欧洲大陆国家(如德国)也许对社会秩序更加强调。中国社会是怎样的呢?我们有理由相信,相对于美国,相对于西方国家,中国的民众更加注重秩序。当然,对社会秩序的理解应该是广义的,它不仅包括较低的犯罪率,也包括收入差距和福利水平的差距,还包括各种各样经济波动带来的福利损失。对此我们可以认为,不同地区的中国民众偏好是不一样的。
第三大变量是政府的能力,也就是指政府能否有效地执行一套经济制度和经济政策。
这显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变量。有的国家或地区的政府能力极强,比如新加坡政府,能够做到低腐败,比较高效地贯彻执行一套经济体制;相反,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容易出现腐败和能力低下,执行力不强等情形。这对于当今的中国而言,是不断演进的。同时,不同地区政府的能力也是不同的。
中国社会需要什么样的经济改革
首先,需要开阔视野,把目光从美国式现代市场制度扩大到欧洲大陆(尤其是德国、荷兰)及亚洲(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各个发达国家的经济体制。在一些重点领域,包括大企业所有权和控制权安排、住房、商业银行、基本福利制度、教育培训等方面,需要比较系统地加以分析研究和借鉴。与美国相比,这些国家的经济制度禀赋在不少方面和中国更接近一点,因此需要仔细研究。
其次,一个应该没有太大争议的结论是,中国的改革首先应该大幅度放权,应该由各个地区根据自己的情况,因地制宜地推行自身的改革。由于不同地区经济制度的社会禀赋差距很大,因此,不同地区的政府应当积极探索适合自身的改革方向。比如土地所有权问题,江浙一带的农村居民的市场理性度比中西部高,不妨先行一步。
一个简单的推论是,依赖立法搞改革不一定是最符合实际的。作为一个大国,各地的社会经济禀赋差距巨大,全国一刀切,立法搞改革,即便是所立之法可以执行,其效果也不一定好。
最后,中国的经济体制应该有足够的应变能力。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而且随着中国民众社会禀赋的不断演进,市场理性程度不断提高,对社会秩序与个人自由的偏好不断改变,政府的执行力也不断改革——改革本身就在不断推动政府的执行力提升,因此,中国在改革中需要更加强调制度的灵活性而非僵化性。(社会科学报第1360期 第1版)